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一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4:16
|本章字节:10558字
大姨正值春华年少时,她的生命力是如此的旺盛,几十天的时间外带阵阵春风足以使她被马蹄踏断的腿伤得以痊愈,除此之外,大姨她不会要求更多的什么。
姨父和大姨住在同一个医院里。姨父的病房在大姨病房隔壁。姨父生性好动,他一点也不想做一个安静的人,他只在病床上躺了十五天,十五天之后,伤口还没有拆线,他就弓着腰扛着背,捂着腹部,大声嚷嚷着起来敲大姨病房的门了。
姨父每天都要来探望大姨一次,有时候是中午,有时候是吃过晚饭之后。姨父每次来看大姨,都会给大姨带来胡桃、杏干和烤羊头之类的零食。他总有办法弄到这样的零食。大姨不爱吃零食,大姨爱骑着马在草原上奔驰。对此姨父他一点也不遗憾,他坐在大姨的床前,一边皱着眉头用力咬开坚硬的胡桃,大把大把地嚼酸得倒牙的杏干,满脸油腻地啃烤羊头,一边眉飞色舞地讲一些笑话给大姨听。姨父讲笑话的本事很糟糕,他根本没有办法把一个故事讲完整,常常是讲了前面,忘了后面,包袱还没抖开,听故事的人还在云里雾里,他自己就乐不可支地先笑起来。姨父笑起来轰轰烈烈的,像八十辆牛车一块儿从屋顶上碾过,震得屋子直摇晃,姨父摇晃过屋子后就声势很大地站起来,抖落掉一身的胡桃壳、杏核和羊肉渣,弓着腰,扛着背,捂着腹部一拐一拐地离开大姨的病房,像一辆被打烂了歪歪叽叽要去修理的战车。第二天中午或者吃过晚饭的时候,他又会拎着装满零食的包袱来敲大姨病房的门,他躬着腰,扛着背,捂着腹部,但热情很高。
姨父看上大姨肯定不是因为大姨救了他,是他的救命恩人。姨父不是头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了。在此之前,他至少有五次与死神撞了个满怀,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阎王爷的大殿,那五次全是别人把他从死神手中拖回来的。姨父对他屡次与死神打交道颇为得意,他用一种批评自己的口气说:我这个人太背,把阎王爷得罪得不浅,阎王爷不喜欢太背的人,我是彻底地没有什么希望了。姨父说完这话之后就哈哈大笑,笑得喘不过气来。姨父从来就把自己的屡死屡生看做是造化,与别人无干,他向来没有什么对这个世界的感激之情。
我一直认为姨父追求大姨全是因为大姨的美丽,是大姨的美丽征服了姨父。姨父他是有过胜利的,有过战功之后的快乐的。他在战场上看够了美丽的火焰,美丽的硝烟,看够了子弹飞过时美丽的曳火和炮弹爆炸时美丽的气浪,他在冲锋陷阵中不止一次地擎起过被战火撕裂成碎片的美丽的战旗。姨父在战场上看到了一切美丽的事物而唯独忽略了人。现在美丽的大姨出现在他面前,他为大姨的美丽而震惊,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一场新的战事,大姨是他要发起进攻的新的高地,他着迷于这个高地,他要攻占它,成为它的占领者。姨父用胡桃、杏干、烤羊头做他的“弹药”,每天躬着腰扛着背捂着腹部从作为他“战壕”的病房出发,去“进攻”大姨,并且乐此不疲。
我还认为击中大姨的子弹不是胡桃、杏干、烤羊头,而是姨父讲的那些笑话。那些笑话,它们其实算不上什么笑话,它们本来是一些战斗故事,只是姨父觉得它们很有趣,把它们当做笑话讲出来罢了。姨父自己是笑着的,他笑得喘不过气来,好像那些笑话真的很好笑似的。一个从杀戮场上走下来的汉子,把一些由鲜血、生命、死亡和荣誉构成的事用笑话这种方式轻轻松松地讲出来,这个人讲到夺强和拼戈时眉飞色舞,讲到绝境和死亡时插科打诨,讲到偶然和奇迹时哈哈大笑,他那副样子就像一个满不在乎的孩子,这样的场面绝对具有强有力的杀伤性。大姨躺在病床上,她被雪白的石膏裹着,托在雪白的床单之上,不能动弹,她渴望阳光下自由自在的生命,渴望无边无际飞驰的日子,她每天被这样的故事沐浴着,不受伤那才是怪事。
大姨很快下来床,拄着双拐在房间和院子里走来走去。大姨快乐极了,她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孩似的咯咯笑个不停。大姨丢掉拐杖的那一天姨父没有来敲她病房的门,他和他的那些笑话一起失踪了。这一天大姨若有所失,她一拐一拐地去姨父的病房找姨父,又去找院长。院长笑眯眯地说:“你要唱首歌儿给我听,我就告诉你。”大姨真的唱了,她唱的是《红色勇士谷诺干》,那是一支赞美英雄的歌。大姨的歌声动人极了,它把病房里的伤员和医生护士都引出来了,大家拼命地给大姨鼓掌,要大姨再唱一首。大姨真的又唱了一首,然后她拉着院长的衣襟要院长兑诺说出姨父的去向。院长摊开手说:“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他一大早就失踪了。”大姨生气地说:“你说过你会告诉我的,你怎么老骗人?你还是个老辈儿人,你骗人要长红胡子的。”院长呵呵笑着,说:“我怎么骗你了呢?我没骗你,我们正在找他,你不知道他这个人是多么地无组织无纪律,我们要找回他来,非狠狠刮他的胡子不可!”大姨吓坏了,连忙说:“老院长,老院长,你是好人,你不会长红胡子的,我不找他了,你们也别刮他的胡子好吗?”
姨父是第二天一大早出现的。姨父精神抖擞地出现在大姨面前时,大姨欣喜无比。姨父不告诉大姨他昨天为什么消失了,他要大姨脱下病服,换上白衣白袍,然后把她带到了草原上。姨父让大姨在一大丛娇艳的日全花旁等着他,他自己一阵风似的跑掉了。过了一会儿,姨父回来了,胯下骑了一匹高大的蒙古马,那是一匹黑色的蒙古马,双目如炬,四蹄如锤,生机勃勃,不断地打着响嚏。姨父从马背上滚落下来,他一点也不在乎大姨脸上现出的激动表情,他把缰绳往大姨手中一塞,空出手来,双手扶住大姨的腰,如拨鸿雁,轻轻一送,把大姨送上马背。
大姨在马背上了。白衣白袍的大姨在马背上了。马似一朵稳实的黑云,落在红花绿草丛中。大姨有点眩晕,她伸出双手捂住眼睛。马是通人性的,它甩动漂亮的头颅,打着响嚏,先是踏着碎步小跑,然后它开始飞奔,它把四蹄高高地扬起来,它飞奔的样子就像在草叶尖上掠过似的。大姨抓住了缰绳,她在马背上荡漾着,起伏不定,她的长发散落下来,飘拂在空中,她荡漾起来的时候离蓝天白云是那么的近,好像她自己就是天上的一朵白云。大姨哽咽着,抽搭着,奔跑得越来越快。她把身子伏下去,让脸儿紧贴在松软的马鬃上,泪水如涌。
八
我从小就不喜欢姨父,虽然他身材魁梧,相貌堂堂,说话的声音很洪亮,是个军官。我的表哥表姐很佩服姨父,或者说,他们惧怕他,他们看见他就像老鼠看见了猫似的,一个个瞳孔都放大了,连喷嚏都不敢打。有时候我的表哥表姐们在房间里做游戏,丢沙袋或者翻绳,姨父在隔壁房间里咳一声嗽,他们就会一起停下来,憋声屏气,脸上露出害怕的神色。表哥表姐们这样让我十分瞧不起。我说:“你们干吗要怕他?”他们说:“他会揍我们。”我说:“他干吗要揍你们?他只不过是咳嗽。”他们说:“我们也不知道,他喜欢这样,他咳完嗽就揍。”我说:“你们有六个人,你们可以揍他。”他们说:“我们不能。”我说:“你们抱他的脚。”他们说:“他过去杀过人,杀过好多好多人。”我说:“你们先杀了他,让他今后再也杀不成人。”表哥表姐他们看看我,露出惊诧的神色来,然后他们互相交换眼神,一起嘻嘻哈哈地笑了。他们说:“你不懂,你是个笨蛋。”
我很悲哀。我真的很悲哀。我的悲哀并不在于我不懂,是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笨蛋,而在于我不能杀掉我的姨父。我非常渴望把我的姨父杀死,但我不能那么做,因为如果我这么做了,大姨她会伤心的。
姨父很喜欢揍人。他揍表哥表姐,也揍大姨。姨父揍表哥表姐的时候就像在揍孩子,他把他们拖到他怀里,把他们放倒在他的腿上,扒下他们的裤子,用力地揍他们的屁股,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很有条理,从容不迫。他揍得很有力量,很有节奏感,充满了激情,因而他的眼睛会炯炯发亮,像两个燃透了的火球。
姨父揍大姨的时候就没有这么轻松了。大姨会反抗,而且大姨不会像她的孩子那么大声地号哭求烧,大姨会一声不吭,这让姨父非常恼火。只有一次大姨叫出声来了。那一次是因为我的介入。一天晚上,我睡在大姨的被窝里,半夜时被什么动静吵醒了。我看见姨父揪住大姨的头发把大姨往床下拖,就像一个可恶的屠夫。大姨的头往后仰着,双手死命扳住床沿。她美丽的长发在一根根铮铮地崩断,落纱似的飘在空中。她肯定很疼痛,但她一声也不吭。我跳起来,朝姨父扑了过去,我抱住姨父揪着大姨头发的那只手,像只真正的小狼崽那样狠狠地咬下去。姨父痛得大叫一声,松开大姨。他把我像一只沙袋一样抡起来,丢回到床上去。大姨从床边爬起来,扑向我,把我搂进她的怀里,她一脸苍白地跪在那里朝姨父喊道:“别碰他,他还是个孩子!”
姨父从来不揍我,他甚至连一个手指头都没有碰过我,虽然在我好几次咬过他之后,他把被我咬得鲜血淋漓的伤口亮给我看,并且威胁说迟早要一颗一颗敲掉我的小狼牙,但他从来没有兑现过他的威胁。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不揍我。他说:“因为你不是我的孩子。”我对这个答案很失望,有很长一段时间闷闷不乐。我倒情愿做姨父的孩子,让他揍我,然后我再杀死他,也许这样大姨就没有理由伤心了,而现在没有理由的是我,因为我不是姨父的孩子,我既没有理由挨揍,也没有理由因为挨了揍而反抗,我知道这全是一种亲情在作怪,是这种东西让人发疯,我讨厌这样的亲情。
姨父到老年的时候已经成了另外一种样子。他身体很胖,是那种徒有虚名的胖,没有什么用处,喘气困难,整天老是呆呆地犯愣,极不愿意到户外去,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坐就是大半天,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就像一只躲在黑暗中一动不动的老殷鼠。表哥表姐那会儿全都长大了,他们也都像姨父一样长得人高马大,而且有着相同的脾气。他们倒是不揍他们的父亲,这一点和姨父不同,他们只是用一种极不耐烦的口气来和他们的父亲说话。我觉得他们这样做还不如他们的父亲,因为他们的父亲至少是爱他们的,而且敢于揍他们。
我一直相信姨父爱着他的孩子,包括我在内,他们是他的财产,是他在亲情的名义下拥有的私人财产,可以由着他任意支配。我还相信姨父他是爱着大姨的,他在柴达尔草原的默兰木祈愿大法会上第一次见到大姨时就爱上她了,他一辈子都在爱着她,从来没有改变过。在太多的始乱终弃的故事里,姨父对大姨的忠诚实在是难能可贵。但是同样的,大姨也是一份财产,是姨父权力宝库里弥足珍贵的一份私人财产,就像姨父的战马与手枪一样,她和它们同样的宝贵,甚至比他获得的军功章还要宝贵。姨父把这份宝贵的财产看成与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因为他是抵押上了自己的生命的,还因为她和它们是他的财产,他仍然可以支配它们,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这种支配权。
姨父在年老的时候丧失了这样的权力,或者说,他自认为他仍然拥有着这样的权力,只是他已经无法去履行这种权力了。姨父老了,再也揍不动他的财产了,而他的孩子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离开他的宝库,自己去做疯狂的财产敛藏者,昔日权力的宝殿之下门可罗雀,布满蛛网和灰尘,还有一些聊以回忆的雀屎。只有大姨还守着姨父,只有大姨。无论是姨父拥有或丧失了权力的时候,她都没有离开过姨父一步。也许她早已经习惯了行使着权力的姨父。也许她从来就没有承认过姨父的这种权力。反正她守着他。姨父的战马早就成了哪一片荒凉的黄土下掩埋着的朽骨,手枪和军功章也已经进了历史博物馆,它们就算还有光泽,也只是一些暗淡的生了锈霉的光泽,没有丝毫的炫眼之处,如果没有大姨,他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甚至找不到任何与自己的历史的牵连了。
九
大姨对姨父极其忠贞,她这一辈子总是按照姨父的意愿来作出自己命运的选择,并且从不后悔。
大姨在养好腿伤之后当了兵,成为一名军人,那是姨父的旨意。大姨本来打算在伤好之后回到家乡的草原上去的,那里有生她养她的部落,有爱着她和她爱着的亲人,有奔驰得无拘无束的骏马和在草地上滚来滚去的黑眼睛羊羔,她思念着这一切,她甚至不知道如今她的家人怎么样了,那些用长膛毛瑟枪掩护她的勇敢的父老兄弟们怎么样了。但是姨父生气地说:“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只想着你自己,只想着你自己的家庭?你这样有多么的自私呀!”姨父说:“你应该当兵,做一个解放者,解放自己,解放全人类!”姨父对大姨说这番话时表情严肃,语气激动,有一种大姨陌生的崇高感,大姨不知道什么是自私,什么是解放者,不知道怎么才能算解放自己并且解放全人类,但是姨父的痛心疾首让她脸红,姨父的慷慨激昂让她冲动,大姨放弃了回家的念头,毫不犹豫地报名当了兵。
大姨当兵之后本来是做宣传员,她跳的《霸王鞭》《挤鹿奶》让士兵们把巴掌都拍红了,她唱的《白毛女》《扎日?布力图可汗》让士兵们热泪滚滚,她还会背诵民间英雄史诗《智勇的王子希热图》《大漠勇士巴特尔》,她站在台上,双手背在后面,挺着胸脯,仰头望着远方,眼睛里滴着泪水,大声地背诵着那些史诗,所有的士兵都深深地为之感动,油然生出做一个让人怀想的英雄的强烈欲望,他们盘着腿坐在草地上,腰板儿挺直,紧紧地搂着怀里的钢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发着誓言,并且渴望着战斗早一些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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