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蒂芬·金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0:00
|本章字节:23744字
该谈谈雷蒙德·安德鲁·于伯特了。虽说不是个轻松的话题,但我还是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所以,再为自己倒杯咖啡吧,亲爱的。如果你手边有一瓶白兰地,也许你想在咖啡里掺一些。下面是第三部分了。
我旁边的桌子上堆着所有的剪报。可是那些文章与一条条的消息并没有讲述我想要知道的一切,我怀疑于伯特所做之事是否真的有人知道一星半点。那也许是件幸事。报纸所能暗示的以及未曾披露的大多数事情,我是在上个星期从布兰顿·米尔哈伦谦恭有礼的言辞中获悉的。布兰顿令人奇怪地沉着,说话有节制。在于伯特的故事和我的故事之间、的联系变得显而易见,不容视而不见时,我便请布兰顿过来。
“你认为这就是那家伙,是不是?待在你房间里的人”他问。
“布兰顿,”我说,“我知道是那家伙。”
他叹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过了片刻,又抬起头来看着我——我们就在这间屋子里,那是早上九点钟,没有灯影这避他的脸。“我该向你道歉”,他说,“当时我不相信你——”
“我知道。”我尽量友好地说。
“——现在我信了,上帝啊!你想知道什么情况,杰西?”
我深吸了口气,然后说:“你能查明的一切。”
他想知道为什么。“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说,这是你的事,我应该停止干涉。我想我会接受的。可是你在要我重新开启事务所认为已封档的事,如果有人知道去年秋天我监护你,现在注意到我今年冬天到处探听于伯特的事,那么——”
“你可能陷入麻烦。”我说。这一点我的确没考虑过。
“是的,”他说,“我对那一点并不特别担心,我是个大男孩,能照管自己——至少我认为能行。我要提醒你,杰西,在我们尽可能努力使你迅速、无痛苦地摆脱此事后,你可能最后还是登上了报纸头版。即便那也不是主要的——那离主要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呢,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新英格兰北部发生的最可怕的刑事案件。我的意思是,这件事情非常令人毛骨悚然,具有放射性,你不应该毫无道理地让自己卷入事件余波中去。”
他有点紧张地笑了,“见鬼,没有正当的理由,我也不应该涉足此事。”
我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用我的左手握住他的一只手。“我无论如何也解释不了这是为了什么。”我说,“可是我想,我能告诉你那样会起什么作用,至少作为开端。
他轻轻地将他的手捂在我的手上,点了点头。
“有三件事。”我说,“第一,我需要知道他是不是真实的。第二,我需要知道他所做的事是不是真实的。第三,我需要知道,我再不会在醒来时发现他站在我的卧室里。”露丝,这些话使我想起了往事,我开始哭了起来。这些眼泪决不是一种诡计或策略,它们是自发产生的,我怎么也止不住。
“请帮帮我,布兰顿。”我说,“每当我关上电灯,他就站在房问的黑暗中我的对面。我恐怕除非用聚光灯照他,那种事还会永远发生下去。没有别的人能帮助我了,我必须知道事情真相,请帮帮我。”
他放开我的手,从那件整洁得惹人注目的西服某个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为我擦擦脸,像我妈那样轻轻为我擦着泪。当我的膝盖碰破了皮,大哭着到厨房里时,我妈就那样做过——那还是早年时期,你懂得,在我成为家庭中嘎吱作响的轮子之前。
“好吧,”他终于说道,“我要尽可能查明一切,然后把一切都传达给你……也就是说,除非或直到你让我停止。可是,我有个感觉,你最好先有个心理准备,系上安全带。”
他发现了相当多的事情。现在我想转告给你听,露丝。不过,你也得有点思想准备,他说系安全带是对的。如果你决定跳过下几页的部分内容,我会理解的。但愿我能跳过去不写它们。不过我有个想法,那也是疗法的一部分。我希望,那是最后一部分了。
故事的这一部分——我想我可以把它称做《布兰顿的故事》,发生的时间早在1984年或1985年。那时,在缅因州西部的湖区开始出现一些野蛮破坏墓地的案件。沿着州界,进入新罕布什尔州,有五六个小镇也有类似案件的报道。像弄歪墓碑、乱涂乱画、偷窃纪念旗之类的事相当普通。当然,11月1日时,在当地的墓地上,总有一些砸烂的南瓜要清除。可那些罪行比这些恶作剧或小偷小摸走得更远。上个星期末,布兰顿带给我第一次报告时,用了亵渎神圣这个字眼。到了1988年,这个字眼开始在大多数警察的罪行报告***现。
对发现及调查那些罪行的人来说,罪行本身似乎反常。可是罪犯的一贯手法却是够正常的,经过了组织,目的十分明确。某个人——也许两三个人,可是更可能是一个人,破门而入小镇公墓的地下室或陵墓,其效率如同高明的盗贼闯入屋宅或商店。显然,他装备有钻子、螺丝切割机、重型钢锯,也许还有绞车——布兰顿说,这些日子里许多四轮货车都有这种装置。
罪犯总是将目标指向作为墓穴的地下室和陵墓,从来不碰单独的坟墓。几乎所有的罪行发生在冬天,那时地面太硬挖不动,尸体得以保存起来,直到浓霜渗入地下。一旦罪犯进入作案地,他便使用切割机和电钻来打开棺材。他有条不紊地将尸体下葬时穿戴的珠宝首饰摘下来,他用钳子拔下金牙和填了金子的假牙。
这些行为很卑鄙,可是至少能让人理解。然而,盗窃只是这个家伙的初步行动。他将死者的眼睛挖出来,扯掉耳朵,割断喉咙。1989年2月,人们发现切尔顿纪念公墓的两具尸体没了鼻子——显然他是用锤子和凿子将它们凿掉的。发现那事的警察告诉布兰顿:“那样做很容易——那里像个冷藏柜,它们也许像冰棍似地被折断了。真正的问题是那家伙得到两个冻鼻子后用来做什么呢?把它们放在钥匙链上?也许把它们混在烤干酪辣味玉米片里,然后嚓的一声放进微波炉?做什么呢?”
人们发现几乎所有的遭受亵渎的尸体都缺了手脚,有的还没了胳膊大腿。在好几起案件中,这个罪犯还拿走了尸体的头和性器官。法医的证据表明,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斧子和屠宰刀干的,较精细的活用的是各种解剖刀。他也算不错,是个“有才华的业余专家”。康伯兰县的一个警官助手告诉布兰顿:“我不会想让他取走我的胆囊的,但是我想让人从我的胳膊上去掉一个痣,我会信任他的,他是个有天分的外行。”
有几个案件中,他打开了尸体的肚子或头颅,将之灌满动物的粪便。警察较频繁地发现性污辱的案件。关于偷窃金牙、珠宝、四肢这些,他和别的罪犯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说到使用性器具和死者***,很难再赞他有绅士之道了。
这对我来说也许是极幸运之事。
我从湖边别墅逃离后的大约一个月里,乡村警察署处理事情的情况,我得悉了许多。可是,和我在上个星期获悉的情况相比,那不算么了。其中最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小镇的警察们竟如此谨慎、圆滑。我想,当你对这一地区的每一个人都直呼其名,而且和其中许多人有亲戚关系,那么,谨慎行为便如同呼吸一般是自然的事了。
他们处理我的案件的方式就是这种奇怪、复杂的谨慎行为的一个例子,而处理于伯特是另一种方式。记住,调查持续了七年时间,在案件结束前,许多人参与此事——两个州警察部门,四个县的长官,三十一个助手。
天知道还有多少地方警察和警官。案子就在他们打开的卷宗前页。到了1989年,他们甚至为他起了个名字——鲁道夫,那是著名演员范仑铁诺的名字,他们在区法庭谈论着鲁道夫,等着为其他案件作证。人们在奥太斯塔市、德瑞市以及沃特维尔市的执法研讨会上就鲁道夫一案交换意见,他们在喝咖啡休息时谈论着他。一个警察告诉布兰顿:“我们肯定是这么做的,我们这些伙计们总是把鲁道夫之流带回家。你在后院的碰头会上了解了案件的最新详情,也许你会和另一个部门的伙计讨论此事,同时一边观看着你的孩子们玩小棒球游戏。因为,你根本无从知道什么时候会以新的方式把事情汇总起来,大功告成。”
可是,下面才是真正令人惊讶的事。这些年来,那些警察都知道有个活怪物——事实上,是个盗尸者——在这个州的西部地区四处作案,而这故事直到于伯特被逮住才登上报纸。以某种方式看,我发现这很古怪,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可从更大一些范围来看,我发现这很奇妙。在许多大城市里,我想,执法斗争并不很成功。可是在东部地区这里,他们的工作似乎做得不错。
当然,你可以争辩说,他们花了七年时间才逮住一个于伯特这样的疯子,工作大有改进余地。可是布兰顿所了解到的情况说明,对我来说,他们的工作神速。他解释道,恶魔(他们真的使用这个字眼)在乡村小镇里无恶不作。在那里,捉襟见肘的经费预算迫使警察们只处理最严重的现行问题——那是指对活人犯下的罪,而不是对死者犯的罪。警察们说,在州的西半部地区,至少有两个偷车团伙、四个盗窃商店团伙在作案,而这仅仅是他们知道的。还有谋杀犯、打妻子的人、毛贼、超速开车者以及醉汉。更糟的是,还有毒品,有人买,有人卖,有人种它。人们不断为它互相伤害,互相杀戮。据布兰顿所言,诺威的警长甚至不再使用可卡因这一词了——他将之称为海洛因白痴。在他的书面报告里,他写做海痴。我理解了他想说的话。作为一个小镇警察,开着用了四年的利、莱茅斯巡逻车试图监管整个的怪物展览似乎是不可能的。每当车速提到每小时七十公里,车就像要散架。这时,你的任务就是列出事情的先后次序,喜欢和死者做游戏的那个家伙便远远离开了要目的前列。
我仔细倾听着这一切。我赞同,但并非完全赞同。“有些事觉得的确如此,可是,有些事觉得藏有那么一点私心。”我说,“我是指于伯特所做的那些事……嗯,那不仅仅是与死者做游戏,是不是?要不就是我错了?”
“你一点没错。”他说。
我们两个人都不想直接说出来的是,在七年的时间里,这个反常的家伙从一个市镇溜到另一个市镇,对死者进行***性行为。我认为,较之捉住在当地杂货店偷匿化妆品的少女们,或者发现谁在浸礼会教堂后面林地里种植大麻,结束那家伙的行为更加重要。
而且,重要的是没有人忘了他,大家一直在交换意见。像鲁道夫这样的恶魔使得警察们出于各种原因为之深感不安。主要原因是,一个疯狂至极的家伙能对死者做那样的事,也许就会对仍然活着的人们这样做。警察们还为丢失的四肢发愁——他要那些东西做什么呢?布兰顿说,一份无名的备忘录指出:“鲁道夫也许真的是食人生番的统领。”这份备忘录在牛津县长官的办公室只滞留了很短一段时间就被销毁了。并不是因为这想法被认为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话——它不是的,而是因为长官担心它会泄露给报社。
只要当地执法机构能拨出人马,抽出时间,他们就会派人监视某些墓地。缅因州西部有许许多多墓地。我想,到这个案件最后了结时,对一些伙计们来说,监视墓地几乎成了他们的一种业余爱好。理论是如果你不停地掷骰子,掷得时间一长,迟早你一定会得到你要的点数。非常重要的是,那正是最后发生的事情。
上个星期初——实际上离现在大约十天前,城堡县的长官诺瑞斯·瑞吉威克和他的一个副手将车停在靠近家乡公墓的一个废弃仓库的门道里,这是通向公墓后门的一条支路。那是凌晨两点时分,他们正准备撤离回去过夜,突然副手约翰·拉波万特听到了马达声。因为那是个雪夜,那家伙没开前车灯,所以直到货车停在门口他们才看见。拉波万特副手想等那家伙一出车门、开始拉公墓的铁门时,就抓住他,可是长官制止了他。“瑞吉威克是个长相滑稽的傻瓜。”布兰顿说,“但是,他知道名正言顺地逮捕人的价值。关键时刻他也不会忘了法庭,他是从他的前任阿兰·庞波恩那里学会这些的。那也就意味着他是向高手学来的。”
货车驶进大门十分钟后,瑞吉威克和拉波万特开车尾随其后,他们熄了前车灯,循着货车的车辙行驶。直至确实弄清了那家伙的目的地——嵌入山体的镇地下室。两个人都在想着鲁道夫,可是谁也没大声说出来。拉波万特说这就像是把坏运气带给棒球赛中没有得分一队的投手。
瑞吉威克让副手将巡逻车停在通向地下室的山体一侧附近。他说,他想给那家伙上吊需要的所有绳索。结果鲁道夫得到了足够的绳索将自己挂在了月亮上,露出了真实面目。当最后瑞吉威克和拉波万特端着枪,亮着手电进来时,他们正途着雷蒙德·安德鲁·于伯特在一个打开的棺材旁,他一脚在内,一脚在外,一手拿着斧子,一手握着自己的***,对着死尸的嘴。拉波万特说,看上去他随时准备用斧子或***的其中一件干活。
我想,当他们第一眼在电筒光照射下看到他时,一定被于伯特吓得要死。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尽管我自以为我比大多数人更能想象出,凌晨两点钟时在公墓的地下室碰上像他那样的怪物会是什么感觉。除开所有其他情况,于伯特患有肢端肥大症,当垂体处于反常状态时,手、脚、脸就会不断变大,正是这种情况使得他额头鼓出,双唇噘起。他还有两只反常的长胳膊,它们挂在那儿一直垂到膝盖。
大约一年前,城堡县那儿失了场大火——它烧毁了大部分城区。这些天来,长官将大多数重要犯人都关进了康伯兰或诺三的监狱。可是,瑞吉威克长官和拉波万特副手都不想在凌晨三点时沿着积雪的道路行车,于是他们把他带回到这些日子加以改造过用做警察工作问的仓库。“他们声称时值深夜了,路上有雪。”布兰顿说,“可是我知道,还有比这更多的原因。我想,瑞吉威克长官不想在至少自己敲击一下之前,就把这彩罐交给任何别的人。不管怎么说,于伯特不捣乱——他坐在巡逻车后面,像只山雀似地喋喋不休,看上去像是从墓地故事的某个部分中逃脱的某个东西——两个人都发誓说这是真的,他在唱着《幸福地在一起》这首歌。”
瑞吉威克用无线电和前面联系,让一些临时雇员来接他们。他确保手伯特被紧紧地锁住,那些副手们用滑膛枪武装了起来,并有足够的新鲜咖啡喝,他和拉波万特才离开了。他们开车回家乡公墓找那货车。瑞吉威克戴上手套,坐在一只沉重的绿色塑料袋上。警察们在案件中用那些袋子时,喜欢将它们称做“证据毯”。他们将车开回了镇上。瑞吉威克开着货车,打开了所有的窗子。他说货车仍然臭不可闻,像是停了六天电后的卖肉店。
当瑞吉威克将货车开到镇停车场时,在弧光灯下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货车后面的东西。沿着车身两侧的储藏格里,装着一些腐烂的四肢,还有一个柳条箱,比我看到的那个小得多。有个工匠的工具箱,里面装满了盗贼的工具。瑞吉威克打开柳条箱,发现了六个用一段扭曲的黄麻串起来的***,他立刻知道了它的用途:一串颈链。于伯特后来承认,当他出去做他的墓地巡游时,常戴着它。他说如果最后一次出游时戴着它,决不会被逮着。“它带给我力量与好运。”他说。露丝,考虑到花了那么长时间才逮住他,我想,你会认为他说的有点道理。
然而,最可怕的东西是放在客座上的三明治。夹在两片面包中间伸出来的东西显然是条人的舌头,上面抹着大量的孩子们爱吃的鲜黄色芥末。
“瑞吉威克硬撑着在呕吐出来前离开货车。”布兰顿说,“一件好事——如果他一见这证据就呕吐出来,州警会再给他开个新屁眼的。可另一方面,如果他没有呕吐,我会希望他因为心理的原因被开除工作。”
日出后不久,他们把于伯特移交到康伯兰。瑞吉威克在巡逻车前座转过身来,向于伯特宣读他通过法网可以拥有的权利时(他这是第二或第三次这么做了——显然,瑞吉威克办事真的是有条不紊),于伯特打断了他,说他“可能对爸爸妈妈于了些坏事,非常抱歉”。到了那时,他们已从于伯特皮夹子里放的文件中确认,他住在莫顿,那是康伯兰地处河对岸的一个农庄小镇。刚把于伯特牢牢地锁在他的新的拘留场所,瑞吉威克便把于伯特告诉他们的事通知了康伯兰及莫顿警方。
回城堡县的路上,拉波万特问瑞吉威克,他认为去于伯特家搜查的警察们会发现些什么。瑞吉威克说:“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他们记得戴上他们的防毒面罩。”
他们所发现的东西以及他们作出的结论在随后的几天里登了报。当然,随着工作的进展,登报内容越来越多。等到于伯特被关进监狱第一天的日落时分,州警和缅因州律师总局已经相当清楚金斯顿路的那座农舍里发生的事了。于伯特称之为“爸爸妈妈”的那对夫妻——实际上是他的继母及她的法定丈夫,的确已经死了。他们死去已经几个月了,尽管于伯特继续在说着这件“坏事”,仿佛只是几小时前发生的。他把两个人的头皮都剥了,而且吃掉了大部分“爸爸”。
房子里四处散放着人体的各部分,尽管天气寒冷,有些人体还是腐烂了,生了蛆。还有一些经过仔细处理与腌制。大部分处理过的人体是男性性器官。在地下室台阶旁的一个架子上,警察发现了大约五十个圆罐子,里面盛着眼睛、嘴唇、手指、大脚趾以及睾丸。于伯特真是个在行的罐品制作者。房子里还满着——我确实是说满满的——偷来的物品。大多数是从消夏营地和别墅偷来的。于伯特把它们叫做“我的东西”——器械、工具、园艺装备,还有足够的女内衣,可以为维多利亚的妇女服饰部供货。显然他喜欢穿女内衣。
警察仍在试图将于伯特盗墓得来的与从事其他行动得来的人体部分清理出来。他们相信,在过去的五年里,他杀的人可能多达一打。所有搭他货车的流浪汉都被他杀了。于伯特本人对破案没什么帮助。并非他不愿谈话,而是他谈得太多了。据布兰顿所言,他已经供认了三大罪行,包括预谋暗杀乔治·布什。他似乎相信布什实际上是达娜·卡维,那个在星期六之夜实况转播中扮演教会夫人的那个家伙。
从十五岁以来他就出入各种精神病医疗机构,十五岁那年,他因对他的表弟实施非法性行为而被捕。那表弟当时只有两岁。当然,他自己也是一个性变态家庭的受害者。显然,他的父亲以及继母、继父都曾攻击过他。人们常怎么说来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他被送到盖奇点——那是汉考克县为青少年办的一种戒毒诊所、过渡教习所、精神病院为一体的机构,他十九岁时作为治愈者被释放,那是1973年的事了。1975年的后半年及1976年的大部分时间他是在奥吉斯塔市的精神病康复中心度过的。这一次是于伯特对动物兽性大发造成的结果。露丝,我知道也许我不应该就这些事情开玩笑,我不知道做什么别的事。有时我感到如果我不开玩笑,我就要开始哭了。一旦哭了起来,我就无法止住了。他把猫塞到垃圾桶里,然后用大雷管把它们炸成碎片。那就是他干的事……时不时,假如他需要打破日常惯例,他就会将一只小狗钉在树上。
1979年,他强奸一个六岁的男孩,并弄瞎了男孩的双眼。他因此被送至朱鹿特山,这一次应该判终身监禁的。可是涉及到政治以及政府削减开支的问题,1984年他又一次“治愈”出院。布兰顿认为——我也这么想,这第二次治愈与其说和现代科学或心理学产生的奇迹有关,倒不如说和州里对精神健康预算的削减更有关系。无论如何,于伯特回去和他的继母及其法定丈夫一起生活了。州政府也忘了他。他参加了驾驶考试,得到了一个完全合法的执照——从某个角度看,我发现所有的事中,这个事实最令人惊讶。1984年末或1985年初的某个时候,他开始用这个执照在当地的公墓四处巡游了。
他是个忙人。冬季,他去地下室和陵墓。秋季和春季,他闯入缅因州各处季节性的营地与别墅,拿走任何他喜欢的东西——你知道,那是“我的东西”。显然,他非常喜爱带像框的照片。他们在他位于金斯顿路的家中阁楼上发现了四箱子带框的照片。布兰顿说他们仍在统计,总数也许超过七百个。
在于伯特除掉“爸爸妈妈”之前,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所发生的事情?这不可能说清,但他们一定参与了很多事。因为手伯特没作丝毫努力去掩盖他所做的事。至于邻居们,他们的格言似乎是,“他们付了账单,不与人交往,对我们无妨”。这就使这件事带上了令人可怕的完美,你说呢?这是通过反常心理期刊登出的新英格兰哥特派。
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另一个更大的柳条箱。布兰顿得到了警察们记录这个特别发现物的照片复印件。可是开始时,要不要给我看它们,他感到犹豫。嗯……那实际上有点大温和了。这是一个,也是惟一的场所,他屈服于所有的男人似乎都感到的诱惑——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充当扮演西部英雄的约翰·韦恩。“来吧,小妇人,往沙漠里看吧,等着直到我们经过所有那些死了的印第安人。我们过去了时我会告诉你的。”
“我愿意接受那一点,于伯特也许是和你一起在房子里。”他说,“如果我不稍稍考虑一下那个想法,我就成了个该死的将头插在沙里的驼鸟。一切事情都有相应的说法。可是回答我:为什么你要继续这事呢,杰西?知道这些又有什么好处呢?”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那个问题,露丝。但是我的确知道一件事:我做什么也不会使现有的事情变得更糟。于是我挤命坚持。布兰顿意识到,这个小妇人在亲眼看到死印第安人之前,是不会回到马车上去的了。于是,我看到了那些照片。我看的时问最长的一张照片上拐角处有个标记“州警察局展品217”。看着它就像看某个人不知怎样将你最可怕的噩梦摄制成的录像带。相片展示了一个方形的柳条箱,箱子是开着的,这样摄影师就能拍到里面的内容,那正是一堆堆的骨头,混杂着一批珠宝首饰:有些是无价值的,有些价值连城,一些是从消夏别墅偷来的,一些无疑是从小镇冷藏室里尸体冰冷的手上剥下来的。
那张照片如此惹眼,没有任何掩饰,警察拍的证据照片总是这样。我看着照片,又回到了湖边别墅——那件事毫不迟疑地即刻发生了。不是回忆,你理解吗?我在这里,戴着手铐,绝望无助,看着树影掠过他咧嘴笑的面孔,听着自己在告诉他,他吓坏我了。然后他弯腰去拿箱子,那双炽热的眼睛根本不离开我的脸。我看到他——我看到它——用他那扭曲走形的手伸进箱子,我看到那只手开始搅动骨头和珠宝,我听到它们发出的声音,像是肮脏的响板发出的声音。
你知道是什么最常萦绕我心头吗?我想是我的父亲,那是我的爸爸,死而复生,要来做他以前想做的事。“干吧,”我告诉他,“于吧,不过答应我,事后你得为我开锁,放开我。你只要答应我这件事就行。”
我想,如果我当时知道他到底是谁我也会同样那么说的。露丝,你想呢?我知道我会说相同的话的。你理解吗?我会让他将他的***——那个他塞进死人腐烂的喉咙里的***——放入我的体内,只要他向我保证,我不会悲惨地死于肌肉痉挛与抽搐,这事正等着我呢。只要他保证放我自由。
杰西停了一会儿,她的呼吸那么重,那么快,几乎喘了起来。她看着屏幕上的这些字——这些令人难以相信、难以言传的供认,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冲动,要清除它们。并非因为她不好意思让露丝读到这些。她确实不好意思,但那不是主要原因。她真正不想做的是再次和这些事打交道。
在它们脱离你的手之前,它们就不存在。杰西想。她伸出戴着黑手套的右手食指,触到了清除键——实际上是抚摩着它——然后缩回了手。这是事实,是不是?
“是的。”她用她在手铐囚禁期间常用的那种嘟哝声说道——只是现在她的谈话对象至少不是伯林格姆太太或头脑中的露丝了。
别的什么都不是,愿上帝垂怜她。她不愿用清除键抹去事实,也不管有些人——事实上包括她自己——会发现那事实多么令人可怕。她要任其存在。也许她会决定永远不发这封信(她不知道发这信是否公平,用这一份痛苦与疯狂去给一个多年不见的女人增添负担)。但是她不肯清除它。这就意味着,现在最好趁着她最后一点勇气尚存、力气尚未耗尽,一口气写完它。
杰西朝前倾去,她又开始打起字来。
布兰顿说:“杰西,有一件事你得记住,并且要接受——没有具体的证据。是的,我知道你的戒指没了,也许你第一次说对了——某个善于扒窃的警察可能拿走了它们。”
“展品217怎么解释呢?”我问,“还有那柳条箱?”
他耸了耸肩,我突然产生了一阵诗人们称做的顿悟。他坚持认为柳条箱可能只是个巧合。那样坚持不容易,可是最主要的是这个事实,即:像于伯特那样的怪物竟然能影响他认识并喜欢的女人的生活。那天,我在布兰顿·米尔哈伦脸上看到的神情十分简单:他打算漠视整整一堆实质性的证据,将注意力集中在缺乏具体证据这一点上。他打算坚持认为,整个事情仅仅是我的想象,利用于伯特的案件,来解释我被手铐缚在床上期间那种特别生动的幻想。
那种见解随之又产生了第二种见解,一个甚至更清楚的见解:我也能这样认为。我能渐渐地相信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可是,如果我成功地做到了那一点,我的生活将被毁掉了。那些声音会开始回来——不只是你的声音或宝贝的、诺拉·卡利根的,而且还有我妈的、我姐姐的、我弟弟的,还有我中学时代好友的,我在医生诊所见了十分钟的人的,以及只有上帝才知道的多少人的声音。我想,大半会是那种令人恐怖的不明物体的声音。
露丝,我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因为,我在湖边别墅经历了磨难后的两个月里,记起了我花了很多年时间压制不去想的许多事情。我想,那些回忆的最重要部分是在我的手做第一次和第二次手术之间浮现出来的。那时我几乎始终在“进行药物治疗”(这是医院的技术术语,指的是“完全丧失了理智”),回忆是这样的:在日食和我弟弟威尔的生日聚会之间的大约两年间——就是他在玩槌球时用手指捅我私处的那个生日。也许威尔的行为成了某种偶然的粗暴疗法。我想这是可能的。难道人们不是这样说吗?我们的祖先在吃了森林大火留下来的东西后,才发明了烹饪?尽管说那天我侥幸得到了某种治疗,我认为那不是威尔的行为,而是当我收回手臂,一拳击中威尔的嘴巴时得到的……在这一点上,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平台上的那天过后,我度过的两年时间里,一种低音合唱队和自我分占着我的头脑。十几个声音对我说的每个字,做的每件事做出判断。一些声音友好,有助于我。可是,大部分是那些人的声音,他们恐惧、迷惑,认为杰西是个无用的小废物,应该承受发生在她身上的每件坏事,每得到一件好事就应加倍付出代价。有两年的时间,我都能听到那些声音,露丝,当他们问嘴,我就忘了他们。他们不是渐渐停下来,而是突然停住了。
怎么可能发生那样的事呢?我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不在乎。我想,如果这个变化使情况恶化我也许会在乎的。可是没有——它使情况大为改观。日食和生日聚会之间的两年里,我处于一种神游状态。我的意识头脑分裂成争吵不休的碎片。我的真正顿悟是:如果我让可爱、友好的布兰顿·米尔哈伦自主行事,到头来我会走回原地——通过人格分裂大道走向疯人院小路。这一次,我没有掴小弟耳光那样令人震惊的粗鲁疗法了。这一次我得自己来治,就像我必须自己挣脱杰罗德那该死的手铐一样。
布兰顿在看着我,想判定他的话所产生的影响。他一定是判断不了,因为他又说了一遍。这次是以稍稍不同的方式说的:“你得记住,不管情况看上去怎样,你可能是错的。我想,你得听从这一事实,无论用什么方法,确切地说,你决不会知道的。”
“不,我不听。”
他扬起了眉毛。
“还有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让我确切查明事情真相。你要帮帮我,布兰顿。”
他又开始挂上了那种不太愉快的笑容,那种笑我打赌他甚至不知道是属于他的本领之一,那种笑表达的意思是:你容不了她们,又杀不得她们。哦,我该怎么做呢?
“带我去见于伯特。”我说。
“噢,不。”他说,“这种事我绝对不会——也不能做的,杰西。”
我不给你讲随后一小时的绕圈子谈话了。将那谈话归结为知识深奥的陈述吧。
“你疯了,杰西。”
“别再试图干涉我的生活了,布兰顿。”我想用报社这一武器在他面前挥舞——我几乎确信这是一件可以让他屈服的事,可是最终我不需要那样做。我不得不做的就是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写那件事使我觉得自己令人难以置信的庸俗。可是换一种方式看,我把它认做是另一种症状,表明在这种特别的方形舞中,小伙子和姑娘之间出了什么不对头的事情。你看,直到我哭了起来,他才完全相信了我是当真的。
让这长话变得稍短一些吧。他拿起电话,很快打了四五个电话,然后带回来这个消息:第二天于伯特将在康伯兰县的区法庭因一些次要的指控受到传讯——主要的指控是偷窃。他说,如果我是当真的,如果我戴上有面纱的帽子,他将带我去。我立刻同意了。尽管布兰领的神情表明他相信自己在犯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但他还是信守了诺言。
杰西又停了下来。当她再次开始打字时,她打得非常缓慢。她透过屏幕看到了昨天的情景。头天夜里积起的六英寸白雪预示着雪还会下。她在前面的道上看到了蓝色的闪光物,感觉到布兰顿的比默车放慢了车速。
我们到达听证会时迟到了,因为在路上有部翻了的铰接式卡车——那是条市区旁道。布兰顿没说出来,但是我知道他是希望,我们到达那儿时太晚了,于伯特已经被带回他位于县监狱最安全的四室了。可是法庭门口的卫士说听证会仍在进行,尽管就要结束了。布兰顿为我打开门时,贴近我的耳朵低声说道:“杰西,放下面罩,别打开。”我放下了面罩,布兰顿用一只手搂着我的腰,领我进去了。法庭……”
杰西停了下来,她向窗外看去,看到了逐渐变暗的下午时光。她的灰色眼睛大睁着,茫然若失。
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