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曾在你心里住过一阵子

作者:一路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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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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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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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342字

神秘画册


收到你的画册,我已结婚,且年奔三十。


坐在阳光倾洒的春日中极力搜寻记忆,抱歉,还是没能想起你。虽然你说你是李温静当年的好朋友,可我仍然无法在脑海中找到关于你的只言片语。


也许你已经知道我和李温静的结局。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李温静,正因如此,我才会在分开后伤痛难以自愈,转而求取佛法疗心。


今日,虽然我已知世事如梦,万般缘法自有因,可心里还是无法放下李温静这三个字。它们像三柄锐利的剑,在我心里日夜纠葛。


你在画册的扉页里说,我和李温静的第一次约会是在2007年的立夏,上海,外滩,春风铺天盖地。


因为你的这句话,我想起了2006年的上海。


那时我刚毕业,一心想着要去上海闯荡,还没找到落脚点就拖着超大的行李箱踏入这座城市了。


2006年6月28日,人生中第一次面试。我穿着皱拉巴巴的棉布西服站在人事部门口狂做深呼吸。


李温静就是在这个时候闯进我视野的。她身着干练的黑白套装,扎个骄傲的马尾,忽地从背后猛拍一下我的肩膀。


我当时已经紧张得不行,被她这么一吓,彻底连说话都不会了。


她故作严肃地看着我说,兄弟,别紧张,淡定,小事一桩,这世界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公司。来,吃颗乌梅,酸一下,保证精神很多。


我被她莫名其妙的搭讪给逗乐了。结果当天面试状态非常好。我和李温静同时被公司录用,作为2006年第一批重点培养的新进人员。


后来的故事,和很多人一样。我因心存感激而对她萌生好感,于是,鞍前马后,执蹬牵辔,凡事李温静开口,我定然有求必应。


初次约会


第一次约李温静吃饭是在黄浦江旁的一家小店。


店面不大,但装点得特别温馨。木门青瓦,流水白花,大红灯笼高映门楣,一派中国式的喜气。


我脑海里始终有意无意地浮现出当天前来赴约的李温静。


虽已立夏,但上海仍旧阴雨阵阵,春雷滚滚。我站在小店门口的屋檐下,踮脚环望,满心欢喜。李温静手执红色油纸伞,身着一袭白底青花旗袍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在那个夜夜潇潇的季节,像枚种子一样硬生生嵌进了我的心土里。以至于后来这些年,我以为早就忘记,不会想起,却在回首时蓦然发现,当日那枚小小的种子早已吞尽时光的力量,疯长成参天巨木。


因为你的画册,我再一次想起当天的场景,想起隔壁餐桌那个惊声尖叫的长发女孩。


听到抓小偷这三个字,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冲出去的。手里还握着吃饭用的筷子。


在我追到小偷之后,手里那双原本极不起眼的筷子,忽然变成了见义勇为的必胜武器。


赶回来之后,李温静已经不知所踪。惟独剩下隔壁餐桌的长发女孩一动不动坐在那儿。


在雨中和小偷扭打半天,我浑身湿透,狼狈不堪。我把包还给她,她险些感激得哭出声来。身份证,银行卡,现金,驾驶证,全在包里。


她提出请我吃饭,给我买套干净衣裳换上,可我没心情,李温静已经走了,我得去找她。


再后来,事情出现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李温静忽然对我热情备至,关怀俨如情侣。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当天的那个长发女孩就是你。而你,竟然是李温静的闺蜜。


李温静让你提前来到约会地点,好帮忙看看我在等她时的表现,顺便帮忙参谋参谋,看我这个普通的追求者是否靠谱。谁知道,会临时插出这么一波戏。


因为你私下的的金玉美言,我和李温静终于牵手。


精神洁癖


成年人的爱情永远不可能像少时早恋那样纯粹。事业,生活和社会,像奔腾的水和流动的沙,会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来包围你们,渗透你们,以此分裂并加以考验。


我是个天生的完美主义者。我把这个复杂而又混乱的世界想象得和我笔下的文字一样美好。我总愿把每一个人的心灵都看成玲珑琥珀,剔透美玉。尽管我经常见义勇为,经常抓小偷,经常看到不平事,可我知道,如果不是生计所迫,举步维艰,没有谁愿意当小偷,当窃贼。


抱歉,我又开始唠叨了。说了很多与题无关的话。可我必须这么说,因为正是这样的精神洁癖才导致我和李温静渐然分道扬镳。


因为我不会陪酒,不会送礼,不会溜须拍马,不会曲意逢迎,所以在竞选公司行政助理之时,尽管我做的工作最出色,最吃苦耐劳,还是失之交臂。


李温静说我是写青春写疯了,永远只会用十六七的价值观和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她告诉我,人与人相处,尤其在职场,必须要懂得见风使舵,只有这样,才能生存得更好。


因为李温静,我开始学着改变。我知道自己不是救世主,所以,也就不必再去干那些傻了吧唧的自以为很英雄的事情;我也知道自己不是生在唐朝,所以,更不敢摆出一幅诗人才可以有的清高。


可事实上,坚持没多久,我就彻底精神崩溃了。这世界,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比欺骗自己更可怕。


暗结心伤


李温静跟随公司副总一起被调澳洲的决定还没宣布,李温静就忽然消失了。


我找了很久很久。我记不清我具体做了些什么,只觉得度日如年,连回忆都漫长得看不到光明。


我站在公司楼下等她,我去她的住所找她,我打电话,发短信,甚至成天在大马路上无所事事闲逛只求碰到她。我忽然觉得世界其实很大。一个人如果真的不想再见你,那么,你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彼此消息。


我在公司里逢人便问,你见到李温静没有?你有李温静的消息记得告诉我一声。


公司里的人都以为我疯了,这种人人心照不宣的职场秘事,似乎只有我不懂。


在接到公司辞退信的当夜,我坐在第一次约会的小店里喝得烂醉如泥。我仍然记得那颗乌梅的味道,记得李温静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


只是,一切已成过去。


第二天醒来,躺在宾馆的白床单上,脑子里一片空白。昨晚喝醉之后,是谁把我送到这儿的?


我不记得。这种空白的感觉使人觉得害怕。似乎人生里有这么一段光影,忽然被掐掉了。


桌上有张字条,上面写着一串清秀的字:男人可以选择漂亮的女人,女人同样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选择有钱的男人。没什么不公平。既然她已经做了选择,那必然也就是她所想要的幸福。如果你真爱她,就祝福她吧。这样想,也许会好过些。


共度良宵


这张字条上的话,我至今仍然记得。因为这段看起来特别世俗的话,我才艰难挺过了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


我一直想找到这张字条的主人,当面说声谢谢。


今天,看到你邮来的画册,看到你画册中的笔迹,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你一直在我身后。


画册中,我青涩如同一颗乌梅。32张画,没有一张正脸。黑白的色调里,我的背影怅惘而又寂寥,侧脸安静而又伤感。


打开画册里的信,当年郁结在心里的疙瘩,顷刻豁然开朗。


原谅我的唐突,也许你根本就不记得我。但是,我觉得我有必要把一些事情告诉你,好让你知道,在你最失魂落魄的日子,仍然有个女人无怨无悔地爱过你。


远远跟在你身后,看你没日没夜地找李温静,逢人便问,一脸急切,我真的心疼。如果放弃殷实的家境,我就可以变成李温静,安然享受你这份不求回报,不带企图的爱情,那么我愿意。


只是,一切均属空谈。


你坐在小店喝闷酒的当夜,我一直陪在你旁边。只是,你从未注意到我。我以茶代酒,默默陪你。你喝一杯,我也喝一杯。我希望这样,可以在冥冥中让你感到一种温暖,一种团结,以便分担你的心碎。


你喝醉后,我雇人把你送到了宾馆。我为你擦脸,为你脱鞋,看你痛苦沉睡如同一朵暴雨后的红莲。我像妻子一样照顾你,心里溢满甜蜜。


我在你旁边坐了很久,自言自语地把心事都讲给你听。希望你明白,作为一个闺蜜,身在爱情与友情的夹缝中,到底有多么艰难。


我站在床边,夜色已暗。城市灯火通明,月如玉盘。我很满足。因为只有我知道,你曾离我那么那么近,还给过我那么一个安静的良宵。


知道你结婚,我很高兴。没什么可送,唯有把这些零零散落的秘密和这本画册交付给你。


祝安。我曾爱过的你。


在这封信的最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正脸。第33幅画里,我躺在洁白的床单上,眼角挂着泪珠,沉睡如同一朵暴雨后的红莲。


此刻,除了谢谢,我很想轻轻抱着你跟你说声对不起。只是,你身在何方呢?


今夜,写下这些文字,忽然释怀。原来,在那个孤独的时刻里,我也正默默收获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谢谢你让我在你心里住了如此美丽的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