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怀瑾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42
|本章字节:36550字
《》x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
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
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
曰:“可得闻与?”
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
曰:“不若与人。”
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曰:“不若与众。”
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瑟之音,举疾首蹙(安页)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
今玉田猎于此,百姓闻工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安页)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
“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瑟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工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今王与百姓同乐,刚王矣。”
讲究礼乐的治道
前面已经提过,《孟子》的这一章,绝大部分是记载孟子与齐宣王的谈话。从齐宣王心理上不忍杀牛的一点善念说起,一直谈到后面实行王道政治的许多问题。
在孟子到齐国的前后,也正是田氏齐国最鼎盛的一个时期。此时,苏秦也到齐国游说合纵的思想。这里的记载,则是孟子在齐国的这段长时间里,与齐宣王多次见面的谈话摘要。
这段又提到一件事,是说有一次孟子接见他的学生,也就是齐国的大夫——庄暴,谈到齐宣王好乐,所引起的一次谈话。庄暴有一天来见孟子,对孟子说:我见到齐宣王的时候,在闲谈中,齐宣王好他好乐,我当时不知道君主们偏好音乐这件事,对或不对,不晓得该怎么说才好,所以没有作答。请问孟老夫子,君王偏好音乐这件事,您认为怎样?
对于这个问题,以我们现代的观念来看,会觉得很滑稽,好乐就好乐!这有什么了不起。好比有一个朋友告诉你,他的孩子一天到晚弹吉他,你一定说,好嘛!
既然有这方面的天才就好好培养他往这方面去发展。所以只从“好乐何如”这四个字的字面上去看,依文释义,或断章取义,就往往会发生偏差了。
如今要注意的是,这句话是针对人主而说的,人主的嗜好,所发生的影响就大了!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有了偏好,或者好音乐,或者好打球,则往往会影响到政治,所谓“上有好之者,下必甚焉。”问题就来了。因为庄暴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特别向孟子提出来请教。其实庄暴问话的语气里,可以看得出来,庄暴这个人的心目中,认为齐宣王偏爱音乐,是不大妥当的。
孟子对于这个问题持什么态度呢?他与庄暴不同,他始终是用诱导的方法,希望君主们能行王道,施仁政,这就是孟子所以能为圣人的道理。他不同于一般说教家,明辨是非,将善恶作尖锐的对立;也不像后世的理学家们,认为这件事不好,就把它戒除掉。
例如宋代的大儒家程伊川(颐)做讲官时,一日讲罢,还未告退。宋哲宗站起来松动一下,顺手折了栏杆外的一条柳条,程颐马上就进谏说:“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上掷枝于地,下殿而罢。
所以明人冯梦龙便说:“遇到孟夫子,好货好色都自不妨。遇了程夫子,柳条也动一些不得。苦哉!苦哉!”因此把他列入迂腐之列。
我们且看在这段书里,孟子怎么答复。他告诉庄暴说,齐宣王好乐有什么关系?
如果他对音乐喜好到推之于民,那么齐国差不多可以治平了。
为什么齐宣王把好乐的嗜好扩而充之,齐国就能平治呢?这个在孟子与齐宣王另一次见面的谈话中,就有了交代。
过了几天,孟子和齐宣王见面,提起上次和庄暴谈的那件事。他对齐宣王说,我听庄暴说,你曾经告诉他爱好音乐,有这回事吗?
我们看齐宣王用什么态度来答复呢?
“王变乎色。”
从这句话,可以看到《孟子》这本书,文章手法的高明,这也是古文的妙处。
短短的四个字,表达了许多的含义,而且把当场的情况写活了。我们透过这四个字一可以想像,当齐宣王听到孟子谈到他对庄暴说过,自己爱好音乐时,脸色有多尴尬!
齐宣王为什么会变了脸色呢?
第一,我对你庄暴说我爱好音乐,这里君臣如家人一样闲聊自己的私生活,你却把它当作话柄,去和这位外国来的老夫子谈论,真是莫名其妙!
另一方面,自己是一国之主,和这位外国嘉宾,所谈的是天下国家大事,属于严谨的一面。而今人家却问起自己爱好音乐的问题,好比现代一个国家领袖,被人问起他爱好流行歌曲一样,当然是有点尴尬。
虽然如此,齐宣王的修养还是蛮好的,脸色变了一下,仍然静下心来,和孟子谈论这个问题。而且下面还很幽默地承认自己有好勇、好色、好货等的毛病。他甚至于坦白地说,自己所爱好的是现代音乐,是流行歌曲,而不是先王流传下来的正统音乐。因为上古时代的那种传统音乐太高深了。
重要的问题来了,我们在孔孟和历代学者的着述中看到,中国文化在上古时代,尤其到了周朝,是很注重礼乐之治的。而且后世也都一直推崇上古的音乐是如何如何的好。儒家这样推崇上古礼乐,绝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故意强调的,在中国上古时代,就已向往先民时代的文化了。但所谓的先民(先王)时代,究竟断自何时,我们很难决定一个明确的时间。这不只是从黄帝的时代算起,可能在更上古时,曾经有很好的文化成就,在文化成就达到颠峰的时候,又进入了一个冰河时期。所以儒家推崇的先王民时代,很可能是个很古远很古远的代表。后世儒家向往先民的文化精神,所以都讲礼乐之治,行先王之道。
从这里又可以看到,不只是孔孟及后世一般儒家注重先王的礼乐之治,齐宣王也说出“非能好先王之乐”,这证明当时一般人,也都是崇尚先王之乐的,所以他对孟子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不大好意思,并且又接着坦白地说,他不懂得先王之乐,所以他只爱好现代音乐。
孟子却说,爱好现代音乐并没有什么不对,只要你能够把这好乐的精神,推广开来,对于齐国的民俗政风就有帮助。这是孟子的精神,此所以孟子之为孟子也。
同时,从这里我们又看到孟子思想之开阔,不像后世儒家所标榜的那么严谨而趋于狭隘。
孟子接着告诉齐宣王说,现代音乐并不是突然凭空产生的,而是由古代音乐慢慢演变而成的。
孟子的这个理论固然是事实,是可以成立的,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见孟子是善于辞令的。本来齐宣王为了好今乐而不好古乐,感到难为情。现在经孟子这样为他开解,心理上原有的那一层阴影响,自然就解除了,所以也就轻松了。于是便问孟子,为什么自己好乐,扩充开来,齐国就可以治理得很好?希望孟子把道理解说一下。
于是,孟子问齐宣王,你一个人单独听音乐,和与别人一起欣赏音乐,这两种享受,哪一种乐趣高?
齐宣王说,当然和别人共同享受,会更加快乐。
孟子又进一步问,是和少数人共同欣赏音乐快乐呢?还是和多数人共同欣赏音乐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和大伙共同欣赏音乐,来得更快活啊!
这时齐宣王说出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看法,于是孟子抓住了这个观点,提出具体的例子,作进一步的发挥。
他对齐宣王说,假使你在深宫里,举行音乐会的时候,老百姓听见了从宫廷中散播出来的钟、鼓、管、瑟等等乐器的声音,大家都像生了病似的——以我们现代语说,感到头痛,皱起了眉头,相互议论着说,我们的君王有那么好的兴致开音乐会,而我们却困苦到这个地步,妻离子散,生不如死。
或者你去野外打猎,老百姓听到到你的辚辚萧萧的车马声,看到那色泽艳丽,迎风而舞的羽饰、旗帜,大家也是紧皱着眉头,深恶痛绝地议论着,我们的君王竟然在那里兴高采烈的打猎哪!但是我们却困苦地流离失所,不得安居。
像这样的怨声四起,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你作国君的,没有与民同乐。
但是,相反的情形,你在宫廷中开音乐会的时候,或者在田野间打猎的时候,老百姓听到了乐声或车马声时,看到你美丽的旗帜,全体都高高兴兴地谈论着,我们的国君一定很健康,心情好,所以他今天才有这样好的兴致举行音乐会或出来打猎。
为什么老百姓有这样良好的反应呢?这也没有其他特别的原因,只因为你能与民同乐而已。
这一段的原文,举了鼓乐和田猎两个例子,每一例子,又举了正反两面的情形,但只说了与民同乐一个道理。而在原文文字的安排上,有许多重复之处,如“今王鼓乐于此”,有正反两面叙述时的重复,又有与“今玉田猎于此”的相叠形式。或许有人嫌它罗嗦,但这是古文学写作上的一种方法,以现代语来说,这是写作技巧的一种,它的功用,一方面加强文字形式上的排列美,一方面加重了语气,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强调,这样可以加深读者对其含义的印象。后世的骄体文、赋、诗、词中的双声叠韵,如李清照词中常常连叠好几个字;对联以及今天的白话文中,也常见许多重复句子,这些演变都具有同一种作用。所以这一段也可以说是,颇具有欣赏价值的文章。如果认为重复太多而嫌罗嗦,那就只好嫌自己不懂得欣赏了。不妨试着朗声读诵一篇,就读出味道来了。
孟子说完了这几个例子,把正反两面的现象作结论说,你齐宣王喜欢音乐,好打猎,好开运动会或喜欢其他娱乐活动都没关系,只要能做到与百姓同乐,就可以达到王道与臣道的仁政境界了。
这是孟子就齐宣王自己说的好乐,借机诱导。孟子的手法的确不错,多半是启发式的,抓住一个机会,就施以教育,拼命鼓励他,走上王道的思想,实施王道的仁政。
音乐的今昔观
在这段记载里,引发一个问题,值得我们讨论。那就是儒家素来标榜的礼乐之治。在礼的方面,包括了一切文化的整理。乐的方面,是单就音乐对政治教化的重要关系而言。
据说,孔子删诗书订礼乐,一共整理了《诗经》、《书经》、《易经》、《礼记》、《乐经》及《春秋》六部书。但自秦始皇烧书,再加项羽咸阳的一把火,《乐经》遂告失传。所以流传下来只剩了“五经”。到现在,中国文化流传下来和政治哲学有关的乐礼部分,只有《礼记》中的一篇《乐记》。但不足以概括当时孔子所整理的《乐经》。孔子本身对于音乐的造诣颇高。我们从《论语》中的记载,可以看出一个大概。“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推崇舜作的韶乐,而批评武王作的武乐不及韶乐好。
尽管孔子在春秋时代,认为当时的礼乐已经不如古代,文化在衰退了,可是我们现在从历史的资料上来看,则春秋时代的礼与乐,还是很可观的。例如孔子曾经从学过的音乐大师师襄,以及为了音感的灵敏,希望学好音乐,而把眼睛刺瞎的师旷,这两人都有很高的音乐造诣。
究竟中国的音乐好到什么程度?据孔子的话,以及古书上的资料,有许多神奇的故事,如弹琴、吹萧,演奏到美妙处,能够使百鸟来朝。不但天空中所有的飞鸟会来,而且百兽率舞,各种野兽听到音乐,也都会跑来,满山遍谷,远远近近的,在那里随着乐声起舞。真不知道这种音乐有什么力量,能够引起这种共鸣,产生这种反应。至于现代音乐,除非是缅甸人驱蛇,笛子一吹,洞穴里的蛇都出来了。
诸如上述的神话很多,透过这些神话的流传,其含义,一言以蔽之,不外乎推崇中国古代音乐的造诣成就。
《乐经》虽然流失,但也不能说中国的古乐就完全消失,例如古代的琴、瑟、筝、鼓等等,都流传下来,乃至后世杰出的音乐家,也有很好的作品。可是现代的我们,不但找不到秦汉以前的音乐,就是唐、宋间的音乐也找不到了。听说这些在南朝鲜、日本还保留了一些。当然,很多也走了样。
唐太宗统一天下以后,在贞观元年,春正月,大宴群臣的时候,曾经演奏了一首《秦王破阵乐》。是唐太宗当秦王时,破刘武周的战役中,利用闲暇时所作的一闽大乐章,配合了一百二十八个舞蹈乐工,穿上银色的甲胄,拿着戟为武器,随乐声起舞,后来这个音乐又改名为《神功破阵乐》。到贞观七年的时候,又改名为《七德舞》,这显然是场面很壮观的集体演奏的音乐,但现在也失传了。最近听说,南朝鲜还保存了一部分,而日本则保留了全套的音乐和舞蹈。
谈到中国上古的乐器,使我们联想到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如钟、鼓、琴、瑟、筝、箫,这些上古的乐器,除了钟以外,多偏重于丝竹之声,其次为土、革,或木质等质料,很少用金属制乐器。现代的金属乐器,则多来自西方,这又是东西文化基本精神在乐器上所表现的不同之处(甚至可能“锣”都是由西域传过来的)。中国古代作战的时候,是以击鼓为号,以鼓声来传达进退攻守的命令,后来才有鸣金收兵,以敲锣声来辅助传达作战时的号令。而胡琴、琵琶等,这些都是外来的乐器。
所以我们乐器的历史,越到后来,发出的声音愈大,也越是可以让多些人来共同欣赏,而这些乐器多半来自胡地。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看齐宣王好乐的问题。照现代观念,一个国家的领袖爱好音乐,这会有什么问题?二十多年前,碧瑶会议后不久,我们一个记者团去访问菲律宾,当时菲律宾的总统,还开舞会欢迎。第一支音乐起奏,就由总统夫人以女主人身份,邀请记者团的团长共舞。而我国的传统文化,即使在现代,当友好国家的元首来访,以国宴款待时,也演奏国乐,作为一种外交礼仪。
远在战国时代,也有关于音乐用于外交的故事,那是赵惠文王和秦昭襄王,相约在两国的边界渑池会盟。见面以后,举行欢宴,在酒席上,正喝得高兴的时候,秦王突然对赵王说,听说你在音乐方面,很有造诣,现在我有一张宝瑟,是不是可以请你演奏一个曲子,给我们大家欣赏欣赏?在国际性的欢宴中,却要一国君主在酒席上弹琴助兴,这是多不礼貌的事!赵王听了,脸都涨红了,可是那时秦国比赵国强盛得多,又不敢拒绝,只好乖乖地演奏了一支曲子。更气人的是,秦王立即叫他的史官记下来,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与赵王会于渑池,令赵王鼓瑟,把这一件事,记到秦国的历史上去。岂不是千秋万世都丢人。这时赵国的宰相蔺相如,端了一个瓦盆子到秦王面前说,赵王也听说你秦王,对秦国的音乐很有造诣,现在也请你演奏一下你们秦国的乐器,互为娱乐。秦王听了也气得变了脸色,说不出话来。蔺相如端了那只盛酒的瓦盆,跪到秦王面前说,你秦王是仰仗你国力强大吗?现在我离你不到五步,可以用我头上的血,溅到你秦王的身上。这时秦王的卫兵们想把商相如拉开来,可是他睁大了眼睛大骂这些人,连头发、胡子都竖了起来。秦王的卫兵看见他这暴怒得要拼命的样子,都吓得进退无据。秦王这时心里虽然不高兴,但也有点顾忌,只好勉强在那瓦盆上敲了几下。于是蔺相如才起来,也叫赵国的史官,记录下赵王令秦王击缶的这件事。
现在庄暴听了齐宣王好乐,会认为很严重,是因为一个国家领导人,如果有所偏好,则对于社会风气,会发生很大的影响。
后世好乐的帝王也很多。刚才说的唐太宗,他也爱好音乐,同时爱好武功,爱好书法。中国的书法,以他提倡最力。后来几位大书法家,如颜真卿、柳公权等,都出在唐代。其实唐太宗自己的字就写得很好,还有他的“秘书长”虞世南,“秘书”褚遂良等,都是最好的书法家。唐太宗临死时,什么都不要,吩咐他儿子把从别人那里抢来的王羲之写的《兰亭集序》,放到棺材里陪葬,可见他爱好之深。他同时也爱好诗,结果不但自己的诗作得好,而且影响唐代的诗达到鼎盛。唐太宗有多方面的兴趣,也有多方面的欲望,可是他自己知道站在领导人的地位,应该如何去适当处理自己的欲望,使之变为正常化,所以他能够成为后世的英明之主。不然的话,像另外几个爱好音乐的帝王,因为不善于处理自己的爱好,结果都是把政治生命连同本身生命一起玩掉了。
在唐代帝王中,最好提倡音乐的就是唐明皇,后世戏班中供奉的祖师爷,就是这位唐朝的皇帝。
唐代末年的僖宗,年少不懂事,只好玩乐,政令都被他左右的权奸、大臣们所把持。他好踢球,自己认为球技最佳。有一天打球回来,对他最繁幸的优人,也是球手石野猪说,如果打球也可以参加考试的话,我一定可以考取状元。石野猪说,不错,你在打球上可以考状元。但是,如果碰到尧舜来主管吏部的话,在考绩的时候,一定会把你免职了。僖宗听了,便哈哈大笑了事。
再下来残唐五代,几乎没有几个帝王不好音乐、戏剧,如南唐后主等,结果都是这样玩玩,把政治搞坏了。国家也完了,而整个五代也因此弄得乱七八糟。这在历史的环节中,也是很有趣的问题。如果我们不作深入的研究,不了解这些史实,就会认为齐宣王爱好音乐,玩玩乐器,听听歌有什么关系呢?这就错了。
在音乐本身而言,以我们自己几十年来的生活体验,礼乐在整个文化中,的确是占了重要的位置,是一个大问题。音乐往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精神,过去的音乐就代表了过去的时代;现代的音乐,则代表了现在的时代。在文化深厚的时代,所产生的音乐的确也更丰硕、更深厚。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圃,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圃,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圃,方七十里,刍囗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送之内,有圃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林园与治道
这里当然又是另外一件事了。有一天,齐宣王问孟子,据说文王有一处可养鸟兽的皇家大园林,方园达七十里,有这回事吗?
这在当时已经是考古的问题了。当然齐宣王没有亲眼见到,不知道有没有这件事,我们现在也无法知道它究竟有多大,因为古代的度量衡,和现代的度量衡有所不同。而当时孟子答得很高明,他说在古书上是记载了这样的事。
齐宣王接着又问,有那么广阔么?大概孟子认为机会来了,又赶紧抓住机会说,那时的老百姓,还认为文王的这处皇家花园大小了呢!
齐宣王说,我的森林花园,方圆不过是四十里,和文王的比较起来,范围已经小得多了,可是我的老百姓们,还觉得太大了,这是什么道理呢?
好了,孟子就事论事,发挥起来了。他说,文王的森林花园,虽然方圆七十里,比你的大得多,可是百姓们可以去里面割草、砍柴,也可以到里面打野鸡、捉兔子。
他开放了这座森林花园,和老百姓共同享用。老百姓们嫌它太小,不是很合情理的吗?
可是我到贵国来,在还未进入你的国境之前,就先打听了你们齐国的大禁。当时就听说,在都城外百里的郊关之内,你有一处森林花园,方圆是四十里。如果有人在这四十里方圆内,杀死一头小鹿,就和犯了杀人罪一样,是要抵命的。那么你这方圆四十里的王家林园,对百姓来说,岂不好比是一个具有诱惑力的大陷阱吗?
老百姓们觉得四十里方圆太大了,可不也是合情合理的么?
这一段谈话内容,和前面他与梁惠王立于沼上谈灵台之乐的意义是一样的,不必重复解释了。
但这一段中,有句名言,我们要注意的,那就是“问国之大禁”这句话,也就是后世说的“入国间禁,入乡随俗。”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措施,尤其近代交通工具发达,超音速的交通,减少了旅途上使用的时间,等于缩短了空间的距离,于是人与人的接触愈益频繁。因此,在现代所谓“人际关系”上,问禁与随俗,更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进入一个国家之前,一定要先了解这个国家的法令;去一个地方时,也一定要先弄清楚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到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要尊重当地的法令和习俗,不要做出违逆的事来。对异国如此,对他乡客地如此,最好对于一般团体也如此。假如你带了一包猪肉松走进一所清真寺去,那就犯了莫大的忌讳。对于个人也应注意到,例如某人精神有问题,见不得红色,而你穿了一件大红衣服去看他,结果一定很糟糕。扩而大之,对于某些行业,也要注意其禁忌。比如坐旧式的船,在船上吃过饭后,把筷子搁在碗上,就犯了大禁忌。我们这样注意自己的行为,一则是对人的礼貌和恭敬,次则是减少自己的麻烦和困扰,甚至减少失败的因素。可惜许多年轻人都忽视了孟子这句话,认为是几千年前的陈旧思想。
另外让人感慨的是,从孟子那个时代开始,一直到清朝两千多年来,中国历代的帝王,都是尊儒家孔孟之学。但他们只是要求别人遵孔孟之学,尽力巨之道,以立身处世。而他们自己,却忘了为君之道。在这一方面,都和梁惠王、齐宣王样,甚至比独享园林还过分的事,也照做不误。真是“教化自教化,帝王自帝王”,直到孙中山先生领导了革命,推翻满清,取消帝王专制政体,建立了自由民主的中华民国,这才取消了宫廷的林园。
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乎?”
孟子对曰:“有。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
对曰:“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诗云:‘王赫斯怒,肢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枯,以对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
一个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外交策略——大小之间
这开头一段,也是一个大问题,孟子所提出的,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外交思想的两大原则。至少在过去,中国的外交思想不出这两大原则。
齐宣王提出来问孟子,对于与邻国的邦交,有什么好的办法,好的策略。孟子说:大致可以分成两种原则。一种是“以大事小”,这是仁者的风范。虽然自己的国土大,国力强,但是仍旧愿意配合领土比他小、国力比他弱的小国的政策。像在历史上,夏朝的时候,汤以毫为都城,地大人众,国力强盛。而夏朝的另一诸侯,赢姓的葛国,在领土、人民、财力上,都不及汤。葛的故城,在现在河南省葵丘县东北,在地理位置上和汤为邻。当时的汤伯虽有专事讨伐的特权,但葛在夏朝诸侯的等级上也称为葛伯,政治地位不下于扬,所以扬在国交上,对葛仍然是尊敬的,顺服的,绝对不因自已的权势大,而去欺凌力量弱小的葛国。
更近一点的史实,在商朝的末期,西方的昆夷——即犬戎,那是以犬皮作为战衣,乘坏车的国家,和在西岐的文王接壤。而文王当时所治的周国,不论文化、经济,都非常发达,广土众民,声望又高,不知道要比犬戎强盛多少倍。可是文王为了行仁政,绝对不以兵戎相见,为了行仁政,不忍动武,虽然犬戎经常有粗暴鲁莽的侵犯行为,而文王还是忍让着,不愿意生灵涂炭,以免苦了老百姓。
孟子再举出第二个外交原则:“以小事大”,这属于明智之举。他也举出两个当时的史例,一个是周太王的例子。商朝末期时,姬周诸侯,由太王当政,这时周国正在积极图治,而北方自五帝时期以来,就常常在边界上生事的獯鬻——也就是后世匈奴的一支,这一支游牧民族非常强悍,常常犯边闹事,周太王为了致力于内政,为了在安定中求进步,不去和匈奴力争,而采取退让的态度,以免扩大战争,影响了内政的建设。
第二个例子,是吴越两国的史实。越王勾践被打败了以后,只好对吴国俯首称臣,一切听从吴王夫差的命令,还献上绝代佳人供他娱乐,讨他欢心,以便能够回到自己的故国。他回国后,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而后终于雪耻复国。这都是明智的外交原则。自己力量不够的时候,就顺服强者以图生存。
他举了仁与智为出发点的两大外交原则以后,又对齐宣王作进一步的阐述。以大事小的外交原则是“乐天”的,以小事大的外交原则是“畏天”的。
这里所说的“乐天”“畏天”的天,当然不是愚夫愚妇心目中的天老爷。不是讨天老爷欢心的“乐天”,或者怕上天打雷的“畏天”等愚妄迷信。这里的“天’”,在“天人合一”的哲学上,是包括了人事在内。如果作详细的解释,会是一篇很长很长的文章。限于时间和篇幅,姑且勉强作个简单的解释。以现代名词来说,就是非人力所可违反的定理;拿我们中国的词汇来说,就是天理。
那么以自己的大国之尊去配合小国,就是顺应“天地生万物”的乐天心理,不愿意欺负弱小;至于以弱小的国势臣服于强国大族,不敢得罪大国,就是敬畏天理。
否则,天地间的定理,不会容许你成功如愿的。最后,孟子进一步说,凡乐天的,效法天地的博爱精神,不以强压弱的大国,结果一定四海归心,可以保有天下;而弱小的国家,如果能够畏天道,服从强者的领导,不怀叛逆之心,那么就可能保住自己的国家。他并且引据《诗经》来支持他的理论,他说,《诗经·周颂·我将》
篇中记载着“畏天之感,于是保之。”这个“威”字的含义,是指时代的大趋势。
孟子引用这句话,是对智者的外交政策而言。意思是说,必须以敬畏谨慎的心理,因应国际上自然的大趋势,把握时间的契机,以维系自己的生存。
孟子说到这里的时候,齐宣王不让他说下去,在中间打了岔,插进来说,孟先生,你讲的这些理论,太伟大了,太高深了。暂时不谈这么高远深奥的哲理,就目前的现实问题来说——换言之,他不喜欢再听孟子那些大道理,什么是畏天戒慎一类理论,他心里对当时的国际看法,正是认为强权就是公理。因此便直截了当地说,我有一个毛病,我这个人爱好武勇。
大勇定天下
齐宣王这一打岔,话题就转了方向,可是孟子也真高明,立即随着这个方向,继续施行他王道仁政的教化。他说:你齐宣王好勇,不要紧,只要你爱好的不是小勇。你不要专去喜欢摔跤、柔道、弄枪、舞棒这些个人小勇的玩意儿。一个人握着剑把子,把剑抽出一截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冲着人说,你敢跟我较量吗?这种只是普通的个人勇武而已,充其量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对打。攻夫好,也许可以把别人打垮;功夫差,自己会被打得鼻青眼肿,难有大志。我相信你齐宣王不会局限于这样的小勇,我希望你能把好勇的范围扩大,像《诗经·大雅·皇矣篇)所描写的文王那样。当文王得到密国无故攻打阮国的报告时,怒不可遏,立刻整军经武,出兵阻挡了密国的攻击,逼得密国退兵,不敢再轻易侵犯别人。同时巩固了周国自己的国防,增加了周国人民安居乐业的福祉,对天下人的期望也作了交代。这就是“文王之勇”。所以说,文王一怒,使得天下人民得到安定。当然,文王有没有真的发怒,不得而知。像文王这样的人会不会发什么怒,也很难说。
在大家的想象中,孟子说话,总是有根据的,他说了文王的大勇后,接着又引《书经·泰誓》所说,“作之君,作之师”的话,对齐宣王说,《书经》上这几句话告诉了我们一个政治哲学的大原则,这原则要把握住。
在我国古代,君道与师道是平等的,要同时注意的。除此之外,后世要加一个“作之亲”。身为一个领导人,不但要作为部下的老师,教导他们;同时还要像父母待子女一样,关怀他们,保护他们。今天的公务人员,也应该具备这种精神的修养。虽然以公仆的观念做事,但同时要具有“作之君,作之师,作之亲”的情操。
处理行政事务时,要兼带教导之责,与关怀之情。
《书经》上接着说:“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局敢有越厥志?”在天时、地利、人和等各方面有所欠缺时,政治领导者要设法弥补这种缺陷。同时一方面管领四方的百姓,不管他是善良的或邪恶的,都要负起教化、领导的责任。只要我这个领导人在,有谁敢放肆作乱?这一种气魄,确实是宏大。因此,一旦有人横行天下的时候,武王就责无旁贷地加以平服,使天下没有横行的人,没有横逆的事。这就是武王的大勇。所有他一怒之下,便吊民伐罪,把残暴的纣王灭掉,而安定了天下的人民。
孟子最后说,你齐宣王的好勇有什么关系,只要你所好的不是匹夫小勇,而是如文王、武王的大勇,能够有大英雄气魄,在一怒之下,而使天下安定下来。那么有哪一个老百姓不喜欢大王的好勇?大家只怕你齐宣王不这样好勇呢!从齐宣王不忍心杀一头牛开始,一直到这一段,孟子对齐宣王所谈的任何事,都是采取诱导的教育方法。齐宣王说自己有好勇的毛病,孟子就说好勇不是毛病,只要能够扩大这个好勇的境界,齐国就有办法。好像是假如齐宣王说好吃零食,他也会说没有关系,只要把点心做得很多很多,人人都能吃到就行。假如齐宣王说好踢球,大概孟子也会说没关系,只要全国的人都有踢球的闲暇和兴致,都把脚力练好,就是好的。这就是孟子的教化,可见他并不是一个迂腐的人。
美中不足的,是他并不能像纵横家们一样,只用两三句话,就投其所好,打动对方的心。孟夫子的王道仁政毕竟还是难于被接受。
齐宣王这里讲到好勇,前面讲到好乐,后面还讲好货、好色。在他同一时代的各国诸侯中,谁也没有这样坦白的,即使后世那样多的帝王中,也很少有他这样坦率的。所以我觉得他是比较可爱的一个人,而在他二十年的当政期间,能把齐国治理得繁荣、安定,实在有他的道理,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
他在这里所说的好勇、好乐、好色、好货,其实也不只是帝王的心理如此,每一个人都有这种心理。谁不好勇、好乐、好色、好货?只是在程度上略有不同而已。
当然他在这里所说的好勇,也不是孟子所说的那种大勇。他所好的,还是一般人所好的小勇。谈到好勇,我们想起两个好勇的人,他们也是一国的君主。
为强国而改服制——赵武灵王
其中之一是赵国的武灵王,他是一个好勇任事的国君,最后失败了,当然这是由于没有扩大好勇的胸襟所致。赵国的北边,是和胡人的边界连接的,那时候的边疆民族,都是游牧民族,为了生活方便,同时受生活环境的影响,都是好勇斗狠。
所以在服装上,都是短衣窄袖,甚至露出一条手臂来。而我们中国古代的服装,受礼乐之熏陶,向来是宽袍阔袖,走起路来“翼如也”,两只大袖子像翅膀张开似的,雍容有致,的确是很好看的。当时武灵王为了要使赵国强盛,下命令改变服装,废弃中国原来的服饰,改用胡人的装扮,希望借此能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当时赵国的王室和大臣们纷纷反对。武灵王和这些人的辩论很有趣,也有他的道理。我们姑且不论他这一做法对或不对,看看他的这些辩论,也可想见他当时的思想观念。
有一天,赵国的辅相肥义和武灵王闲聊,问赵武灵王有没有想过世局的变化,军事的部署,以及先王们如简王、襄王他们当年的勋业,以及和胡人们的利害相处等等问题。
武灵王说,后辈的君王,不忘前辈君王的功勋德业,这是作君王的本份。而为人臣子的,则应该研究这些资料,记取历史的教训和榜样,辅助君王,尽量发挥他们的长处。所以贤明的君王,在平时教化人民,有所作为时,就要宣扬先王的功业。
作人臣的,在不得其位时,要涵养孝悌、谦让的德性;在显达时,就要为老百姓们谋福,同时辅助君王的功业。这就是君道的不同了。
现在我想向胡、翟这两个邻邦拓展领土,以承继襄王未完成的功业,但是也许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实现。因为敌人弱小的话,我们才能借机拓展领土,才能够用力少而功业多,不必耗尽民力,而得到如先王般的荣耀。但是目前的情势是强邻压境,胡人、翟人都那么强悍,这就难办了。
现在我也有我的构想,然而凡是有卓越功勋的人,在当初往往会留下不同习俗、违情悖理的恶名;有独到见解的人,在当初又往往得不到人家的信任,往往受到顾忌和反对。譬如我打算要全国的百姓,改穿胡人的服装,学习胡人骑马射箭的本领;想来一定会受到物议和反对的。
而这个肥义却是赞成他的。他说,对一件事犹豫不决,就难以成功;对一个行动迟疑不定,就难有结果,现在你不妨决定这革新的计划,不要顾虑别人的议论。
俗语说:“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凡是讲最高德行的人,往往不能跟着世俗走;要成大业的人,也不必和众人商议。从前舜到有苗这个地方,曾经随俗而舞。而禹甚至曾经敞开衣服到裸体国去访问。他们都不是为了纵欲或享乐,而是为了德业上的远大理想,而随俗变通。所谓“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一个笨人在事成之后,都还不明究里;而聪明人在事情还没发生时,就已洞烛机先。您就照您的意思去做罢。
肥义说,所谓“疑行无名,疑事无功。”所谓“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引用商鞅游说秦孝公变法的话。他这一派独裁论,又牵强地把舜、禹办外交的故事引了进去,于是把武灵王说动了。
武灵王对他表示,不是对穿胡服这件事的本身有什么犹豫,只是恐怕天下人笑话。既然肥义你也这么说,那么我就下定决心了。于是自己先做一套胡服,准备上早朝的时候,穿起来和群臣见面。
当时公子成是武灵王的长辈,素有盛望。武灵王恐怕会遭到他的反对,所以先派了一位大臣王孙囗去疏通,请公于成也能响应改换胡装。
疏通不成,于是武灵王亲自到公子成家里解释说,服装不过是要穿用方便,礼仪也是为了处事方便。古圣先贤订下的礼法,都是因地制宜,因事制礼而来的。像南方的越国人,他们一个个披着头发,衣装不整的露个右膀子,浑身刺满了花纹;而吴国人甚至把牙齿染得黑黑的,额上刺些怪里怪气的花纹,头上戴的是鱼皮帽子,衣服则缝得粗里粗气。在我们看来,简直就像野人,但是他们却觉得安逸而自在。
总之,不同的各种装扮,同样都是为了因地制宜,只要对大家方便,并不一定要统一。像儒家,同是一个老师教的弟子,他们发挥的文教就各不相同。他量后说出,变更服装,是为了便利教老百姓习武,以达到开拓领土的目的,以湔雪国耻。于是公子成同意了他的作法。
但是另一个大臣赵文,又提出反对的意见说,自古为政的原则,就是要辅导世俗合于礼法,提高文化水准。礼制中,衣服的式样有它的常轨;而人民守法,不违俗礼,是他们的本分。您现在不顾前人的礼法,要改穿胡人服装,实在是有违传统文化的精神,希望您还是多考虑一下。
而武灵王辩论说,你这些都是墨守成规的世俗之见,不是具有创造性的远见。
就说古代吧,三代的服装各不相同,而他们都完成了称王天下的伟业;五霸的教化也互不相同,但他们也都有相当可观的政绩。有头脑的人创制礼法,一般的常人就遵循他所制订的礼法,循规蹈矩的去做。贤能的人经常会评论世风习俗的好坏,而一般的世人则依照流传的成规去做。礼制和习俗,都是根据时代趋势在变化。这种变化是由在上位的人来领导和提倡的,而一般人就照着规范去做。现在正是他们在位者,就当下国情,订定一套因应环境需要的服制的时候。你放心好了,不必多虑。
又有一个叫赵造的,也力加反对。他的理由是,推行社会教育,不一定要改变人民原来的生活形态;行政措施,也不一定要变更原有的民风习俗。因民而教,据俗而为,往往收效更大。现在改穿这种奇形怪状的胡服,很可能会影响人们原来淳善的心理;教人们像胡人般一天到晚骑马打仗,也很可能会造成好勇斗狠的社会风气。反过来说,依循旧制,总是稳当的,遵照原有的礼法,也不至于出什么岔错。
武灵王则对他辩论说,古代和现在习俗各不相同,到底要以哪个朝代的习俗为标准呢?历代帝王的礼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直沿袭下来,我们又该遵循哪一个时代的制度呢?像宓戏(伏羲)神农的时代,对犯罪的人是教而不杀。黄帝、尧、舜时代,对犯了死罪的人,虽然杀了他,内心还是哀怜同情的。到了夏、商、周,又因时代背景之不同,而制订不同的法律;因国情的变化,而订立不同的礼制。总之,都是以“方便制宜”为原则。衣服、器具的式样,也都基于同样的原理而有变革,不一定要效法古代一成不变的。一个开国的明主,虽然不承袭古法,仍然可以领导天下。至于夏、商衰败的时候,虽然他们没有变更占制、礼法,却也一样灭亡。
所以反古不一定不对,而遵循礼法也不一定好。至于邹、鲁两国的服装奇特,但民风不正,那是由于他们没有卓越的领导人才。
他最后说:遵循法度的作为,绝不可能有盖世的功勋;效法古代的成规,也不足以适应现实的环境。我的决定大致不错,你就不要反对了吧。
这篇史料有很多高明的道理,可以启发大家的慧思,所以把原文附录于下,供大家参考:
武灵王平昼间居,肥义侍坐曰:“王虑世事之变,权甲兵之用,念简襄之迹,计胡秋之利乎?”
王曰:“嗣立不忘先德,君之道也;错质务明主之长,臣之论也。是以贤君静而有道民便事之教,动有明古先事之功;为人臣者,穷有弟(悌)长(上声)辞让之节,通有补民益主之业,此两者君臣之分(去声)也。今吾欲继襄王之业,启明翟之乡,而牢世不见也。敌弱者,用力少而功多,可以无尽百姓之劳,而享往古之勋。夫有高世之功者,必负遗俗之累,有独知之虑者,必被庶人之恐。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矣。”
肥义曰:“臣闻之:‘疑事无功,疑行无名。”今王即定负遗俗之虑,殆毋顾天下之议矣。夫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昔舜舞有苗,而离袒入裸国,非以养欲而乐志也,欲以论德而要功也。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王其遂行之!”
王曰:“寡人非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之;狂夫之乐,知(智)者哀焉,愚者之笑,贤者戚焉。世有顺我者测胡服之功未可知也。虽驱世以笑我,胡地中山,我必有之。”
王道胡服,使王孙蝶(音薛)告公子成曰:“寡人胡服且将以朝,亦欲叔之服之也。家听于亲,国听于君,古今之公行也。子不反亲,臣不道主,先王之通谊也。
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议之也。
夫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故明德在于论贱,行政在于信贵。今胡服之意,非以养欲而乐志也。事有所出,功有所止,事成功立,然后德且见也。今寡人恐叔逆从政之经,以辅公叔之议。且寡人闻之,事利国者行无邪,因贵戚者名不累。故寡人愿望募公叔之义,以成胡服之功,使囗谒之叔,请服焉!”
公子成再拜曰:“臣固闻王之胡服也,不佞寝疾,不能趋走,是以不先进。王今命之,臣固敢竭其愚忠。臣闻之:中国者,聪明睿(音锐)知(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圣贤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艺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仪)行也。今王释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畔(判)学者,离中国。臣愿大王图之!”
使(去声)者报王。王曰:“吾固闻叔之病也。”即之公叔成家自请之,曰:
“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观其乡而顺宜,因其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厚其国也。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黑齿雕题,(鱼是)(音题)冠秫(音术)缝,大吴之国也。礼服不同,其便一也,是以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是故圣人苟可以利其民,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礼。儒者一师而礼异,中国同俗而教离,又况山谷之便乎?故去就之变,知(智)者不能一。
远近之服,贤圣不能同。穷乡多异,曲学多辨,不知而不疑,异于己而不非者,公于求善也。今卿之所言者,俗也;吾之所言者,所以制俗也。
今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而无舟(木戢)(揖)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西有楼烦秦韩之边,而无骑射之备。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其参胡楼烦(《史记》无楼烦二字)秦韩之边。
且昔者简王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王兼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知(智)之所明也。先时中山负齐之强,兵侵掠吾地,系累吾民,引水围部,非社稷之神灵,即高阝几不守,先王忿之,其怨未能报也。今骑射之服,近可以备上党之形,远可以报中山之怨;而叔也顺,中国之俗,以逆简襄之意,恶变服之名,而忘国事之耻,非寡人所望于子。”
公子成再拜稽(上声)首曰:“臣愚不达于王之议(《史记》作义),敢道世俗之闻,今欲继简襄之意,以顺先王之志,臣敢不听今再拜!”乃赐胡服。
赵文进谏曰:“农夫劳而君子养焉,政之经也。愚者陈意,而知(智)者论焉,教之道也。臣无隐忠,君无蔽言,国之禄也。臣虽愚,愿竭其忠!”
王曰:“臣无恶扰,忠无过罪,子其言乎!”
赵文曰:当世辅俗,古之道也;衣服有常,礼之制也;修法无愆,民之职也;三者,先圣之所以教。今君释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故臣愿王之图之!”
王曰:“于言世俗之间,常民溺于习俗,学者沉于所闻。此两者,所以成官而顺政也,非所以观远而论始也。且夫三代不同服而王,五伯不同教而政。知(智)者作教,而愚者制焉。贤者议俗,不肖者拘焉。夫制于服之民,不足与论心;拘于俗之众,不足与致意。故势与俗化,而礼与变俱,圣人之道也。承教而动,循法无私,民之职也。知学之人,能与闻迁。达于礼之变,能与时化;故为己者不待人,制今者不法古。子其释之!”
赵造谏曰:“陷忠不竭,奸之属也。以私证国,贱之类也。犯奸者身死,贱国者族宗。此两者,先圣之明刑,臣下之大罪也。臣虽愚,愿尽其忠,无循其死!”
王曰:“竭意不讳,忠也;上无蔽言,明也;忠不辟(避)危,明不距人,子其言乎!”
赵造曰:“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俗而动。’因民而教者,不劳而成功,据俗而动者,虑径而易见也。今王易初不循俗。胡服不顾世,非所以教民而成礼也。且服奇者志淫,俗辟(避)者乱民,是以莅国者不袭奇辟之服,中国不近蛮夷之行,非所以教民而成礼者也。且循法无过,修礼无邪,臣愿王之图之!”
王曰:“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宓(音伏)戏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王,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礼世不必一其道,便国不必法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礼而灭;然则反古未可非,而循礼未足多也。
且服奇而志淫,是邹鲁无奇行也;俗辟而民易,是吴越无俊民也;是以圣人利身之谓服,便事之谓教,进退之谓节,衣服之谓制,所以齐常民,非所以论贤者也;故圣与俗流,贤与变俱。谚曰:‘以书为御者,不尽于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达于事之变。’故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子其勿反也。”
赵武灵王和大家辩论一番后,仍然下令全国上下改穿胡服。大家都系皮腰带,穿皮靴,把衣服袖子改小,露出右边的臂膀,只有左手穿着袖子,披着衣拎。同时把乘车改为骑马,教导人民每天骑马出外打猎。
赵武灵王这一番经营,确实收到了一时的效果。国内的军队强壮起来。于是他自己亲身带了部队出去攻打胡、翟的边界,拓展了好几百里的领土。有了这次辉煌的成果。野心逐渐扩大,接着就打算向西边的秦国进攻。
据传说,武灵王长得非常威武,他身高八尺八寸。古来称男子汉,有“昂藏七尺之驱”的说法,他的身高自然在一般人之上了。而且相貌堂堂,有龙虎之威,满脸的络腮胡须,皮肤黝黑而发光,胸脯有两尺宽,比起现在的拳王、穆哈默德·阿里,或曾经做过拳王的乌干达总统阿明,还要威武。总之,被人形容为气雄万夫,志吞四海。
他亲自带兵,攻占了别人几百里土地,接着又开始打秦国的主意。于是他把王位传给他宠爱的吴姬所生的次子,立为惠王,而自称王父——太上皇。自己干起情报工作来,假冒是赵招,奉赵玉之命出使秦国。暗中却带了一批测量人员,一路上探测秦国的山);;形势,居然到了秦国的首都,谒见了秦昭襄王,应对得不卑不亢,也很得秦王的敬重。但到了那天半夜,秦王想起这名赵国的来使,仪表如此魁梧轩昂,不像是一个普通臣子的样子。而且传说赵武灵王长得非常雄武,觉得不太对劲。等到天一亮,就派人到大使馆去请这位大使来。而赵武灵王推说有病,拒绝前往。过了三天还是没去,秦王于是派人强迫他来,这时他已经逃走了三天了。
可是,这位有雄才、有谋略的武灵王结果如何呢?因为被废的太子与继承王位的赵惠王争权,互相残杀,而他一个人被困在沙丘的宫里,活活饿死了。真是智足以知人,而不足以知己,才足以取人而不足以自保。至堪浩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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