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作者:柏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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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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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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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7508字

神对这种肯定要建立的体制必定会说些什么,所有人都必须追求什么样的个人品性,这些问题我们现在已经全部说完了,然而我们还没有谈到纯粹出自人的考虑。但我们必须涉及这一点,所以我们下面的话是对人说的,不是对诸神说的。对人来说,没有比快乐、痛苦、欲望更自然的事了,所以人们说这些东西是任何可朽性质不可避免、绝对依赖的主线。因此,我们必须赞扬高尚的生活,不仅认为这样的生活名声最高,而且认为这种生活本身就是最优秀的。如果人们在年轻时品尝它,而不是拒绝它,那么我们的一生占主导地位的是压倒痛苦的快乐。如果以正确的方式品尝,并能明显地实施,那么结果必然如此。但正确的方式又是什么?对此,我们必须依据我们的论证来发现它。依据下列线索,通过比较生活的相对快乐与痛苦,我们一定会发现有一种生活与我们的体制天然不合,另一种生活与我们的体制天然一致。我们希望得到快乐,我们既不会选择也不希望得到痛苦。尽管我们并不希望用中性状态痛苦少快乐多,但我们不希望快乐少痛苦多。至于快乐与痛苦相等的状况,我们提不出确定的理由来表明是否希望得到它。快乐与痛苦的频率、范围、烈度、均衡,以及与此相反的状态都会影响我1指既不快乐也不痛苦的状态。


的强度保持快乐与痛苦的展现么马上就可以明白放荡必定总是与放荡者自身的意愿相违背。大量的人生活无节制,其原因总是无知或缺乏自制,或同时具有两个原因。对于有病的生活与健康的生活我们也必须说同样的话,两种生活都既有快乐又有痛苦,但在健康的生活中快乐压倒痛苦,在有病的生活中痛苦压倒快乐。


我们对各种生活作选择的目的不是要保证痛苦的优势,我们已经宣称比较快乐的生活是另一方面占优势的生活。与放荡的生活相比,我们在有节制的生活中以较少的数量、较小的范围、较弱与愚蠢的生活相比,聪明的生活也是这样,与胆怯的生活相比,勇敢的生活也是这样。由于在两两成对的不同生活中,在一种生活中快乐具有优势,在另一种生活中痛苦具有优势,勇敢的生活战胜胆怯的生活,聪明的生活战胜愚蠢的生活,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节制的、勇敢的、聪明的、健康的生活比胆怯的、愚蠢的、放荡的、有病的生活更快乐。总之,这种身体的或精神上的优秀生活比那些堕落的生活愉快,更不必说它在适当性、正确性、美德、名声等方面的优势了。因此我们的结论是,这样的生活给人们带来绝对的、无保留的幸福,它给人们带来的幸福比与它相反的那种生活更大。


作为立法开场白的讨论可以到此结束了。当然,在序幕之后,必定要上演作品本身,或者更加真实地说,我们要有一个民法的提纲。这就好比蜘蛛织网,或其他编织工作,经线与纬线不能用同样的线,经线的质量一定要好,一定要结实,还要有一定的韧性,而纬线可以比较柔软,具有适当的柔顺性,这你是知道的。这个比喻表明,公民也必须拥有某些相类似的区别,有些公民要从事统治与管理,有些公民要接受的教育和考验则很少,这个区别适用于各种情况。你一定知道,建立一种体制要做两件事:一件事是把职务授予个人;另一件事是给官员提供一部法典。


们的选择。由此必然得出推论,一种包含无数次的、广泛的、强烈的两种感觉的生活是人们希望得到的,哪怕快乐过度;但若痛苦过度,人们就不希望得到这种生活。还有,包含很少或很微弱的快乐与痛苦的生活是不值得考虑的,如果痛苦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就不希望得到它,如果与痛苦相反的感觉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就希望得到它。但就一种保持二者平衡的生活来说,我们必须恪守我们较早的立场,如果吸引我们的感觉占主导地位,我们就希望得到它;如果被我们排斥的感觉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就不希望得到它。所以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生活视为在此限度内的,必须考虑哪一种生活对我们的欲望来说是自然的。但若我们说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不是前面说过的这些东西,那么这样的说法完全是因为无知和缺乏真实生活的经验。


如果这个选择过程是愉快的、吸引人的、合乎美德的、高尚的,可以引导我们获得凡人的最高幸福,我们必须进行选择,并视之为自立之法。那么,有什么样的生活可供选择,又有多少种生活是我们希望得到的或不希望得到的呢?当然了,我们会把节制的生活当作一种,还可以把智慧的生活算作另一种,还有一种是勇敢的生活,健康的生活是另一种,这样一共有四种生活,与此相对我们还可以提出另外四种生活,这就是愚蠢、胆怯、放荡、有病的生活。人们熟悉的一种意见和事实是,有节制的生活都是温和的。它所提供的痛苦和快乐都是不激烈的,它的欲望和情欲从来不会达到疯狂的地步,而是温和的。放荡的生活都是鲁莽的,它提供的痛苦和快乐都是猛烈的,它强烈的欲望和疯狂的情欲会狂热到极点。就大小、数量、强烈程度而言,在节制的生活中,痛苦被快乐所压倒;而在放荡的生活中,快乐被痛苦所压倒。从中我们必然推论,前者是比较快乐的生活,后者是比较痛苦的生活,希望得到快乐生活的人必定不能选择放荡的生活。如果我们现在的推理是健全的,那


最激烈的和最好但在谈论这些主题之前,必须作下列观察。掌握畜群的人,牧羊人、牧牛人、牧马人,等等,如果不首先净化畜群,那么他绝对不会开始照料它们。他首先会把健康的牲畜与有病的牲畜分开,把纯种牲畜与杂种牲畜分开,把杂种牲畜赶到其他畜群中去,然后照料纯种牲畜。如果不提纯畜群,他将遇到无穷无尽的麻烦,因为出自本性或由于管理不当,这些家畜的身体和心灵都已经退化了,如果让它们与其他健康的牲畜继续呆在一起,就会引起整个畜群衰退。关于这些低等动物我们就不多说了,我们提到它们只想起一个比喻的作用。对人来说,这个问题也是立法者首先要关心的,他要能够发现和使用一种方法,能够处理净化问题和其他问题。例如,在人类社会的净化方面,情况是这样的。净化社会有许多种方法,有些比较温和,有些比较激烈。有些方法的方法可以由同时作为独裁者和立法者的那个人来使用,但若一名创建新社会和新法律而又较少拥有独裁权力的立法者能够用最温和的方法来达到净化的目的,那么他会很满意。最好的办法就像最有效力的药,是痛苦的,通过正义与惩罚的结合来达到矫正的效果,而这种惩罚最严厉的就是死刑或流放,通常用来清除社会中最危险的成员,那些重大的罪犯,无可救药的冒犯者。比较温和的净化方法我们可以这样描述:有些人由于缺乏生存手段而准备追随他们的领袖参加杀富济贫的战斗,这种人被立法者视为国家的大患,立法者会尽可能善意地把他们送往国外,委婉地说来就叫做“解脱”,这一过程的名称就叫“殖民”。每个立法者从一开始肯定会或多或少地使用这种方法,但我们自己的处境,在当前时刻,仍旧是令人高兴的。我们既不需要去殖民,也不需要选择其他净化方法。可以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大水库,这个水库有多种水源,进人这个水库的水有些来自河流,有些来自山溪,我们只需要小心翼翼地确保库中之水的纯洁,从它的某个部分取水满足我


们的需要,或者把它的某个部分排除掉。没错,在政治方面做相类似的事情当然会有某些麻烦和危险,但我们现在只涉及理论,不涉及实际操作,所以从理论上说我们可以完成招募公民,并确保其纯洁性。事实上,有些坏人想要成为我们所建立的这个国家的成员,但我们可以让他们接受长时间的多种考验,阻止他们到来;而对那些想来的好人,我们要表示衷心的欢迎和恳切的期盼。


别忘了,我们享有的好运值得庆贺,就好像赫拉克勒斯的子孙建城时交的好运一样,既没有没收财产的残酷斗争,又没有废除债务、重新分配财产的问题。在一个古老的、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中,一旦必须创立新法,那么革新和守旧都以某种方式证明了这样做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剩下来可以做的事情只是抱着虔诚的意愿对已有法律的某些方面作缓慢地、小心翼翼地修正。总会有一些改革者拥有大量地产和大量负债人,如果不免除债务和重新分配财产,负债人就不可能以一种自由精神享有他们的权益,因此改革者希望他们获得某种适度的财产,确信贫困的产生更多地在于人们的贪婪,而不是更多地在于个人财产的减少。这样的信念确实是社会安全最稳定的根源,使人们保持这样的信念是后来建立一切政治制度的最稳固的基础。如果这些最初的条件不具备,那么政治家后续的行为总是困难重重。如我所说,我们幸好没有这种危险,不过,解释一下在不能幸免的情况下如何摆脱这种危险对我们还是有帮助的。我们可以说,我们必须把实施正义与摆脱贪婪结合起来,在这种结合中寻找我们避免这种危险的方法。除此之外我们没有任何或大或小的道路可以获得拯救,这一原则必须视为我们社会的一个支柱。事实上,必须用某些制度确定财产,其中包括不得反诉财产的主人,否则的话,任何有理智的人只要有可能就会拒绝接受这种人们在其中长期相互妒忌的社会体制。有些人


我们有五千零出于上苍恩赐的运气找到一个新社会,就像我们现在一样,其中还没有内部的敌意,但若分配土地和房屋就会引人这样的敌意,可见这样做完全是一种堕落行为,是极端的愚蠢。


那么,什么样的分配方法才是公正的呢?首先,我们必须确定一个适当的公民总数;其次,我们必须就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每人应当得到多大份额,应该得到多少土地和房屋,等等。总人口应当有多少才是令人满意的,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不必考虑相邻共同体的领地。共同体的领土应当足以维持一定数量的最有节制的人的生活,但不要再大了,共同体的人口应当能够足以保护自己,反对侵略,还要能在邻国受到侵犯时帮助邻国。通过考察领地和邻邦,我们可以把这些要点确定下来,这些要点既是理论的又是实际的,但对我们当前的论证来说,我们可以开始用提纲或轮廓的形式完成我们的法典。


让我们假定为方便起见我们说个整数四十位土地所有者,这些人能够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土地和房屋也按同样的数目划分,一人一份。让这个总数首先除以二,然后除以三,事实上这个数字也可以被四、五,以及后续一直到十为止的整数整除。任何立法者当然至少必须熟悉数,知道什么数字,或什么样的数字对一个既定的国家最有用。因此我们会选择能够承受一连串划分的那个最大的数。当然,整个整数系列可以用任何数字来除,得到任何商数,但我们对五千零四十所作的划分可以用于战争的目的,或者说适用于缔结和平,我们还可以按照这个数字来征税和进行公共分配,用整数作除数除以这个数共有五十九个商,而从一开始算起,共有十个商是前后相继的。


那些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必须在闲暇时间彻底掌握这些关于数的知识,要像我说的那样准确地理解它们,城邦的创建者也必须提到它们,其原因我现在就来说明。无论是重新创建一个新的基础,


邦必须建什么神庙,应当把神庙献给什么神或什么精灵还是恢复老基础,在关于诸神及其圣地的事务上比如一个城没有一个聪明人会想去打扰从德尔斐、多多那、阿蒙神的神谕中得来的信念,或者动摇来自任何神灵显现和神灵启示的古老传说的信念,这些信念已经导致献祭和祭仪的建立,无论它是原创的和本土的,还是从埃图利亚、塞浦路斯,或者别的地方传来的,神谕、神像、祭坛、神龛、圣地的供奉后来都固定下来了。立法者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这些事务,他应当给每个区指定保护神,或指定精灵和英雄,他划分领地时的第一步应当给每一位神灵指定一块专门的区域来负责供奉。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在特定时期把崇拜各种不同神灵的人聚集在一起,为满足人们的需要提供机会,宗教节庆可以增进人们相互间的友谊和亲密。公民们能够这样相互熟悉和了解确实是一个社会的福气。如果不了解对方的性格,或对此一无所知,那么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一定的等级,或他可以承担的职务,或恰当地行使正义。因此,向所有邻居证明自己不是骗子,而是货真价实的真正的人,不能被当作冒牌货来对待,这是社会中的每个公民在做其他事情之前应当努力做到的。


我们的立法事务下一步必定朝着另一个方向移动,就好像下跳棋时从这条“神圣的界线”移向别处。这话初听上去好像有点突如其来,然而我们的思考和实际经验显然告诉我们,一个社会好像只能享有居第二位的最好的体制。我们中有些人可能会对这样的社会感到不满,因为他们不熟悉一位并不拥有独裁权力的立法者的处境,但是严格的立法程序会区别最好的、次好的、第三等的体制,而把选择权留给对建设城邦基础负有责任的派别。据此我建议,我们当前的讨论也要采取这种方法。我们要描述最好的、次好的、第三等的体制,把选择权留给克利尼亚,或者留给其他任何人,这个人也许正好承担选择的任务,想把他认同的价值具体化为体


的社会,曾经有过,或者将来会有这样的社会制,以满足他自己的爱好。


那么,拥有最佳体制和法典的最佳社会就是那句古谚所说的那种社会,“朋友的财产确实是公共财产”。假如世上现在有这样一切财产公有妻子、儿女,以及假如用某种方法消灭了我们生活中用“所有权”


这个词来表示的一切事物,假如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使我们天然拥有的东西都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公共财产,我的意思是,假如我们用来看、听、做的眼睛、耳朵和双手都服务于公共事务,还有,假如我们都能完全一致地表示赞同或表示谴责,从同样的源泉中产生快乐与痛苦,简言之,假如一种社会体制使其成员变得完全像一个人,那么我们再也找不到比这个标准更真实、更好、更能衡量他们品质的标准了。假定在某个地方有这样的城邦,这个城邦的居民是诸神或诸神的子孙,他们在那里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假定我们不再向别处寻找体制的模型,而是以此为榜样,努力把我们的国家建成这种样子。一旦这样的国家诞生了,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不朽的,也是惟一可以称得上位居第二的最好的国家,至于位居第三的最好的国家,有上苍的青睐,我们放到后面再说。现在要说的是,我们所说的这种体制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它?


首先,让他们在他们中间划分土地和房屋,不要共同耕作,因为共同耕作掩盖了他们在出生、哺育和教育方面的差别。要带着这样的想法来划分,土地是分给个人使用的,但他必须把这块土地当作整个社会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整个领地是他的祖国,他要精心照料这块土地,就像儿子为母亲做事一样,他还要把这块土地当作呵护她的凡人子女的女神,对所有神祗和地方精灵也要这样想。


这种想法可以长久存在,我们必须进一步加以发挥。依据我们现在的划分建立起来的灶神之火的数量必须永远保持不变,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在任何城邦确保这一点的方法是这样的。让拥


它是一位神此外还有立法者。这是因为,首先,有份地的人根据自己的喜爱指定一个儿子做家庭的继承人,在自己生前或死后继续崇拜家庭的神和管理家产。如果子女不止一个,那就依照法律把女儿嫁出去,其他的儿子则过继给无子嗣的其他公民,对此双方要达成友好的协议。如果一个人没有朋友,或者有类似问题的家庭数目太大,或者由于生育的原因而男女比例失衡,碰到这些情况我们就要设立一位最高的、最有权的执政官来考虑如何解决人口过度或不足的问题,想出最好的办法来保证我们的家庭数量为五千零四十,不能再多。办法有几种。一种是对生育进行检查,在人口过多时加以控制,在人口不足时加以鼓励,可以用授予荣誉或使之丢脸的办法来影响年轻父母,也可以对他们的长者发出警告,只要能起到作用。此外,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假如用尽所有办法也不能保持五千零四十这个数字,如果婚配引起人口过度增长,那么在失败之中我们就不得不使用我们不止一次谈论过的老办法,这就是挑选那些相互比较友爱的人实行移民。如果情况正好相反,比如遇上洪水、疾病、战争,公民突然死亡而使得总人口远远低于指定的这个数字,那么在这种时候,尽管我们知道只要有办法就决不能吸收那些教育程度低劣的人做公民,但我们仍旧不得不这样做,如谚语所说,“连神也没有办法”。


让我们想像,我们当前的论证在用这样的腔调敦促我们:最高贵的人啊,你们的成长并不缺乏荣耀的本性,这种本性必然会产生和谐、平等、同一、统一,就像能产生公平和良好效果的数字和其他事物一样。尤其是你们这些人在这里已经接受委托,你们首先要保持固定的人数,其次,你们不要轻视相互之间买卖自己那份土地上出产的物品,如果你们轻视它,那么你们就是在反对自己分得的那块土地我们当前的法律发现告诫,要是愿意,人们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接受这块土地,如果不愿意,那么可以不接受,此外法律还有进一步


甚的行动,无论这块土地是否献给所有神灵,无论男女祭司会不会有献祭的意向,一次、两次或三次,想要出售或购买分给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的人将会为他的行为受到恰当的惩罚,这些事情将被刻在柏树板上,放在神庙里作纪念。其次,这条法律的实施将由人们认为目光最敏锐的执政官来监督,这种违法事件一旦发生就不可能逃脱,冒犯法律,违抗神灵的人都会受到惩罚。这条规则若能配上一种相应的组织,将会给社会带来大量的幸福,没有一个恶人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而那句古老的谚语说过,考验就是通往德性之路。因为这样的组织不会给侥幸留下什么大的空间,其结果就使得无人需要侥幸,或者许可在卑鄙的呼唤下制造侥幸恶至连大声指责“粗卑的手艺”也会使有着一颗自由灵魂的人感到厌没有人会停止依靠这样的手艺来积累财富。


与上述禁令一起颁布的还有一条法律,任何个人都不能拥有金银,只能拥有日常交换用的流通货币,因为用货币向手艺人支付工钱的事情几乎无法避免,某些行业也要用货币向那些挣工资的人支付工钱,无论他们是奴隶还是外邦来的定居者。因此,我们要规定一种本国的货币,在国内有用,而到了国外就没用了。至于共同的希腊货币,为了满足一些人旅行和探险的需要,比如派遣驻外使馆人员和组织必要的使团,国家必须拥有一些流通的希腊货币来满足这些种类的需要。如果某个人不得不去国外旅行,那么他在启程前要获得执政官的批准,旅行回来后手头若还有外国货币,他应当把外币交给国家,兑换成地方货币。如果发现有人私藏外币,那就要没收充公,上交国库,对私藏外币者要给予和偷运外币者同样的诅咒和谴责,再加上罚款,数额不低于偷运进来的外币总额。不得有任何嫁妆,在嫁娶中不能送嫁妆,也不能收嫁妆,不得把钱存放在私人那里谋利,也不能放高利贷。但是法律允许限定利率的借贷。任何活动都有原则和意图,密切注意这些活动的原


尽管有时候他可以完全是坏的但我已经说则和意图,考察者就可以正确地看出哪些活动对社会是最好的。


请你们注意,聪明的政治家的意图不会是多重的。有人会说,一位好的立法者必定想要用他的智慧使他为之立法的城邦尽可能伟大、富裕,拥有金矿和银矿,拥有陆上和海中的各种物产。人们还会说,如果他是一位正确的立法者,他必定想要使他的城邦尽可能地良好和幸福。这些目标有些是可能的,有些是不可能的。因此,国家的建设者试图做那些可能的事,而不会把那些不可能的事当作自己的目标,也不会进行尝试。一般说来,幸福的实现实际上必须等候善的到来,所以国家的建设者会以善和幸福的结合为目标。


但要马上变得极为富裕和极为良好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说的富裕指的是那些民众心目中的富裕,也就是少数人拥有极大的财富,这实际上是一个恶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既然如此,我决不承认富裕的人是真正幸福的人,除非他也是一个善人,但要说一位极为善良的人也应当极为富裕,那完全是不可能的。有人会问,这是为什么?呃,我的回答是,这是因为以公正和不公正二者加在一起为本所获得的利润大于仅以公正为本所获得的利润的两倍,而一个既不愿体面地花费又不愿不正当地花费的人的开销少于一个准备在荣耀的目的上体面地花钱的人的开销的一半。因此,按相反方式行事的人绝不会变得比那赢得双倍利润的人更为富有,而他的花费也只有后者的一半。这两个人一个是好的,另一个人在节俭的时候不是坏的过,他决不是好人。事实上,用诚实和不诚实的手段赢利,正当或不正当地花钱的人,只要他是节俭的,他会变得很富裕,尽管他完全是个坏人,如果他是奢侈的,那么一般说来他会变得很穷;而一个在荣耀的事情上花钱,并且只从诚实的来源中获取时,这样的人不容易变得极为富有或极端贫困。由此看来,我们关于极富的人不是好人这个论断是站得住脚的,如果他们不是善的,那么他们也


不是幸福的。


我们法律的目标是让我们的人民获得最大的幸福,相互忠诚,但若公民们在法律中有许多争讼,那就不会相互信赖了,还会犯下无数的过错,但这两种情况都比较少见。我们规定,我们的社会一定不要金银,也不要用手工技艺谋利,不能有高利贷,也不能容忍利欲熏心的小人,而只允许有限度的农耕,人们不能用它来谋利,以至于忘了拥有财产的目的。拥有财产是为了灵魂和身体的存在,没有身体的训练和自由的教育,财产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在我们所推崇的事物序列中,财产所据的地位应当最低,因为人的普遍利益以三样东西为目标:正当地追求和获得财产是第三位的,最低的;身体的利益居第二位;灵魂的利益居第一位。对我们现在考虑的体制来说也一样,如果按照上述原则来规定荣誉,那么就可以正确制定国家的法律,但若有任何法律使公众对健康的推崇高于明智,或者对财富的推崇高于健康和明智,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些法律的制定是错误的。所以,立法者应当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我的意图是什么?我达到目的了吗?以这样的方式,而非以其他任何方式,立法者也许能够完成他的立法工作,实现他的意图。


我们说,让获得份地的人在我们已经陈述过的条件下拥有土地。让所有人带着同样的东西进人我们这个殖民城邦,这确实是件好事,但又是不可能的。前来定居的人有些带着较多财产,有些带着较少财产,因此这个社会一定会出现不同等级的人,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为每个人提供相同的机会,因此公职人员的选拔以及付给他们薪酬也分成不同的等级。这种选拔当然要涉及个人的资格,这种资格不仅是个人的和祖传的美德,也不仅是身体的气力和相貌,而且要看有无资产。一种比例代表制的统治可以合理地分配荣誉和职位,尽管这种做法不平等,但可以避免


第三等、第四等也可以用别的名字称呼它们内部纠纷。据此,我们必须把公民分成四个等级,第一等、第二等、按照公民的财产数量决定他们属于哪个等级,在他们由穷变富或由富变穷时改变他们的等级,让每个人隶属于恰当的等级。


至于由此产生的进一步后果,我想制定另一条其他类型的法律。无序可以恰当地被称为分散而非分裂,在摆脱了致命的无序状态的社会中,必定在它的任何部分都没有赤贫的人群,也没有极富的人群,二者都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立法者一定要制定贫富标准。收人低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可以获得配给,这条规定要长期维持,执政官,或其他想要获得善人名声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默许取消这种配给。立法者要以这条贫困线为尺度,允许人们获得两倍、三倍、四倍于它的收入。如果有人由于库藏、捐赠、商务,或碰上其他类似机会而获得了大量收入,那么他可以把超过限度的收入交给国家和国家的神,以此保持好名声,避免所有对他的起诉。如果有人不服从这条法律,那么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去告发他,并得到他超过限度的财富的一半作奖励,而被定罪的违法者还要从他自己的财产中支付同样数额的罚金,至于他超过限度的财富的另一半就献给诸神。除了每个人分配来的基本财产外,每个公民必须在法律任命的执政官那里事先公开登记他的全部财产,这样做是为了一旦有涉及财产问题的法律诉讼,法官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判案。


他会称之为城堡其次,城邦的创建者在为他的城市选址时要考虑有利于实现他的目的的各种有利条件,然后要尽可能地将城市的位置设在整个领土的中心,要想发现或讲述这样一个地方并不难。然后,他必须把他的城市分成十二个部分,但他首先要建立一块供奉赫斯提、宙斯和雅典娜的圣地从那里他再延伸出城市的十二个区和整个城邦的领土。十二个区的平等性应当通过


这样的方法来保证,土地比较肥沃的地区面积应当比较小,土地比较贫瘠的地区面积应当比较大。然后他要进一步划分五千零四十份土地。每一份土地又由两块组成,一块较近,一块较远,组成一份土地。最邻近城市的地块与最邻近边境的地块搭配,离城市稍远的地块与离边境稍远的地块搭配,总之,根据地块的远近程度搭配每一份土地。我们还应当根据这些地块的肥沃与贫瘠来进一步调整它们的面积,使之平等。当然,立法者也必须把整个人口分成十二个部分,要按照他们的其他财产使每一部分人的总财产大体相当,并对此作详细记录。接下去他要努力把这十二个部分指定给十二位神,以神的名字为这十二个部分命名,如此确定下来并神圣化的人群就称作部落。接下去,城市的十二个部分也必须按照划分整个领土的相同方法进行,每个公民必须有两座房子,一座靠近国家的中心,一座靠近边境。到此为止,定居的事情算是完成了。


有这样一种想法是我们必须仔细考虑的。我们刚才提出来的整个纲领中的所有安排并非都像是能够找到完全实现的条件。它假定在此定居的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社会规范,愿意忍受终生把自己的财产限制在一个确定的界限内,愿意接受我们已经提出来的生育方面的限制,愿意不要金银,以及我们已经提到过的立法者禁止拥有的东西。他们还要接受事先规定了的城堡的中心位置,把住宅分布在整个领土上,就像立法者已经规定了的那样,尽管这位立法者好像是在讲述他的美梦,或者是在蜡板上塑造他的城市和居民。当然了,整个纲领并没有错,但是它的作者需要再次考虑它的后果。因此,我们的立法者再次对我们做出下列告诫。


我的朋友们,别以为我在当前的讨论中对你们的敦促无动于衷。事实上,我认为在讨论将要实施的计划时展示一个完善的、可供模仿的模型是最公平的,不能视之为毫无优点和真理,而对那些根本不包含这种完善性的计划,人们应当拒绝加以实施。人们应


当尽一切努力去实现完善的计划,使现实尽可能接近理想,使现实状态在性质上与理想状态最接近。人们应当允许立法者完善他心中理想的轮廓,等这一点做到了,人们才可以与之讨论他的立法建议有哪些是冒险的,哪些会引起很大的困难。因为你们知道,在任何事情上都必须坚持前后一致的原则,哪怕是制造一个最微不足道的事物,只要制造者还值得一提,他就应当能够保持前后一致。


我们已经讨论了把整个领土分成十二个区的问题,我们现在直接关心的是,必须清楚地看到这十二个部分会以什么明显的方式接受进一步的多重划分,以及从这些划分中如何产生不同的群体,直至五千零四十个个人。这样的划分会产生兄弟般的关系、守卫队、社区、战时组织、小分队等等问题,更不要说还有货币问题和衡器问题,用来测量固体和液体,用来称重量。我要说,你们瞧,所有这些细节都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以适应人们之间的相互和谐关系。还有一种担心我们必须打消,由于法律规定了一个公民拥有的器皿不得超过规定的大小,立法者会因此而得到过分讲究细节的迂腐名声。但是立法者必须以此为一般的原则,认定数的划分和复杂性是有用的,无论这些复杂性展现在纯粹的数中,还是展现在长度或深度中,或是展现在音符和运动中,或是展现在直线运动或旋转运动中。立法者在对所有公民颁布法令时必须记住这些事,在可能的情况下决不要缺少这些量化的标准。因为,在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在所有艺术和技艺中,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教育部门能像数的理论一样拥有巨大的潜能,但人们对它最大的推荐却是它会使人昏头昏脑,也会使人变得灵巧、谨小慎微、注重细节、胆小,总之它会给人的各个天然部分带来奇迹般的教养方面的改进。


所以,只要进一步依靠法律和制度在那些追求利润的人的灵魂中排除了不自由的精神和商业主义,那么你会看到所有这些知识部门都是美好的,合适的,否则你会惊讶地发现你生产出来的不是一


六卷名哲学家,而是一名标准的无赖。这种效果实际上已经产生了,我们可以在埃及人、腓尼基人,以及其他种族中看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他们缺乏自由追求的精神,也是由于他们的富足,或者由于他们的立法者的缺点,或是由于偶然的不幸,或是由于某种容易导致这种倾向的天然环境。


事实上,麦吉卢和克利尼亚,我们一定不能忽视这个进一步的考虑。有些地方比其他地方更容易产生好人或坏人,但我们现在并非要依据事实来立法。我知道有些人把他们的吉祥或凶兆归于刮风和日晒,有些人归于他们的饮水,还有一些人归于他们土地的出产,这些出产不仅为身体提供较好的或较差的营养,同样也影响着灵魂的善恶。还有,最令人注意的是,有些地方是某些超自然的存在物的家,或者是精灵出没的地方,它们仁慈地或不仁慈地接受定居者死后的身体。聪明的立法者会尽力考虑这些事实,尽力使他的立法适合这些事实。所以,你,克利尼亚,也当然要这样做。


作为一个地区的殖民规划者,你必须首先注意这些要点。


克利尼亚你说得非常好先生。我一定会照你说的去做。


雅典人好吧,把已经讲过的这些事情做完后,你的下一个任务就是在你的这个社会中任命行政官员。


克利尼亚呃,当然是。


雅典人这件事确实涉及社会组织的两个部门。首先是设立行政职位和任命行政官员,决定恰当的职位数量和适当的任用官员的方式。等这件事做完后,接下去就确定这些行政部门的法律,决定有多少个部门和行政官,每个行政官员要用什么样的适当方式来进行管理。但在我们进行选举之前,我们可以暂停一下,先来


让我们照我们说的去做吧。


确定一条与此相关的原则。


克利尼亚这条原则会是什么?


雅典人呃,这条原则是这样的。每个人肯定都能看到,如果一个组织良好的国家在立法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但却把极为优秀的法律交给那些不合格的官员去执行,那么这些法律再好也不会起什么好的作用,不仅是这个国家会成为人们的笑柄,而且这样的社会肯定会发现它的法律是最大的伤害和不幸的源泉。


克利尼亚是的,确实如此。


雅典人所以,我的朋友,我们必须注意这种危险有可能在你现在思考的社会***现,在它的体制***现。你瞧,首先是那些将要被选举担任公职的人,他们本人和他们的家庭无疑都要接受彻底的考验,从他们的幼年一直到他们参选的时候为止;其次是那些参加投票选举的人应当接受很好的法律训练,懂得如何用正确的方法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这是候选人必然面临的两种命运。但在我们这个事例中,这些人是最近才聚集起来的,相互之间不熟悉,也不懂得如何磋商,我们能够期待这样的人按这种无可非议的习俗选举他们的执政官吗?


克利尼亚这确实几乎是不可能的。


雅典人还有,假定你已经像人们通常说的那样开始工作了,说请你们原谅的时间已经没有了,假定这就是你现在的处境,也是我的处境,你和你的九位同事一起向克里特人民宣誓,要全身心地投入这项建设工作,而我也发誓要用我们当前设想的这个故事来帮助你。当然了,我不能让我现在讲的这个故事没有脑袋,如果它像个无头怪物似的乱吼乱叫,那就太难看了。


克利尼亚你说得很对,先生。


雅典人是的,此外,我的意思是我要为你尽力而为。


克利尼亚很好,我也全心全意雅典人要是有神的许可,我们会的,但愿我们能够取得进展。


克利尼亚我们可以相信神允许我们这样做了。


雅典人当然可以。所以在神的帮助下,让我们提出下一个观点。


克利尼亚什么观点?


雅典人事实将会证明我们当前的建城实验是一项勇敢的冒险。


克利尼亚你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你为什么要特地这样说?


雅典人我想到了我们立法时的轻率,因为我们毫无依据地希望人们会接受我们建议的法规。然而,克利尼亚,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哪怕没有特别敏锐的洞察力,也能知道没有人会一开始就轻易地接受这些法规,因此我们要耐心等候,直到那些适合担任公职的人出现,他们从小就已经品尝到了担任公职的滋味,并准备长大以后在这个委员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请你们注意,一旦我们的观点得到承认,并有计划或有方法能确保其实现,那么我相信通过一段间隙,以这样的方式规划出来的社会就有了生存的保证。


克利尼亚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


雅典人我们再来考虑一下与我们的目的相适应的措施。克利尼亚,我认为在所有克里特人中,这首先是你们克诺索斯人的责任。你们不仅要用各种宗教关怀来对待你们定居的这块土地,还要高度注意最初的官员任命,要尽可能使用最确定、最优秀的方法来做这件事。总的说来,这是一个相对较轻的任务,但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尽最大的努力从选择执法官开始。


克利尼亚我们在考虑这一点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措施或计划?


雅典人我会告诉你的。克里特的儿子们,鉴于克诺索斯在你们众多城邦中的领先地位,我宣布这是克诺索斯人的责任,你们要和新来的居民一道从两部分人中选择三十七个人的领导集团,从新居民中选十九个人,其他的人从克诺索斯人中选举。克诺索斯人应当把这样一个领导集团献给你的城邦,而你既是这个殖民城邦的公民,又是创建这个城邦的十八人之一,或者是他们自己赞同的,或者是你用一种最温和的强迫手段使他们同意的。


克利尼亚先生,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和麦吉卢也列为享有我们公民权的人呢?


雅典人呃,克利尼亚,雅典是一个骄傲的国家,斯巴达也是。


这两个国家都很远,而你们有各种合格的人选,就好像你创建城邦有你的同伴一样。我刚才说的话也同样适用于你的这些同伴。关于我们当前处境所需要的最令人满意的程序,我就说那么多。要让这种制度能在时间的流逝中存活下来,就要按照这样一个过程任命这个委员会。那些在骑兵或步兵队里携带武器,并在年纪许可的时间内上战场打仗的人都应在选举执政官时有自己的声音。


选举应当在被国家认为最庄严的圣地举行。每位选举人都要把他的提名牌放在祭坛上,上面写着他提名的候选人,候选人的父亲、候选人的部落、候选人所属的居民区,提名人自己的名字也要写在牌子上,还要写上与被提名人相同的内容。任何人若是对提名牌的内容有疑问,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把提名牌拿到市场上去公布,不少于三十天。提名的候选人可达三百人,由当局把候选名单向整个共同体公布,然后每个公民将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候选人进行初选,负责选举的官员会把得票在先的一百人公布。整个选举的第三步在两次献祭之间进行,公民们可以随意从这一百名候选人中选举自己喜欢的人,得票最多的三十七人将在接受审查后由官方任命为执政官。


健全的思想不会因那么,麦吉卢和克利尼亚,在我们的国家里制定这些选举规则和对当选者进行审查的是谁呢?我想,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社会中肯定要有人做这件事,但在还没有任何执政官之前由谁来做这件事仍旧是个问题。我们必须找到这样的人,不管是用鱼钩还是用弯钩,他们也肯定没有什么同伴,但都来自那个最高的阶层。诚如谚语所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们全都赞扬良好的开端。尽管在我看来,良好的开端还不仅是成功的一半,然而一个良好的开端决不能够被赞扬为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雅典人既然我们同意这个观点,那我们就一定不能在还没有弄清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就在沉默中把它放过去。尽管我自己希望除了一次必要的、有益的观察之外,我不想在这个结合点上重复多次。


克利尼亚这个结合点是什么?


童时期的无助雅典人我要说的是,我们将要建立的这个城邦,除了它得以建立于其中的社会之外,是无父无母的。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我忘了已经有大量的城邦建立以后常与它们的创建者的想法不一,或者后来变得不同,而是因为此时的情景就像一个孩子似的,哪怕有朝一日他会与他的父母有差别,然而他那状况此时仍旧存在。他依赖父母,父母也关心他,他老是跑回家,在家人中找到他仅有的同盟者。我说的这种联系也都能在我说的克诺索斯人与我们的新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找到,他们的关心我们当然要感谢。所以,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为重复而被糟蹋了我认为克诺索斯人必须参与选举事务。他们应当共同选择不少于一百名的新到达的殖民者,要尽量选择年长的和最好的,另一百人则来自克诺索斯。这后一百人必须到我们的新城邦来,承担部分依法任命官员和审查当选者的工作。等


首先是将军职位的提名,将军必须由我这件事做完后,这些克诺索斯人应当返回克诺索斯,把这个新建的国家留给定居者,让他们用自己的努力来保存国家,并使之繁荣昌盛。继续往下说,让那些属于这个三十七人委员会里的人现在或今后得到任命,以实现下列目的。他们首先应当是执法官,然后他们要负责登记每个公民交给公家的财产数量,头等公民可以留四个明那,二等公民可以留三个明那,三等公民可以留两个明那,最低等的公民可以留一个明那。如果任何人被发现隐匿超过规定数额的财产,那就要将他的财产充公,还要公布于众,对他进行起诉,使他留下不老实的坏名声,让大家都知道他为了金钱而藐视法律。


要让他在执法者面前为了这种可耻的所得而受审。如果违法者打输了官司,他就失去了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公共福利”,除了份地以外,他再也得不到任何福利待遇了。他的罪行也会被记录下来,一辈子都不能取消,存放在一个每个人只要想看就都能看到的地方。


执法官的任期不得超过二十年,低于五十岁的公民不得当选。如果某位公民在担任这个职务时已经六十岁了,那么他的任期不能超过十年,与这条规定相一致,如果一个人的寿命超过七十岁,就不能在这个重要的委员会中任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例外。


那么让我们说,执法官应当承担三项职责。除了我们现在提到的具体职责外,在立法开始的时候,每一项新的法规都会赋予他们更多的职责。而现在,我们可以按照顺序任命我们的其他官员。


我们下一步当然必须挑选军队的将领以及他们的助手,为方便起见我们可以称之为主帅和副帅,我们还要挑选各个部落的步兵指挥官,对这些人我们也可以很方便地称之为统领,事实上,人们一般就是这样叫他们的。


领(1此处几个军职的希腊文是:主帅(、副帅(、统


这些人将分成四组,每组九十人,每一等级的们的公民担任,由执法官提名,由所有当过兵的人或正在服役的军人选举。然而,若是有人认为某人不适宜被提名为将军候选人,那么他应该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并指出要用自己的候选人代替哪一位候选人,他还要发誓,然后把自己的候选人当作竞选者提出来,举手表决获得多数通过后才被列入选举名单。获得选票最多的三个人将被任命为将军,在通过与执法官相同的审查后掌管军事。


当选的将军们可以提名步兵统领的候选人,共十二名,每个部落一选举和最终审查。这个临时性的议事会名,整个选举过程和将军的选举一样,也要经过候选人复议、投票因为公民大会或公民议事会的议员此时都还没有任命由执法官在适当的、最神圣、最宽敞的地方召开,全副武装的步兵和骑兵占据显要位置,军中所有等级在他们之下的人组成第三个团体。将军和主帅由所有军人通过投票选举,统领由所有步兵选举,副帅由所有骑兵投票选举。


将军们必须任命他们自己的轻装兵、弓箭手或其他部队的指挥官。


这样,还需要安排的就是副帅的任命。选举副帅的准备阶段与选举将军一样由执法官提名,复议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过程也和选将军一样。来自步兵的副帅候选人要由骑兵们来投票,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将成为整个武装力量的指挥官。在投票过程中有两次机会可以对选举结果表示异议,但若有人对选举结果第三次表示异议,那么整个选举无效,需要重选。


要建立一个由三十打人组成的议事会三百六十这个数字便于进一步划分公民选举九十名议员。首先要在最高财产等级的全体公民中举行强制性的投票,弃权者要交纳法律规定的罚金。投票结束后,当选者的名字要及时记录下来。第二天由第二财产等级按同样的程序投票。第三天由全体公民投票选举第三财产等级的议员,但第三等级的公民必须参加,而最低的第四等级的公民如果不参加可以


免除罚金。第四天,这个最低的第四等级的议员要由全体公民投票选举,但对选择弃权的第三、第四等级的公民免除处罚,而那些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的成员如果拒绝参加投票就要受处罚,第二等级的罚金是先前罚金的三倍,第一等级的罚金是先前罚金的四倍。第五天,当局要向公众公布选举记录,对这些当选者再进行一次全体公民的投票,若有拒不参加者仍要处以原先数量的罚金来自各等级的一百八十人就这样选举出来,再根据抽签决定其中的一半送交审查,这些人将组成当年的议事会。


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的选举会产生一个介于君主制与民主制之间的体制,一种合理的制度必定要这样做。奴隶和他的主人之决不会有友谊,卑贱者和高尚者之间也不会享有同样的荣耀实,以平等的方式对待不平等的对象,如果不用特定的比例来加限制,就会以不平等的结果而告终;这两种情况事实上就是产生乱的丰富源泉。有句古谚说得好,平等产生友谊。这条公理是非常合理的,令人敬佩的,但它没有清楚地说明什么样的平等会产生这种效果,如果对此模糊不清则会给我们带来浩劫。事实上,在一名称下有两种平等,但它们在大部分情况下产生的结果相反一种平等是数量和尺度的平等,任何社会和立法者都可以用抽的方法简单地规定各种奖励,但是真正的、最优秀的平等很难用这种方法获得。对人世间的公共和私人事务,哪怕是宙斯给予的奖励也只能产生恩惠,不能产生平等。它会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因为赐予要适合两种承受者的真正性质。尤其是授予两部分人的荣耀要合理,对高尚的人要授予较大的荣耀,而对与之相反的人要授予与其相对应的荣耀。我们实际上也会发现这种纯粹的正义总是体现在政治体制中。克利尼亚,我们必须以这种平等为目标在建设我们新生的城邦时我们一定要注意这种平等。如果有其他人能找到这样的社会,那么他们也会抱着同样的目的立法,不是着


眼于少数独裁者或某个独裁者的利益,也不是着眼于富人对社会的主宰,而是着眼于正义去消除各种各样的不平等,这种正义在我们刚才的解释中就是一种真正的平等。然而,一个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为了避免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分裂,在使用这些标准时毕竟也要作某些限制。你知道,平等和放纵总是在违反一种绝对完善的正义的统治。事实上,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必须使用某些抽签的平等来避免民众的不满,尽管当人们用这种办法处理最正义的事情时应当祈求神的保佑和好运的指点。所以你瞧,我们不能同时提供两种平等,因此我们在使用一种平等的时候一定要极为吝啬,因为这种平等的实现诉诸于幸运。


我的朋友们,一个社会要想存活,必须采用这样的办法,其原因我们已经指出了。正如一艘船在海上航行必须有人日夜不停地了望,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它要在城邦间事务的波涛中颠簸,面临被各种阴谋推翻的危险。因此,行政官员必须轮流值班,一刻也不能中断。公民议事会靠指派的方法是不能处理好这些事务的,由于我们不得不让大部分议员在大部分时间里呆在自己家中,处理他们所在的那个区的事务,因此可以指定每个月由十二分之一的议员值班,由他们担当卫士的职责,负责会见来自国外的使者和国内的公民。无论来者有什么事要汇报,或者有什么问题要提出,都由轮值议员负责解答,有什么问题要向其他国家提出和要求对方答复也由他们处理。在一个国家中,不断地会有各种新情况发生,国家要对此做出防范,而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就要迅速作出反应,消除各种不幸。由于上述原因,召集或解散公民议事会议的权力必须赋予这个轮值委员会,包括召开常规性的会议、临时性的会议,或者召开特别会议。这个由十二分之一的议员组成的轮值委员会在当值的一个月中要起到上述作用,而在每年的另外十一个月中则不担负这种职责。轮值委员会必须与我们的其他官员保持


我们将任命不间断的联系,监管整个国家。


这就是在这个城邦里管理国家事务的合理方式。但这个城邦及其领土的一般监管又如何呢?我们已经把整个城市和周围的领地都分成了十二块,那么我们要不要给城市的街道、公共和私人建筑物、港口、市场、河流,还有那些神圣的区域、圣地,以及其他类似的地方指定管理者?


克利尼亚我们肯定要这样做。


雅典人所以,我们可以说要有专门管理献祭的人,要设立男女祭司来管理圣地。至于对街道、房屋的管理以及维持恰当的秩序对人来说,要避免居民的权利受到伤害,对较低等的动物来说,我们要在城墙内和郊区保持体面的文明状态三种官员来管理,负责我们刚才提到的这些事务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市政官”,专门管理市场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市场专员”。


至于那些管理圣地的男女祭司,我们说要是有世袭的祭司,那么一定要让他们继续工作,不得干扰,但若很少或没有世袭的祭司,比如在我们这个定居点刚刚建立的时候,那么就应当在还没有任命男女祭司的地方加以确定,让他们负责向诸神献祭的事务。上述官员的任命一部分通过选举产生,一部分通过抽签产生。我们在城市和乡村的每个区都必须把来自民众的成分与不来自民众的成分友好地结合起来,使之产生最完满的和谐。然而对祭司来说,我们必须让神按他自己的意愿行事,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祭司的人选,只不过抽签决定了的祭司人选还要通过进一步的审查,首先要审查他有无亵渎神灵的言行和合法的出生,其次要审查他的住宅是否洁净,他的生活是否纯洁,以及他的父母是否有血案,或有无诸如此类对宗教的冒犯。我们应当从德尔斐取来最普遍的宗教法规,让最先任命的官员负责解释。每个祭司的职位可以保持一年,不能再长,按照我们神圣的法律负责崇拜仪式的人不得低于六十


岁,这条规定也适用于另一性别的祭司。负责解释宗教法规的人要从四个部落中选举产生,每个部落每次选一人,共选三次。得票最多的三个候选人要接受审查,由其余九人进行审查,他们必须去德尔斐聆听神谕,以便从每三人中指定一人负责一位候选人的审查。审查的规则和审查者的年龄要求与对祭司的要求相同。如有空缺出现,则由发生空缺的这四个部落补选。至于神庙的库房管理和圣地界内土地的出产及租佃事宜,应当从最高财产等级的公民中为每个最大的圣地指定三人管理,为中等大小的圣地指定两人管理,为最小的圣地指定一人管理,这些管理者的选举程序和审查与将军的选举一样。关于宗教制度我们就谈这些。


如果有能力,我们就不应当使城邦处于没有防卫的状态。城邦的保卫工作应当作如下安排。一旦我们选举和任命了城邦的将军、统领、主帅、副帅、轮值官,以及市政官和市场专员,那么保卫工作就由他们负责。我们整个国土的其他所有部分也应当以下列方式来看守。由于我们整个国土被分成大体相等的十二个区,因此要通过抽签决定一个部落负责一个区一年的保卫工作,这个部落要能提供五名“乡村巡视员和卫队长”,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称呼负责这项工作的人。这五个人每人要从他自己的部落中挑选十名年轻人,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岁以上,但不能超过三十岁。要用抽签来决定这些巡逻队员负责的区域,每年在一个地方巡逻一个月,用这种方法使每个队员熟悉全部国土。这些卫士和他们的指挥官应当任职两年。按照最初由抽签决定的位置,他们受巡逻队长指挥在某个区值勤一个月,一个月以后他们就按照时序轮换到下一个区值勤,所谓时序就是从西向东。一年值勤期满之后,每个队员不仅熟悉了整个国家在某个季节的状况,而且熟悉每个区在各个季节中的状况,然后他们会按照指挥员的要求,按照相反的时序在各个区巡逻,直到第二年值勤期满。下一年必须重新选举乡村巡视员


和卫队长,卫队长负责指挥由十二人组成的巡逻队。他们在各处值勤时要做许多事情。首先,他们必须有效地建立抵御敌人人侵的边境防卫设施,修建必要的防护栏和壕沟,竖起堡垒,对付任何敢于前来蹂躏国土的敌人和牛。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以使唤自己家里的家畜和奴仆,把它们当作工具来使用,当然在繁忙季节应当尽可能避免役使它们。简言之,他们要尽量使整个国家变得敌人无法接近,而朋友最容易接近,无论这个敌人是人还是家畜和牛。他们的职责还包括把所有道路修得尽可能平整。他们要修建堤坝和沟渠,使雨水能在山顶和山坡上畅流而不至于泛滥成灾,要使坡地能得到或吸收足够的雨水。他们要修建各种水利设施使耕地得到灌溉,甚至使那些最干燥的地区也能有充足的水源。他们以种植和建筑来崇拜和赞美清泉水,无论是河流中的还是山泉中的,通过开挖沟渠来确保丰富的水资源供应。如果附近有圣地的丛林或园区,那么他们要修建输水管,在各个季节向圣地供水,以增强圣地的魅力。在各个布防点上,我们的年轻人应当为自己和他们的长官修建体育锻炼场所,还要让他们的长官能洗上热水澡,为此要贮备大量的干柴。他们也要在这里提供一个友好之家,为那些在农耕中受伤的人提供治疗。他们提供的治疗应当比那些庸医更为有效。


上述工作以及相类似的事情对一个区来说既很实用,又可作为城邦生活的装饰品,还能为公民提供一种有吸引力的消遣活动。


各区的官员有许多责任。由六十人组成的机构将保卫一个区,不仅要抵抗敌人,而且要防范那些伪装的朋友。任何人,奴隶或自由民,若是对邻居或同胞犯下严重的过错,那么案子应当由五位指挥官来审。比较严重的案子,其涉案金额在一个明那以上,但不超过三个明那的,或有十二名原告的,都应当这样做。而那些很小的过失则可以由某个指挥官单独审。没有可靠的调查,法官不可以判


首先侍奉法律,因为侍奉法律就是侍奉上苍就不能自案,也不可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免去官员的职务,除了那些负责终审的人可以这样做,比如君主。尤其是我们那些乡村巡视员,这些官员若是压迫归他们照料的人,把不公平的负担强加于村民,未经同意就试图征用村民的农产品,接受村民为了得到某种优惠而赠送的礼物,或者对下属的分配不公平,那么这些官员就要因为其腐败行为而被打上可耻的烙印;官员只要对区里的居民犯下过失,哪怕只有一明那的案值或者更少些,犯罪的官员都将在村民和邻居面前接受由他们自愿发起的审判。如果官员在受到大大小小的指控时拒绝受审,并希望能够在轮值期满后去一个新的区,以此逃避指控,那么原告可以向公共法庭起诉。如果告赢了,那么原告从拒绝接受自发审判的潜逃者那里可以得到双倍的赏金。指挥官和乡村巡视员在两年任期中的日常生活是这样的。首先,每个区都有一个公共食堂,所有人都在那里就餐。如果有人哪一天没去食堂,或者有某个夜晚违反规定在外留宿,除非由于有他的长官的命令,或者由于某些绝对无法避免的突发情况,那么其他人就要向五名指挥官举报,把他当作逃兵处理,送到市场上去示众。要像对待逃避责任的卖国贼那样鞭打他们,不能赦免,任何人见到他只要愿意都可以动手鞭打。五名指挥官在自己的岗位上若有腐败行为,就由整个六十人来处理这件事。任何人若是知情不报,将与犯错误的指挥官受到相同的法律制裁,对他们的处罚比对年轻人更加严厉,这样的人将不再有资格担任监管年轻人的任何职务。执法官将严格调查这些案子,重在彻底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或有人逃避应得的惩罚。必须让所有人坚信,一个人无论是谁,若不首先当好一名仆人,就不能成为一名可信赖的主人,要想成功地履行公务傲,在侍奉法律之后尊敬长者是年轻人的光荣。其次,我们的乡村官员在两年任期中必须过一种非常节俭的生活。事实上,当选


之后,这十二人与他们的五名指挥官就是仆人,他们没有自己的仆人,不能使唤他们自己的奴隶,不能随意役使农夫和村民,也不能在私人生活中使用奴仆,而只能在公务中使用奴仆。在公务以外的其他事务中他们必须完全依靠自己,既当主人又当奴仆。他们还要在夏季和冬季携带武器巡逻,以便完全熟悉整个国家的地形及防卫,这可以认为是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目的是使他们对自己的国家了如指掌。让他们在青壮年时期练习追猎或其他形式的狩猎,其原因就在这里,而他们自己也会从这样的练习中得到快乐和益处。我们可以用诸如侦察员、乡村巡视员这样的名字来理解这种人和这种职业,但应征者必须是那些决心成为能干的祖国卫士的人。


我们选举官员的下一步涉及对市政官和市场专员的任命。我们的乡村巡视员有六十人,与此相应的市政官有三人。城市的十二个区可以像管理机构那样分成三个区域,市区本身的道路,几条从乡下通往首都的大道,还有按照法规建造起来的整齐划一的房屋,都归他们管辖。尤其是,他们必须管理供水事务,乡村官员负责向城里输送水,保证水库蓄水充足洁净,使之不仅能供应城市日用,而且能美化城市。因此,担任市政官的人必须具备能力,而且还要有处理公务的闲暇。同样,属于最高财产等级的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提名市政官,得到提名最多的六人作为候选人,然后由负责选举的官员根据抽签选择其中三人送交审查,审查通过后,他们将担任这一职务。


下一步是选举五名市场专员,候选人必须来自第一和第二财产等级。其选举程序与市政官的选举基本相同,得到提名最多的十人为候选人,再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其中五人当选,然后在通过审查以后宣布他们的任职。在选举中,每个参加者都应当投票,拒绝这样做的人,如果其行为被当局查明,将处以五十德拉克玛罚款,


这件事将同执法官来处理但其还要被宣布为是一名坏公民。任何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或出席公开的公民议事会。第一和第二财产等级的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果有人缺席,将处以十德拉克玛以下的罚款。第三和第四等级的成员参加会议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不参加会议也不用交纳罚金,除非得到当局的紧急告示,要求所有公民参加某次会议。市场专员们要按照法规监督和维护市场的秩序,并且负有保护圣地及圣地内清泉的责任,如果有奴隶或外邦人侵犯圣地,那么市场专员们要惩罚冒犯者,鞭笞或监禁他们。如果冒犯者是公民,那么他们有权对冒犯者处以一百德拉克玛以下的罚款,案子若与乡村巡视员联合审理,那么罚金可以加倍。乡村巡视员拥有自己的罚款权和处罚权,他们可以单独处以一个明那的罚款,若与市政官联合审理,则可处以两个明那的罚款。


下面我们可以来规定音乐和体育训练方面的督察了,两个领域分别要有两套班子来处理教育事务和竞赛事务。法律规定由教育官员负责监理体育场和学校的维护和提供的教育,以及与此相关的给男女儿童提供的照料和住宿事务。竞赛官负责组织和裁判音乐和体育竞赛,竞赛官分为两类,一类负责音乐,一类负责体育。


在体育比赛中,竞赛官既要负责裁判人又要负责裁判马,这样做是恰当的;而在音乐比赛中,可以让一些官员专门裁决独唱或独奏,比如独唱演员、竖琴手、笛手,等等,让另一些官员专门裁决合唱。


所以我认为,我们首先应当为我们的儿童合唱队和男女成年人的合唱队选择督察。这些合唱队在舞蹈和整个音乐体系中表演。对它们来说,有一个这样的权威就足够了,他的年纪一定不能低于四十岁。督导独唱或独奏表演的官员年纪不低于三十岁也就足够了,他要负责宣布比赛结果。合唱队的实际主持人或督察应当以下列方式任命。所有从事合唱的成年人必须参加一个会议,不能缺席,否则就要受到处罚


树木、温和或野蛮的兽类、人类他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参加。候选人必须是公认的音乐专家,对若干候选人审查的惟一标准是他们的专业能力,然后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由谁来担任这个惟一的职位。得到提名最多的十名候选人要接受审查,审查后仍高居榜首的人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担任当年的合唱队督察。选举独唱和独奏方面的督察,方法与此完全相同,当选者要监管一年的独唱和独奏竞赛,负责裁决这方面的事务。接下去我们要从第三和第二财产等级中任命负责包括赛马在内的体育竞赛的督察,前三个等级的公民必须参加选举,最低等级的公民可以缺席而不受惩罚。初选获得成功的二十名候选人要再次由抽签决定最后的当选,在任命前也要通过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在任何官员的选拔中,如果有人在审查中没通过,都应当按相同的办法补选替补者,并通过相同的审查程序。


在我们的考虑中,还有一个部门的官员要选举,这就是教育总监,他要对男女公民的教育事务总负责。同样,法律规定这个惟一的职位必须要由不低于五十岁的男性公民来担任,他必须是一个合法家庭的父亲。女性要担任这个职位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提名者和被提名者都必须牢记,这个职位是国家高级职位中最重要的。


因为在所有成长的生灵中最初的嫩芽和幼崽都是美好的,这个时期对其一生能否达到善的顶峰影响最大。我们把人称作温和的动物,但实际上,若是拥有正确的天赋和教育,那么人确实比其他动物更像神,更温和,但若训练不足或缺乏训练,那么人会比大地上的任何东西更加野蛮。因此立法者一定不能把对儿童的训练当作第二位的或附属性的任务,这方面的当务之急是选择最优秀的人担任教育总监,负责教育事务,必须由各方面最优秀的公民来担任这个职务。同理,在选举教育总监时,除了公民议事会及其委员会,所有官员都要去阿波罗神庙,在那里秘密地投下自己的一票,选择一名自己认为最适合管


理教育的执法官担任这个职务。获得选票最多者将由全体已经任命了的官员进行审查,得票最多的这位执法官除外,通过审查后他将任职五年,到了第六年,再通过同样的程序任命新的教育总监。


如果一名官员在他任职期满前就去世了,而他的任期还有三十天以上,那就要由处理选举事务的委员会按照同样的方式选举一名替补者。如果一名负责孤儿事务的官员去世,那么他的父系和母系亲戚应当在十天内指定死者的一名堂兄弟来继任,如果没有这样做,那么每个相关的人都要受到处罚,直到指定新的监护人为止,每人每天的罚金是一德拉克玛。我们知道,如果不任命法官,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但是一名法官不能像一名仲裁官那样大喊大叫,更不必说在那些预备性的程序中说话声音胜过那些党派争论了,法官的权限若有争议也不能保证进行充分的审判,因此组织一个良好的法庭法官人数既不能过多,也不能太少,致使能力不足。在每一案子中,法官应当了解有争议的双方,要有足够的时间反复进行预备性的调查,详细把握案情的经过。因此有争议的双方首先要在他们的邻居和朋友面前受审,这些人对有争议的事情是最熟悉的。案子审完后,如果当事者不能从这个法庭中得到满意的裁决,那么他可以开始向另一个法庭起诉。如果两个法庭均不能解决问题,那么第三个法庭的判决应当是终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