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索菲·金塞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2:38
|本章字节:9202字
表现好得让人无法相信
“我明白了。”那男子抿紧了嘴唇,“那么,我恐怕要向经理报告这件事。很显然,这本书现在已经无法出售了,这是我们的损失。请你跟我一起去向经理解释,当书遭到损坏时,你正在做些什么……”
他是在说真的吗?他为什么就不能和颜悦色地告诉我这没关系?问我是不是想要一张贵宾卡?我的心紧张地狂跳起来,我该怎么办?显而易见,我目前正在实施节俭计划,我不可能买下这本书。但是,我也不愿意去见他们的经理。
“林恩?”那男子冲着钢笔柜台那边的一个店员叫道,“你帮我请格伦尼斯过来,好吗?”
他真的不像在开玩笑。他看起来对自己非常满意,就好像他刚刚抓到一个扒手似的。他们会因为你不小心在书上划了一道线而起诉你吗?也许这算得上是恶意破坏。噢,上帝。我将会留下犯罪的案底。我就再也去不成美国了!
“好吧,我把这本书买下,这下子行了吧?”我紧张地说,“我会买下这本该死的书的。”我一把将书从男子手里抓过来,再没有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就赶紧往收银台走去,我的心还怦怦地跳得厉害。
那个穿着蓝色外套的老妇人就站在旁边的那个收银台。我尽量避开她的视线,但她还是发现了我,对我洋洋得意地大声说:“我接受了你的建议!我买了份礼物,我想她一定会喜欢的。”
“噢,挺好。”我边回答,边把书递过去扫描。
“叫《印度概貌指南》,”老妇人说着给我看了看那本厚厚的蓝色平装书,“你听说过这本书吗?”
“噢,”我说,“唔,是的,但是……”
“总共是24英镑99便士。”我面前的收银员说。
什么?我沮丧地看着收银员,25英镑,就买了一本食谱?当初我为什么没有挑本便宜的看呢?倒霉,倒霉!非常不情愿地,我掏出信用卡,递了过去。买东西是一回事——违背自己的意愿,被强迫买东西则是另外一回事。我是说,用那25英镑我可以买一些漂亮的内衣啦!
但在另一方面,我一边走开一边想,毕竟又给我的会员卡增加了不少的积分。相当于……50便士!并且,现在我还可以照着食谱做出许多美味可口、具有异国风情的咖喱饭,这样一来,在外面吃饭的钱就都节省下来了。说真的,我可以把这本书视为一种投资吧!
不是我吹牛——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的表现好得让人无法相信。买的惟一一件东西就是一个确实非常漂亮的铬合金的细颈瓶,用来带咖啡到办公室(还有一些咖啡豆和一个电动磨豆机——因为带讨厌的速溶咖啡到办公室里去就没意思了,不是吗?)。除此之外,还有为苏西的生日买了一些鲜花和香槟。
但我是可以这么做的,因为,正如大卫?巴顿在书里所说的,你要珍惜自己的朋友。他说,与朋友分享面包这一简单的举动,正是人类生活中最古老、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要停止给予朋友礼物。”他写道,“礼物不一定要奢华,可以运用你的创造力,试试亲手制作礼物。”
因此,我并没有为苏西买一整瓶香槟,而只是买了半瓶;也没有在法式糕点铺买昂贵的羊角面包,而是准备用在地铁站买的特制的生面团自己来做。
那天晚上,我们准备和苏西的表兄塔欣以及表妹芬尼一起去errazza餐厅吃晚餐——说句实在话,这可能是个无比昂贵的夜晚。但,这是被允许的,因为这应被视为朋友共享面包的一种行为。(只是errazza餐厅所卖的都是晒干的意式西红柿focaccia面包,每篮要价4英镑50便士。)
苏西生日那天,芬尼和塔欣是六点钟到的。一见到他们,苏西就兴奋地大叫起来。我却躲在房间里化妆,尽量拖延要出去打招呼的时间。我并不喜欢芬尼和塔欣。说实在的,我觉得他们有点怪怪的!首先,他们的外表就很怪。他们都特别瘦——是那种面色惨淡、骨头嶙峋的瘦——并且略微有些暴牙。芬尼还会注意一下衣着打扮,看上去还不算太糟。可塔欣,老实说,他看起来活像一只白鼬鼠,或者黄鼠狼,反正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小东西。其次,他们行为怪异。他们爱穿着保姆织的一模一样的套头衫,骑着双人自行车到处乱跑,还说着一口没人听得懂的“家族方言”。比如说他们叫“三明治”为“明治”、叫“饮料”为“提治”(不过“水”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叫“呼”)。对我来说,和他们多待上一会儿,都令我感到不耐烦。
但是苏西却很喜欢他们。在她的童年,所有的夏天她都是和他们一起在苏格兰度过的;她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更糟糕的是,一见到他们,她也开始“明治”、“提治”的说个没完。我快被逼疯了。
然而,对此我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已经到了。我终于抹好了睫毛膏,然后站起身,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我感到非常满意!我穿着一件款式简洁的黑色上衣,下面搭配同色的裤子,脖子上随意地系着那条漂亮的de
yandgeorge丝巾。这条丝巾真是太值了。它看上去是多么迷人呀!
我磨蹭了一会儿,然后毅然地打开房门。
“嗨,丽贝卡!”苏西抬起她那双明亮的蓝眼睛看了我一眼。她正盘腿坐在走廊的地板上,撕着礼物的包装纸,而芬尼和塔欣则站在一旁看着。谢天谢地,今天他们没有穿一模一样的套头衫,但是,芬尼穿了一条毛茸茸的粗花呢红裙子,看起来非常怪异;而塔欣的双排扣西服好像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产品。
“嗨!”我向他们打招呼,并礼貌性地亲了亲他们俩。
“哇噢!”苏西惊叫着从包装纸中拿出了一幅镶嵌着镀金框的画。“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真的不能相信!”她用闪闪放光的眼睛看看塔欣,又瞅瞅芬尼。我满怀好奇地从她身后望过去。可是,说实在话,那幅画丝毫也不吸引我!首先,它实在是太暗淡了——全是厚重的绿色和棕色。其次,上面画的只是一匹在原野里伫立不动的马。何不画一匹正在跨越篱笆,或是昂首嘶鸣的马呢?哪怕是一匹在海德公园小跑的马也行呀,马上骑着个女郎,穿着《傲慢与偏见》里那种漂亮的衣裳。
“‘生的’快乐!”塔欣和芬尼异口同声地说(又来了!他们把“生日”叫做“生的”,自从……噢,上帝。总是这样不停地解释真是太烦人了)。
“太美了!”我假装热情地说,“真是美极了!”
“的确如此,不是吗?”塔欣热切地回应,“看看那些颜色。”
“嗯,可爱至极!”我说着点了点头。
“再看看它的画法,真是太绝妙了!当我们发现它时,我们都激动得要死。”
“这确实是一幅美妙的图画。”我说,“使你不由地想要……想要纵马奔驰在草原上!”
这简直是一派胡言!为什么我就不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喜欢它?
“你会骑马?”塔欣微微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我。
我骑过一次,骑的是我表妹的马。然后,我就从马上摔了下来,并且发誓从此再也不骑马了。但是我并不打算向“年度马先生”坦白这一点。
“我过去经常骑马。”我谦虚地微笑着,“骑得不好。”
“我相信你还会经常去骑马的。”塔欣盯着我说,“你打过猎吗?”
天哪!难道我看起来像个村妇吗?
“嗨,”苏西说着小心翼翼地把画靠墙放好,“在我们出发之前,是否要来点‘提治’?”
“那是当然!”我连忙从塔欣面前转身走开,“好主意!”
“喔噢,好的,”芬尼说,“有没有香槟?”
“应该有,”苏西走进了厨房。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走过去接电话。
“喂?”
“你好,请找丽贝卡?布卢姆伍德?”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道。
“我是,”我懒洋洋地回答。我听见苏西在厨房里开关橱柜门的声音,想着除了早餐我们喝剩下的那半瓶外,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其他的香槟……“请讲。”
“布卢姆伍德小姐,我是恩德威齐银行的埃丽卡?帕内尔。”电话里说道,我不由得僵住了。
该死,是银行!噢,上帝,他们曾寄过一封信给我,不是吗?而我收到信后,却什么也没做。
我该说些什么?快点想,我到底该说什么?
“布卢姆伍德小姐?”埃丽卡?帕内尔问。
好吧,我就这么说:我完全清楚我的透支金额略微超出了应有的额度,但是我准备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采取补救性措施。是的,这样讲听起来还不错。“补救性措施”听上去太棒了。好——就这么说。
我坚定地告诉自己千万不要紧张——他们也是人——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我的手却把电话挂上了,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让人猝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