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作者: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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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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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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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298字

安洁平时没怎么留心别人戴不戴结婚戒指,说实话,她有点搞不清哪样的才是结婚戒指。她以前听说只要是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就是结婚戒指,所以她吓得不敢在左手无名指上戴任何东西,怕别人以为她是已婚妇女。


后来她听姐姐说其实也不尽然,是不是结婚戒指不光是戴哪个指头决定的,还跟戒指本身有关。有的美国人把他们的毕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她姐姐还因此闹过一个笑话,把一个美国同学的毕业戒指当成结婚戒指了,跟那个同学聊天时多次提到“yourhusband”。后来那个美国同学告诉姐姐,说她还没有husband,她戴的只是一个毕业戒指。


在安洁印象里,以前国内的男人好像不戴戒指,只有那些到内地做生意的广东、福建男人才爱戴戒指,足金的,一戴好几个,还在脖子上挂一条沉甸甸的金项链,很老土,完全是暴发户的形像。后来戴戒指的男人渐渐多起来了,但她也从来没把男人指头上的戒指跟他们的婚姻状况联系起来过,只觉得他们是在显富。


现在听说drcang也曾经是戴戒指的,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一样,她想象了一下drcang戴戒指的样子,不知怎么的,总觉得有点娘娘腔。她好奇地问:“drcang也戴戒指?你以前看见他戴戒指的?”


“当然啦,老康、婚戒、可乐,三位一体,看见一样,就知道其它两样离得不远了。”


“你以前也上过他的课?”


“上过他的discreemah。象我们这样半路出家的,都得先补上几门课,然后才能被录取,discreemah就是一门,那时是老康教的。每次上课他都是右手一支粉笔,左手一罐可乐,讲一会,喝一口,有时还用他那结婚戒指轻轻地敲可乐罐子。”


“喝那么多可乐,居然还没长成个大胖子——”


“我觉得可乐公司应该聘他做形像大使什么的,广告词只要一句就行了:cocacomakesmefi。”


“不过他今天没拿可乐罐子——”


“所以我今天不习惯,替他口干舌燥,老等着他到门边去拿可乐罐子。不过即使他站在门外喝,他左手拿罐子的习惯还是没改,唯一不同的是那个ring不见了。”木亚华突然一转话头,说,“嗨,你说他象不象那个enriqueiglesias?”


“谁?”


“enriqueiglesias,就是那个唱歌的ino,你不知道?他有一首hero,唱得真好。”木亚华说着就哼了几句。


安洁老实说:“好像没听过,不过你刚才唱得挺好听的。”


“我这就算唱得好听?enrique那才叫唱得好,听说他很多女fans们都说了,如果他在她们耳边唱那首歌,她们死也瞑目了。”木亚华解释说,“我觉得老康象enrique,主要是他们俩的上嘴唇都很薄,出奇地薄,跟下嘴唇不成比例。嗨,你注意到没有?美国的女人都是血盆大口,但美国的男人大多是小嘴巴,你看那些新闻台的男主播,嘴巴一个比一个小。亏他们那么小的嘴,居然能说那么快——”


这个安洁还真没注意,她的室友崔灵有个电视机放在客厅里,她这几天也经常打开看,但她看电视的目的是想练习听力,所以她都是把capion调出来对着看的,完全没功夫注意男主播们的嘴。


木亚华的话头又是一转:“可能这是个潮流吧,你看好莱坞的那些演员,女的都争相把嘴巴搞大,如果化妆化不大的话,就整容整大,但是男的相对而言嘴巴就小多了。我订了sarmagazine的,一星期一本,如果你喜欢看的话,改天我带些来给你看——”


那天安洁回到家,就打开电视,调到cnn和几个地方新闻台,发现真的跟木亚华说的那样,男主播们的嘴都是小小的,也许是男人不抹口红,所以显得小,也可能美国男人的嘴真的是偏小。


她又想到drcang的嘴,可能因为上嘴唇薄,所以也显小,这好像是他身上唯一不够“男人”的地方。她想起她奶奶以前说过的一句话:“男人嘴大吃四方,女人嘴大吃个精打光”,那意思是说女人嘴大了不好,会把家里吃穷的,但那句话好像没说男人嘴小好不好,只说嘴大的男人在哪里都能讨到生活。


她个人感觉男人嘴小了不好,但除了审美的原因,她说不出什么别的原因来。


上次听聂宇说drcang有老婆的时候,她还不完全相信。现在木亚华也这样说,那说明drcang的确是有老婆的了。她对已婚男人没兴趣,自觉还没沦落到做“第三者”的地步。即便是离了婚的,不用做第三者的,她也没兴趣。她一个未婚女孩,为什么要嫁一个离婚男人?


她妈妈经常强调女孩千万不能嫁失婚男人,不管是离婚的,还是死了老婆的,都不能嫁。如果嫁了那样的人,就等于是嫁给了两个人,因为你前面的那个女人必然会阴魂不散,时时处处伴随着你跟你的丈夫,本来应该是二人世界的,就变成三人世界了。如果你丈夫跟前妻有孩子的话,那就更惨,成了多人世界了。


她妈妈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她的姨妈嫁的是一个离过婚的男人,那个男人是市里的大干部,而她的姨妈是医院的护士,不知怎么的就被那个干部看上了,干部跟自己原有的老婆离了婚,动用组织的力量把姨妈娶到了手。


姨父对姨妈还算不错,但他的前妻几十年如一日,经常带着孩子来找麻烦,到处告状,差点把姨父搞下了台。一直到姨父离休,中风瘫痪,躺在床上动不了了,那个前妻才停止了闹腾。姨父去世前的那些年,一直都是姨妈精心照顾。但等到姨父去世之后,他的前妻却带着儿子争遗产来了。遗产官司还没打完,姨妈就被查出得了胃癌,很快就去世了。


妈妈每次讲完姨妈的故事,总是斩钉截铁地用一句话收尾:二手男人不能嫁!


妈妈说的“二手男人”,是指那些有过老婆的男人,但安洁不知怎么的,就把这个概念推到了极端,连有过女朋友的男生也划到“二手男人”里去了。她姐姐说她这是爱情上的“洁癖”,就是容不得她爱的人在她之前爱过别的人,更容不得她爱的人在跟她相爱期间又同时爱别的人。


她的爱情洁癖使她在大学里的两次恋爱都流产了。她第一个男朋友潘峰可以算是她的初恋,因为她在潘峰之前从来没交过任何男朋友,连暗恋谁都没有过。


有不少女生说潘峰是她那个系的系草,人长得不错,而且很聪明,几次代表学校参加编程大赛都得了名次。潘峰来追她时,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


她那时也曾问过潘峰,问自己是不是他的初恋。潘峰总是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的初恋,我就知道在你之前我从来没爱过任何别的女孩。这种狡猾的回答比海誓山盟还使她开心陶醉,他们的恋爱进程很快,很快就偷食了禁果。


但是好景不长,她无意之中从一个女同学那里得知潘峰其实是追过另一个女生的,而且追得很热烈,可以说到了惨烈的地步了。那还是潘峰在读高中的时候,追的是个高他一届的女生,听说年龄比他大,人也长得不怎么样,但是潘峰不知道是哪根筋扭住了,硬是风雨无阻地跑到那个女生住的地方等着看她一眼。听说有一次大冬天的,潘峰等在外面,把人都冻病了。


安洁听说了这个故事,简直气晕了,少不得要兴师问罪,责问潘峰为什么不承认以前爱过别的人。如果潘峰一口咬定那次不算爱,只是发了一次傻,或者就矢口抵赖,也许这事就过去了,因为潘峰跟那女生并没有成。


但是潘峰的回答一如既往地闪烁,他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些东西不希望跟别人分享,哪怕是恋人甚至夫妻,也应该允许对方拥有自己的秘密。


安洁听了这话,就再也不能忍受跟潘峰在一起了,觉得他是一个“二手男人”,自己在他心里完全只是一个替身,一个代用品,他的初恋没成功,不得已而求其次才来追她的,她毅然决然地跟潘峰分了手。


人们都说女生对自己的初恋会牢记终生,在她看来,还不如说是男生会对自己的初恋牢记终生,因为潘峰把他那初恋对象当个秘密放在心里,而她跟潘峰分手之后很快就有了另一个男朋友。


那次可以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方是个很不起眼的男生。可能是因为她刚跟潘峰分手,处在感情断奶期,也可能是潜意识里认为这样不起眼的人应该没有过女朋友,再加上那个男生勤勤恳恳地扶持左右,帮她度过了失恋后的那段时光,她终于接受了那个男生的追求。


但是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那个男生比潘峰有过之而无不及,居然在老家有个同居女友!也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那个同居女友找到学校来了,扬言要到学校去告那个男生,把安洁吓得赶快逃跑了。虽然她知道那个女人告也告不倒谁,但为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当“第三者”,太不合算了。


这两次恋爱她都讲给她姐姐听过,有时她有点悔意,觉得对潘峰太严格了。


她姐姐安慰她说:“不用为那个姓潘的小子遗憾,爱情的决定是不会有错的。如果你真的爱他,你绝对不会舍得放弃他。如果你放弃了他,就说明你并不爱他。你现在只不过是因为事过境迁,忘了那时的真实感受,以为那时是爱他的,才后悔。但是你那时不可能是爱他的,如果爱他,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会离开他。等你遇到真正的爱情了,你就知道那不过是赛前热身罢了。”


她姐姐有句口头禅:“做过了的事,绝不后悔;做错了的事,绝不内疚。人生的痛苦,不是因为做过了什么,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后悔和内疚。”


她曾经问姐姐:“姐夫以前——谈没谈过恋爱?有没有什么不能忘却的初恋?”


姐姐说:“我从来没问过他。但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快三十了,要说从来没谈过女朋友,或者从来没爱过谁,你相信吗?所以最聪明的办法就是不问。如果我问了他,他说没有,我肯定不相信,觉得他在撒谎,如果证明他的确是在撒谎,那我跟他肯定是不欢而散。如果他老实承认他爱过别的人,那我会跟你一样生气,还是不欢而散。所以我根本不问。”


她觉得姐姐很聪明,也许就是这份聪明使姐姐赢得了姐夫的爱。但是她做不到,她最受不了好奇心的折磨,从小就这样,对什么都要追根求源,有一点疑惑就放不下心。爸爸妈妈都说她是做科学家的料,因为有这么强的好奇心的人,一定能在科学领域里做出成果来。


她倒不求在科学领域做出成果来,只要自己的好奇心不影响爱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