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淡如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22:17
|本章字节:12780字
认命与怨命
如果你的先天环境或个人能力,真的不是很理想,你毕竟还是可以不认命也不怨命,所有的成功人士,都逃不出这一种。没有这一种人,人类的文明和发明,亘古如长夜。
有时候,人安于一个明明可以挣脱的恶劣环境的耐力,实在让我觉得非常惊讶。
有个朋友,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非常努力地帮助一位“晚景堪怜”的长辈。这位妈妈近六十岁了,如果不是他帮忙,这位已经升格为祖母,而且要照顾两个孙子的女士,实在没有任何的社会竞争力,但朋友心地善良,给她一份“没做什么事,只要来报到就会有收人”的薪水,比一般基层上班族的薪水还高很多,使她不至于坐等贫困救济金过日子。
这位长辈也确实是心地善良的好人,我第一次走进朋友的办公室时,正是休息时间,就为她命运多舛的一生替她打抱不平。她说自己小时候在中国大陆时是富家小姐,来台之后一切变了样,当小姐时貌美如花,可是长辈却做主把她嫁给一个大她二十岁、有暴力倾向的军人。
婚后不但要由她养家养小孩,丈夫还不时酗酒,回家向她勒索,一不如意就对她拳打脚踢。养的儿子也都不孝,不给母亲生活费就罢了,还把孩子给她养。她住在离台北车程两个小时的山区,山区毒蛇蜘蛛出没,房子又破又漏水。每天她都要花五个小时在交通上,不只是时间,车钱上的花费也让原本比一般人优握的薪水所剩无几。
偏偏大她二十岁爱打人的先生,还“健在”养老院,她也需为这个打人不眨眼的家伙付费安养老年。
不改变自己,别人也无能为力
我听着她悲诉命运,替她深感不平。
这是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我仍然听到同样的诉苦。我问她,当初为什么明知他不好,还要嫁他?她说她从小很听话,“没办法啊”。我又问她,被他打个半死又为什么还要为他生那么几个孩子?她也说,我们那个时代,“没办法啊”。现在为什么不把孙子和自己搬到台北近郊,租房子总比每天付火车钱便宜,她还是说:“唉,没办法啊。”
后来,每一次我看到她,她都一样泪眼汪汪的在对新来的人。周遭的人悲诉她凄苦的一生。
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都听过一百次了。她们安慰她,却也感觉到和我同样的无能为力,只能听她一再地认命与怨命,不断地重复令人同情的历史,动不动就看到她亮晶晶的泪眼。最后大家有点害怕在休息时间坐在她旁边,因为她一定会老调重弹,也知道,鼓励她也没用。
有一次她看到我时告诉我,刚刚她一时想不开,想出去给车子压死。“没想到,”她泪眼婆婆地说,“连货车司机都骂我,叫我想死别找他的车!”
我勉强镇定地告诉她:“你这样做,确实会害了无辜的人,你自己要死,却害他吃上官司,有没有想过,人家也有老婆和孩子要养?还有,你的孙子该怎么办?”
她要我别对一直帮助她的老板说,我除了能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之外,我也不知道还能对她说什么。但又走了几趟朋友的办公室之后我发现,她出去撞车的事情,全部的人都听过好几遍了。我不由得佩服起这个用她工作的朋友来,他一定知道,万一这个帮不上什么忙的员工出事,他也一定要为她负责到底啊!他想要用这个工作,勉励这位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长辈,希望她不要轻生,用意甚佳,可是在当事人完全不肯改变自己人生态度的状况下,他也必然十分无能为力。
“没办法”不是万能的借口
这种认命又怨命的人,实在不少。对很多人而言,忍受痛苦比力图振作似乎有“安全感”一些,所以大家怎么样伸出热情的双手,也无法拯救一个自愿躲在暗处的灵魂。而几乎每一个认命又怨命的人,都在帮自己找借口,传统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听话也是一个很好的借口,没办法则是一个万能的惜口。
如果我们把“命”定义为“外在环境或人为的操控力让你似乎必须那么走,而你就会那么走”的话,那么世上的人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种是认命又怨命的,无疑这是最糟的一种(认命和“知天命”可是两回事啊,知天命者要先尽人事);一种是不认命又怨命,好歹他挣扎过,不过是迫于时势或个人能力,没有办法离开困境。只要不要迫害到别人(有很多暴力分子就属于这一种,不认命怨命就算了,还要伤人性命,最是可恶),还算是努力做过人。
比较好的是从命而不怨命,很多真正“传统”的女人,仁义道德兼备,命运却真的不好,很“阿信”地过了一生,还是值得致上最高敬意。
如果你的先天环境或个人能力真的不是很理想,你毕竟还是可以不认命也不怨命,所有的成功人士,都逃不出这一种。没有这一种人,人类的文明和发明,会亘古如长夜。
尽了人事之后,再来知天命吧。
爱的分享
爱是忧喜共享,说来简单,做来困难。情绪智商很低的人,不倒霉不找另一半出气;而一般自以为情绪智商很高的人,常常忘了分享不快乐的那一面。不分享,他没办法清清楚楚地看见完整的你。
当我们谈恋爱时,再有心机,再有演技,你身边的人总会发现,你不一样了。
你变得比较爱笑,因为你不自觉地想和别人分享你的幸福。
你变得有点冲动,想找朋友聊一聊你的爱人;你当然想独占他的爱情,但不吝惜别人分享一点你发现真爱的喜悦;你变得敏感,在爱中受了苦,也想找人分享一点你的彷徨。
怎样判断你是不是爱着那个人呢?如果你一生愿和他忧喜与共,有好东西好景致也希望他在身旁,那么,那就是爱了。
不管人类文明的演化变得何其复杂,爱的标准很简单,爱的真谛是愿意分享。
不愿意分享,把好处全独占,全未顾虑到对方的感受,未必是不爱,只是爱自己多得多。
可是,脱离恋爱期的“分享”本能之后,我们常常变得自私或自卫起来,不再探讨如何真正和对方分享生活的苦与甘。
最近有个朋友面临了妻子外遇的问题。他一切都很成功,是大家眼中的青年才俊,很顾家很负责,事业也蒸蒸日上,但没有想到,就在他生意做得轰轰烈烈的时候,老婆跟自己的司机跑了,而且义无反顾。
在观念上,他是个稍偏“传统”的男人,压根没想到,在现代的台湾,女人也会有外遇!为了孩子,他求过自己的妻子,却换来原本像金丝雀一般娇柔的妻子的恶言相向。
分明是大学毕业、人质甚佳的妻子,怎么会爱上一个咬摈榔的粗人呢?他百思莫解,百般无奈后,转而向朋友求援,许多朋友帮了忙。但妻子的个性如同飞蛾扑火,怎么功也不听,甚至对他更加憎恨,终于他同意离了婚,让妻子到那个男人身旁。
离婚给他很大的压力,他实在没有办法拿“大丈夫何患无妻”来安慰自己。只要有人问他,你老婆呢?他就会低下头,双唇颤抖,不知道该怎么样说谎。说真话太为难,总会引起更多疑惑的眼神。他说,你看,这个社会男人离婚的压力比女人大,女人因老公外遇而离婚,会有一大帮人陪着她大骂薄情郎;男人因女人外遇离了婚,人家还要怀疑是不是你先对不起太太,还是你某种能力有问题。
如果太太真的一走了之也就算了,更惨的是她过了两年,离开了那个男人,一副前途茫茫的样子,叫他看了心疼。她也知道他目前并无对象,常常来邀他吃饭,她要回来吗?她有自尊,她不说,他不敢问,因为他也不太想要她回来了。两人晚餐时打着情绪的模糊仗。
让对方清楚看见完整的你
过了几个月,他受不了了。他说,我不想跟她吃晚餐……其实,我根本不敢正面看她的眼睛,我只是……
他只是不忍心,从谈恋爱到结婚,他一直扮演如父如兄的角色。他到现在连拒绝她也不敢,也无法说出真话,无法告诉她,她其实给他很多的伤害,他至今仍受伤。他不敢示弱,只好在晚餐时分不自在地谈着国内的政治问题,像个皮笑肉不笑的播报员,只想把球赛播完。
我问他,他在他们的感情关系中是否一直报喜不报忧呢?他想了想,说,是的。我想,在他的妻子外遇之前,他们的情绪分享老早就有问题了。他的妻子也一定不知道,眼前的“完人”有哪里需要自己。
不分享,感情会像死水,绝对出问题。
报喜不报忧,报忧不报喜,也是我们在分享情绪上常有的问题。爱情的天平,一边放着忧,一边放着喜,偏向任何一方,都会打翻了秤。
爱是忧喜共享,说来简单,做来困难。情绪智商很低的人,不倒霉不找另一半出气;而一般自以为情绪智商很高的人,常常忘了分享不快乐的那一面。不分享,他没办法清清楚楚地看见完整的你。
指鹿为马的爱情故事
秦始皇时代,赵高指鹿为马,使我们多了一个成语,可以很轻轻松松且很大雅地骂对方胡说八道,或利用权力胡作非为。
最近我看到一则很有趣的真实故事。一对纽约的夫妻到欧洲阿尔卑斯山度假,碰到一位村民,向他们兜售刚出生的“泰罗林登山犬”。这对夫妻虽然没听过这个品种,却对这只圆嘟嘟的狗表示十分感兴趣。
这个男人表示,全世界只有该地买得到这种狗,强调它有又大又圆的脚掌,在雪中不畏寒冷,而且力大无穷。这一对夫妇当下就爱上了这只圆耳朵、短尾巴、傻乎乎的肉桂色小家伙,付了非常昂贵的价钱买了它,还拿到一份精美的证书,上面写着育狗场和狗的品种名,证明它是稀有品种。
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把狗带回纽约,发现小狗食量异于常狗,以惊人的速度长大,还变得有点凶。由于它的脚趾指甲长得很快,他们只好把它带到兽医那里去修剪。先生把小狗拖上诊疗台时,太太很得意地对兽医说:“我敢打赌,你一定很少见到这种动物。”兽医也惊叹道:“是啊,这是头一回有人找我看他们家里养的熊!”
指熊为狗,很有趣吧?不过这个例子如果“引申”到人的身上,很多人就会笑不出来。
你的人生志趣“不得不”被泯没了?
不久前我听到一位已婚妇人的抱怨,她是教育资讯系毕业的,从小到大成绩优异,念大学时还是电脑小老师。婚后,她任教于“国小”,两个孩子接连出生加上繁忙的家务,使她和电脑之间日渐生疏。看着现代电脑科技的日新月异,她感到一种被专业遗忘的痛苦,想买部电脑,掌管经济大权的丈夫不以为然地说:“没用啦,你不会有时间的。”电脑软件发展不久就使她大学所学的白学,结果,这一位电脑小老师在几年后变成电脑文盲,她甚至不晓得INDOS要怎么用。学校开始引进电脑后,只要有人提起她是“电脑相关科系”毕业的,她就想钻到地洞里去。
这不是和把熊当狗养一样的例子吗?
许多婚后会向单身女子发表“还是不要结婚的好”论调的女人,都是在类似的状况下“讨生活”。她们的人生志趣似乎“不得不”被况没了,只为一个看来是“全家共同目标”的方向在前进。
我念书时的一位国文老师也是“被当成狗养”的例子。婚前,她的丈夫用席慕蓉和余光中的诗追她,迎合她的文艺气质;婚后,孩子出生,丈夫决定做生意,由于没有帮手,顾虑经济条件,要求太太回家当常备秘书兼保姆。这个经济算盘打得不错,省下来的秘书费(一个还能当三个用,而且在负责金钱交易上绝对清廉)和保姆费一定比太太的薪水多。可是过了几年后,这个女人已经在远离志趣的操劳下失去最后一滴文艺少女的气息,她茫然又疲倦,还要忍受她的丈夫有了外遇——一个捧着原版莎士比亚作品、刚从大学毕业的文艺少女。
她终于发现自己不是狗了,不是吗?我是如此“安慰”离婚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