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煜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3:25
|本章字节:4400字
他突然拥抱了我一下,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迅速地坐回我对面的座位,点燃一支烟,回避我的眼神。我仍然一言不发地看他,他把脸埋藏在烟雾后面。沉默。他问我是不是一直都睡得很晚。我点头。一段时间以来,我都想去追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守着计算机到天明或者对着电视什么也不做到半夜。
“你的眼睛已经有了红红的血丝。”他的语气中有关怀的成分。
“哦。”很显然,我没什么兴趣和他交谈。
面前这个男人,曾经在古汉语的课堂上传纸条给我。他说我的眼睛黑亮得像天空里的星星。他也曾在下课回家的路上塞给我一封信,然后飞快地跑开。我仍然记得他在那封信上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历史,再下来就说起他发现并那样爱慕着我……
那时候的我,是个很淡然的人,没有现在这样爱闹,很多时候表现得过于矜持。他们在背后说我是个骨子里很孤独与残酷的人。在家门口,我撕掉了那封信,丢弃在门口的下水道里。
现在想来,那封信定是他许多日子来不眠不休写出来的,还很自豪地用了发现新大陆这样的比喻。
第二天,我回了信给他。很简单地告诉他,我认为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不是多么值得颂扬的事情。相反,我觉得他破坏了原有的生活,违背了规律。
我的血液里一定有残忍的成分。本来我完全可以不必回复的,而那时的我偏喜欢以那样冷酷而极端的方式来拒绝。
之后的三天,他消失了。我一点也没感觉失落。因为,我根本不打算拥有。
再见他的时候,他守在我上班乘车的车站。
清晨。我甚至没有看他。他固执地和我一起乘车,我下车他就返回。每天如此。而我从不曾和他说话,连看都不看他。没有感动,一点都没有。他偶尔会打电话给我,却在电话那头一直沉默。这让我觉得压抑。
他还会送东西给我,一些很琐碎的东西。一张碟、一个风铃、一只手表……居然都是我有时聊天和别人提到的。我统统原封不动还给他,连谢谢也不说。
我越来越压抑。他所做的一切,在我看来慢慢变成一种纠缠的负担。
我是个依赖直觉生存的女人。若爱,在看见的十秒内就爱了;若不爱,培养十年也没有用。
如果那个男人没有在认识我的瞬间,在直觉上以电光石火的速度击倒我,我便永远不会爱上他,哪怕他再优秀。
而他,一开始就落选了。虽然他的样子不错,但他不够征服我的直觉。所以,他注定只能失败。
终于,在一个夜晚,照例是古汉语的课结束后,他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了我。
他和我面对面地站着,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我和现在一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肩膀动了动,最终还是选择了攥紧拳头放回了口袋。他没有拥抱我的勇气,而我其实也决定要在那一瞬狠狠地推开他。
我倔强地看着他,目光里一定还有鄙夷的成分。
他很突然地失声痛哭起来,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在我面前这样痛哭过,我显得有些慌张。想递张纸巾给他,却又觉得伤他自尊。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安慰。
最终,我选择了不去安慰,把他一个人留在路边自己走回了家。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样子非常孤单。我以为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多年后的今天,我居然又遇见了他。
他的变化不大,看起来更成熟了些。而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画着黑黑的眼线,染着浅黄的头发,涂着艳俗的指甲,不再是他认识时那模样清纯的小女生。他还是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了我,叫我名字的时候,他兴奋得有些手足无措,我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我们坐在街边一个小小的酒吧里,他给了我一个迅速的拥抱。我有些不快,但没有发作。沉默。沉默。我又有想逃的欲望。他问我过去有没有过一丝感动。我诚实地摇了摇头。他没有询问我现在的生活;只是问我,他再追求,我还会不会爱上他。我依然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似乎那一刻他飞快地衰老下去。他不停地抽烟,眼睛回避我的目光。
对不起这三个字在我的嘴里转了一圈又被吞了回去。事实上,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从一开始我就态度坚决地拒绝,只是他不肯放弃。我只是个唯情重情一生追寻爱情的女人,我追求与渴望的是刹那即永恒的爱情。
就像我坚信一见钟情,可惜的是你不曾在那一刻俘虏我的心。所以,我这一生都不会再爱上你。也或许,忽略了你的感受,是我的错。
看他在烟雾后的样子,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得再次选择不去安慰。
我告诉他,十年和十个小时,并没有任何区别;爱与不爱,与时间无关。
他无助地看我,而我的心始终不曾变得柔软。
如果你无法带我飞翔,就陪我一起沉沦,但你首先要有诱惑我的资本。王家卫在《2046》中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如果换一个时间和空间,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错误的只是他爱上的是那样的我,骄傲而冷酷。可他又不具备瞬间征服我的潜质。于是,他注定这样难过,我不能将他解救。
我礼貌地向他道别,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
不见,也不必再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