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海上花开(4)

作者:石一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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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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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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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558字

这么写的时候,张红旗觉得很痛快,像报了一箭之仇。但她很快就写不下去了。斥责陈星的每一句话,都像把什么连筋带肉的东西从自己的心里撕了出去。她不由得又想起陈星的苦衷来:他也不容易。如果没有自己,他会活得洒脱得多。


张红旗慢慢把写了字的纸揉起来,揣进口袋里,又换了一张新的。这一次,她的主题就变成了自怨自艾。她说:就算你要跟我分手,也得挑个时候啊,刚到美国就来了这么一出,我怎么受得了。我自己在这地方生活,本来就不容易,你还这么沉重地打击我。还说最亲的人呢,最亲的人有这样做的吗?


接下来,她就详细地写起她有多么“不容易”来。从课程压得人透不过气,到不知道怎么和美国人打交道;从听不懂许多美国俚语,到坐地铁的时候怕被黑人抢包;从天天吃面包连口粥都没有,到熬夜的时候喝了太多的咖啡,结果反而失眠了,第二天眼圈都是黑的……


写着写着,她恍恍惚惚的,仿佛忘记自己已经和陈星分手了。她觉得自己还可以向陈星絮叨,对陈星撒娇。张红旗的脸上不禁浮现出了笑容。


这种美好的感觉,终于被下课的嘈杂打断了。学生们一个个收拾起书包,迅速离开,张红旗还呆呆地望着写满了字的信纸。


她随即又思想斗争了起来:要不要把这封信给陈星寄过去呢?最后她决定,还是寄吧。不管怎么样,也应该让他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下课午休的时候,她没有去食堂吃饭,而是直接去了邮局。这天的午饭,便只能在邮局旁边的“汉堡王”吃一块钱一个的汉堡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苦战,张红旗终于熬过了最初的“拓荒”阶段。这时,她才像初次睁开眼睛一样,认真观察起纽约这座城市来。


回家要看的参考书也没那么多了。她每天都会多坐几站地铁,随便找个出口出去,闲逛一会儿。她没有买地图,因为地铁站牌比地图还清楚。刚开始,她会去那些著名的站点,比如麦迪逊大街,第五大道。后来,把这些地方逛遍了,她便向没有名气的站点深入下去。


她用了二十多天,把纽约逛了个大概,得出的结论是:这里很无聊。楼啊房子啊,长得倒是和北京不一样,但人的生活却是大致相同的。有些地方,一天到晚都有无数西服革履的男女像奔马般走着,快餐车前边排满了等咖啡的人,一辆一辆的黄色“福特”出租车在路边排队,心烦气躁地按喇叭。还有些地方倒是安静,但却充满颓败的气息,连楼都是破烂不堪的,路边偶尔坐着几个头发花白的人,脸上挂着怨天尤人的神情。奢侈品店永远幽静地空着,折扣商场一天到晚挤满了人。


北京不也是这样的吗?最大的不同,大概只剩下人的肤色了。


张红旗想起许多年前,父亲有个朋友到纽约“公派考察”过一圈儿,他回国后带着震惊的表情,感叹道:“美国的楼可真高呀。”


但这些年,根本没人感叹美国的高楼了。倒是那位叔叔,有一天却从一栋北京的高楼上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据说他贪污了不少公款。


这段时间,张红旗也交了几个朋友,其中有留学生,也有美国人。出于“地主之谊”,两个美国女孩邀请她去看过一场棒球比赛。纽约洋基队。比赛是周末晚上开始,但他们中午就过去了,找了块草地铺块布,吃面包和火腿。草地上还有许多人,尽是一家老小,都是这种吃法。这就算过周末了吧。


比赛快开始时,她们就随着人流,蜂拥入场。可因为买的是便宜的票,离球场实在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个小圆点在红土上跑。要看得清楚,还得抬头看大屏幕。这和看电视转播有什么区别呀。


两个美国女孩倒是兴奋得很,洋基队打出好球,她们就和所有人一起雀跃。体育场里欢声雷动。张红旗坐在这些兴奋的美国人中间,越发感到陌生。


等到比赛结束,大家又去喝咖啡。美国女孩对张红旗说:“你们中国人是不是都很含蓄呀?”她们说的是张红旗在球场不跳也不叫的事。


张红旗笑了笑,说了句例行公事的话:“我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当然,张红旗接触的美国,还是一个留学生眼里的美国。她知道,所谓“真正的美国”就像冰山一样,沉在下面呢。可她恐怕是没什么机会看到的:白人富豪们的庄园游艇固然不会邀请她;必须经过黑人聚居区的时候,她也会低着头,抱着书包,迅速通过。


况且,对于冰山下的真美国,张红旗也未见得有多么大的兴趣。这算是他们这代北京孩子的一大特点。


这段时间,她也给陈星打过几次电话。她想:虽然分手了,总也可以打打电话吧。就当是熟识的同学聊聊天么。因为分手就闹得老死不相往来,这也太小心眼了,不是她张红旗应该有的风格。


虽然她努力揣着一颗“平常心”,但真到按下那些号码的时候,心还是会咚咚跳。可是每次的一腔热情,却都迎头被泼了凉水。陈星的口气总像心不在焉,又像在躲闪着什么。到最后,他们的通话还不如拨号的时间长呢。


“你在哪儿?”


“北京。”


“北京哪儿?”


陈星支吾了一下,说是“中关村”或者“安定门”之类。


“哦。你还好吧?”


“还好。”


还好就挂了。


到后来,张红旗自己也对打电话没有兴趣了。但这并不代表她不想他。分手这么久了,假如遇见什么特殊的事,她的第一反应还是猜测陈星会怎么说。甚至看见路边有人抽烟,她都会想到陈星抽烟的样子。


张红旗感觉自己像溺水的人——还没有淹死,已经被无边无尽的绝望吞没了。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她疯狂迷上了写信。越是伤心越要写,越是看不到希望越要写。写信不是溺水者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是她肺泡里的最后一口空气。空气越稀薄,味道越甜美。她一封接一封地写了下去,并且一封比一封长。有一段时间,她还用电脑写,但后来又觉得用电脑不如手写有“感觉”,竟然把那几封信用手抄了,又寄了一遍。


渐渐地,给陈星写信成了张红旗的第一心理需要。她也养成了一个习惯:不管在学校听课还是在图书馆看书,手边都放着一支笔、一叠信纸。每当有了空暇,就在纸上写两句话。她甚至产生了一种幻觉:自己和陈星并没有真的分手,他们只是被迫换了一种相处的方式。而写信,就是他们秘密交谈的唯一渠道。


在信里,她向陈星讲述自己的生活,讲述自己心中任何一个小感想。在讲述的过程中,她也体会到了写信最大的好处:可以不考虑对方的感受,一古脑儿地说下去,尽兴为止。她还可以说出许多优美的、抒情的话来,不像他们过去说话那样,总是以日常语言为界,谁都不好意思往深了说一步。


张红旗感叹:对于两个矜持得近乎孤独的人来说,还是写信好。


可是再长的信都有结尾的时候,她最终要回到“现实”里来。在那些清醒的夜晚,张红旗不禁泪流满面:要是早点发现书信的妙用,他们会走到今天吗?


也许是出于尊严,在每封信的结尾,张红旗都会添上这样一句话:你不必给我回信。仿佛有了这句话的掩护,她才敢于走到邮局,把信寄出去。


陈星倒真听话,他果然一封信也没回。每次张红旗从邮局出来,都盘算一下:这已经是第几封了?数字逐渐上升,已经远远突破了两位数。而据第一封信寄出,又过了多长时间呢?几乎记不得了。


张红旗不禁揣测起来:是他没收到么?不可能呀,信封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他家的地址,不会有错的。那么就是他不想回了。每次这样想,张红旗立刻就被莫大的悲哀笼罩了:她爱上了一个多么绝情的人呀。


但是张红旗很快反驳自己:陈星不是那样的人。也许他认为一旦回信,会给她带来更大的伤害吧。


她更明确了这样的想法:回不回是他的事,而写不写是自己的事。既然她需要写信,渴望写信,那就应该不管对方的反应。


而有时,张红旗也想:如此孜孜不倦地写信,是不是说明在自己的潜意识中,还对陈星存有一丝希望呢?


同样是出于害怕受伤害的原因,她立刻否定了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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