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敬明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3:56
|本章字节:12296字
·01·
我最近换了一个新的笔记本,是某品牌最新的型号,它很轻薄,功能又好,翻开最近的时尚杂志几乎都能看到广告上它泛着冷色调的外壳,但唯一不好的,就是因为它太薄,所以连网络接口都没有——它的机身比网络线的接口还要薄。我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又太过匆忙,粗心大意地将转换接口落下,因此,在这几天的旅途里,我都没有能够使用上网络。
于是每天晚上,在酒店的时光,就变得漫长而又无聊,不知如何打发。我已经很多年不看电视,对我来说,感觉电视已经变成了一个很奇怪的东西,而且这边的电视节目又不讲中文,我也看不明白。随身带的书在飞机上就已经看完了。
所以,百无聊赖之下,我决定给你写信。
我前面给自己找了那么多的借口,如此费力,只是为了让自己给你写信这个举动,看起来合理,不做作,不唐突——但正因为如此,就又变得可笑了。
我初中那会儿,可完全不这么认为。
那会儿我的书包里,背着花花绿绿的邮票,随时都能够掏出一枚来,用舌头舔一舔,就能贴到信封上。那时的邮票八十分,也就是八毛钱。我不太清楚此时此刻寄信邮资需要多少,我只能分清楚几家快递公司之间,十二块钱和十五块钱的区别。
所以,你看,不管我找再多的借口,不管我有再多的理由,写信这件事情本身,看起来就怪异极了。我想那感觉,就跟你有一天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人从腰间的皮带上卸下黑色外壳的传呼机,然后焦急地在马路上找公用电话,打算回电一样。
但我还是提起了笔。
·02·
我和一群年轻人一起,踏上了这次的旅程。他们差不多都比我小六七岁。
大家都说,三年一个代沟,我和他们之间,就有两个代沟。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足够的好奇——是的,好奇,好奇是一种最强大的力量,它驱使着你想要了解更多,想要拥有更多,想要控制更多。它是欲望所催生的一枚咒语,缝在我们的眸子上面。
他们有说有笑,走到哪儿都开心地拍照,逛起纪念品商店来流连忘返,对任何的食物都充满了惊奇和赞美,他们并不介意将自己的脸庞暴晒在太阳之下,阳光的热度把他们年轻紧致的面容晒得发红,看起来仿佛饱满的苹果。而我躲在黑伞之下,当我往脸上涂防晒霜的时候,我有一点感觉羞耻。这种不自在,是被他们激发的,他们像一面澄澈的明镜,能照出我所有不再回来的青春。
我和他们有很多合影,他们在照片上的面容,看起来格外生涩,但是却有一种最本质的蓬勃,仿佛这里的热带植物,有一种狂野而又善良的生命力。而我呢,我在每一张照片上,都精准地捕捉到镜头在哪里,我微笑的角度看起来一样,我面容的角度呈现着最好看的状态——这些年来,我被训练成了这样,能够在快门声响起的几乎同时,摆出大众所习惯了的,杂志上的样子,露出几颗牙齿,眼睛稍微弯起来一些,头轻轻地转一点角度,咔嚓。
而此刻,他们几个在旅游纪念品商店里买明信片,他们聚在一起,彼此叽叽喳喳地说些什么,然后又提起笔,在卡片上唰唰地写起来。
我戴着墨镜和帽子,站在远处的树荫下面,把自己完全躲进阴影里。和他们比起来,我像是一个对任何事物都失去了兴趣的老年人。我失去了那种叫作好奇心的东西。这个时候,我只想躲进空调开得很足的咖啡馆,翻一翻报纸,用wifi网络处理一下这几天我没来得及回复的邮件,然后无所事事地看着落地窗外反射着明晃晃白光的水泥马路,看着几只肥硕的鸽子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
我有点羡慕他们。
他们的背影,看起来像是当年的我们。
·03·
在写完上面一页纸之后,我出去酒店外面逛了一圈,再回来。
夜已经很深了,然而从酒店走出去不远,就是夜市,依然热闹得紧。
我们住的酒店是香格里拉的温泉spa酒店,在槟城是最好的酒店了。酒店掩映在无数高大茂盛的热带乔木中间,粗壮的枝丫仿佛撑开一个穹顶一样将酒店笼罩其下,乔木上挂满了各种藤蔓植物,那些叶子婀娜而又宽广,甚至走近了你会感觉它们在朝着你热腾腾地喷着气,带着植物的辛香和热带的气浪。酒店装饰得很奢侈,但又很低调,站在酒店大门外的门童,不时从车上接下住店旅客们的行李箱,lv的,gucci的,rimowa的……各式各样奢侈的箱子装载着纸醉金迷的假期。
然而酒店周围,却非常非常地破败陈旧。
可能你听我这样说,你就又要发笑了。我是说真的,我并没有夸张。从酒店走出去大概五十米,一切都像变了天地。甚至当我回过头的时候,这座本应该盛气凌人贵气自傲的酒店,突然有了一种落魄贵族的凄凉,虽然它依然紧紧拥抱着自己胸前的徽章和长剑,但这个时代却早就没有了骑士精神,曾经的繁华辉煌已经荡然无存,人们喧闹而粗俗地活着,像细菌一样在地球上滋生。
夜市在街道两边铺展开来,店主们都搭着简易的帐篷,一块隔板放在支架上,就算是自己的门面了,隔板上放着各种纪念品,非常地便宜,因此也理所当然地粗糙。卖假货的很多,无数仿造的名牌钱包、手表、衣服,琳琅满目。店主对我们也并不热情,这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他们甚至不太抬起头看我,除非我在他们的摊位面前停下来,他们才抬起眼睛,看着你,偶尔有主动一点的,会用手比画着,推荐他的一些货物。
除了这些,还有沿街一字排开的按摩店,门口坐着很多深肤色的当地女子,她们扎着发髻,穿着白色的短背心,机械地重复着“massage”这个单词,但她们的目光却并没有真的投入到招揽生意的热情中去,她们的眼睛低低的,视线落在黑色的地面上。
地面很烫,我的鞋子很薄,我能感受得到。
你可能以为我更喜欢逛顶级的百货公司吧?但可能你并不会想到,我其实对这种市井的市场,更加感兴趣。
全世界的奢侈品百货公司,看起来都差不多。
但全世界各个地方的夜市,却绝无雷同。
因为人们生活在这里,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呼吸,他们的体温和气温,他们的一切都和这条短短的街道混合在一起。
那个路边卖素描画像的人,也许刚刚才搬来这里,不了解进货的渠道,所以只能靠手艺赚钱。
前面丁字路口那家照片最大最亮的餐厅,也许已经传到第三代经营者了,他们也许是最早在这条街上开店的人,他们也许看着曾经的一片密林,最后变成了五星级酒店。
而路边坐着的那个小男孩儿,可能刚刚和家里吵架,此刻一个人溜了出来,他的鞋子比他的脚大很多,也许是他爸爸的凉鞋。
这条街两边,是无数低矮的平房,灰蒙蒙的砖墙,带着裂缝的水泥地面,路边的污水沟里漂浮着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墙角边或者屋顶上,攀爬着零碎的热带植物,它们顽强地在这条油亮亮的街道上生存着,让这条街看起来像一个活物。
每走十几米就会有一间餐厅,餐厅的人很多,各种冒着热气的盘子从厨房里端出来,放到桌子上,海鲜的香味。
整条街上都是这样的香味。
不时有蒙着面纱的阿拉伯女子路过我的身边。
还有很多很多的欧洲人,他们皮肤白皙,和当地人截然不同,他们衣着也很光鲜,甚至举止也很优雅,他们看起来,像刚刚拆掉腰封的新书。
然而,当地人也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我走了很久,有点累了,直到我渐渐听到海潮的声音。
我想这条街也快被我走到尽头了。于是,我转身,往酒店返回。其实在那一个当下,我有一点想要走到这个街的尽头去看一看,我甚至想要去深夜的海边看一看。我想看一看黑夜的大海,没有人潮的大海,没有墨镜和防晒霜的大海——我能够预想它在黑暗里展露出来的属于它的真正的力量,毁灭性的,肆无忌惮的,随时能够摧毁一切却又不屑一顾的黑暗狂潮。我想我站在这样的大海边上,随时都能够热泪盈眶。人越感觉渺小,越容易绝望,绝望是世界上最锋利的匕首,能够刺穿一切你能想象到最坚不可摧的盔甲。
后来我听说,年轻人们买了很多便宜的手镯,项链,耳钉,挂件之类的,他们在车上彼此交换着分享,我看着他们,非常羡慕。我想他们带走了这条街的某一部分,就像从一件衣服上,撕下了一块碎片。
他们并不管那些纪念品背后是否印着“madeinchina”,他们觉得高兴,觉得喜悦,觉得好奇。
因为他们依然年轻。
忘记告诉你了,这个酒店在海边,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有持续不断的海潮声,一声一声地拍打进耳朵里,海潮有一种缓慢而又固定的节奏,非常地催眠。
我很容易就睡着了。比前几天睡得都好。
直到第二天醒来,拉开窗帘,迎面一望无际的碧蓝大海。
·04·
我们在高中那会儿,是不是一直就计划着环游世界来着?我记得那时我们甚至都计划好了逃课的理由,欺骗爸妈的理由,压岁钱存了一些,零花钱也攒了不少,甚至我们在地图上都用红色的水笔圈出了我们想要去的城市。
那时并不认为荒唐,那时只觉得有一种叫作梦想和青春的东西,在胸口撞得发痛,那时的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歌里一直唱。
我其实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有料想过你收到信是什么反应。
我也知道,这些年,我身上发生了很多很多的变化。可能当初一起念书的人里面,我的人生轨迹,看起来最不可思议吧。
我从初中的时候,就吵着想要当一个作家,没想到,这事儿还真让我弄成了。但是,我看起来却似乎有一点像是搞砸了。至少不纯粹,我是这么觉得的。我想你可能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现在除了写书,还干很多事儿。而且我写的东西,也是很多人爱看,也很多人不屑。
我有时候也想,似乎是一件本来极其简单而纯粹的事情,被我弄得复杂而又混浊。但这能怪谁呢,似乎也不能怪我,你说是吧?
那就怪这个操蛋的世界吧。
我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你了,所以,你收到这封信一定大吃一惊。
我们以前可是一直通信的,你记得吗?那会儿我刚上大学,当初我们几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呼啦啦地从四川自贡这个小地方,嗖的一声就飞向了中国的各个角落,我到了东边,最繁华的大上海。
那个时候我穷得不可开交,在学校里,数着日子花钱。我经常在学校的食堂买午饭时,想顺便买一碗蒸蛋,但真的觉得太贵,不愿意花那个钱。可是学校的蒸蛋真的很好吃。
我喜欢喝图书馆楼下的珍珠奶茶,那比我在四川喝过的奶茶好喝很多很多,可是,不能每天都喝,如果每天都喝的话,我就没钱买鞋子了。因为我只带了两双鞋子去上海,还都是夏天的鞋子,到了冬天,脚就冷得发痛。
还要存钱买自行车。
要花钱的地方真是太多了。
特别是一进大学,老师就对我们提出了要求,每一个人都要买一台照相机,一台dv,一台高配置的电脑。我拿着老师开给我们的单子,犹豫了一个星期,才给家里拨通了电话。我在电话里小声地跟妈妈要这些东西,妈妈在电话那头有点犹豫,她问了问我:“这些都是学习要用的吗,老师说得买,是吧?”我说是的,声音很镇定,但眼泪已经掉出来了。妈妈说:“哦,好,学习方面可不能马虎。”
过了足足一个月,妈妈才把那一笔钱寄给我。我一直到今天,都没问过我妈妈,那笔钱到底怎么来的。
可后来一切都好了。我开始赚钱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
我在吉隆坡的双子塔,给妈妈买了一张丝巾。妈妈喜欢蝴蝶,那张丝巾上印满了各式各样的蝴蝶。那张丝巾大概要人民币一万块钱,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买了下来。我把自己选中的那个包放回了柜台。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这些事儿吧,我小时候,家里收入一般,但我爱乱花钱,买书,买衣服,买玩具,买游戏机,爸妈随着我花钱,非常纵容我。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买过什么东西。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家里重新装修了一次房子,之前的老瓦房很破旧了,几乎不能住人。爸爸和他的一个朋友,两个人,把屋子翻新得我几乎认不出来,爸爸一个工人都没请,自己钉完了所有的钉子,刷完了所有的油漆,也刷白了他的一些头发。
妈妈呢,几乎没穿过什么漂亮的衣服,有一件红色的呢大衣,每到过年的时候,或者去亲戚家,妈妈都会拿出来穿上,我小时候觉得妈妈特别喜欢那件衣服,后来长大之后,我懂了,妈妈只有那件衣服。
所以,我现在就老爱给他们买东西。
我后来把我上海的那辆凯迪拉克轿车,也给爸爸拿去开了。
我最近在存钱,准备给他们在上海买一栋别墅,最好是带很大的花园的,因为爸爸说他想要种花。
除了这些,我还得存钱,因为我怕他们老,怕他们生病,怕他们离我而去。
我要赚很多的钱,多到能为他们换器官,换血,换命。多到能让他们陪着我,直到我们一起死去。
爸妈如果走了,那我就变成孤儿了。
我不要做孤儿。那太可怕了。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要让他们永远照顾我,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永远陪在我病床前面,我饿了的时候,他们永远能帮我端一碗烫饭过来,我莫名其妙地吃坏肚子的时候,他们总能告诉我一些民间偏方。
·06·
我的信纸快要写到最后了。
这是在槟城香格里拉酒店里随手拿走的信纸,只剩下最后这一页了。
这是一个热带的国度,每一个白昼,都被炙人的温度,刷得耀眼。空气里像烧着透明的火。
这里有咖啡的香味,有榴莲的香味,有中国城飘出的中国菜的香味。
年轻人们在每一天的行程里,都看起来元气十足,而我,有时感觉很惬意,有时又感觉很疲惫,但总的来说,我对周围陌生的一切,都缺乏应有的好奇,这让我沮丧。
这些日子里,我反复想起我们念书时候的梦想,那些梦想,都在我的心里,变成了儿时的玻璃弹珠,蒙了灰尘,有了划痕,尽管依然晶莹剔透五光十色,却没有人再愿意玩起这种趴在地上的游戏了。
在写这最后的几行时,他们正在参观这里很有名的建筑,典型的娘惹们居住的房子。很多关于娘惹的电视剧,都在这个有钱人的故居里取景。我看了看门口贴的海报,上面的主演竟然是李心洁。一转眼,她都开始演成熟女人了。
而我的记忆里,却是当年我们念中学时,她和任贤齐一起,在湖南卫视的《音乐不断》里,上蹿下跳,年轻无限地唱着“哦赶快回来,天涯海角,躲这场风暴”的样子。
那个时候,你最爱她,你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