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神明

作者: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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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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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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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104字

文姚瑶作家翻译


坐在静安寺门口的台阶上,我听到了钟声。抬头望一眼晴朗天空,我想,神明就在那里看着我吧。因为这么看着我,所以我才会找到庄琮。


因为我们之间,隔着那么深、那么宽的一片海。


在来静安寺的旅游大巴上,我的印度客人们问我:你有信仰吗?


我想大多数人在确定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之前,都是随波逐流,以免自己显得愚蠢和落伍。


信仰,也是一样。


我所生活的小城,普遍信仰天主教,周末教会做弥撒,逢节日有演出,能领到面包、糖果与橘子汁。虽然幼年的我并不明白圣咏里“那含泪播种的,必含笑获享收成”是什么意思,但坚信那是真理,因为它带来热闹、愉悦、欢聚与美食。


我很怕与别人不一样,怕被人群遗忘,因为深知自己的乏味,所以恐惧他人的厌倦。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庄琮,还会这样吗?


第一次在网上看到她的相册时,有一张照片的注释是:“就算我喜欢,一旦你喜欢,我不会再喜欢。”


过了油菜花疯狂盛开的时节,南方的夏日就变得漫长而湿热。我就是在这样的季节,第一次从翻出的影集里,看到一身戎装的爷爷。


爸爸是中学地理老师,他拿来地图册,翻到台湾岛的那一页,对我说,爷爷在这里。


“爷爷为什么不回来?”


“因为,爷爷已经忘记了以前的自己。”


现在我才觉得爸爸的回答矫情得要死,但那时,我睁大了眼睛,在窗外灼热的夕阳和寂静的水声里,听说了一个过去的故事。


爷爷跟随大部队,登机撤向台湾,小战士飞奔回来告诉奶奶收拾行李随行,可是当奶奶带着大伯和家当赶往临时机场时,飞机已经消失在了响彻防空警报的天空里。


“为什么奶奶没有带上爸爸?”


“因为爸爸当时在奶奶的肚子里。”


“所以你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吗?”


“嗯。从来没有。”


后来我去北京上大学。爸爸说,当年我们家在北京有四十九间房,可是奶奶信了奸商的危言耸听,所以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大伯卖掉房子。每说到此,他都要用力一拍大腿。


本来我对于自己奋斗一辈子也未必能在北京买个阳光普照的房子不怎么在意,但自从知道这件事情,我就变得仇富以及耿耿于怀。就是在那种不知该把北京当故里还是当他乡的情绪里,我第一次看到庄琮的笑脸。


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远方寄来的信件。在西城区一间老旧的办公室,因为一个陌生电话,我匆匆赶去,填写了很多表格,领取了那封来自台北的信件。


坐在灰头土脸的胡同口,我拆开那封已经投递出半年之久的信,在掉落出来的照片上,我看到爷爷老去的面庞。


明朗的小院里,一家人坐在榕树下,爷爷戴着宽边帽,穿毛线背心,拄着拐杖,挺拔的鼻子两侧布满皱纹,眼窝深深凹陷。身边围绕一双子女,还有一个我差点以为是自己的姑娘。


不长的信件,是由那个姑娘书写,她的名字,叫作庄琮,我叫庄瑾。我们有四分之一的血液相同,我们都长得像爷爷,在家谱里,我们都是玉字辈。她是我的姐姐。


她说,爷爷的部下因母亲重病,欲偷渡回福建。迫于军规,爷爷一枪打死了自己的部下,在照顾未亡人三年之后,终于有了照片上的这一家人。这是奶奶离世后爷爷才开口说起的过去。


她说:“无从寻找当年的地址,依照爷爷的依稀记忆,寄往北平旧址。也许你们不会收到这封信件,可是他希望知道家人一切都好,儿孙满堂。”


我从钱包里,翻出爷爷年轻时的黑白旧片,好像突然明白小时候读余光中的诗,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浅浅的海峡,为什么是一条那么久远的回家路。


我在电话里,把信件读了一遍,爸爸沉默了很久很久。


也许对于太过平凡的我们,这些久远的故事,显得那样不真实。


那张全家福我放在床头。有时我会想,会不会有一天醒过来,我就躺在了台北的床上,与庄琮互换了身份。


她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呢?她的繁体字写得很清秀,笑起来露出洁白牙齿,比我笑得好看。她的小腿很瘦,她的指甲短短的……因为看过太多遍,所以我像个变态一样偏执地记住那些细节。


在有了搜索引擎这种存在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能不能在网络上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完成一场迟到了半个世纪的相认。


这时,距离我收到那封信件,已经是五年之后了。我大学毕业,住在简陋的半地下室,在旅行社找了地接导游的工作。


我抽到的第一根烟,是来自一个美国姑娘的万宝路。因为她抽烟的侧脸非常好看,所以我错信了所有女人抽烟的时候都会很美。后来我常常对着镜子看自己抽烟的样子,否定了这个假命题。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在门口的报刊亭买了一包万宝路,坐在床上抽烟,又看到那张照片,“庄琮,你也抽烟吗?”


于是,我打开电脑,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庄琮”两个字。


我烧完了手里的一根烟,把每一条搜索结果都翻过去,一无所获。


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每抽一次烟,就去网上搜索一下,直到又一个夏天过去,我突然在第一页,就看到了繁体的“庄琮”两个字。


这是一个高尔夫球俱乐部的圈子,她是活跃成员,所在地显示为台北。虽然她的头像有硕大墨镜遮脸,嘴唇鲜红,我还是知道,我终于找到了她。


我翻看了她的每一张照片,有参加化装舞会的大烟熏,有去加拿大读书时候的外国男友,似乎是最近才迷上高尔夫,戴着帽子穿运动服笑起来的样子,和照片上一模一样。


她说想变成独一无二的自己,所以每天都像狗熊一样一路掰着玉米棒子在奔跑。


她的日志都写得非常简洁,连简洁都不足以形容,我猜她大概很喜欢日本俳句,每一篇只有一句话。


“我喜欢吃莲雾的理由,是因为,它比较贵。”


“失眠了,台北有雨,明早我会告诉你,一共下了多少滴雨。”


“深夜旅馆有情侣吵架,睡不着的我,更精神了。”


“又失眠了,我。”


“请叫我少奶奶好么?”


手里的烟兀自在烧,烧到食指,留下了小疤痕。我给她留言:“我是庄瑾,我们有同一个爷爷,我想和你联系,想让他知道家人都好。”


我留下了一切联系方式,等待她与我联系。可是后面的一周里,没有任何消息,我有点泄气,或许,她是把我当作骗子了吧。


周末带完团,我坐在护城河边吃甜筒,还在想庄琮的事情,突然就接到了她的电话,简直措手不及。


她说:“你是庄瑾吗?我是庄琮。你好。”


声音温柔,像麻薯团子一样糯糯的国语,她说:“是庄瑾吗?”


“哦哦……我是……那个,我不是骗子。”


她在电话里笑起来:“我刚从印度回来,所以才看到你的留言……”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天的夕阳,湮没在灰色的云层里,河水上,有粼粼的白光浮动。我们说了很久很久的话,说前因后果,说来龙去脉,说到挂断电话,才发现甜筒已经化了一手。


后来我就收到了她寄来的恒河沙,名为“金刚砂”,镌刻六字大明咒,我放在耳边轻轻摇晃,传来沙石摩擦的声响。


她在msn上给我传了爷爷的照片。我们的奶奶都已去世。都带着一个关于生离死别的梦,睡在了远去的时代里。一直到离开这世界,她们都有各自永远也不会知道的真相。


爷爷看起来更老了一些,微微驼背,坐在廊檐下,望着远方,目光浑浊而模糊。


她说自从奶奶过世后,爷爷常这样坐着,一坐就是一下午。哪里也不去,也不说话。每年只出一次远门,就是去陵园看望故友。他杀了很多人,每一个都是朋友。


“爷爷现在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大多数时候已经认不清人了。”我突然想到小时候爸爸说,爷爷已经不记得从前的自己了。


一语成谶,命运早已把结局告诉我们。


有时我又会闭上眼睛,想象如果我是爷爷,在垂垂老去之后,再回忆前半生的战火纷飞与辗转流离,会是怎样的心情。


所以庄琮问我有什么爱好时,我思索了一下说,嗯,冥想。总有一天能与神对话,知道一切想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吧。


她发了整整一行的“哈哈哈”过来,然后说:“为什么你这么相信有神的存在?”


为什么呢?我又很认真地思索了一下。


小时候,住在学校分给爸爸的宿舍里,三层小楼,没有灯,过了傍晚,楼道就变得昏暗。黑暗带来的恐惧,又被恐惧本身无端放大。伴着如影随形的恐惧,每上一级台阶,我就会拍一下手,一边拍,一边走,仿佛一场仪式。后来有人说,拍手也是驱魔的方式,唤醒沉睡的神明,让自己勇敢一点点。


庄琮说,原来记住一些小细节,也可以很有意思。我想她的世界大概很大。毕竟,高尔夫、赛车、爵士舞这些运动,离我就像西天一样远。


她说拿了我和家人的照片给爷爷看,爷爷看着就傻呵呵地笑,说阿琮啊,你怎么跑到画片里去了。


我不知道,他的心里有没有一刻回放出,离开的那一天,舷窗外掠过的匆匆白云。


我们约定,一定要见面。她说:我有一些耗费心神历时弥久的棘手事情需要处理,处理完,我争取去大陆。


而这一约,又是三载过去了。


我从地接导游变成领队,会带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客人从北京去往全国,走很长的路途。离庄琮最近的一次,是在鼓浪屿,很多夏令营的孩子对隔海相望的隐约岛屿挥手喊话,我的心,却静得只听见海风的呼啸。


听一首歌的时间就能抵达的地方,却只能站在远处,默默地相望。


世界在三年时光里,又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变化,比如爸爸终于可以往爷爷台北的家里打去电话,可是爷爷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了。


庄琮每一次在网上匆匆和我说完话,都会说,我去看你。于是,就在去往静安寺的长途车上,印度客人们昏昏欲睡,她打给我说:“我在上海,你这几天可以来吗?我不能久留。”


我突然笑了,“我会去静安寺。”


“在那里等我。”


所以就这样要见面了吗?我有点措手不及,连忙打开车窗,对着反光镜,看了看自己的脸,有没有北漂青年的窘迫样子。


我会不会哭?会不会语无伦次?于是我找司机又借了纸巾塞进包里。


结果,我那包面巾纸派上了很大用场,却不是用来擦眼泪,而是擦庄琮五岁的儿子晕车吐了一嘴的牛奶。


场景是这样的:一辆吉普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摇下,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从后座探出脑袋,对我挥手:“小姨!”而下一秒,他就狂吐不止。


庄琮取下墨镜,尴尬地笑了笑,招手让我上车。她用了橘色的唇彩和甲油,在方向盘上显得非常扎眼。


我偷偷地观察她,觉得她有如水温柔的外壳,包裹的却是网络上我所看到的一颗轰轰烈烈的心。是不是台湾人都只是看起来比较温柔呢?


她说:我来变卖一些房产,然后带着孩子移民,去加拿大。我想走之前,去一下普陀。你可以同去吗?我求肚子里的孩子平安,你求姻缘。


我一时语塞。


如她所说,三年里,她唯一在做的事情,就是离婚。


在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去了印度,加入一个禅修班,然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下定决心放弃这段婚姻。


她说,有些命题是很可笑的。比如最初与他在一起时,是真的喜欢他,与他的家产没有任何关系,两个人一起开车环岛旅行,一起生活,也没有过多花销。可是最后要分开了,斤斤计较的,只有钱财,心中顾虑的,是如何生活,如何收支。


“三年的时间里,我们的战争并不是在清算可不可以将就,是不是还能在一起,还有没有足够的感情,而是,我的名下有几处不动产,你的存款应当分我多少。算啊算,当然,是我算计他,最后算得筋疲力尽。”


庄琮说完就笑了,然后透过后视镜看了小不点一眼。


对于婚姻我没有经验,二十九岁的我依然单身一人,每一段感情的结束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这个世界上的人再多,也没有人为自己找的借口多。可是庄琮说:“就算到六十岁,遇到喜欢的人,我还是要和他结婚。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人生还长。”


人生还长,我们都是用漫长的一生,在不断地失去又不断寻找。


我不能离开旅行团太久,明天我们要辗转周庄。可是我总觉得,下一个周末,我又能再看见她。


在去往普陀的渡口,她取下腕上的菩提子,戴在我裸露的手腕上。我把爷爷年轻时候的相片从钱包里取出来,放进她的口袋。我们一起,站在渡口边,抽了一根烟,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像我一样想起席慕容的诗句: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


然后,我抱起那个最让我意外的小家伙,亲了亲他温软的脸蛋,把他交还给庄琮。庄琮戴上墨镜,拉着他的手,走上渡船。小家伙一直在喊:


“小姨再见,再见。”


而我们都知道,再见,对于我们,是最难的事情。可是还好,对于他来说,一生还长,不是么?


我轻轻抚摸手腕上的菩提子,每颗珠子上都刻了一个字,连起来是:一物一数,作一恒河。一恒河沙,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一劫之内,所积尘数,尽充为劫。


我轻轻拍了一下手,夕阳正好。庄琮,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