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克·吐温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0:46
|本章字节:6202字
当天晚上八点钟,寒气袭人,有两个人摸黑从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前经过。他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侄子。
“在路上等一会儿,叔叔,”菲特洛克说,“我到我的木屋去一下,用不了一分钟就回来。”
他问了几件事,他叔叔一一作答后,菲特洛克的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来了,两个人边走边谈。九点钟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酒店。他们穿过台球室时,那儿还聚着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风采的人。人群中响起了一阵仰慕的欢呼声。福尔摩斯先生频频点头示意,等福尔摩斯离开台球室后,他的侄子对众人说:
“诸位,夏洛克叔叔还有一些事情,要干到十二点到一点钟的样子;完事以后他会尽早下来,他希望诸位当中能有人留下来和他干一杯。”
“老天爷,他可真仗义,伙计们!”弗格森大声嚷着。咱们为古往今来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三呼万岁。嘿,嘿,嘿——”
“万岁!万岁!万岁!嗷——”
欢呼声在酒店里回荡,这呼声包含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衷心爱戴。上楼时,叔叔轻声责备侄子:
“你干吗要把我拖进来?”
“我想,您不愿默默无闻吧,是不是,叔叔?好,那么,在一个开矿的屯子里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为了这个才说那句话的。别看那些家伙称赞您,可是只要你不干一杯就这么走了,他们就会骂你是势利眼。再说,您说过有好多家常话要跟我聊,这也得聊到半夜呀。”
这小伙子做得不错,而且做得很聪明——叔叔承认这一点。这小伙子还有一件事也做得聪明,但他除了自己知道,没有和别人说过——“叔叔和别人就在一旁——这可是一个‘不在现场’的有力旁证,铁证如山。”
他和他的叔叔畅叙了约摸有三个小时。快到午夜的时候,菲特洛克·琼斯走下楼来,在离酒店十来步远的黑影里找了一个地方等着。五分钟以后,弗林特·布克纳摇摇摆摆地出了台球室,几乎擦着他走了过去。
“我摆平他了!”小伙子自言自语地说。他继续目送着弗林特·布克纳的身影,“再见——再见——妥了,弗林特·布克纳。你骂我母亲是个——好吧,我不在乎。现在都了结了;朋友,再散最后一次步吧。”
他沉思着回到酒店。“从现在到一点钟是一个小时。我们要跟这些家伙一块儿呆着:这可是‘不在现场’的好证据。”
他领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到了台球室,那里挤满了迫不及待的拥戴者。贵客请大家举杯畅饮,室内一片欢腾。人人喜笑颜开,恭维声不绝于耳;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有的引吭高歌,有的开讲趣闻轶事,一杯接着一杯,欢饮只恨夜短,酒宴达到了高潮。差六分钟不到一点的时候,只听得一声巨响——
轰隆!
霎时间,众人无声无息。只听见那巨大的响声在山谷间久久回荡,越来越弱,终于听不见了。这时,人们哇的一声朝门口冲去:“什么东西炸了!”
一个声音在门外的黑影里响了起来:“是在山谷那头,我看见闪光了。”
众人一窝蜂地往山谷里跑——福尔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尔曼,所有的人都跑了过去。一英里的路他们几分钟就跑到了。借着提灯的光亮,他们看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坚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却无影无踪,连一条破布和一丝木屑都没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见了。人们到处搜寻,突然,有人大吼一声:
“他在这儿!”
千真万确。人们在五十码开外的沟里找到了弗林特·布克纳——不如说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无生气的东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纳。菲特洛克·琼斯和其他人赶快跑过去看个究竟。
验尸用了十五分钟。陪审团的头头汉姆·桑德韦奇提交了结论性报告。报告在一连串生搬硬套的华丽辞藻之后,最后才说到现场的情况:“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审团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后未造家室,也无财物,只剩房屋一间,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魂灵,阿门。”
陪审团草草收场,赶快挤到大队人马中去,因为那里才有大家关注的焦点——夏洛克·福尔摩斯。矿工们一声不响、怀着敬畏之情排成一个半圆,围住了已成废墟的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场。在这片空场上,那奇人正踱来踱去,他的侄子提着灯笼跟在身后。他手持一根带子量木屋的遗址,量遮挡木屋的灌木丛到大路的距离,量灌木丛的高度;又在其他几处量来量去。他搜集了一条碎布,一丝木屑,还把不远处的一点泥土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后,然后收了起来。他用一个罗盘定了当地的方位,留出两秒的磁偏角。他看看自己的手表,记录了时间(太平洋沿岸时间),再校正为当地时间。他步量了从木屋遗址到尸体之间的距离,并根据潮汐的影响作了校正。他用一个袖珍气压计测定了海拔高度,又用一个袖珍温度计量了气温。最后,他很有气派地点点头说:
“好了。诸位,咱们回去吧?”
他领着大队人马向酒店走去,众人再也憋不住了,热烈谈论起这位奇人来,对他交口称赞。其间也夹杂着有关这场悲剧的探讨:起因如何,谁是主谋;等等。
“嗨,有他在这儿真是万幸——是吧,伙计们?”弗格森说。
“这可是本世纪头等大事,”汉姆·桑德韦奇说,“准会传遍全世界;不信,记着我这句话好了。”
“说得对!”铁匠杰克·帕克说,“咱这屯子可要出名了。是不是啊,威尔斯·法戈?”
“嗯,你问我呀——要问我怎么想这件事,这么说吧:昨天我出两块钱一英尺买的那片‘一条龙’矿,今天兴许就有人出十六块一英尺的价!”
“没错,威尔斯·法戈!哪个新屯子也没有过这么好的运气啊。唉,你看见他搜集碎布片、泥土那些东西了吗?那叫眼力!什么也别想躲过他那双眼睛——全在他手心里攥着呢。”
“是这么回事。在别人眼里,这些东西什么都不是;可在他眼里头,那是书啊,老大的字在上头印着哪。”
“你这个比方绝了!那些零七八碎的玩艺儿里头都有点儿蹊跷,它们还以为只有天知地知呢;可是,露馅啦!这些把柄一攥在他手里,它们都该告密了,没错,你就记着这句话吧。”
“伙计们,如今我不用担心他是来跟那个小伙子阿其斗法的了。这可是件大事,没有长远的眼光不行。对付这一团乱麻,要的是科学性,要的是学问。”
“我想,事情走到这一步咱们大家都高兴。高兴?老天爷,也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了。阿其要是有心眼儿,在一边好好看着,看看这人怎么干的,准能长不少学问。可是他不,他一头钻到树丛里头,什么也没看到。”
“没错,我也看见了。不过,阿其还年轻。过一阵子他就能多懂点儿事了。”
这个问题太难了,大家七嘴八舌,谁也说服不了谁。提到的几个嫌疑人又一个个因不合格被否定了。除了年轻的希里尔,没人接近弗林特·布克纳,也没人真跟他斗过气;对所有想接近他的人,弗林特·布克纳都没有给过好脸色,不过也没激烈到能动刀子的份儿上。从一开始,一个人的名字就在大家的嘴边上,这就是菲特洛克·琼斯,可直到最后才有人说出来。是帕特·利雷先提起他的。
“啊,是呀,”众人说,“我们也都想到他了,他倒是有一百个理由杀弗林特·布克纳,再说,他要是那样干也不足为奇。可是,有两件事解释不通:第一件,他没这么大的胆子;第二件,出事的时候他根本不在那儿呀。”
“这我也知道,”帕特说,“出事的时候他跟咱们在一起,在台球室。”
“是啊,连出事前一个钟头,他也一直在那儿。”
“这就对了。也算他走运。要不然,头一个怀疑的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