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小顽童的成长-3

作者:理查德·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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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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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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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5956字

《》x谁偷了我的门?


在麻省理工学院,所有兄弟会都要举行所谓的“面试会”,每年他们都在这种聚会中吸收新会员。进入麻省理工学院之前的那个暑假,我也应邀到纽约参加一个名为“费·贝他·得尔塔”(phibeadela)犹太兄弟会的聚会。那时候,只要是犹太子弟或者在犹太家庭中长大的小孩,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其他的兄弟会,其他人根本不会眷顾你。


说实话,我并没有特别期盼和其他犹太同学在一起,犹太兄弟会的那些家伙也不在乎我有多像犹太人。事实上,我根本没什么犹太信仰,更不能算是虔诚的教徒。在这次聚会中,兄弟会的几个家伙问了我一些问题,也给了我一些忠告,例如我应该在大一就参加微积分检定考试,这样就可以免修一些学分等等。事后,我发现这是个很好的建议。我还蛮喜欢在纽约碰到的那几个兄弟会会员,说动我入会的那两个家伙,后来都成为我的室友。


麻省理工另外还有个犹太兄弟会,简称sam()。他们的点子是让我搭便车到波士顿(麻省理工位于波士顿),然后我可以先借住在兄弟会里。我接受了他们的安排,到了波士顿的第一晚就睡在sam兄弟会楼上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我往窗外看,正好看到我在纽约认识的那两个家伙。有几个sam兄弟会会员迎向他们,双方激烈地争辩起来。我朝着窗外大喊:“嘿!我应该是和他们在一起的!”然后就跑出去,完全不晓得双方正在谈判,争取我入会。我对于搭便车这件事没有特别觉得需要感恩,更没有想到别的事情。


书呆子学交际。


费·贝他·得尔塔兄弟会在之前一年,由于内部分裂为两派而几乎瓦解。他们一派人喜欢交际、喜欢跳舞以及在舞会后开着车子四处鬼混;另一派则全是书呆子,整天只知道读书,从来不参加舞会。


就在我加入成为会员之前,他们才开了一次大会。会中两派人马都有重大的让步和妥协,最后他们决定团结、互相帮助:每个人的成绩都必须在一定的水准之上,如果有人功课落后,专啃书本的那一派就要为他们补习,辅助他们做功课。另一方面,每个人也都必须参加舞会,如果有人不懂得怎样和女孩子约会,爱交际的那一派就要想办法为他找个舞伴;如果有人不会跳舞,他们也要负责教会他。于是一派人教其他人如何思考,另一派人则教别人如何交际。


对我而言,这样的安排倒是恰到好处,因为我本来就不擅交际。每次我出入兄弟会的大门时,都会碰到坐在台阶上的兄弟会学长和他们的女朋友,我总是害羞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从他们身旁走过。即使有个女孩说:“噢!他真可爱!”也于事无补。


没多久,大二的学长就带着他们的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女朋友来教我们跳舞。后来,有个学长还教我开车。他们很努力想教会我们这些“智慧型”的家伙跳舞交际,学会放轻松一点;我们也尽力协助他们度过课业的难关——这是种很好的平衡。


我想我永远搞不懂“会交际”究竟是什么意思。在那帮会交际的家伙教我怎么结交女孩子之后,有一天,我独自在餐馆吃饭,看到一个漂亮的女服务生。我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问她愿不愿意在下一次兄弟会舞会当我的舞伴,她居然答应了。


回到兄弟会,当大家讨论到下次舞会的舞伴时,我告诉他们这次不劳他们费心了,我已经找到自己的舞伴,我还觉得扬扬自得。但等那些学长发现我的舞伴居然是个女服务生时,都大惊失色。他们告诉我那可不行,他们会另外为我物色一位“合适的”舞伴。这让我觉得很迷茫。后来他们还决定出面处理此事。他们到餐馆去找到女服务生,说服她退出,为我另外找了个舞伴。他们想教育我这个“任性的小孩”。从头到尾我都觉得他们错了,但当时我只是个大一新生,还没有足够的自信来阻止他们破坏我的约会。


新来者野地求生。


我正式宣誓入会的时候,他们有各式各样戏弄新来者的花样,其中一项是在酷寒的冬日里,把我们双眼蒙住,带到荒郊野外,丢在冰封的湖边。那里杳无人烟,四周看不见一幢房子,什么也没有,我们必须自己找到回兄弟会的路。由于大家都很年轻,不免有点害怕,但大家都没怎么交谈,除了一个叫梅尔的家伙,不停在开玩笑,净说些蠢笨的双关语,一副听天由命、毫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在说:“哈!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不是很好玩吗?”


我们对梅尔愈来愈冒火。特别是当其他人忧心忡忡,不知如何找到出路的时候,他总是落后我们几步,而且不停地拿我们的处境开玩笑。


走到了离湖不远的交叉路口,举目四望,仍然一片荒凉,什么也没有。大家正在讨论该走哪条路,梅尔赶上我们,说:“走这条路。”


“梅尔,你懂什么?”我们都气死了,“你老是不停地开玩笑。为什么我们该走这条路?”“很简单呀,看看这些电话线便知道了。电话线愈多的地方,就一定是通往人多的地方。”


这个看起来对任何事都漫不经心的家伙,却想出了这绝妙主意!我们依他的话,一路走回城里,没有走错路。


遭到“绑架”。


第二天是全校大一新生与大二生的污泥对抗赛,就是说,大家在烂泥中进行摔跤及各种竞技。当天深夜,一群大二生跑到兄弟会那里绑架了我们,他们有些是兄弟会里的学长,有些是从外面来的。他们想让我们疲累不堪,这样第二天他们就能轻松获胜。


他们很轻易就把大一生绑了起来,只有我例外,我不希望兄弟会的哥儿们发现我是个“娘娘腔”。我不擅长运动,打网球的时候,只要球越过网飞向我,我就害怕;因为我从来没有办法把球打回去,球总是还没过网就落地。


但是我发现这是个新的状态、新的世界,我可以为自己塑造新的名声。所以,为了不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副不会打架的样子,我拼了命和他们缠斗,结果三四个家伙费了好大力气才能把我绑住。大二生把我们带到树林中的一间屋子里,把我们全绑在地板上。


我试了各种方法逃走,但是有大二生看守着我们,我的计谋全部无效。不过其中有个年轻人他们不敢绑,因为他吓得脸色发青,而且不停发抖。后来我才知道他来自欧洲,当时是30年代初,欧洲正是动荡不安的时候:他不明白我们被绑这件事其实只是个玩笑,他惊吓的样子简直令人不忍卒睹。


天亮前,只剩下3名大二生在看守我们20个大一生,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状况。他们偶尔把车子开进开出,弄出各种声响,好像很忙、很多活动的样子。可惜我们没注意到,其实一直都是同样的车子和同样的人在活动。


我爸妈刚好在那天来看儿子过得怎么样,兄弟会的人拼命拖延,直捱到我们被释放回来。由于我一晚未睡,而且曾经费力挣扎,因此样子十分邋遢。他们发现儿子在麻省理工学院竟然是这副德性,简直吓坏了。


经过那天晚上的折腾,我的脖子也僵硬不能动了。我还记得那天下午上后备军人训练营时,排在队伍里等候校阅,但我一直无法向前直视。指挥官抓着我的头用力扭转,吼叫着:“向前看!”


我缩起头,肩膀歪一边,说:“我没有办法,长官。”


“噢,对不起!”他吓了一跳。


无论如何,我奋战许久不肯被绑的经过,居然为我赢得绝佳名声。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担心“娘娘腔”这档事了,真令我松了一大口气!


伯劳拉拉方程式?


我的两个室友已经大四,我经常旁听他们讨论物理。


有一天他们很用功地解一道看来很简单的习题。我终于忍不住了,说:“你们为什么不用伯劳拉拉方程式试试看呢?”


“那是什么东西?”他们叫,“你在说什么呀?”


我跟他们说明我的意思,以及怎么把这个方程式用在习题上,结果破解了这道题目。后来,我才发现我指的是“伯努利”方程式。由于这些知识我全是从百科全书里看来的,之前从来没有和别人讨论过,所以根本不知道怎么发正确的音。但我那两位室友很高兴,从此他们都和我讨论他们的物理习题,尽管我的手气并不真那么好,许多题目还是解不出来。有趣的是,到大二那年开始修物理课时,我的物理也突飞猛进了。我经常觉得,练习大四的物理习题和学习怎么发正确的音,倒真是受教育的好方法。


舞会奇遇在一次舞会中,我和一个女孩跳了好几支舞,但都没有说什么话。最后她说:“你——胡——条灰常好。”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她说话有点困难,但我猜她八成是在说“你舞跳得非常好。”于是我说:“谢谢,跟你跳舞是我的荣幸。”


我们走到桌边,跟她一起来的朋友也找到男伴,我们四个人就坐在一起。这两个女孩,一个有严重的重听,另一个几乎全聋了。


她们交谈的时候,用许多快速的手语动作,偶尔发出一点声音。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她们人很好,舞也跳得好。


再跳了几支舞以后,我们坐下,她们又开始以手语交谈,比来比去。最后,她终于和我说了一些话。我猜她的意思是,要我们带她们去某家旅馆。


我问另外那个家伙想不想去。


“她们要我们去旅馆干嘛?”他问。


“我不知道,我们还没沟通得那么好。”但其实我不需要知道这些,我只觉得这很好玩。我很好奇将会发生什么事,就像探险一样。


另外那个家伙害怕,不想去。最后,我带着这两个女孩搭出租车去那家旅馆。到了以后,发现那里有一个专为聋哑人举办的舞会,他们都是同一个俱乐部的会员,而且很多人都能感受到音乐的节奏,随之起舞,还会在乐曲结束时鼓掌。


真是太有趣了!我觉得我好像在语言不通的国外一样。


当然,我还是可以讲话,但没有人听得到我的声音。大家都用手语交谈,我一点也看不懂!后来,我请一个女孩教我几个简单的手语,就好像学外国话一样,完全是为了好玩。


每个人都很快乐而且自在,彼此开开玩笑,脸上全挂着微笑,似乎没有什么沟通上的障碍。他们交谈的情况和使用其他语言没什么两样,只有一件特别的事:不用手语沟通的时候,他们的头会不停地转动。我突然省悟到那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有人想插嘴或打断别人的话,他不可能大喊:“嘿!杰克——”他只能以手语表示,因此如果没有经常环顾左右的习惯,根本察觉不到有人想插话。


他们在一起非常的轻松自在,反而是我要想办法不那么局促不安,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验。


舞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舞会结束后,我们到餐厅去,大家都以手代口,点了东西。在等餐点时,有人以手语问我的舞伴:“你是哪里人?”她也以手语拼出:“纽约人。”还有一个人对我比手势:“顶呱呱!”他竖起大拇指表示顶叭叭,这套系统真管用。


大家散坐四周,开开玩笑,我也不知不觉融入其中。


后来我想买一瓶牛奶,便走到柜台,以口形表示“牛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柜台职员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再比了“牛奶”的手势,两手作出挤牛奶的动作,他还是不懂。


我试着指着价目表上牛奶的位置,但他好像还是不懂。


最后,旁边有人点了牛奶,我立刻指了指牛奶。


“噢!牛奶!”他说,我点点头表示:“对。”


他递给我一瓶牛奶,我开口说:“十分谢谢你!”


“你这个家伙!”他边说边笑起来。


一群不知变通的家伙在麻省理工学院念书的时候,我很喜欢捉弄别人。有一次在上机械制图课的时候,有个爱开玩笑的同学拿起一把曲线尺说:“我很好奇曲线尺上的这些曲线有没有特殊的方程式?”


我想了一下,说:“当然有,这些曲线都是很特别的曲线,我表演给你们看。”我拿起一把曲线尺,慢慢转动。


“曲线尺的特色就是不管你怎么转动,每条曲线最低点的切线一定都是水平线。”


于是班上所有同学都拿起曲线尺,依着不同角度转动,手上拿着铅笔,沿着曲线最低点比着切线的位置——当然,他们发现切线呈水平。他们都为这个“新发现”而兴奋莫名,其实他们应该一点也不意外,因为他们早已学过微积分,学过任何坐标图上曲线最低点的切线一定都是水平线(用数学的说法,最低点的微分都等于零);只不过他们没有把二加二摆在一起罢了,他们连自己究竟“知道”什么都不清楚!


有些时候,我真搞不清楚人是怎么回事:他们都不是透过了解而学习,而是靠背诵死记或其他方法,因此知识的基础都很薄弱。


年后,我在普林斯顿又玩了一次同样的把戏。当时,我正和一个老练的物理学家聊天,他是爱因斯坦的研究助理,对地心吸引力有很深刻的了解。我问他,如果你坐在火箭上被发射升空,火箭里放一个时钟,地面上也放一个时钟。假定我们要求地面上的时钟走了一小时的时候,火箭必须回到地球,因此你会希望火箭开始飞回地球时,上面的时钟尽量领先。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如果火箭飞得愈高,地心吸引力愈小,时钟会走得愈快。但由于你必须在一小时内回到地球,你的飞行速度就必须非常快,因此反而减慢了时钟走的速度,所以也不能飞得太高。问题就在于,你应该怎样调整速度和高度,才能让火箭上的时钟尽量领先?


这位爱因斯坦的助理研究了很久,才领悟到这个问题跟一般的自由落体问题没什么两样。他只要想象把一个物体往上发射,再限定它往上及往下飞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一小时,那就是正确的运动了,事实上这正是爱因斯坦的基本重力定律之一,即所谓的“本位时间”(properime)——对任何真实的曲线来说都达到最高值。有趣的是,当我用时钟和火箭的方式来问他,他却认不得这个问题了。


尽管层次不一样,但他跟我机械制图课的同学犯了同样的毛病。看来有这种弱点的人也真多,连学有专精的人也不例外。


捉弄女服务生。


大三、大四的时候,我经常光顾波士顿的一家餐厅。我常常一个人连续几个晚上都到那里吃饭,所以餐厅的人都认识我,负责招呼我的是一个叫苏丝的女服务生。


我注意到他们总是非常匆忙,奔进奔出。有一天,纯粹是出于好玩,我把小费——两个5分美元的硬币——放在两个玻璃杯里、把玻璃杯装满了水。用卡片覆盖在杯子上,然后把杯子翻过来放在桌上,把卡片抽走。由于我把杯子盖得很紧,空气进不去,因此一滴水也没漏出来。


我把小费分别放在两个杯子里,是因为我知道他们总是很忙,如果我把小费全放在一个杯子里,他们在收拾桌子时,匆忙中一定会把杯子拿起来,水全部流出,然后就此结束。现在的情况是,她拿起第一个杯子,发现有水之后,她要怎么样处理第二个杯子呢?她一定不敢直接把杯子拿起来。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向苏丝说:“小心,你拿给我的玻璃杯有点古怪,上面是满的,下面却有个洞!”


第二天我再到这家餐厅去,发现他们换了个新的女服务生来招呼我,苏丝再也不理睬我了。新的女服务生说:


“苏丝气坏了,她叫老板出来,两个人研究了老半天,但他们没空慢慢讨论该怎么办,最后决定还是就那样把第二个杯子拿起来,结果水流得满桌,简直是一塌胡涂,苏丝还滑了一跤,他们都很生气。”


我大笑。她说:“这一点都不好笑。如果有人这样对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拿一个汤碗,很小心地把杯子滑到桌边,然后让水流到汤碗里,水就不用流到地板上了。然后,我再把铜板拿起来。”


“噢!这主意不错。”她说。


那天晚上,我把咖啡杯翻过来盖在桌上,把小费放在里面。


第二天晚上我到餐厅时,还是同一个服务生在招呼我。


“昨天晚上你为什么把咖啡杯盖在桌上?”


“我是想,即使你那么匆忙,你还是会跑回厨房,拿一个汤碗,然后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杯子移到桌边……”


她抱怨:“我就是这么做,但杯子里却一点水也没有!”


谁偷走了门?


我的恶作剧经典之作是在兄弟会中发生的。


有一天早上我很早就醒来,大概才5点钟左右,我再也睡不着了。我走下楼去,迎面看到有张海报写着:“门!


门!谁偷了这扇门?”有人把门从枢纽上拆了下来,这扇门上原先挂了块牌子,上面写着:“请关门!”


我马上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住在那房间的是一个叫班尼斯的家伙以及另外几个男孩,他们很用功,不喜欢别人吵闹,如果你晃到他们房里找东西或者是问他们功课,离开时他们都会大叫:“请关门!”


很显然有人不喜欢他们这种作法,所以把门拆走。但这个房间本来是有左右两扇门的,因此我想到一个主意:


我把另一扇门也拆掉,搬到楼下,藏在地下室的油槽后面,然后静悄悄回到楼上睡觉。


那天早上我假装晚起,下楼时看到其他人像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转,班尼斯和他的朋友都很烦恼:房门不见了,而他们还得读书……一见到我,他们便问:“费曼,你有没有把门拿走?”


“噢!有啊!”我说:“你们看我手指关节上刮伤的痕迹,那是我把门搬到地下室的时候,在墙上擦伤的。”


他们不满意这个答案;他们根本不相信我!


偷走第一扇门的那些家伙留下太多线索了,例如牌子上的字迹——他们很快就发现是谁的杰作。我的想法是:


当他们发现是谁偷去第一扇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以为他也偷了第二扇门。我的计划果然天衣无缝,偷第一扇门的那些家伙被每个人拷打逼问。受了种种磨难之后,他们终于说服了逼供者:他们只偷了一扇门,尽管这个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我冷眼旁观,觉得好玩极了。


另一扇门失踪了整整一个星期,班尼斯他们愈来愈焦急了。最后,为了解决问题,兄弟会的会长在晚餐的时候宣布:“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但我自己对这个问题已经无能为力了。因此我希望你们能提一些建议,班尼斯他们真的很想好好念书。”


大家纷纷提出建议。


过了一会儿,我站起来说:“好吧!”我装出一副委屈的声调,“不管是谁偷了这扇门,我们知道你很棒,你很聪明!我们猜不出来你究竟是谁,你一定是个超级天才!


不必告诉我们你是谁,我们只想知道门在哪里;所以,你只要在某个地方留一张字条,告诉我们门在哪里,我们会永远尊你为奇才。你太聪明了,居然可以把门偷走,而不让我们猜到你是谁。但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留张字条给我们吧!我们会永远感激你。”


接着有个家伙站起来说:“我另外想到个主意。身为会长,你应该问每个人,要他们以兄弟会会员的名誉担保,说清楚他们有没有把门偷走。”


会长说:“这真是个好主意!以会员荣誉发誓说真话!”


于是他绕着桌子,逐一问:“杰克,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没有,我没有把门偷走。”


“提姆,是你偷走门吗?”


“没有,我没有偷走门。”


“墨里斯,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没有,我没有偷门。”


“费曼,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是的!是我把门偷走的。”


“别闹了!费曼,我们是很认真的!山姆,是你偷走的吗?”


他绕了一圈,每个人都很震惊,兄弟会里一定有个真正的卑鄙小人,竟然不尊重兄弟会会员的荣誉!


那天晚上,我留了一张纸条,上面画了一个油槽,旁边有一扇门。第二天,他们把门找出来,重新装上。


后来,我终于承认门是我偷走的,大家立刻指责我说谎。但他们不记得我当时说了些什么,他们只记得当兄弟会会长绕了一圈,问过每个人之后,结论是没有人承认把门偷去。他们只记得笼统的结果,却记不得每个人的实际说词。


很多人常常觉得我是个骗子,但事实上我都很诚实,只不过,我常常诚实得没有人相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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