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优美的低于生活(1)

作者:林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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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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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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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806字

爱是偶然


译自英国作家王尔德原著《夜莺与玫瑰》,原载《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署名:尺棰,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她说我若为她采得红玫瑰,便与我跳舞。”青年学生哭着说,“但我全园里何曾有一朵红玫瑰。”


夜莺在橡树上巢中听见,从叶丛里往外看,心中诧异。


青年哭道:“我园中并没有红玫瑰!”他秀眼里满含着泪珠。“呀!幸福倒靠着这些区区小东西!古圣贤的书我已读完,哲学的玄秘,我已领悟。然而因为求一朵红玫瑰不得,我的生活便这样难堪。”


夜莺叹道:“真情人竟在这里。以前我虽不曾认识,我却夜夜的歌唱着他:我夜夜将他的一桩桩事告诉星辰,如今我见着他了。他的头发黑如风信子花,嘴唇红比他所切盼的玫瑰,但是挚情已使他脸色憔悴,烦恼已在他眉端印着痕迹。”


青年又低声自语:“王子今晚宴会跳舞,我的爱人也将与会。我若为她采得红玫瑰,她就会和我跳舞直到天明,我若为她采得红玫瑰,我将把她抱在怀里,她的头,在我肩上枕着,她的手,在我掌中握着。但我园里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寂寞地坐着,看她从我跟前走过,她不睬我,我的心将要粉碎了。”


“这真是个真情人。”夜莺又说着,“我所歌唱的,正是他尝受的苦楚:在我是乐的,在他却是悲痛。‘爱’果然是件非常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珍珠,榴石买不得他,黄金亦不能作他的代价,因为他不是在市上出卖,也不是商人贩卖的东西。”


青年说:“乐师们将在乐坛上弹弄丝竹,我那爱人也将按着弦琴的音节舞蹈。她舞得那么翩翩,连步都不着地,华服的少年们就会艳羡的围着她。但她不同我跳舞,因我没有为她采到红玫瑰。”于是他卧倒在草里,两手掩着脸哭泣。


绿色的小壁虎说:“他为什么哭泣?”说完就竖起尾巴,从他跟前跑过。


蝴蝶正追着太阳光飞舞,她亦问说:“唉,怎么?”金盏花亦向它的邻居低声探问道:“唉,怎么?”夜莺说:“他为着一朵红玫瑰哭泣。”


他们叫道:“为了一朵红玫瑰?真笑话!”那小壁虎本来就刻薄,于是大笑。然而夜莺了解那青年烦恼里的秘密,她静坐在橡树枝上细想“爱”的玄妙。


忽然她张起棕色的双翼,冲天的飞去。她穿过那树林如同影子一般,如同影子一般的,她飞出了花园。


草地当中站着一株绝美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树,向前飞去落在一枝枝头上。


她叫道:“给我一朵鲜红玫瑰,我为你唱我最婉转的歌。”


可是那树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的。”那树回答她,“白如海涛的泡沫,白过山巅上积雪。请你到古日规旁找我兄弟,或者他能应你所求。”


于是夜莺飞到日规旁边那丛玫瑰上。


她又叫道:“给我一朵鲜红玫瑰,我为你唱最醉人的歌。”


可是那树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的,”那树回答她,“黄如琥珀座上人鱼神的头发,黄过割草人未割以前的金水仙。请你到那青年窗下找我兄弟,或者他能应你所求。”


于是夜莺飞到青年的窗下那丛玫瑰上。


她仍旧叫道:“给我一朵鲜红玫瑰,我为你唱最甜美的歌。”


可是那树摇头。


那树回答她说:“我的玫瑰是红的,红如白鸽的脚趾,红过海底,岩下扇动的珊瑚。但是严冬已冻僵了我的血脉,寒霜已啮伤了我的萌芽,暴风已打断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能再开了。”


夜莺央告说:“一朵红玫瑰就够了。只要一朵红玫瑰!请问有甚法子没有?”


那树答道:“有一个法子,只有一个,但是太可怕了,我不敢告诉你。”


“告诉我吧。”夜莺勇敢的说,“我不怕。”


那树说道:“你若要一朵红玫瑰,你须在月色里用音乐制成,然后用你自己的心血染她。你须将胸口顶着一根尖刺,为我歌唱。你须整夜的为我唱,那刺须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夜莺叹道:“拿死来买一朵红玫瑰,代价真不小。谁的生命不是宝贵的,坐在青郁的森林里看太阳在黄金车里,月娘在白珠辇内驰骋,真是一桩乐事。山茶花的味儿真香,山谷里的吊钟花和山坡上的野草真美。然而‘爱’比生命更可贵,一个鸟的心又怎能和人的心比?”


于是她便张起棕色的双翼,冲天的飞去。她掠过那花园如同影子一般,她荡出了那树林子。


那青年仍旧僵卧在草地上就在方才她离他的地方,他那副秀眼里的泪珠还没有干。


夜莺喊道:“高兴罢,快乐罢;你将要采到你那朵红玫瑰了。我将用月下的歌音制成她,再用我自己的心血染红她。我向你所求的酬报,仅是要你做一个真挚的情人。因为哲理虽智,爱比她更慧,权利虽雄,爱比她更伟。焰光的色彩是爱的双翅,烈火的颜色是爱的躯干。她有如蜜的口唇,若兰的吐气。”


青年从草里抬头侧耳静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对他所说的话,因他只晓得书上所讲的一切。


那橡树却是懂得,他觉得悲伤,因为他极爱怜那枝上结巢的小夜莺。


他轻声说道:“唱一首最后的歌给我听罢,你别去后,我要感到无限的寂寥了。”


于是夜莺为橡树唱起了歌,她恋别的音调就像在银瓶里涌溢的水浪一般的清悦。


她唱罢时,那青年站起身来从衣袋里抽出一个日记薄和一支笔。


他一面走出那树林,一面自语道:“那夜莺的确有些姿态。这是人所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感情么?我怕没有。实在她就像许多美术家一般,尽是仪式,没有诚心。她必不肯为人牺牲。她所想的无非是音乐,可是谁不知道艺术是为己的。虽然,我们总须承认她有醉人的歌喉。可惜那种歌音也是毫无意义,毫无实用。”于是他回到自己室中,躺在他的小草垫的床上想念他的爱人;过了片时他就睡去。


待月娘升到天空,放出她的光艳时,那夜莺也就来到玫瑰枝边,将胸口插在刺上。她胸前插着尖刺,整夜的歌唱,那晶莹的月亮倚在云边静听。她整夜的,啭着歌喉,那刺越插越深,她生命的血液渐渐溢去。


最先她歌颂的是稚男幼女心胸里爱恋的诞生。于是那玫瑰的顶尖枝上结了一苞卓绝的玫瑰蕾,歌儿一首连着一首的唱,花瓣一片跟着一片的开。起先那瓣儿是黯淡得如同河上罩着的薄雾——黯淡得如同晨曦的脚迹,银灰得好似曙光的翅翼,那枝上玫瑰蕾就像映在银镜里的玫瑰影子或是照在池塘的玫瑰化身。


但是那树还催迫着夜莺紧插那枝刺:“靠紧那刺,小夜莺。”那树连声地叫唤,“不然,玫瑰还没开成,晓光就要闯来了。”


于是夜莺越紧***那尖刺,越扬声的高唱着歌。因她这回所歌颂的是男子与女子性灵里烈情的诞生。


如今那玫瑰瓣上生了一层娇嫩的红晕,如同初吻新娘时新郎的绛颊。但是那刺还未插到夜莺的心房,所以那花心尚留着白色,因为只有夜莺的心血可以染成玫瑰花心。


那树复催迫着夜莺紧***那枝刺:“靠紧那刺,小夜莺。”那树连声的叫唤,“不然玫瑰还没开成,晓光就要闯来了。”


于是夜莺紧紧***那枝刺,那刺居然***了她的心。但是一种奇痛穿过她的全身,那种惨痛愈猛,愈烈,她的歌声越狂,越壮,因为她这回歌颂的是因死而完成的挚爱和冢中不朽的烈情。


那卓绝的玫瑰于是变作鲜红,如同东方的天色。花的外瓣红同烈火,花内心赤如绛玉。


夜莺的声音越唱越模糊了,她的双翅拍动起来,她的眼上起了一层薄膜。她的歌声模糊了,她觉得喉间哽咽了。


于是她放出末次的歌声白色的残月听见,忘了天晓,挂在空中停着。那红玫瑰听见,凝神战栗着,在清冷的晓风里瑟瑟的开放。回音将歌声领入山坡上的紫洞,将牧童从梦里惊醒。歌声流到河边苇丛中,苇丛将这信息传与大海。


那树叫道:“看!这玫瑰已经制成了。”然而夜莺并不回答,她已躺在乱草里死去,那刺还插在心头。


日午时,青年开窗往外看。


他叫道:“怪事;真是难得的幸运;这儿有朵红玫瑰;这样好玫瑰,我生来从没有见过。他这样美红定有很繁长的拉丁名字。”说着便俯身下去折了这花。


于是他戴上帽子,跑往教授家去,手里拈着红玫瑰。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前卷一轴蓝色绸子,她的小狗伏在她脚前。


青年叫道:“你说过我若为你采得红玫瑰,你便同我跳舞。这里有一朵全世界最珍贵的红玫瑰。你可以将它插在你的胸前,我们同舞的时候,这花便能告诉你,我怎样的爱你。”


那女郎只皱着眉头。


她答说:“我怕这花不能配上我的衣裳;而且大臣的侄子送我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贵重。”


青年怒道:“我敢说你是个无情义的人。”他便将玫瑰掷在街心;掉在车辙里,让一个车轮碾过。


女郎说:“无情义?我告诉你罢,你实在无礼;况且到底你是谁?不过一个学生文人,我看像大臣侄子鞋上那银扣,你都没有。”说着站起身来走回房去。


青年走着自语道:“爱好傻呀,还不如伦理学那般有实用。她所告诉我们的,无非是空中楼阁。实际上不会发生的,和飘渺虚无不可信的事件一样。在现在的世界里存在,首先要有实用的东西,我还是回到我的哲学和玄学书上去吧。”


于是他回到房中取出一本笨重的,满堆着尘土的大书埋头细读。


如果的事


暑假中真是无聊到极点,维杉几乎急着学校开课,他自然不是特别好教书的,——平日他还很讨厌教授的生活——不过暑假里无聊到没有办法,他不得不想到做事是可以解闷的。拿做事当作消遣也许是堕落。中年人特有的堕落。“但是,”维杉狠命地划一下火柴,“中年了又怎样?”他又点上他的烟卷连抽了几口。朋友到暑假里,好不容易找,都跑了,回南的不少,几个年轻的,不用说,更是忙得可以。当然脱不了为女性着忙,有的远赶到北戴河去。只剩下少朗和老晋几个永远不动的金刚,那又是因为他们有很好的房子有太太有孩子,真正过老牌子的中年生活,谁都不像他维杉的四不像的落魄!


维杉已经坐在少朗的书房里有一点多钟了,说着闲话,虽然他吃烟的时候比说话的多。难得少朗还是一味的活泼,他们中间隔着十年倒是一件不很显著的事,虽则少朗早就做过他的四十岁整寿,他的大孩子去年已进了大学。这也是旧式家庭的好处,维杉呆呆地靠在矮榻上想,眼睛望着竹帘外大院子。一缸莲花和几盆很大的石榴树,夹竹桃,叫他对着北京这特有的味道赏玩。他喜欢北京,尤其是北京的房子、院子。有人说北京房子傻透了,尽是一律的四合头,这说话的够多没有意思,他哪里懂得那均衡即对称的庄严?北京派的摆花也是别有味道,连下人对盆花也是特别地珍惜,你看哪一个大宅子的马号院里,或是门房前边,没有几盆花在砖头叠的座子上整齐地放着?想到马号维杉有些不自在了,他可以想象到他的洋车在日影底下停着,车夫坐在脚板上歪着脑袋睡觉,无条件地在等候他的主人,而他的主人……


无聊真是到了极点。他想立起身来走,却又看着毒火般的太阳胆怯。他听到少朗在书桌前面说:“昨天我亲戚家送来几个好西瓜,今天该冰得可以了。你吃点吧?”


他想回答说:“不,我还有点事,就要走了。”却不知不觉地立起身来说:“少朗,这夏天我真感觉沉闷,无聊!委实说这暑假好不容易过。”


少朗递过来一盒烟,自己把烟斗衔到嘴里,一手在桌上抓摸洋火。他对维杉看了一眼,似笑非笑地皱了一皱眉头——少朗的眉头是永远有文章的。维杉不觉又有一点不自在,他的事情,虽然是好几年前的事情,少朗知道得最清楚的——也许太清楚了。


“你不吃西瓜么?”维杉想拿话岔开。


少朗不响,吃了两口烟,一边站起来按电铃,一边轻轻地说:“难道你还没有忘掉?”


“笑话!”维杉急了,“谁的记性抵得住时间?”


少朗的眉头又皱了一皱,他信不信维杉的话很难说。他嘱咐进来的陈升到东院和太太要西瓜,他又说:“索性请少爷们和小姐出来一块儿吃。”少朗对于家庭是绝对的旧派,和朋友们一处时很少请太太出来的。


“孩子们放暑假,出去旅行后,都回来了,你还没有看见吧?”


从玻璃窗,维杉望到外边。从石榴和夹竹桃中间跳着走来两个身材很高,活泼泼的青年和一个穿着白色短裙的女孩子。


“少朗,那是你的孩子长得这么大了?”


“不,那个高的是孙家的孩子,比我的大两岁,他们是好朋友,这暑假他就住在我们家里。你还记得孙石年不?这就是他的孩子,好聪明的!”


“少朗,你们要都让你们的孩子这样的长大,我,我觉得简直老了!”


竹帘子一响,旋风般地,三个活龙似的孩子已经站在维杉跟前。维杉和小孩子们周旋,还是维杉有些不自在,他很别扭地拿着长辈的样子问了几句话。起先孩子们还很规矩,过后他们只是乱笑,那又有什么办法?天真烂漫的青年知道什么?


少朗的女儿,维杉三年前看见过一次,那时候她只是十三四岁光景,张着一双大眼睛,转着黑眼珠,玩他的照相机。这次她比较腼腆地站在一边,拿起一把刀替他们切西瓜。维杉注意到她那只放在西瓜上边的手。她在喊“小篁哥”。她说:“你要切,我可以给你这一半。”小嘴抿着微笑。她又说:“可要看谁切得别致,要式样好!”她更笑得厉害一点。


维杉看她比从前虽然高了许多,脸样却还是差不多那么圆满,除却一个小尖的下颏。笑的时候她的确比不笑的时候大人气一点,这也许是她那排小牙很有点少女的丰神的缘故。她的眼睛还是完全的孩子气,闪亮,闪亮的,说不出还是灵敏,还是秀媚。维杉呆呆地想一个女孩子在成人的边沿真像一个绯红的刚成熟的桃子。


孙家的孩子毫不客气地过来催她说:“你哪里懂得切西瓜,让我来吧!”


“对了,芝妹,让他吧,你切不好的!”她哥哥也催着她。


“爹爹,他们又打伙着来麻烦我。”她柔和地唤她爹。


“真丢脸,现时的女孩子还要爹爹保护么?”他们父子俩对看着笑了一笑,他拉着他的女儿过来坐下问维杉说:“你看她还是进国内的大学好,还是送出洋进外国的大学好?”


“什么?这么小就预备进大学?”


“还有两年,”芝先答应出来,“其实只是一年半,因为我年假里便可以完,要是爹让我出洋,我春天就走都可以的,爹爹说是不是?”她望着她的爹。


“小鸟长大了翅膀,就想飞!”


“不,爹,那是大鸟把他们推出巢去学飞!”他们父子俩又交换了一个微笑。这次她爹轻轻地抚着她的手背,她把脸凑在她爹的肩边。


两个孩子在小桌子上切了一会儿西瓜,小孙顶着盘子走到芝前边屈下一膝,顽皮地笑着说:“这西夏进贡的瓜,请公主娘娘尝一块!”


她笑了起来拈了一块又向她爹说:“爹看他们够多皮?”


“万岁爷,您的御口也尝一块!”


“沅,不先请客人,岂有此理!”少朗拿出父亲样子来。


“这位外邦的贵客,失敬了!”沅递了一块过来给维杉,又张罗着碟子。


维杉又觉着不自在——不自然!说老了他不算老,也实在不老。可是年轻?他也不能算是年轻,尤其是遇着这群小伙子。真是没有办法!他不知为什么觉得窘极了。


此后他们说些什么他不记得,他自己只是和少朗谈了一些小孩子在国外进大学的问题。他好像比较赞成国外大学,虽然他也提出了一大堆缺点和弊病,他嫌国内学生的生活太枯干,不健康,太窄,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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