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同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0:51
|本章字节:7254字
手边放了一张你的照片。大二的你,二十岁。一件驼色的毛衣,一条牛仔裤,一双帆布鞋,没有发型,笑得很不知所以。我还记得那一天早晨,你为穿什么样的衣服而头疼。最后因为没有时间了,于是胡乱穿了一件,却也在十年后的我看来,蛮清爽的。
现在看来,那时你处心积虑做的一些搭配,常常以失败告终,而随意搭上的服装反而显得像你。当然,那时的你是不会明白的,而如果没有当时你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今天的我或许还在老路上一路到底吧。
我记得二十岁的你焦躁不堪,宿舍的兄弟们都在聊天,准备出去通宵电脑游戏时,你表面上欢呼雀跃,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学的,四年之后,我该怎么出大学?岳麓山下,橘子洲头,情人滩上,你也混迹于人群之中,看着每一张相似的脸庞,你心里最大的担心是:难道他们都已经知道未来去哪了吗?为什么只有自己那么傻?
傻到没有钱买电脑,只能用稿纸一遍又一遍的写日记。因为不知道该写什么,所以哪怕写错了一个字,也要重新重来一遍,字一点都没有提高,稿纸却费了不少。看着一叠又一叠的稿纸和从未发表过的文章,心里居然没有一丝的疑惑,只会告诉说:哇,昨天晚上又写了6页呢!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成了大文豪,这些稿纸可真的就值钱了”——这是几乎每天你最乐的时候。
那时很多杂志社很尊重作者,所以你也就常常会收到退稿信。上面写着多类似,却又少不尽相同的话。无非是谢谢你的支持和参与,只是你的选题和文笔不太适合他们杂志,谢谢你继续的支持。你把这些退稿信一一留着,很大程度的原因是那些来信上都印了各个杂志社的名字,你偶尔打开看时,总幻想这是发稿通知。你也偶尔会在别人面前拿出这些信来,让他们误以为你和很多编辑的关系相处得得体——嗨,那时的你生活得无所畏惧般的谨小慎微,任何一点点小的改变都会让你变得自豪。比如“那个编辑居然自己回信拒绝我了,我拿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名字了呢。”
写到这里时,我其实很想对你说:虽然你在外人看来挺二的,但也谢谢你那种不要脸的应对方式,让我一直走到了今天,从未害怕过。
终于第一篇文章发表了,稿费是30块。你当然没有把稿费取出来,而是好好的折叠起来,放在钱包里,供人随时瞻仰,然后很不经意的说:嗯喏,这笔稿费还来不及取出来呢。直到稿费过期,你才把它好好的收藏起来,从未有过兑现它的念头。
这30元的稿费背后,你大概前后花了200多元请客吃饭庆功。有些人对事情的投入是为了生活,你那时的投入是为了证明你可以。
在医院长大的你背着你爸报考了师范大学中文系,以致于你和你爸将近两年没有对话,近乎绝交。直到你发表的第一篇写父亲的文章《微妙》发表在了省刊上,被你爸看到为止。他开着车第一次主动去学校找你,请你吃饭。你在去见他的路上,带着170多页的稿纸,取名叫《杀戮》,故事写的是什么我现在忘记了,因为它没有发表过,甚至你当初写它的时候也就没有想着要发表,我记得你对你爸说的第一句话是:爸,你看,我现在能写那么多。
你爸从来担心的就是你大四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担心你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资本,担心你连你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你那时居然没有没有拿着发表的文章对你爸说:爸,你看我能发表,我水平够高了。
你甚至提都没提那篇发表的文章,你拿着稿纸说:你看,我多能写。我写了两个多月了,每天都在写,一点都不累,也不是老师布置的作业。说着说着,你眼睛就红了,你知道自己一直让他们担心,你在没有能力时,只能证明自己不怕苦。而他们也终于第一次相信你真的不那么怕苦。
你学会了说“我很好”。
“我很好”不是指你终于熬到有了钱,有了朋友,有了人照顾的日子。而是你终于可以习惯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人照顾的日子。“我很好”是告诉他们,你越来越能接受现实,而不是越来越现实。我没你们想的那么脆弱,离开你们,我一样能过得很好。
你听说参加各类比赛拿奖可以加素质分,于是从大一开始就参加各种比赛。很多比赛只有几个人参加,所以只要认真参与,主办方一般都会给你三等奖,而一个院级比赛的三等奖能够加两分素质分。所以作文大赛,歌唱比赛,辩论赛,演讲赛,戏剧大赛,运动会,甚至书法篆刻大赛你都参加了。
你花了十元钱在路边刻了一个名字,然后印在纸上,交给了组委会,获得了三等奖——这个故事成为了你得瑟许久的故事。你丝毫没有为自己投机倒把感到羞愧,现在的我多少会觉得“当时怎么能这样?”,可二十岁的你满脑子都是“如何与别人不一样”,“不一样”是个特别特别大的命题,于是你会节约一天的伙食费去刻一个章,你也会拿着精心写的作文去参加比赛,组委会的师哥告诉你:你的文章很好,应该是第一名,但是另外一个师哥要找工作,所以这个第一名要让给他,你还有很多机会的。他还没有说完,你便迅猛的点头,你心里想:得奖本来就赚了,还获得了学长当面的肯定……
那时有人说你是个极其大方的人,你其实知道自己是个极其计较的人。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计较的人常常会在事情发生时计较,而你在事情发生前就想好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当结果不如你想的那么坏时,你能都欣然接受。所以他们有人说你没心没肺,说你二百五,你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自己是不是真的挺傻的,现在的我告诉你:其实你一点都不傻,只是你从来没有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
“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你大四毕业正式进入湖南电视台工作时,你租了一辆车搬家,你当初一个行李箱到的长沙,4年的时间,它便成了一车的东西。四年时间,你得到的永比你失去的要多。
你曾遇过一些你爱的人,因为你没有钱而离开你。
后来,你学会了快速甄别发展对象的品性。
你曾因为领导不信任你,而一个人步行两小时落泪。
后来,你学会了如何让领导相信你,并支持你的工作。
你曾因为同事排挤你,而一个人专注于工作。
后来,你也明白了工作在职场中的重要性。
你曾被老同事欺负,你学会了如何尽量尊重新人。
你长时间加班到清晨,你学会了如何调整团队的工作流程。
当然,你也并不是一直都凄凄切切的生活在冷宫之中,期间,你也犯过很多错误,失去了一些本该一直继续的朋友。失去了一些本该关系更好一点的朋友。
但成长不就是这样么?不是学到就是得到。
你成长中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当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
在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的过程中,我们都走过一样的路。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分辨得出什么是你的光芒。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扶你一把的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这十几万字是我这些年,一点一点记录下来的。每年每年的不同,却每年每年的相似。这些图片是我每次出去,努力拍摄下来的。因为每一幅风景都在我们的成长中过去,唯有如此你才记得住你经过的它们。
所有二十岁的你们,所有三十岁的我们,成长不易,青春不难。如今我们在纸上相见,便是一种欣喜的遇见。
有人会因为我们的缺点而讨厌我们,但也会有人会因为我们的真实而喜欢我们。我们不必让那些本不喜欢我们的人喜欢上自己,而是要坚持让那些本该喜欢我们的人尽快发现自己。
不如我们定下一个誓约,看看十年之后,我们彼此又在哪里?听着谁的歌,看着谁的字,身边的人又是谁?
封面的照片可以换,我希望你们能够把自己的青春放上去,也希望这本十年的成长能够陪我们到下一个十年。
刘同
20121006
谢谢你捧起这本书
和我一同经历过往十年的青春
当你合上最后一页
有没有想一起分享感受的人
请把我送给a
让我们都成为彼此青春的见证者
我叫刘同。现在住在北京四环旁边一个叫沿海赛洛城的楼盘里。七年前也曾经幻想以写字为生。但无奈学识有限,北京太大,我写出来的那些字都不够成为我容身的砖瓦城墙。还好,我生性贫贱,嘴贫性格贱,从不抱怨自己的遭遇,所以投身传媒这一行,至今。
以前我是城市旅人,为工作奔走城市间;后来他们叫我职场达人,为生活奔走于工作。
现在,我和你一样。依然在路上。
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