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30
|本章字节:169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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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骈拇》以篇首二字名篇,《骈拇》篇宗旨在阐述顺性无为,因任自然的原理,反对以仁义等人为枷索去破坏人性。全篇分四个层次:先讲仁义对人性来说如同骄拇枝指、附赘悬疣一样,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会迷乱本性。次讲对合于性命之正的东西不要妄加干预,如果随意加以改变,就会破坏其自然本,生造成灾祸,仁义对人自然性情的约束,后果即是如此。第三,由于人的本性为仁义所改变,人们为义利相争不己,致使社会动乱不止,最后,摈弃仁义智辩,回复自然本性,就能止息纷争和罪恶。发挥了老子自然无为、返朴归真的政治理想。
骄拇枝指(1),出乎性哉!(2)而侈于德(3)。附赘悬疣(4),出乎形哉!而侈于性(5)。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6),列于五藏哉(7)!而非道德之正也(8)。是故骈于足者,连无用之肉也;枝于手者,树无用之指也;多方骈枝于五脏之情者(9),淫僻于仁义之行(10),而多方于聪明之用也(11)。是故骄于明者(12),乱五色(13),淫文章(14),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15)?而离朱是已(16)。多于聪者,乱五声,淫六律(17),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18)?而师旷是已(19)。枝于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声(20),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21)?而曾史是已(22)。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23),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24),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25)?而杨墨是已(26)。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27),非天下之至正也。
[注释]
(1)骈(pi&aacue;n),合、并,拇:为大拇指或足大趾。骈拇:指足大趾与二趾长在一起,合为一趾。枝指:在大拇指与二拇指间多生出一指,成六指也。
(2)性:自然本性。
(3)侈,过也。德音得也,众人手足皆五指,骈拇为四,枝指为六,过于众人之所得,故称侈于德。
(4)附赘悬疣:附着在身体上的肉瘤之类,为多余之物。
(5)侈于性:按人的自然本性讲,本不该生出肉瘤,肉瘤是多余的,所以是过于人性。
(6)多方:多端,多方面。
(7)五脏:肝心脾肺肾也。列于五脏:将仁义内容多方面扩充,分别与五脏之功能比列。
(8)正:合于自然本性。扩充仁义,将其与五脏比列,皆是人为,不合乎道德之自然本性。
(9)按文义,“多方”二字或为衍文,焦竑、宣颖等皆有此说,可从。五藏之情:泛指人之自然本性。
(10)淫僻:过分邪僻,对仁义内容妄加扩充,必使仁义之行过分邪僻。
(11)此为语序颠倒,按正常语字应为“而于聪明多方用之也。”意即滥用聪明智慧,即会背离质朴之本性。
(12)骈引申为过。骈于明:过分明目,与众人相比,目光过分敏锐。
(13)五色:指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古人以此五种颜色为正色,其他颜色为间色。
(14)淫:惑乱。文章:彩色斑烂的花纹。
(15)黼黻(fuf&uacue;):古代礼眼上刺绣的花纹,黑白相间作斧形的称黼,黑青相间作形的称黻。煌煌:色彩耀眼眩目。
(16)离朱:《孟子》作离娄。传说为黄帝时人,以目力超人著称,能于百步外看清秋天兽类绒毛末梢,还说能于千步看清针尖。
(17)五声:又称五音,即宫、商、角、徵、羽,为中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五个音级。六律:相传黄帝时之乐官伶伦,通过计算把竹管截成十二种不同长度,以其发音之高低确定统一的音调标准,这十二种音调称十二律,其名称力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其中奇数为阳声,称律,偶数为阴声,称吕。六律即指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阳声。
(18)金石丝竹:指用这些材料制成的乐器,主要指管弦乐和打击乐。黄钟大吕:分别为六律六吕的第一声,以代表十二律乐声之全。
(19)师旷:春秋时晋平公乐师,精通音律,是当时著名的音乐家。
(20)擢(zhu&oacue;)德塞性:擢,拔也。拔高扩充其德行而蔽塞自然本性。
(21)簧:乐器中用以发声的片状振动体,用苇、木、竹或金属材料制成。鼓为鼓动。簧鼓:用乐器奏出乐声。此处比喻用音乐般动人的语言去迷惑人。不及之法:人们力所不及,不能作到的礼法。
(22)曾史:曾指曾参,孔子弟子,以仁孝著称。史指史鳅,春秋时卫灵公之臣,以忠义闻名。
(23)累瓦结绳:把瓦堆起,把绳子打成许多结,皆为先民用以记事的方法。窜句:穿凿文句。形容工于辩术的人极力堆砌事例,玩弄词句。
(24)游心:放纵心智。坚白同异,为当时辩论的典型命题。公孙龙提出离坚白,惠施提出合同异,《墨经》中也有关于此类问题的论辩。
(25)敝:疲惫。跬(kui):半步。敝跬誉,为眼前的一时声誉,致使精神疲惫。
(26)杨墨:杨为杨朱,战国时宋国人,主“为我”。墨为墨翟,主“兼爱”。二人都是战国初期影响巨大的思想家。
(27)多骈旁枝之道:非本性所固有而附加之邪门歪道。
[译文]
并生在一起的脚趾和枝生的手指,是出于自然本性的呀!然而却超过其所得。附生在身体上的肉瘤,是形体上长出来的呀!却超过其自然本性。对仁义多方面扩充应用,并将其与五脏功能比列,然而却不合于道德本性。所以,并生在一起的脚趾,只是连接着无用的肉;枝生出来的手指,只是多长出一个无用的指头。骈拇枝指加于人之自然本性,过分邪僻之行加于仁义,这是滥用了聪明智慧呀。所以,过分明目者,会被五色所迷,被绚丽的花纹所惑,礼服上色彩斑烂的花纹耀眼眩目不就是这样吗?而离朱就是这样的人。过分耳聪的人,会被五音、六律所迷乱,各种乐器奏出的乐声不就是这样吗?师旷就是这样的人。扩充仁者,拔高其德行而蔽塞自然本性,用来博取好名声,使天下人用音乐般言词鼓吹奉行那些人们力所不及的礼法,而曾参、史鳅就是这样的人。过分工于辩木者,象累瓦结绳一样堆砌事例、玩弄词句,放纵心智于坚白同异等论题的争辩上,岂不是为眼前声誉致使精神疲惫的无用言词吗?而杨朱、墨翟就是这样的人。因此,这些都是附加在本性上的邪门歪道,不是天下之正道。
彼正正者(1),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2),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3),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4)。意仁义其非人情乎(5)!彼仁人何其多忧也。且夫骈于拇者,决之则泣(6);枝于手者,龁之则啼(7)。二者或有余于数,或不足于数,其于忧一也。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8);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贵富(9)。故意仁义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10)?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11),是削其性者也(12);待绳约胶漆而固者(13),是侵其德者也;屈折礼乐(14),呴呴俞仁义(15),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16)。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17),约束不以索(18)。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19),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亏也(20)。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索而游乎道德之间为哉(21),使天下惑也!
[注释]
(1)正正:应作至正,指合乎自然之正理。
(2)跂(qi):同歧,指枝生的手指。
(3)凫(f&uacue;):野鸭。胫:人之小腿,禽兽之腿亦称胫。
(4)无所去忧:野鸭腿短,鹤腿长,皆是自然如此,不是外力造成。任其自然,不加外力干预则无忧,也就无忧可去。
(5)意:同噫,叹息之词。其:作或许解,表推测之意。人情,人之自然本性。
(6)决:分开。
(7)龁(h&eacue;):咬。
(8)蒿(hāo)目:据俞樾说,蒿为髉之假借字,二字古音相近可通。髉为明目而望也,则蒿目为极目远望之神态,形容仁者高瞻远瞩为生民忧心的样子。
(9)决:溃乱。饕(ào),贪之甚也。
(10)嚣嚣:嘈杂,喧闹。
(11)钩绳规矩:皆为古代量具,钩是测曲度的,绳是测是否垂直,规是测圆的,矩是测方的,靠四种量具使物合乎既定标准。
(12)削其性:削损毁坏其自然性,强制其合乎既定的标准,如削足适履相似。
(13)待绳约句:绳约是用以捆绑之物,胶漆是用来粘合之物,靠此外力强使物固着在一起,而不考虑物的本性。
(14)屈折:曲身折体,形容行礼乐之姿态。
(15)响(x&uacue;)俞,呴同吁。俞作然,表示肯定之意。吁俞仁义为向人们呼吁仁义是对的、合理的。又,吁俞为抚育、培养之意,可参考。
(16)常然:自然之性,是恒常不变的。
(17)附离:离作丽,附着也,附丽为附依、枯合之意。
(18)纆(mo)索:黑色绳索。又有说二股合成之绳或三股合成之绳为。
(19)诱然:称美之词。赞颂大自然任万物自行生化的功能。
(20)古今不二:古今之理都是同一的,没有两样。
(21)奚:何以。连连:连续不断。而:作以解。游乎:游荡于,缠绕于。
[译文]
那些合乎自然之理的事物,就是不失去其本性之实。所以合生在一起的不为过,枝生出来的不为多,长的不算多余,短的不为不足。故而野鸭的腿虽然短,续上一段则可忧;鹤的腿虽然长,截去一段则可悲。因此,本性该长的,不去截短它;本性该短的,不去续长它各任其自然则无忧愁需要去掉。噫,仁义或许不合乎人之本性吧!那些仁人为什么多忧愁呢?再说,脚趾并生在一起的,切开就要悲泣;手上长出六指的,咬断就会啼哭。这两种情况,有的是手指多于众人之数目,有的是脚趾不足于众人之数目,不管有余还是不足,在忧愁这点上是同一的。当今世上之仁人,高瞻远瞩而忧世人之祸患;不仁的人,溃乱遗弃真实本性而刻意贪求富贵。由此推知仁义或许不是人性所固有吧!不然自夏、商、周以来,天下人何以会因它而喧闹不休呢?再说,依靠钩绳规矩来使物归于正,这就削损毁坏了物之本性;依靠绳索胶漆强使物固着,是侵夺了物之所应得。曲身折体以行礼乐,宣扬仁义的合理性,用来慰籍天下人之心,这就失掉了自然本性。天下之物各有其自然本性。所谓自然本性,就是弯曲的不靠钩来矫正,直的不靠绳测量,圆的不靠规,方的不靠矩,粘合在一起不靠胶漆,约束起来不靠绳索。所以,天下之物都是自然而然生出,却不知因何而生;同样都获得各自本性,又不知怎样得到的。因此,古今之理都是同一的,不可使其亏缺的,然而仁义又何以连续不断如胶漆绳索般缠绕于道德之间呢!这真使天下人迷惑呀!
夫小惑易方(1),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生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2),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3)?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4),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5),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臧与穀(6),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7)。问臧奚事(8),则挟策读书(9);问穀奚事,则博塞以游(10)。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11)。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12),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13),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14)!
[注释]
(1)惑:迷惑。易方,改变方向,使东西南北错位。
(2)虞氏:有虞氏,即舜,传说为夏代以前的圣王,实则为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领袖。招:推崇、举荐之意。挠:扰乱、搅扰。庄子认为,尧以前民风质朴,没有仁义之类强加于人。自舜开始推崇仁义,用以扰乱天下人的自然本性,质朴之民风也随之泯灭了。《庄子》其他篇也讲到同类思想,如《应帝王》篇,“有虞氏其犹藏仁以要人”,即是一例。
(3)是:作此解,代词,代表上面“自虞氏奔命于仁”一段。性:指人的自然本性。
(4)小人:泛指农民、工匠、商人等靠职业收益谋生的人,此处不含有人格高下的意义。殉利,为求利不惜舍弃性命。
(5)数子:指上述小人、士、大夫、圣人四种类型的人。
(6)臧与穀:庄子虚拟的二个人名,不必拘泥于他们的具体身分。以臧为奴隶、穀为童子,恐不合庄子本义。
(7)亡;丢失。
(8)奚事:干什么事去了。
(9)挟:围胳膊夹持着。策:古时把字刻在统一规格的竹简上,用皮条串起来而成册,即是后人所说的书册。又,策即鞭子,此指牧羊鞭。挟策读书,即是把鞭子夹在臂弯里一心读书,此说亦可通。
(10)博塞:古代的博戏,又说即掷骰子。
(11)均:相同、同等。
(12)伯夷:商代未年孤竹君之长子。孤竹君爱次子叔齐,立之为君。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伯夷,伯夷不肯接受,于是二人一起逃位而去。听说周文王有贤德,前往投奔,路遇武王伐纣,二人扣马而谏,不被听从,便避入首阳山中,采薇菜充饥,不食周粟,最后饿死山中,首阳山:在今山西省永济县南
(13)盗跖:据载为春秋末期人,姓柳下名跖。关于他的事迹在《孟子》、《商君书》、《苟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有片断记载,《庄子·盗跖》为寓言,记载盗历聚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候”,所到之处,“大国守城,小国入保”,是君主、贵族的死对头。虽不能作为信史,亦可参考,东陵:陵名,在山东济南境。
(14)恶:何,从何。取:取舍,选择。其间:指在伯夷和盗跖两类人之间。
[译文]
小的迷惑会使人搞错方向,大的迷惑会使人改变本性,从哪里知道是这样呢?自从虞舜推崇仁义用以扰乱天下人的本性,天下人没有不为仁义奔走效命的,这不是用仁义改变人的本性吗?为此试作如下论述。从夏商周三代以后,天下人没有不用外物来改变本性的,小人为求私利舍弃生命,士人为求美名舍弃生命,大夫为求保持和扩充领地舍弃生命,圣人为求天下人的幸福舍弃生命。故此上面四类人,他们的事业不同,名声称谓各异,但是在伤害本性、为所求舍弃生命这一点上,是一样的。臧和穀二人同去放羊,都丢失了羊。问臧作何事了,则说拿着竹简在读书,问穀作何事了,则说和人玩博塞游戏了。这二个人所作的事不同,在丢失羊上是相同的。伯夷为求名死于首阳山下,盗跖为求利死于东陵之上,这二个人死的原因不同,在残生伤性上都是等同的。何必去认定伯夷之所行为是,盗跖之所行为非呢!天下人都是为所求舍弃性命的。那些为求仁义而死的,世俗之人则称之为君子;为求货财而死的,世俗之人则称之为小人。为所求而死是一样的,有的称君子,有的称小人;假如就残生损性来看,则盗跖也就是伯夷,在他们之间又从何选择君子和小人呢!
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1),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2);属其性于五味(3),虽通如俞兒(4),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5);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6);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7)。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8),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9)。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10)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注释]
(1)属:从属、系属,乎:作于解。
(2)臧,善,指自性完善。
(3)把本性系属在识别五味上。五味:酸、甜、苦、辣、咸。
(4)俞兒:古时善于辨味者。
(5)臧于其德:德谓得其性所应得。庄子认为的善,就在于得其性所应得,不在于把性系属仁义或获得辨声、辨色等特殊技能。
(6)性命之情:自然本性之实。
(7)自闻、自见,任耳目自然本性去听去看,不求在耳目本性上增添什么或减少什么,如骈拇枝指,如师旷、离朱之类的特殊聪明。只求始终如一持守自性,不因追求外在的东西舍弃本性,即是自闻自见,即为最大的聪明。闻彼、见彼则与此相反
(8)得人之得:得之于外而非得于自性。如仁义、如师旷、离朱之类的过分聪明。这类得之于外的东西,形式上虽有所得,在根本上却丧失了自性所应得。自得其得:得到自性所应得的东西。
(9)适:归向,由于倾心于外求,为外物所牵引,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
(10)操:节操。庄子以为仁义之操与淫僻之行,伯夷与盗跖,在丧失本性上都一样,所谓上下之分是沿用习惯说法,并不是真把它们分为上下。对这两种作法,庄子皆不取,而是要抛开它们,遗忘它们,任运自性。
[译文]
再说,使本性从属于仁义的人,虽然如同曾参、史鳅一样通达,也不是我所说的自性完善;把本性系属在识别五味上,虽然能如俞旯一样精通,也不是我所说的自性完善;把本性从属于辨析五声上,虽然象师旷一般精通,也不是我所说的听觉敏锐;把本性从属在辨别五色上,虽然象离朱一样精通,也不是我所说的视觉明察。我所说的自性完善,不是指合乎仁义的标准,只是任其自然本性之实去行而已。我所说的听觉敏锐,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听到什么,只是任耳之自性去听而已;我所说的视觉明察,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看到什么,只是任眼之自性去看而已,不是任自性去看而求超出本性去看,不是按自性应得去得而要超出自性去妄得,是得到了外物而失掉了自性应得之物;是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就此而言,虽伯夷与盗跖不同,他们之所为同样是邪僻的。我于道德行为很感惭愧,从高的方面讲,不敢奉行仁义之节操,从低的方面讲,不敢去为邪僻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