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宁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31
|本章字节:5930字
亲爱的锦:
你说,我会不会过不了多久,就将你忘记,再也想不起来?甚至是某一天我们相遇,宛若陌生人一样,连注视都没有,便擦肩而过?
原谅我在上海这样一个难得的晴朗冬日里,说如此丧气的话给你。可是这一段时间历经的一些人和事,让我突然地对于时间不动声色便改变了一切的力量,充满了恐惧与惊骇。
锦,你还记得那个叫唐麦加的男人吗?哦,我估计三年多的时间,你早已经将他忘得一干二净了。尽管你还曾经在岛城的海边上,与这个欺软怕硬的男人,恶狠狠地打过一架。
如果不是前两天弟弟打电话给我。
他在市里的一家汽修公司打工,朝我抱怨工作太苦太累,常常大冷的天,都要钻到车底下去,躺在结了冰的水泥地上,修理半路抛锚的汽车。又说工作累也就罢了,有些客户还会耍赖,好不容易修完了却借故不给钱,发动汽车便一溜烟地跑了。我已经听习惯了他的抱怨,常常懒得搭理他的啰嗦,总是一边听一边继续赶绘要交的设计。
这次依然如此。但我听出他对我的冷淡有些怨恨。他总是希望我能够帮他走出岛城,至少,可以在上海为他寻到一份工作,让他这个高中没有读完便任性退学的90后,可以在父母面前,没有吃他们闲饭的愧疚。但我从来没有他所希望的那样无私,我总是找理由将他打发掉,就像打发掉一个灰扑扑的旧日邻家的孩子。于是我便借故岔开话题,说,再怎么耍赖不过是那点修理费而已,岛城上终归还是良民多吧。
小弟却是“哼”地一声,道:那个唐麦加不也是岛城上的人吗?混到现在快成了海里的鲨鱼,前两天差一点就打了我们老板!
我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唐麦加?
小弟冷冷讽刺道:你可真是龙姓家族里最健忘的人。再怎么混蛋,你和他分开,就可以毫不留情地将他忘得一干二净,连点痕迹都不留。当初如果不是你和他在一起,家里也不会惹出这么多的麻烦,且让父母在亲戚们面前头都抬不起来,而我,也不至于连学都不愿去上。
我终于想起这个差一点就将我逼疯了的男人。我与他纠缠了两年,却犹如两个世纪那样地漫长无边。锦,是与你的相识,让我最终跳出了这个男人的捆缚,尽管因此我给龙姓家族,抹上了被他们认为无比羞耻的印痕。
锦,其实我很想冲弟弟吼叫一通的。我想告诉他,事情不是他想象的那样简单。真正自私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他与父母。他们总是拿了家族的荣耀,来苛刻地要求于我,似乎,我所应该争取的快乐,远没有他们的颜面来的重要。
但我还是忍住了,我只是轻描淡写,装作毫不介意小弟的抱怨,说:唐麦加现在真的发迹了么?他这样的人,怎么还死皮赖脸地窝在岛城,不跟他有钱的爹娘回北京去混?
小弟鼻子里又是“哼”的一声:你以为他不将在岛城丢掉的颜面捡回来,就肯轻易地罢手吗?他简直是阴魂不散呢!听说岛城街上晃悠的那些地痞全是他的手下,而且五步一亭,十步一岗,对各个地段比警察还尽职尽责。
我冷笑:当初果然没有看错他,还真成了地头蛇了。
小弟不服:什么地头蛇,不过是个痞子王而已!也就是靠他爹妈那点本事,可以在岛城施展得开,换到北京去,讨饭都不一定呢。不过这人现在牛气哄哄得不行,开了一个海鲜饭馆,天天都是高朋满座。他又擅长溜须拍马,岛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都隔三岔五地去他那里报到。喔,如果他现在还是我姐夫,我也可以跟着沾光去尝尝鲜哦。
锦,我明明知道小弟这最后一句,是开玩笑的话,可还是发了怒,啪地挂了电话,而且任他如何再打,碰都不碰手机。
锦,人真是奇怪,有些人,你可以很快地将他忘记,可是某一天突然间想起,依然会因那段曾经被他伤害折磨的时光,觉得愤慨,似乎,还想将那人给揪出来,恶狠狠地打上一顿。锦,你说这究竟是我心胸狭窄,还是因为根本达不到将一个人完全视若无睹的境界?如果此刻你恰好想我,会不会觉得甜蜜,或者讨厌?哦,锦,我真希望你能够讨厌我,我害怕被你视若无睹。你说过你可以轻易达到那样高的境界。你这是故意气我,对不对?
我有时候觉得很多事情都不可思议,譬如我怎么就会跟一个如此暴烈骄纵的人在一起呢?但似乎所有的结果,又总有一个可以拿来解释的原因。如果非要为这一段被我荒废了的时光找一个理由,那么,虚荣这个词,够不够?
7年前,我读大一,在北京只有很少的朋友,走在路上,常常觉得孤单。黎落落远在上海,尽管我们每天晚上在网上都会聊一个小时的天,但那种无法亲密私语的落寞,还是像蛇一样,无处不在地缠绕着我。宿舍里的女孩子们,都纷纷地投入到爱情的怀抱,也不管这怀抱是否适合,能不能让爱情这株娇嫩的植物,茂盛地生长。这样的投入,让那时的我看来,有些义无反顾,好像是飞蛾扑火,只要那火焰,关乎爱情,就可以炽热地扑过去。至于最终是被烤焦了翅膀,还是连这一程纯美的青春也给搭了上去,则不在考虑之内。
所以宿舍里6个女孩子,很快地便只剩了我。
我很想耐心地等待一场真正的爱情,就像花儿等待温暖的春天,而不是在温室里就忍不住,将花儿绽放,结果一场寒流袭来,便迅速地萎掉。可是那挥之不去的孤单与虚荣,也让我不能免俗地,想要一场哪怕与爱情无关的亲密。
唐麦加,就是在这时,趁火打劫般地掳走了我。
他的出现和你一样,又与艾琪有关。所以我常常不知道是该怨恨还是感谢艾琪。她算不上与我太过交心,但在诺大的北京,可以一起吃吃饭,一起说说话,有事的时候又能够麻烦一下的人,已经能够用朋友来彼此称呼。
艾琪是个交际能力超强的女孩。锦,你与她处过事,一起进行过采访,有时还会在某些新闻场合相遇,或者于酒会上共品一块切开的芝士蛋糕。所以以你40年的阅历看过去,肯定能够知道这个南方女孩的精明机敏之处。
长我一级的艾琪那时早已经跳出了艺术学院学生会的拘囿,在北京一家电视台做实习生,并很快认识了一些看上去有头有脸的社会人士。锦,我总觉得艾琪这样的女孩,像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中介所,通过这样那样的目的,譬如征婚,譬如租房,譬如卖卖,连接着两个彼此陌生的人。艾琪会将校园里可以满足社会诸种人士各种目的的学生,推荐给他们;同时她也会将那些对于学生极具诱惑力的工作人士,介绍给如我一样渴望打开窗户,看一眼社会模样的人。
而我和唐麦加,即是这样被艾琪介绍相识。
那时我的设计才华,已经在校园里崭露头角。我还曾经在一个服装公司举办的广告设计中,拿过亚军。所以艾琪只是在那张写有我获奖消息的海报前站了片刻,便毫不犹豫地找到我,说:小白,以后如果有什么事,尽管找我。我认识的人多,或许可以给你提供兼职做设计的机会。
我觉得艾琪这句话,有些像黑社会老大照顾刚来的兄弟时的感觉。我不需要艾琪帮我介绍朋友,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与她一样在社会上混得如鱼得水的人,但我还是被她的最后一句话,给蛊惑住了。
是的,锦,那时爱情与金钱相比,我更需要金钱。我不想每次交学费的时候,看父母的脸色,而且还因此让他们两个人,在家里大吵大闹,最后扯出与学费毫无关系的各自的婚外情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