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05
|本章字节:10218字
暴力不是单纯的动作
西方很多国家开始探讨死刑废除的问题。这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就是波兰大导演克里斯朵夫奇士劳斯基(krzyszofkieslowski)的《十戒》(decalogue),《十戒》包括十部短片,也就是西方基督教裡十件不可以做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件就是不可杀人。
「不可杀人」,很短的一个句子。
影片一开始讲一个小男孩和妹妹感情很好,后来妹妹意外被卡车司机压死。之后,他随身带着妹妹的照片,和一个没有办法解释的心结:他恨所有的司机。这个心结变成他积压暴力的来源,在他十八、九岁时,有一天,他无缘无故地坐上计程车,然后在荒郊野外,把司机杀了。
看到这裡,我们会觉得这个司机很无辜,他不是压死妹妹的司机呀!但暴力本来就不是有对象性的,当潜在的某一个对生命愤怒的东西一下无法遏止时,就会爆发出来。这是电影的前半段,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的暴力,后来男孩被逮捕了,接下来的处理更為惊人,所有的人都说他十恶不赦,说他很坏,最后他被处死。处死的过程中,在法官的监视下,一个人去替刑具加油滑润,试试看够不够力量,察看底下接粪便的盘子有没有弄乾净,整个拍摄的过程让你看到一个合理的谋杀竟比非法暴力更加恐怖。
这是奇士劳斯基在电影裡面一个非常哲学性的探讨,其实「不可杀人」不特指合理的杀人或是非法的杀人,不可杀人就是所有的杀人行為都是不可以的,不应该有差别,当这个孩子杀了司机,是杀人,当这个孩子被判刑,也是杀人,奇士劳斯基要揭露的是所有合理的法律背后,与暴力有关的东西。
暴力往往不是一个单纯的动作,暴力本质呈现的是人性复杂的思考,所以欧洲有很多的案件会作非常深入的探讨,才做出判决,甚至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悬而未决。
文明社会裡的暴力
在兰屿為核废料抗争的那段期间,有朋友传真连署书给我,要我签字。我想到不只是核废料的问题,还有台湾本岛两千多万人对少数达悟族的一个暴力。这个暴力让我们理所当然地把核废料放在兰屿,电是我们在用,兰屿还没有电的时候,发电的核废料就放在他们的土地上。这是暴力,可是我们觉得这是合法暴力,没有人会去抗争,直到达悟族人自觉了,要抗争了,力量还是非常小,甚至可能沦為政治利用,让人產生同情,到底还是一种暴力--在文明的社会裡,暴力看起来不像暴力,却又确确实实地使人受害。
我们看到美国每一次的出兵,都说是联合国的决议,他在争取暴力的合法性,他是為联合国出兵,不是為自己。暴力在迈入文明社会后转化形态,找到合理的位置,这是奇士劳斯基在电影裡所要抨击的,不论在法律上如何為自己辩护,暴力还是暴力,你必须承认这是一个暴力。
在核废料的抗争中,我期待着眾人暴力能被提出检讨,却没有发生。有人提出另一个方案,说核废料若是迁离兰屿,那就迁到本岛吧,选出的六个本岛地方裡,有五个是原住民的村子。如果我是原住民,我会意识到这是暴力,可是我不是原住民,我不容易觉察到自己正在施予一种暴力--当你强势到某一个程度时,你不会意识到强势到了某个程度,不管是阶级、国家,或是族群,本身就会构成暴力。但要產生这些自觉,并不是那麼容易。
我今天如果买一张飞机票到兰屿,我不会察觉到那个地方所受到的暴力压迫究竟是什麼?但当一个族群发展到最后,连姓氏都不见了,怎麼能说不是暴力的受害者?兰屿有一个好作家,叫夏曼蓝波安,他找到自己的名字,可是我去兰屿的时候,很多人告诉我,他自己姓谢,我问為什麼都姓谢?他们说因為报户口的人姓谢,所以他们都姓谢了。
夏曼蓝波女对我说,他现在叫作夏曼蓝波安,可是很难写在身分证上,因為格子不够长。强势是一种暴力,儘管达悟族人数那麼少,少数要服从多数,所以让他们放弃他们所拥有的特质亦不為过。如果有一天这个族群发展出一个巨大的暴力,是不是也能这样对我们?
我在一本集《新传说》裡,写了一个发生在台湾的真实故事,关於一个阿里山邹族的小孩子汤英生(这当然也是汉族的名字),他离开他的族群,下山到台北一家洗衣店打工。后来他要赶回家参加族裡的丰年祭,老闆不答应,扣着他的身分证不给,两个人发生衝突,最后他杀了老闆和他的孩子。表面上这是末满十九岁男孩汤英生的暴力事件,可是当时有很多作家连署,希望把这件事作為一个族群的议题进行讨论,因為族群有仇恨,因為邹族人一直在读吴凤的故事。
吴凤接触的原住民就是邹族,那个出草后来被感动到痛哭流涕的族群。但歷史证明,吴凤是汉族编造出来,推行王化政策的人物,歷史上没有吴凤这个人,可是这个故事却还是在流传。出草是一种暴力,但编造吴凤的故事何尝不是?我认识的一些邹族朋友说,每次他们在嘉义上课,读到这个故事时,就会故意缺席不要上课,因為他们
就是割下吴凤头的人,嘉义到处都是吴凤的塑像。我的意思是,暴力有两种:一种是一看即知的暴力,另一种是看不出来的暴力。出草、汤英生杀人是属於前者,而吴凤的故事、法律的死刑则是后者。
强势与弱势文化
经由教育、文化、媒体,不断去压抑另外一个人或一个族群,就是暴力。在美国,印地安人的保护区,也是一种暴力。小时候我很喜欢看西部片,看着懦弱的警长和很厉害的抢匪杀来杀去,当然满足暴力的癮。可是这裡面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情节,就是一定会有一个娇弱的白女人,突然被红番抢走了,红番抢人当然是一种暴力。於是,白人追追追,然后用蒙太奇的手法,用交错的镜头,让白人在女人快被红番强姦的那一刻及时出现,把红番杀了,女人获救。在我们的意识形态中,这些原住民跟红番是应该死的,我们满足了暴力的合法化。
你把所有暴力影片连结在一起的时候,会隐约感觉到这是在教育我们,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所谓强势和弱势文化之间的某一种关联。
如果我是印地安人,我怎麼去看待原本是祖先居住的土地,而今变成白种人行使优越感的地方,而它即使被保护,也是像在动物园裡的动物那样地屈辱--原本应该在山野裡奔跑的豹,而今被栅栏围住,所有野性的东西都无法发展。这裡面牵涉到的暴力本质是对生命的征服,在文明世界裡面变成荒谬了,就像最后一匹被列為环保动物
的狼,对着大地哭嚎的那种荒凉性,最后丧失的是人类高贵的品质,接着反暴力的形态一起消失了。
当你读完贾平凹的《怀念狼》的时候,那匹走向旷野的孤独的狼,就是人类最后的高贵品质,那种不被环保、不被豢养、不被驯服的孤独--狼驯服了就是狗,都变成狗以后,只有宠物,自我的征服性和自我的挑战性不存在生命裡面。
妇人明月的手指
在我书写短篇集《因為孤独的缘故》中的〈妇人明月的手指〉时,其实是台湾发生最多暴力事件的时候。我写一个女人去银行领了六十八万元,在钱被抢走以后,她想要把钱抢回来的反应。在那一剎那,她那被豢养的中產阶级个性裡面属於狼的东西跑出来了,所以她紧紧抓着钱不放。那个抢钱的歹徒原本没想到要动刀,将钱抢走就抢走了,可是当她的狼的个性出来的时候,对方狼的个性也会出来--暴力是相互的。
在歹徒用开山刀挥砍时,我在旁边加了一个场景,是一个小孩在玩玩具衝锋枪,就对着歹徒噠噠噠噠扫射。这是一个荒谬的画面。可是在荒谬背后,我们注意到,连小孩子的玩具都有暴力本质;我们思考一下,尤其男孩子的玩具,有多少是跟暴力有关的?甚至你看看电脑裡面的game有多少是跟暴力有关的?可是长大之后,家人又跟他说不可使用暴力,可是他的玩具和游戏不就让他学习暴力吗?这裡面
的矛盾到底该如何解答?对孩子而言,游戏比正规教育影响力更大,為什麼我们又要暴力成為禁忌,却又要在游戏裡面去完成?
〈妇人明月的手指〉裡有几个重要的场景,第一个是抢匪出来的时候,第二个是妇人的手指被砍断之后,钞票和手指一起被带走,然后妇人一直跟别人说,她还感觉得到手指和钞票的关系。关於这段描述,我没有任何科学的证据,可是我有心理上的证据,这笔钱对她这麼重要,需要紧紧握住,儘管手指被砍断,还是会黏在钞票上,远远地她仍然可以感觉到手指与钞票紧紧依附。这当然是一个荒谬的逻辑,所以我另外安排了一个台湾很有趣的角色--大学生,读很多理论的书,但现实生活经验很少的人,来告诉明月,这是不可能的,因為中枢神经一旦断了以后,不可能再有感觉,明月滴着血听他讲一长串的科学理论。这又是另一个荒谬之处!
妇人明月从中小企业银行中提领了六十八万元,才走出银行就遭遇了抢匪。抢匪的动作非常快,明月猝不及防,一迭厚厚的钞票已在抢匪手中了。
明月先是一楞,在一剎那间,以前从报纸、电视上看来的关於抢劫的种种全部重现了一次。但是,她毕竟是一个强悍的妇人,一旦反应过来,立即奔跳起来,叁两步追赶上了抢匪,向抢匪头上重捶一记,随即紧紧抓住那一迭厚厚的钞票,如母亲护卫失而復得的儿子一般,再也不肯有一点放鬆。
抢匪与明月在热闹的大街上拉扯一迭钞票的景象引起了一些路人的旁观。抢匪是一名叁十餘岁黝黑健壮的男子,他或许觉得在眾目睽睽下与一名妇人拉扯的羞耻吧,因此露出了恼怒凶恶的表情决定吓唬一下这不知好歹的妇人。他的左手仍
紧抓住钞票,右手已迅速从靴筒中抽出了一把锋利的开山刀。
「啊!」
围观的群眾看到了凶器,一哄而散。唯独一名约八、九岁的儿童,手上拿着一把玩具衝锋枪,忽然兴奋了起来,按动机关,衝锋枪便噠噠噠噠向抢匪扫去。
我一直觉得这个小孩是在写我自己,大概就是小时候看到驯兽师把头放进狮子嘴巴裡的那种快乐。孩子一下子兴奋起来,好像发现他的玩具衝锋枪好像可以变成真的;孩子的游戏是假的,可是一旦变成真的时候,那种快乐和兴奋一下出来。我知道台湾现在有一种叫作野战营的活动,有些爸爸妈妈会把小孩送去接受魔鬼训练;有个朋友觉得自己的小孩顽劣不堪,就把他送去魔鬼营,结果那个小孩回来说:「不过癮,有没有比这个更厉害的?」
我们的正规教育好像是要把一个个活泼泼的生命,变成动物园裡面的熊猫,变成保护动物,原本他们应该在山林裡奔跑,却都被关闭起来、囚禁起来。
我不知道陈进兴小时候有没有玩过玩具衝锋枪?就在剎那之间,你会发现社会所谓的暴力跟儿童玩具之间的连结,恐怕都不是我们平常会特别想到的问题。
抢匪一脚把小孩踹倒,回过头来,向妇人明月大喝一声
「还不放手,找死啊!」
看过许多警匪片的妇人明月对於这样千钧一发的时刻反倒有种十分不真实的感觉。她惊惧地看着距离自己双手只有几公
分的锋利的刀刃,已完全失去了主张。
这个城市其实还没有冷漠到眼看妇人明月被抢劫而不加援手的地步。在远远的街角的公用电话亭,已经有人悄悄地打一一九报案了。
但是抢匪已被激怒了。他似乎已不完全是為了抢钱而是觉得妇人太不给他面子,便下了狠心,一刀砍下,斩断了妇人明月的几根手指。
最先斩断的是妇人明月的左手的叁根手指。血流如注,一迭千元大钞的蓝色票面顷刻染得殷红了。
妇人明月也许是吓呆了,并没有立刻放手。这更激怒了抢匪,便狠狠剁了几刀,彷彿在砧板上剁断猪的强硬的腿骨一般,使妇人明月一时失去了九根手指和一部分的手掌。
妇人明月因此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指黏在一迭厚厚的钞票上被带走了。抢匪临走时还骂了她一句:「死了没人哭的!」便跨上摩托车,向西边逃逸而去了。
「我的手指--」
妇人明月仔细再检查一次。果然,除了右手大拇指还在以外,其餘的九根手指都只留下残缺不全的骨节,一圈血红的印子,尚自滴淌着鲜红的血。
有几个胆大的路人又开始逐渐围拢来观看,看到妇人失了手指便摇头惋惜着。
「损失了多少钱呢?」
「六十八万。」
「啊!唉!」
路人们有着对失去手指和失去钱的不同声音的嗟嘆;但最终都无奈地离去了。
「发生了什麼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