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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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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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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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240字

他进入我,年轻拙笨的身体紧紧压在我身上,令我动弹不得,只有随他摆布。他亦没有经验,两人久久不能相悦。翻云覆雨时掀起的风,让我一颗颗起鸡皮疙瘩;还有痛楚,血,以及下部汩汨的流津,我颤栗——他却益发兴奋。


自然不曾提起,在他有欲求的时候也一直顺应。我想是身体的自然流露,尤其是在裸裎相对的时候,瞒不了人。除了心灵,身体当然也会寂寞,所以难以抗拒诱惑。


我也有错。


我伏在阳台栏杆上良久,直到天空转成暧昧的微暗。


终有一次没逃脱。


他大力拖我入水,溅起巨大的水花,我没头没脑跌进,只觉深如大海。


情欲深如大海。


他在瞬间扑向我,焦渴如将死的鱼。我们紧紧相拥,翻江倒海,是两条活生生的龙,水声四溅,有如惊涛骇浪,席卷我们。挣扎,缠绕,我奋力咬他。


但只十余分钟后,他便颓然滑下,满脸的不甘——是他接过的腿骨不能支撑。他脸上的挫败。


我折身将他按入水中,极轻——他的身体软滑如鱼,然后慢慢俯身。


引导他,接受全然不熟悉的人生姿态,适应不得不的仰视,而仍然保持自己的力量和生命规划,耐心而从容——第一次是主导者。


相继到达高潮。


安静互拥,世界化成一片呼吸声,在小小的卫生间里波光潋艳——从没有过的贴身贴心。


此后便总是如此:由他开端,声势逼人,一泄千里,发射全部的欲望和精力,如火如荼;然后由我,沉静地收尾,柔顺如水。极其默契。


他仿佛初识我的身体,惊喜无尽,欲望难耐。但是我常常走神,不明白此刻与他交缠的人是不是我?或者是不是我到底重不重要?


我怀孕了。


试纸上浅浅的一道红线。


我想要儿子。


想要一个男孩,有与他一模一样的冷峻眼神和自尊表情,笑起来也有与他一模一样的甜蜜酒窝,高大英挺,沉默茁壮。但是是我的,孕育自我的身体,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完完全全地属于我。


要一个完完全全属于我的男人。


要生命中不能动摇的地位。


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脱的紧密关系。


我不敢想象如果生了女儿该怎么办,也许会抱着她痛哭一场。


再爱又如何呢?再呵护又如何呢?女人完全不能自主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命运,谁能保证一个女人的幸福呢?


其实还早的很。但是我已经买了许多孕妇装,想象自己腆腹而出的样子。医生说胎儿将是a型或b型,不是他也不是我,是我们生命的交汇,血肉交融,我和九信将在我们共同的孩子身上,永远结为一体。


我告诉九信。他愣住,忽地抓住我问:“真的,是真的?叶青,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他几时这样失控过?


喜不自胜。


万般宠爱,仿佛我是他的新欢。


再不应酬,下班准时回来——他以前总说应酬无法推掉。回家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样?”听我说一切都好才松一口气。为我买种种离奇古怪的食物,从来不与我起争执,怕幅射晚上禁止我看电视,为了让我打发时间也为了胎教,大雨天气满城寻觅我最爱的叶圣陶翻译的《安徒生童话》:一套十六本,淡绿色封面,有清简的线绘插图。我最后一次看到街上有售,似乎还是高中的事。


然而九信还是买到了,簇新。


这个男人早已是手眼通天。


夜已深,他忽然用力抱住我,扳得我翻身,贴近我的腹部,细细聆听,呼吸焚如烈火:“我们马上就是三口之家了,是不是?”


我温声说:“是。”抱紧他,在黑暗中他的身体竟微微震颤。


很快,七个半月之后,我们将有一个完整正常的三口之家,如同在这城市里,任意敲开一扇门后会有的一样。


而在他的童年时代,尚不流行“单亲家庭”的说法,他是不名誉的私生子,人群之外的异类,一直一直,在陷落的边缘,摇摆不定。我与孩子,将是他生命中的牵绊,为他的人生定位。他只要一个三口之家罢了,除了我,还有谁可以给他?


益发觉得腹中胎儿的珍贵。


想给他一个好名字。


问天?问地?问乾坤?问心?问情?问未来?


深觉“问”这个姓不好,起出来的每个名字都是对生命的悬疑不定。我宁愿儿子简单糊涂,从不追问,做一个庸庸多福的人。


我对九信说:“你的姓真难起名字,不如随我。”


九信“唔?”一声,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他只是不愿跟我起冲突罢了,他怎么会答应。


没有一个父亲的姓氏可以跟随,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隐痛,对他有太多不能言表的背后意义。时至今日,岂肯放弃机会?


多半早就起好了名字,此刻且由得我乱想,等到报户口的时候,不声不响先斩后奏,我还能如何?


我还是起了许多“叶”的名字。


叶长青?叶荫?叶向阳?叶生生?叶欣?叶之果?


竟然更没有好的名字。才恍然知道,叶,是这样一种卑微的事物,默默地在花的周围,吸收氧气,运收养料,劳苦功高,鞠躬尽瘁,死都不能后已,还要化作春泥更护花。然而无人知道,无人记得,甚至以为叶的存在,只为了衬托花。


就好象我的存在,只是为了给问九信相夫教子。


我为之彷徨良久。


没想到这个问题解决得异常简单。


九信的父亲来了。


九信出事的时候他没有来,因为是焦点所在,他又不便爆光。年纪大了,当年的,知情识趣,鞍前马后,为他出生入死,加之守口如瓶的身边人,早就也是别人的领导了。自从退了下来,身份倍跌,没人愿意跟他,后来给他派的一个,是酒糊涂,逢酒必喝,一喝必醉,一醉就忘了上下尊卑,忘了自己的身份。想甩掉他,那人还要求给他解决一系列问题:级别、职位、房子、老婆单位……简直成了附骨之疽。


那几日,他愁作困城,焦头烂额。只是偶尔打来电话,断断续续的,不知是因为手机的缘故或是有人来了他慌忙关机。


听九信说,他还每天去办公室坐呢。多少新进的领导没有办公室,都对他这间虎视眈眈,他偏稳如泰山——一把手还是他一手提起来的,你们欲待如何?


而且至今不敢与九信相认。


每次来,皆鬼鬼崇崇,象这次,没有坐自己的车来,而是在街头搭的公车。长期小车出小车入,根本不知道公车都已改成一票制,无人售票,一元到底。他身上没有小钞,一张百元大钞要司机找,司机估计是看他年老,有心欺负——对知道他官阶的人来说,他是王上王,对不知道的人来说,他算个屁呢——不肯。他也无计可施,只得认了。


他自己光会说:“太不象话了。”“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呢。”“你有没有一点年轻人的样子。”


他是当笑话讲给我们听的——我们是他的儿子儿媳,不必避讳。


我只觉心酸。


要是我,早与儿子相认。撤职?退了的人,根本无职可撤。降级?三十年前的事了,就算是法律也过了追诉期了。而且如他年纪的领导,光我们所知名的,谁不是三妻四妾的——当然不是同时。


可是要真是我,在他的地位呆了三十年。三十年来,享尽荣华富贵,习惯了万人敬仰,永远戴着假面具做人。在官场的斗争里是最滑的老狐狸,最臭最硬的砖,我真的还会这样做吗?


难道不怕一人一口唾沫就把我淹死。


所以我也只能叫他“陈书记。”而他叫我“小叶”,问我工作好吗?身体好吗?然后意味深长地教育我,要如何如何。


十足象我们单位的党支部书记。


随即与儿子共谈天下大事。很久,简直让人错觉他就是为此而来,但是他终于转向我,难得地吞吞吐吐:“小叶,听说,你……有了?”


我一怔,忙答:“是。”


听谁说?当然不是九信。


或许我没有切肤之痛,所以我对他父亲始终没有恶感,总是父子一场,而且九信现在拥有的一切,从生命到地位到财富,哪一桩不是他给的。然而九信并不这么想,他父亲所给他的一切,都是父亲终生相欠,不过还本付息,另外还有最大的王牌——他是他唯一的儿子,而且血液中并无不良遗传因子,陈氏血脉将由九信沿续。


而他的父亲也就这样接受了,连儿媳怀孕都要经过不相干的人才能知道。


咦,我竟忘了,我腹中胎儿其实该姓陈。


果然他提出。


九信冷笑:“你要他跟你的姓,凭什么呢?有什么理由呢?明明是姓问的父亲和姓叶的母亲生的。”


他很着急,语无伦次:“九信,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你其实也是陈家的后人,我年纪也大了,”他惨伤地低头:“我这一生,再也不会有别的人叫我一声爷爷了。”


一头白发苍苍。触目惊心。


我暗暗拉九信衣角,他拂开。


“那么如何解释呢?向无关的人。怎么让大家相信这个孩子无端地姓了你的姓,而居然跟你一无关系?本来就人言纷纷的。你要真能不理这些口舌,我早就不会姓问。”九信又冷笑。


“可以说是过继给陈家,由我认为义孙。”老先生竟说得胸有成竹。


连我亦啼笑皆非。这种异想天开的主意。或许他真是老糊涂了。


“也只是他们说几句闲话,又有谁敢当面说。再说,其实很多人早就知道了,我不在乎了。”


九信脸色凝重,起身为他杯中续水,然后站得笔直,开口叫一声“爸”:“可是我在乎。不错,是很多人知道,但是没有真凭实据,母亲已经去世,你不承认,我不承认,任何人都无可奈何。但是如果这个孩子姓陈,就是送了把柄给人抓,坐实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既是父子,以后种种,都是无私有弊,浑身是嘴都说不清。其实姓什么都不重要,反正你知道他是你孙子就行。”


我大惊。


原来是这样。不是他父亲,是九信。


他要他父亲在政治、经济、人际关系等等一切上的援手,他要父亲做他的大靠山,却连嫌疑都要避得干干净净。巧妙地利用老人的负疚感及传种接代意识,占尽便宜,但是连一点都不付出。他父亲终会为儿子献出最后一点光和热,而儿子,只会在有用的时候叫一声“爸。”


而我和周围的人都一直以为是那个人的错。


我真的认识这个男人吗?


九信又叫他一声,声音非常诚恳:“爸,我想过了,或者可以叫‘问陈’?”


仿佛生生世世在追问这个陈氏男人当初的薄情负心。


我不要我的儿子陷进上上一代莫明其妙的恩怨。


我插言:“九信。我母亲上次来信,说我们叶家三个女儿,连一个姓叶的都没有,问我们的孩子可不可以在名字中加一个‘叶’字。我已经应了,我看可以叫‘问叶成’,成功的成?”


于是皆大欢喜。


他父亲临出门时,忽然又站住:“借我一块钱搭车。”


问叶成?


真的是一个好名字。


谆谆询问:那片青翠的叶,是否已经成熟,是否已经成功?天然代表了母亲的心。


我也只是凡尘母亲罢了。


那时我们已想办法为诺诺上了户口,他现在名正言顺地叫“叶许诺”,每天骑自行车到附近的中学上学,每天下午放学时一身的汗气和重重的书包象任何一个十七岁的中学生。


然而那段日子,诺诺明显地心事重重,曾看到他在书本面前呆愣良久,而神色恍惚。我怪异,问他,却不肯说。


再问。他嗫嚅道:“……就是这样的。虽然我跟了我妈,但我爸开始其实对我还可以,后来生了妹妹……”


我失笑:“傻瓜。小户人家,增人不增钱,一张嘴就吃掉半壁河山,添丁进口,马上捉肘见襟,当然只有减人最一劳永逸。难道我还养不起你?何况你又是另一场婚姻的产物,处处让她记着另一个女人,你跟我,又纪念了什么?再说你和你妹妹都是你父亲的孩子,稍微前亲晚后,叫她怎么不多心?你是我儿子舅舅呢。”


诺诺茅塞顿开,愁云全散。


我在说谎。对我,和九信,诺诺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见证,纪念那段出轨的日子,至今伤痕仍然,所以不敢触摸。九信,对诺诺反而极好,嘘寒问暖,大手笔给钱。谁也不曾提过让诺诺离开的事,就当他仅仅是因为我的好心而被收留的可怜孤儿,中间一切的过节都模糊。而一旦离开,就必定要想起他为什么会留下。


我宁愿忘却。


或许九信不愿。


那一次,我在厨房准备煨汤,拆了封才发现香菇不算顶好,只一犹疑,便立即决定去三站路外的农贸市场购买。


工作不过是第二职业,婚姻才是我的第一职业,九信此刻乃是我的老板,连老板的事都敷衍马虎,除非是不想混了。


匆匆出门,想:这种精神和态度,也就是阿二靓汤的来历吧。


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出门太匆忙,忘了锁门。轻轻一推虚掩的门,只听九信在说话。


“她走了?是请假还是……什么时候?去哪里了?……哦,我知道了。有没有她的地址?不,不必……”看见他拿着手机的侧影在客厅及阳台之间。


手里的袋子忽然千斤重。


我下了楼。找了家咖啡厅坐下来,要了一杯橙汁,慢慢地,一点一点吮吸,直到全部吮净了,还在用力地吸着。


我的腮都吸得疼了起来。


小姐对我侧目。


我看上去一定很象来开洋荤的土老俩。


再上去,九信的电话当然已经打完了。


也许根本就不是她。只是任何一个人,生意上的朋友,当年的同学啊。也可能是换了一个她。


那也不要紧。


我和九信都已经有了经验。


他知道该如何进击,对家中封锁消息,在两个女人之间掌握适当的分寸。我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必要的时候以攻代守,出去算丢掉回来算捡到。夫妻生活,本来就是一场持久战。运气好的人,可以打一辈子——所谓白头到老。


再不会象以前了,针锋相对,全力以赴,终至两败俱伤,血肉横飞。那样的输赢,其实都是输。这样的呢?没有输和赢,也许也都是输?可是我正学着不问问题。


我用手贴近腹部,感觉儿子在里面踢我——动荡不安,仿佛也体会了我的心境。


妊娠三个月的时候,反应极其强烈,觉得胎儿在我腹中翻江倒海,哪咤闹海——这点应该是象九信。


然后便太平无事,顺利成长,再无任何异常——这点,应该也象九信。


我将在六月做母亲,我的儿子将与万物篷勃的夏天一起到来。


他将是我生命的一切。至于九信……


我微笑。


无论如何,我是问九信的元配。


宣称:“我是某某的元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