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寄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8:57
|本章字节:6822字
楔子
唉!好讨厌哦!怎么又在亲了,会害我长不大耶,什么爸妈嘛!起码的道德心好歹也保留一点,这叫一脚在内、一脚在外的我该不该进旬关?
真是太头痛了,每回皆是先由亲嘴开始,接下来老爸的手会不安分的脱掉老妈的衣服,之后不用我这个未成年少女描述了吧?从我十岁那年多出个精子老爸起,这些个限制级画面就不时在我家客厅上演。
谁说我的家庭真可爱来着?还有谁规定有父亲、有母亲组成的家庭才叫幸福美满?我要郑重的提出抗议。
十岁以前只有一个妈妈荼毒我小小的心灵,奴役我尚未成熟的肢体,当时我认了,谁叫她是我任性又跋扈的妈。
本以为是聪明又稳重的靠山,可是……
哼!靠人不如靠己,说起我那个爹更加残暴不仁,居然变本加厉的凌虐我,当我是千手观音般地任意使唤,现在还完全无视我受伤的眼正瞧他们这两个正在翻云覆雨的大人,他们太可耻了。
“混蛋于问晴,你想长针眼呀!”
啊!好疼。
一道黑影在眼前一闪一撞,额头吃痛,我再度遭受暗算,老妈该考虑去打棒球,她竟然用老爸的领夹丢我。
“我要离家出走。”我很生气地仰起下巴一哼,但是……
“好好好,女儿呀,记得叫衣仲文来煮饭,老爸突然想吃香菇鸡。”反正是不用付费的童工。
“爸,麻烦你穿上内裤好吗?我才十二岁。”已经够了解成熟男人的身体长什么样了,不需要机会教育。
鼓着双颊,我实在很想手刃这对不知廉耻的双亲,老爸根本连遮都不遮的现“宝”。真当我不存在码?
可恶的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发春,几乎没有停止过,好让我有天能当当正常的小孩,哦,仔细想想有啦,就是我家那个带把的郑问潮出生后,才有勉强算是平静的一个月。
以民间习俗来讲叫坐月子。
我,于问晴。有生以来最痛恨的一件错事是生来当于弄晴的女儿,今年十二岁,是晴花中学一年级学生,老师眼中的资优生,同学心里的无为小木头。
不爱招摇,不生是非,谦恭有礼,永远带着最平和的微笑,我是真的想让自己变得缈小如沙尘,还故意弄丑自己。
可是,我还是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说来着实气人。
其实也怪不得人,谁叫我某次考试时不小心晃了一下神,不像平日会算计好分数作答,一边打哈欠一边抹眼原地填下看来模糊的考卷,拿下全校第一名,八科都满分。
这还不叫惨,更可怕的事接连发生。
这就可以怪笨蛋衣仲文啦!没事出什么锋头嘛!考试都拿前三名不说,各项会流一身臭汗的运动一样也难不倒他,举凡剑道、柔道、空手道样样不凡,篮球打得顶呱呱,一进初中的第二十月就拿下全国中学生化学实验的首奖,立刻成为全校师生的焦点。
若是人长得丑些还可以原谅,偏偏他象吃了千年灵芝似的急速抽高身子,本来不差的五官加上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马上荣登一群小狼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而我,非常不幸地被他喜欢上,他的眼中只有我而容不下其他人,才害我被全校女生恨,在晴花中学红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上自校长、理事长,下至倒屎收尿的工友伯伯,我于问晴毫无疑问地是一个“人物”。
“小晴晴,老爸的心肝宝贝,待会把垃圾拿出去丢,老爸指甲发炎。”
指……指甲发炎?!
他真说得出口,这次我铁了心要当跷家少女,让他们后悔个半死,凭我的聪明才智岂会被他们两个不正经的父母难倒?!
我要离家出走!
第三十七次,目标还是衣仲文的家。
第一章
漫漫暑假终于过了,只要是学生不管情不情愿,都得心收收回学校见老师,还有一批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新生准备当人家的学弟、学妹,傻里傻气地逢人便唤学长、学姐,听来怪恶心的。
今天是新生报到第一天,也是大的开学日,黑压压的人头挤满礼堂听一堆废话,活像群鸭子排排坐等人来宰,呆得叫人受不了。再看一眼,唉!呆字乘几次方仍不足以形容眼前的场景,简直无聊至极,不如先睡一觉。
要说起大哪里值得一赞,大概就数这几棵百年老树,绿荫底下凉风送爽,错纵的枝子刚好容纳一个身长睡个饱觉。
绝对不是存心跷课,反正今天只是来开学而非正式上课,小小的遗憾不为过吧!
鬼,先睡一下,以后可以考虑在此筑个小巢。当然,动手的人绝不会是我,有人会舍不得,我只要负责动动口就好了。
“学长,我喜欢你,请和我交往好吗?”唔?是谁在叽叽喳喳活像麻雀似的,不晓得我睡得正舒服吗?还做了个好梦,梦见我那对***不类的父母挨外婆的天外飞拳和无影神脚。
今天还真衰,才一眯眼就有狗屎事发生,他们非要在这棵树下互诉情衷吗?很想摘几颗榕树子往下丢,但想想那么小一颗砸人也不痛,沾手的黏稠汁流超难弄干净,算了,就当是做件好事放他们一马。不过,好奇心人皆有之。
拨开浓密的树叶往下瞧,这大男孩的背影看来好生熟悉。身形很像……
完了,我一定中暑了,连声音都像得不得了,低沉浑厚有若小老头子,口气超乎年纪的沉稳,这个学校的学生不会这么苍老吧!
再看仔细点,否则左慧文那婆娘会骂我神经病,大白天里“起肖”。
“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高大的背影如此冷然而无情的道。吓?!越听越像,难道真是他?
“你骗人,我从来没见你和哪个女孩走得近,我要你当我的男朋友。”女孩不死心地上前欲挽住他的手。
身一闪,那张烧成灰我也难忘的酷脸终于入了眼,原来他人缘这么好呀!
“我用不着骗你,她是这一届哲学系的新生。”冷淡的表情略浮起一丝松动的爱恋光彩。
“哲学系?”女孩发出不屑的嗤声。“八成是没脑的白痴,她能和我比吗?”
为何不能和你比,我可是放弃a大法律系的榜首资格窝到大哲学系,我想当个气质美女不成吗?
“你不配和她相提井论。”
说完,他提腿欲走,女孩却像缠蔓似的在挡在他面前。
哇!这笨蛋挺凶的,还瞪人耶!看来我真的调教有方,他这样“守身如玉”我很满意。
嘻嘻!算是老天对我的补偿吧,有那样的父母是人间悲剧,所以他理所当然要对我死心塌地。
毕竟世界上只有一个于问晴,外表乖巧,内心狡诈,表里不一的混世大恶魔,虽然人人都说我纯净如无垢天使——唉,我从不否认自已很坏,但是没人相信。
他就是一例,中毒太深,就算我杀人放火他也会帮着买汽油埋尸体,顺便问我累不累,要不要去吃消夜。
笨成这样的人我若不收留他,早晚会被像我老爸老妈那种恶鬼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都休想留下一根。
“你……你怎么可以轻视我,我可是企管系的系花……”女孩不甘示弱的要他好好瞧瞧她。
“系花又如何,能比得过我这个校花吗?”
一名风情万种的美人儿摇曳生姿地介入两人之间,看似暖昧的挽着他坚实的手臂。
风骚女,这回借你靠五秒。
“学……学姐……”女孩看到来者一时气弱,左顾右盼地有些自惭形秽。
“原来你还认识我呀!系花学妹。”仗着美色就想“霸女硬上弓”,她是活腻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