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作者:张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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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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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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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060字

像这种电话,我们行内把它叫做“午夜凶铃”。


“午夜凶铃”往往发生在后半夜,大家都已经睡熟的时候。平时优美的手机铃声在那一刻总是显得那样的凄厉和怆然,生怕自己醒不过来,我们往往把手机的振动功能同时打开,而这个时候手机的振动总是让整个床头嗡然作响。


听到这样的铃声我们都是悚然一惊。身为法医,我们当然知道这种铃声意味着什么——又一条生命被黑暗吞没了。


而每一位法医,在自己的一生中,又会有多少次午夜梦回时,才突然意识到刚才还盘旋在自己耳边的午夜凶铃只是南柯一梦呢?


那一夜,当我再次被午夜凶铃惊醒,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穿好衣服后,我才猛然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办案了。


一定有大案发生。肾上腺素的骤然分泌让我的心跳猛然加快。


果不其然,又一起分尸案出现了。当我们被护士裸死案弄得焦头烂额时,凶手却没有停止他的凶残行径。一位在公路旁解决内存问题的长途车司机发现了尸块。


40多岁的年龄,20多年的车龄,如刀的岁月把他走南闯北的经历都刻在了脸上。


他绝不会是胆小怕事之人。但此刻,倚靠在最先赶来的警车前盖上,手里端着一杯热水,他指认现场的手指分明带着颤抖。


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我已经看见几大块尸块,它们被随手丢弃在路边的斜坡上。深秋的凄风苦雨掀起了黑色塑料袋的一角,我已经看到了人体皮肤的颜色。


但把它们拿上来却没那么简单。


秋风在无边的黑夜、寂静的原野狂暴地呼啸着,呜咽着,像是在控诉这人世间的罪恶。


夜雨将陡峭的路基边那些杂草和灌木浇淋得湿滑不堪,难以立足。


我在心里盘算哪些杂草和灌木可以用来抓手,以便攀爬行走。


这种场合,哪怕仅仅只是从男性的骄傲出发,我也绝不可能让小芮冒这份风险,何况路基下面还是一条湍急的河流呢。


我找来了拖车用的钢缆,好在警车上今天正好带了这个东西。它两头的环扣好像就是为我准备的,我将它一头扣在公路的护栏上,另一头紧紧地扣住自己的腰。


每到这种场合小芮总是表现出女性特有的神经质,她走了过来,不知用什么办法轻易地打开了环扣,然后以这个为理由大呼小叫地拒绝让我下坡。


“命大着呢,死不了!”我故作轻松地往下一跃。


10米不到的路程,我手脚并用地走了,不,应该说是爬了好几分钟。更可恶的是尸块太重太大,一次我还拿不完。第二次从路边的路基爬上来的时候,我的内衣已经湿透,分不清到底是雨水还是汗水。


我隐隐看见小芮的眼角噙着什么闪光的东西。


“少婆婆妈妈的,快干活!”我故作威严地冲小芮喊。小芮低下头来,默默地拿来了工具箱。


久违的解剖箱。夜雨中,强光手电筒的照射下,熟悉的解剖箱上闪烁着金属特有的光泽。我的目光逐渐迷离在那一片干练的银色中,仿佛是在遥望着自己久别的情人。


最委屈的时候,我打落牙齿和血吞。但今夜,看到久违的解剖箱,我不能忍住自己悄然滑下的泪水。


我该好好地把它擦洗一下了。它经历了太多今夜这样的风雨。


分散的尸块被逐渐地发现,一堆一堆地放在解剖台上。我用熟练的动作掩饰着自己肌肉的微微颤抖。


我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它已经超越了我神经可以承受的程度。


是他,一定是他。一样剥人脸皮的手段,一样熟练而精准的解剖,一样因窒息而死,它们毫无疑问地告诉我,恶魔已经重现。


死者还是女性。这个女人突然被黑暗中伸出的右手掐住喉咙,那只手修长有力,强健的大拇指在死者右侧颈部留下了孤单的印记,而其余四指则在左侧颈部留下了散乱而众多的甲印。没有片刻的停留。这只罪恶的手继续向前推进,压力下皮肤血管纷纷爆裂,留下了和凶手手指形状相同的青紫。


压力继续缓缓推进。深埋在颈部肌群下的血管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纷纷戛然断裂,在肌肉间留下了大片的出血。舌骨大角(颈部一块纤细的骨头)也在渐渐增大的压力下咯咯作响,最终突然断裂,钝圆的断端被坚韧骨质强大的弹性深深带入肌群之中。甚至弹性极好的气管软骨也出现了明显的断裂。断端刺破气管,造成的出血沿着内面顺流而下,存积在了肺部。


承受如此巨大的暴力,死者的头部应该有硬物支撑着力,女人后枕部在硬物猛烈撞击造成的皮下出血证实了我的猜想。我仿佛听到了撞击发出的砰然巨响。


显然凶手没有为他的猎物选择一个更快的死亡方式。窒息漫长而痛苦的死亡过程似乎很符合他的要求。被突然掐住颈部的女人一开始神志无疑是清楚的,因为体内还有一些氧气可以让她支撑一小会。意外出现的暴力让她恐惧和惊慌,这时候她应该在不由自主地手足挥舞。


通常这种动作会给我们带来凶手的信息,如果她的手能抓到凶手的一点点皮屑对我们的破案都会有很大的好处。但女人实在是太过惊慌,她的手显然挥舞得漫无目的,对她指甲的检查让我大失所望。


女人本能的挣扎会加剧氧气的消耗。大约一分钟后她逐渐感受到氧气的缺乏,手足逐渐无力地低垂,全身只有呼吸肌还在拼命地工作,试图呼吸到人世间最后一口新鲜空气。


这个过程将持续数分钟之久。凶手似乎并不急于让死亡出现,反而是在慢慢欣赏着生命的消失。等他玩够了,手突然加力,彻底阻止了女人徒劳的挣扎。氧气的耗竭让死者全身爆发出最后的抽搐,生命的光泽也终于在她眼中慢慢消失。


这时候女人进入了所谓的“假死期”,也就是说,人在这个时候并没有死透,如适时得到抢救,女人是可以死里逃生的。


可凶手显然没有给女人生的机会。残肢断端的生活反应告诉我,凶手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分尸了。


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知道他做了什么,又是怎么做的。


他像是暗夜中一只邪恶的黑猫,等待着猎物的出现。但猎物到手后,他似乎并不急于达到目的,反而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被捕者的惊慌,好像在欣赏一出最高雅的歌剧。最绚烂的女高音过早地出现在歌剧中,无疑是不合时宜甚至是煞风景的,因此他选择玩够了之后再赏赐给猎物一个痛苦的死亡。


在猎物还未死透的时候,他就开始了优雅而精准的分解。那一刻,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神,一个可以主宰他人生命的神。


除了一张脸皮,他将猎物的尸体随意地抛撒。那张脸皮对他无疑有着某种意义,但我却猜不透到底它意味着什么。作案的时候凶手多半认为自己是一个永远不会犯错的国王,一个随时可以隐身的幽灵,他肆意挑衅着我们。


凶手模糊的脸庞在我面前得意的狂笑。我牙关紧咬,头皮一阵阵发紧,头发也一根根竖立起来。


不行,我绝不能让这个恶魔继续逍遥法外,我要找老郑聊聊。


走近老郑办公室的时候,他那盏昼夜长明日光灯还在忠实地亮着。老旧的木门轻轻虚掩着,远远地就能听见他剧烈的咳嗽声。


老郑的房间烟雾缭绕,一个肯德基全家外带桶做成的巨型烟灰缸把他的嗜好暴露无遗,那里的烟头堆得都快漫出桶沿了。


该找个机会好好劝劝老郑了。我也抽烟,可没他这么个抽法。


法医工作日常接触的福尔马林、甲苯都是明确的致癌物,再加上他这么个无敌大烟囱似的抽法,非整出个肺癌来不可。


他这哪里是在抽烟,分明是在抽命。


整整等了3分钟,老郑还是没能止住咳嗽。我刚想开口说点什么,他端起一杯凉水大口地喝了下去,似乎是想把咳嗽也一起吞进肚子。


凉水开始起作用了,咳嗽刚好一点,还没等我来得及开口,老郑一边喘气一边说:“知道你会来。为了碎尸案,是吧?”


我没说话,笑着点了点头。


“这样凶残的案件我市建国以来罕见。”老郑的脸色突然变得极严肃,咳嗽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是说,碎尸案都残忍,但是这么凶残的,真的不多。”老郑补充了一句。


我知道。我在心里说。绝大多数凶手选择碎尸是为了方便隐藏尸体,而这个案件,显然超出了隐藏尸体的必要。


“你怎么看?”老郑的眼睛眯了起来,好像是对我说,也好像是在问自己。


“凶手极为熟悉解剖。我认为他是把职业习惯和职业技能带进了犯罪中。”这是我目前发现的最大破绽。


“嗯。”老郑连头都没点下,就继续说道,“这样细致的分尸,哪怕他再熟练,也需要2个小时。”


“几个小时的分尸,罪犯进行得有条不紊,没有一丝紧张或慌乱表现出来,这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老郑顿了一下,轻咳了两声继续说道,“第一,他有隐蔽安全的分尸地点。”


统计表明60%以上的分尸地点是在自家的卫生间。我在心里想,这家伙至少有个套间,要是有一栋别墅在他的名下我也不会奇怪。


“第二,罪犯再次出手,还是这样的冷静、有条不紊,恐怕不仅仅是心理素质过硬可以解释的。”话还没说完,老郑突然再次剧烈地咳嗽起来。


我默默地从饮水机端来一杯凉水,递给他。老郑喝了两口凉水,咳嗽好像缓解了不少。


他抚着自己的胸口,继续说道:“他根本就是罪恶感缺失。”说到“罪恶感缺失”这个专业术语的时候,老郑的眉头拧成了一团。


我也悚然一惊。道格拉斯(fbi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提到过这个名词。大多数凶手杀人犯罪仅仅是一时冲动或者错手,就算有少数人是蓄意杀人,行凶时也会紧张害怕,或早或迟会出现悔意。(在法律上蓄意和故意不是一个概念。蓄意强调有预谋,故意只是和过失相反的一个法律术语,一时冲动在法律上多半是会判作故意的。)较早出现悔意的凶手一般会有自首行为,无论他们是出自真诚而强烈的悔恨还是出于对刑罚的畏惧。但既然他们肯自首,这也意味着他们主观上的“恶”比较小,刑法一般会对他们进行宽大的处理。


打个比方,同样的罪行,如果法定刑是三到五年,他们会判三年以下。


还有一些人会在面对手铐或高墙的时候出现悔意。而那些面对执行死刑的枪口,还在高喊“二十年后又一条好汉”的少数顽固分子,我只能说他悔过与否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研究表明,这一小撮人多半也是强装镇静,其内心深处也会有畏惧死亡而产生的强烈悔恨。


只有极少数的罪犯才会表现出所谓的罪恶感缺失。他们完全没有犯罪时应有的恐惧、害怕、内疚、后悔等情感,在犯罪或者杀人时他们反而有一种变态的强烈的快感。


他们甚至会为了追求快感而反复犯罪。这是系列谋杀犯的共同心理特征。


在这一瞬间我联想到许多系列谋杀案。有些著名的系列谋杀案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谜团。而有些已经告破的案子,由于案犯和被害人并无任何社会关系,只是根据自己的“爱好”任意选择被害人,抓获凶手的时候他们已经作案几十起甚至上百起了。


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抓到凶手,还会有下一个被害人。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让我几乎马上要站立起来。


老郑摆了摆手,让我继续坐下去。他又点燃了一根烟,问:“你怎么看剥脸皮?”


“剥去死者的脸皮对凶手而言肯定有着某种特殊意义,但我猜不透是什么原因,我没见过这样的事情。”面对郑叔,我不敢打马虎眼,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


“也许是凶手出于某种变态心理要保存人的脸皮,也许仅仅只是某种情绪或者说情结的发泄,也有可能只是为了增加我们破案的难度。”老郑的双眉间又出现了那个浓重的“川”字。


“难啊,真难。现在只有两个受害者,我们还不能肯定凶手只是针对女性下手。”老郑重重地靠在了椅背上。


我不确定老郑感叹的“难”指的是这个案件难还是做法医难,也许两个意思都有。我默默地走出了老郑的办公室,思绪却一直没有停止过。


一般案件我们需要的是从有形有质的各种证据诸如现场、尸体上推断出凶手曾经有形有质的行为,这本来已经够困难的了,因为谁也无法让时间倒流把凶案发生的一切像放电影一样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细心和智慧一点点去还原拼接现场,打败时间这个最大的敌人;相比之下系列杀人案的侦破难度更大:我们需要从各种证据中推断出一个也许远在天边的凶手在想什么,他下一步要干什么。人心最难测,别说是一个陌生人,即使是那些与我们曾亲密无间的人,我们也常猜不透他们到底在想什么!


作为法医,职业思维告诉我们,这个案件还需要下一个受害人,现在我们手上的线索还实在太少;但作为常人,我简直唾弃自己的想法,因为这样想我根本是在拿一个人最珍贵的生命来做赌注。赌自己最后能成功破案。


我是应该企盼有下一个受害人,还是应该祈祷不再有命案发生呢?这个问题简直是一个恶魔,它在不断地拷问着我的灵魂。


如果说在这个案件中凶犯是“恶”的代表,我是“善”的化身的话,一旦有了期盼下一个受害人的想法,我还是“善”的吗?我离“恶”还有多远呢?善和恶的边际又在哪里呢?


生活好像一个谜,谜面甚至包括我自己。


我不知道我该怎样解开这个谜,我只知道,现在我需要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vias的《歌剧2》,在他惊世骇俗的高音中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


我在vias如同鬼魅般的声音中宣泄着自己。突然,华丽的高音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让人毛骨悚然的吱吱嘎嘎声,又一套漫步者s2000被我报销了,显然拿音响来宣泄情绪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摇了摇头,不想再陷入这些无益而纠缠的问题。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小芮这时候却冷不丁地对我说:“浩哥,送我支铅笔好不好?”


不明白这古灵精怪的丫头又在打什么鬼主意。要铅笔自己买一支得了,干吗要我送?不过铅笔又不是什么大东西,我想也没想,就说好。


“不是一般的铅笔哦。”小芮笑着提醒我。


“什么铅笔我都送了!”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觉得小芮不会让我送她一支金铅笔,就算是支金铅笔我也不打算收回男子汉的承诺了。于是,我很豪气地答应她。


“嗯。就是这种铅笔。”小芮指着淘宝网上的图片说。


我瞟了一眼,立刻惊呼:“什么铅笔要这么贵,100多?”


“那你到底是送还是不送?”小芮有些嗔怪地说道。


我有点尴尬。真没想到一支铅笔会这么贵,我只好讪讪地说:“送。”


小芮立刻转嗔为喜,脸色变化得比六月的天还快:“那我还要这些,这些……”她飞快地翻着淘宝网页。


?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