第十卷91.疑战

作者: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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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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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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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504字

【提示】


本篇以《疑战》为题,旨在阐述作战中如何设置疑阵以迷惑敌人的问题。它认为,不同


的作战企图可用不同的疑阵方法。如要进袭敌人时,可采用“丛聚草本,多张旗帜”伪示我


军屯兵之所以吸引敌人,而我乘其备东而击其西;如要避敌退却时,则设置虚阵伪示驻兵而


悄然撤退,敌人必定不敢轻率追击我军。设置疑阵,实际上是制造假象,伪装自己的一种


“示形”惑敌手段,这是中国古代作战中常为兵家所采用的战法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任


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既然己方可用假象迷惑敌人,那么,自己也就有被敌人之假象所迷惑


的可能。因此,透过假象看本质,依据客观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战法而达到克敌制胜的目


的,这是指导战争所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只有真正做到既善于以假象迷惑敌人,又能


不被敌人假象所迷惑的将帅,才算得上是多谋善断的战争指导者。


南北朝时期,北周建德五年(公元576年)十月,齐王宇文宪奉命率军围攻北齐的晋


州,为了战胜敌人,他密令屯驻于鸡栖原的永昌公宇文椿“伐柏为庵,示有处所”,即预设


疑阵以迷惑齐军。不久,齐后主高纬亲自率军来攻,此时恰值周武帝命宇文椿返回,椿奉命


率部乘夜撤离鸡栖原。齐军进抵鸡栖原时,误将“柏庵为帐幕”,以为周军没有撤退,不敢


追击,等到第二天发现上当的时候,宇文椿已率军安全返回了。齐军之所以失去追歼周军的


有利时机,主要是由于齐后主高纬为周军预设的疑阵所迷惑的结果。


【译文】


大凡与敌人对垒相抗,我军如要袭击敌人时,必须堆聚草木为障,多多张挂旗帜,伪装


成有兵屯驻的样子,从而造成敌人防我于东,我就击敌于西的态势,这样就一定能够取得胜


利。或者当我军要撤退之时,也要设置假阵地,伪装成留有驻军的样子,然后再悄悄撤退,


这样敌人必定不敢贸然追我。诚如兵法所说:“在丛草中多置障碍物,是为迷惑敌人而设下


的疑阵。”


据《北史》记载,(北周建德五年)周武帝宇文邕率军东进讨伐北齐,以齐王宇文宪所


部为前锋,进驻于雀鼠谷。周武帝亲临前线指挥部队围攻晋州,北齐后主高纬获悉晋州被围


的消息后,也亲自率军前来救援。当时,北周军的部署是:陈王宇文纯所部屯驻千里径,大


将军永昌公宇文椿屯驻鸡牺原,大将军宇文盛所部屯驻汾水关,以上各路兵马都受齐王宇文


宪统一指挥。宇文宪秘密对宇文椿说:“用兵打仗,是一种以诡诈为指导的行动。你现在设


置营垒,不必张设军帐帷幕,可以砍伐柏树搭成草屋,伪示有兵驻守的样子。一旦使部队撤


离该地后,敌人见到草屋仍会产生疑惑而不敢前进。”这时,齐后主高纬派遣兵力万人向千


里径进攻,又派一部兵力进击汾水关,他自己则亲率主力进至鸡栖原与宇文椿部对抗。宇文


椿把齐军来攻的紧急消息报告给宇文宪,宇文宪亲自率军前来增援。但当他赶到鸡栖原时,


恰值宇文椿奉周武帝命令率兵连夜退还。追击中的齐军,当其看到以柏树枝搭设的草屋时,


果然误认为是周军设伏备敌之所,于是望而生怯不敢继续前进了。到了第二天,齐军才明白


自己了上周军的“疑兵”之当。


【原文】


凡与敌对垒,我欲袭敌,须丛聚草木,多张旗帜,以为人屯,使敌备东,而我击其西,


则必胜。或我欲退,伪为虚阵,设留而退,敌必不敢追我。法曰:“众草多障者,疑也。”


《北史》:周武帝东讨,以宇文宪2为前锋,守雀鼠谷3。帝亲临围晋州4,〔齐主闻


晋州〕被围,亦自来援。时陈王纯5屯千里径6,大将军永昌公椿7屯鸡栖原8,大将军宇


文盛9守汾水关10,并受宪节度。〔宪〕密谓椿曰:“兵者,诡道。汝今为营,不须张幕,


可伐柏为庵,示有处所。〔令〕兵去之后,贼犹致疑。”时齐主分兵〔万人〕向千里径,又


遣众出汾水关,自帅大军与椿对。椿告齐兵急,宪自往救之。会椿被敕追还,率兵夜反11。


齐人果以柏庵为帐幕之备,遂不敢进。翌日始悟。12


【注释】


1众草多障者,疑也: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


2宇文宪:宇文泰之第五子。累功封齐王。


3雀鼠谷:山谷名。位于今山西介休西南。


4晋州: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晋周”,今据史校改。晋州,治所在今山西临汾。


5陈王纯:即北周宇文纯,宇文泰之第九子。官至上柱国。


6千里径:马本误作“十里径”,今从汪本。该地位于今山西临汾北,是通往太原的要


隘之一。


7永昌公椿:即宇文椿,宇文泰之侄孙,周武帝时任大将军,封永昌公。


8鸡栖原:地名。位于今山西霍县东北。


9宇文盛:宇文泰之第十子。周武帝时任大将军,封越国公。


10汾水关:故址在今山西灵石西南的汾水东畔。


11会椿被敕追还,率兵夜反:马本及各本皆作“会军败,齐追还师,夜引还”,不尽原


义,故据史校改。


12本篇史例出自《北史·宇文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