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红玫瑰

作者: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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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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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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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490字

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主人站起身来,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


”三十七朵,十六棵。”


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


”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馒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


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


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与逗回。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


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


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


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园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调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裸”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


”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


”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


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


”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后记)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我正在新化附近服役,突然接到rosa给我的信,定了题目——《红玫瑰》,叫我写一篇散文送她。六月十四日我写好寄出,后来才知道被她修改几个字,发表在《台大四十八年外文系同学通讯》里了。退伍后我又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一九六一年四月六日的台北《联合报》副刊。现在我又改几字,收在这本小书里。追想起来,这篇文章前后被她改了一次,我改了至少六次。


如今rosa已去美国,已经形同隔世了。我怀想这个使我眷恋不已的小女人,愈发对这篇文章另眼看待。就文章论,它是我少有的一篇不说嘻皮笑脸话的作品,许多朋友读了,都觉得它有一种阴暗苍茫的气氛,认为这”不太像李敖的风格”。


今晚深夜写这篇(后记),心情多少有点儿沉重,我抄出三年前意译的一首浩斯曼(aehousman)的小诗(曾经抄过一份送给rosa的),用它来表达我内心的隐痛(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晨三时半)。


死别yousmileupomyourfriendoday


久病得君笑,yousmileuponyourfriendoday,


沉疴似欲除;odayhisil1sareover;


万语逢重诉,youhearkenoheloverssay,


余欢若云浮。andhappyishelover,


意转何迟暮,iiseohearken,eosmile,


慰情聊胜无:bubeerehannever:


生灵未忍去,ishallhavelivedalilewhile


柩马立踯蹰。beforidieforever


一九六○年七月十九夜改稿。


”慰情聊胜无”是改写陶渊明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