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微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4:41
|本章字节:13648字
一直没敢跟我妈说,在内心深处,我多少有点怀念我爸“出轨”之后的那段光景。
那好像是个九月。
喜欢九月。总是觉得,时光在九月,就开始像一幅点彩画,不再是无法割断的串联着冗长悲喜的绳索,而是,轻轻巧巧的各自独立起来,重现了“时光”本就应有的和美。九月因此就有一些属于它自己的味道,它就是那样轻盈的在重叠着结束又开始的过程里显得有一些卓尔不群。
忽然,只是走神,或是不常见地定了定神,那一瞬间,记忆横空出世,九月特有的味道,让人顺着它穿过记忆的防线,没有防备的,就这样回到好多好多年前的那样一个安静的九月。
那个时候,四季都很安静,各式各样不同的安静。夏天的安静是软软的俏皮,像一大朵粉红色的棉花糖,仿佛随时都可以被它包起来,陷进它无声的热络。而秋天的安静则像从枝头飘落的银杏叶,有些些诗意,有些些失意,还有些些忽闪忽闪的不确定。
我看见那个小女孩儿,小小的年纪,小小的身量,在那个下午,坐在自己家门口青砖的台阶上。
画面如此平静和美。在棉花糖与银杏叶交替的那个安静的下午,女孩儿默不作声地把一本图画书打开,摊在膝盖上,脸上应该是自动带着微笑的。
独自一人的时候,小女孩儿喜欢微笑。
那本图画书表达的意思是“匹诺曹等待蜗牛从二楼下来似乎要好几个时辰的光阴”。那正是我当时对“岁月”最确切的感受,如果简化成一个词,刚好很像她的名字,“悠悠”。
对了,“我”姓梁,叫梁悠悠。
我们家有四口人,我妈叫陈萍,我哥叫梁小飞,我爸叫梁朝伟。
哦,想当年我爷爷给我爸取这个名字的时候,肯定没有料到,过了大约二十年,有一个日后成为大明星的人也被取了同样名字。而且,客观地看,“梁朝伟”这名字本身也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跟“木须肉”差不多。
那个九月的下午,我那位和大明星同名的爸爸也在家,他独自在屋里看书。
我爸梁朝伟原本不是那种会不吭不哈在家看书的人,尤其,那是一个天高气爽适合出去耍的下午。他在当时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特别,主要因为他失恋了。
一个中年男的,已经有两个娃,却“失恋”了,其对象自然不是俩娃们的娘。没错,和很多家庭的情况一样,我父母的婚姻也曾经历过“第三者”,出轨的是我爸……这也和很多家庭的情况一样。
学龄前的我对我爸的失恋没有太大知觉和同情,那个下午我很快乐,边看书边吃糖,那是一颗椰子糖,是我妈出门上班前留给我的。对那时候的我来说,消磨岁月的最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吃”,一种是“盼望着吃”。
似乎,我的童年记忆都是被雕刻在味蕾上的,因为回想到很多画面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某一个对应的食物或味道。
用椰子糖消磨时光有一大好处是它很大,可以吃很长时间。设计这种糖的人好像很不情愿让小孩子吃一样,每次把它放进嘴里我都觉得我其实是往嘴里放了个鞋撑子。然而它味道又不错,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心含怨恨地渴望它。它总是成功地占满我整个的嘴,迫使我只能不断主动地去吸吮,就算这样口水还是有可能随时顺着嘴角流出来,滴在我的衣服上,手臂上,或摊在膝盖的那本书上面。
椰子糖是当时最流行的糖果之一,棕色的,有一种特别的香甜,我只是很奇怪它为什么叫椰子糖,因为它和我后来吃到的真正的椰子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味道方面的关联。那时候的糖大概是胡乱起名字的,另一种更普及的“高粱饴”和真正的高粱之间,似乎也没什么关系。不过,这些都不妨碍童年因为这些没心没肺的糖果们的存在,就那么很容易的甜蜜起来。
除此之外我手里还仔细地攥着一个半青半红的小桃子。午后,沈奶奶买菜回来,路过我面前,像布施一样笑眯眯地从菜篮子里掏出那个小桃子给我。那小桃子在我手里被捂热了,我不舍得吃,已经小心翼翼攥了整整一下午,连去上厕所我都带着它。
我常常会得到街坊邻居的“布施”,别的小孩也一样。是否能得到邻居由衷的“布施”是衡量一个童年是否优质的标准之一。
就在我正在踌躇要不要咀嚼嘴巴里吮到最后的一点椰子糖的时候,我哥梁小飞忽然“从天而降”。
梁小飞在15岁之前经常走“从天而降”路线。那时候的城市以平房为主,小男孩儿们当时“耍帅”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的从这家屋顶到那家屋顶。我哥是这方面的强手,只要他愿意,基本上他可以几公里之内都脚不沾地。他那段时间放学的路线一般都是一出学校就上房,到家才落地,中间没有房屋衔接的地方则是用各种树作为过度,穿越房顶树杈对少年的梁小飞来说如履平地。
那天也是那样,他像猴子猩猩等灵长类动物一样,不知道是从哪棵树还是哪家的房顶跳下来,“嗖”的一下就出现在我面前。
在我还没完全搞清状况的时候,梁小飞就已经迅速地完成了和我打招呼的全过程:他先是轻轻一掌踢翻我膝盖上的小人书,顺便敏捷地一把抢走我手里的小桃子,并毫不犹豫地“吭哧”一口,又马上“呸”地吐出来,说了句:“什么破桃,想酸倒老子的牙吗?!”边骂边飞起一脚把它踢上了沈奶奶家的房顶。小桃子从高空坠落的时候砸中了一只正在屋顶歇晌的野猫,随着它“嗷”的一声惨叫,宣告被我哆哆嗦嗦保护了一下午的那个半青半红的小桃子一命归西。
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哥看见我哭,马上熟练地一步上前,动作麻利地捂住我的嘴,嬉皮笑脸地用威胁哄我说:“别哭了,再哭!再哭我把妮妮也扔到房上去!”
“妮妮”是我的布娃娃,每天和我如影随形,这通混乱发生的时候,它正无辜地端坐在我身旁的台阶上,通身充满着我的口水味儿,用“相濡以沫”来形容特别贴切。
接下来,我跟我哥就屋里屋外地展开了每天例行的追跑打闹。
那年我6岁,还没上小学,梁小飞12岁,上小学5年级。
小学5年级大概是男人人生中第一个不懂得如何与异性相处的年龄段。我哥在不知道如何跟我相处的情况下,选择了最简单直接又能体现优势的一种:打架。
以我的身高体重年龄经验等各种综合条件,明显打不过他,梁小飞又继承了我爸他们山东人的秉性,骨子里认定惜香怜玉是修正主义和西方虚假文明的做作产物,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哪有让着女人的道理!尤其对于山东大汉来说,对女人礼让根本就是耻辱!羞辱女人才应该是齐鲁大地男人们的传统!没听过吗,子曰“天厌之”,就是冲女人曰的。连武大郎那样的货色尚且无师自通地靠欺负潘金莲这般香玉之人建立尊严,何况我哥,一个小学还没毕业就比传说中的武大郎高两头的人,自然无需让着我,尤其,我生就的还不美。往好处想,梁小飞没学武松那样三拳两脚把我早早打死已经是我天大的运气。哈哈。这就是兄妹。亲兄弟姐妹之间打打闹闹的密度是衡量一个童年是否优质的另一个标准之一,比邻居的布施更重要。
我们在交手3分钟之后,和平常一样,我又处于劣势且绝对没有任何反击的可能,这时,我灵机一动,不再恋战,转身跑去找我爸,假装告状,实际是求救。
梁朝伟当时正沉浸在他绵绵不绝的悲情中,书本是他的不想理我们而制造的屏障,对于我打破屏障呜啦哇啦说不太清楚的投诉,他似乎没太理解,报以了一种相当迷离的眼神,好像他瞬间老花了,需要调整一阵子焦距才能分辨出我是谁。梁小飞一看梁朝伟的态度没有对我明显偏向,正中下怀,立刻也跑过来对我进行了捏造和反诉。
我爸那次,一反常态,没有当场把我们轰走,而是表现出了不多见的耐心。他把我们兄妹左右两边分别揽在他的两个臂弯,然后皱着眉头相当动情地以一个故事给我们讲了应该重视手足情深的深奥道理,还夹叙夹议的。
梁朝伟讲的那个关于曹操俩儿子如何为争夺帝位互相残杀的古代故事伴着一首诗,他也深情并茂地对我们诵读了一遍。之后,我爸要求我和我哥就地偃旗息鼓,到院子里背诗去,说不背出来别互相招惹,也不许再回来找他。
那是我生平学会的第一首古诗,也是我爸教过我的唯一一首诗。我当时应该是真的是去背了,因为直到今天,我都还没有忘记:“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喏,我小时候学会的第一首古诗,竟然不是着名的“唐诗”。而且,我和大多数小孩学第一首诗的契机也不是太一样。
童年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充满奥妙的。
我在童年远去,并又过了几十年“败絮其中”的成年生涯之后重又走进校园。一切的缘起竟然还和梁朝伟教我们的那首诗有点关联。
那年,我的第一次婚姻以离婚告终,离婚后我长久地陷入对自己严重否定的挫败感当中无力自拔。在某个失眠的晚上,我百无聊赖,在房间里原地打转了几十圈之后,随手打开音响,房间里悠然响起肖邦的那首世人皆知的《降e大调夜曲》,那是前夫留下的唱片。那样的乐曲,在那样的夜里饱含情意地款款而来,击中了我不知名的软肋,心头随之涌出许多并非伤感的饱胀的感怀。
无所适从之下,巡视四周,这个已经住了几年的房间忽然间陌生起来,我的目光最后落书架上,在以往的已婚生涯中我从未留意过它的存在。我的手指仔细地划过那些我前夫的爱物,脑海里出现了他因为它们而忽略与我对话的画面,我忽然对这些他还没搬走的“情敌”们有些好奇,就很随缘地从书架上抽出我的手指正停落的那本书。
就这样,在想睡而睡不着的心情中,再次,读到了曹植。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肖邦和曹植有很诡异的相似之处,我的才情有限,无法用简练到位的语言描述清楚。或许那就是一种情怀,被他们的作品在瞬间触动的情怀。那一刻,我内心最底里的某一种热度,就像是被短笛勾引出的舞蛇一样,无法阻止的摇摆着坚定的钻上心头。
在之后那些痴迷于听肖邦和读曹植的日日夜夜,我甚至少有点开始念起我前夫的好来。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他内心深处繁华着的金兰,竟是庸俗如我这样的一个普通妇人之前眼浊没有来得及发现的。
因曹植的缘故,我独自谅解了我的前夫在现实的婚姻中给我带来的残缺,不堪,和不少也不多的那些伤害。
是啊,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常常因为对方有一些自己想有又没有的特质,我们讨厌一个人常常因为对方有一些我们自己也有又不愿意面对的特质。
当年我爱上我的前夫曾因为他博学,燃起我们离婚官司的硝烟则是因为我无法再忍受他在现实生活中过分沉溺于修葺他的博学而表现出的冷漠和自以为是。直到,我透过客观的回忆,发现,“博学”的另一面就有可能是“冷漠和自以为是”。只不过,我在结婚之初没有想明白,要接受一个人,不但要接受他的优点,也要接受他的缺点。更重要的是,要接受一个人优点的那一面,就一定要想清楚,任何优点背后,都有隐藏着的问题和短板。而我自己在这一段关系中的表现,又何尝不是他无法理解的一种狭隘和偏执?
之后多年,曹植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男人。我因为借由读他的过程在自我救赎。也因为爱上他而爱上了和我恍若只有一岸之隔,却永远都迷离在没有返程那世界尽头的魏晋时光。
也或许,我爱的并不是我浅读之下的魏晋,而是,它代表的某种真性情,那种不论男女都因它的存在而美丽的一种叫做“风骨”的东西。而不像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的,已渐入骨髓的“风湿”。
这些思考又带我重新想到我的爸爸,在他对我们疏于照顾的那些时日里,曾经不经意的播下过最初的种子:那个下午,万水千山纵横,梁朝伟失着恋,信马由缰地上下嘴唇随便一碰,就把曹植和我不知道的“建安风骨”,悄然留在了我的生命里。
虽然说,初初,我一个学龄前儿童,也没有真的领会曹植那首诗的精神,甚至我爸讲的意思我也半懂不懂,有很长时间,我还都以为“何太急”是一个人的名字,因为这样念起来比较顺嘴……
那天我很快就背会了那首诗,扯着嗓子在院子里冲各种人显摆。大概这让梁朝伟很有成就感,没几天之后,在另一个又不得不继续独自面对我的下午,他来了兴致,教我写字。
我会写的第一个字,不,确切地说我学会写的第一个词儿,是“毛主席”。
再来依次是“天安门”“大米”“我”“爸爸”“妈妈”“是”。
当梁朝伟把这几个字摊在我眼前的时候,我人生第一次想到了“死”。
“死”在这儿是指一种情绪的喜乐程度,跟真正的“死亡”没啥子关系。一个人欢喜到一个特别的境界,别的任何词汇都无法准确形容的时候,通常,直接蹦入脑海的,就是“死”。所谓“欲仙欲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学写字足以让我有欲仙欲死的感觉。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情绪到达这种程度,第二次是和初恋偷偷摸摸的初吻时刻,中间隔了起码有漫长的十几年。
整整下午我都无比快乐。我把那几个字颠来倒去写了很多遍,那种快感比现在看到股票翻了很多倍还要实在。
等我妈下班回到家,我忙不迭地举着我人生写的第一张字欢快地向她展示。期待着她的赞扬和分享。
人最珍贵的是“自由意志”,可最需要的又往往是“认同感”,所以,这两个从逻辑上互相抵触的因素,让所有人都无法避免地注定随要时迎接悲剧,甚至连儿童也不能幸免。
就在我期待陈萍认同的时候,她却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打击。她看到我写的那些字之后大惊失色,一把抢过去团成一团,俯身瞪着我问:“这个,谁教你写的?!”
她在俯身问我之前还左右看了看,好像要确定方圆十米之内没有旁人,这一警惕的态度让我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被她突如其来的惊悚表情吓了个半死,“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同时立刻指着里屋把责任完全推给了教我的梁朝伟:“是爸爸……”
陈萍不顾我的哭泣,继续怒目圆睁地恐吓我道:“以后再也不许写了听见没有?!再写我就不要你了!”接着三两步冲进屋里抖着那张纸跟我爸吵了一架。
顺便说明一下,我那天在纸上扭扭哒哒写了很多字,其中有一个组合是“毛主席是爸爸,天安门是妈妈,大米是我。”
看吧,也不能怪我妈态度简单粗暴,对于他们那一代人来说,这几个字如果再早写个几年,又被旁人看到,恐怕足以导演出一部家破人亡的真正的惊悚片了。
陈萍和梁朝伟在屋里为教我认识什么字儿拌嘴的时候,梁小飞放学回来了。他先是倚在门口探听究竟,等听明白之后,就冲到我面前严肃地把我写的其他字拿起来也撕了个粉碎。接着我继续大哭,梁小飞把书包一扔,若无其事地出去玩儿了。
那天,对我造成的最大损失是,从此我爸再也没教我写过任何字。
又再后来,我上学了,凭着对认字的热情,迅速掌握了让我勉强能看懂小人书的字数。
那也是一段不错的时光,我无意中继承了梁朝伟的方法,用书本当盾牌,可以整天和家人没什么交流。
只有一次例外,那时已入冬了。我跟我爸像两个石像一样分别坐在炉子的两边,他在看一本,我在看一本神话故事。
那本神话对我来说生字太多,什么女娲的“娲”,被大禹的“禹”,后羿的“羿”……我很崩溃,只好攒了几个壮起胆向我爸请教。
我端着书,蹑手蹑脚地绕过炉子走到梁朝伟身后,很虔诚地叫了他一声,他一回脸,吓我一跳……那是一张我从来没见过的布满泪水的脸。
我尴尬地僵住,梁朝伟则坦然自若地用手背胡乱抹了抹脸上的眼泪,又清了清喉咙,然后逐一耐心地把每个生字的读法和意思都给我大致讲了一遍。
前提是梁朝伟平时对我的耐心相当有限,如果不是他的反应如此不一般,我大概不会知道失恋之痛在梁朝伟心里持续了那么长时间。表面上他早已恢复了常态,该吃吃,该笑笑,该吹牛吹牛。全家人差不多已经忘记了他的恋爱和失恋。
没想到,他偷偷流泪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那张泪脸超出了我对世界的想象。我偷偷瞄了一眼他正在看的那本书,叫“什么什么格选”,幸亏他当时在看的那篇的所有字我都认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或许是失恋的折磨让梁朝伟在私下成了一个伤春悲秋沉闷寡言之人。我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啥都不懂,以为是那本书本身的魔力,后来我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翻出来看,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内容过于晦涩,生字过于频密,实在没觉得有什么非哭不可的必要。
我第一次看小人书哭到不行的是《红楼梦》。第一次看哭到不行是《茶花女》。茨威格的那部,是一再被拍成电影之后才又把它从我的记忆中挖了出来,我又看了几遍原文,都没哭,但,之后的“没哭”,是“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