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斩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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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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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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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5226字

十月二十七,正午


前一日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雨,一晚上的淅淅沥沥,到了近午时分廊下还在滴滴答答。按说雨势算不上暴烈,却是绵密不绝,只一夜的功夫,落花溪水就涨了起来,百尺外的登步桥都没在了水里。


酒馆就建在溪边。从通敞的水榭里望出去,正是拥着落花溪的南暮山。宽阔的官道从山峡里蜿蜒而出,借着登步桥跃过溪水,正好从酒馆门前经过。只是突然涨起的溪水淹没了石桥,令官道看上去便像被截断了一般。


被雨水洗了一夜,溪边的垂柳突然精神了许多,尖锐的叶梢逼出来的是水灵灵的翠绿。这绿色是那么生动,把水榭都染得活泼了起来。然而倚着栏的白怜羽却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眉梢眼角都是困倦。她把下巴搁在栏杆上,盯着浑浊的流水发呆。好一阵子,才抬起手来遮住嘴打了一个哈欠,嘴里轻轻嘀咕:“这么闲,真是无聊死了。”


听见这一句,满头大汗的两个店伙几乎一跤跌倒:昨夜风雨交加,空敞的水榭厅堂满是落叶飞花,地面上也湿漉漉的到处积水,一副狼藉模样。可是一清早大少爷就奔了锦屏大营,大小姐也只是坐在栏边发呆,酒馆里就只有两个店伙和厨子打理,眼看正厅里已经坐下了两位客人,而这地面桌椅都还没有清理干净,可怎么待客?


胆子大点的王伯头也不抬,大声抱怨道:“哪里清闲了,做都做不完的活儿,连个帮忙的人也没有。”


白怜羽“嗤”地一声轻笑,扭过头来说:“王大叔,我这当家的都不着急,你急什么?”


白氏兄妹虽说是酒馆的老板,可从来没有把伙计当作下人,说话做事都是一起的,王伯可不怕她。他把手里的抹布往桌上重重一摔,黑着脸道:“开门就得见客,小姐您要说今天不开张就算了。现在客人进了门,就算不多那也是客人,怎么可以怠慢?”


王伯这话说得重,白怜羽一听就皱起了眉头,嘟着嘴说:“那我说今天不开张行了吧?本来嘛!下雨天还有什么人来?”


王伯被她气乐了:“小姐您什么心思我还不知道?不就是看那两位客人是给钱的吗?不劳烦您成了吧?”他摇了摇头,低声嘟囔,“这叫什么事儿,开店的倒看不上给钱的客人。”


詹锁子过来给他一胳膊肘:“瞎说什么,大少爷大小姐开店几时图钱了呢?”


他们说话声音不大,可是酒馆里空荡荡的就那么几个人。坐在正厅的客人听得可不高兴,拉长了声音说:“原来这地方喝酒不用给钱啊!“


白怜羽本来气鼓鼓的,听见他们这么说,登时恶狠狠地抛一道目光过去。盯了两人一会儿,她忽然笑得如同一头小狐狸,站起身来,冲着那两位客人走了过去。


王伯狠狠一瞪詹锁子,“就你这张臭嘴多事,大少爷可不在店里,你说怎么办?”


詹锁子摊摊手,“我能怎么办?大小姐赶走的客人也不是一个两个了。”


这间酒馆没有名字。登步桥南边是锦屏镇,还有九里,往北去最近的大城是一百二十里外的青石。说起来,在这前不着村后不接店的地方,开间酒馆多少有些尴尬。可是常年走这官道的商旅都知道落花溪畔的这间酒馆。


酒馆里的落花春入口绵软温和,后劲却是悠长醇厚,算得上一等一的宛州名酒。最难得的是这是酒店自产的佳酿,和这落花溪新鲜出水的清水鱼一样,每天只卖一轮,在别处是万万吃不到的。不过酒馆出名可不是因为这鱼这酒,而是因为这里的规矩:若是能讲好听的故事,就不用付酒菜钱。当然了,什么是好听的故事,那就得由开店的白氏兄妹说了算。就算是淮安城中讲书的,在这里未必省得下一个铜钱,可是经历古怪的贩夫走卒,讲得故事好听了,有时候就能免去整间酒馆主顾的开销。这规矩说起来奇怪,其实有趣。每天都能有那么两位吃到白食,就算吃不到的也能在这里听见种种稀奇古怪的故事。一来二去,口耳相传,走青石的行商们往往要在这里停留。一个多月前,燮王姬野兴兵南下,围困青石,北去的商路逐渐断绝,酒馆的生意却不见萧条。宛州联军在锦屏建了大营,青石方向又屡有南逃的平民,时时都有人在这里打听北边的战事。只是近些日子,青石来的消息忽然消失,想必是燮军攻打青石甚紧,连锦屏大营放出去的斥候也跟南下燮军的小队冲突了几次,气氛一时紧张了许多,生意这才冷清下来。


连着三天,正午时酒馆的正厅连一半都没有坐满,且多半都是锦屏镇里来的“付钱客人”,只带了一副耳朵。就算有几个嚼嚼以前的口水,也嚼不出一丝新意来。昨夜大雨,官道泥泞一片,眼看来人更少,难怪白大小姐觉得无趣了。


说起来,白家也是宛州望族。


白家的家祖长庆本来姓丛,是文帝时候的宛州巨富。战后初定,饿殍遍野,民不聊生,丛长庆以倾家财富购置田产安置流民,不租不赋,惠及无数,算得上恢复宛州元气的大功臣。文帝有意让天下效仿,因此赐帝姓,世袭兴安公爵。不过这个兴安公是个不俸不封的爵位,也没有任何实权,朝中笑称“捐输亲王”。白家本来产业极大,不过子孙里面多有性子古怪的,一来二去也就式微。到了白征羽、白怜羽这一辈,居然放着家族的生意不做,跑到锦屏来盘下这么一个不挣钱的酒馆。


白征羽一直以来就爱写些奇文异志,虽然不传正统,在宛州十城中也还颇有文名。说实在话,他也没打算靠开酒馆过日子的,无非是找个地方攒故事。白怜羽虽是个姑娘家,怪脾气可不比她哥小。看得客人顺眼了,一张口免去整个馆子酒菜钱的就是她。若是惹得不高兴,她也敢抹下脸来把客人往外撵。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眼下白家虽然算不上巨富,贴补贴补这么一间小酒馆倒还是轻松愉快,也难怪白大小姐动不动就跟客人叫板。


那两位客人见白怜羽走了过来,面上都带上戒惧的神情。就算他们没有听过白大小姐的名声,总能看出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人也好,商家也好,大凡有了些名气,就容易把自己当回事情。比如天启城里的摘星楼号称只伺候五卫七司以上的品级,那里一个小厮也比寻常客店的老板气派大得多。不过像白怜羽这样说话做事的,他们还真没怎么见过。


不料白怜羽走到桌前,看看桌面,先伸手给两个人的茶杯续了些水,方才笑眯眯地说:“两位客人远来不知,我们这家馆子真是吃饭不用给钱的。不过呢,还有一个规矩,两位是知道不知道?”


两人只当白怜羽要赶他们出门,听见温温软软这么一句话,颇觉得意外,一时间竟然接不上口。看见客人的神色,白怜羽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两个客人看得越发呆了,结结巴巴地说:“倒是……倒是不知道,要请老板娘……啊不……姑娘说来听听。”


说实话,白怜羽也算不上何等的美女,无非是肤色白腻,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颇有神气。不过小姑娘十六七,正是青春逼人的时候,笑起来嘴角的梨涡就能淹死人。白怜羽年纪不大,可是跟着兄长抛头露面,很见过些世面,行事说话都机灵,稍稍说了句软话给了个笑脸,那两位客人就被她牵着走了。


白怜羽又打量了下两位客人,笑得越发甜蜜了,“我们这家馆子啊,喜欢听客人说故事,要是说得好呢,自然不能收客人的酒饭钱。我看两位面带风霜,都是常常出门行走的人,可又不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那自然是在北边走动。这可太好了,我们这里好久没有北边来的客人,一定有很多新鲜的故事可以讲来听。你们若能等上片刻,我便叫后面做一条顶好吃的清水鱼上来,你们看好不好?”


两个人面色都有些松动,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过了一会儿白面皮的那个才说:“姑娘怕是猜错了,我们是和镇走海路的,这一回只是过来访友。”


白怜羽眨眨眼,“咦,原来我看走眼了么?你们原来是走海路的啊!那就说说年初和镇鲛市的情形可好?我光听人说,可没有一个能说得仔细的。”


白面皮的那个有些尴尬,“这个……这个可是不巧,年初的时候我们去泉明办货,倒是没赶上鲛市。”


白怜羽吃了一惊,“年初的时候去泉明?不是说云望峡发了红藻,走不了大船么?你们是淮船还是衡船啊?”


这一下两个人张口结舌,真正答不上来了。还是黑壮的那个见机快,“呵呵”笑了一阵子说:“姑娘倒是好眼力,方才是跟你开开玩笑。我们还真是北边来的,只是不知道姑娘怎么看得出来?”


白怜羽撇了撇嘴,把笑脸收了起来:“现在才是暮秋,今年的雨水还是来得早的,南边比锦屏还热,怎么会像你们穿得那么厚?也就是莫合山向北才到了落雪的时候。”


两个客人看了看身上掐线的夹袄,又看看白怜羽一领黄缎的短衫,表情说不出的古怪。


“算了。”白怜羽扫兴地挥挥手,“你们若是不想讲也罢了。”她抱着胳膊往水榭里走,“真是无聊得要死,这样的天气,只怕那些当兵的也都不来了。”


黑壮的那个听到这句,眼睛亮了亮,接口说:“得罪姑娘,实在不是我们不肯讲,这张嘴笨得要死,又怎么讲得好……姑娘说当兵的也来吃这白食么?”


“那可不!”白怜羽顿时来了兴致,“什么火烧枣林啊、什么夜袭偏马啊,反正青石打仗那些事情都是他们说的,还有他们跟燮军探子交锋,他们的故事最多,差不多顿顿都是吃白食呢!”说着有些沮丧,“就是这些天不怎么出来了,今天这样的路,大概更不会来。”


“那可未必。”白面皮的那个说,“这样大雨,道路都要冲坏了,宛州军的那些斥候就算是探路也得出来。”


“哈!”白怜羽双手一拍,“你说得对,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正说话间,南边的官道上一片马蹄声。道路泥泞,马蹄声显得有些沉闷,大约是十几匹马的样子,差不多正是宛州军斥候小队的规模。白怜羽这下高兴了,指着那白面皮的客人说:“借你吉言,只要今天有故事听,我还是请你吃清水鱼!”


十八名轻骑在马蹄声中奔入视线,一色的锦衣红马,背上还都插杆小旗子,上面绣一个“火”字。这是通平来的野兵烈火军。


宛州多野兵,粗粗一算也有百余支。除了天启派来的那几千金吾卫,宛州没有什么正规兵马。除了淮安、沁阳等几处大城有青石筱千夏这样的私兵,其余多由商会出面雇佣野兵负责防卫保安。野兵中大的比如扶风营兵力数千,小的就只有几十人。说到战力也是良莠不齐,当年姬野的野尘军就是宛州一等的强兵,那是借了天驱的力。宛州毕竟久无战事,多数野兵都是对付山贼暴民的,会跟着口令开弓放箭就不容易。


商会拒绝了燮王姬野的岁捐书,就知道燮军收拾了真商诸侯以后必然兴兵南下。筱千夏那一头组织青石防御战,淮安的江紫桉也鼓动诸城商会合力抗燮,在锦屏镇设了宛州联军大营,意图支援青石。至今宛州军已经有四万人马,然而其组成却是千头万绪,除了淮安军、沁阳军等核心,便都是一股一股大小不等的野兵。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大营在锦屏镇设了一个月,宛州军也还只是一个虚名,并非可用之兵。由得青石战事激烈,锦屏这里却还是太太平平。


不过,不管兵力大小强弱,这些野兵的名字可都起得响亮威武。比如烈火军,听着颇有野火疾掠的意味。其实人不过三百,连甲胄都没有,用的兵器五花八门,马刀弓箭是寻常的,链锤狼牙也不稀罕,还有用长枪大戟的,那都是个人喜欢,举起来花里胡哨一片,倒也好看。难得烈火军是从通平地方来的,平原跑马,是野兵中难得的纯骑兵,又因为在通平的时候也多是打探消息,故而被宛州军用作斥候。


烈火军的斥候们在酒馆前带住马,为首的军校朝里面探了探头,大声问:“白小姐,今天可开张么?”


还没等两个店伙招呼,白怜羽就远远地从灶房里探出头来答应:“开张开张,你们都来了哪能不开张?”想了想觉得奇怪,又问,“邯大哥,你怎么就知道是我在店里呢?”


那姓邯的军校跳下马,走进店来,一边说:“我怎么不知道?白少爷今天才到大营就被江老板拉去做书记啦!那些老板们又打不得仗,又舍不得兵,整天只会吵闹,江老板说请白少爷写个东西来吓他们一下。”他说的江老板就是江紫桉。江紫桉神秘得很,先前人人都知道淮安江紫桉,却连是男是女都不清楚。也就是这次锦屏建立联军大营,江紫桉抛头露面,大家才知道她是个正当妙龄的女子,还是个极美的女子。不过江紫桉手段老辣,在军中很有威信,算得上宛州军背后的统帅,刀口舐血的野兵也都尊称她一声“江老板”。


说着话,邯军校大大咧咧在水榭里坐下,挥手对两个店伙说:“别弄了,咱们已经湿漉漉了,还能嫌这些桌凳?”


“江老板真行。”白怜羽端了一大壶温好的酒出来,“要我哥写正经东西是不行的,这事情他倒是会做。”


邯军校用力点头,“白家少爷那支笔厉害啊!我们这些老粗都爱看他写的妖兽怪魔,商会那些人自然……”


白怜羽低头笑,心想:“这话可说得不对了。”想自管想,她可不说什么,一壶酒递了过去。


邯军校也不客气,接过来嗅了一下,有些失望,腆着脸对白怜羽说:“白小姐,这酒……这酒……”


“这酒什么呀?想喝落花春么?行啊!”白怜羽一撑背后的桌子,坐了上去,“你们想喝好的吃好的,也别忘了我们这里的规矩啊!讲好听的故事才有。”她睁大了眼睛望着斥候们,好像是一只看见了老鼠的小猫。


邯军校摇了摇头,倒了一杯酒顾自喝了,低声说:“这能讲的不都讲过了么?”


白怜羽双手一叉腰,很厉害地说:“那你们还吃过了呢!”


旁边一个烈火军的斥候苦着脸说:“白小姐,咱们刚从大营出来,连登步桥都没过,哪有什么新鲜故事好讲?”


“哈!”白怜羽跳下桌子,一把夺过酒壶,“说得对!那么回来再喝好了!”话才出口,忽然回过味来。以往斥候们都是一大早就北上探查,转了一圈回来,若是没有什么事情才在酒馆停留片刻。可是今天斥候们正午时分才出动,又是直奔酒馆,透着奇怪。


她这头正转着心思,邯军校那头就抱怨开了:“从哪儿回来啊?今天我们可没啥军务,白小姐你还要赶我们不成。”


白怜羽愣了一下。联军龙蛇混杂,上层清楚得很,所以约束也很严格。尤其是前些天,烈火军一部斥候在落花溪北七十里处的杨万村遭遇了几名燮军侦骑。本来烈火军斥候一直北上到青石附近才会遇见燮军,这次燮军侦骑却南下几十里,当真意外。杨万一战,烈火军虽然仗着人多吃掉了对手,自己却也损失了一多半。这个事情以后,联军大营剑拔弩张,普通军兵连锦屏镇都不能进。这些烈火军虽然是斥候,现在的情形下若是没有军令也不可以擅自离开大营到九里以外的落花溪来。


邯军校给她解释:“自从前些天杨万出了意外,气氛紧张得很,连着几天都不出斥候了。今天项将军说青石生变不能闭塞耳目,要我们出来探听消息。”


听到这里,白怜羽失笑道:“难道到我们店里来探听消息么?”她忽然想起来,“倒还真有两位北边来的客人好给你们打听。”说着一指先前的两位客人的座位,这才发现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桌上两杯茶兀自热气腾腾。


“什么北边来的客人?”邯军校一脸奇怪。


人既然走了,白怜羽心下虽然觉得奇怪,却也没当回事情,随口说了声没什么,继续追问邯军校:“那你们要去哪里打探?”


邯军校摊一摊手:“能去哪里?童老板跟我们说燮军侦骑厉害,不叫我们出去远了,做个样子附近转转就好。”


他说的童老板是通平商会首席。烈火军虽然是野兵,却是通平商会养着,宛州军四万人马,到目前为止折损的一直是执行斥候任务的烈火军,童老板大大心痛,难怪要给邯军校开开小灶。宛州军名义上将佐分明,可是这些兵是商人们用钱堆出来的,所以实际上真正有权力的还是大营里这些“影子将军”。


白怜羽听得心灰意冷,把酒壶往桌上一放,悻悻地说:“邯大哥,我当烈火军个个都是英雄好汉,就算上了青石战场也是响当当的宛州男儿,哪知道现在连杨万都去不到了……”这句话说得辛辣锋利,听得斥候们脸上都红了起来。


那个邯军校脾气甚好,也不跟她生气,只是淡淡地说:“白家小姐,我可不是什么英雄好汉,提着头做野兵的买卖也就是为了三个金铢的饷钱。战死杨万的那些弟兄是英雄好汉么?连敌人大军都没看见就丢了性命,你以为他们死得很甘心?说句实话,我们做野兵想过的也无非就是太平日子……”看见白怜羽脸上神情冷淡,他叹了口气,当下住口不说。白怜羽一个姑娘家,翻来覆去就是爱听什么路牵机火烧枣林仓、贺南屏横槊西关门之类的故事。她是富家少女,连打架都没怎么见过,还以为浴血沙场是多么美好浪漫的事情,哪里知道那些血都是人身上流出来的,又有什么浪漫可言。守着个不问收入的小酒馆的她可不会明白,锦屏大营里有多少人仅仅是为的一口饭食一件衣衫,青石困城之中又有多少人仅仅是为了生存。


烈火军这拨人马出营只是消磨时光,不用冒什么风险去探查敌情,兴致本来高得很,一心只惦记着酒馆里酒美鱼香还有闲人们的东拉西扯。不曾想在白怜羽这里碰了一个钉子,眼看酒馆里冷冷清清的别无他人,这酒喝在嘴里味道可不怎么样。


听邯军校说了那句话,白怜羽也不答腔,顾自走回栏边去看水色。这些斥候越发觉得无趣,商量一下,出门上马沿着落花溪走了。连登步桥也不过,那正是遵循童老板的指示,“做个样子附近转转”去了。


斥候们刚走,刚才那两个北方客人不知道从哪里又冒了出来。既然知道他们都是没嘴的葫芦,白怜羽也无心跟他们多费唇舌。这一下酒馆里又是悄无声息,就好像早上的模样,只是白怜羽心境大大不同。她一脸的百无聊赖,只想找个人出出气。两个店伙见她面色不善,哪里还敢来招惹她,连她身边这些桌凳地面也不来清理。


白怜羽数着水榭下的朱槿花瓣,一片一片又一片。溪水从南暮山上奔流下来,在这里转了一个小小的弯。水榭下面正好就是冲击出来的溪湾,水势平缓许多,只是看见水位上涨。水榭原本是高脚楼,现在就好像是贴着水面造的。一人多高的水烛也只在水里探出半截来。那些漂流而来的朱槿花打着转,渐渐停留在湾中,跟水烛碰来撞去。层层叠叠的花瓣中忽然伸出圆圆的一张嘴,这就是有名的落花白鲤了。


“落花溪水清,桃花柳絮轻。”


“落花溪水浊,朱槿水烛蓝。”


名副其实,一年四季落花溪中都飘着缤纷的花。秋天的水势浩大,溪水翻卷着泥沙呼啸而下,点缀在水面上的是大团大团的朱槿花和剑叶。水榭下面遍生剑叶水烛,柳树下面一丛一丛的就是朱槿。朱槿花拳头大小,粉蓝的颜色,若是不经风雨,直到枯萎都会恋在枝头。可是一场雨水就把它们冲刷到了溪里,喂养出一年中最肥美的白鲤来。


若是雨水来得晚了,那些枯萎在枝头的朱槿花会渐渐泛出晦暗的黄黑颜色,再不能让人想起当时的灿烂。白怜羽很可惜这样的朱槿花,在她年轻的心里面,粉蓝的光华就算是短暂的,也比枯萎要好得多了。“如果我是朱槿花,一定会心甘情愿被溪水带入西江的。”她这样胡思乱想,“就像战士在疆场上战死,那才是应有的归宿。”


谁也说不清白怜羽的战争豪情是从哪里来的,一般人们都认为这是白征羽的恶劣灌输。这一点白征羽自己也不能否认,可是让他郁闷的是,他拿给妹妹看的书稿要远比这些英雄故事多得多,却都被白怜羽给过滤了。邯军校的意思她其实明白得很,但是她并不同意。生为富家女儿,她也一样是一天三顿饭,一样会生老病死。若只想吃得好穿得好慵懒惬意,她大可以呆在家里过着大小姐的日子。然而日复一日的重复有什么意思,每天都过得平平安安,也就无所谓平安不平安了。和白征羽一样,白怜羽的身子里流淌的也是不安分的热血。不同的是,她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爱好,而是单纯地憧憬那些辉煌到了极致的壮烈——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是错生了女儿身。


对白怜羽而言,要命的是不得不在这样的憧憬中重复平淡的生活。因为憧憬已经存在了,平淡才显得更加苍白。邯军校当然也有着自己的憧憬,也许就是一块田地和一间宅子,晚饭时候的一壶小酒两个炒菜,这比拿脖子比划刀锋要适意得多。可是白怜羽鄙薄这样的憧憬,这样的憧憬算什么呢?若是达到了就知道,这恬淡富足里面存不住一丝的激动。当然,她开解地想,邯军校不懂这一点,只是因为他从来不曾达到过这样的富足吧!


湾里面有好几张嘴在一开一合,堆积的朱槿花引来了许多的白鲤。左右无事,老张和王伯也趴在栏上看着。白鲤性情机警,平常不容易看见。也就是白征羽钓鱼本领高超,一出手总能钓回三两条白鲤来,酒馆的清水鱼全指望着他。但是他从来不肯多钓,说什么够吃就可以了。今天发大水引来了这么多白鲤,店伙都觉得稀奇,一个劲儿怂恿白怜羽去拿白征羽的钓具来。“不抓两条上来也太对不起它们了。”


“笨死了。”白怜羽说,“那么多的朱槿花,还怎么拿钓饵诱它?”


“也是。”两个店伙顿时泄了气,“那怎么办?”


“看我的。”白怜羽知道两个店伙是故意逗她开心,可还是忍不住来了精神,跳起来去后面厨房拿那支鱼叉。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咯,这么简单的道理,白大小姐觉得很有必要让自己的伙计知道。


雪亮的鱼叉拿在手里,白怜羽觉得很踏实,眼前似乎已经出现了被叉尖刺穿的白鲤,一滴一滴的血坠入落花溪中。正要走回水榭,忽然听见官道的方向传来一阵急骤的马蹄声。


方才的烈火军斥候是沿着落花溪往南暮山上走的,不会从北边回来。可是青石交战,从北边来的人越来越稀少了,尤其是骑马走官道的。蹄声慌乱,可见已经跑到力竭。这样驱使坐骑,骑士有什么样的急事要办?


心里跳了一跳,白怜羽嘴角就挑起来,两只眼睛睁得更大,亮闪闪的净是期待和兴奋,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写上“惟恐天下不乱”几个大字。


她才疾步走回水榭,两个店伙就指着对面的山路大声招呼:“大小姐,你看!”脸上笑得颇有些古怪。


这点小心思也被伙计看穿,白怜羽的脸上不由热了一热,嗔道:“乱叫什么,我又不是聋子。”话是这么说,目光还是朝那边投了过去。才看见那跑过山弯的战马,她就和伙计们一起低呼了一声:“哎呀!”


那战马样子古怪。身形是极高大的,一望而知是北陆的良种,只是浑身披挂着蓝幽幽的马铠,毛色看不清楚。马背上的骑士也是一身钢蓝的甲胄,竟然连面容也裹在里面。一人一马在登步桥头立住,好像是钢铁铸造的怪物,离着那么远也看得人心里发慌。锦屏大营四万人马,没见过一个有这骑士一半的气势,更别说这身奇怪的装束了。


可是这骑士也奇怪,勒马落花溪摆了那么神气的一个架势,竟然就不往前走了。战马也显得焦急,原地兜了一个圈子,“咴咴”直叫,却总是望着湍急的流水犹犹豫豫不敢下去。


王伯看得直嘀咕:“过来啊过来啊!在那里兜来兜去做什么?”


白怜羽把手一拍:“是了。那人不知道水里面有桥嘛!”


登步桥和别处的桥不一样。落花溪涨水的时候来势凶猛,以前几座拱桥接连被冲毁,造这登步桥的时候就请了云中的一位名匠来。这名匠的办法倒是简单:石桥是多孔平桥,造得厚实,出水不高,取址又是落花溪极宽阔的一段水面。这样一来,水大的时候,溪水就从桥上过,卸去了一多半冲力。看今天的水势,桥面上的水最多才过膝盖,骑马是可以过的。只是溪水浑浊汹涌,看不出深浅,若是不知道这桥的古怪,当然不敢下水。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怜羽说了声:“我去带他过桥。”跳起来就往外面跑,连鱼叉都忘了搁下,吓得两个店伙连忙拉她:“大小姐你做什么?不要再搞古怪。”


白怜羽“呸”了一声道:“搞什么古怪?我就是去告诉他水里有桥,你们还不放心么?”


两个店伙异口同声地说:“不放心!”


正在争执的时候,骑士忽然挥手在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那马长嘶了一声,向前一冲跃到了水里。


这一下三个人都停了下来,面面相觑了一阵子,最后还是白怜羽说:“胆子真大!”一边说,一边握着两只粉粉的小拳头,满脸都是崇拜。店伙说不出话来,只是用力点头。


知道水里有一道登步桥,过溪就不是看上去那么危险的事情。虽然溪水浑浊,但是登步桥又直又阔,照直走便不会出事。对于不知道登步桥的人来说,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平时的落花溪水清如碧,游鱼水草都历历可数,徒涉也不为难。可是雨后的落花溪就好像是另外一条河流,一个个巨大的漩涡高速流动让人心惊胆战,又看不见河水深浅,怎么敢随便下水?尤其这骑士和他的战马甲具骑装,若都是铁甲,少说也有一百二三十斤的分量。驮着这个分量下水,要沉下去就跟石子似的。难得这骑士居然敢闯落花溪,更难得的是这战马居然肯听主人的命令敢往水里冲,当真是人马都不要命了,真是不知道这样的胆气后面是怎么样的急迫心情。


骑士下了水,就知道溪中有桥,马肚子都还没有贴到水面。但是水势劲急,走也走不快,只好一步一步向前挪,走着走着就偏离了中线。白怜羽和两个店伙早就跑出酒馆,在登步桥这边守着,急得大声呼喊:“走直了!走直了!”骑士抬头看看他们,点了点头,驱马走回中线。白怜羽喜孜孜地对老张说:“你看!我帮到他了,我很厉害,是不是?”老张愣了一愣,只觉得这位白大小姐当真是匪夷所思。


堪堪走到桥中间,骑士忽然听见岸边的白怜羽三个惊呼起来,抬眼一看,原来一根一人腰粗细的浮木被水冲了下来。水流快,马行慢,实在避无可避,眼看就要撞上。不料这骑士手一抬,摘下鞍侧的长枪,使足气力大喝了一声,那黑黝黝的浮木竟然被他挑过头顶,直坠到他身后。


这一下事出意外,却解决得如此干净利落,白怜羽只想大声欢呼叫好,可是巴掌才拍到一起,口中又转成了惊呼。原来这骑士力气使得大了,分量都压在战马身上。这马本来跑得疲惫,过河已经有些勉强,忽然吃这一压,登时站立不住跪到水里,骑士也是一跤摔了下来。水流汹涌,一人一马都被冲得站不起来。白怜羽听过人讲,北陆草原上的重骑若是落下马来就死定了,因为一下子爬不起来,只有任由对手宰割。重装骑兵的甲胄都要有人帮着穿,就是因为分量太重。现在人马都落在湍流里面,这深不过膝的落花溪也能淹死人。她想也不想就要往水里跳,不料两个店伙早有防备,一把抓住:“大小姐你别乱来,这么轻飘飘的身子一阵风都吹走了,怎么下得水啊!有个三长两短大少爷不是要剥我们的皮?”


白怜羽气急败坏地说:“不让我去,那你们倒是去救人啊!”


老张看了看狰狞的流水,咽了口唾沫道:“大小姐你别闹,我去就是。”拿过白怜羽的鱼叉往桥上走。一脚踩进溪水,人就打了个哆嗦,原来溪水刺骨冰凉,不知道倒在水里的骑士和战马怎么承受得住。走出第一步,他也不好后退,颤颤巍巍拿鱼叉探着脚下继续前行。白怜羽看得一头是汗——按老张这个速度,等他走到骑士的身边,只怕人马都淹死了。


正着急的时候,却看见骑士居然撑着长枪站了起来。白怜羽用手按住嘴,一颗心“怦怦”跳得厉害,叫也叫不出来。骑士把枪一抛,蹲下身去拼命把马头托出水面。战马也是用力挣扎,碰得身上的铠甲一声声闷响。水太急马太重,骑士自己站起来都是很大的运气,这时候哪里托得动战马,僵持下去,要是一个不小心再摔倒,只怕两个都要送命。老张一边走,一边也在大喊:“别管马啦!别管马啦!”骑士只是不听,自管自用力托着马头,不肯叫它被水呛到。老张好容易走到他们两个身边,却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重的马,多了他一个也一样拖不动。正为难的时候,听见骑士说:“把背上的皮带解开。”老张登时会意,扑在马身上手忙脚乱了一阵子,听见“哗啦”一身脆响,马铠和鞍具一起滑落下来。老张抓住马缰绳,和骑士一起发力呐喊了一声,那马用力一挣,竟站了起来,原来是匹好俊的白马。


不过就是一盏茶的功夫,过桥的骑士却让白怜羽的心几起几落,几乎忘记跳动。这时候她哪里还叫得出声来,只是一个劲地拍巴掌,眼里水汪汪都是泪。王伯看着两人一马慢慢往桥边移动,也是唏嘘感叹:“了不得啊!”


走到桥头,那骑士再也支撑不住,颓然坐倒在泥泞之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白马在他身边呜咽不止,用脸去蹭他的头盔。


白怜羽冲到他面前,对一面发着抖一面满脸神气的王伯说:“还愣着,把他的盔甲给卸了啊!要冻死人啊!”钢甲里是皮甲,都蓄满了水,就算没把人压死,也要把人冻死,真不知道这骑士刚才是怎么撑过来的。王伯这才醒悟,慌慌张张就要和詹锁子一起帮骑士卸甲。骑士却突然自己揭开了面具。


三个人的动作一时都停滞了。面具里面是一张苍白英俊的脸,英俊到有些秀气,若不是瘦削的脸庞线条硬朗,看上去简直像个淮安城里的公子哥。看见骑士刚才使的蛮力,人人心里都当他是个粗壮汉子,哪里想到会是这么俊秀的一个青年。


白怜羽满腔的激情忽然变做了涓涓细流,弯弯绕绕在胸中温暖流淌,一肚子话这时却连一句也吐不出来了。她伸手捏了捏耳垂,不知道为什么那里比脸颊还要烫。


还是骑士开口打破了沉默,他大口喘息了一阵子,挡住王伯的手,轻轻摇头:“军务在身,不敢卸甲。”


“哦……”两个店伙一起茫然地点头。


“军务……”白怜羽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子。这骑士一身重甲,连白马都是防护良好。按照酒馆里那些人所说,东陆就没有多少重骑。燮王姬野的七百铁浮屠就号称天下无敌了,可是那些铁浮屠据说都是用铁链串起来冲锋的。另外就是鹰旗军中有一支强兵,叫什么游击的,路牵机强袭枣林仓就是仗着游击精锐。不过鹰旗军以往行踪飘忽,除了青石人,知道他们底细的不多,传来传去都是谣言。这名骑士……白怜羽的目光落在他左胸的鹰徽上。鹰旗军和燮王天驱军都自称天驱正统,同样使用鹰徽,只是旗色形制不同,光看这鹰徽还真不知道这骑士的来路。身为宛州人,白怜羽爱憎分明,要是王伯费了老大力气救出来的是一名铁浮屠,白怜羽当然心中别扭。她心思转得快,伸手把那支鱼叉又拿在手里。


骑士咳了几声,稍稍闭目养神,开口又问:“这是哪里?”


王伯口快:“落花溪啊!”


白怜羽咬着嘴唇,把鱼叉捏得紧紧的。


骑士显然知道落花溪的名字,面上掠过一丝喜色,接着又问:“那锦屏大营可是不远了?”


王伯答道:“不远不远,就是九里多地啦!”


骑士双臂在地上一撑,用力站了起来:“那便好!”看他的意思,竟然这就要去锦屏大营。


白怜羽急了,双手一拦:“这怎么去?”


骑士愣了一下,明白过来:“还没有谢过几位援手,不过军务紧急,容我回头再来答谢。”


话一出口,白怜羽就知道自己莽撞了,若这真是燮军的铁浮屠,自己怎么可能拦得住?当下转了声气,结结巴巴地说:“不是答谢,不是……”眼光一转,看见马臀上居然有一支削去箭羽的箭杆,登时有了说法,“你的马已经带了伤,刚才又脱力了,现在连个鞍子也没有,要怎么跑。”


骑士原想说光背马也得跑,可是看看白马的四肢都在微微发抖,喘息声沉重急促,不由也是一阵心痛。白马的牙口已经老了,一夜跑下来已经不易,何况还带了伤。白马是界明城的坐骑,在军中地位毕竟不同,跑的时候他尽可以毫不顾惜地驱策,可是现在停下来就再不忍心骑上去,一时也没有计较。


白怜羽见他心思活了,连忙趁热打铁:“现在就是跑死了这匹马也未必到得了锦屏。你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军务,连歇息一口气都不可以?”一心只想套出他的话来。


骑士拧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什么了不起的军务……十万百姓的性命啊……”


十万百姓,那正是青石的居民。听到这一句话,白怜羽的表情马上就活了,握紧了拳头问:“你难道是鹰旗军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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