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充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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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是王充对他的著作《论衡》以及《政务》所作的说明,用问答体写成,因此取名《对作》。它说明了写作《论衡》的起因和宗旨,《论衡》的内容和性质,以及想达到的目的。《对作》可以看成是《论衡》的一篇绪论,对了解全书的基本精神和王充的思想感情很有帮助。
王充反复强调他作《论衡》不是为了“调文饰辞”,而是由于“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当老师的“赋奸伪之说”,做大官的“读虚妄之书”,弄到了“是反为非,虚转为实”,“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的程度,面对这种现实,自己“疾心伤之”,“不得已,故为《论衡》”。他指出自己的写作目的是“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解释世俗之疑,辩照是非之理,使后进见是非之分”,并希望这些主张能得到君王的采纳,以便对政治和教化有益。鉴于桓谭等人遭受迫害的先例,他对《论衡》感到忧心忡忡,一再声明它“无诽谤之辞”,希望“可以免于罪”。在当时《论衡》遭到很多攻击和诽谤的情况下,他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原文】
84·1或问曰:“贤圣不空生,必有以用其心。上至孔、墨之党,下至荀,孟之徒,教训必作垂文,何也?”
【注释】
荀:荀子。参见13·5注。孟:孟子。参见1·3注。
教训:教诲训导。垂:自上施下。垂文:指内容在于教诲、开导的文章。
【译文】
有的人问:“贤圣不写没有目的性的文章,写书一定有其用心之所在。
上至孔子、墨子这类人,下至荀子、孟子这些人,为教诲训导后人一定写有文章留下来,这是为的什么呢?”
【原文】
81·2对曰:圣人作经,艺者传记,匡济薄俗,驱民使之归实诚也。案《六略》之书万三千篇,增善消恶,割截横拓,驱役游慢,期便道善,归正道焉。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故采求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拨乱世,反诸正,人道浃,王道备,所以检押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夫防决不备(11),有水溢之害;网解不结,有兽失之患。是故周道不弊,则民不文薄,民不文薄,《春秋》不作(12)。杨、墨之学不乱传义(13),则孟子之传不造(14);韩国不小弱,法度不坏废,则韩非之书不为(15);高祖不辨得天下(16),马上之计未转,则陆贾之语不奏(17);众事不失实,凡论不坏乱(18),则桓谭之论不起(19)。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故汉立兰台之官(20),校审其书,以考其言。董仲舒作道术之书(21),颇言灾异政治所失,书成文具,表在汉室(22)。主父偃嫉之(23),诬奏其书。天子下仲舒于吏,当谓之下愚(24)。仲舒当死,天子赦之(25)。夫仲舒言灾异之事,孝武犹不罪而尊其身,况所论无触忌之言(26),核道实之事,收故实之语乎?故夫贤人之在世也,进则尽忠宣化,以明朝廷;退则称论贬说,以觉失俗,俗也不知还,则立道轻为非;论者不追救,则迷乱不觉悟。
【注释】
艺:据本书《正说篇》“圣人作经,贤者作书”,《案书篇》“圣人作其经,贤者造其传”,当作“贤”。
薄俗:不良的风俗。与下文“实诚”对应。
《六略》:参见83·7注(24)。
横拓:横行,放纵。
游慢: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道:通“导”。引导。
介:通“芥”。小草。纤介:形容极细微。
浃(jiā加):彻,周全。
王道:王者治天下之道,这里指儒家的“礼治”。
检押:亦作“检柙”,矫正,纠正。
(11)防:堤岸。决:通“缺”。残破。备:完整,这里指修好。
(12)王充在本书《齐世篇》、《定贤篇》、《书解篇》中都表明了这种看法。(13)杨:指杨朱。参见8·2注(13)。
(14)孟子批杨、墨说:“杨子为我,是无君也;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又说:“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
(15)韩国三句:《史记·老庄申韩列传》:“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
(16)辨:通“辩”。争论。
(17)参见本书《书解篇》注。
(18)凡论:指社会上流行的各种观点。
(19)桓谭之论:指桓谭的著作《新论》。
(20)兰台:参见38·16注。
(21)道术之书:可能指董仲舒的《春秋繁露》。
(22)表在汉室:把写的奏章呈给汉朝廷。
(23)主父偃:姓主父,名偃,西汉人,汉武帝时任郎中。
(24)当:判决书。下愚:本义是智能低劣,这里指诽谤朝廷,目无法度,不可救药。
(25)以上事参见《史记·董仲舒传》。
(26)所论:指王充在《论衡》中发的议论。
【译文】
回答说:圣人写经,贤人写传记,是为了纠正挽救不良的风俗,驱使老百姓让他的回复到质朴纯厚的风俗上来。考察《六略》上著录的书达一万三千卷,全是表彰善行的制止恶迹的,阻止横行放纵的。驱使游手好闲的,希望有利于引导人们向善,回归到正道上来。孔子之所以写《春秋》,是因为周代的民风败坏了。所以表彰很细微的善事,贬斥极细小的恶行,整顿乱世,使它返回正道,伦理道德周全,王者治天下之道完备,用以矫正奢侈轻薄风俗的制度,规定得极为完备详尽。河堤决了口而不修筑,就有洪水泛滥的灾害;网破了洞而不织补,就有野兽奔逃出来的危险。所以周代的礼制不败坏,周代的老百姓就不会浮华轻薄;老百姓不浮华轻薄,孔子就不会著《春秋》。如果杨朱、墨翟的学说没有搞乱经传的本义,那么孟子也就不会著书了;如果韩国不弱小,法度没有废坏,那么韩非也就不著书了;汉高祖不争论得天下的道理,使用武力的主张没有转变,那么陆贾的《新语》就不会写出来了;各种事情的记载如果不失实,各种观点如果不坏乱,那么桓谭的《新论》就没有写作的缘起了。所以贤圣们著书,引用事实不凭空编造,言必有据而不胡乱编写。写的东西有益于教化,教化施行有益于政治,所以汉代设立了兰台官吏,校勘审定其中的书籍,考订书中的文字。董仲舒写的天人感应、灾异迷信的书,大多讲的是灾异的出现是政治败坏造成的,书写完备以后,就呈献给汉朝廷。主父偃痛恨他,就诬告这部书。汉武帝把董仲舒交给司法官吏审理,判决书认为董仲舒目无法度。董仲舒被判处死刑,汉武帝赦免了他。董仲舒大讲灾变怪异的事情,汉武帝仍然不判他的罪反而很尊重他本人,何况我所发的议论并没有触犯朝廷的言论,只是对事情是否符合实际道理进行考核,收集史实的说法呢?所以贤人生活在社会上,做官就尽忠宣扬教化,以显扬朝廷的圣德;不当官就著书评论是非,纠正不良的风气。世俗如果还不知道回到正道上来,就应该伸张道义指斥作坏事的人;著书的人如果不补救,迷失正道的人就不会觉察醒悟过来。
【原文】
84·3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故《论衡》者,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也。其本皆起人间有非,故尽思极心,以机世俗。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语,说虚妄之文。何则?实事不能快意,而华虚惊耳动心也。是故才能之士,好谈论者,增益实事,为美盛之语;用笔墨者,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听者以为真然,说而不舍;览者以为实事,传而不绝。不绝,则文载竹帛之上;不舍,则误入贤者之耳。至或南面称师,赋奸伪之说;典城佩紫,读虚妄之书。明辨然否,疾心伤之,安能不论?孟子伤杨、墨之议大夺儒家之论,引平直之说,褒是抑非,世人以为好辩。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今吾不得已也。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以情言之,岂吾心所能忍哉!卫骖乘者越职而呼车,恻怛发心,恐土之危也。夫论说者闵世忧俗,与卫骖乘者同一心矣也。愁精神而幽魂魄,动胸中之静气,贼年损寿,无益于性。祸重于颜回,违负黄、老之教;非人所贪,不得已,故为《论衡》。文露而旨直,辞奸而情实。其《政务》言治民之道(11)。《论衡》诸篇,实俗间之凡人所能见,与彼作者无以异也。若夫九虚、三增、《论死》、《订鬼》(12),世俗所久惑,人所不能觉也。人君遭弊,改教于上;人臣愚惑(13),作论于下。实得(14),则是教从矣。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实虚之分定,而华伪之文灭;华伪之文灭,则纯诚之化日以孳矣。
【注释】
机:据文意当作“讥”,形近而误。
说:通:“悦”。
南面:古以北为上,老师坐北面南。
典城:泛指地方长官。紫:指印章上的紫色丝带。佩紫:汉代相国、丞相、太尉、将军、列侯用的印章上都束有紫色丝带。
引文见《孟子·滕文公下》。
紫:暗红,是间色。朱:大红,是正色。紫朱,比喻真伪。
卫骖乘者越职而呼车:参见5·4注(11)。
土:当作“上”,形近而误。
论说者:指王充本人。
黄、老之教:指汉初自然无为的处世哲学。
(11)《政务》:王充的著作之一,基本内容保存于今本《论衡》之中。有人认为,早已失传。
(12)九虚:指《论衡》中的《书虚》、《感虚》等九篇文章。三增:指《论衡》中的《语增》、《儒增》、《艺增》三篇文章。《论死》、《订鬼》:《论衡》中的两篇文章。
(13)愚惑:当作“遇惑”,与“遭弊”对文。
(14)据递修本,“实”字前有“下”字。
【译文】
因此《论衡》的写作,起源于许多书的记载已经失实,虚妄的言辞超过了真美的言辞。所以虚妄的言语不废除,华而不实的文章就不会被制止;华而不实的文章泛滥,实事求是的文章就不会被采纳。所以《论衡》这部书,是用来权衡是非之言,确立判断真伪标准的,并不是随意玩弄笔墨修饰文辞,故作奇伟的样子。写作它的根源全起因于人间有许多错误,所以我用尽心思,以此来讥刺社会上的不良风俗。社会风俗的特性,是喜好奇异怪诞之语,喜欢虚假荒诞的文章。为什么呢?实事求是的言论不能快人心意,华而不实的言辞文章却能使人惊耳动心。所以有才能的人,喜好谈论的人,夸大实事,故作美盛的言辞;写文著书的人,编造毫无根据的文字,作虚假不实的解释。听的人认为确实如此,就不停地谈论;贤人认为是真实的事情,就久传而不断绝。久传不绝,那么文字就记载在竹帛之上;谈论不止,那么就会误入贤者之耳。至于有些当老师的人,宣扬的是奸伪的解释;各级官吏,读的都是虚妄不实的书。明辨了这些是与非,我痛心忧伤,怎么不加以评论呢?孟子痛惜杨朱、墨子的议论大大压倒了儒家的议论,援引公平正直的论说,赞扬正确的贬斥错误的,世人却认为他好争辩。孟子说:“难道我好争辩吗?我是不得已啊!”现在我也是不得已啊!虚妄的比真实的更显眼,实诚的被虚伪的所迷乱,世人不醒悟,是与非分不清,紫色与朱红混杂在一起,瓦块和宝玉夹杂在一堆,凭情感而言,我的心怎么能忍受得了啊!卫国的陪车侍从超越职责而帮着叫喊赶马,他的痛惜忧伤发自内心,是唯恐主人有危险。论说的人忧虑世俗不良,同卫国的陪车侍从是同一种心情。精神忧愁魂魄苦闷,引动了胸中的静气,损伤了年寿,对生命毫无益处。灾祸比颜回更重,违背了黄、老的处世哲学,这并不是人们所要贪求的,迫不得已,所以写了《论衡》这本书。文章浅显而思想正直,遣辞简约而感情真实。其中的《政务》篇谈的是治理百姓的道理。《论衡》中的各篇文章,所论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上一般人都能识别的,与作者本人没有什么不同。如像九虚、三增、《论死》、《订鬼》等篇文章,谈的是世俗间长久迷惑的问题,是一般人所不能觉察的。君王遇到世风败坏,就要在上面改变政教;臣下遇到疑惑,就要在下面作出评论。如果臣下的议论符合实际的道理,那么君王改变政教时就会采纳它了。希望能唤醒那些受到迷惑的心,使他们知道虚与实的区别。实与虚的区别确定了,浮华虚假的文章就会绝灭;浮华虚假的文章绝灭了,那么纯诚的教化就会日渐增长。
【原文】
84·4或曰:“圣人作,贤人述。以贤而作者,非也。《论衡》、《政务》可谓作者。”
【注释】
作:指创作。
述:记述,阐述。指阐述别人的东西。
【译文】
有人说:“圣人创作,贤人阐述。以贤人的身分而从事创作,是不对的。《论衡》、《政务》,却可以说是创作啊。”
【原文】
84·5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论也。论者,述之次也。五经之兴,可谓作矣。太史公书、刘子政序、班叔皮传,可谓述矣。桓山君《新论》、邹伯奇《检论》,可谓论矣。今观《论衡》、《政务》,桓、邹之二论也,非所谓作也。造端更为,前始未有,若仓颉作书,奚仲作车是也。《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文王图八,自演为六十四,故曰衍。谓《论衡》之成,犹六十四卦,而又非也。六十四卦以状衍增益,其卦溢,其数多。今《论衡》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辩其实虚,非造始更为,无本于前也。儒生就先师之说诘而难之,文吏就狱卿之事覆而考之,谓《论衡》为作,儒生、文吏谓作乎?
【注释】
此句有误,应作“对曰:非作也”。
太史公书:即司马迁著的《史记》。刘子政序:指西汉末刘向所著的《新序》。班叔皮传:指东汉初班彪所著的《史记后传》。
桓山君:当是“桓君山”。《检论》:书名,已失传。
衍:发挥,扩展。按:本书《正说篇》认为伏羲非作,文王非演,演作之言,生于俗传。这里王充又因俗传为说。
辩:通“辨”。
文吏:掌握和熟悉文书、法令的官吏。狱:狱史,指负责审讯的官吏。卿:指廷尉。狱卿之事:这里指司法案件。
【译文】
回答说:《论衡》、《政务》不是创作,也不是阐述别人的东西,而是发表议论。五经的产生,才可以称为创作。太史公的书、刘子政的序、班叔皮的传,可以称为阐述别人的东西。桓君山的《新论》、邹伯奇的《检论》,可以称为议论。现在来看《论衡》和《政务》,是和桓、邹二人的议论是同类的,并不是所说的创作。开创性的另作,从前根本没有的,如仓颉创造文字,奚仲造车这才是创作。《易》说伏羲制作八卦,在此以前没有八卦,伏羲制作了它,所以称为创作。周文王把八卦画出来,自己推演成六十四卦,所以称为推衍,说《论衡》的写成,像推演六十四卦一样,但又不是如此。六十四卦是根据图象扩展而增生出来的,它的卦增加,它的数就多了。现在《论衡》只是针对世俗之书,考订它们的真伪,辨别它们的虚实,并不是始创另作,在之前毫无依据。儒生对先师的说法追问责难,文书律令之吏对狱卿的判案覆核考查,说《论衡》是创作,那么儒生、文吏的做法也是创作吗?
【原文】
84·6上书奏记,陈列便宜,皆欲辅政。今作书者,犹书奏记,说发胸臆,文成手中,其实一也。夫上书谓之奏,奏记转易其名谓之书。建初孟年,中州颇歉,颖川、汝南民流四散。圣主忧怀,诏书数至。《论衡》之人,奏记邵守,宜禁奢侈,以备困乏。言不纳用,退题记草,名曰《备乏》。酒縻五谷,生起盗贼,沉湎饮酒,盗贼不绝,奏记郡守,禁民酒。退题记草,名曰《禁酒》(11)。由此言之,夫作书者,上书奏记之文也,记谓之造作(12),上书上书奏记是作也(13)?
【注释】
上书奏记:指官吏给皇帝、上司写的奏章、报告。
便宜: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据递修本,“书”字前有“上”字。
建初:汉章帝年号,公元76~88年。
中州:即中土,中原,今河南一带。
颖:当作“颍”,形近而误。颍川:郡名,在今河南中部。汝南:郡名,在今河南东南部和安徽西北部。
圣主:指汉章帝。
以上事参见《后汉书·章帝纪》。
《备乏》:王充的一篇作品,已失传。
縻:通“靡”。浪费。
(11)《禁酒》:王充的一篇作品,已失传。
(12)“记”字衍,当删。
(13)“上书”二字误重,当删去其一。
【译文】
给皇帝、上司写奏章、报告,陈述应采取的政策措施,都是想有助于政治。当今写书的人,如同写奏章、报告一样,主张发自内心,文章写成于手中,它们的实质是同样的。上书称为“奏”,奏记换一个名称就叫“书”。建初初年,中原一带收成很不好,颍川、汝南的老百姓流离失所四处逃荒。圣主心中忧虑,屡次下诏免租。《论衡》的作者,向郡守写报告,认为应该严禁奢侈,以防备困乏。建议不受采用,回来就在奏记草稿上加一个标题,叫做《备乏》。酿酒浪费五谷,容易产生盗贼,嗜酒无度,盗贼就不会断绝,又向郡守报告,严禁老百姓酿酒。回来在报告草稿上加一个标题,叫做《禁酒》。由此说来,写作书,就是写奏章、报告一类的文章,说它是创作,那么写奏章、报告也都该叫创作了。
【原文】
84·7晋之《乘》,而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人事各不同也。
《易》之“乾坤”,《春秋》之“元”,杨氏之“玄”,卜气号不均也。由此言之,唐林之奏、谷永之章,《论衡》、《政务》,同一趋也。汉家极笔墨之林,书论之造,汉家尤多。阳成子张作《乐》,杨子云造《玄》,二经发于台下,读于阙掖,卓绝惊耳,不述而作,材疑圣人,而汉朝不讥。况《论衡》细说微论,解释世俗之疑,辩照是非之理,使后进晓见然否之分,恐其废失,著之简牍,祖经章句之说,先师奇说之类也。其言伸绳(11),弹割俗传。俗传蔽惑,伪书放流,贤通之人,疾之无已。孔子曰:“诗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12)。”是以论也。玉乱于石,人不能别;或若楚之王尹以玉为石(13),卒使卞和受刖足之诛(14)。是反为非,虚转为实,安能不言?俗传既过,俗书又伪。若夫邹衍谓今天下为一州(15),四海之外有若天下者九州(16)。《淮南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17),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18),使天柱折(19),地维绝(20)。尧时十日并出,尧上射九日。鲁阳战而日暮(21),援戈麾日(22),日为却还。世间书传,多若等类,浮妄虚伪,没夺正是。心。。涌,笔手扰,安能不论?论则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虚之事,辄立证验。若太史公之书,据许由不隐(23),燕太子丹不使日再中(24),读见之者,莫不称善。
【注释】
乾坤:《易》卦名,代表天地阴阳,这里指阴阳二气。
元:开端。《春秋》的“元”,指君位的开始。这里的意思是指天地万物的本源。《公羊传·隐公元年》何注:“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杨氏:指扬雄。玄:扬雄在《太玄经》中所说的万物的本源。《后汉书·张衡传》注引《新论》:“扬雄作玄书,以为炎玄者天也,道也。言圣贤制法作事,皆引天道以为本统,而因附续万类,王政人事法度。故宓羲氏谓之易,老子谓之道,孔子谓之言,而扬雄谓之玄。”唐林、谷永:参见37·4注。
阳成子张:《超奇篇》作“阳成子长”。参见39·3注。
二经:指阳成子张的《乐经》和扬雄的《太玄经》。台:指兰台。阳成子长和扬雄都在兰台做过官。
阙:宫殿门前两边的高大建筑物。掖:掖门,宫殿两旁的小门。阙掖:指皇帝处理事务的地方,即宫廷。
疑:通“拟”。比拟。
章句之说:即章句之学。参见34·6注。
光师奇说:可能指《新论》、《检论》中的与众不同的观点。以上两句,原本有脱误。“十五卷本”无“祖”字,“经”字前空一字,递修本和十五卷本中,“先”字和“奇”字后均各空一字。两句的大意是:《论衡》和祖述经书章句之学以及前辈老师的不同一般的议论同属一类,是很常见的东西。
(11)绳:绳墨,木工用来取直线的工具,这里指法度。
(12)引文见《盐铁论·相刺》。
(13)王:当作“玉”,形近而误。玉尹:管理玉工的官吏。
(14)事见《韩非子·和氏》。卞和:参见26·19注。
(15)邹衍:参见2·5注(24)。他称中国为“赤县神州”,认为中国境内的九州仅是九小州,像中国一样大的洲,天下一共九个,是为大九洲说。参见本书《谈天篇》。
(16)天下:指中国。
(17)《淮南书》:即《淮南子》。共工与颛顼争当天子的神话,见该书《天文训》。
(18)不周之山:不周山,传说中的古山名。
(19)天柱:古代神话中撑天的柱子。
(20)地维:古代神话中系地的绳子。
(21)鲁阳:这里指鲁阳公。参见19·4注。
(22)援:执、持。麾:通“挥”。以上事参见《感虚篇》19·4。
(23)参见《史记·伯夷列传》。
(24)事见《史记·刺客列传》。
【译文】
晋国的史书《乘》,楚国的史书《梼杌》,鲁国的史书《春秋》,都是史书,只是记的人和事不同而已。《易》的“乾坤”,《春秋》的“元”,扬雄《太玄》中的“玄”,讲的都是气,只是赋予气的称呼不同罢了。由此说来,唐林、谷永的奏章,和《论衡》、《政务》是同一种意旨的东西。汉代的文人多极了,书论的写作,在汉代特别的多。阳成子张写《乐经》,扬子云著《太玄经》,两种经产生于兰台之中,诵读于宫廷之内,奇异杰出惊人耳目,不是阐述而是创作,才智可与圣人相比,而在汉朝并没有人讥刺他们。何况《论衡》只是细说微论,解释世俗的疑惑,辩明是与非的道理,让后辈读书做官的人,明白对与错的区别,唯恐这些废弃散失,就写在简牍之上,它和祖述经书的章句之学以及前辈老师与众不同的议论同属一类,是极常见的东西。它的议论是为伸张法度,批判剖析庸俗的书传。伪书泛滥,贤明通达的人,痛恨不已。孔子说:“诗人痛恨它不能沉默不语,我痛恨它不能藏在心中不说。”因此我要发表议论。宝玉和石头混杂在一起,一般人不能识别;就像楚国的玉尹把宝玉当作石头,终于使卞和遭受了刖足的刑罚。对的反而变在成了错的,虚假的反倒成了真实的,怎么能不发表议论呢?庸俗的传闻已经错了,庸俗的书当然又是假的。就如邹衍说现今中国只是一个州,四海之外有如中国这样的州有九州。《淮南子》上说共工与颛顼争当天子,没有获胜,生了气而撞不周山,使天柱折断,地绳拉断。尧时十个太阳一同出来,尧从天上射下九个太阳。鲁阳公与人交战太阳偏西了,便向太阳挥戈,太阳因此而回到中天。社会上的著作,大多如上述这类事例一样,浮妄虚伪的说法,淹没和压倒了正确的事实。思潮喷涌而出,手握笔疾书,怎么能不发议论呢?发议论时对问题用心加以思考,用事实加以证明,浮夸虚假的事情,马上就会检验出来。如太史公书,证实许由没有归隐,燕太子丹也没有使西偏的太阳再回到中天,读到见到的人,没有谁不称赞好的。
【原文】
84·8《政务》为郡国守相、县邑令长陈通政事所当尚务,欲令全民立化,奉称国恩。《论衡》九虚、三增,所以使俗务实诚也;《论死》、《订鬼》,所以使俗薄丧葬也。孔子径庭丽级,被棺敛者不省;刘子政上薄葬,奉送藏者不约;光武皇帝草车茅马,为明器者不奸。何世书俗言不载?信死之语汶浊之也。今著《论死》及《死伪》之篇,明死无知,不能为鬼,冀观览者将一晓解约葬,更为节俭。斯盖《论衡》有益之验也。言苟遥益,虽作何害?仓颉之书,世以纪事;奚仲之车,世以自载;伯余之衣,以辟寒暑;桀之瓦屋,以辟风雨。夫不论其利害,而徒讥其造作,是则仓颉之徒有非,《世本》十五家皆受责也。故夫有益也,虽作无害也。虽无害,何补?
【注释】
守:郡守,郡的行政长官。相:国相,诸侯王国的行政长官。令长:参见9·15注。孔子径庭丽级:参见67·6注。
草车茅马:用茅草扎成车马做随葬品。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汉光武主张薄葬,曾称赞古人用“木车茅马”随葬。
明器:古代随葬用的器物。奸:伪,指仿制。
汶(m&eacue;n门)浊:昏暗不明,被蒙蔽。
伯余之衣:传说衣服是上古时代的伯余发明的。
辟:通“避”。
桀之瓦屋:传说用瓦盖房是夏桀的发明。
《世本》:又称《系本》,是战国时人的一部史书,记载了从黄帝到春秋时诸侯卿大夫的姓氏、世系、都邑、制作等。原书已失传,有辑本。十五家:指《世本》中记载的十五个有发明创造的人。
以上两句疑有脱误。联系上句,可能当是“苟无益也,虽无害,何补?”
【译文】
《政务》这篇文章是为郡国守相、县邑令长陈述应当重视而勉力从事的问题,要让守、相、令、长做到养护百姓树立教化,从而颂扬朝廷的恩德。《论衡》中的九虚、三增等篇,目的是使一般人努力做到实事求是;《论死》、《订鬼》两篇,目的是使社会上俭约办理丧葬。孔子穿过庭院跨上台阶,是由于被装进棺材的随葬品没有俭省;刘子政上书给皇帝提倡薄葬,而拿去埋葬的器物并没有因此而节约;汉光武称赞古人用草车茅马随葬,专做殉葬器物的人却不仿制。为什么世俗书中不记载这些事呢?是因为相信人死后变鬼的胡言乱语使人们受了蒙蔽。现在我写了《论死》及《死伪》这两篇文章,阐明人死无知不能变鬼的道理,希望读者会因此了解一点薄葬的意义,变得更为节俭。这就是《论衡》这部书有益于社会的证明。这些言论如果有益于社会,即使创作出来又有什么害处呢?仓颉造的文字,社会上用来纪事;仲奚造的车,社会上用来运载;伯余发明的衣服,人们用来防御寒暑;桀发明的用瓦盖屋,人们用来躲避风雨。不考虑它是有利还是有害,只是讥讽他们的创作,这样的话仓颉这些人就有错,《世本》中记载的十五个发明家全都要受到指责了。如果是对社会有益的,即使创作了也没有什么害处。如果没有益处,虽然无害,又有什么用呢?
【原文】
84·9古有命使采爵,欲观风俗,知下情也。诗作民间,圣王可云“汝民也,何发作”,囚罪其身,殁灭其诗乎?今已不然,故《诗》传亚今。《论衡》、《政务》,其犹诗也。冀望见采,而云有过。斯盖《论衡》之书所以兴也。且凡造作之过,意其言妄而谤诽也。《论衡》实事疾妄,《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之言,无诽谤之辞。造作如此,可以免于罪矣。
【注释】
爵:疑是“诗”字之误。古代有采诗之官。《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亚:疑与“至”字形近而致误。
《齐世》、《宣汉》、《恢国》、《验符》、《须颂》、《论衡》中的五篇文章。《盛褒》:今本《论衡》中此篇已佚失。
【译文】
古代有派使臣到各地采集民诗的事情,这是君王想以此来了解各地风俗和老百姓的情况。诗创作于民间,难道圣王能够说“你们是老百姓,为什么也要作诗”,因而囚禁降罪于他们,消灭他们作的诗吗?现在已经证明情况不是这样,所以《诗》一直流传到今天。《论衡》、《政务》,它们如同诗一样。希望能够被采集,而说它有什么错。这就是我写《论衡》这部书的起因。大凡写书的错误,想必是因为其中言论荒谬而又有诽谤君王的地方吧。《论衡》实事求是,痛斥虚妄,《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中的议论,没有诽谤的言辞。写作书能做到这样,就可以免于降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