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chapter.45

作者: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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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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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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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336字

第45章chaper45


纪齐宣回到香港是十一岁,半生不熟的年龄,不会讲国语,粤语水平也很差。他回到香港,他还在戴孝,他敬爱的母亲去世不过一个月。


纪老头第一次见到纪齐宣,也是那一年。纪老头和纪齐宣的母亲离婚之时,纪齐宣还未出生。他妈妈挺着不明显的肚子回到英国生下了他,纪老头知道这个儿子,也是在纪齐宣三岁那年。纪老头想去见儿子一直没有机会,只因纪齐宣的母亲一直不许。


在他儿时的记忆里,他妈妈不喜欢笑,对他也不亲近,情愿在外面对着天空看一天,也不愿去抱他。他几乎是个外婆带大的。外婆是个英国女人,身在贵族,很有涵养,为人亲切,在小齐宣心里,外婆拥有母仪天下的慈爱。


从他出生到他母亲的去世,他的记忆里,只有在夕阳下那漫飞的白纱连衣裙折射出来的淡淡橙光还有那一抹可望不可及的消逝背影。他一直只能远远的看着母亲,从未敢亲近过。外婆说,“你妈咪在伤心。好男人是不会让女人伤心的。”


不懂事的他,却记住了这句话。


十一岁回到香港,对于陌生的父亲,纪齐宣有着强烈的排斥。加上他孤僻性格的驱使,在学校里更是没有朋友。他不会笑,与他妈妈一样。


纪老头觉得,该为找几个玩伴。那也是纪齐宣,第一次去曾唯一家。


他被纪老头领去曾家,那天他穿着典型小少爷的西服,在脖子上系着蝴蝶结。他很少这么穿,虽然不喜欢,也不介意这么穿。


如今回想那天,依旧是记忆犹新。那时夕阳西下,橙黄的天际涂抹一条条痕迹。他初下车,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头青丝如瀑布倾泻,一身白裙的女孩。她赤着脚丫,踩在青石,手捧一束玫瑰花,白色纱裙在夕阳的橙黄天际中微微扬起,折射的淡淡橙光恍如隔世。


他当即愣在原地,忘记步行。


“一一。”旁边的父亲唤了一声,那女孩把头转过来,离得远,他看不清楚她的脸,只知道那道他一直望尘莫及的淡淡橙光正在朝他靠近,橙光越来越强,他的心不知为何突然紧张起来,低垂着眼睑不敢去看她。


玫瑰花的清香扑鼻而来,他还未反应过来,一束玫瑰花端在他眼下,他一愣,才把头抬起,却见一双清澈见底,干净透明的大眼正对着他,“你就纪齐宣?长得好漂亮。”她鼓着腮帮,看起来嫉妒羡慕,又好奇地打量他,龇牙笑出一口白牙,对纪老头说:“纪伯伯,这个小老公很漂亮,我很喜欢。”


她强硬塞给他一束玫瑰花,“给你。”


他被迫接受一束还带着水滴的玫瑰花,包装还算精巧,上面写着不好看的字,“致我亲爱的小老公,纪齐宣同学”。


“接受我的玫瑰花,以后就是我的人了,走,带你去见见我朋友。”说罢,不由他,直接拉起他,往屋里跑。在那天,他认识了李萧山、赵素颜还有林穆森。


他们都叫他,纪大美人。他们都认为他漂亮了,没男孩样。他都不介意,唯独只把目光投向一直笑的很开心的曾唯一。她周身持续散发着似曾相识的淡淡橙光,可她会笑,笑的那么明媚,那么开朗,与记忆中的影子截然不同,却让他产生强大的悸动,想靠近,更接近。


她也笑他很漂亮,她眼神传递出来的是开玩笑,他却很认真,开始锻炼自然,让自己更像个男人。只是想成为她口里的“小老公”。


其实他并不喜欢她的圈子,很闹腾。他是个喜静的男孩,因为有她在,他愿意忍耐。他们十三岁去酒吧,曾唯一十三岁开始穿高跟鞋,开始学喝酒。她常常喝醉,他总是默默背她一路,但她不知道每次背她回家的是他,她不去问这事,他也从来缄默。


上了高中,她开始疏远他。他是全校众所周知的成绩好,家世好,样貌好,三好生。她和她的朋友是同学里最鄙夷最可有可无的学生,不读书,目无师长,全靠家底在学校混日子。


高中那段时间,她最爱的地方,酒吧,舞厅。她是个张扬的女人,学了拉丁舞,就想卖弄风姿,把自己最绝艳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


她不爱和他说话,可以说已然把他全部忽视了,有什么聚会,不再邀请他,以前常常挂在嘴里的小老公,已经完全不再重现。


他知道她嫌他无趣,不喝酒,不跳舞,只知道读书。他不是爱读书,而是他除了读书,没什么可干的。他不喜欢闹腾,无论自己怎么努力,始终不喜欢。可偏偏,她只喜欢她的闹腾,喜欢她洋溢笑容的脸。


他并不是完全痴呆地去读书,每晚放学,他总会站在曾唯一家门口,等她,准时十点,她若没回来,便会去她常去的酒吧找她。她知道她为人虽然放纵,但有自己原则,超过十点不回来,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她只有一次,十点整没回家。他去找她,却在酒吧门口,看见她坐在地上,昏睡过去,赵素颜则一直着急地拍曾唯一的脸。而林穆森正在打架,和一个染着黄头的男子厮打,几个男人围攻,哪是他们的对手。他走过去,蹲在曾唯一旁边,冷冷地问赵素颜什么事。


赵素颜告诉他,那些男人想带曾唯一去开房,她不从,他们人多,斗不过,她被人误撞到栏杆上,晕了过去。他什么话也没说,冲过去就给那些男人一人几拳。他一直是个斯文男人,都以为他很弱,谁曾想过,一个这样漂亮的男人每天坚持锻炼,只是想证明给一个女人看,他也是个男人?足以保护她的男人?


他虽然把他们都打趴下了,但他也受了伤,可他还是坚持背她回家。


第二天,他没去上学,在家养伤。


一个星期以后,他勉强去上学,却在经过曾唯一班里,见曾唯一依在林穆森的怀里,在看漫画书,闲情惬意,表情轻松。他们同学说,林穆森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


他沉默,她始终没注意他也没来上学。


她十九岁生日那晚,当林穆森从大礼盒里出来那刻,他们两人相拥在一起,他才知道,他的那抹以为能触及的淡淡橙光其实离他很远,就像小时候那样,可望而不可及。


让他万万料不到的是,她生日后的半个月后,林穆森传来了婚讯,新娘不是她。


婚讯的第五天,她和她爹地来他家,上门提亲。他知道她是为什么,她的个性他了解,可他还是奋不顾身地同意,他会对她好,他一直有着这样的自信,他不会让女人伤心,他会做的好,不像他父亲。好男人不会让女人伤心。


她的目的再简单不过,利用他来激怒林穆森,她想要的不过是强大的自尊心,他满足她。在外面,她会小鸟依人的依靠在他怀里,故意娇嗔,故意亲密,他呢?配合,做一位称职的托。


即使心在滴血,他还是要笑,装作一副很幸福很美好的样子。他只是想对她好,她开心怎样,他就尽量的满足她。无人之时,她对他可有可无,如点头之交,仅此而已。


曾唯一的爹地想让她住他家,算是试婚,也是让两人好好培养感情。她爹地知道她的目的,却对纪齐宣报有青眼,确实喜欢纪齐宣得紧,把他作为女婿了。


他早有了新房,在石澳的山上。依山伴水,风景宜人。他喜欢这个新房,他也希望她能喜欢。她确实没有嫌弃,也没有表现出喜欢,只是那种能过凑合的那种,一如,她对他一样,凑合吧。


他为她精心准备了一间漂亮的房间,里面是她喜欢的色调,衣服是她喜欢牌子的所有款式,什么都是最好的,他尽量把自己能给的最好,全部给她。


她却什么都不喜欢,就连他的宠,也一并不稀罕。她不要他给她准备的房间,她说:“既然住在一起,就在一个床上睡吧。”


他知道她是在故意逗他,他却经不起逗,脸红到无地自容。他和她接吻的次数也不过两三次,这么快同睡一张床榻,确实让他为难。


他是个正常男人,可他不想伤害她。


可他料不到,她却步步紧逼,总是诱惑他,他情难自禁,越来越控制住自己。直到在深睡的夜晚,曾唯一脱去他的衣裳,媚眼诱惑至极,略带撒娇地说:“我是你老婆。”


老婆可以对老公毛手毛脚,甚至要求夫妻的义务。


第二天,床单上染着血,他看着床单上的血一直发愣。曾唯一却拦着他的腰,可怜巴巴地凝望着他:“你要对人家负责,人家已经是你的人,不准抛弃我。”


那刻,他的心里一股暖流涌过。他真想告诉她,傻瓜,我怎么舍得抛弃你?


舍得抛弃的,是她。他以为,只要全心全意,把整颗心去注意去溺爱,她会感动,她会舍不得。她告诉他,“对不起,我爱的始终不是你。我以为我能将就,可当我看见他和他未婚妻出双入对,就心如刀割,我做不到,对不起……”


那刻,他微笑倾听她倾说,却越听越心痛。他很想问她,他比他到底多了什么,让她痴心不悔?他想知道他哪里比他好,好在哪里?他只知道他付出的比他多,可是他却换不来她的心动,换不来她的不舍。


也许是他错了。宠和爱是不同的两件事,宠可以没有交流,而爱则不能。他以为他给她无限的宠,她便知道,他到底有多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