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阎连科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1:23
|本章字节:1978字
也许这是天命。
写完这部我就病了,不能说是因为写这部长篇病的,更不能说就积劳而成疾。但这短短的二十几万字是我这一生身体好坏的一个分水岭。此之前,我写一天数千字乃至上万字可以坚持很长时间,曾经让同行们咂舌。此之后,因为腰椎病我再也不能坐在桌前写一篇,甚至连稍长的一封信也不能坐下写了。为此,每当我趴在床上写作时,时常黯然伤神,流下泪来;而到了如今,因长时期趴着写作,又使颈椎疼痛不止,百治而少有一效。到万不得已不能不写之时,我强迫自己仰躺着写作的时候,没有人能够体会到我对坐在桌前写作的那种怀念。我想,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候,大约就是过去能坐在桌前写作那段短而又短的几年光阴了。
无论这部长篇值得一读还是不值得一读,对于我,它都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
这部小小的长篇我是从第三章开始写起的。写完了三、四、五章,才又回头来写第一第二章。读者也完全可以从第三章读起,读完了再读第一第二章。当然也可以从第一章依次读到最后一章,更可以闭着眼睛翻到哪一章就从哪章读下去。这本来就是我写作前的想法之一。
我没有追求人们日常说的一部长篇的浑然天成,不可分割。现在的人都忙,少有人静心地坐下读一部长篇。读者买一本书回去,能够读其中的一个部分,那本书就算没有白买。不要说读者,作家也大都是买一堆书回家,读其中的一本两本,有时不过是读一本两本中的一两个部分,更何况不是以读书。写书为业的读者呢。当然一本书让人读了一部分还想读另一部分,不消说那是一本好书了。而浑然天成决定不了一部书的好坏。至于我在书中做的一些别的尝试,成功与失败,或失败多,成功少,再或成多败少,那都不是我能够定论的,明目的读书人囱有他们的褒贬,他们会明察书中的一切。
我想说的,就是忽一日老天开恩,能让我重新坐在桌前写作,即便我能写出比这部好成千上万倍的来,那也不一定在我的生命中比这本书重要了多少。
1995123于北京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