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碧华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7 02:12
|本章字节:6868字
“同志,”实习室的墙角传来一阵悲凄的怨叹:“有吃的吗?好饿!”马益森摸索着,熟练地用扫帚打扫卫生。
他右眼已瞎,只剩一个洞。左眼严重弱视,看东西得凑近,凑近得象用鼻子去闻闻是什么味道。
“没有。”他淡淡地应着。
“饿惨了,同志。”声音尖寒,毫无生气,还带吓唬人:“很久没吃了。快拿来——”见没回答,又捏着嗓子怪叫:“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不亮灯?来看看我是什么鬼东西!”“别闹。”马益森缓缓打扫:“这里根本不需要灯。人人都看不清楚。再恶心也不怕。”“你居然不怕鬼?”那影儿泄气:“我眼睛也不方便。同志,带我一带。”马益森用扫帚的把子领他。
到了一个大池。
池中浸泡着一件物体。
最初,他闻到药水的味道,会呕吐,因为那是一种刺鼻、不甘心,死亡的味道,但渐渐他也习惯了。——如同他习惯了一切靠嗅觉、触觉、如同他不再怕黑,也不怕鬼一样。这是生活地一部分。
“刁伙,”马益森说:“就这儿。”“吓!”刁伙凑近一瞧,模模糊糊:“妈的!真认不出来,死的好惨啊!这是我吗?”“是。”马益森木然,如常地道:“来时是这个样子了。”“怪不得,好饿!”刁伙的头,半边被轰掉,半个嘴巴不见了,枪弹自脖子后面大概上“风池”或“乳突”之处穿过。不致命,但足以摧毁了头脸。之后再补一枪,在背心。——一定是刁伙行刑时乱动,挣扎、所以多吃一重苦头。
这处是南京中医药学校,六年制“推拿专科”的实习室。
专科学生,好些是失明或弱视人士。虽看不见,但“推拿”是他们最合适不过的一门绝活。
马益森三年来,一星期两次,来此摸尸体。
盲人心眼清明,对经络、脏腑的人体组织心里有数。因为不管男女肥瘦高矮,骨头的数目都是二百零六。而分布全身,左右对称,包括经外奇穴的穴位,共六百五十处。这是一个既定的结构。——人间有定数。
推拿专科学生可用分寸折量法、指存法取穴,也可根据五官、肋骨、脊椎骨、***——等标志来取穴。
马益森和另一位同学常歧,略可视物,虽不大中用,但仍负责卫生。很勤快,残而不费。
助教从注满防腐药水的大池中,捞起浸泡着的尸体,搁到实验桌上,大家轮流去摸捏头、颈、背、脊、手、脚——。
“今天沿后面的督脉定穴。”丁教授说:“大家来摸椎骨,一节一节的数——”从试题脖子后正中往下,先摸到一个突起最高的第七颈椎,再往下摸为第一胸椎。很容易,大家先定了“大枢”穴。接着是“风门”、“肺俞”、“膏盲俞”、“心俞”——摸多了,拿捏得准。——全靠尸体相助。
回想在车祸之前,孤儿马益森仍是个非常腼腆的青年。在工厂上班。与女朋友到玄武湖公园玩儿,相识了好久才敢牵她的手。
是在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场撞车意外中,他失去了一又四分之三的眼睛,也失去了对象。
女朋友小范到医院去看他,一看到变了形的头脸,目瞪口呆。
她握着他的手,——而这已是最后的肉体接触。后来她另找对象嫁人了。——想不到他日后的营生却是“肉体接触”。
“来了一件新货色,”一个同学陈照林向大家宣布:“大家先握握手。”这是他们一种黑色幽默。都过来同尸体握手,打个招呼。希望原谅日后摸头捏脸按遍全身的“不敬”。
为什么学生那么高兴?
因为一般试题浸泡在药水大池中,眼珠是水造的,先化掉,然后鼻软骨也没了。虽然身体内脏能保持,不变硬,有感觉。但骨头被这样的集体“蹂躏”,学习以后,很快报销。
“学习工具”多是意外死亡而无人认领的尸体。也靠人家捐出来,——不过自某些器官黑市有价,这种捐献也少了。有,也先给大学医学院。
这天,送来了一个贼。
便是被枪毙的刁伙。他没有亲人,也不殓葬。虽半个头被轰掉,身体凑和着仍是有用的。
——不过刁伙认不出自己来。
他已“面目全非”了。
“同志——”“我名唤马益森。”“马兄,你能帮帮我吗?”刁伙虚弱的:“我饿得瘪了,连上路都没力气。”“你想吃什么?”“嘿嘿!”刁伙怪笑:“我们西安,”面条象裤带,辣子一道菜,泡馍大碗卖,唱戏吼起来“——”“你老家是西安——”“呀!好想来碗羊肉泡馍。碗盆分不开,都比头还大。掰了馍,泡在又浓又蓝的羊肉汤。吨在板凳,呼噜花啦地吃。一脸汗,一手油,热得滚烫,糖蒜辣酱一口一口的送——”刁伙想象得美美的。馋液自缺口漏了一地。
“可你连一半的嘴巴也没有。”他颓然。
“马兄,你知道我什么罪名?——老家呆不下去了,我随盲流到大城市,你们南京。我饿惨了,抢了一个港客的皮包,待到大酒家吃顿好的。公安来抓,我架了人质,就在火车站附近给打中了腿,逮住了。招了,当然是个死——”刁伙说来有气无力,含糊不清。
“唉,也不过想吃顿好的而已。”想不到自此,有一顿没一顿。从牢房到刑场,都饿着。
死后还只能天天喝防腐药水。
马益森眯着他弱视的左眼。用神了,会疼。淌泪。他想:“哦,也是在火车站。”好象亲了点。而小范,她是西安人呢。又亲了点。
“这样吧,”他向刁伙说:“我给你弄点牛奶,吃了也有力气,你就往前奔,投个好人家,以后吃得饱饱的。”马益森找来半瓶牛奶。他用一双手扶抵着刁伙的半边头颅,然后朝那个缺口血洞灌下去,他贪婪地饥渴地快快喝掉,发出“骨骨”的声音。点滴不剩。吸血似地。
“妈的!这个牛奶可是——,唉,从来不发觉,实在太美味了!”“你往这边走。”马益森告诉他,在卫生间对过,后侧门,虽是堆了垃圾,但这处阴气重,院方不鼓励带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但仍常点了一柱香。
马益森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上路了。
临走,还朝他一鞠躬。
“下一生别偷别抢了。不要回头了!”刁伙没有回头。他是无头可回。只道:“马兄,谢你大恩!”马益森也感谢天恩。——否则,他早已是浸泡在药水中供人实习的尸体了。
(选自李碧华集《逆插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