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子合唱

作者: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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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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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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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2220字


作者:老王子


说来不怕你们笑话,在我还是个处男的时候,我就想,等我尝过了女人的滋味,就死了去吧。有了这想法以后,很快,我就顺理成章地尝到了那种似是而非的味道。但之后,我有些失望的发现,原来这并不是我以为的,世界上最好玩的事。


“出来了?”


“嗯。”


“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好像也就是那么回事)。”后半句我咽了回去没有说出来。


“那我趴下来了。累死了。腿酸。”


那姑娘边说,边俯身来,把***盖在我胸口上,停止了动作。这是,我突然明白,自己大概一时半会死不了了。我并不愿意为此而死。百无聊赖之中,我惟有又拉她起来,一阵摇晃。边摇晃,边走神。我想,从今往后我只有继续糊里糊涂的生活了。我一定会死,但看来不是现在了。不说别的,至少要再多做几次这个再死吧,虽然虽然也就这么回事。


回想起来,人生中的第一个重要的关头就是这样过去的,我很沮丧,简直比我哥哥还沮丧,并由此觉得有一点理解他,且不再觉得他讨厌。


我哥哥比我大六岁,他眉头下垂,眼小个高,总是一副很沮丧的样子,他沮丧的原因多数都是没办法把自己天生的卷发变直。这可真够可笑的。他经常拉着自己的额发,骂骂咧咧。而我们虽是兄弟,我的头发却不知为何比他要直,完全看不出弯曲,我始终觉得头发弯曲没有什么不好,但他仍旧非常羡慕我,整天和我粘在一起。哥俩经常旷课在县里晃悠,打打桌球,烧烧荒坡,看看黄色录影。当时街上刚开始卖摩丝,价格贵的吓人。“据说一点点就可以把卷发拉直!”他在录像厅的大沙发上压低声音告诉我,激动极了。但买时不可能的。我们没那个钱。而我和他一样想知道摩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在我看来,把他的头发弄直根本就是不可能。之前他试过无数种办法:用老鼠夹子夹,用鸡蛋清和草木灰抹,一天洗三次,留成长头发拉直了版面挂在脖子上但没有一次成功的,他反而因为花在镜子前的时间太久而被家人斥为“喜好打扮”、“贾宝玉一个”、“失去调教而完蛋的悲剧典型”、以致多年以后,无论家族中的哪个男丁,只要他敢在自己的发型上表现出一点点的个人追求,即会被长辈们归咎为受了我哥哥的不良影响所以我的家族至今都是一个所有人发型都非常烂的家族,这让我非常痛心,痛心而羞耻。那个看完录像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起来到了百货公司的摩丝架下面,来观赏那些闪闪发亮的、不锈钢质地的小瓶子,趁营业员不注意的当口,一把抓住,反复地在瓶子表面摩挲,赞叹,屏住呼吸,然后深深吐出。瓶体上的女人眼神挑逗,双唇鲜艳欲滴,头发狂野地形成一道弧线,我觉得那道弧线美得像极光,也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似乎跟那些瓶子高贵、圣洁了起来。那个下午,我看到了我人生中以往不曾看到的高远之处。我认为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掌握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大秘密:“在白羽城建设路紫金白活商厦的第六排画家上,有一瓶伟大的摩丝,他们瓶体冰凉、触手坚硬,外面裹着厚厚的塑料膜,可以使人类的卷发变直。”


但这个下午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因为我哥哥是一个比我勇敢得比我多,有出息得多的孩子,他开始为了一瓶摩丝去做他所有可以做的事情。他试图撬开家里的抽屉;在放学路上向低年级学生收“过路费”拿着100块的假钞去路边摊买1毛钱的烧饼跑去卷发不提,我哥哥是个英俊少年,英俊而脑子不好使,所以他的这些行动全部宣告失败了。他的英俊始终没有办法给他换来一瓶摩丝。事情闹得很大,他被学校留校察看,也和自己的爸爸大打出手,然后他只身一人离家出走,留下消息说自己要去海南,从此杳无音讯。剩下我这个不甚英俊的,沉默寡言的弟弟在家乡吭哧吭哧地读书。只有我知道,发生这些事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哥哥“加入了黑社会”,他不过是想买瓶7块5毛钱的摩丝。但谁又会相信呢?我像个洞察世事的老者一样,在心底叹了一口气,然后和所有的大人们一起,假装不记得家里有过这么一个人。


“等哥哥得到了一瓶摩丝,大概就会死了去吧?”我心里经常这样想。看到身边走过一个满头钢丝、意气风发的男人,我也会嘀咕:“拥有这么多摩丝,他怎么还不去死?是了,他想要的大概是别的东西。”我慢慢知道,人们想要的东西,大抵不过是钱和女人。为了钱和女人活着,到底不能算个体面的事情。所以慢慢地,那种“等我,就去死了去吧”的想法,又再次回到了我的心里。而我也开始明白,以后不论走到哪里,这想法都将不再改变干吗?在这世上占到了便宜,不赶快去死,还想怎么样?每个人来到世上,最终都会变成骗子,既然每个骗子都是要死的,我认为由自己来决定这件事比较有自尊。我也在大型体育馆里听过某些人的讲座,也跟着人群一起挥舞手臂“:掌握自己的命运!”“扼住命运的喉咙!”“我一定能成功!”但谁能控制自己的死亡呢?我,无可置疑,也肯定是个失败者。我在将死的暗示里努力活着,一直到眼下这个年纪。我心里的想法是:“等我也结次婚,生个孩子,就死了去吧!”


这也算不上什么混账的想法。生活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不如去死。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达到必须独立生活的年纪。由于赖在家里实在丢人,我只好想大多数青年那样,背静离乡来到了这个沿海城市讨生活。这个城市里的主要生物即使是人,也和我通常见过的不甚一样。尤其是我相当感兴趣的女人。且这里的女人并不对我有特殊的兴趣。我遗忘藉以安身立命,引人注目的东西,在她们看来似乎都无足轻重。所以此地虽是沿海,我却时时生出“这里是沙漠”的感觉。这里的沙漠没有响尾蛇,我没有办法捕蛇为生,也没有仙人掌,我甚至不能做一个花匠。我可以辨认最好的羊肉,可以用嘴巴模仿蛙叫引来鱼群,还会帮牛和狗剥皮,但这些本事在这里都更像笑话。我应该坐着地铁直接去马戏团。而不应该理直气壮地站在阳光下,对所有的新鲜事物都跃跃欲试。花了很大的力气,我才找到了一份编辑短信的工作。面试的时候,我手舞足蹈,几乎要给那个胖子老板跪下,已让他相信我非常热爱他和他的公司以及,这份工作能给我的薪水。我给他将来三个鬼故事,唱了一段地方戏,点了五次烟,希望他可以爱我。他脸上的肉抖了十次之后,拍拍裤子站起来,大手一挥,当场决定录用我。上班的第一天,我一怒之下写了一百条黄色短信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打造了我外出务工生涯的第一个奇迹。这家短信公司的名字叫“激浪”,加上我只有四个编辑,一个出纳,以及老板本人。胖老板租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民房给我们办公,然后希望人们可以藉由我们写出的短信油然而生一种“激动地拿着手机反复上网冲浪”的感觉。有了工作之后,我借了个小房子,孤独地住进了这个城市的西郊。并开始打起精神,日复一日地研究、试探这个我不了解的新世界。由于大家看起来都很高深,我尽量显得聪明以防止受到轻视。最初,我试着和所有对我表现一丁点兴趣的人交谈,然后观察他们的举止,并尽力记忆、模仿,然后,我学会了包裹本地话在内的不下五种方言,却几乎忘了自己的乡音。再接着,我成功地交到了几个“朋友”,我和他们一起吃饭,面带微笑,不多说话,只有他们对时下流行的电影、杂志、等我有所涉猎的东西大加谈论时,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些我的观点,我自以为有价值的“真实想法”。但当我发现每次我一开口都会导致气氛变得很严重滞后,我就乖巧地退出这些聚会。


即使不得不出场,不得不交谈,也只是选择一些新出的黄色短信来让女同胞们惊声尖叫,调节气氛。而我的忧虑,我的欢乐,我的推心置腹,我的无话不说,让我自己也觉得肉麻而羞耻,他们变成了一群支离破碎的泥塑小人儿,被我关进深深的地牢,并在门上贴上了“不宜接近”、“小心!他咬人!”之类的标签。每当看着周围的人们充满自信地彼此交谈,野心勃勃,生活越来越有希望,彷佛永远活在阳光之下,我就五雷轰顶,心内如焚。我不断地生病,吃中药,写更低俗的短消息,来抒发自己那些不敢示人的情绪。说实在的,我越来越觉得,只有远离人群才能让我获得安全、安宁。才能让我看见心里的神明以躲开他的追踪。我舅舅曾告诉我,即使我离弃了神,神也不会离弃我。这让我非常恐惧,以至于常常在走路时频频回望。我无疑是一个离弃了神灵的人。如果神灵真的找到了我,我会用所有的钱给他买张车票,让他走得越远越好。


我已和包括哥哥在内的所有亲戚们疏远了联系。我早已过上天天洗澡的生活,不再能属于家乡,而我也学不会在肉里加糖,更无法属于此地。这让我消瘦,沮丧,像蜥蜴般容易激动。没有朋友的我,经常躺在床上默默流泪,幻想自己是各种温柔的事物,幻想自己在他们之中,不被歧视,安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人生蒙混过关。眼泪流干,幻想破灭之后,我只有拎着一副折叠板凳,光顾门外的一家酒馆,穿着尽可能随便,把自己打扮得尽可能像个真正的汉子,伸着脖子尽可能大声说话,叫一份红烧肚裆,一份酒香草头,一壶黄酒,迟到天色昏暗。喝醉了之后,我会给我做菜的师傅强行拉话。大师傅原籍山东,菩萨心肠,在确认了我的人生和他一样悲惨之后,还会把我送回自己的家,甚至表露过要把女儿嫁给我的想法。我拎着的折叠板凳是我从家乡带来的,它出自我的某位先祖之手,多年前,我揍哭了所有的表弟才抢到了这副板凳。我坐在这副板凳上会想起我的哥哥。我就想,我哥哥真是个传奇人物啊!当然,传奇人物他妈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到了海南三年之后开始错字连篇地给家里写信,或者打回来一些断断续续的要钱用的电话。从那时起,他与家族之间的联系开始了缓慢的恢复。他开始理解家长们,家长们也开始接受他。这种彼此接受的原因,大概和我现在的感觉一样我们都在变得越来越像我们那些失败的长辈,而长辈们也开始明白我们不可能像他们幻想的那样出色,除非我们不是他们亲生的。据说起先我哥哥在海南给一个日本人开车,开的是“林肯”(他在电话里相当得意)。再后来,那个日本人破产,欠了他一大笔工资没有发,只身逃回了日本。接着他只好去开出租车,开了一年多,觉得实在吃不了了这个苦,就去了一家专供外国人娱乐的赌场做发牌手。再之后的消息就开始模糊,语焉不详。最终,1998年,他终于从海南回了老家,见面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知不知道整个海南游几辆劳斯莱斯,几辆凯迪拉克?”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身后带着一个矮小的南方女人,一个孩子,以及一大堆发出馊味的椰子。他身穿满是碎花大汗衫,喜欢去正派人都不去的露天茶座喝啤酒。邻里四座大惊小怪,呼之为“圣人蛋”。想到这里我哈哈大笑,一遍假装跟哥哥对话,一遍把自己喝的烂醉,我是酒鬼中比较安静的一种,每次喝醉,我都觉得那些芳香的酒味会在我身体发酵,变成山茶、茉莉一类的事物。而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又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自己幻想的那么美好,只不过是个悲伤的胖子罢了。虽然喝醉了,但我拎起板凳回家的时候还是非常小心,尽量沿着一条直线移动。那些喝醉了酒在城市路灯下大呼小叫、满载而归的人一定不是我这样子的。尽管羡慕他们,我仍然觉得自己缺乏经验要变成那样,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个城市对我而言,是个非常难对付的东西。也只有醉酒,能让我鼓起一点点勇气。三步之遥,路沿着石外的公路上方,就是呼啸而过的我不能应付的轻轨,而十步之遥,路对面,即使成群的拿着兵器的老人们。这是当地最常见的灾难性的场景。我无法接受轻轨,也不知道如何让看待这些乐观的老人。他们往往天不明起床,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兴致勃勃的冲进隔壁大学操场上练剑,决斗,吼吼哈哈,像在拍武侠片。给他们知道世界上有我这种避避就就的年轻人,一定会杀了我祭旗。有些怪异的老头子还喜欢把帽子别在腰里,一看到人,就转身,突然翻开冒顶,路出里面笑嘻嘻的头颅,吓得人心底发凉。每当遇到这样的时候,我就只有快速逃离。那时,我常常穿着荷兰足球队的队服,像一个跳动的橘子,更像夜里的一颗火星。毫无疑问,我是夜幕下最明显的闯入者,我觉得自己傻透了,也怕的要死。我得再这么仓皇地逃上10分钟,才能到达我住的地方。这地方虽然远离云贵和欧洲,却是典型的卡斯特地形,整个小区长满了钟乳石,冷冰冰,黑乎乎。望着它,我往往瞬间醉意全消。我总觉得这里除了我并无别的生灵。更没有适合结婚的漂亮姑娘。没有姑娘就没法结婚生子,没办法结婚生子就得继续恶心地活着,一想到这一残酷的事实,我就心如刀绞。


但我说过哥哥是个传奇的人物。他虽然下场不好,虽然也得到了摩丝,却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去自我了断。我妈妈的口头禅是:“血缘是个非常厉害的东西。”彷佛是为了验证这句话,我哥哥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是他第二次试图进入我的生活。难道是神灵看到我的背叛和痛苦,派他一个迷途知返的典型来救我于水火?那是个晚上,白天我在公司只编出了10条生日祝福短信,正担心自己会不会被裁员,晚上他就敲我的门。我早已把他当成了生活中的“历史人物”,根本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对此的惊讶,只要冷漠处之。他只有一个人,也一定坐了很远的车,却一点风尘仆仆的味道都没有,满头直发,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身崭新的休闲装,脖子里还有时髦的纯白色围巾。我几乎要不认识他。他坐在我的床上,二话不说就和我聊起周星驰的电影,彷佛他离家出走八年、和我疏于交谈的十年之后又突然来找我的原因,只是为了和我聊聊周星驰的。我只好告诉他,我在一家短信公司做编辑,我的工作就是写祝福短信,色情短信,政治笑话,有时还要写一些招聘男女公关的启事,而我做这么多事情我的工钱还是几乎只够付房租,而我在写色情短信的时候,我觉得我曾经受过周星驰电影的启发“不知道我这么说你是否能明白?”他果然听得几乎要睡着,他说你是读过书的,有文化的人,和我不一样,你的工作我“听***不懂。”我试图向他解释,瞥到他用着一部很不错的诺基亚,就试图接过来演示,没想到他警惕地拒绝了,然后自说自话着从包里掏出了一部《逃学威龙之龙过鸡年》请我看。那片子我十年前就和他一起看过了。十年了,我看着他的直发,想,这个世界发明离子烫也有十年了吧?现在,他的头发比我还要直了。可我只是觉得他图。“这人真土啊,”我心想,然后恍然大户要问点别的“你来干吗啊?嫂子呢?”“离婚了。”他笑笑,很不自然。“自己跟别人跑了,被我接上撞见,房子孩子都归她,然后我自己一个人出来了,来这里找点事做。”我很不熟练地给他泡了一杯茶,然后意识到他根本不会喝。我的窗玻璃前几天被院子里踢足球的孩子们弄破了,碎玻璃的光直接映在他脸上,像清明的水流。后来,他说了句“没意思”,就掏出手机发消息,接着开始拨电话,我没再理他,自己拎着水管接在龙头上,打算冲个澡。我住的这个小房子,更像本卡斯特小区的某个小山顶洞之类的地方,若不是一些损坏的墙面都有红砖露出,我真会以为这里是岩石结构。洗完澡,我从厕所出来。突然一个人就被我哥哥开门放了进来。竟是个活生生的姑娘,我立马抓了件衣服捂在身上,那姑娘却毫不在意,被我哥哥拉着,两个人径直就坐在了我的床上。那姑娘没有要和我说话的样子。我注意到她的头发很直,和我哥哥的一样直,皮肤很白,年纪也不大,说一口带口音的普通话,也不知道是哪里人。意识到时我哥哥的女人之后,我不太敢看她,他们的对话都是在说一些我根本没有看过的电视剧和游戏,我也没有办法加入,略施招待了之后,我搬出一大堆自己的书和杂志给他们看,让他们自己玩,然后自己坐在电脑前上网,因为我只有这么一个房间,根本就没有办法离开。但不一会儿,背后的床上传来了一些暧昧的声音,我一扭头,发现他们竟已关掉台灯滚在了床上。床上一团乱,我看不清他们的脸,接着,就传来了喘息的声音。我惊呆了。我的心比我的床还乱,意识到什么也不能做之后,只好在qq上和朋友说这个晚上实在太荒谬,我说,因为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并且我没有说的是并且他居然能在人生地不熟的状况下马上勾引了一个姑娘来和他搞,并且还是在我的床上!说完这些,我回过头,看到自己的那些可怜的书和杂志被他们弄的一塌糊涂,有的压在身下,有的踢到了床尾,有的飞到了地上,简直眼冒金星。


神奇的哥哥心满意足之后,对着沮丧的弟弟宣布自己并不会常住下来。只是先住几天,找到新的房子后马上就搬出去:“我也看了,你这里住不了我们俩。”他说的“我们”,便是他和这个神气的小姑娘了,我哥哥叫她“小猪”,我怀疑大概是“小朱”,到叫朱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他们搞完之后,径直睡在了床上,我只好自己打了一宿的地铺。第二天上班,我累得半死,毫无灵感,作为一个有些短信编辑的我,竟然一条像样的消息都没写出来。这么过了苦不堪言的一周后,我哥哥,这个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有多有钱的哥哥,竟然再次出人意表地租下了本小区一间带小门面的房子,做起了我们祖宗三代都没有做过的买卖卖活杀爆鱼。这期间,没有任何家乡的人给我电话询问我什么。我想过这人可能不是我哥哥而是狐仙,但又不好确定,只好天天到他店里去吃免费的爆鱼。香喷喷的嫩鱼进了嘴,感觉无比真实,销魂,我也就不在意这个哥哥是不是妖怪了。哥哥发现我酗酒的问题,但他没有像长辈那样来直接制止我,而是不断地劝我:“少喝酒,多吃鱼。”因为“鱼有营养”。我心底暗笑着,鱼没少吃,酒也没少喝。迟到自己有些内疚的层次之后,我偶尔会帮他算账收钱,他在旁边看了,会说:“你们读过书的脑子是不一样。”有时他也会用一些时髦的概念,说:“你们80后,脑子是不一样。”我听看五味杂陈,屁都放不出一个。小朱一周大概会来找我哥哥三、四次,她是个神秘的人,我猜不出她是干什么的。有时我觉得她自己可能是在菜场买菜,有时又觉得可能是发廊洗头妹,但问她在哪里上班,她总是说“厂里”。至于什么厂,她没说,我也没多问。相处久了以后,我妈妈的话再次发挥了威力,所谓“血缘是个非常厉害的东西。”我开始逐渐觉得自己和哥哥的共同点越来越多,俩人的默契也渐渐多了起来。他和我一起喝酒,吃夫妻肺片、猪头肉和爆鱼,我喝醉了以后像个神经病一样对着月亮背唐诗,他也不嘲笑我,眼睛里分明闪烁着赞许的光。世界上即使没有一个人欣赏我,我也还有一个哥哥。我心想。


“我的手机短信编的非常好!”


“嗯!我早就知道。”


“你看看这条,这条,都是我写的!”


“一看就知道是我弟写的,别的人写不出来的。”


“为什么?哪里看出来的?”


“啊,我就是能看出来!”


一条条的短信念过去,我觉得我们渐渐变成了蓝色。夜已经很深了,我们越来越轻,像两个英俊的阿拉伯王子,坐在飞毯上。我们不会永生,写完了下一条短消息,我们就一起去死,哥哥倒在我腿上,不知道是醉的,还是困的。他的头很重,如果当初读书,一定比我强。正睡着,他突然再梦里告诉我:“如果我打呼入,就把我的头左右摇一摇。”接着又沉沉睡去。不一会儿,真的就打起呼噜来。我乐得心花怒放,等他一打,就将他的头左右摇动,然后他回复安静。然后他再打,我再摇,如是者三,我困意全无,乐此不疲,直到天亮,我发现我和他一起睡在他爆鱼铺背后的床上,小朱只穿了内衣,赫然睡在我和他之间。我醒来的时候,他们二人都还在睡觉。我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走出了他家。爆鱼铺要到下午才开门,一个大盆子放在铺子中间,里面的青鱼正默默游动,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清新的腥味,让我心情爽快,出了门就大声哼起了歌来。


晚上下班的时候,接到哥哥一个电话,说是约我去kv唱歌。我答应下来,心中又起忐忑。早先kv这种东西刚刚兴起的时候,家里的大人们倒是也热衷过一段时间,曾经带了我一起加入到他们之中。如今回想,总是一伙脸色暗淡,衣着鲜艳,发型奇怪的男男女女,各怀鬼胎地来到一间灯火灰暗的包厢。大家按照家长的指示着装,都是自己最得意的梳妆,无奈这里根本不是展示的地方。时间么,只是短短的一小时,大家都是又想唱,又不肯掠了长辈的兴头,因此只能默默地坐着听了一个小时的“样板戏”,亦或是“骏马奔驰保边疆。”如果有哪个姐姐忍不住,唱了一首算是很保守的,早已过时的王菲之类的,也会被长辈们皱起眉头点评为:“歌不成歌,调不成调”、“呕呀嘲析难为听”、“你们唱的东西我们都欣赏不了”、“歌词根本就是胡写的嘛”,活着是“你的嗓子根本就是没有韵的”。“你老是慢了半拍”,然后只好饱受打击地坐在角落,觉得自己一生都没有希望了。那样的场景,简直是想起来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而他们欣赏的,大多是一些从小就练声,20岁刚出头就能顺流地操起名族唱法的小青年,这样的人,我无法成为,即使我死后变鬼也不愿意上他们的身。从小就离家的哥哥,估计是没有受过这种折磨的,不知道“去kv唱歌”,简直就是本家族年轻人的禁语,居然就活生生地提出了这种邀请,姐姐上次来,不过是一起去逛了街,妹妹上次来,我根本就没有去见他,弟弟也不过只是得到了一起吃饭的待遇。这个邀请,让我在办公室里呆坐了10分钟,到厕所洗了三次手以后才稍微平复了下来。到了约定的kv,我发现那不是一个我以为的地方。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可以“叫小姐”的k歌房,而不是我和同事们曾去过的好乐迪一类的地方。哥哥应该是误入的吧?我心想。我进门坐下的时候,哥哥和小朱显然已经到了一会了。小朱正在唱一首粤语歌,发音异常的标准,让我小有震撼。也许她是广东人?我心里想着,她已经唱完了。接着是我哥哥的歌:《把根留住》,几乎是十年前横扫海南的流行音乐代表作。他第一段唱完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整个high起来了,十年了,十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我觉得我一瞬间全都明白了,我拼命地拍手,朝着他举杯,一口没喝完就已有了醉的感觉,他似乎接收到了我的情绪,第二段唱得愈发荡气回肠。十年前,我上初中,是个窝在县城图书馆里看《高老头》,一周要去一次医院的怪孩子;十年前,他在海南,拉直了头发开出租,吃椰子和椰子糖,他在星期的kv里长《把根留住》。我想起他寄回来的一张照片,他的头发不但是直的,而且是金黄的,他站在金黄金黄的海滩上,背后是金黄金黄的海面,脸上是灿烂的笑容,远处是金黄金黄的太阳。他黄得像一只海蟹,黄得连本体的英俊都显得丑陋了,但一想到他简直是一个自由的人,我就自惭形秽。轮到我了,我默默地点了一首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刚唱了两句,他就抓起话筒跟着合唱了起来,以往唱歌,我最讨厌人家跟着一起唱,但这一次,我分明感觉到了一种水乳交融的亲切,非但如此,他唱得比我有力,比我要好,甚至连我那平庸的声音,也跟着他一起出彩了。小朱站在他背后吊住了他的脖子,接着,又从背后绕过去给他点烟。但烟雾也没有让他十足的中气有丝毫的松懈。我觉得自己迷醉在了他的嗓音的沼泽之中,激动不已,以致有些哽咽。


“其实我唱得最好的就是张学友。”他得意极了,但这得意一点也不让人讨厌。


“我也喜欢张学友,但我唱不了你那么好。”


“你嗓子还行,咱家人嗓子都不错的。”


“你跟你弟弟合唱个郑中基和张学友的《左右为难》吧!”小朱跳跃着在边上点歌。


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妈妈桑再次走进来打招呼,我想轰她出去,我哥哥倒是圆滑地示意她坐下,满面堆笑,甚至拥抱了她。她巨大的假***顶住我哥哥的胸口,像一对核弹头,我看了看小朱,她毫无反应。兄弟二人的合唱依旧是完美无缺,连妈妈桑都鼓起了掌,也难怪,专程到这种kv里唱歌的人实在是少见吧?在确定了我们不再点酒,也不需要小姐来陪之后她离开了,临走前留下一个灿烂德媲美海浪的笑脸和一句有力的:“好好唱!”


之后唱了多少歌我是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和哥哥都喝醉了。我虽然脚步有点不听使唤,但已是还是清醒的,小朱扶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一对***紧紧地贴在我胳膊上,我的下面肆无忌惮而不听使唤地勃起了,把醉酒和欲望以同样的强度向世界表达着。此刻这个世界很安全,对我而言它大概只有醉倒在包房沙发上的哥哥和在我身后的小朱。我在脑子里背诵了一遍《将进酒》,又背诵了一遍《梦游天姥吟留别》,就此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白的的床单,白色的蚊帐,白色的被子和枕头。我看了看周围,确定是在我哥哥家,接着门外传来了炸爆鱼的声音,我不禁觉得自己似乎是回到了家乡。过了一会儿,爆鱼的味道越来越近,原来是小朱端着一盆新炸好的鱼来到了我的面前,我顿时觉得饿坏了。小朱咯咯地笑着,说:“昨天你们两兄弟也太开心了,看喝成这个样子。”我说:“我哥没事吧?”小朱说:“没事,外面生意好得很,他有的忙活了。”边说,小朱边把自己手里剃好刺的一些鱼递到我手里来,我顺着那些鱼拉了一把小朱的手,她就一下子倒到我怀里来了。热乎乎的爆鱼和小朱一起贴上了我光溜溜的年轻的身体,我幸福得眼泪几乎都要落下来。如果小朱能够为我生一个孩子,我就愿意去死!小时候,我特别爱吃牛血冻,当时是一个只有三颗牙齿的老头在学校门口卖,一天中午,我用大人给我买菜的钱买了一大块牛血,那块热乎乎的牛血贴在嘴上,让我幸福到了此刻。而此刻之后,这种感觉,将被小朱的双唇取代。哥哥在外面炸着爆鱼,噼噼啪啪的声音传到了房间里,我把小朱紧紧地按在身下,用力抽动着,她只是不断地抽气,浑身颤抖,发不出声音。我以为她要晕过去了,就停下来,由于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急中生智,给她讲了个黄色笑话。小朱回过神来,大笑着,狠狠地掐了我一把屁股,说:“哥俩一对神经病!”我问:“我哥哥会怎么样?”小朱说:“他会背唐诗!”然后满脸绯红。我大吃一惊,看看自己,看看窗户纸上的哥哥的身影,渐渐地有些迷惘了。我分明看到青色纹身正从我的腰际长上来,我撑在床单上的手指也变得粗糙,拇指和无名指上的老茧透着一股新鲜的、扑克牌的味道,我忙去摸自己的头发,居然是丝毫没有弯曲的直发,而且赫然是中分,我的脚底传来一阵奇痒,那是多年海边生活才能泡出的脚气,小朱也开始摇晃着我说:“老公,不要停啊”我突然觉得自己原来是一个无比乐观的人,我心里包藏的对生活的热爱,对人世幸福的渴望和逃脱惩罚之后的快乐,都压抑不住地迸发了出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办法,不就是变成哥哥吗?我觉得开心极了,抹掉手背上的油渍,擦了擦被油熏得有些酸痛的眼睛,看看自己腰间的肥膘,身下表情迷离的女人,狠狠地冲刺了起来。我使出全部力气,用已经变得十分浑厚迷人的哥哥嗓子对她喊道:亲爱的,我深深地爱着你!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一个动辄去死的人了,我要赚大钱,养全家,我要每天晚上和自己的女人搞,跟她生两个孩子,不论她是在kv上班,还是在菜场买菜!我要赚满三十万,去海南翻本,我要重新开始。刘中原上周来电话,说约好了明天和他一起,先去海南,再一起参加个培训,他都联系好了,培训完了就可以去非洲,去做外服,去赚外国人的钱,不过你不要担心,我会带着你和孩子们一起去。有老人,有后辈,即使不体面我也要坚持活着。我还会站在即将离港的船头,浮于这与十年前一半金黄的海面,身后站立着你们我的老婆和孩子,权当此地即是天涯海角,悲伤沼泽,不再回首往昔,流连不已,此地以后,将是另一个人生,另一个世界。我还将劝说我那忧郁而木讷的弟弟与我同行,告诉他:“别再编手机短信,也不要再相信沙漠里的女人,和我出海吧,到金色的海浪的深处去,等你和我一起到非洲走上一回,再死了去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