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之推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33
|本章字节:2116字
江南凡遭重丧,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则绝之;除丧1,虽相
遇则避之。怨其不己悯也。有故及道遥者,致书可也;无书亦如之2。北俗
则不尔。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3而不识主人,则
不于会所4而吊,他日修名5诣其家。
【译文】
江南地区,凡遭逢重丧的人家,如果是与他家相认识的人,又同住在一
个城镇里,三天之内不去吊丧,丧家就会与他断绝交往。丧家的人除掉丧服,
与他在路上相遇,也要避开他,因为恨他不怜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道
路遥远而未能前来吊丧者,可以写信来表示慰问;不来信的,丧家也会一样
对待他。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来吊丧者,除了主人之外,对
不认识的人就不握手;如果只认识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主人,就不到
灵堂去吊丧,改天准备好名刺再上他家去表示慰问。
【注释】
1除丧,除去丧礼之服。
2如之:如同那样,即如同对待“三日不吊”者一样。
3轻服:五种丧服中较轻的几种,如大功、小功、缌麻之类。
4会场:聚会的场所。这里指治丧的地方。
5名:名刺。好比今天的名片。
【评语】
重丧而轻生,实乃封建陋俗。人死如灯灭,纵然生者对死者千般孝敬,
万般留恋,死者也浑然不知。如若因此而与亲朋结怨,则更无必要。遇到丧
事必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何用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