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桦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5:05
|本章字节:19072字
盛夏。纽约。曼哈顿。
时光沿着夜与日的边缘缓慢地交替。地球的东边是白天,西边就是夜。径渭分明。曼哈顿的夜正是b大的白天。沈樱春倒不过时差,喜欢在白天睡觉,夜里醒来。习惯于过去。
还没去曼哈顿的金融机构报到,妈妈说,要她好好放松一段时间,顺便适应一下纽约的新环境,然后,再去上班。
沈樱春没有反对,以前是什么都不听妈妈的,自己就是上帝。现在,她是凡事听妈妈的,妈妈都惊讶了。妈妈的表情和眼神,隐约地传达着什么。沈樱春尽管做得若无其事,心想,妈妈你还是觉察到了什么,真是火眼金晴啊。
何不趁此机会走遍美国呢,这是沈樱春年少的梦想,旅游,是一件她最喜欢,也是最向往的事,还是在国内上大学时,一到假期,她就会和同学结伙,四处旅游,几乎国内的名川大山,都留下了她热爱自然的足迹和荔枝一样新鲜靓丽的青春。
她选择了去北部看尼加拉瓜大瀑布。
她喜欢瀑布的壮观和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凄美。当她坐上火车,沿途而过的美景在眼前一一掠过时,却没有了想像中的激动。一路上,除了坐在美景前发呆还是发呆。眼前全然看不见美国不同于大陆的白云蓝天,河流湖泊,山川大地。
一切都是陌生的。
陌生的语言。
陌生的面貌。
陌生的美景。
还有自己陌生的心情。
……
站在大瀑布前,瀑布的美与壮观早已经失去了应有的色彩,不就是水从悬涯上流下来吗?心不激情的时候,看什么都不美。沈樱春热衷于拍照,但这一次,数码相机中,只拍了为数不多的几张,沈樱春草草回了纽约,回到家中。那一刻,沈樱春才发觉,其实自己哪儿都不想去,尽管是身在全世界都仰望的天堂,而曼哈顿,又是纽约的天堂。那么,她在天堂的中心地带里。
谁不羡慕呢?
谁不觉得那是一种渴望而不渴及的幸福呢?
可是——
沈樱春的痛苦。
多于。
幸福。
除了上网,在记事本上写些胡言乱语,不着边际的话,要么就是睡得天昏地暗,妈妈说,她是水土不服,过些日子就会好的。吩咐菲佣,尽量把饭菜调理得合理一些。全是沈樱春喜欢吃的。
沈樱春还是蔫蔫的。
恍惚中,时间过去了三个月之久。
还是喜欢白天睡觉,夜里醒来。银行人事部门打来电话,要求沈樱春半个月后准时上班。约翰也刚刚打过电话,明天晚上,在家里组织一个派对,都是父亲生意上的至交,约翰说,他会开车亲自来接沈樱春。
沈樱春欢快地答应了约翰,可是,等他的车开到家里来时,她忽然决定不去了。
约翰站在沈樱春面前,耸着肩膀,不停地眨着深遂的蓝眼珠,一字一句地说:
“elva,我真的让你这么讨厌么?”
“……”
“elva,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你不回答我,就表示你很讨厌我。”
“好吧,我跟你去。”
“elva,你答应我了?”
约翰用美国式的兴奋大呼小叫,然后,搂住沈樱春,在她脸上狂吻。
妈妈在一边讨好地说,约翰是个进步青年,才25岁,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妈妈还套用了三毛说过的话,如果不爱他,百万富翁也不嫁,如果爱他,千万富翁也嫁。
沈樱春听得出妈妈的弦外之音——
那个在纸上摆弄风花雪月的唐李煜最多是个百万富翁,而约翰才是真正的千万富翁。
国内单位环美贸易公司总裁查理先生不停地给沈樱春打电话,如果她愿意,可以不用回国,直接就任驻美国纽约总部的负责人。年薪百万。
沈樱春知道,环美公司之所以给她如此优厚的条件,主要是看中父亲在美国的影响力,和母亲的商业伙伴,如果她一旦选择环美,这将给环美带来巨大商机。妈妈希望她能去纽约的金融机构发展自己。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
查理的催促。
妈妈的武断决定。
银行的正式通告。
李煜的沉默。
约翰热烈无比的追求。
等待的漫长。
……
都让沈樱春——
心烦意乱。
笔记本电脑一直在网上。24小时挂在那里。
不知是网上太拥挤还是电脑处于长时间工作,发了脾气——死机,沈樱春把鼠标点来晃去,还是死机,差一点把鼠标摔碎。
于是,重新按下热启动健。电脑一片黑屏,慢慢地启动。
点击日记本文件夹,自从回纽约以来,如果心情不好,沈樱春就会在这个文件夹里胡乱写一气。写完之后,心情才会好很多,今天,沈樱春不知不觉又点开了这个文件夹。那么多篇了。有好几万字呢,要是贴在网上,一定惹来网友们一片热泪。
眼眶有些潮湿,目光模糊,上面的字开始如行走的蚂蚁。爬得沈樱春心乱如麻,但依然可以看清,那是她离开中国回到纽约的家中,每天黄昏或者早早醒来的清晨,随手记下的心情,不管科技多发达,人都需要温暖和回归心灵的东西。那些文字,温暖而踏实。带给她往昔的时光和回忆的快乐。那是写给唐李煜的话。
每一页都是。沈樱春呆了一下。
三个月来,厚厚的记事本已经写满字迹,仿佛已经是一种习惯,写字时,不是面对记事本,而是面对要讲话的人。写她离开青岛小家的心情,写她在美国独自一人的寂寞,写没有来由的思念。
沈樱春随便进入一篇,读下去。
——无聊时就会跑到纽约时代广场,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天空中那么多飞起又落下的鸽群,好象又回到了b大,叫不出名字的绿树变成了b大校园里茂密的合欢,染绿了一片天空,只是。曾经躺在草地看合欢的两个人变成了一个。永远都只是我一个人了。却经常把纽约的天空当成是岛城的b大。我在想,我真的这样来不及回首就告别了b大,告别了校园里一地忧伤的合欢和我们曾经经常晒太阳的海滩,告别了你迷人的微笑和深情的注视。
煜,b大的合欢一定开得如同凤凰磐捏一样灿烂而妖娆。风吹来,脆弱的花瓣凋落一地的忧伤。你最喜欢合欢的,你说她盛开的样子,好柔软好忧伤好心事重重……
很多的时候,置身于纽约帝国大厦顶层,眺望遥远的东方,我会不由自主想起被我们无遮无拦的笑声带走的那些夏天和开满合欢的校园岁月,想起我们在玫瑰园里吃水煮鱼和接吻的那些笑话,想起你买来纸巾,卫生棉等那些女孩子用的东西,却不肯告诉我,而偷偷塞到我的被子里,想起……
我以为我不会再想念你了。
不会再想念你了。
不会想这些和你有关的一切了。我以为我可以用美国的方式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你知道,约翰比很多同龄人都优秀。我已经答应他,和他好好相爱。
我也——
努力地。
投入地。
忘我地。
去爱他。
约翰高兴得逢人就讲,我是他的女朋友,带我去他家,和他的朋友在一起。他已经尽全力要给我幸福,给我想要的一切。那一切,是多少女孩子羡慕的。想要的。
三个月,在岁月的长河里短得如同昙花一现的瞬间,可我却觉得漫长得如同没有了黑夜和白天的界限,漫长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煜:那天在机场安检出口,在我不停地回首间,以为你会来,你会满头大汗地跑过来,像许多无聊的电视剧剧情的走向一样,即将走出安检出口的我,看到远处你焦急张望的眼神,会突然改变态度,会不顾一切,转头重新奔向你……
可是——
你没有来。
煜,你没有来。六年的努力和坚持,六年的形影相随,为爱而放弃一切,都化成了一缕云烟。烟消云散,物是人非。
好象我们从来就没有爱过。
好象我们从来只是同学而己。
好象我们本来就该这样。
……
可我的心一直,一直不知所措,像一枚秋天离开枝头的树叶,没有方向感,没有喜悦,甚至,是凄楚地,惶然地被风带走,带到不可知的远方,远方是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眼前的世界是无边的黑暗。
浑身无力,像是患了肌无力。
却转过身大步走向停机坪时,泪水汹涌而来,那是我最伤心的一次哭泣。最伤心的一次。
那一瞬间,悲凉的情绪,从心底缓慢地扩散出来,淹没一切,太阳失去光芒,我带走的,除了眼泪,还是眼泪。
和你分离的日子,我学会了检讨自己,学会了宽容和原谅,懂得珍惜。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凭添伤感,还是不说了吧。
——纽约,人人都说是天堂,每天,繁华依旧。为什么我却感觉不到身在天堂的快乐原来就是这个样子么,每天有很多的车,很多的人,拥挤在一起,不同语言,不同肤色的人相互仰视,相互歧视。喜剧和悲剧同时交错,上演。每每这时,我就会想起岛城,想起b大,想起……煜,你,然后,我就坐在落地窗前,一声不响地坐下去,一直坐到黑暗漫过所有的角落,将我淹没。
——有时我想,煜,我们就这样不说一句话分开了,连个电话也没有,你真的这么恨我么,就像你曾深深爱过我一样恨我,是不是呢,无论怎样,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拥有过,深爱过,我们曾经给过彼此最温暖的安慰,这就足够了。
真的很怀念在一起形影不离的六年。
六年啊,说长就长,说短就短。
不论是长是短,仔细想想,人生能有多少个这样如花灿烂的六年呢?从你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已经整整过去了六年,六年前,你还是一个青涩的大男生,而现在,你已经是一个下巴上长满青青胡茬的25岁的年轻男人了。可以游刃有余地对女孩子说着爱昧的玩笑。
如果单单就数字而言,六年的确是很漫长的呢,现在,回想起来,六年也不过是眨眼间,从18岁到24岁。我和你形影不离,读书,上网,参加校园的一切活动,逛街,吃饭,打闹,k歌,生气,忘乎所以,甜蜜得一踏糊涂……
这些记忆,像是生命里不断成长的年轮,抹都抹不去。下一个眨眼间,你大概是一个27岁的成熟男人,而我也会老去许多岁。不论是年龄还是心里。
沧海桑田。
青春就这样残酷着老去了么?
——那天,在纽约地铁的出口,一个背影闪过,似曾的熟悉,不知不觉地跟着走了很远,被他发现,竟然是一个黑人,他盯着我的脸,大胆地问我,小姐,你爱上我了么?并以此为由,跟着我不放,我不得不真诚的对他说,你的身材和背影很像我的一个朋友,仅此而己。他说,不是,小姐,你爱上了我,却要保持着东方女孩的矜持,我也爱你。想不到,自己碰上了这样一个无赖,只好报警,才得己脱身,吓得我一个星期没敢出门上街。
煜,纽约的我,身在繁华,并不孤单,外交场上的豪华派对,应接不暇,爸爸也有意在这方面培养我,妈妈外事活动也要带着我,并常常把我介绍给他们的重要客人,但我,依然的寂寞。
那些因你而生的寂寞,像影子一样,居然跟到了美国。
这么多天,为什么你不打电话给我?是不是一直在恨我的绝决和冷漠呢,煜,和你失败的恋爱里,我懂得和谐的相处需要彼此的宽容,对不起,因为不懂珍惜,我失去了最初想要的幸福。
……
沈樱春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才明白,已经离开了那么长的一段时光,那些曾经的绝决,那些一直萦绕在脑海里的怨和恨,在这一瞬间,都化作了淡淡的想念,和绵绵无尽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洇湿了所有的心情……
沈樱春呆呆地坐在落地窗前,纽约的下午,是b大的深夜。那些在酒吧里k歌的场面再次地浮现在眼前,整整一个下午,面朝东方,坐姿都没有改变。夕阳从窗边缓缓地退去,幕色,徐徐的漫上来,无声无息,像是天光撒下灰暗的纱,遮住了一切明亮和灿烂。所有的光线都开始模糊,将坐在窗前的沈樱春淹没在一片黑暗之中,泪流满面。
妈妈走过来,诧异地看着沈樱春收拾行装!
“下个星期就要去银行上班,你这是去哪里?”妈妈警觉地问。
“公司那面的事,说了你也不知道。”明显在撒谎。
“不是决定留在这里了吗?那面的事不是有人负责吗?”妈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分明是不满和怀疑。
“我是提前回来的,有些事情还没弄完。哎呀,说了你也不知道!”不耐烦的语气。
妈妈也没有过多的干涉,毕竟,女儿能知错就改已经不易,她会给女儿时间,而不是强迫她!但是她哪里知道,女儿是要去见她最讨厌的人——如果她要是知道女儿专门为他回国的话,还不气疯才怪!只叮嘱樱春说,快去快回,银行那边的班误不得!
“嗯。”再简单不过的回答。
一想到明天就可以回到岛城,可以像从前一样快乐的生活,沈樱春的心豁然开朗。居然哼起了歌。一夜没睡。
飞机是第二天早晨八点,还有一点空闲时间,呆在家里会闷疯的。一个人跑到第五大道闲逛,抬眼间就看见厨窗里那件黄白相间的纯棉恤,眼前恍惚地闪过,她和他一起逛街时,他指着一家专卖店里正在热卖的恤道:
“看啊,我最喜欢的,ck牌子的。”
“喜欢就去买啊!”她嘻嘻哈哈地说。
“好贵的,要是我真的穿上这件恤,我觉得太对不起妈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
他们还是去店里逛了一圈。她指着那件恤问服务生:
“多少钱啊。”
“1288元。”服务生彬彬有礼而热情。
“那么贵啊。”
“不贵的,你要看清牌子哦,ck的,这是根据肤色不同,专门为亚洲男人设计的。穿上他,才能显示出自己与众不同的品味。”
他拉她往外走。
她甩了他一个白眼:干嘛?
“我不过是说说而己,我是说将来,将来,我成了彼尔盖茨,我夏天专门穿ck牌子的。”
她不走,让服务生取下衣服,递给他,让他到试衣间里去。他瞪着惊讶的眼神,愣愣地看着她。
“去啊。”她温柔地笑。
他还是把衣服还给服务生。
她抢过来。
“哎呀,试试嘛,我看你穿上他有没有彼尔盖茨的富贵相。”
“如果没有呢?”他一脸坏笑的问。
“很简单啊,谁不喜欢钻石王老五啊。”
待他穿着那件衣服走出来时,果然的与众不同,她想起那句古文——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不但有彼尔盖茨之相,还有帝王风范。
可是,翻遍兜里所有的钱,也只有一千块,于是,她跟服务生不停地讨价还价。
“不行的,老板告诉我卖多少钱就卖多少,不打折不讲价,要是少卖了从工钱里扣。”面容青嫩的服务生是一个看上去年龄只有十八九岁的女生。摊着手,无可奈何地解释道。
遗憾地走出专卖店,他嗔怪道:“我不过是说说玩的,你也当真?”
“你很适合穿ck牌子的,你不知道,你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那一刻,也变成了名牌男人。”
“等俺成了彼尔盖茨,俺就买二件,穿一件,扔一件。”
……
转身出来时,经过一家巧克力店,记得他曾经对她说过,要是他能生在美国就好了,那里可是巧克力之乡哦。是啊,美国人都爱吃巧克力,就跟中国的小孩子从小能吃上糖果一样,就是幸福。那么多牌子的巧克力,味道不一,她一种一种地选择,直到手提袋已经装满了。手上的东西越来越多,都是他喜欢的。快要拿不下,一个人吃力地走在大街上,最后,不得不叫axi。
回到家里,妈妈吓了一跳:买这么多啊,你是救济难民么?
同学多啊,你一点他一点就没了,空手回去,不好意思。
然后,全部放进行李箱中,已经装不下,还在努力地往里装,差一点把行李箱撑破。
终于从天上回到地下,心也跟着安生下来,下午五点半左右,岛城的大街,出租车匆匆驶过。
大街上的景物是如此的熟悉。这个城市的天空下,沈樱春曾经生活了六年,这个城市有她的青春,有她的爱情,有她的呼吸,有她的快乐和疼痛。
所以,她不是这个城市的过客,她觉得她是在回家。
时隔三个月之久,沈樱春再次回到岛城,像是离别了一个世纪一样,她站在自家门前的一条小路上,往前右拐就是b大的南大门。当初只所以选择在这里租房子,是因为那里有太多供自己回忆的东西。刚刚过了晚饭时间,打闹,说笑的同学出了大门,从身边经过,就在沈樱春站在一边发愣的会儿,一个男生走过来,看了一眼她身边的行李箱,友好的问她,是不是刚刚报到的新生,不熟悉校园的路,他可以帮她。
谢谢。
沈樱春同样礼貌地回了一句把她当成是学妹的男生。温柔的笑了笑,但是,那笑很快就消失了。三年的社会上生活,内心已经沧桑了很多。似乎有种青春不再的沧老感。
真的是沧海桑田了呢。
沧海桑田。
一直到月亮升起来,这样明亮的月光,是她最喜欢的,也是她生命中无数过最甜蜜的夜晚。有他,有他的气息,有他的一切……
他已经成为她身体里的一部分。
她也是他的。
……
看着熟悉的景致,沈樱春的心忽然的柔软起来,现在才觉得4年的大学生活是短暂的,令人留恋,就像童年,逝去了才知美好。黄昏时分,小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一对年轻男女,大概是热恋中的情侣吧,在众多面孔中,由远及近。
她牵着他的手。她和他肩并肩。
多么像曾经的自己啊。
夜渐渐地深了下来,她拉着皮箱,朝自己家走去,她想给唐李煜一个意外,不知道他此刻他在家中做什么,上网还是看电视。这个假期,徐怡回老家了,因为妈妈生病,所以,要晚回来一些天。还有半年,她研究生毕业。
煜,我回来了。
……
沈樱春拎着行李箱,悄悄地上了三楼,麻利地打开了门锁,推开门。
她熟悉的家啊。她喜欢的味道。
房间里的灯亮着。
鼻子用力吸着,呵,满是他的味道,他呼吸的味道,头发的味道,爱的味道。这样的味道,曾经让她陶醉和迷恋……
忽然间,世界寂静无声。
良久,良久。
时间像是凝固了一样。也仿佛沈樱春鲜活跳动的心脏骤然停止了跳动,眼前一片漆黑,彻骨的寒冷,活生生的死去。
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了思维。
不就是死了吗?
顺着沈樱春呆呆地凝望着的视线望过去——
一对缠绵的背影,他将她宠溺地搂在怀里,他俯下脸,亲吻着她的面郏,嘴唇,忘我地亲吻着……被他亲吻的她嘴唇发出幸福而甜蜜的呓语声。
他们那样的笑容,那样的亲吻,那样的甜蜜……在沈樱春眼里如同撕裂的朝阳一样灿烂,在她眼前放肆地飞舞,所有的想像失去浪漫的翅膀,所有的思念没有了甜蜜的味道。
他依旧那么高大挺拔。依旧有着男人的深深轮廓。眼睛如同流泻的星辰一样清澈,深情。
沈樱春看着她爱的人和他爱的人,不是不知道,只是事到临头,才突然醒悟。
沈樱春站在门口,恍惚得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很冷。凌乱的思绪,使她不知道如何思考,但她的性格会告诉自己,即使现在崩溃,她也不会倒在他们面前。
她拼命地克制着身体的颤抖与寒冷。拼命地克制着心中的绝望与痛苦。拼命地安慰自己,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谁离开了谁就可以崩溃和死去的程度。
谁都不可以代替谁。
然后。
缓缓地,缓缓地转身,退向门外。而此时,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泪流满面,她害怕地捂住嘴,无声的哭泣着,胸口急促地起伏着,不小心碰到了门框,头被撞得嗡的一声,可她并不感觉到有多痛……
“沈樱春!”
背后传来清晰无比的叫声,在空荡的走廊里回荡。
沈樱春的心,弥漫着绝望的杀气,她以为,她会像一头失去理智雄狮,凛然不可侵犯。而事实上,她站在那里,安静得如同株植物,一瞬间,苍老的皱纹在她脸上迅速地弥漫,有几百岁那么老。她停下奔跑的脚步,居然微笑着。微笑着,倾国倾城,满身光芒。
这是她的方式,永远不同于别人的方式。
许安离突然惶乱不堪的脸,惊讶的眼神,和慌乱之中松开的手,不知所措的表情……
沈樱春后悔因冲动而丢下的那个人,因距离遥远而不停地想念的那个人,对着ck品牌说,等俺成了彼尔盖茨俺就买二件,一件穿在身上,一件扔掉的那个人,给她买卫生棉却偷偷塞到被子里的那个人,当她站在他眼前时,竟然用那种陌生的眼神看着她,像不认识她一样。虽然他和从前一样面带微笑,一样安静……
他已经不认识她了。
他看到她时,只是微微怔了一下。
温柔地笑了笑。
就把目光转向许安离,并说出了一句让沈樱春足以气绝身亡的话。
“她是谁啊?好象哪里见过?你朋友吗?”
“她是你女朋友。沈樱春。”
“安离,是不是你不愿意爱我,才说沈樱春是我女朋友?”唐李煜担心地望着许安离。被许安离甩掉的手,重新伸过来,这一次是,他主动握住她的手。握得那么紧。
“不是,你们一直爱着。樱春,现在,我把他还给你。”
“……你竟然真的敢这样做!”
沈樱春伸手劈过响亮的耳光以后,却再也无法让自己心如止水般的平静。皮箱丢在家门口,手里从美国ck专卖店的包啪地一声掉在地下。而人,已经转过身,消失在夜色里。
她想,就这样永远的消失吧。
永远。
就当她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许安力无力而痛苦地蹲在地上……
脸郏上流淌着无尽的泪水,忽然惊觉,沈樱春对她的恨,已经不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事了。她坐在那里,如同死去了一样,手机短信提示音一直在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恢复了知觉,她打开来看,是秦歌的,这才想起,自从上次吵架,负气离去,已经很多天没有彼此的消息了。
——安离,想了很久,却不知道怎么跟你开口,可是,又不能不说,别勉强自己好吗?我不想让你一辈子委曲,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我祝你永远幸福。
许安离无助地捂住脸,蹲在地上,任眼泪在指逢间无声地流淌着。冰凉而无望。
与此同时。
机场,唐李煜快速地冲进候机大厅。还是晚了一步。一架开往纽约的班机正慢慢地滑出跑道,徐徐冲上天空,留下巨大的轰鸣声……
唐李煜站在天空下,绝望地看着那只白色的大鸟一点一点消失在云层中,颓然地差一点儿摔倒,眼泪就那样簌簌地流了下来。天空,早已经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路上,依然车来车往。
而人生,何偿不是来来往往的一场旅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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