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意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1:40
|本章字节:46342字
如果你能在秋季来到
艾米莉·狄金森
如果你能在秋季来到,
我会用掸子把夏季掸掉,
一半轻蔑,一半含笑,
像管家妇把苍蝇赶跑。
如果一年后能够见你,
我将把月份缠绕成团——
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抽屉,
免得,混淆了日期——
如果只耽搁几个世纪,
我会用我的手算计——
把手指逐一屈起,直到
全部倒伏在亡人国里。
如果确知,聚会在生命——
你的和我的生命,结束时——
我愿意把生命抛弃——
如同抛弃一片果皮——
但是现在难以确知
相隔还有多长时日——
这状况刺痛我有如妖蜂——
秘而不宣,那是毒刺。
他是站在人群中的,那身淡灰色的衣服模糊不清,侧梳的头发遮住了半边脸。我不能看得分明。
挤过人群,向他靠近,可是无论我如何奋力地要想靠近他,焦急地看着他拨开人群往我这里来,我们的距离仍然有十米之遥。
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是很长的时间,他才冲到我身边,将我揽进怀中。
我感觉不到他的体温,只是感觉到他冲过来的力量,伴随着汹涌而急切的风声。我浑身颤抖。恐惧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将我拖向无际的黑洞。我看见自己的身体以疯狂的速度被吸纳,掉进无穷的黑影之中。
他的身形越来越小。我只记得我飒然离开时,瞥见他惊呼的嘴。
然后,我往下坠,往下坠。心悸,疼痛,慌乱。心脏落下。
眼泪滴下来的时候,我醒了。
天已经大亮,外面的阳光真好,暖洋洋地洒在薄薄的毯子上,落在胳膊上,有种体贴的温热。小鸟在窗外咕咕哩哩地叫,声音从混浊到清脆,只花了短暂的二十秒钟。
青草被晒热的味道。腐败的水的味道。尘土飞扬的味道。屋里残余的烟味。时间就在被窝里飞快奔走。时间的味道就是青草被晒热的味道。腐败的水的味道。尘土飞扬的味道。屋里残余的烟味。
米兰·昆德拉在《身份》就放在枕头边,昨天晚上我读了一段话,关于梦的。
“梦将一个人生命中不同的时期一律化为同等价值,并将人所生活过的一切都拉平,使之具有一种同时性,这让人受不了;梦否认现实的特权地位,使它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是的。十年前,孙杰在我的生命中或许显得非常重要。我每天都像朵孤独等待的花儿,静静地等待他的眼神和微笑降临。然后,又长时间地等过他的来信。可是,偏偏在我已经将他忘在脑后的今天,他出现在我的梦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将这十年遗忘的时光拉平。
在梦中,我急切地等待他的拥抱。现实中的遗忘,已经不再重要。
窗外的空气有些湿,呼吸起来很舒服。呼吸就是雾气,就是白色的。窗台上有几片覆盖薄薄灰尘的叶子,被风掀得一起一落,跳起了舞。飞虫落在纱窗上,又紧张地飞身而去,仿佛怕沾染病毒。
这样清朗的天气。我套上衬衫就往外走,边走边数总共掉了几颗扣子。衣服买了几年,扣子不停地脱落,现在已经无法系了,只能用衣角打个结,束在腰上。
酒店隔壁就是个很大的花园,从窗口看,一个人也没有。宽敞平坦的草坪,绿色又脆又亮,长满了花儿,金黄的,桃红的,尖尖的叶子,像章鱼的爪子。我决心去看看这个紧锁的公园里到底有多大,都有些什么植物,在空旷的草坪上走走路,捡几朵被雨打落的杜鹃花。
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梦见孙杰。我好几年都没想到过这个人了。而且,竟然是成年的他。
我们都是天才。我们竟然都能毫无困难地在人群中认出对方。没有因为容颜的改变而稍有犹豫。岁月在我们脸上留下的痕迹仿佛并不存在。我被梦境分裂成两人,一人冷静旁观,一人介入演出。
曾做过一个梦。梦见汪海死了。
那是在我二十二岁那年,刚刚到S城工作。刚刚经历了毕业的离别,和同学的,和老师的,和肖泱这个暧昧而又毫无关联的人的。
那时,汪海在脑海里仍然牢牢占据了不可动摇的位置。我坚决地相信,汪海在我心中的位置永远没有人能代替。他不可改变。
在梦中,汪海的死亡震惊了我。我浑身冷汗地醒来。在黑暗中找不到鞋子,光着脚踩在冰冷而又肮脏的水泥地面上,一粒粒灰尘就这么粘在脚上,每踩一脚,灰尘就多了些,走到阳台上时,脚下就像又长了层斑驳不平的皮肤。
我或许需要点新鲜空气。我缩在阳台的角落里,在抽屉里翻找。我抽屉里只有半包带过滤嘴的大前门,是北京的同学来看我顺手扔下的,里面还塞了个粉红色的一次性打火机。
我颤抖着手点上烟,用力地吸,仿佛要把肺都压到小腹里去。我想吞下去什么会使我停止颤抖,可是,无论我如何用力,浑身却哆嗦不止。太冷了。太冷了。天实在是太冷了。我对自己说。
可是,分明,风刮在身上,是暖和的,暧昧的,温存的。
那段记忆是个黑洞。常常想将我吸进去。我抱着自己,拼命地想抓住任何东西,想支撑住自己。我是漫画里的小人,被风拽得全身和地面保持水平。
和孙杰上次见面,是好些年以前的事儿了。记忆中的他仍然长着张十八九岁的脸庞,青春痘散在双颊上,身材瘦长,足球在双脚之间盘来兜去。可是,梦中的他,身形却像个被妻子照顾得太好的已婚男子,已经微微有些发胖,细长的眼睛被眼泡挤得更加小,几乎要看不见。靠近他的身体,感觉就像陷在柔软的沙发之中。
对面走来一个男人,牵着个小姑娘,两人都裹着长长的淡绿色浴巾,男人赤黑的小腿裸露,毛绒绒的。齐肩的头发还在无声地滴水。女孩皮肤白晰得几乎透明,梳着漂亮的童花头,细细的双腿黝黑健康,和上身的比例有些夸张,应该能长得很高。
好奇地盯着男人看,眼睛很大,嘴唇很薄,表情淡薄,隐隐跟肖泱有些神似。他的身材很高,大约有一米八零的样子,手臂上还缠绕着青色的花纹。而肖泱只有一米七零,白晰清秀。
这个男人不比肖泱,这个男人潜伏着的暴虐和偏执的气质,在举手抬足间,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力。但是,他看女孩的眼神如此温柔,像是一个深爱中的父亲。
男人走过我的身边。我们的眼神互相交换。然后,我们各自走自己的路。这是种相识的模式。眼神不自觉而又冷淡的交流。突然有种潜伏的意识冒出脑海,说不定会有什么要发生。但是,今天中午我将离开。这种发生的真实机率远远要低于我对离奇遭遇的期望值。
人的闪念是有罪的,常常是和真实意愿无关的。父亲活着的时候常常这么说。他说,上学时大串连,他路过J城长江大桥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拿个炸弹把桥炸掉。炸得血肉横飞,哀鸿遍野。但显然,当时的他就非常清楚的知道,这种念头和他真实的意愿是完全相背离的。父亲终身都是个温和的男人,完全没有暴力倾向。
有很长很长的日子,在汪海的事情初发生后的那段日子,我看见墙就想撞上去,看见车就想倒下去,看见石头就仿佛看见了自己倒在上面,面目被尖锐的石头刺得血流满面,看见湖面我就仿佛整个人被淹没般窒息心悸。但是,我想,我并不是真的想死。我很怕死。
这种幻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我希望它已经永远离开。
汪海的死在我的意料之外。虽然我也许曾经盼望过这一天。我希望他死。我也希望过他好好活着,希望他有一天亲眼看到我活得比他强大,而且滋润,会追悔莫及。可是,突然听到他的死讯时。我仿佛和他一样,跌进了冰冻的湖水之中,力竭,窒息,然后,溺水。我奋力想将自己拔离死亡深处。仇恨消失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支撑我生存和奋进的欲望。
汪海已经死了。而我,还要继续活着。
走出酒店大门。拐弯。是条沿着山林的小径。沿山建了许多酒吧、咖啡屋、服装店、药材店、特产店,两排笔直的棕榈长得那么修长,远远落不下一点点树影,把所有的人都遗留在不算暴热的阳光下,透明的,毫无遮蔽的。
一家店门口,蹲着个男人。
是个外表干净斯文的男人。戴着无边的眼镜。两眼迷茫地看着脚下的水泥地。一只手神经质地捏着烟草,另一只手缓缓地翻弄着纸片,好像要卷烟,又好像是想拆开似的。屋檐半个角的阴影盖住了他的左脸,明暗交错,表情越发显出黯然来。
男女两种性别根本不是用来相爱的,而是用来相克的。
孙杰在梦中的形象像是被照顾得极为妥当的已婚男人。或者我的梦是个预告。正如上次梦见汪海一样。
我很想知道,孙杰写来的几百封信,是被我锁在妈妈家的抽屉里,还是已经被通通扔进了火炉中?那些温馨的粉红色卡片,是否还保有当初粗糙低劣的香气?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迹,是否已经褪得浅淡,不再能分辨清楚?我记不清楚了。我或许爱过他。他或许是我唯一爱过的人。谁知道呢?
爱只是无法抵达的彼岸。永远只是对终极的替代。
历史不过是相同体验的一再重复。
能清晰地记得孙杰家的电话号码。在分别了那么多年以后。这个号码,在从梦中清醒后的第一个瞬间就飘进了脑海。
太奇怪了。这些年,已经学不会记住别人的电话,所有的电话都在手机里,不需要记忆。丢了手机,也就丢了一帮人。每个人都随时因为技术性和操作型错误全部中断,丢失。但,梦醒时分,跳出脑海的竟然是他家的电话号码。我没有打过的这个号码,也从来没记录在地址本上。然而,它整整在脑子里盘踞了十年,如此顽固,如此坚决。
奇迹。记忆如此庞大,堆积十年以为早已埋没的东西都可以如此不经意地跳到脑海表面。总之,还是有些东西是有生命的。比如,他和我之间仍然残存的记忆,在某个不经意的早晨突然就鲜活了。无法预期。
公园到了。两人高的铁门紧紧锁着,栏杆上有人的脚印,黄泥还是湿乎乎的,看来刚爬进去的人之前一脚踩到泥里去了。门里面,远远的一株高大棕榈边,站了两个男人,链锁上的脚印一定是他们留下的。
门不高,而且,有横有竖,搭配得当,就像专门为了爬过去而设计的。再打量一下自己,这套衣服是在杭州买的,在男装柜,一米八零高男性的尺寸。棉布衬衫,亚麻长裤,肥肥的,堆在我削瘦的身上。唯有一头如枯草般的乱发让我还算像个女人。这样的形象,正适合翻墙爬树。
踩着水泥花坛爬上了铁门顶端,远处那两个男人抱着胸抬头看我,一脸诙谐而又得意洋洋的笑意。他们正等着我摔下来,好充当英雄。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大约有二十七八的年纪,一个高点,一个矮点,但都不超过一米七三。离我想象的英雄差距太过遥远。
我决心要跳出个优美的姿势,杜绝他们当英雄的可能性。左边是一片有些潮气的草地,右边是水泥地。浑身都是泥巴总比摔断腿要强一点。当然,我可以沿着铁栏杆溜下去,可是那样的话,我势必是趴在栏杆上左挪右蹭,不太美观。鉴于有两个年轻男人在旁参观,我决定稍稍潇洒一下,做出个漂亮的飞跃姿势。
捏着拳头,盯着脚下低出一米五的湿草地,我将手一松,跳了下去。那两个男人的叫好声和口哨声划破寂静的夜。然后,还没来的及得意,我的右脚陷进了泥中,左脚一歪,半跪下来,用手撑住地才没倒下去,但我的发梢已经沾满了泥水。
飞快地站起身来,右手也全是泥。还算好,没有一跤跌进河里。看着草地后面肮脏的河水,庆幸地想。两个男人得意的笑声此起彼浮,乐不可支。我咬着牙瞪了他们一眼,粗鲁地用餐巾纸死命撸头发。
我不生气。当然不生气。我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走上前去搭讪,或者,按照普遍的程式,他们和我搭讪。我相信男人们对我至少还有点兴趣,我还没有衰老枯败到不值一看的地步,这个,我深信不疑。
通过这样无聊有聊的搭讪,我们就多少有了点关系。除非想死,否则,和这世界有关系是件好事,有了关系,才有盘枝错结的责任,才有了生活下去的支撑点。我们的关系不用深入,也没办法深入。人和人的需要就那么淡。但至少可以一起散散步。或许,可以谈谈理想啊,人生啊这类生存周期比较长的话题。高空关系也许会长久存在。
但是,我们之间只是陌生,尽管我的想象力已经无限膨胀到了意淫的地步,事实上,我不打算把它从陌生向熟稔推进。如果不是因为陌生人的关注而虚荣心膨胀,我就不会尽失颜面的摔跤了。这样的想法,让我突然觉得自己可爱起来。至少,我还需要男人,还在意他们的看法。有些时候,我很懒,感觉不到需要。这种不再需要的感觉很平静,懒得活着,懒得死,懒得奋斗,懒得爱。
我决心打个电话。打电话只是个形式,用来阻障现实。现实就是,我的不远处,有两个年轻的男人在打量我,他们观察了我很久。我很快就要经过他们身边,我不知道我手往哪里摆,眼睛往哪里看,如果他们试图交流,我又该如何应对?
我只能打电话,只与电话的那头有关。我要用电话将这两个男人和我隔开。这是一种怯懦,电话只是用来掩饰的道具。正如我的长发。
自汪海的事后,我还没有剪过短发。现在,已经过了六年了。六年,足以淡忘许多事情,也足以养长一头乱发。
我还记得肖泱曾经在某个深夜问我,你的长发意味着什么?
我的长发意味着什么?我抬起眼睛看他。他也直直地看着我。
有的时候,我真的非常心软。我想我是喜欢他的。我觉得他的眼神锋锐而又软弱,看着他的眼睛,我就想将他抱住。
我知道,让两个孤独的孩子面对这巨大而又陌生的世界,总比一个人的脆弱要坚强许多。可是,我不敢。怎么也不敢。
你的长发意味着躲藏。你总是将自己藏在头发后面。自以为安全。他温柔地说,说的时候带着一丝笑意,装作毫不在意,可是,他的眼神极为警惕。
他说话的神气让我敏感地觉得他在害怕。我想,我们的交流从来都不自如,一直到分离,都没有达到。
我们从来就不是朋友。
想到肖泱,常常想笑。这个孩子。真的是个聪明的孩子。
肖泱最讨厌的就是我这种处处把他当成孩子的态度。他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心理年龄比你大。
我已经快走到那两个男人旁边了。他们慢吞吞地往前走,不时侧脸窃窃私语,装模作样看路边的花。
我想做些什么,抵抗这种不自然的等待,等待搭讪的发生。
那么,就是孙杰了。谁叫我记他的号码记得如此清楚。每次给人打电话,我总是尴尬,怀疑打电话给人家是种不适当的烦扰。我不知道如何应对,我觉得一切都与我无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如此厌烦。
但现在,我要主动给一个陌生的男人打电话。我要告诉他翻墙的故事,我还要告诉他梦见了他。除了彼此的名字和曾经的过去。我们全无关联,生活没有任何接壤之处。
我觉得和陌生人相处更加自然。不用假面生存的人艰辛。用假面生存的人疲累。大半的时候,我会选择真实。我是个相当残酷的人,我将所有真相带来的罪责都轻松地推卸给别人。我就喜欢这样,我同样愿意承担别人残酷的真相,除非他们不愿意让我承担。
孙杰在遥远的苏州,应该还是住在旧时的楼房里。楼对面有个绿色塑料顶的车棚,前方是高大的松树,斑驳地落了厚厚的灰尘。他家在三楼,绿色的窗框,昏暗的玻璃上贴着陈旧而黯然的“喜”字。这段记忆发生在好些年前,他的姐姐远嫁香港之时。而现在,他可能将要娶个陌生的姑娘,在那个被风雨吹得残破的喜字上再添喜字。我只能想到这么多,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哪儿工作。我只记得他是金融专业毕业。
在离那两个男人只有十米远的地方,我拨通了他家的电话。一点儿也没有胆怯,也没有陌生感。这也是个奇迹吧。我想。
等待振铃中断时,我的心开始热烈地跳动。就像那些等他的电话的日子。
所谓的恋情,所谓的永恒,不过是转念之间。一个个的转念,足以持续,或者断绝最美满的姻缘。
何况,我们所有的关系,就是毫无关系。
他的声音沙哑,刚刚起床,没想到我会打电话过来。他怎么可能想到,有个多年前的陌生人会在这样的清晨突然来电?就算是在我们关系最为密切的时候,我也从未打过他的电话。
这串数字清晰地印在脑海里十年有余,却从未被使用过。记忆这东西,和感情一样,完全脱离理智的掌控,没有预期,也没有将来。
他惊讶。我放肆地笑出了声。我翻墙摔了一跤。我梦到了你。孙杰。我记得你的电话。说话的时候,与那两个先我爬进来的男人擦肩而过。我抬头看他们,一脸平静,眼神略有些笑意。他们也冲我快活地笑,指着我膝头上的泥巴。走过他们身边,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草坪上瑟瑟作响,相比他们啪啪的皮鞋声是那么微不足道,微不足道得只有我自己才能够注意到。
突然有个念头蹿到脑子里来。
太多微不足道的东西曾经显得是那么的重大,微小总容易被放到无限重大。把飞虫当成轰炸机。特别是,年少时候的感情,它是最温暖的角落。
他在电话那头笑。有些惊慌,有些不安,有些久积的陌生,有些久积的熟悉。我几乎看见了他细细的眼睛因为笑而变得更加纤细,他苍白修长的双手握着电话,神经质地抖动,他窗口的绿色窗帘被风一把抓起来,掀到脸上,落下,再掀起,他暗黄色的头发碎碎地飘浮,比溪水还要涓细,像落在地上秋天的松针,在风浪中瑟瑟地流,流,流。
我开始自我感动,我以为我记得他的一切细节,深信自己仍然深爱着。就像所有过去的时光,被记忆的刀砍了个干净,他就这样干净地站在手心里,他的呼吸悠长温和,在电流声中轻柔而暧昧。
我不爱谁,也不被谁爱。但内心深处,我热切渴望以一种绝对的姿态爱着谁。
这不是今天才开始的。这种强迫。这种假信。这种错觉。
常常,我可以同时分裂成几个自己,某个自己永远在试图忘记汪海的噩梦;某个自己相信自己唯一爱过孙杰;某个自己相信自己永远疼爱肖泱;某个自己相信自己永远都是那个孤零零地站在停尸间里,拽着爸爸的衣角不放,生怕失去依靠的姑娘。
这样无数个自己的背后,还站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
这个更强大的自己,在任何尴尬的时分,在任何对自己不满的时候跳出来,站在我旁边,指责我。你为什么无所事事?你有没有方向?你这样庸俗无为,你除了浪费粮食以外,还有任何作用吗?这个强大的自己随时随地跳出来,像生活的纠察,始终督促我,要更好,要更好。我被这个自己快要逼疯了。
我是碎片。
我仿佛真的看见了孙杰。
孙杰斜倚着的站立姿态,似笑非笑,他将运动衣裹在脑袋上疯狂地在操场上奔跑,汗水加深了衣服的颜色,阳光热辣辣地从树影中穿出来,落在他光滑闪亮的额头上,钻进肌肤,化成水,再钻出来。
还有,他站在我的窗口,倔强地保持落寞的笑容。
有选择的回忆看起来比事实要复杂得多。
其实,只是一场学生时代年轻而单纯的暗恋,彼此的眼神从来都是暧昧而欢喜。唯一说过的亲密话语就是一起听张艾嘉的歌时,曾经不清不楚地说过,若只剩下了一碗粥,就为对方留半碗。
理智的自己是如此冷静,她不断地告诫被记忆感动的自己,不要以为你真爱着他,事实并非如回忆中那些节选的镜头般热烈而激昂。
在街上默默相视不过是偶然遇见的震惊;走到街边相互搀扶不过是因为你跌了一跤歪了脚;在湖边如果不是你掉进湖里,他是不会把衣服脱给你披上的;他在你家阳台下面站着也只是为了通知你同学聚会。你们不过是同学之间相互激励,相约考大学。你曾幻想上大学后再相知相爱,然后,厮守终身。但是,这只是你一个人的幻想。你们所有的关系只不过是花了些不长不短的时日耗在一起,划船,散步。然后,没等到上大学就不再约会,只有他的信依然按时寄到,一直寄到毕业,戛然而止。音讯全无。
两个我在内心激烈地搏斗,都试图说服对方,可是,两个我的意志都那么强大,谁也不愿意屈服,我的身体在缄默中走到小径的尽头,内里繁杂。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不那么清晰,电流声滋滋作响。在芜乱的嘈杂声中,他问我,梦见他什么。我笑着说,拥抱你。他顿时哑然,只留给我深陷电流的沉默。半晌,他像从回忆中惊醒,刚刚反应过来还在讲电话,哼了两声,然后哈哈地笑出声来。笑声痛快得如同是从肺里倾倒出来的。随即,他安静下来,仿佛刚才的笑声根本没有存在过。然后,我听见他从容地说,好,你回来吧。我还没抱过你。我要好好地抱抱你。
于是,我只有笑着回答,好啊,温暖的拥抱一下吧,要是我还活着回来的话。然后无话,只能互道再见。一场梦。一个陌生的电话。一种现实。我全部经历过了。
只用了一生中的一天,一天中的一个早晨,一个早晨中的一分钟。
十二岁那年,我和孙杰都身体瘦弱矮小。他常穿一件泛黄的棕色夹克衫,眉毛粗粗的,笑起来嘴朝右边歪,看上去很狡诈,头发永远朝左边梳,右边厚厚的头发被撇过来,像一把伞一样撑在头顶,下雨天可以不用打伞。刚进学校,排座位的时候,全班男女生全部手忙脚乱地站在门口,按性别排成两队,每队再按高矮顺序分别进入教室。因为是刚刚开学,同学之间还不认识,队伍安静得像大家都在进监狱,或者,参加遗体告别仪式。我背着绿色的书包慢慢跟着队伍前进。
那时候的我是只地道的丑小鸭,穿着妈妈土黄色的旧衣服,眼睛的溜乱转。旁边的男生让我手足无措,我不知道在他们面前应该怎么做才不失体面。人们告诉我女孩子应该庄重,可我不知道怎么样才显得庄重些。我僵着脖子盯着前面看,可眼角的余光仍然能看见男生,我怀疑他们都在看我,这种假想让我难堪,挺直了身体将手插在口袋里,摆出一副很cool的造型,越发不自然起来。
前面的人越来越少,被分配坐在一起的男女生脸色都很尴尬,笨手笨脚地坐下,刻意保持身体距离,对抗情绪的烦躁。
终于轮到我了。甚至没看清老师把哪个男生安排在我旁边。谁都没有关系,我只想赶快在座位上安定下来,不用身体僵直地站在走廊上。外面的雨刚停,风有些凉,坐在座位上至少比站在走廊上被人参观温暖些。不光是操场上的高年级男生在乒乓球台附近咬着树枝指手划脚地欣赏我们的窘样,隔壁班也有几个男生聚在实验室窗口盯着我们看,不时发出放肆的笑声。尽管我知道人们不仅仅是在笑我,可是,我却摆脱不了那种被所有人紧盯着,并且嘲笑的臆想。我困窘得几乎要哭出声来。
这种对臆想的反抗,到长大,我都没有摆脱。
成年的我,站在地板光亮的写字楼里等待电梯时,不会再想哭泣,而是烦躁得想一脚把垃圾筒踢飞,尖叫几声,然后在众人的惊讶中逃离。
旁边的男生把书包咚地扔进了抽屉,趴在桌子上看门外还在继续排队的同学。一个高个子女生头发梳得光溜溜的,用摩丝塑了个圆弧形,像瓜果市场卖的青橄榄。天很凉,她却穿着苯白色的棉布连衣裙,轻飘飘地把她的身体曲线勾勒得柔软而饱满。她抿着嘴,小心地捏着块白手绢,镇定自若地往窗里看。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随后,落在旁边的男生身上,冲他笑了笑,眼光从容且妩媚。
孙杰迅速地回头看看我,不自然而又冷淡地开始翻书,没有跟那女孩打招呼,我看着那女孩白晰的脸,她也抬眼睛看我,笑容迅速地在嘴角、眼里消失。她把脸背了过去,不再看我们。
你认识她?我问他。他的书上大大地写着孙杰这个名字。她跟你打招呼呢。我搭讪表示友好的时候都那么笨拙。
孙杰没抬头,嗯了一声,小学同学,不熟。
我不再吭声了。我只是对这样时髦而又漂亮的女孩有些好奇,我知道她是老师那种说的那种坏孩子,喜欢跟男生一起出去玩,每天不学习,只知道打扮得漂漂亮亮勾引男生。漂亮的女生谁不喜欢?我也喜欢。我对她们很好奇。只是我不敢也没钱打扮成那样,当然更不敢和她们多说话,怕被大人们骂。
我想我也是坏孩子,我也会注意男生,我也希望男生注意我,我也想打扮得漂亮,我也想和男生出去玩。只是大人们如此虎视眈眈,让我什么也不敢做,我看着别的女生被男生包围,沉默不语。其实,嫉妒得肺都快炸了。
孙杰是个很安静的男生。他既不划三八线,也不会用剪刀剪我头发,更不会往桌子上涂墨水,当然完全不可能在椅子上倒放大头钉。
孙杰的爸爸是另一所中学的英语老师。但是,他的英语成绩很差。他不但背不出简单的单词,而且就连朗读都成大问题。他的英语口音像城郊的农民。只要老师喊他站起来读课文,他还没开口,大家就哄堂大笑。
孙杰的安静有点闷。上课时,大家都在讲笑话传条子,他一本正经地听课。他替我挡住老师的视线,他侧着身子肘部撑在桌子上,而我则自觉地缩靠在椅背上,我们的配合几乎天衣无缝,我从没有被老师现场抓到过。
我们配合了一年多,他注视我的频繁变多时间变长了,经常下课时我站在阳台上和女生讲话,看见他隔着窗户玻璃用修长的手支着下巴看我,发现我的目光时他也并不回避,只是嘴角会浮出笑容来。每逢这种情况,我看看他,也笑,脸涨得通红。我喜欢他这种温暖的注视,但我故意调头不看他,眼角的余光却在四处搜寻他的踪迹。很快,我们对视时表情不自然的信息被几个女生捕获,迅速地传开。我们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经常,前前后后的人们看着我们不停地傻笑,笑到我们莫名其妙,双颊通红。
我们这公认的一对原本似乎有很多话说,作文课,自习课常常聊天,我告诉他什么书好看,他告诉我什么歌好听。他有很多磁带,常常借给我听,我第一次听黄莺莺、罗大佑、李宗盛都是从他那儿拿到的磁带,他还喜欢玛莉娅·凯莉、肯尼·罗杰斯,迈克·鲍顿。他把这些磁带借给我,上自习课就跟我讨论到底《endlesslove》好听,还是《IjuscallosayIloveyou》好听,为此争得面红耳赤,然后以孙杰闭嘴来结束争执。但被人民群众公认成一对以后,我们反而没有话说了。作文课上我们不再讨论作文题目出得有多愚蠢,自习课也不用来交换对歌曲的想法。我还是能在抽屉里发现他塞过来的新磁带,但我们不再坦然说话,如果目光相遇,我们就笑笑,几乎在同时转过脸去,不说话。
孙杰喜欢踢足球,大半的休息时间他都在操场上和一帮矮个子男生踢球,我则和女生们一起坐在篮球场旁边的木马上聊天,他中场休息时往我这儿走,满头汗水冲着我笑。每到这时候,旁边的女生就捅我的胳膊,哎看啊看,他又看你了呢,他在冲你笑。好像我没长眼睛似的。
座位是按个子高矮排的,班上的小群体也就因此区分了。男生、女生都是如此。前排的矮个子通常比较老实,成绩比较好。后面的大半是老师心目中的坏孩子,和老师格格不入,也不太和其他同学来往,其中就有孙杰的那个同学,叫琴美琴,她的姓真奇怪。
琴美琴挺喜欢和孙杰说话的,经常跑到我们座位来问孙杰借笔记,借钢笔之类的,不过,孙杰对她的态度很冷淡。琴美琴不太在乎孙杰的态度,反正她还是要来,来的时候笑面如花,脸一转立刻冷若冰霜。他们的态度很满足我的虚荣心。
有一次,上自习课,我和后面的男生换位置坐。和我换座位的那个男生和孙杰显然不太和得来,他们背靠背坐着。孙杰侧过大半个身子,眼睛斜斜的一会儿看书,一会儿又看我。有一会儿,他边看我边笑。琴美琴本来在和另一个男生凑着脑袋窃窃私语,看见孙杰的目光后伸手拍拍我,哎哟,他在看你呢,模样好深情啊。哈哈。她大笑起来,旁边一群人都跟着笑,还有男生吹口哨,我顿时尴尬得要命,就恶狠狠给了他一个大白眼。他愣了愣,若有所思地笑笑,迅速扫了我四周一眼,回过头不再看我。这件事之后,我们有三天时间都没有讲话。后来,他主动把一盘恩雅的磁带放在我抽屉里。沉默的战役结束了。这种情况后来没有再发生过,孙杰开始注意周围人的眼光,我也没有粗暴对待过他了。我们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三年。
暴雨季节。一个多星期不见太阳,雨下得像洪水,错综复杂的街道就像是一条条湍急的河流,人们卷着裤腿在街中间游走,路两边的水往下水道里焦急地跑。暴雨下了九天之后,终于在一个星期三的上午放晴了,中午,阳光开始从乌云堆里往人间渗透,窗外的夹竹桃叶子也大半干了,花儿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我脱掉外套穿着衬衫就出门了,妈妈在身后叫我带把伞,我装作没听见,关上门就走了。
学校离家隔了两条街,两边都被水淹掉的街道只留下中间一条狭窄的通道,仅够一辆车通行。我就在这条通道的旁边趟水前行,塑料凉鞋发出“啪”“啪”的溅水声。路旁一所大学的广播站在放《yeserdayoncemore》,卡伦·卡篷特深情凝重的嗓音在清冷而明朗的空气里浮游。树阴下,水滴不断地滴下来砸在头发上、鼻尖上、面颊上,我伸手抹掉它们,抹得脸上一直是湿漉漉的。
头顶高处的树叶间发出轻微的“啪”“叭”声,抬头看看,枝叶间的天空还算晴朗,乌云悬浮占据了半边天。下午应该不会下雨,也许放学回家,我可以带着黑米米到花园里去玩一会儿。
黑米米是我在街上拣的小黑猫,刚带回家时爸爸、妈妈把我骂了个半死,威胁说要把我和猫一起扔出去。他们说它脏,有病,腿也是瘸的。大概是因为我哭得太厉害了,妈妈最终心软下来了,答应把它留几天,找到人家再把它送走。
可是,后来,黑米米在家里一直住到现在。妈妈每次做鱼,都把鱼头、内脏扔给它,还常常给它洗澡。黑米米渐渐长胖了,受伤的腿痊愈了,全身的黑毛油光滑亮,爪尖和鼻尖雪白,长长的身子弯曲起来像条蛇,棕色的眼睛总是那么一往情深,让人心碎。
每天晚上,我看时它就蹲在我腿上睡觉,它睡觉、打哈欠、伸懒腰的姿态娇憨而无助,我不忍心叫它起来,只好耐着性子不动,生怕惊醒它,连厕所都不去。我睡觉时,它就趴在枕头边发出呼呼的声音,一大早就爬到被子上妙妙地叫,直到把我叫醒为止。正想着黑米米,突然感觉到水从头顶哗哗地泼下来,抬头一看,天色已经全黑了,雨点简直有乒乓球那么大,砸到树叶上,再哗哗地往下淌。
路沿着河,大概还有三十米左右拐弯就有商店了。反正跑着也淋雨,走着也是淋雨,我决定还是按原速度不紧不慢地走过去,然后找家商店避雨。和我一样没带伞的人看上去都很着急,用手遮着脑袋,噼里啪啦地在水里跑,溅得水花到处飞。惟独我一个人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悠悠的,古怪,而且,孤独。
我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学会了孤独这个词。学会了体会孤独的感觉。应该是从小学吧。小学时,有一次老师念补课名单,没有我,也没有同桌的女生,她高兴地立刻跳起来,拉着我的手就往门口跑,我跟着她笑。我的笑惹了祸,老师不动声色地叫住我,让我在墙角站着等她,同学一个人走了,我等了一个小时,老师才回过头,嘴角挂着讽刺的微笑,声音平稳地问我,很好笑吗?不用补课是不是很高兴?
哦。老师。你叫我说什么好?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低着头一声不吭,我看见红皮鞋边迅速染上了水迹,而且,还在扩大。
从小我就有种戏剧化的倾向,泪眼模糊地盯着鞋边的水印看,觉得自己就像悲剧中的女主角。我的脑海里浮出了种种死亡的画面,我希望自己立刻倒毙,给这个倒霉的老师点颜色看看。
她怎么可以如此对待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我被人厌弃,可是,不是我的错。也许我不认错就更加应该被厌弃。我怎么也无法融入她的世界——她的世界就是成人的世界,他们总是那么反复无常,无论我怎么尝试讨好他们,他们都不满意。
我记得非常清楚。许多许多事。这些记忆让我绝望极了。我记得,妈妈要带我出去玩,我不想去,她就说我犯贱,劈头盖脸一顿好揍。还有一次,妈妈看见我买冰激凌吃,就说我乱花钱,第二次再买冰激凌的时候,我只好躲在阳台上吃完,正巧她推门出来看见了,我愣在原地动弹不得,可是,她开口说的却是为什么不给她留一口,一点也不孝顺。
我将活不到让大人们满意的那一天了。那些日子,我以一个十岁孩子脆弱的心和浅薄的理解力,明白了什么是孤独。
好不容易走到了商店门口,浑身都已经湿透了,衬衫上淡灰色的棕榈树紧紧地一根根长在了身上,头发也早就变成一缕缕的鸡毛。我可怜巴巴地透过橱窗玻璃看自己,发现自己又黑又瘦,两眼在削瘦而又长满雀斑的脸上大得吓人。
我长得太难看了。我为此而自卑。我透过玻璃看身后的那些男女老少,觉得他们长得都比我好看,我实在是太悲伤了,我痛恨这世界,它竟然允许我这么丑的人生下来。
到教室的时候正好上课铃刚响,生物老师已经站在讲台前了。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闷声闷气地说,进来。
回座位,我沿路留下了一滩滩长长的水迹,老师瞄了一眼地上的水,冷冰冰地大声说,就会作怪!她的语气如此绝断,甚至高傲得没有抬头看我一眼。
我低头继续走我的路,转头间孙杰同情的目光落在了我脸上。回到座位上时,孙杰接过我的书包,帮我把书从湿淋淋的包里倒出来,我没有看他,将书全都揽到了面前,把脸埋了进去。
我没有哭。我是个倔强的孩子,连妈妈飞起一脚,用她的高跟鞋把我踢出几米远我都没有掉眼泪,为什么要因为一句话而哭泣呢?
我只是不想看到孙杰。一点点也不想。他同情的目光让我自卑。我可以在全世界面前出丑,反正没有人会心疼,会在乎,会注意。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只是个笨拙愚蠢的孩子,我出丑毫不奇怪。
可是,我知道,在孙杰眼里,我是不同的。他对我不同。让我以为这世界惟有他爱我。尽管我们渺小,他对我的意义,我对他的意义,和整个世界的看法是隔绝无关的。
于是,这种微不足道的斥责也被我无限放大。我仿佛被扔进了黑暗。虽然身在有限的空间里,我却进入了无限的黑暗。我想死,死,死的念头越发强烈起来。
我的头强烈的疼痛,我浑身颤抖地站起身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爬到了窗台上,毫无知觉,在那一刻间,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也不再感觉到别人的存在。我只是被死亡的诱惑抓住了,我忘记了他们的存在就是我的意识死亡的原因,我只是觉得,我死了。
世界真安静。听不到一点点声音。我沉浸在死亡里,完全没有了意识。我伸出腿就往窗台外面迈。然后,我听见哗啦的巨大响声,我看见自己跌倒在窗台下面。不过,是教室的里面,而不是外面。
然后,我惊讶地看见孙杰的手紧紧地拽着我的胳膊,他竟然也倒在了桌子下面。我摇摇头,这才意识到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整个教室鸦雀无声,没有任何声音,孙杰竟然笑了,我清楚地听见了他的笑声。
为什么这样做?坐在草地上,孙杰突然问我。
不为什么。我抬起头看他,咬着自己的嘴唇。我没有说谎。我想。我的确不知道为了什么。丢脸?不被爱?这些都不确切。只是个简短的原因。原因激发的后果常常和原因无关。
老师刚才和你说什么了?他又关切地问,他同情的脸让我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觉得他可笑。
可笑本身没那么浅薄,只是我把它想得浅薄了。
有幻觉在升腾,我知道它是幻觉。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在拼命地涨大,涨大,我的身体已经全部被巨大的脑袋掩盖,我找不到身体的存在。
对种种假想的恐惧堆积成了一个巨大的脑袋,压迫着现实的身体。我痛恨自己的身体。我痛恨它需要吃喝拉撒,我痛恨它会流血流汗,我痛恨它不能像童话那样纯洁无瑕,我痛恨它不能支撑我脑袋里含忍的种种悲伤,我想消灭它,因为它除了拖累我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于是,幻觉出现,借幻觉的力量,我努力摧毁身体。孙杰的脸在我的眼睛里越变越小,五官也模糊不清,仿佛被水泡过的卫生纸。我忘记了回答他的问题。老师说什么了?我都不记得了。我想老师批评我来着,骂我任性,一句责备也受不得,耍脾气,走到社会上会吃亏,劝我生命可贵之类的话。我记得她的脸夸张极了,五官剧烈的变化,浓缩出来会比较像舞台灯光下诡异的身影,或者,也挺像课本上那些马赛克般牵牵拌拌的染色体。
我不跟情绪激动毫无理智的人对话。这是爸爸妈妈吵架时爸爸常常说的一句话,说完了,他就再也不说话了,随便拿张报纸或者杂志看,脸色铁青。我看着老师铁青的脸和通红的鼻头,眼睛里燃烧着的愤怒,真的想随便抓张报纸上厕所去。
我不想和她对话,任何时候都不想。她随意指责我和其他同学,威胁不成,就退一步来扮苦口婆心。除了恃强凌弱,狗屁本事也没有。我恨的不只是她,我恨一切因为掌握力量就跋扈的人,包括我的父母。这世界让我不可理解。为什么人们都这样?一旦掌握了力量就试图操纵别人?为什么他们想把我变得和他们一模一样?
我总是让他们失望,我对自己也失望透了,我想或者我太坏了,我已经不可救药了。所以,我再也不会试图达到了。我拒绝他们的操纵,我不要挽救自己,也不要他们再来挽救我。
爸爸把我带回家,一路沉默。到了家,他就问我到底想干什么。我想对他说实话,可是,我知道在他的心里没有实话可言。我只是个孩子,说出来的都是荒唐话。
我抓起面前的糖果往嘴巴里塞,等妈妈训斥我,我以为她会说,你还有脸吃啊!不过,这次她没有说,她在旁边用力地切菜。我猜想,她可能想把砧板剁碎了当柴烧,或者,练完刀以后一下砍死我。
我害怕,我不停地剥开一颗颗糖往嘴里塞。他们逼我坐在沙发上,沉默地等待我说点什么。我该说什么?解释我为什么要跳楼?我不可能回答他们说,我觉得很丢脸,我觉得没有人爱我,我觉得我浑身都是错误,我觉得他们看我总是不顺眼。他们会反问我,十五年来,我给你吃,给你穿,哪点对你不好了?知错就改,谁会责备你?我没办法跟他们说,除了吃穿,我可能还需要点儿别的。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拒绝和他们交流的。我从爸爸那儿知道,交流是个奢侈的愿望。他拒绝和妈妈交流。有一次,大概我十岁左右,吃饭的时候用筷子敲桌子,被妈妈迎头砸过来的烟灰缸砸得头上青紫一片,我记得爸爸惊讶地看了看妈妈,看了看我,把我推到房间里,一声不吭地关上了门。九岁的时候,妈妈非要我打扮漂亮点去她同事家,我不想去,她伸手就给我一耳光,操起棍子打我的腿,她说我犯贱。犯贱就犯贱吧,我还能对自己有什么高贵的愿望吗?在这样的棍棒下。
第一次想到死,是初二那年夏天,一个人到湖边坐了一上午,试着往水里趟,看见有汽车开过来又吓得跑上了岸,裤子湿了半截。中午时,我沮丧地回家。发现自己没带钥匙,敲了半天门,妈妈出来开门,扔下一句你这孩子讨厌死了!我是你的门房啊!和你爸爸一样,就会使唤人!我眼泪差点涌出来。
我一句话也没说,关上自己的房门。我真后悔没有自杀。哪怕只是为了让我妈后悔这句话,我也该去自杀。我想我是有罪的。我把别人对我的好理解成一种压迫。罪恶感让我窒息。
试图自杀后的第二天,收到了孙杰给我的第一封信。他希望我开心。他叫我专心准备考试,预祝我中考取得好成绩。我把信夹在日记本里反复看了许多遍,激动不已。虽然我对中考不感兴趣,可我还是决心好好考。或许,对我失望的人已经太多了,多孙杰一个也不算多,但我以为孙杰是惟一能理解我的人。
刚收到孙杰的信,下一堂就是英语课。小考的卷子发下来了。60分。奇怪。我已经拿了一年的58分了。盯着卷子上鲜红的60,兴奋得心砰砰直跳,嘴咧得大大的,傻乎乎地盯着卷子笑,突然看见英语老师走过来,立刻把笑容收敛。
我还记得小学时笑惹的祸。不,我并不高兴,老师,我只不过刚刚及格,离优秀的道路尚且遥远,我的进步是微不足道的。我已经想好了怎么回答老师,如果她想知道我为什么高兴的话。
可是英语老师没有问我,她斜倚在桌前,那张清秀的脸微笑着看我,然后,一字一顿清晰地说,我实在找不到地方再扣你两分。所以,你今天及格了。说完,她收起了笑容,随手翻了翻我的卷子,你下次还得小心哦。她好像什么都没说过一样,轻松地走开了。
我木讷地盯着填空题,手帕,handkechief,应该是handkerchief。我拼错了。她没有发现,所以我及格了。我收起卷子,兴奋一扫而空。
其实她希望自己没办法扣到58分,可是,她失望的是,这整整一年她都做到了。我回头看老师的脸,她很从容,捕捉到我的目光时甚至还流露出平静的笑意来。我回过头,埋头看书,我想英语或许是一门我可以学好的课。
中考分数公布了。孙杰考上了另一所重点高中。我升本校高中部。这是我们各自的志愿。毫不惊讶地发现我的总分又高了他三十分,我有些沾沾自喜。
我和孙杰即将分别。这个事实让我伤感。我看到他的志愿时就开始恨他,分数公布时我更加恨他。他故意离开我,将我孤独地扔在孤独之中。我不能再感觉到他的存在,或许我就没有了爱。
我恨他。看着高挂宣传栏里的分数,看他站在不远处若有所思的望着我,我转身就走,连头都没有回,别提给他什么笑容。