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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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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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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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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764字

「嗯!说得有几分道理。」皇甫冰影当真认真的思考起来,蹲下身,捧起他的臭脸一瞧。


方头大耳,浓眉阔嘴,五官分开来看没什么味道,但放在一张方正脸上,却显得别有一番滋味,不帅,可阳刚味十足,很男人。


时下的年轻男子都太娘了,e世代的孩子被保护得太好了,没有一丝男子气概,不是把自己养得像弱不禁风的白斩鸡,便是一身肌肉、脑袋空空的草包。


还有一种是追求时尚,热中解放的都会雅痞,把自己打扮得人模人样,出口成章有条有理,可是开屏的孔雀徒具其表,一有个风吹草动便跑得比谁都快。


她没有想过未来的伴侣该是什么样子,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她绝不会选择龙门里的精英,因为他们一个个都太狡猾了,爱上他们的女人注定要流一缸眼泪。


「所以呢,学姊,妳尽管夹去配,不用过问他的意愿,反正他已经被妳吃得死死的,不必担心他会誓死保护贞操。」心动就要赶快行动,免得被他逃了。


谁被她吃得死死的,小女生说话给我小心点,我是不屑与女人计较。妳懂个……香屁。


窝囊至极的公孙静云居然没大声咆哮,在对上皇甫冰影审视的目光时,还略微闪神的抬高眼,不敢正眼迎视。


「公孙静云,你要不要考虑跟我交往?」先把他霸住,日后再来分析为何见到他就有想笑的感觉。


「妳……妳在胡说什么,谁要跟妳交往。」他心跳停了一拍,大脸发绀的红了两片颊。


「和我谈恋爱很不错喔!起码我有能力保护你。」她像在市场卖菜一般,以做生意的口吻诱之。


一听她说要保护他,残存的男性自尊又抬头,指着她鼻头大喊,「妳在说什么鬼话?!保护女人是男人的责任,妳抢什么锋头,看不起我是不是?」


「好,成交。」她突然伸出手覆在他大掌上,笑意盈盈。


「什么成交?」公孙静云怔愕着,不解其意,只觉得胸口暖暖的。


一旁的叮当翻翻了白眼,忽然不觉得这傻大个可怕,反而认为他可爱到近乎驽钝,好心的为他解答。


「恭喜你了,学姊夫,我们学姊钦点你来当她的亲亲恋人,还不快叩头谢恩,感谢你这根木头终于有人要。」


「什么,恋人?!」


这是本世纪最大的笑话,还是有人故意恶作剧?人在地底十公尺处,也会有飞来艳福?


不敢相信,不能相信,难以置信,南北两极的冰层开始融化了吧!伊斯坎星的外星人终于成功入侵地球,太阳系沦为次殖民区,以奴仆之姿供养外来主人。


把耳朵清干净一点,免得听错了,人不是圣人总会犯错,也许是他误解其意,以为梦***现不该有的情景。


可是,那张笑得傻乎乎的脸到底是谁?明明十分熟悉,可又感到无比陌生,好像全天下的好事全砸在他身上,让他笑得阖不拢嘴的想向人大声宣告——


我有女人了。


「嘘!你小声点,不要把她吵醒,不然我冲到你家,将你砍成七、八段。」呵呵……他怎么笑不停,简直有病。


显然吓得不轻,萤幕那端的男人突地往后一跌,久久无法起身的瘫死在地,似乎没法接受钻入耳中的话语,僵化成石。


许久许久之后,他才如九十岁的老头,缓缓转动眼珠子,再用很慢的动作撑着椅脚,一吋一吋的往上爬。


但是他的呆滞表情仍是空白,似乎刚看到暴龙由门口奔过,三魂七魄吓掉了一大半,尚未回到肉体里面。


「喂!姓沈的,你不要给我张着眼睛睡觉,我真的会去砍你。」如果他再继续发呆下去。


手指头动了一下,石化的沈冠鹤稍微恢复一点精神。「对,睡觉,我一定是还没睡醒,正在作梦。」


「不是梦,你最好清醒点,除非你捞够了油水,不想再跟我合作。」公孙静云低吼着,挥拳的动作显得收敛了许多,似乎有人在他身边。


一听攸关自己利益,他立即坐正。「大猫,你不要有事没事常吓我,医生说我压力过重,有早衰现象。」


鬼吓人不稀奇,人吓人才吓死人,年前明明安了太岁,怎么还会遇到怪事,而且离奇得让人大作恶梦。


「那是你玩女人玩太多了,肾亏。」报应。


「啧!你嘴巴真臭,几时也学会酸言酸语,嫉妒我有风流的本钱就说一声,十几年交情,我不会笑你十个女朋友轮流用。」双手万能呀!


脸色一沉的公孙静云用白眼瞪他。「谁嫉妒你的滥情,尽管得爱滋和阎王结拜,我再怎么不愿出门,也会地遁到你灵前上香。」


「哟!好毒,你大半夜把我挖起来,不是为了看我和女人恩爱吧?」沈冠鹤打了个哈欠,故意拉低身侧一夜情对象覆在身上的薄毯,露出激情过后的诱人美背。


「下流。」公孙静云啐了一句,视线根本不落在他口中所谓的美景。


「是男人都下流,不然你何必像鬼上身般急叩我,还说了一句匪夷所思的鬼话。」叫人听了打心底发毛。


公孙静云不高兴的眼一瞇。「什么鬼话,有人赖上我很不可思议吗?我又不是见不得人的钟楼怪人,生就八只眼、七条腿。」


但也差不多,不是吗?沈冠鹤在心里回道。「你知道让我比较惊悚的是什么,你居然说要冲到我家来砍我耶!」


这句话吓掉他下巴,人一翻就成朝天鼠,怎么也转不回来。


「你怕死。」这是他唯一想到的理由。


「不,是你住进坟墓里头以后,不管我如何威胁利诱,甚至用哀兵政策苦苦哀求,你死也不肯复活,十年来走出墓穴的次数比我的鼻毛还少。」几乎不到十次。


食物,有。衣服,上网买。日常生活自理,不让人上门拜访,自己也不出门,独来独往像一只穴居的猫,没有朋友也不在乎。


两入之间的金钱往来由网路存汇,他给他一个帐户直接汇,他再提拨转出购买所需物品,压根不用移动一步。


他知道这只猫有个猫仆人会为他打理墓外的事,所以不需要费心的当穴居人,高兴时,他还会露个脸让人瞧瞧,意思是他还没死,可要是一个不痛快,十天半个月也收不到他一句讯息。


「我真的当你已经死了,是个以人形出现的鬼,你要不要去照照镜子,看你有没有影子。」相信他死了比接受他突然「活」过来还容易。


「鬼?」公孙静云摸摸下巴,觉得刚刮的胡子扎手,「不跟你多说废话了,告诉我怎么讨好一个女人。」


「女人?!」沈冠鹤大叫的露出可怕的表情,好像女人这种生物已经绝迹甚久。


「对,女人,你有什么意见。」他的神情表明他若敢再发出怪叫声,他绝对会履行砍他几刀的宣言。


「脸古怪的沈冠鹤低声问道,放大的五官占满整面萤幕。「你是说真有女人闯入你的世界?」


「没错,有两个,不过另一个不重要,剁碎了喂狗还不够分量。」说起那个很「轻」的人,他的语气贬讽居多,蔑意甚浓。


「两个……」沈冠鹤完全处于惊吓状态,无法将听见的男音具体化。


「那个女人很奇怪,不太聪明,性情尚可,习惯自说自话,毛病不多却说要当我的女朋友,应该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停——」他出言打断言不及义的碎碎念,「容貌如何?」


顿了顿,满面春风的公孙静云往下一瞟,说了句让人吐血的话。「不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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