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寄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9:11
|本章字节:6570字
“芊芊……”她的话令他心疼。
“对了,你的兵符到底藏在哪里,你先前怎么说我看过好几回?”对于始终偷不到的耻辱,于芊芊一直念念不忘。
满腹深情被骤然打断,南怀齐哭笑不得地望着怀中的小女人。
“你还想偷不成?”
她咕哝着,就是想看看嘛!
“你答应帮我的事要做到。”
于芊芊的不甘心只能吞回肚子里,她是不会偷兵符,可是想到偷儿生涯中唯一的败笔,堵在胸口的那口气就消不了。
“我已经吩咐下去了,不日便有消息。”
她的卖身契,以及一名十三岁大的少年,她的亲弟于青松。
深铜色赤铁臂环牢牢地套在南怀齐的左臂上,于芊芊一只白皙小手正着迷的轻抚着环上古文字浮印,一下一下地顺着纹路抚摸。
第12章(1)
“红……红蕖,你会飞?!”
太叫人惊讶了,她居然亲眼看见武侠功夫中的草上飞、飞檐走壁,人的足尖可以不落地,藉物踩物的飞在半空中,违反地心引力的跳来蹦去,身轻如燕的在一压就弯的草枝间行走。
她是怎么办到的,一株,甚至是一大丛草也绝不能承受一个人的体重,别说是踩着草飞了,光是一只绣花鞋随手一扔,韧草便难支撑,随即弯腰,俯首埋土。
于芊芊看着红蕖的绯红色身影如流虹划过天际,轻巧若絮的翩然而落,她心里实在羡慕,简直可以用眼馋来形容,心想着自己要练多久才飞得起来,若有这门轻功,哪里拦得住她去光顾?
“属下绯衣。”红蕖……不,一身火艳劲装的绯衣恭敬地拱手一揖。
“绯衣?”她眼底的困惑一闪而过。
她有个身怀绝技的丫头?
“主子,红蕖姐姐为何自称属下,她不做主子的奴婢吗?”好奇怪,红蕖姐姐好像变了一个人似,怪不习惯的。
红莲纳闷地在一侧小声的问着,惊愕中回过神的于芊芊赞许的看了红莲一眼,这丫头的话提醒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红蕖……绯衣不再服侍她了吗?要由暗转明了?
“是呀!红……绯衣,你不当我的丫头了吗?你的主子终于愿意让你化暗为明了?”是因已经相信她不会做出危害王府的事了吗?
绯衣眼底讶色一闪,诧然于纤纤的聪慧。“姑娘几时发现属下是王爷的探子,只为贴身监视姑娘的举动?”
“什么,红蕖姐姐是密探?!”
红莲惊呼,一脸难以置信,平时相处如亲人的好姐妹怎会不是奴婢?
于芊芊拍拍大惊小敝的红莲,让她别喊得众人皆知,王府内不全是忠心耿耿的下人,还有他人安排的眼线,她的大呼小叫易引人注目,泄露自己身分已被人得知一事。
她是细作的事得瞒下来,她和王爷商议过了,为了瞒住有心人的耳目,他们一个得佯装不知道她是北国人派来的女细作,一个得继续偷兵符,瞒天过海的将计就计,反将人一军。
“其实绯衣来到我身边的第一天,我就察觉有异了,相信绯衣也发现了,一开始我有事会避开你,只叫红莲去做,她不机伶,但老实,我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从无二话。”而绯衣在做事之前会先考虑一下,认为不妥会加以阻拦。
“第一天?”绯衣素来淡然的神情微变,不信自己多年来高明的伪装会被识破,那是不可能的事。
“丫头手上有茧并不奇怪,可是你却生在虎口处,可见你长年握着兵器,或是习武时必须握住某物,我自认为够警敏了,耳聪目明能观八方,可是你却多次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身后,我却未察觉,那不是我的耳力退化了,而是你确非寻常人。”一名身负重任的北国人,谋略过人的晋王怎有可能不防备她,让她如入无人之境的在王府闲晃?
所以她也防着,连最早跟着她的红莲也不放心,她不是个有根的人,在这个世界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没有穿越的同伴和可依靠的家世,必须自己摸索着活下去。
红莲和红蕖是相处过了才放下戒心,她知道她们没有相害之心,于是她也待之以诚,在磨合的日子中产生信任,人心是肉做,日子久了便慢慢地建立起亦友的情谊。
“姑娘明慧。”她善使剑,一手挽花剑法使得出神入化。
很想说“你自谦了”的于芊芊苦笑。
“难怪王爷对我私底下的小动作了如指掌,原来是拜你所赐,虽然被人监视的感觉不好受,不过我能体谅,换成我是王爷,也绝对不会掉以轻心。”看她嘴上说不在意却咬牙切齿,不太自在的绯衣忽生愧意。
“王爷命属下保护姑娘。”
“别属下不属下的,听了剌耳,以后我改口唤你绯衣,你不是丫头,是我信任的人。”她总不能把王爷费心培植的暗卫当奴婢使唤,否则她也良心不安,毕竟人家学有专精,是专业人士。
信任的人……绯衣动容。
“是的,姑娘,绯衣愿护你左右。”
看绯衣的个头没她高呢!却一副少年老成的严肃样,于芊芊笑笑地一挥,“能护就护,护不住就走,我是命一条,你也是命一条,不要为了我把命丢了,以命相护的恩情我承受不起。”
“姑娘……”绯衣心头一阵暖流流过,她眼眶微湿。
从来没有人以她的安危为上,关心她的死活,她是王爷收留的兵士遗孤,战争让她家破人亡,王爷让她住、让她吃、让她习武、让她成为有用的人,不再颠沛流离,她唯一的信念是效忠王爷,愿为他马革裹尸,肝脑涂地。
可是姑娘却告诉她不要为了保护别人而不顾一切,把命都豁出去,没有谁该为谁牺牲,她的活着就是对姑娘的回报。
怎么能毫无感触呢!这是第一次有人对她付出真心,不是暗卫、不是丫头,只是单单的“绯衣”,姑娘看重的是她这个人,而非她背后的身分,她是绯衣,是一个人。
“好了,别给我哭鼻子感伤,说什么万死不辞的感谢话,我从北疆带回不少土产,咱们分几件上等的皮毛给瑾儿送去,做成小帽兜、小皮靴一定很好看,再弄个白狐围脖,衬得他小脸粉嫩可爱……”小孩子就要有孩子的朝气。
不让绯衣、红莲因身分上的转变有些纠结,故作快活的于芊芊一手拉一个,面上笑呵呵的转移话题,拿南方瑾这小子来当话题,说着小主子的小衣小裤、小饰物。
北疆一带确实无粮无作物,荒凉一片,冬雪漫天,寸草不生,可是却让趁火打劫的于芊芊淘出不少好东西,北方幅员辽阔,皮货、山参、玉石遍地都是,几乎唾手可得。
不识货的北地人只吃动物肉,过多的皮毛贱价抛售,一根根的山参有小孩子胳臂粗,起码上百年了,还有宝石、美玉……那真是取之不竭呀!满满的十大车都让她命人给拉了回来。
南怀齐在春泥院旁又拨出个小院子充当她私人库房,将掠夺来的私产全往里头搁,几间屋子塞得没法转身,走了一趟北疆回来,她居然身家颇丰,可比富家翁。
几个女人钻进放置皮草的屋子,东翻西找的拉出几张玄狐皮、紫羔皮、大毛黑灰鼠和狼皮,比了比大小长度,又挖出几颗鹅软大小的红、绿宝石,预计缝在裁成衣的皮裘上当盘扣。
于芊芊对谁都很大方,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她穿越前的生活也过得不错,有车有房,还有一笔饿不死人的小积蓄,她这一穿,平白便宜了她那双不负责任的父母,想想真不甘,她应该预立遗嘱,悉数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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