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17
|本章字节:3084字
“如果悟出它的意思,”她说,“希望你能告诉我。那是一种夸张手法,我大概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不过你不必费心抄诗,你可以把这个拿去。”
“别傻了,这是你的。”
她摇摇头,“诗还没写完,得再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如果你见过金,一定会注意她的眼睛。”
“对。”
“我最初想把蓝眼睛和绿玻璃作个比较,所以诗中才有了绿玻璃的意象,但等我写出来时,眼睛不见了。我想之前的草稿里有,但后来删掉了。”她笑起来,“它们转瞬即逝。我把银色、绿色和白色都写到了,却漏掉了眼睛。”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低头看诗。“总共多少,十二行?我想至少该有十四行,十四行诗嘛,虽然这些诗行长短不一。我对‘裂隙’这个词也不太确定。或许押半个韵更好。用‘缝隙’,‘空隙’,或别的什么词。”
她滔滔不绝说下去,与其说是对我说,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探讨诗中可作修改的地方。“总之拿去吧,”最后她说,“它还远未成型。真好笑,自她遇害之后,我根本没再看这首诗。”
“你是在她遇害前写的?”
“是啊。虽然我用钢笔抄过一遍,但从没把它看作完成品。我会根据草稿来写完这首诗的。我应该可以再想想哪里该改,哪里保留。如果她没死的话,我还会润饰下去的。”
“什么使你停下来呢?是震惊?”
“我感到震惊吗?我想大概是吧。‘这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只是我当然不会相信。就像肺癌,只有别人会得。‘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金的死损及于我吗?我想没有。我并不像约翰·多恩那样,认为自己跟全人类息息相关。”
“那你为什么把诗搁置一边呢?”
“我没把它搁置一边,只是放在一边。这是吹毛求疵,是不是?”她考虑了一会儿,“她的死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我想继续写这首诗,但不想把她的死扯进去。诗里的颜色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加进血色。”
17
我是从莫顿街搭乘出租车到的东十七街唐娜的住处,现在我又搭另一辆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楼。付钱给司机时,我才想起还没去银行。明天是星期六,所以整个周末我都得把钱斯的钱拿在手中。除非某个抢匪财星高照。
我给门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钥匙,减轻少许负担,还顺口编了一通谎话,说自己是房客代理人。冲那五元钱,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我走上电梯,开锁进了房间。
警方早就搜过这里。我不知道他们当初想找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德金给我看的档案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但没有人会把留意到的所有细节都记下来。
我不知道警察在犯罪现场能发现些什么,也很难判断他们是否顺手牵羊拿走了些什么。有的警察会劫掠死者,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在其他方面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诚实。
警察看过太多的死亡和惨状,为了今后继续面对这些,他们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性化。我还记得我头一回从旅馆房间抬尸出门的经验。那人吐血而亡,死后多日才被发现。我和一名资深巡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塞入尸袋。下楼时,每下一级楼梯,我的搭档就任由尸袋磕碰一次。就算抬一袋土豆,他也不会如此大意。
我还记得旅馆其他房客围观我们的神情,也记得我那搭档如何搜查死者遗物的。他拿出那人仅有的一点现金,仔细数过,然后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你以为这些钱还会去别的地方吗?总得有人拿。要不就归州政府所有。纽约州拿这四十四元钱有啥用?放进口袋里,然后买块香皂,洗掉手上沾的尸臭。”
我把钱放进口袋。后来,我成了那个抬尸体下楼撞楼梯的人,数钱分钱的也是我。
风水轮流转。我在想,总有一天,尸袋里的那个人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