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寄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31
|本章字节:7386字
序
我要投诉寄秋
这套书会被生出来,你们更该感谢徐姐。
话说当初刚策划“京华四贝勒”时,笨笨秋一看到资料就觉得不对,应该写成五本书才对,不然二阿哥的角色多捧,没人写多可惜。
而且会被追杀。
有日和徐姐讲电话,刚要问她找谁来写二阿哥的故事,结果话还在喉咙口就让她抢了先。
“xx,有很多读者建议写二阿哥和端敏格格,你来写怎么样?”
哇拷!她是鬼呀!怎么一笔杆就给我画了押,可怜秋是冤枉的。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写得快呀!”
吐血,写得快犯了大清哪一条律法……呃!抱歉,写到晕了头搞错年代,是犯了的哪一条宪法,非要凌迟美人秋,小心雷劈你。
谁不晓得我最讨厌满清这一朝,难写又烦人,一大堆贝勒、格格搞不清是皇子还是公主,毕竟王爷的一大票萝卜头也是这称谓,分不明谁大谁小。
“我不想写端敏啦!人家不会写。”才向徐姐诉了苦,结果……
呜!还是给她胶带(交代)了。
那时真的没感觉,不知从何下笔,把四本套书拿下来翻翻,一想到我那倒霉的儿子冷傲没人要,然后倌琯的《云倾玄武》中有个高人,就干脆合而为一,一口气出清两个存货。
好不容易解决玄烨的皇子皇女,更大的晴天霹雳还在后头。
唉!以后没事千万别乱打电话,尤其是打给徐姐,她真是吸血女魔,压榨我小小的脑袋。
忘了开头说了什么,她突然说:“你那两本书已经开始做了,可是陈大哥说两本太单薄,看能不能多写一本凑成三本一套,沈恋心也可以写呀!”
魔女、魔女,徐姐绝对是全天下最邪恶的魔女,平安符呢!还有佛珠也顺便拿来,避邪玉也不可缺,我要找注生娘娘收惊去。
沈恋心是过尽千帆的妓女耶!你要迷糊秋如何把她编进言情里,实在太奇怪了。
当时我打死不从。
被这些古人折腾得不够精采吗?古人秋吟诗作对的本事快追上杜大甫和李小白了,以后古文中将多一个名传千古的寄子来,快鼓掌。
人真有点犯贱,口口声声说不写,才不过三天光景就自打嘴巴,有个不怕死的笨男人直在耳边念着人性本善,人性本善……
好想扁他哦!
于是乎,人性本善拚上人性本恶的沈恋心(宋怜星),在天山二佬的“调教”下,她的个性鲜活了许多,也比较好下笔。
从一月初到十月我几乎都在为套书奔波,从出版的到未出版的大概有七、八本,我真要变成古人了。
哪天在路旁看到铜像秋别忘了敬札,碑文只有一行字——此人死于大脑干枯。
写了一千多字应该能交差了吧!
习惯日出人眠,日落而写的生活,一大清早三点多居然睡不着,翻呀覆地决定爬起来写这篇序,否则明天我又要开新稿,序会来不及写。
四点三十五分了,外面的鸡在啼了,“应该”睡得着了吧!
好啦!先上床zzz,忘了写的等睡饱再补。
晚安。呃!早安也成。
楔子
风,急促的奔跑着。
如刀割在脸上,肆虐着白玉般的双颊,使得细致的肌肤红肿不堪,但仍不失其俊美英挺。
在山拗处,有两道人影在奔跑,一个衣着华美清雅的阴柔男孩,跌跌撞撞地边跑边扶着扭折的手,“他”身后高大的粗旷男子似其护卫,小心地保护“他”。
眼见后方四、五十个有着黑风寨标帜的盗匪逐渐靠近,主仆两人的情况岌岌可危。
而那负伤在身的护卫更是叫人卒不忍睹,灰色袍衣已染满血,看不出原来的衣色,滴落地的鲜红是他仅存的血。
“殷风,你走吧!他们要的是我,不要让我拖累了你。”“他”心中有愧。
放弃“他”,他应该有生离的机会。
“弃主而逃的护卫无存于世的必要,二少主请勿折难属下。”他挥刀砍杀了一名近身的匪徒。
“他”不想看他为“他”而死啊!“记住我的命令,不许死。”
“是。”殷风刚毅有力的回答。
或许老天有意刁难,好不容易拉开一段距离,正欲摆脱后方盗匪的追杀,眼前竟出现高百丈的断崖,一道白瀑横亘其中,一望不见底。
是一条死路。
“哈……天助我也,看你们还能往哪里跑,快快引颈就死吧!”
一位脸上有丑陋刀疤的黑脸大汉一喊,少了一只眼的罩布红滟似血,顶着大光头挥舞森冷大刀。
“刀疤老三,你别欺人太甚。”殷风将主子护于身后,两眼如炬的迸射怒潮。
刀痕老三邪肆的一抚光头。“日光堡的二少主多像个娘儿们,难怪你护得像宝一般。”
“放肆,二少主的名誉岂容你低毁。”他有一丝心被扯开的异样。
不可否认,年仅十七的二少主的确有欺霸赛雪之姿,叫人一见为之倾心,但“他”却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这是他护卫十年的所见。
有时,他不免心慌意乱一番,但是主子终归是主子,他除了一死相护之外,不能再有其他胡思的念头。
“少在老子面前装正经,你们日里同行夜同寝,没有点暧昧谁相信。”啧!多俊俏的公子,死了多可惜。
“闭上你的肮脏嘴,不许辱我少主。”血流下额头,渗过殷风眼睫。
“老子玩过不少***,还没机会尝尝如此标致的公子哥儿,我会好好疼惜。”
刀疤老三言下之意昭然若揭,对“他”不怀好意。
“你敢——”
“嘿嘿……我会留你一息瞧瞧老子如何奸你主子,免得你死不瞑目。”他淫笑的上前一步。
“你……”
眼看着一行眼露淫色的盗匪逼近,抓紧胸口的白衣少年不甘受辱,抓住殷风的手求道:“别死,活着帮大哥。”
倏地,“他”纵身一跃,直落百丈瀑布。
“不,二少主——”长音未歇,不二心的殷风随即跃下,但是手中只捞住一截白布。
故事,由此开始。
第一章
“该死的赵晓凤,该死的郑可男,该死的奇奇怪怪,该死的男人。”
一群没情没义,过河拆桥的冷血动物,各自成双成对的逍遥去便是,何必三不五时跑到她面前撩拨一下,故作恩爱的嘲笑她眼光高。
眼光高是好听话,可每个人眼中流露的含意却是没人要。
想她宋怜量也曾是江南第一名妓,千金难买她一颦一笑,是她不屑低就凡夫俗子,非要找个和郑可男一般有天人之姿的男子来衬,才能把眼高于顶的炜烈贝勒给比下去。 哼!当初他有眼无珠的放弃她,她若不找个好男人来挫其锐气实在不甘。
天大地大野鼠多,好男人难寻。
尤其是相貌上等者稀如龙鳞。
“去你的死小猫,没事别咬我裙角,咬坏了叫你赔。”上好的绫罗耶!上日从和孝公主的嫁妆里“摸”来的。
一只小花豹仰起无辜的金眼,呜呜地似在抗议她的污蔑,犹是死命的咬住花布往河旁拉。
动物先天上的本能灵敏,它嗅出一丝不对劲,可惜宋怜星不只不领情,反而提起一侧的绣花鞋,往它额前一簇小黑毛踢去。
“呜咽——”
“本姑娘心情正好非常地想动脚,你最好别再来烦我。”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先威胁一顿再说。
小花豹不高兴的瞪了她一眼,径自走开。
有个性的猫。她噗嗤一笑的席地而躺,抓起身边的野浆藤就着浆果一含,酸酸甜甜的滋味沁入口中,她满足地轻嗯。
来到天山快两年,好的习性都被两位老怪物给磨尽了,整体个性遭重塑,有时她不禁怀疑起自身的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