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瑟芬·铁伊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59
|本章字节:22078字
小!说!!不过首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开始出现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
首先注意到平静的水面上出现颤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他得到吉米(jammy)这个绰号,是因为每当有一条好新闻,他就高兴地大叫:“好东西(jam)!好东西!”
而且他的哲理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帮巴特分析那些为追逐新闻而挤到肯特郡这小市政厅的三教九流时,中途戛然叫停,而且瞪大了眼睛。因为他从两位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之间,看见一张平静的男子脸孔,这张脸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新闻性。
“看到什么了?”巴特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说着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开去,此时验尸官正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帮我留住位子。”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去。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很熟练地挤到他的目的地,坐下来。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位不速之客。
“早安,探长。”霍普金斯说道。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说道,装出很虚伪的声音。
验尸官再次要求安静,但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不久,趁着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时的小骚动,霍普金斯说道:“怎会劳您苏格兰场的大驾呢,探长?”
“旁观而已。”
“我懂了。原来只是列席单位而已。近来罪案清淡是吧?”看到探长并无反应:“噢,做做好事嘛,探长。到底是什么情况?死因有什么玄机吗?有疑点,呃?
如果你不想把你的话公开,我就是最可靠的保险箱。““你是最可靠的牛虻。”
“噢,你知道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吸得到血吗?”这话除了博得微笑之外,什么也没有。“听我说。只要透露一件事就行了,探长。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就算会我也不惊讶。”
“谢谢你。有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说着,半讥讽半认真,随即又离开了屋子。他把像笠贝一样挂在墙边窗户上的艾伯特——皮茨太太的儿子——叫下来,说服他两先令的报酬要比只看得见一角的无聊验尸好得多,然后派他带一封要叫《号角》忙翻天的电报去利得斯通。之后就回去找巴特。
“事有蹊跷,”他低声回答巴特用眉毛表示的疑问。
“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就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今天的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
“别在这里说!”巴特说道,担心人太多。
“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是谁?”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本来是。这是新的。”
“情杀?”
“我愿意跟你赌一赌。”
“移情别恋,我想?”
“对。他们是这么说。看来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我是这么想。”
都是些最基本的证据——尸体的发现和确认等等,验尸官一拿到这些资料,程序立刻结束,择期再验。
霍普金斯判定,显然克雷之死绝非意外,而目前苏格兰场还不会有任何逮捕行动,因此要打探消息,无疑要去找穿法兰绒灯笼裤的青年。他名叫提司铎。巴特说昨天全英国的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那时霍普金斯正从火钳凶案那里赶回来),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难搞。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和其他不及备载的字眼,对媒体的势力好像浑然不知。没有人敢对媒体如此无礼,否则不能全身而退,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霍普金斯对于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有很大的信心。
“你就是提司铎,对吧?”他随口问道,在走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青年身边。
青年的脸拉了下来,立时充满敌意。
“不错,我是。”戒心十足的声音。
“不会是老汤姆。提司铎的侄子吧?”
脸上的敌意一扫而空。
“是的。你认识汤姆舅舅?”
“交情不深。”霍普金斯承认,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位汤姆。提司铎。
“你好像知道我已经不用斯坦纳威了吧?”
“嗯。昕说了。”霍普金斯答道,不知道斯坦纳威是一匹马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哪高就?”
等他们走到门口,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要我载你一程吗?一起吃顿饭吧?”
太漂亮了!用不了半小时,头条新闻就搞定了。他们还说这毛头小子难搞?完全不用怀疑: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杰出的新闻人。
“抱歉,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我很不愿扫你的兴,不过提司铎先生和我有约了。”然后,眼见提司铎面露惊讶之色,而霍普金斯也马上就会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加上一句:“我们很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明白,”提司铎终于露底了。霍普金斯了解到提司铎完全不知道格兰特是何许人,赶忙幸灾乐祸地冲口而出。
“这位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他说道,“凡是他经手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
“希望我的讣文能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希望我有此荣幸。”记者热切地说道。
随后他们注意到提司铎。他的脸像一张羊皮纸,又干又老,而且毫无表情。只能凭太阳穴上激烈的跳动判断他是个活人。记者和探长站在当地,彼此讶异着霍普金斯的宣布竟会产生此种料想不到的效果。接着,他们看见青年的膝盖开始软瘫,格兰特急忙搀住他的胳膊。
“快!过来坐下。我的车就在这里。”
他搀着显然已经失去意识的提司铎,穿过无所事事、七嘴八舌的人群,推他坐进一部黑色旅行车的后座。
“西欧佛,”他对司机说道,然后上车坐在提司铎旁边。
当他们以蜗牛的速度驶向公路时,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还站在原地。那个吉米。霍普金斯只要站住不动三分钟以上,就表示他正在绞尽脑汁思索。从现在起——探长叹了口气——牛虻要变成猎犬了。
而现在探长的脑子也闲不下来。前一天晚上,忧心忡忡的郡警察局长连夜通知他,他们也不想蠢兮兮的小题大做,但实在有一个很小却奠名其妙的问题,他们找不到满意的解释。警察局上上下下全都想过了那个问题,上至局长,下至曾到海滩上侦查过的警官,大家互相攻击对方的论点,结果到最后只有一项共识:大家都想把责任推到其他某个人的身上。当然,持续不懈地侦办自己手上的罪案,获得应有破案的功劳固然不错,但前提是得真的有罪案。若只单凭那具尸体就认定罪案成立,一旦失败的话,倒不是怕丢脸,最怕的是别人的指点嘲讽,这是他们打心眼里就不愿意沾上的事。因此格兰特取消了他在剧院的订位,南下到西欧佛来。他会见了当地不怎么精良的警方团队,耐心听取他们纷纭的意见和法医的看法,到了凌晨就寝时,他热切期待能赶紧访问到罗伯特。提司铎。现在提司铎就在他身边,只因在无预警的情况下见到苏格兰场的人,到现在还吓得说不出话来,呈半昏迷状态。不错,确实有犯罪,不用怀疑。车上有司机科克在,不是问话的时候,在他们回到西欧佛前,提司铎也应该清醒了。格兰特从车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一只小酒瓶,递给提司铎。
提司铎颤抖地接了过去,老实不客气喝了一大口。不久之后他就开始为自己的虚弱表示歉意。
“我不知道怎么搞的。整件事对我而言是可怕的打击。我一直没有睡觉,一大堆事情不断出现在脑子里。或者应该说,脑子里不断在想事情,我阻止不了。然后,验尸的时候好像——我要说,有什么地方不对吗?我的意思是,这不是单纯的溺水事件吗?为什么验到最后却要延期?”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方有点困扰。”
“什么事情,好比说?”
“我想一切等到了西欧佛再讨论吧。”
“我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他笑得很诡异,但并无恶意。
“你把我嘴里的话说出来了。”探长淡淡地说道,两人陷入沉默。
直到他们抵达郡警察局长办公室时,提司铎尽管有点累,看起来却还算正常。
事实上,他正常到当格兰特介绍说“这位是提司铎先生”时,和蔼可亲的局长几乎就要和他握手,但他连忙及时收手,正色一下。
“你好。嗯,咳!”他清一清喉咙,让自己恢复正常。不能那样做,我知道。
老天,绝对不能。这是凶杀嫌疑犯。看起来不像,一点都不像。不过这年头什么都很难说。那些最迷人的家伙是——一些直到最近他才知道的事其实早就存在。很可惜。不过当然不能握手。绝对不可以。“嗯!天气真好!当然,不适合赛马。会跑得很累。不过很适合度假。不能为了自己的嗜好而太自私。你喜欢赛马吗?要去古德温马场?噢,噢,也许——不,我想你和我们这位朋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愿意称呼格兰特的探长头衔。美男子一个。教养也好,还有其他种种——“想要安静地谈一谈。我要去吃午饭。在‘帆船’。”末尾这一句是为了格兰特万一要找他的话比较方便。“不是那边的食物特别好,而是那个地方有格调。不像‘海洋’那样。要拿牛排和马铃薯不必先穿越露天休息室。”说完局长就出去了。
“好一个弗雷迪。洛伊的角色。”提司铎说道。
格兰特正在拉椅子,抬起头来很欣赏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个戏迷。”
“我原来几乎什么都迷。”
格兰特注意到他用的奇特字眼。“为什么是‘原来’?”
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你得要有钱才能迷。”
“不用我再提醒你那句‘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是吧?”
“不用,谢了。反正无所谓,我只能对你实话实说。如果你要往错误的方向去推论,那是你的错,不能怪我。”
“所以现在受审的是我了。很好的观点,我很欣赏。你可以试试看。我想知道,你怎么能和一个不知道她名字的女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你对郡警察局是这么说的,是吧?”
“是的。我知道听来很不可思议。也很荒唐。不过很简单。你知道,有天晚上很晚的时候,我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可以说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预计要弄到一文不名的。我正彷徨着该去哪里把这最后的五便士花掉(五便士能做的事可不多),还是要去行骗,就当作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所以——”
“打个岔。请你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何这五便士如此重要。”
“那些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舅舅留给我的遗产。我母亲的哥哥。我本姓是斯坦纳威,不过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得继承他的姓。
我不介意。反正提司铎家比斯坦纳威家好多了。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像个提司铎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可惜我几乎是不折不扣的斯坦纳威。
我是彻头彻尾的傻瓜,最坏的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像普通人一样住公寓,讨生活;然后我开始想,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我辞了工作,到每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再回到伦敦时身上剩下两千镑,本来是打算存进银行,去找份工作。如果在两年前,要这么做是容易多了——我说的是把钱存进银行。
因为没有人会帮着花这笔钱。可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结交了一大堆朋友,他们随时都会有十几个人在伦敦。因此某天早上起床,我发现只剩最后的一百镑了。
我吓了一跳,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两年来我头一遭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寄人篱下——在全世界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过半年非常优渥的生活,只要你懂得食客之道的话: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落跑。
落跑还更容易些。我很容易就能消失无踪。大家会问:“这几天怎么没看见提司铎?‘他们会认为我在世界的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角落,不知道哪天又会碰到我。
别人认为我应该是有钱得要命,你知道,趁早滚蛋让他们想念我,总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还要容易。我付清了各项账单,剩下五十七镑。我想只能赌一局了,看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三十镑——每次十五镑,这是我身上属于提司铎的谨慎——在日蚀押了红山梨。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干不成。看来我别无选择,只能四处流浪了。我觉得流浪这个点子还不坏——这是个转变——但去流浪总不能把二十七镑存在银行,所以前一天晚上我决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心一定要花到口袋里一毛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套合适的衣服上路。当时没有考虑到,在西欧佛周末午夜根本找不到当铺。但是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只好站在那里,就像我说过的,对着五便士懊恼不已,不知道该拿这身衣服怎么办,而且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着落。我站在阿德维屈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上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红灯亮起后,一辆车子靠路边停了下来。
克莉丝就在车上,她一个人开着车——““克莉丝?”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街上非常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的距离那么接近,所以一切都很自然,她露出微笑对我说:”上哪儿?先生,我送你。‘我说:“好。到天尽头。’她说:”有点不顺路。查莎姆、菲佛斯汉、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可以吗?‘嗯,这也是个办法。我不能继续站在那里,我也编不出什么无懈可击的故事可以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何况,那伙人感觉上已经离我好远,所以我没想太多就上了车。我觉得她很迷人。我没把我刚才说的这些全告诉她,但是她很快就明白我已经一文不名了。我想解释,可是她说:“无所谓,我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叫罗宾,我叫克莉丝。’我只告诉她我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知怎么,她就用我在家里的小名称呼我。以前那伙人叫我鲍比。再次听到别人叫我罗宾,感觉很舒服。”
“你为什么告诉她你姓斯坦纳威?”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想逃离和财富有关的身份吧。
反正我也没能给这个姓什么光彩,而且我心里总认为自己还是姓斯坦纳威。““好吧,继续。”
“该说的差不多都说了。她邀请我去住。告诉我她一个人,但是——嗯,但是我只能当个客人。我说她这样不是有点引狼人室吗。她说:”对,不过我一辈子都在碰运气,到目前为止运气一直不错。‘听起来像是糟糕的安排,但结果完全相反。
她说的对,两个人纯粹互相接受,一切就会很容易。有一种感觉(很奇怪,但事实如此)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好几年。如果我们从一无所知开始,得花上好几个礼拜才能达到相同的地步。我们都很喜欢对方。这并不是感情用事,虽然她的确长得太美了;我的意思是,她很棒。隔天早上我没有衣服可穿,只好一整天穿着别人留下来的浴袍和长睡衣。星期一皮茨太太到我房里来说:“这是你的衣箱,先生。‘然后把一只我从来没见过的皮箱放在地板上。里面是一整套全新的外出服——斜纹软呢外套、法兰绒衣裤、袜子、衬衫,什么都有,都是从坎特伯雷买来的。皮箱是旧的,但上面的名牌写着我的名字。她连我的名字都还记得。我无法对你形容我对这些事情的感觉。你知道吗,多少年来第一次有人送东西给我。从前和那伙人在一起,他们只会予取予求。’鲍比付钱‘,’开鲍比的车‘。他们从来不曾替我着想。我敢说他们从来不曾仔细看看我是什么人。反正,这些衣服简直叫我痛哭流涕。我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她看到我穿着那身衣服的时候笑了——当然不是订做的,不过很合身——然后说:”不是名店街来的,但是还看得过去。别说我不懂男人的尺寸。
‘于是我们一起放开心情享受美好时光,只是悠闲地打发时间,、闲聊、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就一起下厨。我暂时不去思考将来该如何。她说再过十天左右,她必须离开农庄。住了一天之后,我曾经很礼貌地表示要告辞,可是她不答应。之后我就不再提了。这就是我会住在那里的经过,以及我不知道她名字的原因。“他颓然坐下,倒吸了一口气,发出尖锐的叹息声。”现在我知道心理医生是怎么赚钱的了。很久没有像现在对你自白之后这么舒坦的感觉。“格兰特不自觉露出笑容。
这青年散发出某种动人的孩子气。
接着他在心里猛摇头,像刚从水里爬出来的狗一样。
魅力,这是人类最阴险的武器。现在有人正在利用这项武器,就在他面前。他冷静地打量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有一个凶手正是他这种长相:蓝眼、敦厚、无辜;可是那人把未婚妻分尸,埋在墓室里。提司铎的眼睛呈现出那种特别温煦的淡蓝色,格兰特见多了这种男人,对他们而言,女性是必要的存在。母亲的乖宝宝就有那种眼睛;所以有些时候,女性化的男人也有。
反正,不久他就会知道提司铎所言是否属实。至于现在——“你要我相信在你们共处的四天当中,你一点都没有对克雷小姐的身份起疑?”他等到提司铎不会察觉时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
“我怀疑过她是女演员。一部分是因为她说过的话,但大部分是因为她家里到处都是戏剧和电影杂志。我问过她一次,可是她说:”没有名字,就没有包袱。这是一句很好的格言,罗宾。不要忘了。…“我明白了。克雷小姐送给你的外出服之中是否包括一件大衣?”
“没有。有一件雨衣。大衣我自己有。”
“你把大衣穿在晚礼服外面吗?”
“是的。我们出去晚餐的时候正下着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伙人。”
“那件大衣还在吗?”
“不。有天我们去迪姆乔的时候,放在车子里被偷了。”他的眼神突现警戒之色,“为什么问这些?这和那件大衣有什么关系?”
“深色的还是浅色的?”
“当然是深色的。黑灰色之类。怎么了?”
“你报失了吗?”
“没有,我们都不想引人注意。这到底和——”
“直接告诉我星期四早上发生的事情,好吗?”他对面这张脸上的纯真,正一寸一寸地消失,重新笼罩着机警和敌意。“我知道你并没有和克雷小姐一起去游泳。
对吗?““对。但是她几乎刚出门,我就醒来了——”
“既然你睡着,怎知她什么时候出门?”
“因为当时才清晨六点,她不可能走了很久。而且事后皮茨太太说我是跟着她后脚走的。”
“原来如此。还有,从你起床,到发现克雷小姐的尸体的这一个半小时——粗略的估计,你先往峡谷走去,偷了车,开往坎特伯雷,后悔你的所作所为,再回来,然后发现克雷小姐已经溺水而死。这些就是你全部的行动吗?”
“是的,我想就是这些了。”
“如果你真那么感激克雷小姐,这种行为未免太反常了。”
“反常还不足以形容。我根本不相信我居然那么做。”
“你非常确定那天早上你没有下水?”
“我当然确定。为什么?”
“你最后一次游泳是什么时候?我是说星期四早上之前?”
“星期三中午。”
“而你的泳衣到星期四早上还湿淋淋的。”
“你怎么知道的?是,没错。不过上面不是海水。我把它摊开晾在窗外的屋顶上,星期四早上我穿衣服的时候,发现树上的鸟——有一棵苹果树垂在山墙外——在那件泳衣上面拉了屎。所以我用刚洗过澡的水把它洗了。”
“可是,显然,你没有再将它挂出去晾?”
“发生过前次那种事情之后?不,我把它晾在毛巾架上。饶了我吧,探长,告诉我这和克莉丝的死到底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不明白毫无来由的质问是一种折磨吗?我已经到达忍受的极限了。今天早上这些问话就是最后一根稻草。每个人都在谈如何发现她的。每个人说的都是‘那具尸体’,在我心中那一直都是克莉丝啊。现在又来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怀疑。就算她的溺水有什么不明不白之处,怎么会跟我的大衣扯上关系?”
“因为我们在她头发里发现这个东西。”
格兰特在桌上打开一个硬纸盒,拿出一颗男用大衣上常见的黑色纽扣。它是从本来该在的地方直接被扯下来的,断裂的线头还保有一个凌乱的“颈子”。在这颈子上,靠近纽扣的地方,缠着一根细细的金发。
提司铎站了起来,两手撑在桌缘,直瞪着这件东西看。
“你认为有人溺死她?我是说——诸如此类的行为。
可是绝不是我。像那样的纽扣到处都有。凭什么你认为是我的?““我没有认为什么,提司铎先生。我只是在排除各种可能性而已。我想做的就是了解在你个人的衣服中,有没有哪件衣服上有像这样的纽扣。你说你本来有一件,可是被偷了。”
提司铎瞪着探长,嘴巴一张一合地说不出话来。
在一阵马虎的敲门声后,房门飘然开启,门外站着一个又矮又瘦的十六岁女孩,穿着邋遢的软呢服,黑色的头发上没戴帽子,而且非常凌乱。
“噢,对不起,”她说道,“我以为我爸爸在这里。抱歉。”
提司铎“砰”地一声,摔倒在地板上。
格兰特本来坐在大书桌对面,立刻一弹而起,但是这位瘦小的女孩,也不见她匆忙或惊慌,却比格兰特早到一步。
“天啊!”她说道,双手由肩膀下面扶起这俯卧的身体,将它翻转过来。
格兰特从单人沙发上取来一只靠垫。
“我不会这么做,”她说,“除非中风,否则一律让头保持后仰。不过要中风他似乎还太年轻了,不是吗?”
她开始动手松开提司铎的衣领、领带和前襟,手法像厨师切除圆饼边上多余的面皮一样专业而超然。格兰特注意到在她晒黑的手腕上有许多新旧不等的小伤疤和抓痕,露在过短的袖子外面。
“我想,你可以在橱柜里找到白兰地。爸爸是不能喝酒的,可是他克制不住。”
格兰特去取了白兰地回来,看见她正在拍打提司铎不省人事的脸,力道很轻却不间断。
“你好像对这种事情很在行。”格兰特说。
“噢,我在学校带女童子军。”她的声音既清晰又友善。“一个非——常可笑的组织。不过可以让一成不变的生活有点变化。重点就在这里,不会一成不变。”
“这些是在女童子军学的吗?”他问道,一边点头赞许她的工作。
“噢,不是。她们只会烧纸、闻嗅盐等等。我是在布拉佛。彼特的更衣室里学的。”
“哪里?”
“你知道吧。那个中量级拳手。我以前对他很有信心,但是我觉得他最近速度变慢了。你不觉得吗?至少,我希望是速度的问题。他慢慢开始醒了。”最后这句话说的是提司铎。
“现在可以给他喝白兰地了。”
格兰特喂他白兰地的时候,她说道:“你刚才是在拷打他还是怎么着?你是警察吧?”
“我亲爱的小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爱瑞卡。我是爱瑞卡。伯戈因。”
“我亲爱的伯戈因小姐,身为警察局长的女儿,你应该有所了解,在英国惟一会受到拷打的就是警察。”
“那么,他为什么会昏倒?他有罪吗?”
“我不知道。”格兰特脱口而出。
“我不认为,”她端详着现在正在喷唾沫的提司铎。
“他不像会犯重罪的人。”这句话说得同样严肃超然,和她刚才的一切作为一样。
“别让外表影响你的判断,伯戈因小姐。”
“我没有。不是你说的那样。反正,他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类型。不过只要了解得够多,凭外表下判断是很合理的。就算是眯着眼睛,你也不会买一颗软塌塌的栗子吧,你会吗?”
格兰特心想,这真是一段最不可思议的谈话。
这时她已站了起来,两只手深深地插进破旧的夹克口袋里,在衣服上鼓起两个圆球。她身上的软呢服两只袖口都磨破了,布满被荆棘划破留下的线头。裙子则太短,一只长袜扭曲着蜷伏在腿上。只有她的鞋子——和她的两只手一样伤痕累累,但是十分厚实合脚,而且是高级货——透露出一个事实,她绝非育婴院出来的孤儿。
格兰特的眼睛回到她的脸上。那不是普通小女孩的脸。蜡黄的三角形小脸蛋上有一种平静的果断,这也不是任何育婴院能调教出来的。
“拿着!”她神情愉快地说道,此时格兰特正在帮提司铎站起来,并扶他到一张椅子上去。“你没事的。再喝点我爸爸的白兰地。这比让它流进我爸爸的血管里要好多了。
我要走了。我爸爸在哪里,你知道吗?“她问格兰特道。
“他到‘帆船’去吃午餐。”
“谢谢。”她转向依然一脸茫然的提司铎说道:“你的衬衫领子紧得过头了。”
格兰特走过去帮她开门时,她问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大名?”
“榷兰特。任你差遣。”说着对她微微鞠了一躬。
“我现在还不需要什么,不过将来可能会。”她打量着他。格兰特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热切地希望着不要被她归类为“软栗子”。“你比较像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颧骨宽一点的。再见了,格兰特先生。”
“那是什么人?”提司铎问道,带着大梦初醒的声调。
“伯戈因局长的女儿。”
“关于我的衬衫,她说得没错。”
“是她送给你的那几件衣服之一吗?”
“对。我被捕了吗?”
“噢,没有。没这回事。”
“坐牢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哦?怎么说?”
“至少眼前可以先安顿一下。我今天早上离开农庄,现在已经无处可去了。”
“你是说,你会郑重考虑去流浪。”
“只要找到合适的衣服穿的话。”
“我宁可你留在一个案情有需要时就能找到你的地方。”
“我懂。但是要怎么做?”
“你以前那个建筑师事务所怎么样?何不找个工作?”
“我绝对不再进什么事务所。只要不干建筑就行。他们把我塞在那里,只因为我会制图。”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你是打算当个废人,一辈子不再挣饭吃?”
“啊!说得这么难听。不是,当然不是。我是要找工作。
只是我能做什么?““在上流社会混了两年,你总该学到些什么。至少你会开车吧。”
门上响起了试探性的敲门声,接着队长把头伸进来。
“非常抱歉打扰你,探长,不过我需要在局长的档案里找些东西。事态紧急。”
请求照准,他走了进来。
“海边在这个季节十分热闹,长官,”他说道,一边快速翻阅着档案。“绝对是欧陆来的。‘海洋’的厨师——那家餐厅就在城外,所以是我们的案子——那个厨师捅了一名侍者,好像因为他有头皮屑。我是说,那个侍者有头皮屑。厨师正被送往监狱,侍者正被送往医院。好像说是伤到肺部了。谢谢你,长官。抱歉打扰你。”
格兰特看着提司铎,他正忧郁而茫然地打着领带。提司铎注意到他的眼神,显然迷惑了一下子,随即领会,自动开了口。
“我说,队长,他们有没有人补那个侍者的缺,你知道吗?”
“还没有。托塞利先生——他是经理——正在为此伤脑筋。”
“你问完了吗?”他问格兰特道。
“今天问完了。”格兰特说:“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