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诗与远方

作者:高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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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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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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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138字

我不愿意让别人称我为诗人还是称呼我游子吧,我觉得我配得上这两个字,而诗人我实在是不敢妄称,我觉得诗是需要看尽了所有东西才能写的。对我来说,我觉得拿起笔来就写的几个长短句,那只能叫作小品。但是真正的诗,一定要看透了世间种种以后才能写,因为诗就是用来看透世事的。人可以看不透就拍电影或者写歌,但是诗就是用来把事情看透,所以自己要有能看透世事的眼睛。所以我觉得我还没到那个境界,我虽然偷偷摸摸地也写诗,但是写完了以后连我经纪人都说,还是不要出版了吧,说这好像对你形象不太好,我说既然经纪人都这么说了那就算了吧。也许有人会说,我的经纪人的审美标准未必准确。可是不管是哪一种东西都是要给大家看的,音乐也好,电影也好,诗也好。如果你不拿出来给大家看,即使你在青楼里写的,还是希望有读者,那最后你不能给大家看的东西又何必多费周折呢?


而且我是一个不冷酷的人,就是我觉得诗人需要的第一个气质就是要冷酷。所以我弄音乐、弄电影、弄,这些东西可以靠温度、靠热情去创作完成,然后当然有一点才华,还有很多命比较好的因素。但是诗人必须冷酷,就是如果你没有不够冷酷的眼睛,你就看不透,你看不透你就写不了。还有一种人看透了,但是他又不敢直面,你不敢直面的时候,那你写什么诗呢?所以我就觉得我写诗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也有可能有一天会写。


我已经很久没有那种随时能涌上心头一首特别好的诗的时候了。小的时候满肚子都是诗,那时候专门有一个笔记本看见什么诗抄什么诗,抄了厚厚一大本,然后看见顾城的那首诗“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然后现在越来越没有这样的时候了,我觉得现在能配得上跟诗对应的东西太少了,你看不见什么东西是具有诗性的,或者配得上一首诗来描述的,真的没什么东西。所以现在想想都是流行歌词,经常看一个东西想起一句流行歌词了,毕竟现在是一个很娱乐的时代了。


诗歌在我心里有很神圣的地位,我认为它是七大艺术之首。当然了教科书上说七大艺术是从建筑开始排的,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舞蹈、诗,然后电影排最后。这可能是从诞生的时间相对的。因为人类最开始只有建筑,其他的都是后来。我觉得诗是应该排第一,就是如果按照离心灵的距离的话,就是所谓的远方吧,就什么东西最能代替最远方,那一定是诗排第一位的,诗能带你去最远处,然后才是音乐。然后才可能是绘画,然后才是建筑,虽然我们家全是搞建筑的,我妈、我妹都是搞建筑的,但是我一直觉得建筑是另外一回事。可能因为我对空间艺术不是很熟悉,我自己对时间意识就是所有需要在时间流逝中展现的艺术,有节奏的包括音乐、电影、文字、诗等,我自己都还比较喜欢,而且有感受。我看到现在卖好几千万甚至一个亿的那画儿,它们偏偏就是我特别看不懂的那种,就是大粗条往那里一放,看了就不知道什么意思。


其实我现在也能背出很多诗,但是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诗,也就是说今天我想起来,还能觉得特别的,唯一的一句就是我觉得北岛有一句诗到今天我还是能够感受到那种东西。比如我小的时候,我老觉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有点儿意思。


可是真正我体会了人生,我体会了很多东西、看透了很多东西,是我到40多岁的时候,就不觉得这样的诗是很好的,因为我不觉得总结性的诗是很好的,我觉得只有特别凌厉的那种,比如说我现在还能喜欢一句就是“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我觉得特别好,远方其实就是只有远没别的东西,就是天天向往远方,远方有多远呢,其实就是一无所有,我觉得这句还行,就是因为我真的去了很多地方,我大概只有两次清楚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就叫远方。不是因为距离,是因为离你自己心灵的距离很远。


有一次是在厦门。那是一个雨天,我背着包,看着我几乎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公交站牌,不知该何去何从。还好当时认出了站牌上厦门大学的字样,便果断上了公交车去了厦大。接着就邂逅了我日后总念念不忘的那段美好生活,以及曾给我巨大支持并谈了四年恋爱的女朋友。我还记得当时闻着那座城市陌生的气味,我突然觉得,哦,原来远方就是这儿啊,这个地方就是远方。接下来的种种际遇都让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人、最幸运的人,因为我还能曾经到过远方,偶然中闯入我生命中的那些人,在我心底留下了最深的印象。以至于20年后我们依然往来,感情依旧。只是厦门大学早已变了模样,曾经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不见了,那是我多么留恋的味道,记忆中那些小吃比现在的任何珍馐都美味;曾经蜗居过的小村子也高楼林立,失去了我记忆中的容貌,那是我多么魂牵梦绕的地方,虽然生活条件不好,但是因为有了那么多和我一样有梦想的人,所以虽是寒舍但也有温暖。你们想,这事儿多有意思,后来我天天坐飞机飞来飞去,今天去这儿,明天去那儿的,我也不觉得是远,我从来不觉得纽约是远方、巴黎是远方,但是我第一次到了厦门的时候,我突然就觉得,哦,在这儿,原来远方就在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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