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石溪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20
|本章字节:12268字
白眉儿搞不清主人怎么会丢失妻子的。它听不明白主人的长篇大论,只能听见主人反反复复说着骗子这两个字,它由此而自作聪明地认为,人类语汇中骗子这个词,就是指或者是能拿出精美食品的阔佬或者是指皮毛(衣裳)特别鲜亮的大款,总之,是指能把别人的妻子吸引到自己身边来的强者。这显然是曲解,说明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是很难进行思想交流的。
苦安子痛不欲生地诉完苦,从背后亮出酒葫芦,灌了一大口,痛苦的表情奇迹般地得到缓解。
白眉儿就更想不通了。主人若真为老婆跳槽伤心,那就该端着枪提着刀捏着拳龇着牙去找那仇人算账。就像公豺风娃,在母豺梅灵跳槽后,去找夏索尔恶斗了一场。当然,风娃不是夏索尔的对手,不仅没能报仇雪耻,反被咬得遍体鳞伤,逃出群体当了孤豺。可主人却把无辜的房柱砍得稀巴烂出气。
还有那酒,白色透明,它闻起来有股子辛辣刺鼻的味,主人曾让它舔过一口,滋味很像发酵的骡尿,令狗作呕,差不多把眼泪都咳出来了。森林里的动物从来不喝那又苦又辣的玩意儿。白眉儿这辈子恐怕是难以弄懂为什么那种叫酒的白色液体一灌进肚去,痛苦的生活就变得不痛苦了。主人一口接一口拼命地喝,酡红的脸春意盎然,看起来就像沉浸在已报仇雪恨的幸福快乐之中。
它是苦安子的猎狗,它的日子必然过得窝囊。苦安子住的是全寨最小最破的木屋,屋里除了用三块石头支着一只火塘,一口锅几只碗和一床脏兮兮的被褥外,家徒四壁,什么华丽值钱的摆设也没有。
主人的住房如此寒酸,狗窝就更要低一个档次了。白眉儿见过老黑狗的窝,一间结构精巧的小木屋,里头铺着厚厚一层稻草,宽宽敞敞,暖暖和和。而它却只有墙角那张烂草席可以栖身。
吃的方面,差别就更大了。老黑狗几乎每顿都有荤腥,没有鸡肠兔肚,也起码得啃两根肉骨头。老黑狗唇吻间总是油光闪闪,弥漫着一股肉香。而它除了主人铺设在秃鹫岭下的金丝活扣偶尔逮着飞禽,能吃到半付内脏或两根肋骨外,平时很难吃到荤腥。
不知是主人运气不好还是金丝活扣有问题,有时一连好几天一无所获,主人放在瓦盆里的狗食就只有苞谷糊和烂白菜了。主人自己也吃那玩意儿。主人本来就清贫,又嗜酒如命,根本没钱买肉。它是食肉动物,本性难移,喜欢茹毛饮血,永远也无法变成吃素守斋清心寡欲的和尚。苞谷糊和蔬菜吃着就腻味,连吃几天,骨头都快吃酥软了。寨子里倒是有许多牛羊猪鸡鸭鹅,鲜嫩美味,却都是有主的家畜家禽。它已经是狗了,当然不能去袭击。
整个猎户寨都晓得它是苦安子的狗,这似乎成为罪名,成为耻辱的标记,走到哪里,都会遭来白眼,受到欺凌。
“瞧,这就是苦安子养的狗。”一个圆帽上佩戴着络缨和银饰的女人叽喳道。
“嘿,这狗模样倒不错。”荷犁的男人说。
“我看,这狗空有一副好皮囊。”
“就是嘛,酒鬼懒虫能养什么好狗!”
“寒酸,”山泉边汲水的女人对荷犁的男人说,“昨天傍晚我看见酒鬼苦安子在你家地窖前转来转去,鬼鬼祟祟的,怕没安好心。”
“我家地窖丢了好几棵大白菜。”
“酒鬼的手脚很不干净。”
“弄不好这狗也是偷来的。”
“瞧这狗,瘦得皮包骨头,太可怜了。”
“跟着苦安子,这狗不饿死算是好的。”
“瞧吧,不出半年,这狗准被它换成白酒灌进肚皮。”
这时,山泉边走来一位长着酒糟鼻子的男人。见到它,从盛饭的篾盒里拿出一小坨麂子干巴,逗它说:“白眉儿,来,吃吧。”
它瞧出酒糟鼻不怀好意,站在山泉边一块磨石上没动弹,只是咂咂嘴唇。
酒糟鼻将麂子干巴在手掌上轻轻掂抛着,香味四溢。它眼馋心馋,肚子咕噜咕噜叫得欢。酒糟鼻笑了,嘴咧开条缝,眉眼间显出慈祥的皱纹。豺也会笑,笑起来跟人不一样。人笑是整个脸部肌肉和谐地收缩舒展,豺笑只是鼻梁上端隆起一坨皱褶。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是人还是豺狗,笑起来眼神就显得特别亮特别亲切。它知道,笑表示友善,表示诚意。酒糟鼻笑了,那就是说他真打算恩赐块肉给它。
它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它走到酒糟鼻跟前,舌尖刚要卷到那块麂子干巴,突然间,酒糟鼻的手腕猛烈一抖,那块麂子干巴像长了翅膀似的弹飞到天空,不偏不倚掉进树梢那只喜鹊窝里去了。它只咬到酒糟鼻手掌上那丝若有若无的干巴气味。
它半豺半狗的脑筋还没开窍,一下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偏着脑袋用一只眼睛望着树梢发呆。
嘻嘻哈哈嗬嗬噫噫,山泉旁的人们笑得前仰后合,比看见喜鹊下金蛋子还高兴。
白眉儿总算转过了思想弯子,原来酒糟鼻在捉弄它。
怎么回事,酒糟鼻还在亲切微笑呀!
笑里藏刀,是两足直立行走的人的一种创造。白眉儿半豺半狗的智慧,是永远也看不透人心的。
它悻悻地吠叫了两声,把满嘴口水和苦水一起咽进肚去,离开了山泉。
比起猎户寨的狗群来,猎户寨的人和善得就像菩萨了。
狗群简直想要把它白眉儿置于死地。那条戴着护脖儿的老黑狗,像幽灵似的缠着它不放,无论在田边地角,还是在鱼塘旁土堤上,只要见到它,便狺狺狂叫,狗群就聚拢来,朝它扑咬。它的身坯虽然比这些土狗都要高大,但寡不敌众,在二三十条狗的围攻下,常常被咬得皮开肉绽。
它不知道老黑狗为什么这样恨它。
老黑狗黑虎不喜欢白眉儿是有道理的。它在寨子龙巴门口第一眼看见白眉儿,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凭着老狗的经验,它嗅出这只毛色金黄的家伙虽然外表像条狗,也会汪汪叫,却有豺的气味。最大的疑点在这家伙的尾巴上,那条尾巴比标准豺尾虽然要细一些,但比普通狗尾蓬松得多,不会像狗那样灵巧地摇甩。可惜,没人注意这个问题。它疑心这眉眼间有块白斑的家伙是豺的变种。狗和豺虽然同宗异族,五百年前也许是一家,但而今眼下却是两大营垒的仇敌。豺是山野走兽,狗是人类的朋友。它怎能容忍一只伪装的豺混进家狗队伍里来呢?它的主人是猎户寨的村长,它理所当然就是猎户寨狗群的头领。它有责任维护猎户寨狗群的纯洁。它恨不得能把这异己分子拒之于龙巴门外,遗憾的是主人阿蛮星竟然喝住了它,不让它采取果断行动。这可恶的非豺非狗的家伙到底在猎户寨安了家。
主人阿蛮星还以为它是一般性质的欺生呢。它满肚子委屈,可又没法让主人明白其中缘由。唉,人的视觉和嗅觉比起狗来实在差远了。一般年轻些的狗尚且看不穿这披着一身狗皮的家伙的真面目,何况人呢。
它只好另想办法来对付这危险的家伙。
老黑狗不愧在村长身边生活了十五年,不愧是阿蛮星的老爱犬,耳濡目染,也学会了不少人类社会的领导艺术。人类对付野性太盛的家伙,最上乘的做法,就是降伏、调教,因势利导,为我所用。寨子里那匹名叫宝驹的枣红马就是一个颇为典型的例子。两年前宝驹刚从马贩子手里接来时,那脾气坏得像匹野马,拴在木桩上,长鬃飘拂,两眼恶狠狠地瞪着四周围观的人群和狗群,鼻孔里喷着粗气,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无论是谁,只要稍稍走近拴马桩,宝驹就将马尾巴一撩,屁股对准来人,掀起两条后腿猛烈踢蹬,也就是尥蹶子。马倌老沙端着一簸箕黄豆想给宝驹喂食,刚走拢拴马桩,宝驹突然尥起蹶子正好踢在簸箕上。好家伙,簸箕像飞碟在空中旋转,黄豆飞上天后又落了下来,像下了一场豆雨。
就在大家都束手无策时,它的主人阿蛮星来了,瞄了宝驹一眼,说:“真是一匹好马,不过要好好调教,呶,先要灭灭它的威风,压压它的野性!找一根结实点的马鞭来。”
主人阿蛮星捏着长长的牦牛皮编织的鞭子,一抖手腕,鞭梢在宝驹脖子上劈出个脆响。宝驹狂暴地嘶鸣一声,又蹦又跳,又踢又蹬,那股子蛮劲儿,真像是要和手执皮鞭的阿蛮星拼个你死我活哩。无奈缰绳拴在马桩上,马桩埋在深深的地底下,撼山易,撼马桩难。皮鞭像条走龙游蛇,在宝驹脖颈上脊背上胸脯上屁股上咝咝怪嚣,咬出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痕。每抽一鞭,宝驹都要嘶鸣一阵,挣扎一番。
渐渐地,它的力气耗尽了,那野性毕露的目光变成惊慌与痛苦,蓄满了泪水。终于,它口吐白沫,瘫倒在拴马桩旁,那嘹亮不屈的嘶鸣,也变成了沙哑的呜咽。它跪卧在地,在皮鞭下屈服了。
主人阿蛮星扔了皮鞭,走过去,将一瓢清泉水递到大汗淋漓的宝驹嘴下,又送去半小袋麦麸。黑虎看出来了,主人是在对宝驹恩威并施。恩威并施才能更有效地制伏野性。果然,宝驹感激涕零地饮水进食,才一会儿工夫,宝驹身上的野气荡然无存,连拖鼻涕的小孩走过去揪它的尾巴,它都不敢尥蹶子了。
这幕驯化野性的活剧,给黑虎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狗很有点依葫芦画瓢的模仿能力,它要用相似的办法来制伏白眉儿,洗去那身令狗讨厌的豺的气味,荡涤野性,让它脱胎换骨重新做狗。
当然,黑虎只是条狗,虽然从小就在人堆里混,也还是不会挥舞皮鞭,更无法把白眉儿绑到木桩上去。它只能使用狗的办法。无论是在横贯寨子的青石板路上,还是在垃圾堆旁,或者在牛圈马厩边,只要一看见白眉儿的影子,它就吠叫一声冲过去进行扑咬。它是猎户寨狗群的头领,它的叫声具有号召力。只要它一声吠,立刻就会有其他狗从家里蹿出来给它帮腔,纠集起一大帮,进行围攻。它虽然是条土狗,年纪也大了,但到底撵过山狩过猎,很有点厮斗经验,再加上狗多势众,几乎每一次都能把白眉儿咬得皮开肉绽狗毛飞旋狼狈逃窜。
有一次,它伙同几条公狗在水沟里截住白眉儿。一顿好咬,差点把白眉儿的尾巴咬掉了。
倘若换成一条普通的狗,即使是军犬,恐怕也早就乖乖地低头称臣了。谁耐得住这没完没了的追咬?
它早就想好了,只要白眉儿的眼光不再像豺的眼光那样冷若冰霜,只要白眉儿在它面前不再像豺那样犟头倔脑,只要白眉儿洗心革面地彻底抛弃豺的风范豺的孤傲,只要它黑虎扑过去时,这豺娘养的能四肢趴地尾巴摇成扇状,做出狗所特有的屈服认输告饶求情的模样,它就会停止厮斗,或许还会把一根没啃干净的骨头恩赐给这白斑脸面金黄毛色的家伙。恩威并重嘛。遗憾的是这家伙天生豺骨头,虽然时时受攻击,处处遭围困,却仍不肯屈服。
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
并不是猎户寨所有的人都鄙视白眉儿。到底是猎人聚集的地方,懂得狗的价值。那位五短身材的麻鲁大叔就用艳羡的口吻对苦安子说,你这酒鬼,也不知前世修了什么福,得了这么一条狗。另一位独眼阿炳对喜欢捉弄白眉儿的酒糟鼻说,宁欺老杂种,不欺鼻涕虫。你老兄积点德吧,别跟这条伢狗过不去。我养了一辈子狗,多少懂点狗经。唔,你别看它现在瘦得像条细鳞鱼,蓬头垢面,不大中看,好好调养,长结实了,我敢说,寨子里没一条狗比得上它。
也并不是寨子里所有的人都对白眉儿冷冰冰,温暖还是有的。这温暖恰恰来自最仇视它的老黑狗的主人阿蛮星。
有一次,主人苦安子喝醉了酒,昏睡一天一夜没有醒。白眉儿饿慌了,满寨子寻找吃的东西。绕到寨子中央,它嗅到一股撩狗心魄的肉香,从一幢大木屋里飘溢出来。这是村长的家。它站在栅栏外望进去,阿蛮星正在喂狗,瓦盆热气腾腾,有好几块牛膀骨呢。白眉儿馋得直淌口水。想到自己主人家里火塘熄了,一片阴冷,瓦盆空空,凄清潦倒,不由得发出一声悲吠。
老黑狗听到动静,一见是它,气冲牛斗,嗥叫一声便要蹿出来扑咬。
白眉儿扭头要走。这是别人的家,幸福也是别人家狗的幸福,与自己无缘。何必讨人家嫌,自找没趣呢。
突然,白眉儿听到阿蛮星一声喝叫:“黑虎,回来!”
刚蹿到院墙栅栏旁的老黑狗极不情愿地退回到狗窝边。
阿蛮星走了过来,隔着栅栏,望望它,那眼光,没有鄙视,也没有厌弃,而含有一种让它的狗心发紧的温柔的怜悯。
“哦,是白眉儿,肚皮瘪得像踩瘪的猪尿脬,看来,苦安子大叔又喝醉了,没煮狗食。唉,一条好狗,可惜,落在一个酒鬼手里。”他抽着金灿灿的铜烟锅,大口大口吐着烟雾,说道。
他踅回狗窝旁,用一个长柄勺子舀出一勺骨头来,从栅栏缝送到它面前:“吃吧,吃吧,怪可怜的。”
它感激地望了阿蛮星一眼,闷头吃起来。
这以后,白眉儿又有好几次因主人喝醉了酒而断了炊,受到阿蛮星的周济。
还有一次,老黑狗和几条公狗把它围在一个草垛上,正咬得不可开交,阿蛮星恰巧路过,喝退了老黑狗,替它解了围。
那天早晨,白眉儿正走在青石板路上,远远望见阿蛮星挑着一担牛粪踏着雪往家走。突然,它瞅见他扁担换肩时,腰间有一道光亮垂落下来,跑过去一看,雪地里有一抹金黄色映入眼帘。它用爪子刨开雪,一看,原来是一杆金竹做的烟锅,锅头包着铜皮,闪闪发亮。它认得这玩意儿,总插在阿蛮星的腰带间。他常抽这玩意儿,一头含在嘴里,另一头燃起一簇小火苗,滋巴滋巴吸。它闻闻烟锅,竹竿上果然留有他的手汗。这一定是他不小心遗落在雪地里的。他已走远了。
它冷不丁就冒出一个念头:把烟锅替他送回去。它吃过他给它的东西,他替它解过围,它心里总有点儿过意不去,希望能替他做点事,有所回报。欠情好比欠债,沉甸甸地压在心头。它叼起烟锅,飞快奔上前去,一直奔到他面前,“噗”,把烟锅吐在地上。
“阿罗,好聪明的狗啊,把我的烟锅找回来了。”阿蛮星惊奇得浓眉飞扬,放下牛粪担,弯腰捡起烟锅,抹抹竹柄上的雪,插进腰带。
“来来,跟我来,我要谢谢你。”
它跟着他走进大木屋。老黑狗不在家,可能找哪条母狗幽会去了。他跨进厨房,出来时,扔给他一个红烧鸡头。鸡头连着长长一截脖颈,还有很多肉。这对它来说已经是高级盛宴了。它心花怒放,吃得满嘴流油。要是他天天都掉东西,次次都让它捡着,该有多好啊。
论功行赏,是效果显著的行为诱导。
瞧老黑狗的窝,就搭在院墙的角落,宽敞漂亮,那只盛狗食的瓦盆,还有层吃剩的汤汤水水。要是当初在荒野的三岔路口它遇见的不是苦安子,而是阿蛮星,那该多好哇。它现在就是村长家的猎狗了。就不会被人冷嘲热讽,就不会遭狗群围攻,就不会挨饿。它边啃鸡头边想。它有一种明珠暗投的遗恨。
但啃完鸡头,它还是颠颠地回到苦安子身边去了。
它是狗,俗话说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荤腥,就会恬不知耻地踏进别家的门槛。猫脸说变就变,昨天还和主人嬉戏耍闹,在主人怀里撒着娇,今天就会为了半条鱼爬上陌生人的膝头喵喵叫。狗做不来这一套。狗认准了一个主人,即使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不会为了一根骨头抛弃旧主人的。狗对主人忠贞不渝,饿死也不弃穷家。
猫把狗的这种品性看做是傻冒。
人类把狗的这种品性赞为忠诚。
不管谁的判断更接近真理,白眉儿是狗,改不了这个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