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8:38
|本章字节:9504字
“嗨,是不是eresa?”
杨红觉得右肩被人轻拍了一下,忙睁开眼,发现右手边站着一个年青女孩,但想不起来是谁。
还没等她作出反应,女孩便把她从座位上拉起来,上下左右打量着说:“哇,真是eresa,剪了个长碎发,又穿得这么cue,刚才还以为认错了人!”
杨红听她提到自己的发型和衣着,只觉得一股热浪从两个耳朵边烧起,脸上飞红,好像撒谎被人当场戳穿一样,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几件旧衣服了。”
这点她倒没撒谎,身上穿的那件条纹的衬衣的确是三个月前买的,但她平时上班没怎么敢穿,因为腰收得紧,曲线毕露。这样的衣服穿到学校去,不出半天老院长就会对她说“你是院党委副书记,穿成这样,别人会有意见的”。老院长说了,你就不好再穿了。记得她穿过一件套头的带风帽的运动衣到学校去,有好几个同事不阴不阳地说她穿得象个小女孩,搞得她没敢穿第二次。
这次出国,以为不会碰到认识的人,哪知还是被人认了出来。“头发倒是新剪的,”杨红解释说,“本来说剪剪齐就行了,哪知美容店那几个师傅听说我要出国,都劝我剪个长碎发,说是以后料理起来简单。听说在美国烫发贵,所以就剪了这个发型。”
“这样挺好的,”女孩按她坐下,自己也在她右手边的18b上坐下,“你背景check通过了?”说完又笑起来,“好老土的问题,不通过你怎么会坐在国际航班上?”
“五月份就通过了。”杨红见女孩没再注意她的穿着,松了口气。
“我也被check了,等到八月中才签到证,美国很多学校早就开学了,别人早去美国了,搞得我现在一个人飞去,路上得几十个小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还好,现在碰到你。”
杨红想不起女孩的名字了,但从她知道自己有eresa这个英语名字来看,一定是新东方口语班的同学。今年四月,杨红报名去新东方在h市的听力和口语班上了一个月的课。“你是新东方的吧?”杨红略带抱歉地说,“有点想不起你的名字来了。”
“我是racey,跟你一样,都是朱peer班上的。你肯定不记得我了,”racey调皮地说,“不过你那时可是象朱peer说的那样:鸡立鹤群,我们班肯定每个人都记得你。”
杨红听她提起朱peer,想起他上课第一天对自己的嘲笑,有点不快地说:“那个朱peer,油嘴滑舌,哪象个老师。”
“朱peer说话是太损了点。”racey说,“不过,你还别说,经他那么一调教,你还真大变了样。你瞧现在你这打扮,比三个月前至少年青了十岁。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你本科生呢。”
“还本科生,都研究生导师了。”杨红嘴里谦虚着,心里却十分舒坦,对朱peer的恨意也消了许多。
“听说你那会儿在校长面前参了朱peer一本,后来怎么样,把朱peer赶走了没有?”racey好奇地问。
“没有,”杨红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不是要把他赶走,只是刚开始不太习惯他那样的教学方法。”她不想提那件尴尬的事,於是问道,“怎么,你不知道他一直教完我们那个班?”
“我没上几天课就走了。”
“是吗?为什么?”
“忙起来了呗,”racey对杨红挤挤眼,学着朱peer的腔调说,“iwasfuckingbusybunobusyfucking!”
(6)
在遇到朱peer以前,杨红根本不知道这个fword是什么意思。她不知道英语里面的“4leerword”,她也不用中文里的脏字。她是老师,讲究个为人师表。更何况无论什么骂人的话,都是跟性和生殖器有关的,脏就一个字。
周宁倒是有点喜欢带个脏字,不过只限於他家乡话中那个用来指代男性生殖器的单音节的名词。在周宁家乡,这个字已经超越了骂人的境界,基本上是用作一个助词,用来加强语气,有时能化平淡为神奇,话就说得抑扬顿挫,铿锵有力比如男人们讲狠的时候,就喜欢扯着嗓子:“我怕个x!那个x人,我一抬x脚,就可以把他踢个半x死。”对手是x人,自己的脚是x脚。你从他不分敌我,一律以x称之这一点,就知道x并不是骂人的话。
所以周宁使用这个字的频率就很高。遇到麻烦的事,他必然会嘀咕一句:“真是麻x烦。”评价一个他瞧不起的人,也必然不屑地称之为“那个x人”。遇到心情奇糟的时候,更是但凡遇到动词加名词的结构,就在中间夹一个x字。“受x罪”,“造x孽”,如此这般,不胜枚举。
结婚前,杨红没怎么注意到他这个习惯,一来因为周宁正在热恋之中,自己对自己的期待值也比较高,身不由己的就想把自己造就成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二来因为还没领结婚证,怎么样都觉得象是没转正的学徒工一样,总想在老板面前留下个兢兢业业的印象,脑子里那根弦就绷得比较紧,嘴上也就多个岗哨。那时不要说是指代那个部位的字,就连与那个部位相邻地区的词都从他口中消失了。明明是肚子疼,说出来就成了“胃疼”。
其实那时即便偶而疏忽,用了那个字,杨红也不会注意,因为杨红自己也处在热恋之中,脑子也是晕晕乎乎的,而且杨红跟周宁的老家隔山隔水,两个人的家乡话完全象两种不同的语言一样,指代那个部位的当然是完全不同的名词。周宁的那个x字,对杨红的来说完全是个生词,恐怕查字典都查不出来,即使查出来也没那个释义。
结婚后,周宁就有点大意了。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把这个字在他家乡话中的字义告诉杨红。杨红知道了这个字的含义,听周宁左一个x,右一个x的,就觉得很刺耳。为此,两口子经常发生口角。有时是因为周宁说顺了口,对杨红那边的亲戚也用上了这个字。“你哥那个细x–”,虽然他的原意是“你哥哥的那个小孩”,但在杨红听来就象是在恶意地评价她哥哥身体的某一部分。
后来经周宁赌咒发誓地解释,尤其是到他老家去过了几次,亲耳听到那里的人讲话,才知道周宁说的基本属实。
杨红虽然听不懂周宁家乡的方言,但那个字还是听得出来的。周宁一回老家就变得满口家乡话,只对杨红才说h市话。杨红就觉得很孤独,听周宁的父母讲话比听英语还难。听个托福英语磁带,她还能懂个百分之五十,听公婆说话,杨红只能偶而捕捉到几个x字,这是她唯一能懂的词汇,听懂一个就很有成就感。好在那个地方的人用这个字的频率高,扬红凑凑合合可以听懂个百分之十左右。
周宁在那个镇上颇有名气,虽然镇上也不乏出了大学生的家庭,但娶了博士做老婆的,他还是头一个。而且老婆还是党委书记,小镇的人不管你是院党委书记,还是校党委的书记,是正书记,还是副书记,一律称之为“大学的书记”。
每次一听说周家的老二带老婆回家探亲来了,镇上相干不相干的人就会跑来坐一阵,闲聊聊,看看城里媳妇的模样。如果是暑假高考之后,就有络绎不绝的人,提着礼物,来求大学的书记把自家的子女招到h大去。
周宁一般还是很考虑杨红的难处的,能拒绝的就拒绝了。不过有时来求他的是自家的亲戚,或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朋友,被人灌几杯汾酒或者竟是茅台,就一口应承下来。趁着酒兴,就大着胆子把自己的应承告诉杨红,弄得杨红十分为难。开后门招这个学生吧,又违背政策,整起风来,吃不了兜着走。而且自己权力有限,不象镇上人想的那样,既然是大学的书记,在自己的大学还不是一手遮天?想招谁就招谁,你说不行,肯定是嫌礼物送得太少,或者是交情不够。
所以搞到最后,杨红就怕跟周宁回老家,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周宁说她是厌恶他的家乡,嫌他是乡下人,在他的亲戚朋友面前摆架子,存心让他丢脸。杨红说他一回老家就是烟酒牌,还拉扯来一大堆人情后门,害她违法乱纪。起先两个人都怕家人知道,所以就折衷,哪个的老家都不去,就呆在h市。
吵到后来,就有点顾不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有一次,周宁竟然丢下怀孕的杨红一个人跑回老家去了。
(7)
“看你那个样子,还在恨peer啊?”racey见杨红怔在那里,以为她还在为新东方的事生气,就笑着说,“难怪有人说无情才是真豪杰,原来仇恨就是力量。”racey见杨红嘴张了张,好像要解释的样子,也不给她插嘴的机会,继续发挥自己的理论,“就因为你恨他,你对他才有免疫力。不象别的女孩,第一天就被他电倒,成了他的扇子。你知不知道那个samanha?她可不是一般的扇子,可以称得上是铁扇公主级的。peer到哪里开班,她就扇到哪里听课。上个月peer去了美国,听说samanha就扇到美国去了。”
杨红觉得racey说的话,有点象托福听力考试的那些paragraph,那里面一个一个的词,似乎都不是生词,听的时候以为个个都听懂了,但回头来想整个段落的意思,却发现自己一点都没听懂。听力老师总说不要为了一两个词在那里流连忘返,你把一段话当作整体听完了,那一两个不懂的词在上下文里面,自然就好懂了。但对杨红来说,如果有那么一两个关键词不懂,整个一段就全部泡汤了。
象racey的这段话,“免疫力”是耳熟能详。“什么什么就是力量”更是个天天讲的句型。“无情才是真豪杰”,好像是鲁迅的名言,又好像不是。是不是无所谓,听得懂就是了。但就因为她不懂那个“扇子”什么的,这一段话就把她听得一头雾水,最后只记住了一点:朱peer和samanha到美国去了。
racey谈兴正高,杨红也不好问她扇子的事,就由她去讲。“你还记不记得peer的开场白?超级幽默!”racey一扭身从座位上站起,也不管前后的人都在看她,只管学着朱peer的口气说:“我叫peerzhu,你们可以叫我peerzhu,orzhupeer,orpeer,orzhu。whaeveryoulike。”
学到这里,racey更来劲了:
“叫我peerzhu的人—(pause)是崇洋媚外的人;
叫我zhupeer的人—(pause)是土洋结合的人;
叫我peer的人—(pause)是我的至爱亲朋;
叫我zhu的人呢——(longpause)哈哈,是喂猪的人。”
racey学到这里,已笑得花枝乱颤。
杨红也附和着笑,心里却想,看来我对朱peer还真的有免疫力,他这番自我介绍,还真没把我电倒,而是把我气倒了。一个老师,站在讲台上不传授知识,却在那里油嘴滑舌,哗众取宠,如果是我院里的老师这么教书,早就受到警告了。
杨红最反感的是朱peer的汉英混杂。她自己能讲好几种方言,但她从来不把两种方言夹杂在一起说,免得别人听了难受。她在学校跟同事和学生讲普通话,在家跟周宁讲h市话,回自己的老家跟父母讲家乡话,在周宁老家,她基本是打哑语,到哪山唱哪山的歌嘛。等她到了美国,她当然就要讲英语,她就是为这才到新东方学听力和口语的。
哪知这个朱peer却把个英语和汉语混在一起,使她听得很难受。你说英文就说英文,说中文就说中文,知道你是在说哪国话,听的人心里也有个准备,知道把大脑里哪个字库打开。你一下中文,一下英文,别人刚刚顺着中文的思路开始走,你又换成英文了,别人又要忙不迭地换一条思路。
杨红恨朱peer的中英混杂,就象恨周宁在她开车时老叫她换道一样。每次杨红开车,只要周宁在旁边,她就没有好日子过。好端端的一条道他不让你一口气开完,无端地就逼你换道。“换左边去!左边去!。”
她刚换了道,惊魂未定,气还没喘匀,周宁又叫了,“右边!右边—,见鬼。叫你换你不换,现在被人家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