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娴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1:07
|本章字节:41744字
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我正处于小小的反叛期,跟妈妈用字条来沟通已经快一个月了。她上班前把“今天不回来吃饭,自己去吃”的字条和饭钱留在餐桌上给我。我睡觉前留下“明天要买参考书,给我钱”的字条。我们以前也试过怄气,不跟对方说话,只用字条来沟通,这种情况有时会持续好几天,印象中好像从来没超过一星期。
十九岁就把我生下来的妈妈是一家化妆品店的店长,虽然算不上美人儿,但是,只要扫上淡淡的妆,便会马上亮丽起来。她有一双黑亮的眼珠和一把及肩的直发,皮肤白皙,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年轻好几岁。她虽然娇小,但该长肉的地方都长肉。她老爱揶揄我说:
“这方面你好像没得到我的遗传呢。”
客人们都羡慕她的好身材,经她推荐的美胸膏不计其数,她自己却从来不用。
她下班回到家里,是另一个样子。在家里,她来来去去都穿那几套睡衣,胸前经常留着洗不掉的食物渍。她头发不梳,用一个大发夹把头顶的头发夹着,免得头发遮着眼睛。
虽然在化妆品店工作,她一点都不爱美,心血来潮才会敷一张面膜,有时候连脸都不洗便溜上床睡觉,跟很卖力工作的那个她完全不一样。
放假在家的话,她简直就像一只懒惰的大猫,成天霸占着那张浅绿色的宽沙发,瘫在上面边看电视边吃东西,或者睡着流口水。要是我不幸在家里的话,这时候的她最爱差遣我做这做那。
“维妮,我想吃冰淇淋,你帮我去冰箱拿!”
“维妮,好象有点冷,帮我拿一条毯子来!”
“这个节目很闷,维妮,你帮我转台!”
“不是有遥控器的吗?”我抗议。
“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她不太会做妈妈,每隔几个月才会良心发现下厨煮一顿非常难吃的菜。我上小三那年,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带饭。那一年,她刚跟爸爸离婚,一个人带着我。
因为担心我自卑,她每天都到餐厅买现成美味的饭菜,然后换到一个餐盒里给我带去学校,看起来就像是家里做的。因此,午饭的时候,我的饭菜是班上最香的,也是班上最好吃的,那些吃厌了饭菜的同学都看着我的午餐流口水,我也乐于跟他们交换。结果,我反而天天吃到家常饭。
我和妈妈平日爱光顾公寓附近的一家上海小吃店,老板是一对夫妇,门口铁板上有美味的饺子煎烤着。妈妈常常馆送老板娘一些护肤品的免费样本,所以,老板娘对我们很好,会做些特别的菜给我们吃。要是吃厌了上海菜,附近还有几家小吃店,一家外卖披萨店和面包店,常常传来烘焙的香气。
我们住的两房小公寓是妈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这栋淡粉红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层楼,门口有几极台阶。我们住在三楼。我打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儿,对街那棵夹竹桃从前只有一层楼高,后来已经跟我们这一层楼平头,长出了许多横枝。
公寓附近有个小公园,种了许多花。公园里有一个顶端冒泡的圆形麻石小喷泉和一排绿色秋千。我小时侯曾经从秋千上掉下来,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做出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的筋斗,吃了满口泥沙,把我妈妈吓得半死。那时候,妈妈爱在公园对街的租书店租一本,靠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读着,由得我跟其他小孩子玩。她是迷,爱读那些白日梦爱情,直到三十岁,口味还是没改变。
那家租书店是“手套小姐”开的。“手套小姐”的手套不戴在手上。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妈妈大一点,长年梳着一个肩上刘海的短发,老是穿黑色的衣服。冬天的时候,她爱把一双手套别在头上当作头饰。她那些手套什么颜色都有:红的、绿的、紫的,软软地趴在头上。
“手套小姐”平时很少说话,若不是坐在柜台看书,便是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不知道忙些什么。她的店是从来不休息的,书种多,常常有新书。我爱到那儿租漫画书。店里养了一只长毛的雌性大白猫,她老爱趴在书堆里睡懒觉,不时在书封面上打上一个个梅花形掌印。她仿佛有掉不完的毛,弄得那些书上常常黏着她的毛,我和妈妈私底下把书店唤作“猫毛书店”,顺便替那只猫起了个名字叫“白发魔女”。
2
那年夏天,我和妈妈接近一个月的冷战,也是由一本从“猫毛书店”租回来的书开始的。那天晚上,我在自己房间里做着那些该死的暑假作业。我是数学白痴,每次数学测验都想逃学算了。我真的不明白,一个人要是不打算成为数学老师或是数学家,那么,除了加减乘除之外,还有必要懂那么多吗?
比如这一题:
一个年轻的马戏班班主带着六十头海狗,准备坐船渡河。船家是个聪明漂亮的女生。她告诉班主,她收取的渡河费用,是渡河的海狗数目的一半。那么,这个马戏班班主该带几头海狗上船?又该留下几头海狗给船家当作报酬?
既然是海狗,不是都可以自己游过去吗?为什么还要坐船?船家漂不漂亮,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就在这时,本来在隔壁房间的妈妈拿着一本书,走到我的房间,倚着门扉,眼睛湿湿地跟我说:“维妮!这本书的结局很感动!女主角患了血癌,快要死了。
男主角偏偏在这个时候患上一种罕有的失忆症,这种病会一天一天把过去忘掉。
女主角死的时候,他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
“我不觉得感动,好白痴!”我打断她。
她停了一下没说话,我低头痛苦地思考着到底该把几头海狗丢到船上去。所以,我并没有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突然之间,她的语气变了,讪讪地说:
“你一向也觉得郑和比我聪明。”
郑和不是明朝太监,而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原本叫郑维和,朋友叫他郑和。
每当妈妈生气的时候,她喜欢连名带姓叫他。即使在他们离婚以后,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我当然要嫁一个比我聪明的男人。”她说。
我懒得解释我说的白痴不是指她,而是那本书的结局,还有那条海狗题。然而,“白痴”这两字刺痛了她。我爸爸后来那位女朋友本来是他的初恋情人,当年,她因为要到外国留学而跟我爸爸分手。我爸爸结婚之后,她从外国回来了。
这对初恋情人一直到几年后才遇上,很快就爱火重燃。那个女的据说是个聪明、独立又本事的事业女性。我妈妈很介意这一点。我妈妈只是个中学毕业生。
“你看你!”妈妈指着我,语气变得有点尖酸,问我说:“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弄成这个样子?”
我的头发已经做了好几天,只是她一直没说什么。那时我很迷徐璐。徐璐是当时很红的歌手,除了唱歌好听,还是潮流指标。她很会穿衣服,前卫得来又有品味。那阵子,她刚刚把一头短发烫曲和染黑,每一根头发都像小鬈毛似的,刻意造成蓬松和干巴巴的效果,非常好看。我到理发店要求烫那种发型。我没拿着徐璐在杂志上的照片指给我理发师看,那样委实太尴尬了。我只是尽力描述那种曲发。结果,不知道是我词不达意,还是他理解有问题,我的“徐璐头”像一包菜干。
“你看起来像释迦牟尼!”我妈妈愈说愈尖酸。她吵起架来一向很没体育精神,我们明明是因为那本而吵架,她最后总会拉扯到其他问题上。
“你又没见过释迦牟尼。”我回嘴。
“我见到他会问他!”
“他头发没那么长。”
“你该好好读书,干吗跑去弄个释迦头?”
“我刚刚在做功课,是你过来骚扰我。”
“你还涂指甲呢!”她瞄了瞄我,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
那也是徐璐带领的潮流。她喜欢把手指甲剪得短短,每片指甲随便扫一抹颜色,看上去就像原本的指甲油脱了色似的。
我咬咬手指头,没好气地说:
“这又不影响我做功课。”
除了数学之外,我读书的成绩一向不错,这方面,她是没法挑剔我的。
她好象一时想不到说些什么,悻悻然回自己房间去。到了第二天,她把我当作隐形人似的,并且开始用字条跟我说话,显然是为了报复“白痴”这两个字。
我们用字条来沟通,也可以一起生活,我们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跟对方说话。
除了偶然觉得寂寞之外,我满喜欢用字条代替说话,至少她没法用字条来跟我吵架。
利用字条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些比较亲密的事情就没法靠字条了。
留下一张“我的胸罩扣子坏了,帮我买一个新的。”这种字条,便是太亲密了,有点求和或是投降的意味,我绝对不会写。我的胸罩一向是妈妈帮我买的。因为不肯向她低头,结果,有好几天,我只好戴着一个还没干透的胸罩上学,一整天都觉得胸口痒痒的。这种东西又不能跟人家借。
直到一天早上,妈妈放假在家。我在浴室里刷牙,她经过浴室门口时,小伸了一个懒腰,若无其事地跟我说:“出去吃饭吧。”
原来她刚刚申请了某家饭店的折扣卡,两个人吃饭只需要付一个人的钱,要是不带我去,等于白便宜了那家饭店。
我们的冷战在当天吃自助餐的时候结束了。她像拧开的水龙头似的不停地跟我说话。那一刻,天知道我有多怀念互相传字条的日子。
“我要买胸罩。”我说。
“待会一起去买。”她快活地说,啜了一口西瓜汁,又问我:“是三十二a吧?”
“哪有这么小?”我抗议。
她开朗地笑,望着我的头发说:“这是徐璐头吧?我也想弄一个。”
我用力摇头。我才不要跟她看来像一双姊妹花。我讨厌跟人家一样。
3
我的名字叫郑维妮,是从我爸爸和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那时候他们很恩爱。听说父母感情最好的时候生下来的孩子也比较聪明。十六岁的我,既孤芳自赏也缺乏自信,成天做着白日梦。因为是独生儿的缘故,我习惯了一个人,却又渴望朋友。小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住在一幢孤儿院里,有一大群朋友陪我玩,过着寄宿生似的快乐生活。长大了一点之后,我的想法改变了,我希望自己是个富有的孤儿,比方说:我妈妈是富甲一方的希腊女船王,死后留下一大笔遗产给我。等我到了十八岁,喜欢怎么花那笔钱就怎么花。
拿到遗产之后,我首先会去环游世界。
我睡房的墙上贴着一张彩色的世界地图,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这张地图有个来历,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某个人,但不会是在十六岁的时候。
总之,这是一张特别的地图,国与国的边界没有传统的黑色硬线,而是化开了的水彩。海洋里有鲨鱼、鲸鱼、海龟和螃蟹,某个山洞里有一个藏宝箱。荷兰的标记是风车、日本是樱花、维也纳是小提琴、奥地利是一颗古董水晶、布拉格是一块油画板、法国是一瓶香水、意大利靴子的顶端是一小块乳酪、澳洲是树熊、中国是大熊猫、西班牙是一头傻乎乎的斗牛、瑞士是一片巧克力、希腊是一幢圆顶小白屋。
我十六岁的时候,是一九九八年,那一年,到日本里原宿旅行就像朝圣一样,我也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跑到那儿去。我已经决定,毕业后先当五年的空服员,那就可以到处飞,还能够拿到便宜的机票。五年后,再想其他的事情也不迟。
为了储钱将来去旅行,每个星期天和假期,我在一家日式乳酪蛋糕店打工。
我很快就发现,依靠那份微薄的时薪,我大概只能用脚走路去旅行。
跟我一块在店里打工的一个女孩叫阿瑛。阿瑛跟我同年,是个孤儿,但她从来没住过孤儿院,而是像游牧民族般,轮流在亲戚家里居住。她并不是富有的孤儿,得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赚钱。
一天晚上,蛋糕店打烊之后,我和阿瑛拖着两大袋卖剩的蛋糕到垃圾站去,阿瑛一边走一边告诉我说:
“我常常幻想,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突然有一个神密人出现,通知我,有一大笔遗产要我继承。原来,我是一个富翁的私生女。这个神密人受我死去的爸爸所托,十八年来一直千方百计寻找我,但因为我常常搬家,所以他找不到我。”
“是真的就好了。”我说,又问她,“有了钱之后,你打算用来做什么?”
“我没想过啊。”她转过头来问我,“要是你有钱呢?”
“环游世界!”我说。
“要是我拿到遗产,我请你去。”她大方地说。
“好啊!”我把那袋蛋糕丢到垃圾桶里去。
“我或者会先盖一栋豪华的孤儿院。”回蛋糕店的路上,阿瑛说。
“我妈妈念书时曾经到孤儿院当过一个月的义工,读故事书给那些孩子听。
她说,那些男孩和女孩都长得很漂亮。“我说。
“对啊!那里的孩子通常都是漂亮的无知少女跟帅气的叛逆少年生下来的,然后就不要了。”阿瑛说。
阿瑛长得满好看,有一双虽然有点冷漠和固执、却很漂亮的凤眼,还有跟这双冷眼不搭调的大而完美的胸部。我没问阿瑛,她父母是否就是帅气的叛逆少年和美丽的无知少女,而不是某个富翁和他的情人。
“我会把院里的孤儿训练成一流的神偷。”阿瑛说。
“为什么是神偷?”我问她。
“孤儿跟神偷是一对的啊!好浪漫!”中了很深电影毒的阿瑛说。
现实中的美丽孤儿阿瑛并没有爱上神偷。阿瑛的男朋友小毕比她大三个月,是她的小学同学。后来,他近了美专念设计。我没见过小毕,阿瑛说他是猫头鹰转世,晚上不爱睡觉。
“不过,他画画真的漂亮。”她说。阿瑛偶尔会跟我谈起小毕。
除了小毕,她有时也告诉我大熊的故事。大熊是她和小毕的小学同学。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参加学校的旅行。那天,大伙儿走在田边的马路上,小毕和大熊走在最前面。突然之间,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一头黄牛,追着当时身上搭着一件鲜红色外套的小毕,小毕拼命逃跑,就在危急关头,大熊他竟然抢了小毕身上那见件红色外套绑在自己身上,那头疯牛马上转过来追他。”有一天,阿瑛告诉我。
“哇——”我觉得这么傻气的男生真是世间罕有。
“后来怎样?那头疯牛有没有追到他?”我问阿瑛。
阿瑛摇摇头说:“大熊是我们学校的飞毛腿!他是运动会一百米和两百米短跑冠军呢。他的腿特别长。只有七个月大的时候,他爸爸妈妈已经带他参加第五届‘省港杯婴儿爬行比赛’。那天,钟声一响,他便第一个扑出来,把其他对手抛得老远,结果拿了第一名。”
“你是说第五届?”我抓住阿瑛的胳膊。
“好象是第五届。什么事?”她问我。
“没事没事。”我说。
“他还破了前四届的记录,当年有一份报纸在第二天新闻报道中封了他做‘省港奇婴’!”
“大熊一定是个很可爱的男生吧?”我笑了,又问阿瑛,“小毕也是这样吗?”
“小毕从来都不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
“那你和小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是那趟旅行之后啊。”
“为什么会是小毕?不是大熊比较勇敢吗?”
“可是小毕长得比较帅啊!而且,他好象很需要照顾的样子。”
“大熊长得很难看吗?”
“当然不是。”阿瑛皱了皱眉说,“那就好比说,我喜欢吃蛋糕,但他是饼干。”
停了一下,她若有所思地说:“大熊也许喜欢过我。”
4
一个星期天,乳酪蛋糕店外面正排着弯弯曲曲看不见尽头的一条人龙,我和阿瑛在店里忙得团团转,她告诉我说:“大熊给学校开除了。”
“为什么?我一边把一个绿茶乳酪蛋糕塞进纸袋里给客人一边问。
“听说他有天夜晚跟一个同学去学校教员室偷试题,给一个男教师碰个正着,当场把他逮住,另外那个人逃脱了。”
“偷试题?”每次教学测验之前把试题偷出来看,一直是我的梦想,因此,当听到大熊偷试题的英雄事迹,我很好奇。
“他好象不是偷给自己,而是偷给另一个人的,因为大熊偷的是数学试题。
他数学的成绩一向很好,以前考试也不像是事前知道试题。“
“就是这样,所以给开除了吗?”
“学校本来是要报案的,不过,后来因为数学老师替他求情,所以只是把他开除,而且——”阿瑛露出一个歪斜的笑容。
“而且什么?”
“大熊去偷试题的那天晚上,在黑蒙蒙的教员室里撞见那个男教师跟一个女教师,他们好象正在做一些暧昧的事情,那个男教师脸上还有一个口红印呢。校长为免传出丑闻,才没把事情闹大。”
“一定要开除吗?”我问阿瑛。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校长似乎很讨厌大熊。”
“还有一年就要会考了,大熊怎么办?”我有点替他担心。
“听小毕说,大熊到现在还没找到学校。原来,只要肯供出当晚逃脱的那个人,他是可以留下来的。校长给了他三个礼拜考虑,但他始终不肯说。”
“那个人会不会是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不肯供出来?”我和阿瑛合理把一盘刚刚烤好的乳酪蛋糕搬出去。
“大熊念的是男校,除非他是同性恋。”阿瑛说。
那天下班之后,我和阿瑛都累瘫了,分手时什么也没说。回家的路上,我戴着耳机听徐璐的新歌《我的男友喜欢男》。听了大熊的那些故事,我想,他要不是同性恋,便是义薄云天的大侠了。
5
八月底,暑假结束了,我升上中学四年级。因为整个暑假都习惯了十点钟之后才懒洋洋地起床,所以,开学的第一天,当我从床上醒来,闹钟早在半小时前已经响过了。我慌忙踢开被子,跳起来梳洗,并且以比消防员救火还要快的速度罩上白衬衫和浅蓝色的校裙,带着背包冲到街上。
当我赶到学校,离第一节课只剩下不到七分钟的时间。我匆匆跑到走廊的报告板前看看编班表。我的名字出现在中四b
班的名单上。我抬起头,看到芝仪在老远的上面朝我大大地挥手。一、二、三、四、五、六、七!我在心中逐层楼数着,课室在七楼。我几乎昏了过去。
我喘着气爬上了楼梯,终于看到芝仪。
“我们又同班了!”我高兴地朝她笑笑。
“快点进去吧!”她催促我。
我走进课室,大家都已经选好了坐位,芝仪坐在第二排,旁边已经有人了。
我长得比她高,除了中一那年之外,从没机会跟她一块坐。于是,我坐到第一行最后一排。我喜欢坐在后排,离老师远一点,感觉上比较自由。
我坐下来,把书包放在桌子底下。刚刚名单上有三十八个号码,课室里坐位每一行都是排双的,我却落单了。我旁边的坐位空着,应该还有一个人没来。
是谁比我还要迟?我莫名其妙地想到大熊。他已经找到学校了吗?会不会就是我的学校。
我一直望着门口。这时,第一节课的钟声响起,与钟声同步走进来一个男生,萧萧洒洒、不急不缓地在我身边落座。这时候,班上几乎所有人都同时朝我这边看,芝仪张大眼睛,跟我交换了有个惊叹的神色。
坐在我旁边的是小胖子刘星一。中一的时候,我们曾经同班。他胖得一串下巴叠起来,每次上体育课也会弄得满头大汗,走起路来两条大腿和两边脸颊噼啪噼啪地响,像交响曲似的。中三暑假前的一天,我在化学实验室见过他,他比以前更胖,眼睛湿湿的,头发也湿湿的,孤零零地躲在那儿。我悄悄替他开空调,然后把门关上。
谁也没想到,过了一个暑假,他竟然告别了相扑手的身材,身上的肥肉全都不见了,而且像踩了高跷一样,一下子长高了许多。他皮肤白皙,五官本来就不难看,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子。减掉十几公斤之后,只剩一个下巴,连轮廓都漂亮起来,怎么看都是个帅气的男生。
“你是刘星一?”我震惊得半张着嘴巴问他……
他朝我点点头。从前那个眼神有点落寞和自卑的小胖子已经一去无踪。星一的笑容竟然带着些许不羁。
6
“你看到了吗?他整个暑假都吃些什么?”小息的时候我和芝仪挨在七楼走廊的栏杆上,她在我耳边说个不停。
可是,我没心情聊天。我心里难过死了。开学之前,我一直祈祷千万别让“小矮人”当我的班主任。谁知道,当我仍然处于刘星一的纤体震撼中,一个更大的震撼把我整个人击倒——“小矮人”走进课室来。虽然他长得不比我们书桌高很多,但我还是看到矮矮胖胖像树墩的他缓缓横过第一排桌子,然后突然从第三行和第四行的通道之间冒出来,脸上带着一个“我一整天都觉得很不耐烦!”
和“我不觉得人生很有趣!”的表情,向我们宣布,他是我们这一年的班主任。
“小矮人”人如其名,真实名字已经没有人提起了。他是数学老师,中三的时候教过我。凭我的数学成绩,他自然不会对我有什么好印象。
中文老师、英语老师或是体育老师们,通常都会有自己偏爱的学生。但是,数学老师这种生物,好象是没感情的。小矮人也不例外,他没有特别喜欢谁,他也没有仰慕者,不会有学生小息或放学之后缠着他聊天。学校举行圣诞庆祝会的时候,学生们会起哄要老师一起玩游戏,但从来没有学生敢邀请小矮人。没有人知道看上去快四十岁的小矮人结婚了没有,不过,大家都非常肯定白雪公主不会爱上他就是了。
那个星期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哪一位老师负责哪一科。教中文的是“薰衣草”。他约莫三十岁。男老师之中,以他最会穿衣服。他很讲究,绝对不会连续两天穿同一套衣服。即使是夏天,他身上也一定有外套。他说,没穿外套就好象没穿衣服。他好喜欢紫色,身上几乎总有紫色,眼睛框也是浅紫色的,所以我们都叫他“薰衣草”。他看上去有点苍白和单薄。虽然脸上常常挂着微笑,但是,他的身影似乎总是带着一点点忧郁。
教英文的是前一年已经教过我们的“盗墓者罗拉”,又简称“盗墓者”。她的英文名字叫ra
一九九八年的时候,那个“盗墓者罗拉”的网上游戏风行一时,游戏中的性感女主角刚好也叫ra,所以,我们都开始在背后叫她“盗墓者”。
“盗墓者”并没有像游戏中的罗拉穿得那么少。她看上去有三十几岁,戴着玻璃瓶底厚的眼镜,脾气有点古怪,一时很热情,一时很冷淡。心情好的时候,她会请我们吃巧克力和饼干,她甚至容许我们一边上课一边吃。她书教得很好,有学问,又勤力,经常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芝仪的英文很好,盗墓者因此对她另眼相看,常常分给她最多的巧克力,又喜欢叫她回答问题。
芝仪是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她的右脚比左脚短了一些,走路有点微跛,要是不很留心看,根本看不出来。身体不太好的她有一张苍白的脸和一双漂亮的杏眼,唱歌好听,钢琴弹得很棒,是学校合唱团的女高音。谁都会以为她就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文静,只有跟我一起的时候,她才会说很多话。她跟我一样喜欢徐璐。她比我更疯狂,家里全是徐璐的海报。我们看过徐璐每一场演唱会,但是,我们没参加歌迷会,也没试过去等徐璐。
“隔了一点距离的爱比较完美。”芝仪常常引述徐璐这句名言。
7
星期天,我到乳酪蛋糕店打工。阿瑛跟我一样,升上中学四年级。我告诉她星一的事。
“他到底用什么方法减肥?”阿瑛好奇地问。
“我没问他。他不大跟我说话。当时只有我旁边的坐位空着,他好象是没选择才跟我坐似的。”我说。
就在这时,我发现一只穿皮鞋的大脚掌出现在排队买蛋糕的人龙中。那只大脚掌从队伍中叉开来踩在地上,不小心露出两英寸高的鞋跟。
“是小矮人!”我连忙蹲下去,躲在柜台后面,拉着阿瑛的衣袖低声惨叫。
“就是你说的那个班主任?他这么矮你也看到?”她踮起脚尖想看看谁是我经常挂在嘴边的班小矮人。
“我看到他的高跟鞋。”我小声说。
“喔,我看到了。”阿瑛说。
我缩在阿瑛脚边。
“一个乳酪蛋糕。”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小矮人的声音在柜台外面响起。
“他走了。”阿瑛拍拍我的胳膊说。
我站起来,吐了一口气,看到小矮人一转身就迫不及待打开蛋糕盒,撕了一大片蛋糕往嘴里塞,吃得有滋有味的样子,好象已经饿了很久。
“我一定不可以让他知道我在这里打工。”我说。
“为什么?你们学校不准学生做兼职的吗?”阿瑛问我。
我看着小矮人吃蛋糕的背影说:“要是他怀疑我看到他这个模样,他一定不会给我好日子过!”
“他很可怜呢。长得这么矮,小时侯一定常常给同学欺负。”阿瑛说。
在阿瑛眼中,似乎每个男生都像孤儿那么可怜。
“大熊找到学校没有?”我问她。
“好象还没消息。”她说。
“那怎么办?都开学了。”我说。
隔了一个星期,我和阿瑛又在蛋糕店见面。
“原来大熊进了你们学校。”她告诉我。
“哪一班?”我惊讶地问。
“跟你一样是中四,我不知道是哪一班。你们这几天有没有新来的插班生?”
“大熊的名字是?”我吓得闭上眼睛。
“熊大平。”
“噢!真的是他!”我惨叫。
“你见到他了吗?”
“你说的大熊,不是像熊人那样又高又壮的吗?”
“‘大熊’是他的花名啊!我已经两年没见过他了,不知道他长得高不高壮不壮。他不矮就是了,我不晓得他有没有继续长高。”
“他有长高。”我说。
“到底是怎么回事?”阿瑛问。
“我不喜欢他的头发。”我说。
事情是这样的,星期一那天,来上第一节课的小矮人后面跟着一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男生。
“你就坐在另一个菜干头后面吧。”小矮人指着我说。
班上的人全都笑了起来,那个肩上甩着一个重甸甸的背包、长得瘦瘦高高的男生一脸尴尬地走到我和星一后面的空位坐下来。他竟然跟我一样,烫了个“徐璐头”,害我成为笑柄。
“怎么男生会去烫头嘛!”小息的时候,我跟芝仪在洗手间里说。
“可能他也是徐璐的歌迷吧。”芝仪说。
“我要去把头发拉直。”我望着洗手间里的镜子说。
“他烫头发?那真奇怪,他向来都不修边幅,也不爱美,怎么说都不像那种会烫头发的男生,还烫成那个样子,一定有原因吧!”阿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怎么那个样子嘛?”我摸摸头发,撅着嘴说。
我亲眼见到的大熊,跟我从阿瑛那儿听来的英雄事迹,好象怎样也扯不上关系。那几天,我很少转过头去看他,因为看到他就好象看到我自己。连芝仪都说,要不是我穿裙子,她会把我们两个弄错。
8
坐在我后面的大熊很静,静得好象不存在似的。他从来不发问,在班上是个不起眼的人。我有时会从肩头偷偷瞄他,看看他是不是睡着了,他有好几次真的是托着头睡觉,另外几次是偷偷看书,陶醉的样子不象是在看课堂上的书。已经是中四生了,字却写得歪歪斜斜,像个小五生似的。他懒得不象话,几乎从来不交功课。当我们要把功课传到前面的时候,他只会不好意思地耸耸肩。这时,星一会替他隐瞒。他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成为朋友的,两个人小息的时候常常走在一起。上课时坐在他们旁边和前面的我,好象是多余的。那个年纪的男生,是不是都瞧不起女生?
不做功课的大熊,数学却很厉害。派回来的数学测验卷,由第一排传上来,我每次也会看到他的分数。他每次都拿一百分。小矮人有时会叫他去黑板做数学题,他静静地做完,做得比谁都快,我看到小矮人脸上罕有地露出惊讶的神色。
阿瑛说他偷数学试题不是为自己,看来是真的。不过,其他的科目,他便很勉强了,好多次因为不交功课而受罚,还是死性不改。他甚至连盗墓者的功课都竟然有胆子不交。
有一天,我们正在上盗墓者的课,盗墓者那天的心情特别好,请我们吃巧克力饼干。突然之间,后面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我转过头去,是大熊,他用手指戳我,他嘴边还粘着饼干碎屑。
“是不是你掉在地上的?”他把我的一张学生照片还给我。那张照片可能是我拿东西时不小心从书包里掉出来的。
“谢谢你。”
“你的照片……可以给我吗?”他羞羞怯怯地说。
我呆了半晌。这时,盗墓者正瞅着我,我慌忙给了大熊那张照片,把他打发掉。
9
“大熊跟我要了一张照片呢。”在麦当劳吃午饭的时候,我告诉芝仪。
“什么照片?”
“学生照片。他在地上拾到的。”
“他要来干吗?”芝仪瞪大眼睛。
“我不知道。要不是盗墓者刚刚看过来,我才不会给他。”
“他会不会想追你?”芝仪咬着汉堡包问。
“不会吧?”我摸摸头发说。我本来要把头发拉直,但是,听说烫过不久的头发勉强拉直,只会又干又难看,到时候便真的像菜干了。我只好每天努力梳出另一个发型,尽量不要跟大熊相似。这全都是因为大熊。我每天早上对着镜子梳头的时候,不知道有多么恨他。
“你看看是谁?”芝仪突然很紧张地抓住我的手。
一个高挑的身影推开玻璃门缓缓走进来,我和芝仪都呆住了。我们没想到会在麦当劳见到徐璐。她一张素脸,顶着一头曲发,身上穿着小背心和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很随便,却很有性格。
“没想到她也吃麦当劳呢。”芝仪兴奋地说。
徐璐跟一个同样穿破烂牛仔裤的漂亮男生一起,两个人很亲昵地在柜台前面排队。徐璐一只手勾住那个男生的裤头,淘气地把他摇来摇去,然后又甜甜地把头靠在他肩上。
他们买了汉堡包和薯条。许多人停下来看着他们,也许,大家对她的出现太震惊了,没来得及找她签名,只能巴巴地看着她一边潇洒地吃着薯条一边走出去,上了一辆在外面等着的车。
“那个男的是她新男友吧?看上去很花心呢。”芝仪说。
刚刚徐璐进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害怕她看到我的头发。我就像个拙劣的模仿者或是一个没思想的歌迷,太令人难堪了。要是大熊也在,凭他那个和我一样的头,就可以把我的难堪分担一半。
10
自从大熊问我要了照片之后,第二天在课室里见到他时,那种感觉怪尴尬的。
他就坐在我后面,说不定上课时一直盯着我的后脑勺,我却看不到他。他依然很静,并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行动。接下来那几天的小息,他都跟星一和几个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减肥成功的星一成了学校的神话,也为所有痴肥少女点燃了做人的希望。即使是一点都不胖的薰衣草,有天上课时也忍不住问星一:
“刘星一,你上哪一间纤体中心?”
“没有啊,就只是运动和节食。”星一淡淡然的答案,听起来就像那些很有性格的漂亮女明星。
由青蛙摇身一变成为王子的星一,很受女生欢迎。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时候,每一层楼都有女生靠在栏杆上替他打气、悄悄议论他。外形改变了的星一,人也好象一夜之间长大了。大熊却还是像个孩子,站着时从来不会挺直腰板,老是有点歪歪斜斜,好象准备随时再睡上一觉,每天穿的白衬衫要不是皱巴巴,便是从裤头里跑了出来,吃过的东西一定留点碎屑或是污渍在脸上和身上。他的书包重得像石头,甩在桌子上时会发出巨响,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清理过。他有一双大脚,那双鞋子大得可以用来养一窝小鸡,松脱的鞋带从来不会去绑。他打球时一头乱发荡着汗水,粗粗鲁鲁地拍着球穿来穿去,有时还会露出一双多毛的腿,投篮的时候并不会象星一那样自觉地摆出一个潇洒的姿势。在星一身边,他是那么不起眼。
那便是真正的大熊吗?那个为了拯救朋友而冒险把一头疯牛引开的大熊,不会那么简单。
1芝仪一连病了几天,连数学测验那天都没法回来,我真羡慕她。除了她,我在学校里并没有其他谈得来的朋友。没有她,我也懒得一个人出去吃饭。那天午饭的时候,我索性留在坐位上一边吃酥皮肉松面包一边温习下午的数学测验。
我双手支着头,苦恼地望着那些几何。这时,背后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
我转过头去,是大熊。本来趴着睡的他,好象刚刚醒来的样子,望着我手上的面包说:
“好饿,可以分一点给我吗?”
“我有多一个。”我分给他另一个酥皮肉松面包,我本来打算留待小息时吃的。
“谢谢你。”他很不好意思地吃了起来,吃得满嘴都是面包屑。
“这一题,你会做吗?”我拿起那本数学补充练习,读给他听:“有位飞行员往正南方飞一百公里,然后往东飞了一百公里,再往北飞了一百公里,结果发现他又回到了起点。请问他是从哪儿起飞的?”
“北极。”大熊想也不用想就说。
“为什么?”我不明白。
他咬着面包,在书桌底下的抽屉里找到一张皱巴巴的白纸,在上面画了这幅画:
“为什么是北极?”
“这只是个取巧的问题。因为地球是椭圆形的,北极在地球的顶端。围绕着这个中心点飞行,不管怎样,最后还是会回到起点。”
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他画的那张图。
“还可以有另外两个起点。”他咬了一口面包说。
“是吗?”
“算了吧。”他手支着头说,“小矮人不会出这一题的,那牵涉到地球仪上的曲线,说出来你也不会明白。”
“你怎知道我不明白?”我不服气地问。
“你连第一个答案都不知道。”他懒洋洋地说。
我撅着嘴,瞪了他一眼。
“面包多少钱?”他突然问我。
“算了吧。”我说。
“多少钱?”他很坚持。
我竖起三根指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块钱给我,闪着眼睛说:
“很好吃,明天可以帮我买一个吗?”
我瞥了瞥他,不知好气还是好笑。这个人,真是拿他没办法。
“待会测验,你抄我的吧。”他头往后靠,伸了个懒腰说。
“千万不要!”我警告他,“小矮人可是出了名的辣手无情,要是给他逮到,你又会给赶出校。”
他微微怔了一下,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他给学校开除的事,我连忙转过头去,假装继续温习。虽然没领情,我心里可是有点感激他。
下午的数学测验正如大熊说的,果然没有出飞行员那一题。六条题目中,我仅仅会做其中两条,余下来的都是胡乱写的。当大熊把他那份测验卷传上来时,我几经挣扎才没有抄他的。
然而,那一节课结束的时候,小矮人却突然望着我们两个,阴沉沉地说:
“熊大平、郑维尼,你们出来。”
难道小矮人连我偷偷瞄了一眼大熊的试卷也发现了?我站起身,有点担心地走出去,大熊跟在我后面。
“你们两个,哪一个可以给我解释一下?”小矮人拿起一本学生手册,翻到第一页朝班上的同学举起来。那是大熊的手册,上面贴着他的照片。不,等一下……那不是大熊的照片,是大熊把自己的头剪贴到别人的照片上,当成是自己的,剪贴的技术很拙劣,他的头发还是直的。
小矮人瞪了我们两个一眼,然后把大熊的头从那张照片上撕下来,底下竟然是我的照片。大熊拿了我的照片,原来是这个用途。那天,小矮人催促我们交手册,他自己没带照片,所以,无意中在地上拾到我的照片时灵机一动,把自己一张旧照片的头剪下来,贴到我头上。男生和女生的校服,上半身是一样的白衬衫,只有下半身不同。真亏他想得出来。
“你的照片呢?”小矮人问大熊。
“还没去拍。”大熊有点带窘地回答说。
“所以就随便找张旧照片贴到郑维尼的照片上顶替吧?反正两个人上半身一样。这是人皮面具还是贴纸相?你们两个很会搞笑呢。”小矮人嘲讽地说,脸上却一径挂着一个“你以为我真的觉得很好笑吗?你看不出我在说反话吗?”的表情。
班上的同学这时全都笑得前摇后晃,连作为受害人的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们两个今天放学后给我到图书馆留堂一个钟。”小矮人抛下这句话才走出课堂。
大熊望着我,抱歉的样子。
12
那天放学后,我乖乖地在图书馆里留堂,大熊却不知去了哪里。要是小矮人突击检查的话,他死定了。男生脑子里到底都装些什么?好象老师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我百无聊赖,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哺乳动物图鉴》来看。学校图书馆的书一般都很闷,比不上“猫毛书店”那边有趣。我在那儿租过一本《听听尸体怎么说》,书里说有些人死后还会长指甲,好可怕。还有一本《尸体想你知》和《谁拿走了那条尸》。总之,凡是跟尸体有关的,不管是古尸还是现代尸,我都喜欢。
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禁怀疑自己是否有点恋尸癖或是心理不正常。
我翻开手上那本《哺乳动物图鉴》,里面有一章提到熊。美洲黑熊已经适应了人类社会,会尽量避开冲突。棕熊需要广阔的旷野才能生存,极少攻击人类。
懒熊的黑毛杂乱蓬松,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大熊到底像哪一种熊?是爱自由的棕熊、爱好和平的美洲黑熊,还是懒洋洋、上课经常睡觉的懒熊?
可是,大熊长得根本一点儿都不像熊。他不是庞然巨物,没有粗壮的四肢,也没有近视。相反,他有一双聪明又孩子气的大眼睛,脸上永远挂着一个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怕麻烦的表情。偏偏是这样的男生,让你好想好想像顽皮狗儿在家中大肆捣乱那样,弄乱他那头本来就乱蓬蓬的头发。
那天,大熊始终没有出现,我双手支着头,望着书发呆。就在那时侯,星一来了。他手插着裤袋,一进来就直接往书架那边走。坐在我身边的几个初中女生纷纷把雀跃的目光投向他。小声议论着他。大熊并没有跟他一起。我看看手表,距离留堂结束的时间还剩下十分钟。那十分钟突然变得好漫长,我不知道该祈祷大熊快点赶来还是希望小矮人千万不要来。
结果,他们两个都没来。我松了一口气,站起身,拎起背包,把那本《哺乳动物图鉴》放回书架上去。
在一排书架后面,我看到正站着看书的星一。
“刘星一,你有没有见过熊大平?”我问他。
他带着些许笑意的眼睛朝我抬起来,耸耸肩。
“告诉他,他死定了。小矮人来过。”我装出一副很严肃,又有点幸灾乐祸的表情说。然后,我迈开大步走出图书馆,撇着嘴,忍笑忍得好辛苦。
13
第二天,我在楼梯碰到大熊。那时,第一节课的钟声已经响过了,我一次跨两级地冲上楼梯。大熊从后面赶上来,书包甩在一边肩头上,很快便走在我前头。
发现我时,他退了回来,问我:
“小矮人昨天真的去了图书馆?”
我故意不告诉他。
他脸上露出惶恐的神色,我憋着笑。
“你昨天为什么没出现?”我问他。
“我忘记了。”他懊恼地说。
我翻翻眼睛,装出一副我帮不上忙的样子。但他很快便不再懊恼了,好象觉得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让它发生吧。然后,他撇下我,自顾自往上冲。
要是让他首先进课室去,我便是最后一个了,想到这里,我拼命追上去,从后面拉住他的书包喊:
“喂!等等!”
我竟然笨得忘了他的书包一向有如大石般重,用来沉尸海底再也适合不过。
然而,我这时后悔已经太迟了,他本能地抓住楼梯扶手,那个书包离开了他的肩头,朝我迎面袭来,击中了我的脸,我好比给一个沙包打中了,整个人失去平衡掉了下去。我拼命想抓住些东西来稳住自己,却没能抓住,一直往后堕,左脚撞到了楼梯扶手,后脑着地时刚好压着自己的背包。
大熊站在楼梯上,惊骇地望着我。
千分之一秒之间,我把掀了起来的裙子盖好,便再也没法动。
他走下来,嗫嚅着问我:
“你……你没事吧?”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报应?早知如此,我才不会戏弄他。
接着,我给送到医院去,照了几张x
光片。那位当值的大龅牙医生问我知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说出名字,他露出大龅牙笑了,说:“郑维妮是小熊维尼的维尼吗?”
我脑袋没事,左脚却没那么幸运,脚踝那儿肿了起来,活象一只猪蹄,得敷三个礼拜的药。
隔天,我踩着胶拖鞋,一拐一拐地上学去。大熊看到我,露出很内疚的样子。
小息的时候,我留在坐位上,他在后面戳了我一下。
“什么事?”我转过头去,鼓着气问他。
“对不起。”他说。
“你书包里都装些什么?”
“都是书。”他尴尬地说。
“你上一次清理书包是什么时候?”
“书包要清理的吗?”他一脸愕然。
“你从来不清理书包?”
他摇摇头。
“你把所有书都带在身上?”我问他。
他点点头,好象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眼睛往上翻了翻,叹了口气,埋怨他:“你差点儿害死我。我现在得每天坐出租车上学。”然后,我把头转回来,没理他,站起身,一拐一拐地走出课室。
芝仪在走廊上,我朝她走去。她看到我,反而马上走开。
“芝仪。”我就像单手划船似的朝她划去,问她说,“你没听见我叫你吗?”
她望了望我,脸上的神色有点异样。
“维妮,我们暂时还是不要走在一起。”她说。
“为什么?”我怔了一下。
她低头望了望我的脚说:
“我们一个拐左边,一个拐右边,你以为很有趣吗?你知道我最害怕什么吗?”
她停了一下,抿抿嘴唇,有点激动地说,“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
“可我不是——”我说到嘴边的话止住了。
“你不是真的,但我是。对不起,等你的脚没事再说吧。”她转过身去,拖着一个孤寂的背影走远了。
都是大熊惹的祸,他害我没朋友。
午饭的时候,我留在课室没出去,吃别人帮我买的排骨饭,我需要补充骨胶原。午饭时间过了一半,大熊回到课室来。我板着脸,装着没看到他。他坐到后面,戳了我一下。
“又有什么事?”我转过来向他。
他手上拿着钱包,从钱包里挖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和一堆零钱,推到我面前,说:
“你拿去吧。”
“什么意思?”
“给你坐出租车。”
“这里怎么够?”我瞥了瞥他。
“我再想想办法吧。”他搔搔头。
我把那些钱捡起来,偷偷瞄了他一眼,说:
“对呀!你卖血也得筹钱给我。”
他无奈地看看空空的钱包。
几天之后,他再给我几张皱巴巴的钞票,说:
“你拿去吧。”
我像个高利贷似的,数了数他给我钱,然后满意地收下。
那几天,他中午都没出去吃饭,留在课室的坐位上睡懒觉。我吃同学帮我买的午饭。芝仪依然避开我。
然后有一天,我吃着自己买的面包,听到后面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大熊,那些声音从他肚子里发出来,他好象很饿的样子。我把一袋面包丢在他面前,说:
“我吃不下这么多,你可以帮我吃一些吗?”
他点点头,连忙把面包塞进嘴里。
“你为什么不去吃饭?”我问他。
“我这个月的零用钱都给了你。”他咬着面包说。
“这是你自愿的,可别怪我。”我停了一下,问他,“你也喜欢徐璐吗?”
他怔了怔,不大明白。
“要不然你干吗烫这个头?”我瞄了瞄他的头发。
“我有个朋友在理发店当学徒,他那天找不到模特儿练习,所以找我帮忙。”
他说。
“然后你就变成这样?”我叹了口气。阿瑛说得没错,他果然不是那种会去烫发的男生,而是那种朋友叫他去刮光头发他也会答应的笨蛋。
“手册的照片,你拍了没有?”我问他。
他摇摇头,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
“你不知道下面地铁站有一台自动拍照机吗?”
他眨眨眼,似乎真的不知道。
我从钱包里掏出三十块钱丢在他面前说:
“你拿去拍照吧,再交不出照片,小矮人会剥了你的皮来包饺子。”
“谢谢你,钱我会还给你。”他捡起那三十块钱说。
我觉得好笑,那些钱本来就是他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没坐出租车,拐着脚走向地铁站。那个颜色像向日葵的站口朝我展开来,我钻进去,乘搭一列长得不见底的自动楼梯往下。车站大堂盖在地底十米深的地方,在我出生以前,这儿还只是布满泥沙、石头和水,说不定也有幸福的鱼儿在地下水里游泳,而今已经成了人流匆匆的车站。
距离闸口不远的地方放着一个银色的大箱子,会吞下钞票然后把照片吐出来。
我从来不觉得他特别,直到这一天,我缓缓走向它,发现那条黑色的布幔拉上了,底下露出一双熟悉的大脚,穿着深蓝色裤子的长腿不是好好合拢,而是自由又懒散地摆着,脚下那双磨得灰白的黑皮鞋一如以往地没系好鞋带,那个把我撞倒的黑色书包搁在脚边。就在那一刻,布幔后面的镁光灯如魔似幻地闪亮了一下。我掏出车票,带着一个微笑,一拐一拐地朝月台走去。
许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这一幕。要是我当时走上去掀开布幔,发现坐在里面的不是大熊而是另一个人,我该怎么办?我的人生会否不一样?
14
三个星期之后,我的脚伤痊愈了。曾经嫌弃我一拐一拐的芝仪又再和我走在一块。
那天,我们在回转寿司店吃午饭的时候,她突然说:
“今天由我来请客吧。”
“为什么?”我把一片鱼卵寿司塞进嘴里。
“对不起,你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太敏感了吧?”她歉意的眼睛朝我看。
“真的没关系。”我说。那段拐着脚走路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却已经长得足够让我谅解芝仪。
那时侯,我最害怕的,不过是数学罢了,跟芝仪所害怕的,根本无法相比。
“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我无法忘记她说的这句话。
“多吃一点吧,我不是常常这么慷慨的。”她笑笑说。
“那我不客气了。”我又拿了一碟鱼卵寿司,问她说,“有什么东西是看上去太整齐了,你很想把它弄乱的?”
“我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我变态?”她有点不好意思,眼睛里却又带着一丝笑意。
“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每次看到一些小孩子很用心砌了半天的积木,像是堡垒啦、房子啦,我都很想一手把它们全都推倒,然后看着那些小孩子流着两行鼻涕大哭大叫。光是在心里想,已经觉得痛快。”她吐吐舌头说。
“果然是很变态呢。”我说。
只想弄乱大熊头发的我,和芝仪相比,真是个正常不过的人。
“是星一。”芝仪突然压低声音说。
我转过头去,看到星一和大熊坐在回转带的另一头。大熊的零用钱不是全都给了我吗?他哪里还有钱吃饭?我这天跟芝仪外出吃饭之前,还故意丢给他一袋面包,说是因为我临时改变主意出去,所以面包给他吃。三个星期以来,我吃什么都留一些给他,撒谎说自己吃不下那么多。他这个笨蛋竟然每次都相信。要骗他,根本就不需要想出一些新的理由。
他为什么突然跑来吃寿司?说不定他这天也跟我一样,由身边的人请客。
“我要做一个实验。”我在心里说。
一碟鱼卵寿司正朝我这边转过来,快要经过我面前。它来到我面前了,然后继续往前走,我的目光追着它。
这时,星一看到了我,似笑非笑地,好象是介乎想跟我打招呼和不想打招呼之间,大熊也看到了我,傻气地望了望我,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跟星一聊天。
我手肘抵着桌边,目光一直斜斜地、悄悄地追着那碟橘红色的鱼卵寿司,祈祷它千万不要中途给别人拿走了。经过一段漫长迂回的路,它终于安全抵达大熊面前。
大熊很欢喜地,马上把它从回转带上拿起来,一个人吃得很滋味。
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鱼卵寿司的那股腥味,芝仪就从来不吃,星一连看都没看一眼。然而,喜欢它的人就是迷上那股独特的海水味道。大熊喜欢鱼卵寿司;还有就是,他刚好拿起了我挑中的那一碟,而不是前头经过的或是后来的那些。
“实验成功了!”我在心中喝彩。
然而,到底是什么样的实验,当时的我却无法具体说出来。是心灵感应的测试吗?是口味是否相同的鉴定吗?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做着天真的爱情实验,然后为一个宛若鱼卵般微小的共通点和一个偶然乐上半天,丝丝回味?
15
就在寿司店的实验成功之后不久,一天放学后,我独个儿去坐地铁。那天的人很多,车厢里像挤沙丁鱼似的。我抓住扶手,戴着耳机听歌,双眼无聊地望着车厢顶的广告。当我的目光无意中转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熊在另一个车厢里,露出了半个乱蓬蓬的头。我想看清楚一些,却已经不见了他。
列车开抵月台,我走下车,回头看了看月台上挤拥的人群,没发现他。然后,我踏上电动楼梯,靠右边站着。当电动楼梯爬上顶端,我伸手到背包里拿我的车票,这时,我看到那个乱蓬蓬的头在电动楼梯最下面,飞快地蹲低了一些,生怕给我看到似的。
“他干吗跟着我?”我一边嘀咕,一边走出地面。
像平时一样,我经过小公园,走进“手套小姐”的“猫毛书店”看看有什么新书。“白发魔女”这天在书堆上懒懒地走着猫步。我躲在一个书架后面偷偷望出去,终于发现了大熊。他站在对街,眼睛盯着这边看。他是跟踪我没错。
我租了一本《四条尸体的十二堂课》,接着若无其事地从租书店走出来。走了几步,我故意蹲下去系鞋带,然后站起身,继续往前走。等到过马路的时候,我飞奔过去,才又放慢步子。我偷偷从肩膀朝后瞄他,没看到什么动静。
回到家里,我匆匆走进睡房,丢下书包,躲在窗帘后面往下看,看到大熊半躲在那株开满红花的夹竹桃后面,抬起头看上来。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又跟踪了多久?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发现大熊每天放学之后都悄悄跟踪我回家。等我上去了,他会躲在那株夹竹桃后面好一会儿,见我没有再出来,然后才从原路回去。
那个星期,我都泥巴胸罩、内衣裤和校服挂在浴室里,不让妈妈挂到窗外晾晒。
为了确定她没忘记,我每天上课前都会检查一遍。
“干吗不挂出去?”她问我。
我没告诉她。
校服不挂出去,是不让大熊知道我住哪一层楼。胸罩和内衣裤嘛,那还用说?
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打工时,我不时留意店外。要是大熊跟踪我来店里,便会看到阿瑛。那么,他会发现,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
“你干吗整天望着外面?”阿瑛问我。
“没有啊。”我耸耸肩。停了一下,我问阿瑛,“小毕最近有没有见大熊?”
“没有啊,他最近很忙。”
“大熊是很忙。”我说。他都忙着跟踪我。
“我是说小毕。”阿瑛一边折蛋糕盒子一边说。
那天,一直到蛋糕店关门,我都没发现大熊。
到了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放学之后,我撑着一把柠檬黄色的雨伞,走路回家。大熊并没有带雨伞,他好像从来都不带雨伞。他鬼鬼祟祟地在距离我几公尺后面跟着,笨得还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我也只好继续装笨。
那天的天空沉沉地罩下来,人们的雨伞密密麻麻地互相碰撞,谁也看不清楚雨伞下的那张脸。我把手中的雨伞高高举起来,像一个带队的导游那样,悄悄给了大熊指示。
回到家里,我躲到窗帘后面看他。他从那株夹竹桃后面走出来的时候,乱蓬蓬的头发塌了下来,整个人湿淋淋的,拱起肩,踩着水花在大雨中离开了我的视线。
第二天、第三天,他的坐位都是空着的。我双手支着头,无心听课。虽然大熊在课室向来很静,仿佛不存在似的;然而,没有了他的课室,却又静得有点寂寞。
到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那个大石头书包回来了。他脸色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那天上课的时候,他不停擤鼻涕,打喷嚏时好几次把我脑后的头发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