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之推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33
|本章字节:2188字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1孝子,合得终于天性2,而
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
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
足以为诫。”其后,假继3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
慎之哉!慎之哉!
【译文】
吉甫是位贤明的父亲,伯奇是位孝顺的儿子。让贤明的父亲来管教孝顺
的儿子,应该能够称心如意吧。但吉甫的后妻从中挑拨,伯奇就被父亲放逐
了。曾参的妻子死后,他拒绝再娶,并对儿子说:“我不如吉甫贤明,你们
也不如伯奇孝顺。”王骏在妻子死后,也对别人说了同样的理由:“我不如
曾参,我的孩子也不如曾华、曾元。”三人都终身不再娶。这些事例都足以
为诫。在曾参,王骏他们之后,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骨肉的
关系,让人伤心断肠的事,不可胜数,所以对娶后妻的事,要慎重啊!慎重
啊!
【注释】
1御:治理,此处指管教。
2天性:天命,指人的自然寿命。
3假继:继母。
【评语】
丧偶续弦,人之常情,然而有子之人却不可不慎重从事。如若不然,则
令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甚至成为孩子日后走上犯罪道路的契机。
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请不要忽视孩子的存在,如果草率离异,另觅新欢,
则更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