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饶雪漫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50
|本章字节:46628字
仿佛是中了某种咒,每天清晨七点,我会准时醒来。
有时候我想强迫自己多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头就会痛。幻觉和我的胃口一样奇怪,你想它来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你欲赶走它时它却无处不在。我常常想,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切成很多很多块的,像某个重新开始的章节,虽然还是一样的主人公,但瞬间就换了新的天地,不必再提从前一句。这样的人生,充满玄机,有让人跃跃欲试的渴望。只可惜这种玄机和渴望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更希望自己像很多正常的孩子一样安稳长大,没有风吹,没有草动,平凡如我,才是幸运。
是的,我从不怀疑也不躲避这一点,我不正常。当然,我也就完全谈不上幸运。
从八岁那年白然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就深谙:命运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随时抓住一颗稻草,是我不得不掌握的本事。
江辛就是我的稻草之一。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这一个人,就像这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校园的操场上,早晨八点半的阳光让他显得更加地挺拔威严。他走近我的时候我心里最大的感觉竟是恐惧,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离他远一些,谁知道他还是可以随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醒醒。”他说,“我正准备去宿舍找你。”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有事。”他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饭。”
我想跟他说我不饿。可是奇怪的是我不敢。以前对我爸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跟他吵跟他闹哪怕逼到最后两败俱伤。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我变了,还是他就是比我爸更有威慑力。还是虽然他领养了我,但我们根本就不是父女,所以客气和顺从是我对他唯一的方式呢?
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好在不在南京,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龄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在和他生活过的那一年多里,我已经完全明白这一点。
蒋蓝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当我把那个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马兰拉面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的时候,终于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现况,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对,准确地讲,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虽然他长得还行,虽然我还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觉告诉我,他已经对我了如指掌。
他窥视我已久。
我在暗处,他在明处。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棋局,我沦为一枚棋子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过我并不惊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资聪慧的大脑简单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个英名的决定。既然已经这样,还是按兵不动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远不出现,作为棋手的他,迟早会有再来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好戏上场。
所以,吃饱喝足后,我并没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选择了回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先好好地睡一觉再说!
孟梦不在。家里很乱,像被谁打劫过一样,简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风格嘛。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实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头下面倒头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吴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声嘶力竭地喊着:“还我钱,还我钱,还我钱!”我大汗淋漓地醒来,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摸枕头下的信封,还好,还在。然后我转头就看到了孟梦。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箱子,用背书一样没有感情的语气对我说:“房子还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看了看手表,清晨五点。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梦。凌晨五点的孟梦小姐一脸菜色,她说完那句话,眼睛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门口。
“喂,”我喊她,“你这是要住到哪里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说,“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这么久,说放弃就放弃,这应该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妈病了。”她说,“需要人照顾。”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我以为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孟梦,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的她,却让我有些莫名的留恋。我甚至觉得,她的皮肤很好,还有一双很迷人的眼睛。于是我身不由己地问出了一句话:“会换号码吗?不换的话保持联系啊。”
她笑了一下:“换了我会短信你。”
“哦。”我靠在墙边,点起一根烟对她说,“一路顺风,不送你了。”
“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她说,“你不是要当明星的吗?”
“呵呵呵。”我干笑着,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就在我难看的笑容里,孟梦跟我扬了扬下巴,就拖着她的两口箱子走了。我知道她这一走,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心里就难免有些酸楚。奇怪,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三八兮兮的人,离开家的时候,我都没有半分留恋。一个人在外飘荡,也极少打电话回家。我妈总骂我是个冷血动物。
但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才发现,昨夜还很乱的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定是孟梦趁我睡着的时候干的。地也拖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水渍。空气中有微香,她应该还喷了清新剂。如果是我先走,一定不具备她这样的素质,想到这里,我破天荒地把手里的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天
三天后,我得自己租这个房子。
不过没什么,我有强烈的预感,我蒋蓝的霉运走到头了,好运就要来了。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不可能这样一直倒霉下去的。想到这里,我奔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细细端详了一番,又重新把它们放回去,再塞回枕头下面。然后,我倒下去,重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许是白天睡得好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心情不错。我很细心地打扮了自己,然后去了酒吧。我想那小子一定会在酒吧等我,不管他希望我做什么,我都要先回他两个字:“没门。”然后我会再加上一句:“除非给我钱,足够的钱”。这么一想,在上班的公车上,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然而,现实总是和理想有一定差距。当我走进酒吧大门,不仅四下没看到那小子的踪影,反而被告之,我被辞退了。
“凭啥?”我盯着老板的麻子脸问。
“你是没出来混过还是装傻充嫩?”老板说,“上班时间溜号,投诉你的客人一个接一个,要不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我早请你洗洗睡了。”
我咬着牙,面朝着他摊开出我的手掌,他想了一下,走到柜台里,拿出三四张轻飘飘的一百元,放了上去。
我还没来得及骂粗话的时候他说:“对了,其它的钱我都替你赔给客人了,你要不要看看单子?”
看个头,算你狠!
我把那三四百元用力反拍到吧台上,大声说:“上酒!”
老板压根不理会老娘的酷,反而比我更酷地说:“喝吧,今晚喝多少,都我请!”
既然这样,不喝白不喝。我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一杯一杯地喝着,开始了我守株待兔的生涯。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轻,然而,我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出酒吧的大门。北京秋天清凉的微风吹着我的脸,我忽然想起孟梦,想起她对我说:“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
我忽然很想我妈。我不知道她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在我混出来之前,我觉得我没有脸联系她。我还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能见到她,我也不知道当我再见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扑上来撕扯我骂我是个不孝女。想到这里,我悲从中来,趴在街边的一个栏杆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哭过了,哭让我舒服,让我从头到脚地畅快。我就这样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头,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阿布的家门口。
阿布也是租的房子,在六楼,一个小开间。好几次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都是呆在他这里过夜的。我躺在他的小床上,他躺在茶几前的地板上,一男一女清白如水,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其实阿布家条件不错,他爸是军官,只是他不走正道,所以被他爸从家里赶了出来。性子比我还要倔的阿布最背时的时候替人洗过车,在街边卖过盗版cd,替快餐公司送过外卖,但他从没有回到家里跟老爷子要过一分钱。从这点来说,我很佩服他,他很有点儿男人的硬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有最丢人的一面,比如,在面对莫醒醒那个妞的时候,我看他就丁点儿也硬气不起来。
不过别误会,我今天来找他,不是要跟他借钱。而是因为,在北京,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在这个寂寞失落的夜晚,我想找他陪我继续喝。
我手软脚软地爬上六楼,用力地擂门。可是,半天也没有人来开门。我掏出手机打阿布的电话,竟然已经停机。我没力气了,坐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对门的姑娘回来了,她侧身走过我的时候问我:“你是找对门的吗?”
“嗯。”我说。
“进医院了。”她说。
“为啥?”我腾地站起身来。
那女的指着楼下说,“就在这楼下飙车,摩托车,说是他自己改装的,时速可以多少多少,正跟人赌呢,结果撞墙了,头部重伤,流了好多血,我亲眼见到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声音都抖了。
“好几天了。”她说,“你是他朋友吧?我好像见过你。”
“嗯!”我拼命点头。
“快去医院看看吧。就离这里不远,出门往西走几百米那家,”她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酒彻底醒了,撒腿就往楼下奔去!
有件事我一直都不想承认。那就是——阿布,其实,是我的初恋。
这应该只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
记忆中,西落桥边心灵手巧的阿布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他干干净净,剪一个小平头,有很多的变形金刚,会编苇叶口哨,做坦克模型,叠可以飞得高高的纸飞机。我对他的崇拜虽然谈不上犹如滔滔江水,却也是心里的一股暗流,日日涌动着新鲜和快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我还有一个情敌,就是后来和我成为死敌的莫醒醒。为了让她离阿布远一些,我不惜把我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送给了她。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贱女人。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他去了北京,我们再也见不着面。而我也遇到其他让我心动的男孩,这份感情才慢慢地被我自己藏了起来,藏到自己都不愿意触及的灵魂深处。
年少时的清纯本来就是个奢侈的梦。我愿我已经忘记了那些,再也不用想起。可是,当我看到满头包着纱布,静静躺在那里的阿布的时候,往事还是一幕幕地闪回,不容阻挡。我想起他把那个巨大的燕子风筝放到我手里,在我耳边轻声说:“来,我们试试,让它飞到天上去。”我想起他异想天开跑去种假刘海,滑稽到可以去死的衰样。我想起他在莫醒醒家的楼下打坐,扯着嗓子大喊“莫醒醒我爱你,再见你一面让我死也愿意”时的英雄气短……
过了很久,我问了护士一句废话:“他还活着吗?”
护士像看怪物地看着我,良久才答:“是。”然后说,“你是他什么人?”
“朋友。”我说。
“送他来的人都不见了。”护士说,“你最好通知一下他的家人,让他们赶紧来医院交钱,否则……”
接下来的话她没往下说,当然我也不想听。
我轻轻地握住阿布垂在床边的手。想象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精神矍铄地对我说:“饿了,走,去整点烤串吃吃!”但他没有,他只是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只被打过镇定剂的猴子。
“你能找到他家人吗?”护士低声问我。
“还是他醒来你问他吧。”我说。
我没有撒谎,除了知道他爸是个军官之外,我对他家的情况一无所知。
护士白了我一眼,扭着屁股走了。我却追了上去,抓住她问:“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找不到他家里人,该如何处理?”
“他脑部重创,命是保住了,醒来是什么样还不晓得,就算醒了,会不会再度昏迷,也不知道。如果找不到他家人,可能会随时放弃治疗。”
放弃治疗?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抡起拳头打护士那张粉脸!但我忍住了,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好吧,等我去想办法。”
“要快!”她吩咐我。
我从阿布身上掏出了他家门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出租屋。我在那狗窝一样的地方寻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找到关于他家和他亲人的任何讯息。我打开他已经停机的手机,买了充值卡替它充好值,翻着上面的通讯录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是问他要钱的,就是问他死哪里去了的,要不就是要约他一起去喝酒飙车的。他没有亲人,甚至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真替他感到悲哀。可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此时此刻,是我蒋蓝躺在那里,难道不也是同样的状况吗?
也许也只有阿布,不会置我于不管不顾。
所以,我不能丢下他。
忙完这一切,已经又是清晨了。一夜没睡的我从阿布家出来,打了一辆车,回到家里,从枕头下抽出了那个信封。不管有用还是没用,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利用,我现在都管不着了。
我需要钱,我要救阿布。这是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我要去找的人,是吴明明。
清晨八点,我吃了简单的早饭,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然后,我穿上了我最高跟的高跟鞋,背着我最心爱的包,来到了吴明明公司的楼下。这个喜欢过夜生活的女人,不会起那么早,但是我愿意等,因为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我的说辞。我坐在她公司接待处的沙发上把信封里的东西再次抽出来看,里面有一张欠条,欠条金额是二十万,债主是蒋皎,我的堂姐。而欠钱的人,就是吴明明。我不知道她是何时欠下这笔债务,更无从知晓这张欠条怎么会落到别人的手里,也无从猜想当我把它递到吴明明手里时,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更何况信封里还有一些吴明明的照片,那些照片,怎么说呢,按我有限的文化水平,我只能用“不堪入目”四个字来形容。
那是吴明明和一些女人的照片。
天,想不到她竟有这样的嗜好。或许,她应该去找找天中那两个丫头,和她们交流交流体会倒是不错。
一夜没睡,我这么想着,就靠在那张软软的沙发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很巧,我一眼就看到了吴明明。
她还是那样,干练的短发,戴一副gucci的墨镜,低头行色匆匆地从我面前经过。
我适时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挡住了她的路。
她先是停住,从下到上将我看个清楚,然后笑着说:“蓝蓝?多日不见。”
她连墨镜也不舍得摘,霸道得可以去死,而且表情口气仿佛早对我的降临了如指掌似的。我用尽量高高在上的语气跟她说:“有事找你谈。”
“我很忙。”她说,“今晚手下有两个艺人有通告。”
“不是晚上吗?”我说,“就占你五分钟,别忘了,我也曾经是你手下的艺人。”
我把“曾经”二字说得很重。她笑了一下,然后说:“ok。我给你半小时。”
我真想说一声“谢主隆恩”。但我忍住了,现在不是和她调侃的时候,把气氛搞得神秘和凝重一些,我的胜算更大。
二分钟后,我已经和她坐在她办公室里。
她终于摘了墨镜,在我对面坐下。
我很快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摆在桌子上,向她的方向推过去。
那张照片只要稍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在某个夜店派对上,吴明明涂了黑色的唇膏,而她怀里拥抱着的女人,低胸晚礼服前胸部位,印满了黑色的唇印。
我声调不高也不低地说道:“王牌经纪人同性恋情曝光,夜店对性感女郎大献热吻”。天知道,这个有文化的标题我可是在等吴明明的时候参考了当天的三份报纸苦思冥想后的结果。
怎么样,还行吧?
吴明明先是低着头,然后她把照片拿起来仔细看了又看,用一种我没想到的轻松的语气说道:“蓝蓝,这是你拍的?水平欠佳啊。”
“谁拍的你别管。”我说,“你给个说法吧。”
她把照片捏在手里对我扬扬:“你觉得这一套对我管用吗?”
“不知道。”我说,“试试吧。如果不管用,还有别的。”
她脸色微变:“什么?”
我朝她扬扬下巴:“先说你手里的,给个价码!”
她把照片往桌上一扔,不要脸地说:“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我看你还是算了吧。要多少钱你直说,我借给你就是。”
“我要的不止是钱。”她的无耻激怒了我,于是我决定要比她更无耻。
“什么?”她略显吃惊。
“蒋雅希拥有的一切。”我的语气稍显激动,但我仍然坐的笔直,双腿交叉。今天我把一头又烫又染的头发盘在头顶,只画淡妆,又穿着最衬托我气质的蓝色高跟鞋,我自信这是我此生最优雅的姿势之一。目的就是要把吴明明彻底折服。我就是能够做到有时优雅得让人窒息,有时又颓唐得让人心服口服。我真是天生的明星料子,吴明明,你放弃我你就是猪。
吴明明笑了。
起先我听得出她的笑充满嘲讽意味,然后她简直就是大笑不已。我的自尊被她击溃,我从她手里夺过照片,说:“你笑个屁!信不信我把它拿去曝光。总有网络和小报感兴趣,你也别想再在这圈子里混!”
吴明明收住笑容,对我说:“蒋蓝你听好,不要异想天开。曝光你顶多得五百块而已。我肯给你钱,也是看你现在景况落魄,虽然你没什么当明星的潜质,但好歹我们也合作过一段日子,大家买卖不成仁义在,算是我接济你。你如果真这样天真,以为一张照片就要挟得了我,你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我冷冷地看着她足足一分钟,她也毫不畏惧地回看我。
“你滚吧。想干嘛就干嘛去!”她把茶杯重重地砸到桌上。
行行行!看来不拿出杀手锏不行了!我不露声色地把那张欠条从信封里掏出来,用手提得高高的,提到她眼睛前面展示给她看。
她起初很不屑,但等她渐渐看清那上面的字,我知道,她吓了不止一小跳。
“哪里来的?”她苍白着脸问我,同时伸手要来抢。
我灵巧地收回:“给我钱我就告诉你。”
“你要多少?”
“和这张条子上一样。”
二十万,对吴明明来讲,一点儿也不多。
“你休想。”她咬牙切齿地看着我。
“好吧。”我把欠条收回,然后说,“今日之事,你以后千万不要后悔。你这样聪明,应该知道我手里拥有的东西不止这一些些。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地来找你。你做过的那些坏事,没有一桩能逃得过我的手心。你最好自己掂量轻重。”
我说完,站起身就要走。
吴明明终于拉住我。她说:“我们好好聊一聊,如何?”
我坐下了。此时此刻,只要给我钱,别说聊一聊,聊十聊我也愿意。
我肩上背的fendi包是真货,这是蒋雅希的遗物。还记得我决定放弃学业,跟着吴明明来北京闯荡影视圈的时候,大妈把这个包送给了我。她说:“这是雅希在香港买的,还没用过,你要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吉利的,就拿去用吧。”
那包确实是新的,里面还有发票,23000港币。
在那之前,我不相信一个破包能卖这么多钱。简直太奢华了。面对哭得像个泪人儿的大妈,还是奢华占了上风,我背走了那个包,梦想堂姐曾有的风光会被我同时继承,星路从此一片坦荡,无数双手会为我蒋蓝挥舞,大声呼喊:“蒋蓝蒋蓝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不得不承认,在正式步入社会以前,我常常幼稚得令人发指。
现在,这个价值两万多块的包里放着整整的两万块,是吴明明刚刚给我的。就在十分钟以前,吴明明打开她上锁的办公室抽屉,取出了这两万块。
她把这板砖似的两万拍在桌上,问我:“是谁?”
我心虚地望着那些钱,已经不能如刚才般清醒,只好口齿不清地交代:“一个你想不到的人。”
我想他应该是吴明明想不到的吧。如果吴明明能想到是他,那又何必问我呢?我真是太他妈聪明了。简直就是美丽和智慧的最佳结合体。
“把你手里的东西给我。”她命令道。
我不作声,盯牢那叠红钞。她看穿我的心思,终于肯松开一直按在上面的手,并且豪爽地向前一推,差点将那笔烫手的钱推到地上去。我像抓泥鳅一样冷静而死死地抓起了它们,迅速塞进包里。“补足我另外的十八万,我会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我一边说一边退后,刚说完,我便大踏步走出了吴明明的办公室。
她没有追上来。但她粗重的喘息声仿佛一直跟随着我。
刚刚迈出大厦的我,在街上飞奔起来。不知道是因为high过头了还是害怕那喘息声的追赶,总之我的心扑扑直跳,感觉就要飞起来。直到下个路口拐弯,我才叫出租,直接奔向医院。路上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是吴明明,看来那张欠条对她的刺激不轻。不过我没有接电话,在我没能了解更多的内幕之前,我还是小心为妙。
有了两万,至少可以先解决一些问题。
待我到达医院才得知,阿布已经转到普通病房。
据说,他很快就会醒。
我的第六感果然没有错,我果然转运,而且这才刚刚开始,好事就一桩接着一桩。
当我站在他的病房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奇迹般的醒了。似乎为了庆祝我胜利归来而争气地醒来了。此刻,他正竖着他满头纱布的脑袋,举着一面好像是护士的小镜子在照他自己那张脸,照得分外仔细,像预备登台的京剧演员。
我咳嗽一声,他随即抬起头。
我心情阳光,特意扭着猫步前行,一直走到他病床旁边,搂着他的脖子说:“你姐姐我救你来啦!”
没想到的是,他一下子丢掉了手中的镜子,慌张地伸手把我绕在他脖子上的手扯下来,一骨碌钻进被子里去。
我像一个刚刚调戏过良家妇女的臭流氓,按着生疼的胳膊,接受旁边一床抱着一个跌破头小孩的夫妇诡异目光的检阅。
我靠!哪路对哪路?我一把掀开阿布的被子,正想发作。门口却响起护士小姐的一声大喝:“别动他!”
那个满脸是痘的护士小姐走进来,一把捡起地上的镜子,对着阿布摇了摇,认真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阿布,他的纱布不知道为什么缠得特别厚,整个额头都看不见,连眼睛都被挤压成原来一半大了,但我仍然能发现他困惑的表情。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缓缓的说:“不知道。”
好吧,不知道就不知道,不知道总好过死翘翘。
接下来,我在医院跟那些医生大吵了一架。因为他们告诉了我一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阿布失忆了。”
这种只有在最庸俗的韩剧里才会出现的莫名其妙无聊之极的理由,我怎么可能会信?他们要我把阿布留在医院里做恢复性治疗,我差点因此掀了整张桌子。
现在的医院,真是欺人太甚!阿布才住院几天,就花掉了一万五千多——或许这才是我不肯把他留在医院治疗的真正原因。事实上,我不仅愿意相信他是真的失忆了,更愿意相信他患了智障,因为他一直都不肯说话。直到我把他带回他的小屋,替他收拾房间的时候,他才开口。
“你是我老婆吗?”他恬不知耻地问。
“不是。”我把饮水机的开关打开,把地上的脏衣服收进洗衣机,洗衣机工作起来轰隆隆隆,像是工地上正在造房子。
“那你是谁?”他问我。
“蒋蓝。”我说。
“那我是谁?”他问我。
靠,看着他的一脸呆样,我真恨不得把他再送回医院去。不过算算算算,一万五千多已经花得我心痛无比外加元气大伤,再送他回去,我不如死了算了。
要治疗,姑奶奶给他治疗就是了!
就在洗衣机巨大的轰鸣声里,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他家那张唯一用来打八十分的桌子旁。他倒是没有对这间屋子表示出多么大的陌生感,他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看自己脚上那双漆黑的运动鞋,不知道是不是在找细菌。
我陪他枯坐,面前放着一杯水,一包三五。
我一直在用我的大脑思考一个严重的问题:晚上吃什么?
我把最后一根烟拿出来,递给他,用试探性的口吻说:“还记得你会抽烟不?”
他终于抬起头,但是仍旧没有看我。他把我面前的水杯举起来一饮而尽,然后走到自己的床上,把枕头死死按在脑袋上,就像一条垂死的鱼。
我把烟点着,爬到他床上,把他脑袋上的垫子扔飞,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喷了一口烟。
“喂。”我说,“你爸爸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他不回答我,挣扎着站起来,用力把我推在床上。我吓得一惊,他却已经站起身来,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踢翻了桌子,拉开了门,跟着他一起走了出去。
他头上的纱布还没能完全拆去。他顶着它们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像一只受伤的没头苍蝇,也像马戏团里的小丑。我上前拉住他,大声喊:“你给我回去!”
他用力甩开我,像什么也没听见,继续往前走。
我朝他大吼:“喂,你再这样老娘也不管你了!”
他根本就没回一下头,我又跟着他走了一条街,他往前一拐,不见了。我忽然觉得一种没有来由的轻松,不见就不见了吧,随他去哪里,我才不要管他,让他死了算了,早死早轻松。我蒋蓝没有当雷锋的命。
于是我没再跟上去,我到永和豆浆吃了一碗牛肉面,打车回了自己的小屋。奇怪的是,门没锁,我推门进去,发现屋里坐着一个人,是不可一世的吴明明。这次她戴了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但纵是她戴个蜘蛛侠那样的面罩,我想我也能一眼认得出她来。不过也真的不得不服她,居然能找到我住的地方。瞧,这就是本事,不是吗?
“刚才房东来过了,我替你交了三个月房租。”她说,“你有困难,应该早一点来找我,你也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不讲情份的人。”
“谢了。”我在床边坐下,“下次一定。”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什么。”她说,“我不希望你被坏人耍得团团转。”
我飞快地接嘴:“我又不是没被耍过。”
“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她哄我,“我想知道,是谁给了你那些东西,还有些什么,你都告诉我,我不会亏待你。”
“十八万拿来我自然会说。”
“你要真配合,别说十八万,八十万也可以考虑。”她墨镜后的眼睛显得很深遂,“你也知道,我跟你姐,情同母女,她走后,我好一阵子都缓不过来。现在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她。我怎么忍心……”
“得,没钱就请走吧,”我打断她,“我困了,没时间听你废话。”
“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她说,“只要你把他交出来,我马上给你钱。”
“十八万?”我问。
“好。”她说。
靠!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值十八万的昙花一现的叫什么古木奇的臭小子!
“三天后告诉你。”不得不承认钱是巨大的诱惑,于是我只能用缓兵之计。
“好,我等你。不过我警告你,别骗我。不然,你也不会好过。”说完这句话,墨镜天后吴明明女士从我的破凳子上站起身来,一歪一扭地走出了我的破屋子。
我在床上躺了十分钟,进行了冷静的思考。然后我跳了起来,收拾好我自己,去了酒吧。我发誓,为了那十八万,也为了看吴明明跪在那里求我的一幕,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那小子给揪出来!
然而,三天过去了,我在酒吧喝了三天,等了三天,问了能问的所有的人,都没有得到一点儿有用的信息。
那晚发生的事,渐渐变得像一个梦境。难道那小子真是从天而降?见我蒋蓝混不下去了,前来拔刀相救的好汉么?
我才不信。
第三天晚上守株待兔失败之后,我忽然想起了阿布。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会不会认得回家的路?这些天都吃了些什么?尽管我知道,再去关心他会给自己惹一个很大的麻烦,但我劝了自己很久,也没能劝住自己不去看一看他。也就是说,像我蒋蓝这样的人,是坏不到底的。
我推开阿布家的门,一眼就看到了他。哦,谢天谢地,他居然记得回家的路。
他盘腿坐在床中央,光着上身,在叠纸飞机。
我无法描述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的惊讶。
充满讽刺意义的是,我想起来我小学时唯一背诵过的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想家的红军,半夜一个人坐在油灯下拿着妈妈给他缝的毛衣默哀。
阿布此刻的神情,实在是和小学课本插图上的那位大叔太像了。
那张简陋的单人床周围都铺满了鲜花般的纸飞机,五颜六色,用了各种各样的纸张:有时尚杂志,有百服宁说明书,还有a片封套……
真是应有尽有。
我惊讶地问他:“你要去卖纸飞机?”
他不理睬我,继续叠纸飞机。我有点害怕地凑上前去,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脸颊。这一拍不要紧,我以为我拍到了开水壶,他满脸发烫,好像已经发烧了!
我把他脱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替他套上,他却不买账,力大无穷地一把撕开,纽扣全部撕落了。
然后,他用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说:“莫莫,饿。”
说完这三个字,他栽在了纸飞机丛中。
奶奶的,老子只剩下四千块,不知道治不治得了一个精神病?怀着这样沉重的想法,我又一次把阿布送进了医院。
他居然三天没有吃饭,叠了三天三夜的纸飞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也是三天三夜都没有穿衣服,否则,他怎么会烧到四十度五?
医生已经告诉我:他脑子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再不给他治疗,他有可能会得精神病。
难道他不已经是精神病了?
我看着发烧发的红光满面的阿布,他在睡觉,却因为输了葡萄糖而在梦中精神矍铄。他一会儿全身颤抖,双手乱舞,一会儿又低声呜咽,像只受到攻击的老鹰。
阿布啊阿布,这还是那个出起老千来风声水起,打起架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的偶像吗?我怀着无比阴郁的心情陪伴他,除了花钱,无能为力。
不知道何时,我也睡着了。是阿布的喊声把我惊醒。他抱着头,不停地在呼痛,又拿头往床头拼命地撞。我控制不住他,只好按了铃,护士很快进来,要给他打镇定剂,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干脆从床上跳了下去。
“让我走!”他一把抢过护士手里的针头,直接扔到了地上。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用一种无比陌生的眼神。然后他说:“好心人,谢谢你救我。我不用治了,我没事了。”说罢,他力大无比地推开护士,自己把输液的针头一拔,摇摇晃晃地走出病房。
我追了出去。
没想到他却跑得比谁都快。他用流着血的手护着自己的脑袋,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灵活地钻过人群,直向电梯奔去。
我还是没追上他!
我赶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刚好关上。我看着鲜红的数字往上窜的样子,心里绝望了——他去的是楼顶!
一瞬间,我心里滑过一个邪恶的想法:如果他从楼顶掉下去,是不是我们大家就都解放了呢?
我仅仅有过两秒的犹豫,但是很快,随着电梯的楼层窜到30的字样,我立刻清醒过来,慌神地转向安全出口,往楼顶奔去。
我几乎是爬到楼顶。虽然阿布的病房离楼顶只有六层的距离,但我几乎已经费劲了我全身的力气。我爬上去的第一眼,就看到阿布坐在高高的栏杆上,抱着头大声冲楼下呼喊着什么。
我的天,他真的疯了。
我大喊他:“周游!”
他听不懂。
他连他的真名叫“周游”都不记得了。
他仍旧抱着头,过了许久才转过来看我,号啕着喊:“莫莫!莫莫!”
他居然哭了。
他一边哭一边像服用了摇头丸的流氓少年般不可抑止地晃着脑袋,仿佛要把头摇裂开似的。
我站在原地看傻了。
跟着我的脚步上来的医生和护士们也看傻了,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还是我最先反应过来,对他大喊:“阿布!我带你去找莫莫,好不好?”阿布一直看着我,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一般——然后他用怀疑的声音问我:“你带我找谁?”
“莫莫。”我说,“莫醒醒。”
“你不骗我?”
“不。”我说。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让我很想冲上去狠狠地扁他,直到把他扁醒为止。
不过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仰天大笑笑完后,他自己从露台上爬下来,走到我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好心人,你不要骗我。”
说完,他一头栽到了地上。没人及时扶住他,我就听到他的头和楼顶的水泥地面相触,发出“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
我当时就觉得,完了。
护工们把担架抬过来,他躺在担架上,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昏迷。他侧著脑袋,用含着眼泪的亮晶晶的眼神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这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觉得我有责任帮他,如果不帮他,我就该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冷面美女,看不起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瓜。但是今天,我却忽然在阿布噙满泪花的眼睛里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羞愧,仿佛还依稀有些看不起那个自私的自己……
不管如何,这一次我不能见死不救。不能。
钱,又是钱。
北京城初秋第一场雨水落下的时候,我正站在阿布住的破旧小区门口的房檐下给吴明明打电话。我的手里拎着一碗三块钱的皮蛋瘦肉粥,是给阿布买的。
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再借我点钱。”
“蓝蓝,你当我傻x呢?”她依旧慢条斯理。
“再给我三天时间,如果我不把你要的人交出来,我断手断脚都行。”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叫我该如何相信你?”
“信不信都只能这样。谁也不想事情变得越来糟,你说是不是?我在安如小区门口等你,借我两万块,不见不散。”
说完,我掐了电话。
我走进雨里,仰头迎接雨水的冲刷。
北京的雨水混合着砂土的味道,呛人而冰凉。远远不如老家江南的雨温柔清新。
我有把握吴明明会来。
不过当然,我骗了她,三天时间里,我是找不到古木奇的,除非他肯主动出现在我面前。我只是需要钱把阿布继续留在医院里,然后,我会去一个地方,想点别的法子救阿布。
阿门。
我回了老家。
当我从塞满了人和行李的可怕卧铺车里挤出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已经暮色四合,只有火车站依旧像个24小时菜市场一样灯火通明。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景物,这是一个在我功成名就之前,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地方。所以,我的心里有种做贼一样的空虚和痛苦。
如果你不是我,你一定不明白我的感受。
不说也罢!
我拖着行李跟随人流往车站外走去。我从车站的玻璃橱窗里看到我自己,我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袖连衣裙,仍然是去年的款式,不过不要紧——只要蓝色高跟鞋依然被我踩在脚底,那就是我恒久不变的尊贵。我看到自己在那些低着头匆匆赶路的民工中间,仍旧挡不住一脸“星”气的样子,简直跟他们不该在一个世界!
我又开始深深地自恋起来。这自恋的感觉让我怅然若失。我一直走到车站大门外,直到看到身边排队的出租车。其实,如果我愿意,此刻我完全可以搭讪那个一直在我身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我的猥琐男让他替我付打的费。
但是,我不愿意。
我打车去了西落桥。我要去找阿布的奶奶,我就不相信,他家里的人如果知道他的现状,会忍心不管他。然而,当我在桥下下车的时候,我傻了眼。除了夜晚的西落桥一成不变之外,桥下的一切早已面目全非。原来拥挤的人家全消失了,那里变成了一个干净宽敞的市民广场!
怎么会这样?
难道我离开,真的很久了吗?
我站在西落桥的青石板上,慢慢地,想起一个人。
尽管我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未见,但谁能保证,在这分开的日日夜夜里,那个叫米砾的小子不在思念我?若不是我换了手机号码,他一定每日一个“晚安”的短信不会少。
幸运的是,我还记得他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打通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里传来的信息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依稀记得,高三的天中,是有晚自修的。
行,你不来会我,我去会你。再说,我也必须要去趟天中,如果找不到阿布的奶奶,找到莫醒醒给阿布打个电话,或者是直接把莫醒醒带到北京去一趟,兴许都会在阿布去往精神病院的路上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呢。
想不到我蒋蓝,居然也有求她的这一天。
我搭上了顺路公交,往天中的方向驶去。
我承认,当我看到那幢灯火辉煌的教学楼时,我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儿酸楚和后悔的。我想念在这里享受注目和嚣张无比的日子,至少,我有米砾那样愚蠢的崇拜者,米砂那样可爱的小敌人,至少,那段日子我还算是半个大姐大——如果不是最后被莫醒醒把行李扔出宿舍的话,我在天中的日子会更为完美无敌。
但是,如今我已经不属于这里。我选择了去向远方,我的失败和伟大便都与这里无关了。
刚走近天中,我就嗅到了熟悉的空气,自来水笔和涂改液混合的味道,于是思维有些混乱,点根烟,狠狠地吸起来。
我不想去教室,决定在校门口等。我才吸掉半根烟,天中高三的教室里就传来哄闹声。看来周末放学早些,很快,校门打开。学生们都涌了出来。
我仍然是吸引众人目光的,虽然我只不过悠闲地靠在校门口那棵树上,懒洋洋地看向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校园。
我甚至能听到路过者在小声谈论我的名字。
也有胆大的,向我挥手,喊我名字。我都一笑而过。
哦真好,原来他们都还记得我。
我忽然又从这些窃窃私语中获得了一股诡异的力量,挺直了身体,像个骄傲的公主在等待仆人的马车一样,远远地寻找我要找的人的踪影。
噢,我蒋蓝真是能屈能伸,是块干大事的料!
他总算是出现了。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
一年多不见的米砾,仍旧和那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好像稍微瘦了一些些。他背着个大书包,低着头推着自行车走路,像个捡金子专业户。我逆人群而上,径直走到他面前,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这曾经是我们最通常的见面方式。而每当那时,他都会做呲牙裂嘴状,对我大喊:“哎哟老婆,再来一脚?”
然而这一次与众不同。他只是蹙着眉头抬起头,嘴巴张成了一个“o”对着我。
“是你?”
他诧异,我大笑。
“你回来了?”他打断了我的笑,抬手看了看他黑乎乎的电子表。我估计他啥也没看到,只为掩饰他的心慌。
在北京历练多时,再遇到米砾这种级别的男生,我简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搞定他。
今晚夜风很凉,高三放学的学生这个时候已经几乎散尽。我四下张望,没有看到那个姓莫的妞。她一身病,没准此时又在家里休息。看来我来得真不巧。不过当然,来看看我当年的粉丝,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嘛。
他看看我身后,问我说:“你找人吗?”
我点点头。
“我想你要找的人已经毕业了。”他说,“我们现在都高三了。”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我很高兴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愿意为我吃醋。于是我得意地笑起来,对他说:“米砾啊,你还是这么可爱。你想不想我呢?”
他回出一句让我差点没晕倒的话:“你是回来参加高考的吗?”
“当然,不是。”我说,“我是回来看你的。”
他显然不信。
私下讲,我觉得他应该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更大的激动,但是他没有,这让我多多少少有些些无法控制的失望。我自我解嘲地认为,兴许是别离的时间太长,他对我的突然出现有些不适应,兴许等适应了,他就会放开了。
于是我对他说:“好久不见,怎么样,去‘算了’喝两杯?”
“不了。”他说,“明天还有考试。再说那地方,我很久不去了。”
“考你个头!”我一脚踹翻了他的自行车,他连忙扶起来,我又踹翻。他忽然大吼一声:“有病啊你。”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他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
我立刻站起身,用最无敌的撅着嘴的表情看着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在说话。
果然,我的“老情人”米砾同学被我震住了。他眨巴着眼睛嗫嚅:“我要回家了。”
在我面前提“家”这个字,他简直就是找死。
我把我的行李拎起来,放在米砾的后车座上,下命令说:“要么带我去‘算了’,要么带我去你家。”
米砾看了我足足五分钟,说了一句让我寒心无比的话:“你去‘算了’吧。”
就连米砾这样的男人都会变心,阿布却还是对他的莫莫死心塌地。
这个世界,有什么道理?
我的心在刹那间寸寸成灰,拎着包,义无反顾地撇下米砾,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偌大的北京城容不下我,就连老家,也没有属于我的地方。我异常伤感,旅途的劳顿忽然在这一刻袭击我身。我回来到底是干什么的?我还真把自己当雷锋了么?我疲惫非常,一步拖着三步走,脑子也开始不听使唤——我想回家。
米砾过来追我,他像头牛一样的闷声说:“你的包很重吧,放上来,我送你回家。”
还算他有丁点儿良心!
“莫醒醒在哪?”我放弃勾引他的决心,坐上了他的车后座,冷漠地问。
“你找她作什么?”他吃惊。
“我要跟她谈恋爱。”我偏偏不让他好过,摇头晃脑地说。
“胡扯!”他骂我。
“怎么,米砂可以,我就不可以么?你别忘了,我们都是女人~~~~~~~~~”
“你还是那么能闹。”他叹息一声。这声叹息把我的心都搞软了,你还是那么能闹,这句话里深含的暧昧意味,我想只有我能懂得的吧。
“不闹了。”我从他车上跳下来,“莫醒醒是不是没上学,你能陪我去她家找她吗,我找她真的有急事。”
他看着我,过了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莫醒醒早就不在了。”
什么?
天,什么叫不在了???
莫醒醒不在了。这是个事实。
我站在她家门口,敲了五分钟的门,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等我下楼,发现刚刚送我过来的米砾还在,推着那辆笨自行车,一脸不屑地对我说:“我都说不在了,你非不信。”
关于这个“不在了”的传说,有n多种。其一最离奇,据说她好几天没吃东西,有一天忽然去买了十斤包子,三下五除二地给吃下去,给活活撑死了;其二是说她父母双亡,被一个华侨领养,带到阿拉伯去当酋长女儿了。其三,听说有人在一所小镇的街上遇到过她,说她穿着一身天蓝色制服,坐在天鹅电影院门口检票……
“有没有人说她去了火星?”我站在莫醒醒家的楼下,盯着她家漆黑的窗户,把半杯可乐捏在手心里,死咬着吸管问米砾。
“有。”他说。
“谁?”
“你。”
顿了顿见我没有反应,他又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关于你的传说也很多,我们天中是专出传奇人物的地方。”
“怎么个说法?”老实说,对于这个话题,我还是有半点兴趣的。
“说你……混得很惨。”
“怎么个惨法?”我故做镇静,心却跳得越来越快,天下看来真的没有不透风的墙。
米砾压低了嗓子:“他们说你拍a片去了。”
我把眼睛眯起来,踮了脚尖,靠近他的脸问:“你信吗?”
他把身子往后挪一些些,用很弱的声音答:“我不……”
“很好。”我说,说完,我从他的自行车后拿起我的大包,挥挥手,跟他大声说:“撒优啦啦撒优啦啦。”
他骑着车跟上来:“喂,能告诉我你找莫醒醒干嘛吗?难道你专程回来,就是为了找莫醒醒的吗?”
看来好奇心真是人人都有。我朝他诡秘地一笑:“有个a片适合她,我介绍她去!想赚点中介费。”
“你不说真话,我不替你想办法。”他说完,腿一蹬,车子已经骑出去老远,我大喊一声:“站住!”
他居然敢不理我,骑得飞快。
我把包用力扔到地上,“哎哟”一声,佯装摔倒。他果然中计,很快折回,跳下车问我:“怎么样,你有事没事?”
不知道是不是很久都没听过有人这么关心地跟我说话了,总之在他关切的声音里,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于是我的脚真的忽然变得很疼,好像真的摔着了一样,疼得我站也站不起身来
“你还是那么容易出状况。”他叹息,弯下腰,递过来一张纸巾,对我说:“来,擦擦!”
我没去接,而是泪眼朦胧地看着他问:“你是不是完全忘了我了?”
“怎么会?”他说,“我常常想起。”
“想什么?”我不依不挠。
“起来吧!”他大声说,一边说一边伸手用力将我从地上拉起来,明目张胆地回避我的问题。我不依,装痛顺势靠在他的身上,他却轻轻地推开我。我又靠过去,他又推,稍用了一些力。我扭过脸,用力把眼泪往他衣袖上蹭,他躲避不及,终于苦着脸说:“蒋蓝,你到底要干嘛?”
“替我想办法。”我说,“找到莫醒醒。”
“你找她干嘛?”
我朝他板脸:“你不问要死人吗?”
“好吧。”他说,“我帮你打个电话。”说完,他掏出手机,站到路边去。过了好半天,他走回来,朝我摇摇头说:“米二可能在考试,关机了。要不你先回家,我晚些打电话给你。”
“我没家了。”我说。
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不想回家。”我说,“我不想我妈知道我回来了。”
“你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他还是追上来:“这么晚了,那你去哪儿?”
“不知道。”我说。
他咬了咬牙:“要不你去我家住一宿。我爸出差了,米二在学校,她说这个月要到月底才能回家。”
“你不怕吗?”我问他。
“怕啊。”他说,“怎么不怕?”
“怕什么?”
“去不去?!”他朝着我大吼,记忆中的米砾就这样,只有把他逼急了他才能有这么点芝麻大的勇气。而我已经灵活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这里秋天的夜虽然没有北京寒泠,却也透着丝丝的凉意,我一只手挽着我的大包,一只手毫不客气又若无其事地环抱着米砾的腰,把头不客气地放在他的后背上。这个傻孩子,他好像挺直了背,有点紧张。高三的苦读好像让他变得更瘦弱和迟钝,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给我的那一个吻,在校园的假山后,他傻头傻脑脸红脖子粗的愣样子。这个孩子,他是爱过我的。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压根就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当然现在的我,也完全不懂。不过其实我并不相信爱情,即使爱情真的存在,它有那么实在吗?有名车实在吗?有别墅实在吗?有自己爱自己这么实在吗?如果它不实在,那那些傻x们追求到底,到底又追求个啥呢?所以,所谓的路理王子也好,什么阿布米砾也好,都不过是一场场我路过的戏,导演它的是虚荣。
我是一个虚荣的人,这是我致命的弱点。我非常明白,但我改不了。
米砾的家依然那么豪华宽敞,米砂的白色三角钢琴在客厅的角落发出奢华的光茫。我好像已经很久没碰过钢琴了,不知不觉中我的手指跟香烟和酒杯变得更加亲密。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我从天堂堕落到尘世间,为了把那些不真实的梦想变做现实苦苦挣扎营役。你瞧,我的同龄人都是有家可居有人会宠的孩子,而我早已不是。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我深谙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任何人。所以,心态还算平和。
“坐吧。”米砾招呼我,“你饿不饿,我给你弄点吃的?”
“你?”我不相信。
他摸摸后脑勺:“我的意思是说在冰箱里找一点吃的,有什么吃什么。”说完,他折进了厨房。我饿倒不是饿,渴是真的渴了。于是我自己到饮水机旁倒了一杯水喝,那饮水机很怪,我琢磨了半天才弄出水来。一杯水刚下肚,米砾从厨房出来了,他一只手端着两个盘子,像饭店里跑堂的,每个盘子里放着一些炒饭和小菜,大声对我说:“我热过了,来一点?”
我摇摇头。
“你还在减肥吗?”他在沙发上坐下说,“老减对身体不好,你又瘦了。”
我坐到他身边,看着他狼吞虎咽,一盘炒饭在瞬间被他消灭得精光。然后他敲着盘子边闷声闷气地问我说:“你真的不吃吗?”
“我想喝粥。”我说。
真的忽然很怀念我老妈做的小米粥,每次周末晚上回到家里,美美地喝上一大碗,然后倒头就睡。那种滋味已经过去很久不曾有过了,想起来,恍若前世。我只不过十八九岁,居然就像个老太一样有旧可怀,让我不服自己也不行。
“可是,李姨只留了蛋炒饭。”他说。
“谁是李姨,你的继母?”
“胡扯!”他说,“我家钟点工。”
哦,他家还有钟点工。有三角钢琴,有我搞半天才弄出水来喝的饮水机……我早知道米砾是个公子哥,一双球鞋也值好几千,要是我不去什么劳什子首都,呆在天中,他未必不一直都是我爱的俘虏,然后我嫁给他,然后我掠夺他的万贯家产,然后我把米砂也赶出家门……
“你在想什么呢?”他打断我的想入非非,打个大大的哈欠说,“我困了,我要洗洗睡了,你今晚就睡一楼,我家客房。要是不困,看会儿电视也行,一切自便。不过明天中午前你得离开,我老爹会回来。”
“我跟你一起不好吗?”我指指楼上,故意逗他。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我早不玩那一套了。”
“哪一套?”我问他。
“早恋。”他说。
我差点没把喝下去的一杯水给全吐出来。
本来在我的想像中,我以为,这会是一个稍许有些浪漫的夜晚。我,一个浪迹天涯的女侠士,和我的某个依旧小朋友一般智商的旧粉丝,相逢在这样一个孤单的秋夜。如果他家的二楼有足够大的露台的话,兴许我们可以肩并肩坐在一起,看着满天繁星,在这种奢华的寂寞中,呷几口红酒,品一品人生。待到微醉之后,他便开始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问我:“这几年,你在外过得如何?”然后,我就可以微微一笑,优雅地踱到露台前,两手抱臂,作独孤求败状,给他吹嘘一下我孤身行天涯的种种精彩故事。当然,这些故事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再然后,他一定会睁大了他那双充满纯洁的钦佩和复杂的崇拜的眼睛看着我,深情地对我说:“蒋蓝,你真牛逼。”
然而遗憾的是,事实与想像总是要了命的背道而驰。就在端起我的杯子,想要指使米砾再去给我倒杯水喝的时候,外面隐约传来了汽车马达的轰鸣声,只见米砾就倏忽站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门口,手搭凉棚,外加身子还扭了两扭——仿佛在监测敌情,接着他果断地拎起我放在门边的蓝色高跟鞋,转身严肃地对我喊:“跑!”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已经一边把高跟鞋藏在他的巨大恤里,一边小跑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就往他家书房里冲。
我靠!发生了什么事?
米砾表现得太专业了,一看就是经常进行紧急演练:只见他一只手捂住我的嘴,一只手捂住自己装进一双高跟鞋的腹部,不过短短几秒,我们已经冲进客房,他迅速带上门,在我耳边轻喘着气说:“我爸回来了!”
啊?
看得出来,他是相当的紧张。不过他尽量地克制着,不想在我面前显得太丢人。只见他把我的高跟鞋拿出来,得意地在我面前晃了一晃。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是要我夸他的聪明伶俐。可是我并没有让他如愿,我只是指了指外面,然后比用他的声音更小的声音说道:“我的包……”
是的,我的包还在外面的沙发上。
那是一个明显的女包,如果被打开,里面会有很多女性的专用品,甚至有一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好看不好看先不提,比起一双高跟鞋来,它更像一颗可怕的无法拆除的定时炸弹。
米砾想推门出去,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米砾家的电动门缓缓升起的声音。米砾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好像一匹刚刚放出栅栏的斗牛,就等着那匹致命的红布出现!空气中传递着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严重感染到了,紧张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然后,他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我不得不为他的智商默哀三分钟。我靠!捂我的嘴干嘛?我又没打算叫,我只是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嘴而已,可米砾不理会我的挣扎,反而捂的更加卖力,几乎要把拳头塞进我的嘴巴里去。
我只能被动放弃。
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一切都没有结束。客房里有张小小的床,他二话不说,按住我的肩膀把我往下拽,要让我钻床底!在北京再苦再累,我也没睡过床底!可我知道现在到了这份上,米砾浑身抖得像筛糠,如果我要是誓死不从,我真怕他全身的骨骼都会抖散架。从人道主义出发,我屈从了他的鬼主意。
不知道是觉得把我一个人扔在床底不够安全也不够情意,还是他自己本来就没有呆在外面的勇气,不一会,米砾也跟着爬了进来,当然,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直被他抱在怀里的我的那双蓝色高跟鞋。
然而就在这时,鬼使神差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是不是风的缘故,客房本来被米砾关好的门却吱吱呀呀地自己开了!
我望了望身边的米砾,因为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太黑,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能依稀看到两只发亮的眼珠,感受到他粗重而小心的鼻息。这情形,真是想让人觉得不刺激都难。
虽然早就耳闻过米砾的父亲米老爷的粗暴脾气,但不是亲身经历,我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儿子怕父亲怕得这么厉害的,就在我心里对米砾表示着深深的同情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争吵声:
“我只跟你说一次,以后不许你再跟他在一起,听到没有?”
“你居然跟踪我,我对你很失望。”我听得出,这是米砂的声音。
“我对你更失望,就要高考了,连米砾都知道拼命了,你却成天整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米砂,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米砂回了这句嘴就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传出她委屈的声音,“我都跟你解释过了,他不过是帮我补习……”
“补习?补习还是偷袭?路走得好好的,没事干嘛还拍一下你的头?”
“你说什么呀!”米砂喊起来,“有你想像的那么肮脏吗?”
我明白了!这是米砂和米砂的爸爸在吵架,凭着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完全可以料定这件事情的始末——一定是米砂和某个男生正约会得投入,忽然一束强烈的灯光照在了他们彼此含情脉脉的脸上,一阵急促的喇叭鸣声将米砂和她的小男朋友从美丽的爱情世界里唤回了现实。那个保命要紧的臭小子见状不妙,撇下米砂就跑!这样想着,我对米砂的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这小妮子就是有胆力,明明自己理亏,还敢如此顶撞他爸!和胆小鬼米砾比起来,她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如此想来,我当年一直败给她也没什么丢人的!
或许脸皮仍然不够厚才是我一直不能走红的原因。
说在此时,在我身边的米砾好像浑然忘却了自己的危险,而是忽然干笑一声,用气息自言自语道:“米二这个情种……”语气说不上是叹息还是羡慕。
米老爷又说话了:“行,你不肮脏,你纯洁。可是有一点我就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喜欢正常人,偏偏喜欢一个瘸子!”
“瘸子怎么了?瘸子跟纯洁有什么关系!”
“我绝对不允许你跟一个残疾人有什么瓜葛!”
“你——变态!”
“米砂!”米砂的爸爸急了,“你注意你的素质,我是你父亲。”
“我没素质!”米砂哭了,“因为我爸没教过我!”
父女俩激战正酣,那边米砾又忘我了,忽然嘿嘿地傻笑起来,手还顺便捶了一下地板,好像在为米砂的精彩演说而叫好鼓励。我一只手摸索了很久才勉强找到他的嘴并捂住,他好像只脱了缰的小驴子,正欲撒欢,又被拉住了缰绳,喉咙里挣扎了几下才勉强刹住笑。
“你要再不跟他分手,就在家好好反省几天,反省好了再去上学,不然我看你也不用参加什么高考了。”
“就不分!”米砂很坚决地说。
客厅里变得死一样的沉寂。又过了好一会儿,米砂的声音忽然坚定地传来:“你听好了,不仅不分,我还要——嫁给他——”
米砂的话音刚落,一声巨响传来。不知道米老爷把什么东西给砸了。
此时,米砾的全身忽然玩命的抖动起来,我是根据周围空气的震动判断的。再接下去,我估计他就是爆发性地笑出来了。害怕暴露目标,我一急,也顾不上许多,两只手一起出动,可是周围太黑,找不到他的脸,更别提捂住他的嘴,只能在他脸上乱抓一气,可是一切已经晚了——他以一种快要岔气的干涩的笑声打破了这种沉默,伴随着他的笑声,还有尖叫:“干什么,疼死了,啊!——”
脚步声迅速向我们所在的房间挪来。我绝望地放开米砾的脸,收起了我引以为豪的鬼魅派长指甲,开始拼命往床外挣扎。
米砾也不例外,他仍旧像抱着一个炸药包一样死死地抱着我的高跟鞋,匍匐着半个身子探到了床外。
此时,忽然,灯光,豁亮。
刚才在我脑海中被幻想了无数次的捉奸场景真的成为了现实,只不过主角换成了米砾和我。
米砾仍然一只手怀抱着我的高跟鞋,另一只手撑着地板,像一条发情的响尾蛇一样昂起半个身子,同时抬起他满是抓痕的脸,对着瞠目结舌的他爸和米砂,用一种狼嚎般无比凄惨而追悔的嗓音嘶喊道:
“一场——误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