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雄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3:15
|本章字节:6428字
汉代孔融四岁让梨,名满天下,这样出名似乎太简单了点,以致今天有人还在说风凉话,说不定当时的孔融不喜欢吃梨子呢!孔融十岁的时候,随父亲当洛阳去,当时的司隶校尉(相当于州刺史)叫李元礼(即李膺),是个为人正直、学问很高的大名人,而且还相当的孤傲,一般人根本不见,时人以与他结交为荣,比如李元礼的一个朋友叫荀淑,他有个儿子叫苟爽,因为父亲这层关系才得以见到李膺,并且有幸为李膺赶过马车,回去后逢人就炫耀:“我今天为李君赶过马车了!”
十岁的孔融当时要去见李元礼,,《融家传》是这样说的:“闻汉中李公清节直亮,意慕之,遂造公门”,放在今天,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十岁小孩,你要他到市长家里去,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孔融冒充李元礼的亲戚进去之后,李元礼问他与自己是什么亲戚,他拉上了老子李聃与先祖孔子,扯了一通,居然博得满堂赞赏,后来太中大夫陈韪到了,别人告诉他孔融的机智回答,他给孔融泼了飘冷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孔融马上反击:“想你小时候一定很聪明!”弄得陈韪无地自容。
多年以后,再回过头来,成年后的孔融表现其实一般,在政绩上没有什么建树,在文学创作方面也没有大的成就,真应了陈韪那句话:大未必佳。
孔融在任北海相期间,虽然“更置城邑,立学校,表显儒术,荐举贤良,吊死问生”,不得不承认他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在治理政事上,是比较无能的。这一点,在西晋司马彪的《九州春秋》里有详细记载。在用人方面,他自视甚高,但用的都是“轻剽之才”,即个性怪异但不能干实事的浮华之辈;在管理方面没有章法,只求租赋低薄,刑律少罚,致使奸民污吏横行,“一朝杀五部督邮”,是气急之下的无奈之策,然而上级无能,拿下属开刀,又有什么用?
再说治军,他更是外行。他收留幽州乱军,造成内乱,又被黄巾军所围,他“大饮醇酒,躬自上马”,一副从容不惊的名士风范,最后却“不能保障四郡,弃郡而去”,当了逃兵。不久,他在都昌被管黄巾军又一次围困,他向平原相刘备求救,弄得刘备受宠若惊:“原来孔北海也知道有我刘备这个人!”当下发兵解了他的围。后来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谭围攻,从春到夏天,守城的只有几百人了,但敌人众多,流矢如雨,他却像没事人一样,“凭几安坐,读书论议自若”,最后小城沦陷,妻子被俘,他却逃出。李敖在《要把金针度与人》也说过这事,但是他却说从这件事看出孔融是勇敢的人,不知是何道理。台湾学者龚弘先生说孔融是“政治顽童”,倒让人信服。
而在文学创作方面,孔融流传后世的文章不多,主要有五首诗歌,两篇散文:《论盛孝章书》、《荐祢衡表》,总的来说,他诗歌的水平不如散文,而这两篇散文又都是针对时政的上表,一篇向曹操竭力推荐吴国名士盛孝章,一篇是向曹操推荐比自己小二十岁的狂士祢衡。
用现在的话说,这两篇文章都属于公务文写作的范畴,并不是单纯的抒发性灵之作,在形式上也谈不上创新,沿袭的是东汉文人的老路,虽然曹丕评其文“体气高妙”,刘勰说他“气盛于为笔”,但是和同为“建安七子”的王粲相比,他就显得较为逊色了,王粲的《初征》、《登楼赋》、《槐赋》、《七哀诗》不论是在内容还是艺术上,达到的高度是有目共睹的。
或许正是缘于政事和创作的平庸,才使孔融在言论变得出格起来,四岁让梨赚取的道德资本他不能吃一辈子。为了“搏出位”,他发表了两个标新立异的怪论。
一个就是“父母无恩论”。
“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
孔融认为,父亲对儿子没有亲情,他生儿子的本意,是为了发泄情欲;母亲像瓶子,儿子像瓶子里的东西,母亲生儿子,就像从瓶子里倒东西出来,东西出来后,两者就没什么关系了;(如果遇到灾荒,而自己的父亲又不是什么好人,宁肯先去救济别人。)
作为孔子的第二十代孙,这等与儒家孝道大相违背的理论,简直让人瞠目结舌。难怪,后来他与曹操对着干,曹操要杀他,派人整他的材料时,这段言论成了他最大的罪状。
孔融的这个观点,并不是他的首创。王充《论衡·物势》篇说: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
孔融只是进一步发挥了王充的理论而已。然而不知孔融想过没有,只消拿他自身与他的家庭反驳他,这套荒谬的理论就会土崩瓦解。
孔融十三岁时死了父亲,史称他“年十三父丧,哀悴过毁,扶而后起,州里归其孝”,可见父亲的死对他打击很大,悲伤过度的他,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才重新振作起来的。按他的理论,既然父亲对你无恩,你死去活来的哭什么啊?
还有一件事,也能说明孔融的言行很矛盾。他做北海相的时候,有一天看见一个人在坟边哭泣亡父,脸色一点也不憔悴,就把这个抓到官府,以“不孝”的罪名杀了。
孔融十六岁的时候,他哥哥孔褒的朋友张俭得罪了宦官首领侯览被追杀,逃到孔家,正好孔褒不在,只有孔融在家。孔融把张俭藏在家中。后来兄弟俩因张俭之事受到牵连,被捕入狱。兄弟俩都主动领罪,这时候孔融的母亲站出来说话了:“两个孩子不懂事,我是一家之主,负主要责任的应该是我!”如果真得像孔融所说,儿子只是瓶子的东西,生出之后,就与母亲这个“瓶子”毫无关系了,那他母亲此举岂不多余?
再看孔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五十六岁的孔融临刑之前,牵挂的还是他的一儿一女,希望能保全他的一儿一女,一向孤傲的他,这时对使者求情道:“冀罪止于身,二儿可得全否?”而当时九岁的儿子、七岁的女儿,正在别人家里下棋,听说父母上刑场的消息后,没有任何逃跑的打算,别人问他们原因,小儿子反问道:“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想像力丰富的小女儿则无限深情地感叹:“假如人死后有知觉,得以见到父母,那不是一件最幸福的事吗?”两人说完,神色平静,引颈就刑。
如果孔融地下有知,在得知一双儿女的如此表现后,肯定不会再坚持他的“父母无恩论”。他应当愧疚,在曹操给予警告之后,仍然只顾自己一时痛快,毫不收敛偏激的性格,以致一双好儿女连累受害。
孔融的另一则出格言论,是他的吃人理论。晋朝的杨泉在《物理论》中记载了一件事,说汉末有个管秋阳的人与弟弟及其同伴,因避战乱而结伴同行,天下雪断了粮食,管秋阳就对弟弟说:“现在如果不吃你的同伴,我们三人就一起死。”于是兄弟俩一起杀了这个同伴,得以活下来。孔融对这件事的看法是,管秋阳爱惜父母赐予的身体,所以吃了同伴,没有什么错,因为这人只是一个同伴,不是朋友,如果像管仲吃了鲍叔,贡禹吃了王吉,就不行。而管阳秋吃的那个人,不过是一只能说话的鸟兽罢了,就像狗吃了一只狐狸,一只狐狸吃了一只鹦鹉一样,没什么奇怪的。
孔融这套出格的理论也相当奇怪,在孔融眼里,好像只有管秋阳两兄弟是父母生的,那个倒霉的同伴就不是父母生的,就不必爱惜父母赐予的身体了。
南朝梁元帝萧绎撰写的《金楼子·立言》里也记载了孔融的吃人理论,不过有些不同:“三人同行,两人聪俊,一人底下;饥年无食,谓宜食底下者,譬犹蒸一猩猩、煮一鹦鹉耳。”
孔融认为人饿起来的时候,“聪俊者”可以把“底下者”(愚蠢的人)吃掉,就像吃一只猩猩或者鹦鹉那样。?表面来看,这很有点后世达尔文“优胜劣汰”的意思,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弱肉强食”,而不是“蠢肉智食”。而且,一个人聪明还是愚蠢并不是一件容易界定的事,聪明人常干蠢事,而蠢人吃聪明人这种事也经常发生,孔融够聪明的吧,还是被曹操杀了,从智商上说,曹操说不定还赶不上孔融,但从情商上说,孔融就差得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