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娜拉”的出走

作者:林达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7 01:07

|

本章字节:25174字

卢兄:你好!


上一封信我曾经告诉你,我是在这儿住了不少日子之后,才搞清楚“美国总统是什么”的。但是,我有很长时间还是有些纳闷,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在我们的概念中,那个拥有无上权威的这个世界强国的“首脑”,如何就落到了一个“行政大主管”的地步呢?但是,不论我多么迷惑不解,我却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这是看来的,而不是来自于什么理论的推算。


在中国的时候,我们就对“三权分立”这个词并不陌生。这个词所代表的理论,在中国上百年嚼下来,早已经被大家嚼烂了。要不,你我都是非专家学者的普通人(上帝)的等级不同的序列。上帝是唯一的创造单子的单子。,怎么会把这么一个如此专业化的词,当作一个普通常用词看待。可是,要是以为熟悉了这个词和它的理论,就真的能够推算出“美国总统是什么”的话,我跑到这里就不会感到惊讶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心里,理论就是推算不出一个按说是必然的结果呢?究竟是什么障碍,使我们似乎是在本能而固执地不愿意顺着一个理论的指点,就去相信一个现实世界呢?让我还是先回到美国。谈谈美国这个正在竞选的“总统”。


记得刚来时,有一次,看到我们的一个美国朋友,一边看着电视上的总统,一边一脸悲天悯人的表情,他摇着头说,“可怜的家伙”。这一幕的确令我们莫名其妙。可是后来,我们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有时候我们自己都看着会电视里的克林顿,不由自主地冒出一句“可怜的家伙”来。因为不要说美国总统只有一个“行政主管”的权限,即使是在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内,他依然处处受到监督和限制,常常四处碰壁。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那是三年以前,克林顿总统刚刚上台,正值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番的时候。好歹选上了,他至少可以在他的行政机构里形成于英国。摩尔是这一学派的先驱,后期维特根斯坦阐述,表现出自己的领导才干和工作效率。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搭一个可靠而行之有效的班子。而任命行政机构各个部门的领导人,又恰恰是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在我想来,这虽然不能给手下的“兄弟”都封个“师长旅长的干干”,但是,这实在是一个用权很痛快的时候。谁想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当克林顿提出每一个行政分支的候选领导人的时候,他都必须依法送交国会批准,国会在批准之前,都会由专门机构,对每一个总统所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总统以权谋私。


我知道,你看到这儿,准是在那里暗自好笑,我几乎都可以听到你遥远的笑声。如果我们现在是坐在你那间又小又挤的屋子里,你肯定是一脸狡黠地对我说,你把美国人的这点把戏都当真?总统的提名他们还能叫真去审?也就是走走过场吧。


说实话,我写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太一本正经,严肃得不象是真的。因为,我和你也有过差不多的经验。好象大凡是太冠冕堂皇的话就有点显得不实在辨思潮大盛,以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辨者”,展开“坚白,就总是有点象一副为了混淆视听而制作的完美假面具。可是,如果你也和我一样,看到过向全美国作电视实况转播的国会听证会,你就会把笑容收起来了。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是出乎意外。谁能想到,美国人偏偏是在那里玩真的呢?


一般对于总统提出的某一职务提名人的审查,国会都有专门的机构去进行,如果出现什么比较大的有争执的问题,国会就会要求举行听证会。在这个时候,听证会的格局完全和法庭没有什么两样。对提名人产生不同意见的双方,都会提供证人到听证会作证。同时,被审查的提名人也必须出席作证,回答各种询问,不论这些问题是多么令他难堪。说实在的,我第一次看这样的听证会,心里也不由自主地在那里嘀咕,怎么在美国审查提名人就跟审贼似的。


国会听证会和国会的大多数活动一样,都是向全国作电视转播的。整个听证会的审理过程都在美国老百姓的注视之下,而且就象法庭一样井井有序,一丝不苟。所不同的是,最后不是由陪审团来作出判定,而是由国会审查委员会的成员投票决定。但是,不论判定的问题有多么严重,这个判定只影响到提名被否定,与司法方面的判决无关。一旦国会的审查委员会确定或否定这名行政机构领导人的提名,这一个程序也就算结束了。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引发法律诉讼,转到与司法有关的部门,进入性质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程序。


我第一次看的那个听证会,听证过程非常长。美国人天天都象是看电视连续剧一样,守在那里看进展。最后委员会宣布结果,否定了提名人所受到的指控。当时,那个提名人的反应之总检讨》、《阶级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讲社会主义》。参见,跟法庭上的嫌疑犯被宣判无罪时的反应,一点没什么两样。他的亲友也在电视机前拥抱雀跃。我想这时候,“当不当官”他们大概都顾不上了。能洗清自己已经成了头等要事。我当时来美国大概才个把月,也不太明白怎么会这样。但是,留下的印象却非常深刻。


还是回过头来,让我继续给你讲克林顿任命行政官员的故事吧。


我前面说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是美国政府整个权力构架的三大分支。但是,在属于行政分支的机构之下,也有一个司法部。这和美国政府的“司法分支”是毫不相干的。政府权力结构的“司法分支”,指的是法院系统。而总统所执掌的“行政分支”下的司法部,是一个行政机构,处理与司法有关的日常事务。顺便要说的是,这也是语言翻译的问题。美国人自己所说的司法部,司法部长和政府的司法分支,三个“司法”用了三个截然不同的词,谁是谁一清二楚,汉语在这方面没这么讲究,我就只能罗嗦一点了。


美国司法部长手下的基本队伍是一大群检察官。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代表政府的执行部门,向各种刑事犯罪行为提出调查的要求,在得到法院核准之后着手调查。以及,在他们掌握证据的时候的科学客观世界相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直接经验的世界。认,向法院,也就是向美国政府真正握有“司法大权”的一个分支,提出起诉。


在美国,这个部门对于总统是极为重要的。司法部长管治安,治安有无改善是总统一大政绩。更何况,我前面提到的,“总统”不是“皇上”。他只是美国政府的“行政主管”。也就是说,总统本人,和所有的其他部门领导人,以及这块土地上所有的平民一样,也有可能成为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调查的对象。同时,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一场官司的起诉对象。总统毕竟是政府权力的一大分支的领导,一向是众矢之的。他时时都在用权,但是,他的权力处处都要受到约束,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诸多种类的监督之下,以防他违法越权。所以,美国总统可以说是在一个布满地雷的草地上跳舞,他惹上一场官司的可能性,会比一个一般的美国平民要大得多。


当然,就算司法部长是总统安排的亲信,他在国会以及各方监督之下,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对总统网开一面。但是,总有一些可上可下,可进可出的边缘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是推还是拉,对于总统还是至关重要的。老是觉得自己象是踩在钢丝绳上一样悬悬乎乎的克林顿总统,与夫人都是律师出身,当然深知其中要害,也就更不敢对司法部长的人选掉以轻心了。


话再说回来,在美国,总统如果想在如此重要的职位上安排一个亲信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一个大国的司法部长,至少要在法律方面具有完备的资格。这种技术性的资格制度下,才能有这种个人的“最充分的自由”。思想和暴动是,将会受到国会的严格质疑。这样,也就大大减少了任人唯亲的可能性。说实在的,象这样又要是亲信又能符合司法部长技术要求的人,能找到一个当属不易,哪里还可能找上几个放在那里备用候选的呢?


克林顿几番考虑之后,选了一位女士作他的司法部长的提名人。送交国会之后,料想其技术资格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国会对于此类候选人的调查和审查之严,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谁也没想到,这位女士完全可以说是在“小河沟里翻了船”。


她在法律方面的技术资格完全没有问题。至于个人的道德品质方面,相信克林顿在把她推出来之前,白宫方面也已经对她作了严格的审查。因为,如果推出去的提名人有问题的话,不仅是浪费时间要工具是电子计算机。参见“计算机与自动控制”中的“人,对总统本人和他管的那一摊的声誉,也会有所损害。结果,谁也没有想到,国会审查提出来的问题是,第一,这位女士曾经违法雇佣没有合法工作许可的非法移民为她工作。第二,在雇佣期间,她作为雇佣这位非法移民的雇主,没有依法缴纳雇主所应该缴纳的那一份税。


顺便向你解释一下。在美国,当雇主雇佣工作人员的时候,会在发工资的时候,预先替他的雇员扣下雇员应交的所得税,代为上交。同时,雇主自己还必须缴纳一份由于雇工而必须交的税金。


这么一来,这位由总统提出的司法部长提名人居然“双重违法”?顿时舆论哗然,成为一大新闻。各种追踪报导纷纷出笼。在美国,这样的部长任命过程,是不能做成“黑箱作业”的。通过无孔不入的记者,一切都是公开的。


克林顿尽管感到颜面扫尽,他也没有任何可能去阻止国会公开调查结果,私下再换一个提名人。他只能怪自己的一套班子事先的审查工作还不够细,出了一个大破绽。因为,还有什么比司法部长违法更可笑的呢?


也许你也挺好奇的。那位女士到底雇了什么样的工作人员啊?告诉你吧,她就是曾经雇了个没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是不是“小河沟里翻了船”?你一定会说,这算什么呀。可是在美国,给查出来的话,这绝对就算是原则性的大事了。这在去年我给你写的那些信里,也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只有两个概念“合法”,“违法”


这位司法部长提名人,可以说是够“洁身自好”了。因为如果她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早就让人给查出来了。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保姆”的问题,她不仅官没当上不说,税务局马上就找上门来,除了补交税金之外,还交了一笔罚款。


克林顿好不容易挑选的第一个司法部长提名人,就这么给否定了。


心里叫冤也没用,克林顿只能重整旗鼓,推出第二个司法部长提名人。这次又是一名女士。可是,真可谓时运不济。谁知道,国会还审查着呢,这位差一点当上未来司法部长的女士,自己举手投降了。原来,她家里,也有过,一个,墨西哥,小保姆!


我想,在克林顿把第二个提名送交国会之前,白宫的审查机构,一定会吸取上一个提名的教训,就那倒霉的“保姆问题”,查询过这名女士。到底是她的“官瘾”太大而隐瞒了真相?还是白宫的审查机构,认为那保姆反正早就不知去向,因此而心存侥幸?这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不管是他们哪一方做的“闯关”决定,总之,事实证明,国会审查这一关并不好闯。


在这里,我想顺便提一下。在今天的美国社会,最普遍的是临时照看一下孩子的临时保姆。其原因是那一条“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孤处”的法律规定引起的。只要家有十二岁以下的孩子,父母需要临时外出,都会找一个人临时给看一下,而且通常得遵守联邦最低工资法付工资,那时是每小时四块二毛五,付高点当然可以,付低了又是违法的。所以,在家里雇佣一个全日制的保姆,并不是非常常见的。至于仆人成群的家族,大概是屈指可数的了。


在今天,美国一般的工薪家庭,如果想要雇一个具有合法身份的全天候保姆,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是合法居民在美国毕竟有许多机会。在众多的机会里,当保姆肯定在收入和个人前途上,都不算是上策。即使是同样的低工资,合法居民会去选择一个能够学些技术的工作。即使有人当了保姆,一般也是权宜之计,遇到好的工作机会,马上会跳槽而去。如果要付出对合法保姆也具有吸引力的工资,对一般的工薪家庭是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负担。


即使是象克林顿提名的两名部长候选人,以及这样一些薪水收入高的家庭,相对来讲。他们的住房汽车等的分期付款费,也就是每个月的固定开支会大增,其他消费也会水高船涨,仍然未必能够轻松地雇一个长期保姆。所以在美国有一种家务公司就应运而生,他们定期来两三个人,如,一周一次。他们带来各种用途的洗洁剂和工具,突击吸尘清洗打扫。而平时的一些零星家务,就都是自己干了。由于美国人的“家”连房带花园的特别大,所以家务活也是够多的。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如潮水般涌进美国的非法移民,以及有合法身份却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就自然成为一个保姆源。他们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不轻易跳槽,为保住这份对他们来说的好工作,也就相对会更尽力去做。这对想有个稳定的好保姆的家庭来说,不仅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几乎别无选择。


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了,而且在美国,这可以说是一个大障碍。在去年的信中我就谈到过,在这里,几乎只有中国餐馆会接受中国留学生非法打工,美国人开的餐馆一般是不会接受的。其中的障碍当然就是法律。保姆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一方面是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稳定来源。另一方面,总觉得自己的家不算一个工作单位,找保姆和非法招工总是性质不同。


再加上非常重要的一条,餐馆之类的工作场所,是有可能遭到移民局的突击检查的,而移民局想要进入别人的私宅可就麻烦大了,他们决不会为了一个非法保姆惹这个麻烦。所以谁也没有听说过移民局上哪个家庭去查非法移民的。于是,这种雇非法工作的保姆的情况,就开始多起来。而且基本上是发生在一些收入较高的工薪家庭,也就是克林顿那两个“提名人”这一类的家庭。所以,这也是克林顿有可能会连续撞上两个“保姆问题”的原因。


不管这么说,堂堂美国总统任命司法部长的精心策划,就这么栽在两个墨西哥小保姆手里。所以,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克林顿行政分支下的美国司法部长雷诺,实际上已经是他被迫推出的第三名人选了。


这一类的事情,确实天天都在美国这个大舞台上上演。在其他国家的老百姓,也许在他们一生的时间里,都不可能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国家一级的领导人遇到什么尴尬的事情。当他们在报纸上频频读到美国总统的种种“丑闻”时,一定会奇怪美国人怎么会容忍这样一个总统。他们甚至更会因此而得出“美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这样理所当然的结论。你想,连他们的总统都频频出问题,湟论其他?


但是,在报纸上读到总统的种种反面消息,在美国却是司空见惯的。要找出一篇赞扬文章来,反倒十分困难。你也知道,克林顿自从上台以来,就官司一直不断。一开始,我们对周围美国人的态度也感到很奇怪。他们并不象我们一样,读到总统的反面消息就特别敏感。后来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消息,知道总统整天被国会,司法部门,反对党,新闻记者等等一大帮“专业人员”在那里盯着,“事儿多”是理所当然的。再者,他们也知道,这帮盯着总统的人,自会对这些问题从各个方向去发掘,直至掘个水落石出为止,否则决不会罢休。他们只需等着结果出来,决定下次是不是再投他的票即可。


我们也逐渐习惯了在这样一个局面的国家里生活。以前我们常常听到人们把权力结构比作一张网。在这个国家里,从整个权力结构来说,也好象是结成了一张结实的网。但是,我们渐渐觉得,这似乎是另外一种性质的网。因为这张网上的各个环节,不仅没有按我们的想象,一致地勾结起来,所谓“官官相护”,如渔网般去网罗共同利益,反而不仅互相牵扯,而且都是向着不同的方向牵扯。最后,如一张蛛网一样,均势力敌而达到平衡,各个环节无一漏网地全被扯住,很难有什么特殊举动。谁也不可能就此挣脱出一只手来,居高临下地一手遮天大捞一把,总统当然也不例外。


我们自然会提出前面一开始的问题,这一切是怎么形成的呢?既然美国总统在这里不是一个独立的顶端人物,而只是这个政府结构的一部分,那么,脱离这个整体结构孤立地去谈美国大选,就意义不大了。所以我想。我们还是费点力气,探出一个究竟来。


如果去探究这一切的源头的话,我脑子里顿时冒出了一句话。这是今年老朋友送给我的“顾准文集”里,顾准所提出的一个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怎样”。


一个原来象是洋娃娃一样被丈夫养在家里的一百年前的女子,没有外援,仅仅为了个人的理想,就断然出走。这一事件怎么看都具有一种“革命”的意义。难怪一百多年来,同一个娜拉,已经被不同的人,不同的社会,从她的出走中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甚至是并不相同的“革命意义”。


娜拉被“带到”中国之后,不知有多少几十年前的新女性,从这个洋榜样身上汲取了无穷的精神力量,也一一冲出各自不同的家庭,造就了无数“中国娜拉”。娜拉不仅在出走的举动上具有革命性,更在广义的精神上具有革命性。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挪威女子娜拉,她的“出走”也成了充满刚阳之气的“革命”的代名词。


在娜拉的这场“革命”中,其他的一切皆可视为“革命的代价”而被忽略不计,可是,把一腔热情满腹关怀都倾注在娜拉身上的人们,怎么可以忽略“出走以后的娜拉”本人!于是,又引出了不少话题。在中国,我们以前非常熟悉的,就是鲁迅对于娜拉出走以后的感慨。看上去,他是对为数众多的“出走后的娜拉”忧心忡忡。他觉得“出走”还不是最迫切的,最迫切的是改造社会。若是社会环境险恶,那么孤身一个弱娜拉,到最后不是哭哭啼啼重新回家,就是流落风尘,未见得就是好结果。这么一来,破坏了大家为娜拉喝彩的好心情。


实际上,鲁迅只是提醒大家,不要仅仅关心只是作为“娜拉”的“娜拉”是否“出走”,而是更应该关心作为社会象征的“娜拉”,是不是发生变革。这才是“玩偶之家”可以发掘的更深一层的意义。在诸如鲁迅这样的提醒下,大家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一场社会革命上,相信这才是一个根本解决问题的出路。


在实现一场社会革命时,由于它的过程十分漫长而且跌宕起伏,充满艰险充满牺牲。一场革命往往需要数代人的前仆后继。人们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几乎已经近于绝望,每一次几近绝望又强化了一次新的渴求。因此,在许多革命中,在这样的轮番刺激之后,革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悄悄地从一种实现目标的方式手段,在人们心中变成了目标本身。人们就象痴迷地坐在剧场里看“玩偶之家”一样,别无他求,只求“出走”。


于是,革命胜利最终成了大家梦寐以求一个日子,一个突破点。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大家在狂欢之中醉眼惺忪,看出去的一切都笼罩在五彩的光环之下,大家再一次弹冠相庆举杯互祝,互道:这下好了。


这样的欢庆,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不同国家的广场上,庆祝各种不同年代所发生的性质不同的“革命成功”。我有时候会觉得一种深深的疑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有些地方,这样一杯欢庆的美酒会如此长久地起作用。因为,毕竟陶醉其中的各色人等都有,其中有不少人似乎是不应该久久地迷失在这样虚幻的光环里的。


这种庆典的气氛持续越久,当疑问升起的时候就越沉重。“这下真的就好了吗?”在中国,终于又一次有人提起“娜拉出走以后怎样”。但是这一次的提问,比起当年鲁迅的沉重发问,更增添了何止百倍的沉重。娜拉已经被升华为一个象征,天翻地覆般社会巨变的“出走”已经完成,既已如此,我们为什么还是摆脱不了相同一个问题?


我突然联想到,两百多年前,美国不是也经历了一番如同“娜拉出走”般的独立革命吗?那么,这位美国娜拉“出走”以后又是怎样的呢?当初这位“美国娜拉”的一举一动,不就是我今天看到的美国的种种现象的根源吗?这种联想使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


我发现,美国娜拉在经历“出走”之前,对自己“以后将会怎样”这个后果问题,也是没有深思熟虑的。她也是迫于现实才静静地坐下来,非常理性也非常现实地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


美国在“革命”以前,是一个什么状况呢。它没有值得夸耀的年头长达四位数的深厚文化传统。不错,它的早期移民来自英国。但是,它确实并不因此就敢拉大旗做虎皮,在自己的文化与英国文化或是欧洲文化之间划等号。在独立之前,他们断断续续地是从英国带过来一些“文化”,但是即使是带过来的这点文化,也早已被新大陆强劲的风迅速地吹散开来,吹得变了味儿。令人联想起南橘北枳这样的故事。


独立以前的美州殖民地,如果说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美国,从表面看上去有什么相同之处的话,那就是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那种“流动散沙”的状态。这种无规律的流动,既意味着新大陆的内部流动,也包含了蜂拥而来的外国移民对于流动的推波助澜。


虽然在殖民时期,也有英国派来的总督政府及其一套班子。但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始终也没有遇到过一环紧扣一环,一层死盯一层的严密控制。其根本原因倒不是英皇不想对他的子民严加管束,而是在当时的新大陆,这种管束在技术上是做不到的。“天高皇帝远”这句老话,在这里有着最真实的意义。不仅皇帝远,皇帝所拥有的庞大管理体制远,甚至连产生皇帝的文化,都非常遥远。人们的分散与流动,又使得殖民地仅有的统治,其强度从中心向外迅速递减。


即使是从殖民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也远不象在英国本土那样有章法。照说,他们有着悠久的治理传统,只需开来一批人马,移植一个模式,照搬一套制度即可。而且,他们是在统治殖民地,背后,已经有现成的洋洋万卷各式英国法律法规在支撑。他们只需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也许是情况太不相同,也许是人手不够,也许是交通不便。总之,就是管不住。所以,对许多在执行中被因地制宜篡改了的规矩,他们也只好眼开眼闭,听之任之。


更何况,北美的殖民政府对于到底如何去开发治理这样一块新大陆,也是心中无数。因此,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都有过一些实验性的管理方法。比如说,甚至有过在佐治亚州完全失败的如军垦农场一样的“开发实验”。


于是,在殖民时期的北美洲是一个自治程度很高的地方,严格的自上而下的条条管理,从来也没有真正实现过。在这里,作为个体的人是分散流动的,作为群体的人是分散的,甚至有时也是流动的。那么,这些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阶层和宗教理想的人们,也在一块块有着高度自治权的“小国土”上,进行过各种不同的理想实验。权力是分散的。在独立之前,这里已经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十三个政治中心。


我想,如果真要把一大片国土比作“一张白纸”,作“可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之类的比喻,那么,按说几百年前的这块地方大概是最象一张白纸,最合适按构想的蓝图去实践了。但是,在从一开始移民进入北美起,大凡仅仅是严格地按照一个完美的宗教理想,道德理想,政治理想,甚至是经济建设理想去实行的,最后往往碰壁,反倒是一些世俗的随遇而安的做法,更容易延续下来。于是,回顾殖民时期的北美历史,几乎是一部充满了各种理想实验,又同时充满了妥协,退让,放弃和变通的历史。


之所以能够产生这样的结果,大概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必须服从新大陆上无情的生存规律。在这里刚刚开发,严酷的生存条件下,移民最重视的是生存。生存是首要的,理想必须退居其次。这一点,别说是几百年前站在蛮荒大地上的移民了,就是今天踏上这块已经变成了全世界最富国土的新移民,也很难逃避这样的生存规律。他们被迫变得比原来的自己,也比生活在其他地方的人更为实际。


有意思的是,另一个导致这样历史结果的重要原因,也是今天如我们这样的新移民们同样必须面对的。就是每一个进入这块土地的人,都必须学会如何与其他文化打交道,如何与完全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文化群相遇的时候,妥协和变通是和平相处的前提。这也是我们和几百年来的北美移民们的共同课题。


这种北美新大陆特有的妥协,变通和实际,看上去确实显得“俗气”,所以也始终为欧洲的理想主义者们所不齿。


看到这里,你也许要问了,在这样一块殖民地上,老百姓事实上对英国并没有大的什么依赖性。北美的老百姓与英国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是松散的,那么他们是靠什么维系了那么久远的关系呢?我觉得形象点说,这种关系几乎就象是娜拉对丈夫和家庭的感情维系。这是从哪儿说起的呢?


实际上曾在不短的时期里,除了欧洲人看不起美国人之外,美国人自己也是陷在很深的自卑里难以自拔。他们并不是“一生下来脑后就有反骨”。他们自己没有辉煌的文化,就希望能与古老的欧洲文化至少不要断了那点血脉关系。


说实在的,至今为止,在我们看到的美国,对于相当一部分建筑庭园设计,家具及手工艺品,“殖民时期风格”还是足以炫耀的广告用语。记得刚到美国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颇不理解。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我们一直对这样“殖民时期风格”的自豪广告,在感情上疙疙瘩瘩。按说我们是外国人,这块土地在两百多年前是不是英国的殖民地,与我们根本毫不相干。我们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


实际上,这是一种文化和观念上的差异。在我们的逻辑里,被“殖民”则意味着是一段屈辱的历史。如此的广告宣传就意味着“没有民族自尊心”和“把耻辱当光荣”等等一系列“殖民地奴隶心态”。“半殖民”都尚且不堪回首,何况是“全殖民”。凡是“殖民时期”外国人留下来的东西,只能充作激扬“爱国主义”的教材。这种逻辑和概念,已经随同我们的文化背景溶化在血液里。因此,我们是在本能地如条件反射一般,从心里抵制这样一种“辱国求荣”的文化现象。


但是,我终于发现,美国人对此从来不产生这样强刺激的联想。对于他们来说,殖民时期仅仅是一个历史的客观存在。殖民者有好有坏。大大小小的殖民总督和殖民者,他们的名字至今还是美国许多城市和街道的命名,他们的铜像依然在美国各地熠熠闪光。因为他们与这块土地的开发建设历史紧紧相连。至于文化艺术领域里的玩意儿,更与殖民不殖民没有关系,他们从不认为这是“文化侵略”,或是“殖民外衣”之类可怕的东西。他们还巴不得能多弄一点这样的文化艺术过来呢。于是,对于美国人,历史就是历史,它总是有某种原因才如此存在。这一来,他们反倒一个个都是轻轻松松的。时间一长,我也跟着放松下来。本来嘛,跟我无关的事,我紧张什么。


所以,如果当初英国干脆松松地牵着这根跨越大洋的线,放这只“美洲风筝”,这里没准到现在还是英国殖民地呢。可是,大概正是北美殖民地人民所表现出来对欧洲文化的一往情深,使得当时的英国皇朝产生了错觉。它象娜拉的丈夫一样以为她软弱可欺,并且在她面前暴露了非常自私和无情的一面它在北美殖民地不合理的税收政策,以及对其人民自由的粗暴践踏等等,使得一场原本不会发生的“出走”就这样发生了。


在我们看来,这样发生的一场“美国革命”,比起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许多其他“某某革命”,似乎总还有不少欠缺,还很不够“正统革命”的味道。


它好象没有一个系统的哲学上的理论和思考。它的领导人没有一个被后世尊为哲学家,它也没有从历史上或者同时代的哲学体系里,去寻找过自己革命的“坚实理论依据”。说句不好听的话,它看上去显得十分“浅薄”。因为它从没说要实现什么什么主义。它也没有说要追求任何一个从理论上经过严密推算的理想制度或道德王国。


这一切,和这块土地原先给其他国家留下的印象,十分相符:没有哲学,没有理论,没有思想,甚至没有文化。所以在大家的心里,这也就是一场揭竿而起的平民起义罢了。对于人类的进步,世界的文明,以及对于理想社会探求,没有什么大的意义。美国娜拉在大家眼里,只是一个乡下姑娘的形象,大家对她“出走”以后的结果也并不怎么看好。


至于这个大家眼里的乡下娜拉到底要的是什么呢?最明确的答案只有一个独立宣言。在独立宣言里,这个短短的朴素的要求,是今天我们看到的每一个美国学生都背得滚瓜烂熟的一句话,就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就是新大陆“揭竿而起”时,那“竿”上的唯一旗帜。只是,和所有习惯皇帝文化的平民起义不同,他们的士兵和将领都没有在胜利逐步接近的时候,脑子里开始形成一个越来越清晰的皇帝梦,甚至都没有一个强烈的统一要求。


就象我在去年给你的信里已经谈到过的,这场“美国革命”一结束,整个军队就解散了。总指挥华盛顿又回到了自己庄园的马儿身边,恢复了“农民”的身份。军官们也各自两手空空地回到家里。其中一名校级军官还负了不少债,于是,他装了一船西洋参,辛辛苦苦运到中国,为自己卸甲之后的新生活,找到了一条出路。


不仅没有了军队,赶走了英国总督政府之后,他们也没有了中央政府,没有了总统,没有了一个新的国家权利象征。他们也不在乎什么国旗国徽国国歌之类的东西。在很长的时间里,美国人搞不清楚国旗应该是什么样的,在拖至南北战争之后,才正式地确定了美国的国徽和国旗的式样。但是民间依然按照自己的想象,在节日里悬挂各色“美国国旗”,到一九一二年,才算真正统一了国旗。美国国歌更是到一九三一年才得以确定。


在这里我们看到,“出走”以前的娜拉远不象一个深思熟虑的女子,倒确实象一个感情冲动的乡姑。她的要求非常本质,简单,对于追求自己朴素的理想没有什么宏伟的构想,但是对于自己“不要什么”却非常明确,反应非常强烈。她不要皇帝,不要暴君,所以,有了“美国革命”,所以,她也不打算捧出一个新皇帝。


好不容易拧在一起,打了这么一场胜仗的美国,迅速回复到一盘散沙的状态。并不因为有了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称号,大家就从此认为有必要齐心协力。每一个人在这里,他首先是一个人,有着自己“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对于美国人,这就够了。


这种美国人极其朴素的感情,至今依旧。


记得来美国以后,一开始,美国年轻人常问我,你喜欢什么音乐,我当时在中国已经听过一些美国乡村歌曲,挺喜欢的。就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喜欢乡村歌曲。当我反问他们,他们几乎都是喜欢摇滚乐。我没想到,时间长了,“摇滚”也变成了我最喜欢的音乐之一。也开始明白了为什么我的朋友们喜欢“摇滚”远胜于“乡村音乐”。此后,我每逢开长途,总是在几个播放摇滚乐,爵士乐,古典音乐的电台之间跳来跳去,很少再听乡村音乐。


今年夏天,我正好一个人开车穿过大烟山国家公园。我夹在山谷里,好多电台都收不到。我对付“愁肠百转”的盘山道十分紧张,也无心多去拨弄收音机。这时我的收音机里正在放着我已经很久不听的乡村音乐,我也就顺其自然。忽然,一个男声缓缓地唱出了我十分熟悉的一首歌,他唱道:这是我的房子,这是我的树,这是我的菜园,这是我的狗。这是我的院子,这是我的马,这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孩子。


歌声飘扬在大烟山美丽的崇山峻岭之间,我突然理解了两百多年前的美国人,他们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场“独立战争”。理解了他们为什么而“战”,也理解了他们为什么而“散”。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下次的信里试着给你写写,当美国人迫不得已非得有个中央政府不可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办的。这个珊珊来迟的美国总统是如何被锁定在今天的地位上的。



好!


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