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章 咸阳城

作者:Vivi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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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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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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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9048字

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眼前的一切令我眼前一亮,宽阔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一片绿意盎然。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艺。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


“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摄。”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


“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我脱口道。


“什么?”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


“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我心里格登一下,嘴也太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赢政亲政还有一年,离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年之久呢。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反一师父又出错可糟了。


“那个,现在的秦王是赢政吧?”我回过头问道


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醋盼业溃骸澳愕牡ㄗ踊拐媸遣恍。笸醯拿湟彩悄憬械穆穑俊?p>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吗?”我很没诚心的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


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虽然我的措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


“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


“下就下。”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太卜?”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叫叶隐。”我冲他灿烂的一笑,毕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


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


“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才对啊。”


他脸上有些微诧,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如果你不想被当成怪物看待,还是趁早去换套秦服吧。”我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正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再不换衣服,也许真的会被当怪物抓起来了……


“啊,那我先走了,拜拜!”我忙不迭道,


“我叫——文正。”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


文正?很——一般的名字。

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鹅黄色的秦服。


“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铺里的老板娘,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这是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


“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


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不是那么倒楣。


“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


“做丫环?”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


“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好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好事近了?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由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


“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就……”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的嘎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手中的一个小东西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我随手一扔,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唉,看起来,小小一块黄金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


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当晚,我就住进了茗府里,看起来这位茗大人倒不是苛刻的人,就算是下人的房间,虽然简单,倒也还干净,和我同房的是个叫执兰的女孩,眉清目秀,性格随和,虽然今年只有十六,但她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四年了。


“隐姐姐,你知道吗,茗小姐可是咸阳城闻名的美女,提亲的那位李将军也是年少英俊,又是当今御史大夫的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临睡前,她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到处都有这一类爱八卦的女人。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李信的背景比我想象的还厉害。


“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吧。”我应道。


“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的很。”


“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


“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而且——”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


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


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的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


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不同。


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


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


“你叫叶隐吗?”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


“嗯,我是叶隐。”


“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有用的信息。


“没关系,慢慢再改吧。你就跟着我吧。”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我目眩神迷。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


“小姐,李将军来了。”


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的浮起了一丝红晕。转廊处很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的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他身着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


“信哥哥,你来了。”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


“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茗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过……”李信有些支吾。


“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


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寻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李越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你喜欢上别人,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一丝悲哀。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他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失落和痛苦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


自来了秦国后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我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我一眼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马眼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的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一声,终于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一位少妇满脸焦急的冲了过来,猛的抱住我怀里的小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的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让我搭了顺风马的男人吗?不过此时那双清冷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微诧,也许他也料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吧。


“文正……”我忽然想起了他的名字。


“叶隐?”原来他也没忘记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他似乎对于马的突然静止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赶紧蹲下身,迅速扯去符咒,马儿似乎也摸不着头脑,只是低低嘶鸣一声,居然没有继续跑。我的目光扫过他的手,发现他的手紧紧勒着缰绳,心中又略略有些释然,看来这个人还不是那么坏,至少他还知道悬崖勒马。


“什么怎么回事,幸亏你及时勒马,才没有伤到那个孩子。”我趁机推到了他身上,又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他的脸色发青,隐隐含着一股怒气。他看着我,忽然一伸手,把我拎上了马,双腿一夹马腹,往城外疾驰而去。


“喂,你做什么啊!”这下子轮到我摸不着头脑了,难不成要把我扔回原来的地方吗?


他一言不发,只顾策马往前,也不知颠了多久,直到到了一片杂草从生之处,他才勒住了马。马刚停下,我就跳了下来,我可不想跑得更远了,他也翻身下了马,一声不响的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下马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掌内侧很红,想来是刚才使劲勒马的缘故吧,顿时心中气消了不少。


“喂,我说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忍不住问道。看他的样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一副被惹到的样子。


他脸上神色不停变幻,默然了一会,忽然开口道:“是。”


“什么事?不如你和我说说,也许说出来就舒服了。老是憋在心里会生病的。”我顿了顿,又道:“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就当我是块石头好了。


他闻言脸色缓和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好笑的神色,道:“有你这样的石头吗?”我讪讪的笑了笑。


“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家中只剩我和母亲,父亲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但是我的——伯父却存心不良,想据为已有,以我还未行冠礼为由,处处和我作对。如今全族人都站在他一边,我提出什么建议都被他否决,他提出什么建议我都要接受。”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情绪。


这个好像是电视中常见的桥段哦,出身富贵好像总是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安慰他几句吧。“你的这个伯父也太混蛋了,”我看着他道:“你千万不要气馁,一定要和他斗争到底,就算族人全站在他一边又怎么样,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帮他,总会有几个支持你的吧,你是你父亲正统的继承人,怕什么,明的现在斗不过他,可以暗地里想办法啊,慢慢积聚力量,在适当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他神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今日又是这样,我差点就按捺不住了。”


“啧啧啧,不行哦。”我用手在他面前摆了摆,道:“你说如果打人一拳,是就这么打力量大,还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呢?


“自然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他应道。


“对啊,你要知道细小的沙粒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变成昂贵的珍珠,丑小鸭也是历经艰辛才能成为美丽的白天鹅,在没有把握前绝对不能轻举妄动,现在小小的忍耐只是为了积聚更多的力量,将来就可以重重给对方一拳了,我保证你一定会打得他满地找牙。“


他有些诧异的看着我,忽然笑了起来,道:“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冲动,只是偶尔也会有气极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倒是你一个女子,见识却不少,读过私塾吗?”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其实你们男人的头发也很长啊,这句话真不知是哪个笨蛋想出来的。准是个光头,要不就是个和尚。”我瞥了他一眼道,看古代男人头发多长啊,真不知道那句话是怎么出炉的。


他唇边漾开一丝笑意,道:“你究竟是从哪一国来的?楚国?韩国?”


“哦……反正还要远一点。对了,说出来有没有好点?”我赶紧打了个马虎眼。


“好像的确舒服点了。”他站起身来,走到马身旁。


“你好像很喜欢骑马哦。”


“不错,每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都会策马狂奔,这样心里就会舒服一点。”


“这样啊,我看下次你心里烦闷就找我聊天吧,省得像今天一样扰民。”我不由笑了起来。


他看了看我,嘴角又扬了起来,“也好,石头姑娘。”


“哦……我叫叶隐啦。”我立刻提抗议。


“该回去了,不然被人发现就不好了。”他没有搭理我,抬头看了看天道。


“被人发现?你是偷跑出来的吗?”我疑惑的问道。


“走吧。”他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


“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正吧。”


“石头姑娘。”


“叫我叶隐!”


“石头。”


“……”


“呵呵。”

很快就到了李信出征的日子,这小两口自然是情话绵绵,难分难舍。不过也是有趣,古代人还真是发乎情,止乎礼,两人这么相爱,却连个拥抱都没有,要是现代,早就来个goodbyekiss了,


我微笑这侧过头,目光刚好落在一旁的李越身上,他牢牢的盯着两人,眼神闪烁着难以捉摸的神色,两手不自觉的握成拳形。


“对了,茗颜,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和阿越说,他就像是你的亲哥哥一样,阿越,我不在的日子,你有空也过来替我看看茗颜。”李信看起来对这个弟弟是深信不疑。唉……


李越忽然笑了起来,很快的换上了一副愉悦的神情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替你看着未来大嫂的。”


身为旁观者的我,把他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心里居然隐躺艘凰客椋氡卦谒奶迥冢仓皇且桓隹嗫嗾踉牧榛臧伞?


李信出发后的几天,李越只来了一次,而且也是彬彬有礼,毫无异常,看得出他也在拼命克制自已的情感,究竟为什么他会做出那件事,毁了三个人的幸福呢?我真的很疑惑,爱情真能令人失去理智吗?象飞鸟,女人对他来说就好像时新的衣服,换个不停,他是永远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失去理智的吧,而司音更不用提了,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兴趣,所以那样的爱情片段是根本不会在他身上上演的,至于我自己,到现在好像还没有碰到过让我动心的人,就算有,我也不会失去理智吧。


日子无惊无险的过了大概有半个月,这期间李越也断断续续的来了两次,每次来也只是说些他哥哥的近况,战事的进展,让茗颜宽心。虽然战事捷报频传,但茗颜还是不大放心,今天,她早早派人打点好一切,随同茗夫人准备一起去万福寺拜佛祈福。


万福寺是咸阳最大的寺庙,据说也很灵验,所以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十分青睐于此寺。


咸阳城中闻名的美人果然是名不虚传,马车刚行至寺庙前,周围就有很多人驻足而立,希望有幸一睹美人的风采。我不禁暗暗好笑,要是柳颜知道自己的前世竟然如此风光,不知会做何感想。


茗颜下了马车,刚要往里走,忽然回头道:“等一下把供品一起拿进来。”


我一下子僵在了那里,供——品?我好像忘了拿过来了。唉,我果然是很不适合丫环这份职业。


“我,我忘了拿来。”我讪讪道。


“什么!你是怎么做事的!”茗夫人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娘,您不要生气了,就让小隐回去拿一趟,反正我们也不急,小隐,你就坐马车回去取,快去快回。”


我使劲的点着头,茗颜,你真是个好孩子,不枉我穿越千年来帮你。


不过她和她母亲在一起,应该没有事吧,我出了寺门,走到一个偏僻处,掏出符咒,默念咒文,开始召唤附近的动物灵,白光闪耀,符咒很快幻化成一只麻雀,乖乖停在了我的掌心。看来秦国之地多鸟雀,附近应该还有很多鸟雀之灵。


“去,到茗颜身边,有什么不对立刻告诉我。”我把手一放,麻雀扑楞扑楞翅膀,很快就往寺里飞去。这样应该保险了吧,我轻轻舒了一口气。


幸亏万福寺离茗府也不是很远,不多时马车就到了府邸门口。坐这没有弹簧的马车简直是受罪,我倒还宁可徒步呢。现在真的很怀念飞鸟的法拉利,那才叫享受速度的快感,唉……


刚迈下马车,腿脚一阵发麻,没有站稳,一下就跌在了地上,这是什么世道啊,正想站起来,忽然听到一声轻笑,是哪个混蛋敢取笑我,我抬头怒视那个不知好歹的人,“啊,”我惊讶的喊了一声,一袭黑衣的俊朗少年,正居高临下的端坐在马背上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是……小正……


“你怎么在这里?”怎么会这么巧,来了秦国短短时间里,已经和他撞见好几次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哼了一声,道:“你果然是太卜府的人。”


“是啊,有什么奇怪的,我就是太卜府的丫环呀。”我瞥了他一眼道,他那个居高临下的神态最让人来气了。


“丫环?”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对了。”他慢吞吞道:“你打算在地上坐到什么时候。”


啊,对了,我居然忘了自己还跌倒在地上,赶紧一个骨碌爬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裙子。


我抬起眼,正对上他的眼睛,他的眼中居然带着一丝很浅的笑意,真是难得。


“对了,你怎么又偷跑出来了,你的……伯父又欺负你了吗?”我想起他说过的话,只有心情不好时才偷跑出来策马狂奔。


他眼底的笑意立刻就消失了,随之取代的是一片冰冷,“他为所欲为的日子恐怕也不长了。”一瞬间我似乎感到有两把利刃在他眼底散发森森寒意。拥有这样眼神的人,似乎并不是个普通的贵族公子。


“我今天好不容易出来,陪我去城外吧。”他的语气有些缓和下来。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我还有事,今天没空,改天吧。”我还要赶着送供品呢。


“什么!”他的脸色一变,眉毛高挑,眼中隐隐有怒意:“你敢拒绝我!”


“拒绝你又怎么样啊,我真的有事,不是说了改天再陪你聊天吗。”我也挑了挑眉,这什么态度啊,听了真不爽。


“你……”他一时说不出话来,显然是很少被人这样反驳过吧。


“失陪了,拜拜!”我朝他做了个鬼脸,迅速的往府里跑去。


“叶隐,你给我记着!”身后传来他愤怒的声音。


待我拿了供品出来,他已经不见了,唉,人家也是好不容易才偷跑出来,而且象他那样的人,一定也很难找到倾诉的对象,反正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觉得和我倾吐比较安全吧。算了,下次遇到他再好好和他聊吧。


马车行至寺前,我刚要下马车,忽然听见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大惊,忙掀起帘子,那只麻雀一下子飞了进来,我心中一紧,颤声道:“茗颜她?”麻雀点了点头。我立刻就跳下马车,跟着麻雀跑进寺庙,怎么回事,寺庙里不可能发生那件事呀,难道有别的我不知道的意外?


一踏进寺门,就看见大雄宝殿前的放生池前挤满了人,我心里暗暗叫遭,莫非茗颜她,,,慌忙挤开人群,冲到池边,不由倒抽一口冷气,池中有一女子随波浮沉,池边茗夫人一众女眷只是哭喊,糟了,一定是茗颜!这烧香拜佛多是女眷,也难怪无人敢去救人,我也想不了这么多,刚准备下水救人,忽然一条修长的人影闪电般冲过人群,一跃而入到池中,奋力抓住了池中的女子,使劲把她拖上了岸,是个男人,一个年轻男人。


当他浑身湿透的爬上岸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我不由大吃一惊,这个男人居然是李越,只见他不顾一切的搂住茗颜,焦急的呼唤着她的名字,“阿颜,阿颜,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他翻来复去的说着这两句话,轻拍着茗颜的背部,神情有些失控。我看茗颜眼皮微动,不由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有大碍了。果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哇的一声吐出了几口水,李越欣喜若狂,又一次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围观的人群开始有点窃窃私语,茗夫人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奇怪,正要说什么。我已经飞奔过去,不着痕迹的拉过茗颜,用背部把他们两人隔了开来,急切问道:“小姐,你没事吧,你还好吧。”茗颜似乎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茫然的看着我。


“今天要多谢李公子了。”茗夫人款款而来。


“夫人,李公子此举真是仁义之举,李将军托他照顾茗姑娘,他们果然是兄弟情深,今天这个勇救大嫂的义举一定会成为佳话。”我连忙插嘴道。茗夫人脸色稍有缓和,微微朝我点点头,又对茗颜道:“阿颜,还不谢谢你未来小叔。”


“不用了,”李越的神色古怪,嘴角泛起一丝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看着他,心中却是满腹狐疑,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出现的这么及时,难道他一直都跟着茗颜。

茗颜回府以后就病了,古代贵族女子的身体果然是比较娇弱,这期间,李越忽然来的频繁起来,还每次都自责是他没有照顾好大嫂。


“小姐,出去到花园走走吧,老是睡在床上反而不好。”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我和茗颜的感情已经不错了。有时说话有些随便她也不在意。


“到花园?”


“对啊,看看红叶,看看菊花,精神也会舒畅一点呢。”


“嗯,”她点了点头,下了床,披上了一件绿色外衣,我搀着她慢慢走到花园里,初秋时节,枫叶正红,菊花初绽,地面上落叶纷纷,好似一条黄色锦织地毯,走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别有情趣。到处散发着一阵一阵淡淡的幽香,我扶她在亭子里坐下,坐了一会道:“不如我给你沏壶茶,可以边喝边欣赏景致,岂不更风雅。”就当是英国的下午茶了。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等我砌好茶,端着点头往花园走去时,忽然发现一片红枫之后悄然站立一人。正是李越,他正全神贯注的凝视着前方,一眨不眨的盯着亭子里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难辨,眼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爱慕。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安起来,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李越好像就变得有些奇怪,难道上次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李越心中积压的情感?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惊,这些天看来要多注意了,也许那件事,真的会发生的……——


在我的时时提防之下,总算又平平安安的过了半个来月,茗颜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这日李越又来茗府,说了件让茗颜甚为高兴的事,上党叛军已经被灭,李信很快就要凯旋而归了,如果不出意外,十天之后就能到达咸阳了。


不止是茗颜欣喜,我也稍稍松了口气,再过十天任务完成,就能回去了。如果阿保机说得没错,那么这短短十天内就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吗?


“越哥哥,倒时我也一起去城外迎接信哥哥好吗?”她巧笑嫣然道。


李越微微一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去。”


“越哥哥,等我和信哥哥成了亲,我还能喊你越哥哥吗?”她忽然问道。


李越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猜透的神色,道:“当然可以。”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雍城,也许要过几日再来了。”


“嗯,那你路上小心。”茗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忽然身子一晃,李越迅速的扶住了她的肩,“没事吧,阿颜。”茗颜摇了摇头,李越的手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她的肩,忽然往下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茗颜微愕的看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阿颜,你到底喜欢我大哥哪里?”他突然问道。


“我,”她似乎有些慌张,想要抽出自己的手。


“&acue;小姐,你该回房了,”一看形式不妙,我赶紧过去打了岔,李越见我过去,立刻放开了手,低声道:“抱歉,阿颜。”


茗颜看着他,忽然一字一句清晰道:“我喜欢你的大哥,哪里都喜欢,全部都喜欢。”


李越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强笑了一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我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大炸弹,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小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真的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小隐,你好了吗?可以动身了吗?”执兰象个幽灵般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林嫂刚才找了我们,说要我们跟着出府替茗颜置办回礼,按秦国风俗,过几日,等李信回来,李家就会派人带着聘礼来茗家纳征,那个时候,女家需要回禮回礼一般都是茶叶,生果,扁柏、薑、茶煎堆、鬆糕,最重要的是一双新鞋,象征白头谐老。


从没有看过真正古人婚嫁的我,对这一切自然是颇感兴趣,林嫂一说,我一想,反正李越不在咸阳,再来我的雀灵一直都在茗颜身边,所以也就没有找借口拒绝。


秦都咸阳的城市布局规范而又严整,城市功能比较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一共分为三大部分。北部为宫殿官署区,南部为工商居民区,西北部为陵墓区。太卜府正好介于南北交接处,所以就现代眼光来看,买东西还是很便利的。


只可惜来了这么久,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眼闻名的咸阳宫,更别提那位赫赫有名的始皇帝了。


林嫂的眼光果然很挑剔,光是买一双新鞋就看了十几家店铺,我不由开始郁闷起来,一看执兰,她脸上也隐隐透出了一丝不耐。趁着林嫂在内堂仔细挑选询问的时候,我拉着执兰来到了店铺门口,零零散散的站着一些小贩正在兜售胭脂,玉器,发簪等小玩艺。执兰一笑,立刻拿起一盒淡红色胭脂颇有兴趣的看了起来,我也顺手拿起一个雕成貔貅状的玉挂件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假货,不过那细致的雕刻工艺,倒也令人惊讶。


“我买了。”执兰已在那里痛快的掏出了钱币,迫不及待的打了开来,问道:“隐姐姐,这个颜色很好看吧?”我看着她,忽然起了邪恶的念头,道:“漂亮,不过我们家乡有种特别的技巧,把它抹在眼皮上,眼睛会更有神,更漂亮哦。”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道。


“真的,上次你看我把石黛和珍珠粉末混在一起调的那个灰色,画眉不是好看多了。”自从上次调出那种自然的灰色,包括茗颜在内,现在都不用黑色了,不过也是,那时什么铜黛、青雀头黛和螺子黛都还没出现呢。


特别在我把以前经常做的什么水果面粉面膜全部无保留相授后,她们每逢化妆时都喜欢听听我的建议。


“可是这是红色的。”她还是有点迟疑。


“眼皮上了这个色就不一样了。”


“好吧,”她闭上眼,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指蘸了点胭脂轻轻抹在她眼皮上,慢慢匀开,不知道古代女子能不能接受这种眼影呢?


“好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脸紧张,忙借过小贩的铜镜看,仔细看了半天,茫然道:“真的好看吗?”,唉,下次去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带面化妆镜,这古代的镜子实在是……我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回眸一笑百媚生,保证让一大片男人乖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哈哈!”


看她忽然脸红起来,我连忙煞车,糟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这里是两千年前。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这个笑声好熟悉,莫非……老天,不会每次这么巧吧。我忙回过头去,果然,又是他!


“小正?你怎么在这里?”我看了看他,永远都是一袭黑衣,伴着他的似乎也总是那匹黑马,每一次他偷跑出来怎么都能撞到我,奇怪!


他的眼底隐隐有些笑意,我瞄了一眼执兰,她的脸涨的通红。


“上马。”他看着我,忽然说了两个字。


又来了,这种令人不爽的命令口吻……


“我马上就要回府了,不如下……”还没等我说完,身子一轻,已经被他拎小鸡一样拎上了马。


“啊!”执兰惊叫一声,闻声而出的林嫂也是大惊,道:“快放下她,不然我报官了。”


“不用,不用,我马上回来,我……认得他。”我赶紧摆手。小正虽然脾气大了点,但不是坏人,还不至于要报警。


他轻轻哼了一声,一扬马鞭,立刻策马而去,只留下还在那里发呆的林嫂和执兰。


“喂,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待马在城外停了下来,我跳下马,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一个姑娘家,刚才都说些什么,羞不羞。”他一边拴马,一边瞥了我一眼。


“有什么羞的,女为悦己者容,她打扮的漂亮点,让别的男人喜欢她,有什么不对。”我振振有词道。


他摇了摇头道:“那至于一大片吗。”


“一大片才好啊,这样才能选出一个满意的嘛。”


“选?一个女子好像没这个权利吧。”


“那倒是,可是你们这里男人好像也没挑选的余地呀,不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吗?哦,除了嬴政,他是大王,可以随便挑。不光是他,有点地位的男人也可以吧。”我耸了耸肩。


他盯着我,挑了挑眉,道:“嬴政,嬴政你倒叫得挺顺口的。”


“啊,不好意思,我又忘了,大王大王。”


“毫无诚意。”他侧过头去,凝视着远处道:“就算是嬴政,他也没有这个权利。”


“你怎么也叫他的名字。”


“反正只有你在这里。”他微微笑了笑,又道:“不过对他来说,秦国大业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


“不过是暖床和传宗接代的工具。”我很快的接了他的话。


他微微一诧,脸色一沉道:“你是个女子,说话怎么这么没有体统。”


“咦,我是女子吗,不是有人叫我石头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脸色顿时一缓,唇边露出一丝笑意。


一看他笑,我更加放松了,道:“不过我还挺同情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们,就算有三千佳丽,却也难得一位真心人,对普通人来说如此,对帝王来说就更难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


“对了,你家里怎么样了,那个伯父呢?”我忽然又想了起来。


他若有所思的望着脚下道:“明年我就会去雍城行冠礼,如今我羽翼渐丰,身边也在部署,时机成熟,自会铲除他。”他又抬起头来,道:“日后我恐怕不能溜出来了,不过等我解决了一切,我自会去太卜府接你。”


“接我?”我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摇头,直摇得我头晕。


他脸色微变,道:“难道你想在太卜府呆一辈子吗?”


“当然不。”


“既然这样……”


“其实我有件事想和你说,过一阵子我就要回家乡了,所以今天也顺便和你道别。”我赶紧打断他的话。


“什么!”他冷静的眼眸中仿佛被扯开了一个小口子,道:“回家乡,为什么?”


“我又不是这里的人,当然要回去啊。”我不过是来完成任务的,只不过是这里的匆匆过客,任务完成后当然要回去,我可不想留在这里,那可怕的后果光想想就让人心惊胆战。


“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下吗?”


“不能。”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落寞,我想那丝落寞是因为以后没人能和他这样胡说八道了吧。他默然了一会,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吧。”


我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心里也涌起一丝淡淡的离别惆怅,看天色已晚,再不回去执兰她们可真要报官了,我正想说些什么,忽然听见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心里一沉,忙抬眼望去,果然,雀灵直直飞到了我的手中,我冷静下来,把食指和中指放在它头顶和它感应交流,清晰的感应到一个令我如雷轰顶的信息,李越带走了茗颜!


我一时大惊开口道:“知道他去哪里了吗?”雀灵点点头。我也顾不上小正一脸的诧异,喊道:“快,快送我进城!”


“去哪里?”他一边说,一边解开了马的缰绳。


“跟着这只麻雀!”我吼了一声,该死,我怎么这么大意,李越怎么没去雍城,他居然干脆带走了茗颜,这也太大胆了吧!要知道,就该一直在茗颜身边,上天啊,千万要让我及时赶到,千万不要让悲剧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