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者:皎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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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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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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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696字

因利益问题和人谈判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谈话对象是外国友人,更尤其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外国友人。


进屋的时候陆筠觉得心里咯噔一下。其实在场的人有点吃惊,没想到这些新上任格拉姆供电站的负责人居然是个女人,看上去年纪不大。穿着一身鲜艳的布卡,不过脸还是看得清清楚楚,她皮肤偏黑,五官明丽,有一双精明的眼睛。穆斯林国家女人极少工作和做事,能出来工作并工作得还不错的女人,绝非不是一般人。


女站长把他们迎接到会议室,再伸手出来用英语自我介绍:“欢迎你们,你们可以叫我阿茜玛。”口音是正宗的英国英语,应该有留学经历。陆筠如是想着,在吴维以介绍她时礼貌的回了她一个笑。


双方都着急,刚一坐下,还不等秘书送水上来就进入谈话正题,不外乎是如何加快进度的问题。是见过大场面的人,阿茜玛知道来人不善,详细的解释原因:格拉姆供电站是县级供电站,人手严重不足,群众用电和工业用电有一个轻重缓急,电站现在每天都要借到上百个投诉电话;技术上来说,检验设施落后,十几个高压箱,埋在深山中数千千米的电缆,一个个检查下来,人物艰巨。


是意料之内的说辞。吴维以听到这话,脸色毫无变化,坐姿神态丝毫不变,只是目光一闪,声音沉下去:“我希望,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推诿和传递信息上,所以亲自登门拜托你们重视。保持电路畅通是你们的责任,而我们的责任是在规定时间内建好水电站。我们国家有句成语叫‘唇亡齿寒’,说的就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我还可以再说几百个理由来说明我们最终目的、共同利益完全一样。”


语气寸步不让,却没有步步进逼的感觉。懂得说话的人就是这样,该强硬的时候寸步不让,却不让人反感。陆筠配合气氛,把手里的合同复印件推了过去。


阿茜玛眼睛在合同上一停,又看了眼吴维以,跟比之刚才认真了得多:“是,我会尽力处理。”说完她随即转头和另一位秘书副手一样的人物交待了几句,。


吴维以的表情到现在才稍微些许:“困难大家都有,请再克服一下。不论是工人加班还是从别的地方调派人手过来都不是困难的事情。更严重的电路问题我都见过,现在的状况绝对能在两天的内解决。如果实在,我能调派人过来帮忙。”


那之后谈话的气氛就好了起来。屋子里虽然没有暖气,但并不太冷。吴维以和钱大华不但是水电专家,还是电力专家,当即给了出一堆意见。


谈话结束的时候大家都站起来,脸上的表情跟进屋时判若两人;陆筠正想问吴维以一个问题,却听到桌子对面的电站负责人说:“吴工程师,我能不能跟你单独谈一点事情?”


单独这个词特别清晰,陆筠一愣,下意识的去寻找吴维以的目光,发现他也有些惊讶;再去看别人,净是了然的神色,抿了抿嘴,把想说的话吞会肚子里,跟着众人离开了会议室去别的办公室喝茶。


窗明几净的办公室,没有暖气,有点冷。陆筠捧着个装满热水的玻璃杯取暖,看着桌上的树影晃动,心里七上八下,自言自语般开口:“刚刚不是谈得差不多了。怎么还有事情要说?”


“单独谈谈也好,在那个位子上,总有一些不能让我们知道,”钱大华拍拍发福的肚子,笑起来就像弥勒佛。


“噢。”陆筠没了言语。


钱大华看到陆筠皱着眉头,闷闷咬着一点下嘴唇,想起自己的女儿别扭起来也是这个样子;目光瞥到毕希古正在门外和供电站的一个工作人员聊天,隔得有点远,于是说:“这事也见得多了。只要对方是女人,吴总出面,对方总是比较好说话。”


陆筠眨眨眼。她不是呆子,也不迟钝,道理当然知道。吴维以不管在哪里都是最引人注意的男人。但是钱大华干吗说这个?他笑眯眯的,喜欢玩笑,但为什么要在她面前说?


察觉她的疑惑,钱大华抿了喝了口茶,说:“小陆,周旭不是你男朋友吧?”


陆筠傻了眼,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是,不是,我没男朋友的,我和周旭是大学同学,是朋友,就这样。钱总,你今天怎么问我这个?”


“那你觉得吴总,嗯,吴维以人怎么样?你考虑过他没有?”钱大华慢悠悠开口,“很难找到比他更好的人了。”


如果刚刚是惊讶,现在已经可以用震惊来形容。震惊到觉得自己幻听。陆筠深吸一口气,吐出来,镇定地简直不像她:“什么?考虑什么?钱总,我不懂你什么意思。”


话回答得太清楚,不像被戳中心事的小女孩。钱大华看她一眼,慢慢叹口气:“本来想自作主张做个媒。看来你没那个意思,小陆,别在意,当我老糊涂了瞎说。”


窗外风吹过,陆筠勉强顺着风声笑了笑:“我很敬佩吴总工程师,没有别的了。”


钱大华点头了又摇头,最后浓缩为一句话:“可惜了。”


因为下午还有些与工程相关的人员需要拜访,他们预定明天早上回去,晚上就住电站的招待处。这天余下的时间变得尤其珍贵起来。格拉姆是西北的一个小城市,但也是有着千年历史的名城,独具巴基斯坦边城风情,城市内不少地方都值得游玩。其他人都来此不少次,非常熟悉,没有新鲜感;对于陆筠而言,只是三四个月前去电站报到时从城市边缘路过一次,没能一窥全貌,心底隐约觉得遗憾。


越想越动心。在深山中呆了那么久,外面的一切事物都使她觉得新鲜和生动。可他们毕竟不是来玩的,一咬牙去掉杂念,专心工作和收集资料。渐渐的,夕阳西下。


结束对水电物资供应的格拉姆分公司的拜访时,陆筠已经彻底忘记对这个城市的好奇之心,吴维以却忽然问她:“今天没事了,要不要出去逛逛?”


陆筠雀跃:“可以吗?”


“晚饭前赶回来就可以,”吴维以说,“毕希古,你能陪她一起去吗?她不懂乌尔都语。”


毕希古愉快的点头:“没有问题。”


明明是他提议自己却不去,陆筠诧异:“你不去?”


“不去了,”吴维以摇头,“我还有事。”


新年和宰牲节的临近,加上今天是周末,城市里非常热闹。格拉姆和阿富汗也有一定的距离,没有那么多不安定的因素,在西北地区,恐怕是最安全的一座城市了。城市虽不大,但五脏俱全。马路汽车不少,但三轮车更多,还有古老的马车驴车等等;毕希古到底是本国人,带着陆筠左拐又拐,进入了一条比马路更窄但是行人更多的古老街道。这里没有那么多现代化的东西,店面一家连着一家,小饭店,服装店,饰品店,还有热闹的小电影院。店铺里传出慢悠悠的音乐,路上行人身着长衫,扎着头巾,一个闪神,会以为自己陷入了《一千零一夜》中的那个世界。


陆筠觉的眼睛不够用。她东看西看,丝毫也没注意到自己成为了这条古街中最受关注的人。她穿着大衣,梳着马尾,轻快的走起来头发蹦蹦跳跳;一张脸明丽动人,顾盼生辉,嘴角总是带着三分笑意,跟这条街上的其他人比起来,完全不像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毕希古想了想,忍不住叫住她,用目光示意她看看周围。


这一看才想起自己有点得意忘形。出国的时候众人怎么强调的:行为举止低调,尽量入乡随俗,不要招摇,不要特立独行。现在都忘记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抓着发尖在手里揉了揉,不好意思地笑了:“得意忘形了。”


毕希古知道她的个性,摇头一笑;又指着对街的铺子,说:“既然都来了,要不要买点东西?这家很有名气。”


那家店面很小,专卖一些饰品,项链,头饰,精致的挎包,色彩绚丽的布匹,清一色手工制品。看上去人丁兴旺,店里女人居多,毕希古没有进去。


陆筠的目光很快被角落的一排五彩的手链吸引住。细细的带子是用绿蓝紫三色麻线用极复杂的办法结成,细小翠色石头零散镶嵌其中。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样式,跟华丽完全没有关系,可看上去如此神秘,那一颗颗小石头仿佛是眼睛,闪烁的光亮仿佛在诉说着一个个的悠久的传说故事。


从她一进店,店主就注意到她。立刻详细介绍说:石头是青金石,只要你随身系着这条链子,真主就会保佑你的平安等等,总之好处多多,失之可惜。


本来就心动,哪里还经得住这样的推销,加上价格合理,陆筠当即就买了四条,自己一条,剩下的打算寄回国,给要好的几位大学同学做新年礼物。


毕希古看到她双手空空的出来,有点诧异:“没买?”


女孩子是喜欢漂亮的东西,陆筠也不例外,不过她比别人更理智,量力而为,绝不会买的太多,能有一点收获就别无所求了。于是她晃了晃手上系得歪歪斜斜的手链说:“买了一点,虽然不多,但我很满足了。”


那天晚上那顿饭是阿茜玛以供电站的名义请的,难得丰富的一顿大餐。十几个人围坐在一起,主人们非常热情,三言两语的客套语加几声愉快的大笑之后大家相处得一家人一样,喝酒唱歌不亦乐乎,一桌子上什么语言都在用,笑声不断。


陆筠第一次发现吴维以酒量原来如此之好,具体的数目她没有印象,只看吴维以的脸色从头到尾一点儿都没有变化,眼神依然清澈,说话谈笑毫无醉意。她深深叹服:“真是千杯不醉。”


吴维以不置可否地一笑,无意中看到她手腕上的手链,于是说:“错了。”


一头雾水的反问:“错了?”


“你系错了,容易掉。”


陆筠辩解:“我,我不会系这个。”


吴维以微微一笑:“下午买的?”


“对的,我觉得很好看。”


“嗯。不错。”


不论多热闹的聚筵终会散场,总是要分别。告别的过程也延续了起码用了半个小时,待只剩下自己人的时候,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都已经沉入梦乡。


几人互看一眼,纷纷回了房间。他们在二层楼道分开,陆筠和吴维以来到三层。没有月亮的黑夜吞噬了声音,走廊的白织灯光一晃三摇,仿佛电影里的旧日时光。吴维以青郁郁的头发和夜空成了一色,他在她门口站住,说:“左手给我,我帮你重新系一下。”


大脑有反应之前,手已经伸了出去。陆筠身材修长,手腕亦细,那根手链空荡荡,看上去并不协调。她看到他微一沉吟,低下头,手指一刻不停,打结穿绳系紧,动作熟练,手指从头到尾都没有碰到她的手腕——时间粘稠虚无,世界混乱模糊,意识涣散奔走——然后听到声音,“好了。”


陆筠如梦初醒,手还停在空中,结结巴巴地说:“哦,谢谢,谢谢了。”


吴维以微微一笑:“那好,晚安。”


明明今天晚上滴酒未沾,可不知怎的,看着他关上门后,奇怪的酥麻感觉从手腕爆发,迅速波及到全身,她觉得,微微的醉意涌了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