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8:39
|本章字节:10754字
海伦有点沮丧地回到前台,开始包面干,英语叫drynoodles,是用一指宽的面皮炸出来的。美国佬们似乎很喜欢这玩意,店里几乎每天都要炸一大堆,然后用小纸包装好,客人点汤的时候就跟两包,有时客人不点汤也会要几包,都是free的。面干一般都是benny前一天晚上就炸好了,海伦第二天就坐在前台,边等电话,边包面干。
她一边包,一边猜测benny到底是不是回纽约了。她有点不相信老板的话,一是因为老板爱开玩笑,二是benny自己从来没提过要回纽约的事,三是根据她的观察,如果benny走了,这个店基本上玩不转的,因为老板英语不好,店里的所有事务都是benny出面交涉。
但是她很担心老板是想让她来顶替benny,以为雇了她这个“斜”英语的,就可以放benny回纽约去了。她知道自己代替不了benny,因为她一开学就要回b城上课去了。即使她不上学,她也干不了benny那些活。她一想到benny回纽约去了,就觉得六神无主,待会接单要是有搞不清楚的地方去问谁?
她正在着急,就听老板在叫她:“阿姨,你早上吃东西了没有?如果没吃的话,就自己炸两个鸡串吃吧,我现在很忙——”
她连忙说:“你不用管我,我自己来。”
她想为大家做早饭,但店里那些东西她都不熟悉,想做她家乡的早餐让大家尝尝,又没有那些原材料。她只好到冰箱去拿鸡串,问大家吃不吃,大家都说“谁吃那玩意?餐馆里卖的东西,都是哄美国佬的”。她见别人都不吃,就只炸了两串。
benny前两天曾经炸过一个鸡串给她吃,是鸡胸肉做的,串在一根竹签上,不知道是用的什么sauce,有点甜味,炸得外黄内白,肉嫩嫩的。她吃了之后,赞不绝口,可能老板听见了,所以叫她炸鸡串做早饭。
她以前都是吃了早饭才去上班的,因为餐馆要把中午那阵忙过了才会吃第一顿饭,那差不多到了下午三点了。她的胃有点毛病,不能饿,饿了就会泛酸发疼,所以她早上上班之前总是记得吃点东西。但她到了这家餐馆,发现benny每天都会做早餐大家吃,有时是炒米粉,有时是捞面,有时是皮蛋瘦肉粥,前一天就煮好了的,都是她爱吃的东西,所以她就不在家吃早饭了。
她记得第一次吃benny做的早餐的时候,阿sam告诉她说:“阿姨,我们这是托你的福啊,以前从来没早餐吃,要饿到下午才有得吃,好可怜哟——”
她感激地看了benny一眼,但他好像无动于衷一样,她不知道阿sam是不是在开玩笑。benny总是在忙什么,即使做了早餐,他自己似乎也没时间吃,都是趁空匆匆吃几口,又跑回去干活。
有时她想去帮benny炸鸡翅,好让他也去吃早饭,但他不让她炸,老声老气地训她说:“你——那里会炸鸡翅呀?把你烫了怎么办?你看我,到处都是——疤,你们小——女孩烫出疤来,谁还要呀?”
她看见他手背和手臂上的确是有些深深浅浅的黑色伤疤,象是滚油烫了留下的。她知道被滚油烫了是很痛的,而他烫了这么多地方,她看了很心疼,就从家里拿了一些“蓝油烃”来,是她妈妈寄过来的,听说治烫伤很好。
刚好昨天benny炸面干的时候又烫了一下,她连忙叫他先去冷水管冲一冲,她来帮他搽药。但他不肯去,说面干炸起来很快,一下不捞起来,就糊掉了,他得守在那里。她只好找了个干净毛巾,用冷水绞了,帮他敷了一下,又帮他搽了一些蓝油烃。
她帮他做这些的时候,他好像很窘,眼睛望着别处,不敢看她,还嘟囔说:“真是小女孩,大——惊小怪。”
他训她的时候,她不光不生气,甚至很开心,因为他总是把她当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她做小女孩的妈妈都有好几年了,早就忘了被人当小女孩的感觉,现在在他这里找了回来,觉得好舒服。
她问他:“你多大呀?总说我是小女孩?”
他很专横地咕噜一句:“不——管我多大,我说你是小女孩你就——是小女孩。”
阿gam揭发说:“benny是我们当中最小的,他比我还小呢。”
阿sam也说:“我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小学还没毕业,你说他小不小?”
老板说:“小不要紧嘛,只要管用就行。对不对呀,阿姨?”见海伦似懂非懂的样子,老板又说,“benny十二岁就打飞机到美国来了,那时就答应了全班的女生,说长大了就回中国去,把她们都娶到美国来的。”
大家哄笑一阵,海伦想象那个十二岁的benny,可能连什么是“娶”都不懂,就信誓旦旦地对班上所有女孩许这么大一个诺,也忍不住想笑。她问benny:“那你是在美国长大的?难怪你英语说得这么好。”
benny慢条斯理地说:“谁——说我是在美国长大的?我在中国就已经长得很——大了——”
大家一阵狂笑,笑得海伦莫明其妙,心想这话有什么好笑的?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
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benny不在这里了,想到这些琐碎小事,令她有一种淡淡的忧伤,颇有“好景不再”的感觉。才这么几天,她似乎已经习惯于跟他在一起打工了。接电话的时候,她常常有搞不清楚的地方,但她不发怵,因为她可以问他。有时他告诉她了,她又忘了,过一会客人问起,她又去问他,他会很耐心地再说一遍。
她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不象个读不进书、只能干餐馆的角色,因为他的英语口语相当好,也不错,前天老板让她帮忙看一份有关在一个新的shoppingcener开餐馆的文件,长达几十页,她在餐馆里没辞典查,根本看不懂,但benny能看得懂。
她很佩服他记忆力好,他
的脑子里就像有个接单的软件,连在一个daabase上一样,客户的地址、电话、常点的餐、甚至价格是多少,他都差不多记得。有时她听错了地址,他一看,就知道错了,说“snadyrace没有560号,只到300号就没了,可能是sandyrail。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搞错了。
他好像有点“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一样,又有点“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因为他从来不开车去送餐,都是呆在餐馆里,但他对哪条路在哪里,是什么样的,那个客户家里养着狗,很凶,哪个客户一般不开前门,要到后门去叫等等,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老板去送餐之前他都会交待一遍。
她有点不相信他是很小就来美国的,如果是的话,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完全应该顺顺当当地读到大学,找一份好工作,不用来干餐馆。但她又觉得他不象是最近才来美国的,因为那样的话,他的英语口语就不可能这样好。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他象个谜,搞得她总想多了解一些。
他的年龄也是个谜。有时她觉得他很大,有时又觉得他其实很年轻。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有点希望他是跟她差不多大的,对这种心情,她不敢多探究,不敢问自己为什么会希望他跟她差不多大。这么多年了,早就习惯于不再对丈夫以外的男人多看一眼,或者说不再对男人多看一眼,因为她对丈夫也没有兴趣多看一眼。但对这个benny,她感觉有点不同,好像很有兴趣多看一眼,虽然知道自己不该多看一眼。
有时她有问题问到他的时候,他会走到她身后,从她肩头上看她手中拿着的menu。他离她很近,她很喜欢那种感觉。有时她回过头去,总能跟他的视线碰上,他也正用很黑很黑的眼睛看着她。
没电话听的时候,她就到厨房里去帮他打包,她现在已经比刚开始熟练一些了,他没再赶她出来。但有时她站的地方恰好是他要去的地方,比如微波炉前,或者是放纸袋的桌子前,他会用手轻轻碰碰她的肩,暗示她给他让出位置来。她很喜欢那种感觉,很轻,很柔和,很亲近。
她好像还从来没有对哪个男人有过这种感觉,即使是对丈夫,她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温馨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李兵从一开始给她的感觉就是他抱她亲她都是有目的的,是冲动起来的表现。她一下就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去了,知道他那都是某件事的前奏,等到他把那件事办了,他就完全没心思来碰她了。
结婚之后,李兵似乎连这些前奏都逐渐省略了,上来就是单刀直入,有段时间还尝试过一些新的姿势,但她很反感,觉得他那样做都是为了他自己尝尝新花样。她不配合,还反对,他也就不再玩那些花招了,每次都是所谓传教士姿势,呼呼拉拉,风驰电掣,干完了事。
有很多时候,都是她累得睡着了,而他才从外面打完牌回来,不由分说地把她弄醒了来做那事,所以她大多数时候都是一肚子的气,根本谈不上温馨。
杂志上、报纸上经常有文章说有些做妻子的,在床上太保守,太被动,他们的丈夫不满意,所以在外面寻找新欢。李兵就把这样的文章拿来给她看,大概是想警醒她一下。但她无所谓,而且很讨厌以这种威胁女性的口气写文章的人。你吓唬谁呢?丈夫不满意妻子,妻子也正在不满意丈夫呢,丈夫要找新欢,尽管找好了,找到了新欢,自然就不会缠着我了,正中下怀。
后来她看到这种文章,就用心读一读。那些文章说,有些女的结了婚,特别是生了小孩之后,就不注意打扮了,在丈夫面前蓬头垢面,衣冠不整,结果丈夫不再对他们产生性冲动,妻子等于是拱手把丈夫送给了外面那些小女孩。
她想,做丈夫的怎么不想想妻子为什么会蓬头垢面,衣冠不整呢?女人都是爱美的,难道哪个女人会故意把自己打扮得丑一些?但现在的女人,既要挣钱养家糊口,又要做家庭主妇。而做丈夫的,不想想怎样帮妻子一把,让妻子有时间去改变蓬头垢面的现状,反而到外面找年轻的小女孩。这样的丈夫,要他又有何用?把他让给小女孩好了,要么他被小女孩挟磨过来,变成一个好丈夫;要么他故伎重演,把小女孩变成了蓬头垢面的妻子,然后再去找小小女孩。谁愿上当谁上当。
她认真读这些文章不是为了警醒自己不犯那些所谓“女人在性问题上常犯的错误”,而是故意犯那些错误,好把李兵赶到那些小女孩那里去,那他就顾不上跟她抢孩子了。
所以她就故意蓬头垢面,衣冠不整,等着李兵来烦她。可惜的是李兵不在乎她的蓬头垢面,她穿得邋邋蹋蹋,在家里头不梳脸不洗,他照样有心思干那事。她有时问他:“不是说你们男的看到老婆邋蹋就没那兴趣了吗?”
李兵涎着脸说:“老婆穿什么都等于零,到时候总不是要脱掉的?不洗脸不梳头有什么,只要那块是干净的就行。”
她也摸出他的规律来了,每星期总要干那么一两次的。所以她得出了一个结论,男人干那事,完全是一种生理现象,跟爱情没多大关系,有爱无爱,每星期都会象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地干那么几次。等那几次干过了,他再怎么爱也干不成了。
有段时间,李兵大概还想让她再生一个,所以干得很起劲,不光不肯戴套子,还在她身下垫个枕头,免得精液流出来。她警告他说如果她再生一个,她的工作就保不住了。李兵说那怕什么?你学英语的,还愁找不到工作?到南边去,找个私立学校教教,比这里钱多得多。她没办法了,只好偷偷去打避孕针,因为如果吃避孕药的话,李兵会看见,说不定就拿维生素c给她换了。
她知道李兵只是用女儿来要挟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女儿,因为李家是非常重男轻女的。她怀孕的时候,他们家人都叫她找熟人照个b超,看是男是女。她在校医院照的b超,但她没问是男是女,问了医生也不会告诉。李兵的家人都说从肚子的形状看就知道是个男孩,但后来生出来却是个女的,他父亲一听到这个消息,就跌坐到地上去了,给咪咪摆满月酒的时候,他父亲也没来。
她以前时常有一种担心,怕咪咪落到李兵的家人手里,他们会故意让咪咪“走丢”,那样李兵就可以有指标再生一个,就有得儿子的希望。
她知道李兵大弟的女儿就是这样“走丢”了的。他弟媳在广东那边一个私人衣厂打工,手艺不错,有点受老板信任。他弟弟没工作,弟媳就跟老板说了,把他弟弟弄到那边去当炊事员,两个人把两个女儿丢在老家由李兵的父母照看。
后来不知怎么的,小的那个就走丢了,找了一通也没找到。为这事,他弟媳变得半痴半呆了,衣厂做不成了,只好回到家乡来,成天在外转悠,见到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就往家里抱。后来又生了一个孩子,他弟媳的病才好了点。
她正在那里胡思乱想,就听见老板说:“阿姨,你去把benny车回来吃饭吧,今天是星期五,马上就要忙起来了。”
她一愣,问:“到那里去车他?”
“当然是纽约罗,”老板看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就嘻嘻笑着说,“阿姨啊,你这么聪明的‘大斜生’,怎么连这都不知道?我们住的那条路就叫‘纽约路’嘛。不希奇耶,你再往前走一点,就到了缅因州了。”
海伦兴高采烈地开车去载benny回餐馆来,很快就到了“纽约”,找到了他们住的公寓。她爬上楼梯,找到7号,先按了一阵门铃,但没听到动静,就边擂门,边大声叫“benny!benny!”
然后她听见有人从里面开了门锁,拉开了门,她看见benny没穿上衣,只穿了一条快到膝盖的短裤,睡眼惺忪地站在门边,咕噜说:“傻呼呼的,叫这么大声干什么?”
她笑着说:“老板说你睡得死,不大声叫你听不见。”
他离她很近,她看见了他用红丝带挂在胸前的那个东西,出乎她意料之外,那不是一块玉石或者珠宝,而是一个圆形的牌子,象是不锈钢的,上面是一只凸现出来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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